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NQS-2021-009(招标文件编号:HNQS-2021-009)
二、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及食堂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海南天创物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口市人民大道53号国际大厦608房
中标(成交)金额:144.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海南天创物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及食堂管理服务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一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31日) | 合格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邝文琼、黎文轴、崔丽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拟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及双方协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 三叶东路119号龙华区检察院办公区
联系方式:汤小姐 0898-66802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华银大厦 1416
联系方式:符工 0898-68508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工
电 话: 0898-68508379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程序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及食堂管理等服务。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及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
龙华区华银大厦 1416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
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QS-2021-009
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及食堂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450000.00 元
最高限价:1450000.00 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
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的
企业财务报表或财务会计制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 1个月的缴
纳税收、社保缴费记录凭证复印件。)
2.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并加盖公章。)
2.5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2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是
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签订合
同前或执行合同中,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依法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或终止合
同。(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函,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 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时缴纳磋商保证金。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
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华银大厦 1416
方式:现场购买(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
托书或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
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华银大厦 1416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华银大厦 1416 会议室
3
六、公告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 海口市
联系方式: 0898-66802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海南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华银大厦 1416
联系方式: 0898-68508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符工
电 话: 0898-68508379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采购货物、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
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1
采购人名称: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海口市
联 系 人:汤小姐
联系电话:0898-66802876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南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华银大厦 1416
联系人:符工
联系电话:0898-68508379
3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
4 磋商文件的澄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5 磋商文件的修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备选方案:不接受
9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元)
账户名称:海南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605 0100 7736 0000 083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金宇路支行
要求:保证金以转帐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到
帐时间为准
★ 须在“备注”中注明:HNQS-2021-009保证金
提交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供应商的公司名称须一致,否则响应无效。
5
10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
11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2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磋商公告
13
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应将响应函、开标一览表、磋商保
证金缴纳凭证密封在一个唱标信封内,单独递交。
14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15时00分
15
开标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6
出现以下情况将可导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拒绝:
1.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2.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3. 响应函或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4. 磋商保证金不符合磋商文件递交的要求;
5. 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与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离;
6.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7
磋商小组人员构成:3名,其中 0 名业主代表, 3 名专家组成,由招标
人依法组建。
18 推荐成交候选人 3 名
19
本次预算暂定金额为人民币: 1450000.00 元,超出预算的报价将被拒
绝。
20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21 其他:本次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招标(采购)人一次性支付。
6
一、总则
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合格的供应商
2.1 合格的供应商:见《磋商公告》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内容
2.2 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指其来源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和
服务。
3.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供
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磋商文件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负
担这些费用。
二、 磋商文件
4. 磋商文件的构成
4.1 磋商文件包括: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程序
4.2 供应商应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规格。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
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磋商文件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那么供应商将承担其风
险并有可能导致磋商文件被拒绝。
5. 磋商文件的澄清
任何对磋商文件提出澄清的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之日前 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机构将视情况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前 5日收到的澄清要求采用适当方式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
7
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每一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6. 磋商文件的修改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 5日的任何时候,无论何故,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
应商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供应商在接收后 1日内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磋商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磋商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迟
第 15 款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磋商文件的编制
7. 投标使用的文字
磋商文件所有部分均应以中文编制。
8. 磋商文件的组成
8.1 供应商准备的磋商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1) 按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的响应函及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与响应函总
价不符,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 按第 13 款出具的,证明供应商有资格投标以及如果中标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
件。
3) 按第 14 款出具的磋商保证金。
8.2 供应商应按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结构和顺序编制磋商文件。
9.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磋商文件。
10. 投标报价
10.1 本项目为固定预算价采购,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0.2 投标总报价及分项报价应包括: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
10.3 除非另有规定,供应商只允许出现唯一报价,不得存在多个报价。
10.4 响应函和开标一览表中所填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除非另有
规定,非固定的投标价将根据第 23 款规定被采购人拒绝。
10.5 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 投标货币
8
本次采购的项目以人民币进行报价,以其它货币标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12. 供应商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
12.1 根据第 13.2 款规定,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
文件,做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
12.2 供应商提供的履行合同的资格声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
1)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2)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第五章上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的所有内容。
13.合格性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3.1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
件,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彩页和数据。
13.2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14. 磋商保证金
14.1 根据第 8款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交磋商保
证金。
14.2 磋商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根据第 14.6
款规定,发生下述行为予以没收磋商保证金。
14.3 磋商保证金使用投标货币表示,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或保函。
14.4 任何未按第 14.1 款和第 14.3 款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
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5 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采
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退还。
14.6 若发生下列情况,采购人在书面通知后有权没收磋商保证金:
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磋商公告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的;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中标后未按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6) 磋商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要求,而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5. 投标有效期
9
15.1 磋商文件将在开标日期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投标有
