招标详情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镇江市分公司)镇江市分公司邮政职工食堂粗粮、水果和酸奶等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WKZJ202112147,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磋商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响应。
1. 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为镇江市分公司邮政职工食堂提供粗粮、水果和酸奶等采购配送外包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8万元/年。
1.2服务区域:镇江邮政指挥中心职工食堂及镇江邮政枢纽职工食堂。
1.3服务期:壹年。
1.4服务内容:
1.4.1镇江邮政指挥中心职工食堂服务项目的具体服务地点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镇江市分公司指挥中心大院,坐落于江苏省镇江市中山西路65号,为365天工作制,一周工作5天,提供邮政指挥中心食堂工作日中午250人左右工作餐的粗粮、水果及酸奶(仅每周五提供酸奶)的配送服务;
1.4.2镇江邮政枢纽职工食堂服务项目的具体服务地点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镇江市分公司邮政枢纽大院,坐落于江苏省镇江市金润大道201号,为365天工作制,按360天左右进行配送,不需配送另行通知。全年提供约中午130人左右工作餐的粗粮、水果及酸奶(仅每周五提供酸奶)的配送服务。
1.5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报价,设置最高折扣率100%,超过最高费率的将做无效响应处理。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2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以及依法缴纳社保的凭证)
2.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并且不允许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磋商、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成交、成交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与采购代理公司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潜在供应商;
(9)在与中国邮政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0)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30日08时30分至2022年01月0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gujiangyue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顾江悦,电话:18015268780)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磋商文件整套售价300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项目名称+文件费”。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号:9558854301002835087
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10日09时30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采购中心(中山西路65号邮政东办公楼3楼)。
根据疫情期间防疫要求不便参加现场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可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至磋商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详见磋商公告第7条)并电话通知,邮寄方式送达应以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时间为准。供应商因为递交地点发生错误而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因疫情原因未到磋商现场的供应商,采用实时语音方式参加磋商,需签字确认或多轮报价的,通过邮件方式发送纸质扫描件。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仅在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
磋商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南徐路23-1号
联 系 人:顾江悦
电 话:18015268780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