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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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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12月29日 17:48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济南市公告时间2021年12月29日 17:4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01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30-1号国华大厦A座13楼1315室)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9日 14:00
开标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30-1号国华大厦A座14楼1419会议室
预算金额¥224.9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0531-82081600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机场路3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警官 0531-82081600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30-1号国华大厦A座13楼13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经理 胡经理 0531-89817800
附件:
附件1定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pdf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30-1号国华大厦A座13楼13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LZ-2021-220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2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中标人负责向招标人配送蔬果、肉食、鲜活鱼虾水发冻品、干货、调味(粮油)、水果、饮料、方便面等。全年预算金额约224.9万。

包号

服务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全年预算金额

A

主副食品采购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所投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4)在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 (www.creditsd.gov.cn)(或投标人所在省份信用查询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24.9万元

合计金额

224.9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由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批发业,若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所投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2)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或投标人所在省份信用查询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0日 至 2022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30-1号国华大厦A座13楼1315室)

方式: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的形式。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现场报名的投标人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资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须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资料复印件扫描后发送至邮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须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基本信息情况表(不规定具体格式,请写明“投标人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报名费电汇/转账凭证。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sdlzzty2021@163.com,邮件主题填写“220-包号-投标人全称”(例220-A-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会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内,如报名资料不齐全,代理机构会通过邮件通知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务必核实邮件内容。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30-1号国华大厦A座14楼1419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全年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最终以实际发生的费用向中标人支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机场路369号

联系方式:黄警官 0531-82081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30-1号国华大厦A座13楼1315室

联系方式:周经理 胡经理 0531-89817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警官

电 话: 0531-820816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 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DLZ-2021-220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代 理 单 位: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项目说明........................................................................................................17 第四章 公开报价、评标、中标 ..............................................................................22 第五章 合同格式........................................................................................................34 第六章 附件................................................................................................................43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2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鲁咨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 30-1 号国华大厦 A座 13 楼 1315 室)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 14:00 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LZ-2021-220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2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2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为 1个标包,中标人负责向招标人配送蔬果、肉食、鲜活鱼虾水发冻品、干 货、调味(粮油)、水果、饮料、方便面等。全年预算金额约 224.9 万。 包号 服务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全年预算金额 A 主副食品采购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 (2)具有所投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 营许可证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投标人为非 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4)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 (www.creditsd.gov.cn)(或投标人所在省份 信用查询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224.9 万元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3 活动。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合计金额 224.9 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12 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投标人应 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由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 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批发业,若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 认定为无效。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所投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在 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2)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 (www.creditsd.gov.cn)(或投标人所在省份信用查询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活动;(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 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 体报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 月 6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4 地点: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 30-1 号国华大厦 A座 13 楼 1315 室) 方式: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的形式。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资 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现场报名的投标人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资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须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资料复印件扫 描后发送至邮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须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投标人基本信息情况表(不规定具体格式,请写明“投标人单位全称、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报名费电汇/转账凭证。报名资料发送 至邮箱:sdlzzty2021@163.com,邮件主题填写“220-包号-投标人全称”(例 220-A-山东 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会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内,如报名资料不齐 全,代理机构会通过邮件通知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务必核实邮件内容。 