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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泉城路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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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泉城路街道办事处(本级)采购济南古城(明府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就餐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招标详情

采购济南古城(明府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就餐服务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9日17时22分
详细信息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泉城路街道办事处(本级)采购济南古城(明府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就餐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211070070100_001

二、合同名称:采购济南古城(明府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就餐服务

三、采购项目编码:211070070100

四、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济南古城(明府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就餐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泉城路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9号

联系方式:86090890

供应商(乙方):济南誉膳尚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天桥区凤凰山路67号院内一号楼

联系方式:186689288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社会服务 1.0 26.16 26.1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后六个月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12-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12-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文本:『采购济南古城(明府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就餐服务』
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采购济南古城(明府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就餐服务

合同编号:211070070100_001

采购编号:211070070100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泉城路街道办事处

    :济南誉膳尚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毕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泉城路街道办事处(甲方)采购济南古城(明府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就餐服务项目211070070100采购编号)由山东毕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国内以询价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小组确定济南誉膳尚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为成交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询价文件

(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成交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服务内容

采购济南古城(明府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就餐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壹仟伍佰伍拾元整?261550.00

(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清单)

、付款途径

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银行开户信息转账支付。

乙方开户单位:济南誉膳尚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清河支行                           

       号:1512 1401 0400 0950 2

五、付款方式

分两期支付。

合同签订后,乙方每提供服务至三个月,向甲方提供服务明细,经双方验收合格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0%。

服务期、服务地点服务质量

1. 期:自2022年1月1日起6个月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七、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应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应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

履约验收

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验收要求进行。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服务质量提出整改意见;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乙方应尽职尽责地提供服务,并对服务不达标的情形进行整改或根据甲方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及时更换、调整,直至符合要求。

十、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若乙方违约,直接从余款中扣除。

2.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

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经甲方催告履行或更换服务人员后后仍不符合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赔偿由于合同解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生效保存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山东毕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泉城路街道办事处     方: 济南誉膳尚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话:                                                           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一:

一、岗位人员配备

序号

服务岗位

人数(人)

备注

1

项目主管

1

 

 

 

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工作人员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2

保洁员

2

3

勤杂工

1

4

配餐员

3

 

二、服务内容及标准

1.满足甲方的用餐需要,在服务中应做到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岗、责任到人,保证用餐时间及就餐品质,做到用餐安全、用餐按时。

2就餐区服务人员负责就餐区的日常保洁、卫生防疫工作,保证配餐区及就餐区卫生清洁,符合安全标准。

3乙方在服务期间应做好服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规范操作,严防水、电、燃气事故,合理使用、维护就餐区及配餐区设施,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条例

4配餐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部门法律法规,切实做好食品原材料的存放、制作过程中的食品卫生安全及环境卫生与文明服务等工作。

5、严格规范使用配餐区设施,防止各类水电气安全事故发生。因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人员在操作制作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时,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服务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卫生、配餐环境必须达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标准。采购人对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同时乙方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整改后未达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7、就餐区及配餐区设施均由甲方提供乙方需负责服务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和安全管理。环境卫生包括就餐区、配餐区及周边等环境,做到无杂物、无异味,整洁干净;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每周一大清扫。

8、分餐后,要将餐台、工具、容器、地面等清扫洗刷干净;餐后要将餐车、餐具等带回清洗。每天对灶台墙体、碗柜及门窗擦洗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洗。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对餐饮具使用煮沸法、消毒柜进行消毒,必须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并做好消毒记录。洗涤、消毒餐饮具所用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要求。

9、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意外事故、劳动纠纷等由乙方全部承担。因乙方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合法用工,执行最新颁布的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和缴纳社会保险金有关规定。

1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服务管理、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职责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附件

合同清单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价

数量

小计

备注

1

服务费

240000

1

240000

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加班费等及保障工作的全部费用

2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泉城路街道办事处(本级)采购济南古城(明府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就餐服务采购合同公示合同附件.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