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泉城路街道办事处(本级)采购济南古城(明府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配餐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211070070107_001 二、合同名称:采购济南古城(明府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配餐服务 三、采购项目编码:211070070107 四、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济南古城(明府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配餐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泉城路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9号 联系方式:86090890 供应商(乙方):济南誉膳尚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天桥区凤凰山路67号院内一号楼 联系方式:186689288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社会服务 1.0 18.84 18.84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后六个月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12-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12-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文本:『采购济南古城(明府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配餐服务』 |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采购济南古城(明府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配餐服务
合同编号:211070070107_001
采购编号:211070070107
甲 方: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泉城路街道办事处
乙 方:济南誉膳尚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毕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泉城路街道办事处(甲方)采购济南古城(明府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配餐服务项目211070070107(采购编号)由山东毕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国内以询价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小组确定济南誉膳尚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为成交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询价文件
(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成交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服务内容
采购济南古城(明府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配餐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三、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捌仟肆佰元整(?188400.00)。
(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清单)
四、付款途径
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银行开户信息转账支付。
乙方开户单位:济南誉膳尚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清河支行
账 号:1512 1401 0400 0950 2
五、付款方式
乙方每提供三个月配餐服务,向甲方提供就餐人员清单,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据实支付款项。
六、服务期、服务地点、服务质量
1.服 务 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七、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应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应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
八、履约验收
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验收要求进行。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派人验收检查菜品质量及组织协调配合。
2.送餐到达指定地点后,保证职工在 12:30 之前取餐完成。
3.乙方必须要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
4.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供餐服务。
5.乙方应确保每日用餐符合双方协议规定的标准,保证时间、质量和数量。
6.乙方应按《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并保证留样时间,以便查验。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双方按照《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自行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十二、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请济南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三、合同保存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山东毕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泉城路街道办事处 乙 方: 济南誉膳尚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一:服务内容
一、送餐时间、就餐时间及供餐方式
1.暂定供餐期限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月 30 日止。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将随时终止服务。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供餐服务。每天提供中午餐(正常工作日)于 11:30 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达到甲方职工就餐条件。
3.甲方用餐时间为每日 11:30 至 12:30 。
4.供餐方式为配餐形式,配菜按照自己喜好食量自选,做到不浪费,倡导光盘行动。
二、服务内容
(一)项目介绍及要求
1.济南市历下区古城正式项目指挥部配餐服务,每餐 25 元/人标准,加班餐 35 元/人标准,根据实际就餐人数据实结算。
2.菜品要求:每餐保证菜品不低于两荤两素、主食2种、汤、粥各1种。在就餐时间内,不限量并保证菜品齐全、充足。
(二)原材料采购要求
乙方需从正规渠道购买原材料,并经过食品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其中,食用油需采用花生油。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行定点采购,提供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蔬菜类材料采购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
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
一经发现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采购规定,采购人将扣除其当月全部费用,并采取其他处罚措施。落实原材料采购索要票证、每餐食品留样等制度。主副食品种要按《食品安全法》规定每餐都要留取样品48小时备查,要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禁止或防止一些人的故意或非故意行为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附件二:
合同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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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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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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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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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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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元/人/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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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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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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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元/人/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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