售价:¥300.00 元/包(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 1 月 19 日 14:00 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 年 1 月 19 日 14:00 时(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 30-1 号国华大厦 A座 14 楼 1419 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全年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最终以实际发生的费用向中标人支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机场路 369 号 联系方式:0531-82081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5 名 称: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 30-1 号国华大厦 A座 13 楼 1315 室 联系方式:周经理 胡经理 0531-89817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警官 电 话:0531-82081600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综合说明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服务地点: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全年预算金额:224.9 万元 (此金额为预估金额,最终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投标人 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具有所投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在地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 将被认定为无效。 (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或投 标人所在省份信用查询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 加本次采购活动;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资格审查 方式 资格后审 5 资金情况 ?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 6 报价有效期 公开报价后 90 日历天 7 投标文件 份数 一份正本,五份副本,电子版文档一份(电子版储存介质为“u 盘”) 8 付款方式 每月 10 日前按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核对上一 月的货款,双方核对账目无误后,凭中标人完税发票,由招标人签 署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结算上一月费用。 9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12 个月)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7 10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及 截止时间 时 间:2022 年 1 月 19 日 14:00 时(北京时间) 地 点: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 30-1 号国华大厦 A座 14 楼 1419 会议室 11 公开报价 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2 年 1 月 19 日 14:00 时(北京时间) 地 点: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 30-1 号国华大厦 A座 14 楼 1419 会议室 12 评审办法 本次招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 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进行综合评审和打分,以综合得分最高 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人的评审方法。 13 所属行业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8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 选择中标人。 二、定义 1.“招标人”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并进行报价竞争的单位。 4.“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 第四章 公开报价、评标、中标 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必须修改的内容,需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 推迟投标的截止与开标时间,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 人,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在这种情况下,招标 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 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至少 15 日前,在原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9 四、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否则,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或被视为无效。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能力履 行合同的文件。 投标文件由报价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四部分组成。 1.报价函部分 (1)报价函(附件一); (2)报价一览表(附件三); (3)分项报价标(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提供法定 代表人证书或身份证(附件二)。 2.资格审查部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证明材料; (1.1)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0 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完整版审 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单位成立不满一年,提供自成立之日起 的财务报告;若资信证明无法体现该账户为基本账户,投标人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或其他 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完税凭证、社保缴纳 凭据,若投标人符合相关减免税政策,企业需提交相关证明或声明文件;(复印件加盖 公章)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 见附件);(加盖公章)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10 (2)具有所投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加盖公章) (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按要求签署)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 资格审查资料的,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 3.商务部分 (1)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 (2)保证项目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具体承诺及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管理措 施、配送服务管理制度、食品管理细则、安全卫生品质管理细则、加工管理细则等; (3)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同类型采购项目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 章)。 (4)优惠承诺; (5)售后服务承诺; (6)商务偏差表(附件五)(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是否做出 了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和例外,则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表格格式填写清楚,并提 供所偏离的具体情况及要求); (7)对招标文件的认同程度;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表格及资料。 4.技术部分 (1)针对项目说明制定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堂食品采购和配送方案及计划 书,设备保洁方案、突发事件处理措施(应急预案)等。 (2)提供服务所需服务设施、设备一览表; (3)服务团队拟派人员方案、人员简历信息及人员健康证明; (4)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人认为其他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注:1.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中项目说明要求相一致的资料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片或 数据。投标人在详细阐述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时,应注意招标文件“项目说明”中 的规定以及要求。 2.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相关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 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 (二)投标文件的编写方式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11 1.投标文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本项目不对装 订方式进行限制,但投标人不应采用活页装订的方式。)。 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 A4 幅面的纸张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存储 介质为 U 盘,存储介质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包号,以供备份。 3.“报价一览表”用 A4 幅面,竖版。 4.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的按照提供的格式编写,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自行编写。 (三)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投标文件(正本)、报价一览表,并在投标文件 封面、报价一览表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四)语言及计量单位 1.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计量单位。 (五)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准备六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和一份电子版文档。在每一份 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电子版文档、报价一览表分别密封, 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 (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 (2)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 (3)包封内容(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电子文档); (4)每一密封封面上注明“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 14:00 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 30-1 号国华大厦 A 座 14 楼 1419 会议室 截止时间:2022 年 1 月 19 日 14:00(北京时间)。 2.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招标文件的修 改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招标代理机构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3.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在签到处进行签到。 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12 5.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七)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撤回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 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任何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经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的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 要求同投标文件一致。 2.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公开报价后 90 天(日历日),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 (九)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2.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 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3.报价方式: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下浮率报价,投标人应参照同行业标准规定,并综 合考虑市场因素。以济南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每日公布的“济南市价格监测” (http://119.163.120.130:88/allow/allow_1/Default.aspx)中超市的同期、同质、 同种食材的平均价为报价基数”。若招标人购买的产品未在该价格监测范围内,水产品 以该网站中“济南海鲜大市场”的同期、同质、同种食材的平均价为报价基数,其他食 材以该网站中“农贸市场平均价格”的同期、同质、同种食材的平均价为报价基数。若 食材不在价格监测范围内,投标人应依次参照济南市大润发超市、家乐福超市、华联超 市的货物价格作为报价基数。投标人应负责提供超市价格,并以拍照等形式交招标人留 存。 投标人需考虑包含客观因素及相关费用后综合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含材料费、检验 费、运输费等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服务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情 况综合考虑运距、运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及因购买货物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 税、费等全部费用。招标人将根据中标人报价签订合同,下浮报价比率一旦确定,严格 执行且不得私自更改。 计算方法为: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下浮率最高,其价格分为满分。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13 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权重(有效数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报价一览表”不允许涂抹、修改,表中相应内容必须正确填写。 (十)报价错误的修正 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的报价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有 差异,以报价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 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三份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 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3.调整后的数据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报价将被拒绝。 六、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为合格的投标人: (2)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3)具有所投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 效。 (5)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或投标人所在省份信用查询网站)中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 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 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报价有效期 1.从报价截止之日,报价有效期为 90 天(日历日)。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14 八、投标费用 1.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自己所有与参加招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2.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收费标准 下浮 20%执行,按差额累进定率法计算收取成交服务费。 开户单位: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济南解放路支行 帐 号:73727 10182 60016 3211 九、无效报价 (一)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的。 2.报价一览表未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签字的。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招标人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人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 应予以赔偿。 1.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材料。 3.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4.投标人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5.在整个报价、评标、中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成交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或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或串通报价的。 6.成交投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15 十、验收 1.索证验收:招标人查验供货方营业执照、随货检验报告及质量检疫报告、食品 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备案证明等有关证件,如不合格,直接拒收。 2.质量验收:招标人收货员看、摸、闻(必要时可以分割查验)验查配送货物, 对 疑似质量有问题的货物一律拒收。如因质量问题拒收导致无法正常供餐的,投标人必须 1 小时内补送合格货物。菜品质量不合格的,立即更换,不能耽搁单位正常就餐,多次 出现不合格的菜品,约谈并根据合同约定扣款。 3.品种验收:招标人收货员按提前发出的订单品种逐步查验配送货物品种是否一 致,对和订单不相符的货品,招标人有权拒收。如因货不对单或漏送导致无法正常供餐 时,投标人必须 1 小时内补送订单品种。 4.投标人、招标人对质量有争议的的货物,双方共同将争议货物交国家认可的检测 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存在质量问题,则检测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否则检测费用由招标 人负责。 5.收货人验收货物品种、数量、质量后,送货员确认无误后、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 确认,分别交给收货人、送货人各留存一份。 6.招标人对配送不合格、货不对单的货物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配送在约定时间内 补送。招标人对因投标人配送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供餐产生的损失(订外卖等费用),有 权要求投标人全额赔偿。 7.招标人对投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 次充好的货物或投标人与中标时的样板不符的,招标人有权退货并记录在案,并作为考 核依据,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合同。 十一、解释权 1.本次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 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2.招标文件未做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 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16 十二、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投标人认为评审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 明材料。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与质疑事项有关的请求; (3)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必要的法律依据; (5)提出质疑的日期; (6)质疑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内容。 4.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 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5.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 7 个 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 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17 第三章 项目说明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2 个月) 3.服务地点: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4.全年预算金额:224.9 万元。注:(此金额为预估金额,最终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二、采购要求: 1. 产品要求 (一)肉类及鲜活鱼虾水发冻品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1 鲜肉 必须符合 GB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所供每批次鲜肉 必须有齐全的“两证两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 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 疫合格印章》),现场查验。色泽:肌肉有光泽,颜色均匀,脂肪乳 白色。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 紧密,有坚韧性。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 气味:具有肉类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 聚于表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 2 边鸡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头,无颈,无内脏,每只不低于0.5 公 斤,鸡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 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 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鸡的正常气味。 3 白条鸭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1 公斤,鸭的眼球饱满或平 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 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 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 具有鸭的正常气味。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18 4 边鸭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头,无颈,无内脏,重约 0.6-1 公斤,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 且不能完 全恢复,具有鸭的正常气味。 5 牛肉丸 15 克/ 粒(500 克约40 粒).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 裂,且手松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 的冰晶状物。 6 香菇贡丸 15 克/ 粒(500 克约40 粒).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 裂,且手松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 的冰晶状物。 7 鸡架(鸡壳) 整鸡去肉,即鸡骨架,有颈无头,新鲜,无内脏,骨架颜色纯正,重约 0.25 公斤,外表微湿润,不粘手,具有鸡的正常气味。 8 白条鹅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1 公斤,鹅的眼球饱满或平 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 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 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 具有鹅的正常气味。 9 去皮上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 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无霉点。 10 白条鸡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规格从0.6— 1.5 公斤,鸡肉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 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 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 11 方火腿 表皮应干燥、皮质坚硬,火腿肌肉应是紧密且富有弹性, 切面为深红色、色泽均匀;无酸败味或其它异味。 12 带鱼 每条不低于 500 克,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 平张开,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13 瘦肉 (2#、4#) Ⅱ号肉或Ⅳ号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 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 14 鸭腿 表皮光滑,无淤血,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 为标准。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19 15 鸡腿 表皮光滑,无淤血,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 为标准。 16 鱼丸 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水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能回复。 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完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物。 17 猪前排 带颈骨及前五条排骨,肉体冻实而坚硬,敲之回音清脆,无化冻现象。 18 腊肠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 QS 认证。表面干爽、肉呈 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19 鸡翅 肉质紧密,无污伤、无小毛,个体大小均匀。 20 泥猛鱼 每条不低于 200 克,无头,无内脏,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 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1 脊骨 肉体冻实而坚硬,敲之回音清脆,无化冻现象。 22 猪蹄 必须去除一切毛污物,无异味,交货以干净、新鲜、大小适合规格要 求为标准。 23 仓鱼 每条不低于 200 克,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 平张开,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4 猪筒骨 骨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 25 牛肉 解冻后的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 外表微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都不粘手,良质冻牛肉的肌肉 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29 鸭二节翅 肉质紧密,带翅尖,无污伤,无小毛,个体大小均匀。 27 鱿鱼 每条不低于 200 克.皮肤天然色泽明显,表面黏液不粘手, 无异味。 28 腊肉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 QS 认证。表面干爽、肉呈 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29 鸡脚 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30 猪肝 整体呈红褐色或棕黄色,有光泽,湿润,略有弹性,组织结实,微 实,肝叶完整,无脂肪,无寄生虫、炎症水疱、薄膜、无胆汁污染, 略有鱼腥味。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20 31 鱼排 无头尾,无鳃,无鳞,无内脏,具有鱼的自然颜色。 32 扇骨 形状扁平,骨体冻实坚硬,无冻化现象。 33 猪头皮 猪脸肉,无嘴,无耳,无骨。 34 猪后腿骨 骨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 35 猪心 圆锥型,带心尖,心肌为红色或淡红色,结实而有弹性, 无寄生虫、脓包炎症等病变。 36 白条羊 每条不低于 10 公斤,去头、去蹄,去内脏,解冻后的肌肉呈均匀 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不黏手,肉质紧 密。 37 水产品 鲜活水产。大小均匀,有光泽。无疾病,健康。体态匀称,体色鲜 明,完好。 (二)蔬菜、水果类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1 水果 蔬菜 必须符合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 国家行业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外观干爽。必 须保证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 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 95%以上。 (三)其他品类 序号 品名 质量要求 1 豆制品 有“SC”标志,产品符合 GB 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等国家、 行业有关标准,产品标签符合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 签通则》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 持期或保存期等内容。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 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杂质异物等。 2 禽蛋类 产品符合 GB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有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21 关国家、行业标准,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大小均匀、无破损、裂纹, 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 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 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所供每批次禽蛋必须有《动物检疫合 格证明》,现场查验。 3 乳制品 符合 GB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有关国 家、行业标准,有“SC”标志,标签符合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 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 鲜牛奶符合 GB 193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 乳》等, 酸奶符合《GB 1930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等标准,标明 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 少于三分之二,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呈乳白色或捎带微黄色,具有新鲜牛 乳应有的香味,无异味,呈均匀乳液(酸奶呈粘稠状均匀乳液),无沉淀, 无凝块,无肉眼可见机械杂质。 4 食用油 符合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国家、行 业有关标准,标签符合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非转基因,外包装完好,有 SC 标志,标明品名、 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供货时剩余保质期 不少于二分之一,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 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5 调味品 有“SC”标志,符合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 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酱油: 符合 GB 27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 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产生 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 醋: 符合 GB 27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 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 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味精、鸡精等:符合 GB 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SB/T 10371 《 鸡精调味料》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22 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无返卤吸潮现象。 食盐: 符合 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等国家、行业有关标 准,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 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食糖: 符合 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 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 气味。(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 调料粉(黑胡椒粉、椒盐粉、八角、八角粉、孜然粉等):符合 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呈干燥状,具有 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 或其他异味。 其他: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 霉味(霉变),无杂质异物等。 6 面粉 符合 GB/T 1355《小麦粉》等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如果采购商品不在上 述标准范围之内,参考国家、行业最新标准),必须保证食用安全,无杂 质,无异常色泽和气味,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 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7 杂粮 符合 LS/T 3302《方便杂粮粉》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如果采购商品不 在上述标准范围之内,参考国家、行业最新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 准,必须保证食用安全,无杂质,无异常色泽和气味,标明加工厂名称、 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8 干货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食用安全,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 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 9 粳米 必须符合 NY/T 594《食用粳米》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如果采购商品 不在上述标准范围之内,参考国家、行业最新标准),必须保证食用安全, 无杂质,无异常色泽和气味,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 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10 半成品 荤菜 有“SC”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 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具有固有色泽和 香味,无污染、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杂质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23 注:投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 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中标后如出现因食用其 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投标人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果采购商品的质量 标准未在上述内容中列明,投标人应执行国家、行业最新标准。 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招标人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解除采购合 同,投标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 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使用有色、有毒塑料制品包装食材的。 2. 配送、服务 2.1交货配送 2.1.1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配送,不得私自更改,交货方式为每个自然 日定时供货,投标人必须在与招标人约定的具体时间内把指定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1.2 投标人应能按招标人要求及时补货。如有临时加送需求,需在 2小时内配送到位。 2.1.3 提前或推迟送货,招标人有权拒绝验收签单。 异物等。 11 预包装 食品 (例如 速食食 品、饮 品等) 有“SC”标志,符合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 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产品无破损、无异味或霉变、涨袋等情况。符合产品相关的国家及行业标 准。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24 2.1.4 投标人必须对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食品提供其相关单位的检验检疫证等相关证 明,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验收签单。 2.1.5 规格包装的产品交付时,必须保证原包装完好无损,不得使用有色、有毒塑料制 品包装食材,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 2.1.6 投标人运输工具进入招标人管理范围,必须接受招标人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 与设施损伤,均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1.8 投标人必须使用符合规范标准的运输工具运送大宗食材,冷冻制品、豆制品必须 使用符合规范标准的冷藏车进行运输,对运输工具做到每日清洗消毒,确保运输过程安 全卫生。 3. 履约及违约 3.1 因投标人配送不及时导致招标人伙食供应延时但经投标人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招 标人不良影响的,一次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 10%作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的违约金,以上 情况出现三次,招标人将约谈投标人,并且招标人有权取消供货合同。 3.2 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投标人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招标人食堂岀现食物中毒 等卫生安全事故的,投标人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生 所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同时立即停止投标人供货,并暂扣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作为 投标人的赔偿预付款。 3.3 凡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报价未按照合同执行,经招标人查出,有权取消供货合同。 3.4 凡所供应货物故意串规、定量包装批量误差超过实际标示的 5%的,每查实一例, 在当月应付货款中扣除 1000 元。 4.配送保证及要求 4.1投标人具有厨房货物综合供货能力,有与经营相适应的储存设施、配送中心; 4.2具有相对固定的送货服务人员及运输能力,并愿意接受相关质检单位的商品质量检 测; 4.3所供货物应具有营业执照、随货检验报告、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 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等有关证件,并符合国家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相关条例规定; 4.4招标人对所供货物保留样品,如发生质量问题,以卫生防疫部门检验为准; 4.5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 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25 5.其他 5.1 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 有明确 的食品安全责任人。 5.2投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招标人各项出入和物品携带规定。 必要时配合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 5.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订单品种、数量、质量要求按约定时间、地点及时配送货物; 除不可抗力,投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因投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 货,导致招标人无法正常供应,招标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或订外卖等,由此 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5.4廉政协议,投标人需签署廉政协议(格式自拟),保证不出现收受贿赂等违法行为。 5.5投标人所分配的配送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6.付款方式 每月 10日前按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核对上一月的货款,双方核对 账目无误后,凭中标人完税发票,由招标人签署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结算上一月费用。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26 第四章 公开报价、评标、中标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公开报价仪式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 30-1 号国华大厦 A座 14 楼 1419 会议室。 2.公开报价时间:2022 年 1 月 19 日 14:00(北京时间)。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报价。公开报价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 人、投标人及相关部门参加。 4.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在见证人监督下,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检查各包提交的投 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唱价:由工作人员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并宣读“报价一览表”,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二、评标委员会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从山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依法随 机抽取,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方面的专家以及招标人等 5 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技术、 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审阅投标文 件,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经招标人授权确定 出中标人。 三、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1.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 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投标文件以外 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 审。 3.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 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27 4.保密性原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 进行。 5.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 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 (二)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 的各项规定进行综合评审和打分,以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人的评 审方法。 1.初步评审 1.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 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 资格。如果投标人出现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不符,则视为无效报 价。符合性检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2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 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 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 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1.3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询问。评标委员会有 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 该投标。 1.4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投标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 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 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2. 评标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28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作进一 步的比较和评审。 3.综合评审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 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得分; 得分按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各投标人得分按评标委员会确定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分数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按照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分细则 项 目 分值 评 分 标 准 报价 部分 25 分 报价 得分 2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报价中最高的下浮率为评标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分取小数点后两位,余数按四舍 五入法计算。其他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 计算: 计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 ×25%×100 技术 部分 65 分 质量 保证 20 分 1、投标文件中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方案,做到货 物来源正规合法有保障,能够追溯到源头且能提供生产方和 供方营业执照合格证、第三方检验报告、合格证明、货源证 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等文 件。供货质量管理严谨规范、产品验收标准严谨规范,日常 管理措施严谨规范。满足以上要求得 10 分,以上内容每有 一项存在不足扣减 2 分,扣完为止。此项缺项不得分。 2、投标文件中有保证货物质量的相关保障设施、设备及能 力,能够提供产品生产基地的相关信息及资料,有固定且符 合相关标准的存储仓库,冷藏仓库,保鲜库,冷冻库。以上 内容均满足得 10 分,每有一项存在不足,在基础分值上扣 减 2 分,扣完为止。此项缺项不得分。(投标人应提供租赁 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29 服务 方案 15 1、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文件整体方案内容进行评审,对项 目重点工作、关键工作分析准确,并有内容完整科学合理的 服务方案得 5 分,每存在一项不足扣减 1 分,扣完为止。 2、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文件具体服务方案内容进行评审, 对于供货时间、供货工作计划、采购流程及分检储存流程等 内容的完整性、具体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分析投标人 的服务能力、供货能力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满分 10 分, 以上内容每有一项存在不足,在基础分值上扣减 1 分,扣完 为止。此项缺项不得分。 运输设 备、配送 方案 14 1、有专门的配送车辆或冷链车辆,每有 1 辆得 1 分,最高 得 4 分;(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或自有车辆的相关证明材料加 盖本单位公章,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 2、响应文件能提供合理完善的配送方案,且根据配送方案 专业性、一站式服务能力、管控协调服务能力及其他综合能 力的方面进行评审,满分 10 分,以上内容每有一项存在不 足扣减 2 分,扣完为止。此项缺项不得分。 应急处 理预案 10 1、应急处置预案齐全,对不能及时供货、突发性食品安全事 故、紧急追加采购产品及不可预料的其他紧急问题具备完整的 应急处理预案,应急小组分工明确,预案方案真实实用,处置 得当可操作性强,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协调对接,有相应的人员 和设施进行保障得 6 分。评审专家针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每有一处不足扣减 1 分。此项缺项不得分。 2、响应文件中有详细、完整且切实可行的防疫预案得 4 分, 每有一处不足扣减 1 分。此项缺项不得分。 拟派服 务人员 情况 6 根据人员方案的完整性、专业性、人员健康证明及人员岗位 设置安排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满分 6 分,每有一项存 在不足,扣减 1 分,扣完为止。此项缺项不得分。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30 商务 部分 10 分 市场业 绩及专 业能力 4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投标人完 成同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份同类业绩合同 复印件(加盖公章),得 2 分,满分 4 分。 优惠 承诺 2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优惠承诺进行打分。投标人每提 供一条切实可行、内容具体、符合服务要求和内容的优惠承 诺或服务优势得 1 分,满分 2 分。此项缺项不得分。注:报 价优惠除外。 售后 服务 4 投标人依据本项目要求及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切实可行的售 后服务方案及承诺,有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售后货品替换 措施等。评审专家针对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得针对性、完整 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满分 4 分,每有一项不足扣减 1 分。此项缺项不得分。 合 计 100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扣除。 一、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评审报价进行价格扣除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政府采购仅针对所投产品中属中小企业(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产品进行相应价格扣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中小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 (3)监狱企业须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中关于监狱企业的定义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31 (5)投标人所投产品非投标人制造的,投标文件中另须提供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相关监狱企业证明。 (6)投标文件须列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明细表(见附件), 并符合制表要求。 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填报,否则按无 效报价处理。 (2)投标文件须列出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并符合制表要求。 (3)本办法所称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和财政部、生 态环境部制定的最新《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具有《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之内。或提供节能环保产品依据原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 期内的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 2019 年 6 月 1 日的认证证书,环境产品标志仍在有效期内的 认证证书。 (5)优采政策加分方法: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提供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且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认证机构和 获证产品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网站 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不响应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不予加分。 三、评审过程 1.汇总评标委员会成员得分时,以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 最终得分,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评审得分相同时,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 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评审过程保密 公开报价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 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4.投标人瑕疵滞后的处理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32 (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 人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 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招标代理机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 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 措施。 (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 上述情形,经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 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 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考虑维持原结果,评标委员 会/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投标人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 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评标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 四、评标纪律 1.评标委员会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投标 人或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期间不得与投标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私自离开评标现场, 如确需离开现场须在公证员监督下进行,并按时返回。 3.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评标及结 果的任何行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确定中标人 本次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的评审因素量化指标对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提交最终报价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 中标人。 六、中标通知书 1.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上公布。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中标投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 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33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 中标。正当理由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须提交书面文件并阐明放弃理由(法定代表 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 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 性修改。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均为 合同的组成部分。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 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34 第五章 合同格式 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采购合同 (参考合同成交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 (服务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 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乙 方: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甲方)所需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 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服务名称)经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以 公开招 标 采购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 (乙方)为 包成交投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 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3、中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服务、数量及规格(详细清单见附件) 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执行。 四、合同金额 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执行。 五、付款 每月 10 日前按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核对上一月的货款,双方核对 账目无误后,凭中标人完税发票,由招标人签署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结算上一月费 用。 六、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12 个月)。 七、服务内容 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执行。 八、质量 服务的质量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 九、知识产权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36 乙方应保证甲方所使用的服务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验收 1.索证验收:招标人查验货物营业执照、随货检验报告及质量检疫报告、食品生 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 案证明等有关证件,如不合格,直接拒收。 2.质量验收:招标人收货员看、摸、闻(必要时可以分割查验)验查配送货物, 对 疑似质量有问题的货物一律拒收。如因质量问题拒收导致无法正常供餐的,投标人必须 1 小时内补送合格货物。菜品质量不合格的,立即更换,不能耽搁单位正常就餐,多次 出现不合格的菜品,约谈并根据合同约定扣款。 3.品种验收:招标人收货员按提前发出的订单品种逐步查验配送货物品种是否一 致,对和订单不相符的货品,招标人有权拒收。如因货不对单或漏送导致无法正常供餐 时,投标人必须 1 小时内补送订单品种。 4.投标人、招标人对质量有争议的的货物,双方共同将争议货物交国家认可的检测 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存在质量问题,则检测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否则检测费用由招标 人负责。 5.收货人验收货物品种、数量、质量后,送货员确认无误后、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 确认,分别交给收货人、送货人各留存一份。 6.招标人对配送不合格、货不对单的货物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配送在约定时间内 补送。招标人对因投标人配送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供餐产生的损失(订外卖等费用),有 权要求投标人全额赔偿。 7.招标人对投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 次充好的货物或投标人与中标时的样板不符的,招标人有权退货并记录在案,并作为考 核依据,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合同。 十一、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方, 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10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 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 售后服务。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37 2、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甲乙双方签章后,合同生效。 十四、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招标代理机构二份。 十五、违约条款 1.因投标人配送不及时导致招标人伙食供应延时但经投标人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招标 人不良影响的,一次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 10%作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的违约金,以上情 况出现三次,招标人将约谈投标人,并且招标人有权取消供货合同。 2.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投标人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招标人食堂岀现食物中毒等 卫生安全事故的,投标人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生所 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同时立即停止投标人供货,并暂扣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作为投 标人的赔偿预付款。 3.凡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报价未按照合同执行,经招标人查出,有权取消供货合同。 4.凡所供应货物故意串规、定量包装批量误差超过实际标示的 5%的,每查实一例,在 当月应付货款中扣除 1000 元。 十六、合同发生纠纷时,向济南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七、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定补充协议,所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38 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 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 格。 1.3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 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 务,如运输、 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属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 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 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 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等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 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 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确保 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 交货方式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39 5.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5.1.1 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 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5.2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 否则,乙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6 付款条件 6.1 每月 10 日前结算上一月费用,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核对本月的货款,双方核对 账目无误后,凭中标人完税发票,由招标人签署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 7 技术资料 7.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乙方在规定时间 内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 8 质量保证 8.1 乙方须保证货物是新鲜、高质量过的,并完全符合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 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8.2 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甲方可以正确使用。 8.3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 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 求的材料等,甲方应通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取消项目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8.4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9 检验和验收 9.1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 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 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9.2 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收货单据。 10 索赔 10.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 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 乙方提出索赔。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40 10.2 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 式解决索赔事宜: 10.2.1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 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若损失超过合同 总金额,由双方协商处理。 10.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或由 权威部门评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做出赔偿。 10.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 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 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中直接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 不足部分的补偿。 11 迟延交货 11.1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1.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口头 和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 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2 违约赔偿 12.1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 约金按合同约定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20%。一周按7天计 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 不可抗力 13.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 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3.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 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3.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日内达成进 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4 税费 14.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41 15 合同争议的解决 15.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 起 15 日内得不到解决,可申请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15.2 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 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5.3 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6 违约解除合同 16.1 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经上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乙方发出书 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 16.1.1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16.1.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6.1.3 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6.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6.1.3.1.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 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6.1.3.1.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 利益的行为。 16.2 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 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 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7 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 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 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 转让和分包 18.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19 合同修改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42 19.1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 做为合同的补充,并 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0 通知 20.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 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1 计量单位 21.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2 适用法律 22.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3 合同生效和其它 23.1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招标代理机构二份。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43 第六章 附件 附件一:报价函 报价函 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名称为 (项目编号: )的采购项目的公开招 标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电子版一份。 2、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投 标文件及其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服务。 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方同意遵守贵机构有关评标会议的各项规定。 6、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公开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 日历日。 7、我方若未成为成交投标人,贵机构有权不做解释。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44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我单位 (职务或职称) (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招标活动的授权代理人,全权 办理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项目 编号: )的一切有关事宜。代理人在该项目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单位)均予承 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 (附法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45 附件三: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下浮率%) (示例:本项目“打 8折”,则报价应填写“20%”。) 对招标文件的认同程度 (是否完全认同) 为方便唱价与记录,本表格除在投标文件中制作以外,需另单独制作本表格一式三份,单独 密封。(密封格式详见附件)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46 附件四:供货产品明细表 供货产品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生产制造企业 品牌、产地、批号 备注 1 (须写明全称) (其他与产品相关的信 息内容) 2 … …… …… 注:1.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尽可能全面完整的提供能供货物的相关信息。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47 附件五:商务/技术偏差表 商务/技术偏差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偏差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实际情况 偏离理由 说明:1.如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差,则填写上表; 2.如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偏差,请填写“无”。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48 附件六: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所持证件情况 说明:服务人员包括经理、采购员、配送员、司机等相关人员,根据格式自行填写。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49 附件七:服务设备一览表 服务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 数量 备注 说明:服务设备包括车辆、工具、货箱等,根据需要自行列表。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50 附件八: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同类业绩一览表 序号 使用单位 项目名称 供货时间 合同金额(元) 用户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注: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51 附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 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编号: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52 附件十: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 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条例第十九条 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在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 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53 附件十一:格式 封口格式: 封面格式(例): 投标文件 (正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包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投标文件 (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包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包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投标文件电子版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包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于 年 月 日 14:00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54 附件十二: 采购验收通知单 投标人: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验收方案及工作要求 组织实施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55 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服务类)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投标人 项目及合同 编号 合同金额 分期验收 是□ 否□ 分期情况 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验收组织形式 □自行简易验收 □验收小组验收 验收内容 服务质量 服务进度 人员、设备 配备情况 安全标准 服务承诺实现 合同履约时间、 地点、方式 合 格□ 不合格□ 按 时□ 不按时□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专业检测机构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 和改进意见 最终结论 合 格□ 不合格□ 验收小组 成员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意见 采购单位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单位公章) 投标人确认: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说明:1.该表为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2.“招标代理机构意见”,履约验收工作由招标人自行组织的,无需填写该项内容。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一、适用范围 四、投标文件的编写 六、合格的投标人 八、投标费用 九、无效报价 十、验收 十一、解释权 十二、质疑 第三章 项目说明 1.产品要求 2.配送、服务 3.履约及违约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公开报价仪式 二、评标委员会 三、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五、确定中标人 本次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的评审因素量化指标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六、中标通知书 七、授予合同 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六章 附件 附件一:报价函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报价一览表 附件四:供货产品明细表 附件五:商务/技术偏差表 附件六: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附件七:服务设备一览表 服务设备一览表 附件八: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同类业绩一览表 附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附件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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