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
1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
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往来。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
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磋商文件,但将要求其响应延长
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16. 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6.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量递交磋商文件,每一份磋商文
件必须装订成册。并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正本和副本或电子文档有差
异,以正本为准。
16.2 磋商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
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者须将“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附在磋
商文件中。磋商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16.3 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磋商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
改须由签署磋商文件的人进行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16.4 传真投标、邮寄投标概不接受。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7.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投标专用袋(箱)中,并标
明“正本”或“副本” ,《响应函》 、《响应一览表》 、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和
盖公章并签字的响应文件电子版(PDF)应另多制一份单独密封一份于“唱标信封”
内,独立于磋商响应文件之外一同递交。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在
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正本” 、“副本” 和“唱
标信封”投标专用袋(箱)外包装均应:
(1)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示注明开标地点。
(2) 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正本、副本或唱标信封及在磋商公告规定的开标
日期及时间前注明“不准启封”的字样。
(3) 写明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7.2 如果未按第 17.1 款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
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8.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
18.1 采购人收到磋商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8.2 采购人可按照第 6 款的规定修改磋商文件并酌情延长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
10
时间,因此,已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磋商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履行。
19. 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根据第 18 款规定,采购人将拒绝接收任何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
时间递交的磋商文件。
20.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人
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0.2 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 17 款和第 18 款规定进行准
备、密封、标注和递送。
20.3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20.4 供应商不得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至第15款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期满前撤销磋商文件。否则采购人将按第 14.6 (1)款规定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五、开标与评标
21. 开标
21.1 采购人在供应商代表自愿出席的情况下,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和时间开标, 出席代表需登记以示出席。
21.2 按照第 20 款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磋商文件将不予开封。
21.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开标一览表中供应商名称、投标总价、交货
期、是否提交磋商保证金,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投
标声明(如进一步折扣等)评标时才能考虑。
21.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 21.3 款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
全部内容。
22. 磋商文件的初审
22.1 采购人、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对磋商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
性进行评审,只有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文件
才能通过评审。对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内容,磋商小组将以
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供应商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具体工作包括:
11
1) 磋商小组将审查磋商文件是否完整、有无提供所需的磋商保证金、是否恰当
地签署、是否大致编排有序等;
2) 对磋商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磋商文件是否对磋商文
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所谓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指的是符合磋商文件
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而无任何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实
质上影响到合同项下的质量和性能,或指与磋商文件有实质不一致,限制了合同
项下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 或对该重大偏离的修改对提交实质性响应投
标的供应商将不公平。磋商小组决定磋商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磋商文件的内容本
身而不靠外部的证据。
22.3 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
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磋商文件中响应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磋商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
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4 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磋商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
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磋商保
证金将被没收。
22.5 对供应商报价经过上述修正和调整(包括缺漏项调整)后所得出的价格构成其“评
标价”。
22.6 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磋商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
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22.7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 磋商文件的澄清
对磋商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 磋商文件的详细评审:详见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程序》。
12
25. 确定成交人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
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
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
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人确
定后 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同时向成交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六、授予合同
26. 授予合同的准则
26.1 成交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
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其后第一位的供应商
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26.2 如采购人发现成交人在投标、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采购人
有权拒绝该成交人的投标。
26.3 其他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7. 资格后审
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合同。如
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拒绝其投标。在此情况下,
磋商小组将对排位其后第一位的供应商的能力做类似的审查。
28. 在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适用)
29. 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适用)
29.1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将予以废标;
29.2 因重大变故或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
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0. 成交通知
30.1 磋商文件有效期期满前,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其投标被接受。
30.2 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书面通知的同时,采购人通知落选的供应商其投标未被接
受,并按第 14 款规定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30.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1. 签署合同
31.1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内,应派授权代表前
往采购人指定地点签订合同。
32. 履约保证金
13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履约保证金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采购人支付。
34。政策功能
34.1 本次招标优先选购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
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
34.2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
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
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
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34.3 投标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4.4 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4.5 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参考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
根据市场情况列出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
34.6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 号)。
14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为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为物业、食堂的正常运作,提供更清洁、优质、
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决定选有资源、有实力、有诚信的物管企业提供专业化的物业管
理与餐饮服务。
二、 合同执行计划
服务期:一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职务 人数
1
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经理(兼食堂经理) 1
2 综合服务领班 1
3 综合服务员 1
4 环境领班 1
5 绿植养护 1
6 保洁员 4
7 水电工 1
8 安保队长 1
9 门岗安保 6
10 消防监控室(持消防证) 3
11 机动岗 1
1
食堂管理服务
食堂主管 1
2 收银兼仓管 1
3 服务员 2
15
4 管事员 1
5 厨师长 1
6 红案厨师 1
7 面点厨师 1
四、项目基本管理要求(物业服务):
1、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并按规范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2、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3、管理企业在管理中建立本企业的形象识别系统:服务理念、行为规范(专业着装、
佩戴标志、语言规范、文明服务等)。
4、保安基本要求:45 岁以下,体格强壮,体貌端庄。
5、管理人员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
证书上岗。
6、全体服务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合格上岗。
7、所有物业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不遵守相关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物业公
司进行更换。
8、物业管理企业运用计算机管理。
9、设置“服务热线”,公示服务联系电话。
10、采取多种形式如走访部门、恳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每年有效投诉处理
率 100%;每年进行一次以上满意度测评;有效样本覆盖率大于 30%,并对薄弱环节持续改
进。
11、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12、适应采购人的需求,提供采购单位需要的便民服务,配合开展文化活动。
五、项目基本管理要求(食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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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标准采购新鲜食材,并制定合理的一周营养食谱食材,严格把控食材品质,
做好干部职工食堂用餐管理、干部职工饭菜的安排与品质管理、食堂卫生检查与食品卫生
安全管理、食堂设施设备使用与管理。
2、提供食堂烹饪服务,食堂餐厅、厨房以及食堂周边环境卫生的维护与消杀(灭苍
蝇、蚊子、老鼠、蟑螂);厨房厨具、炊具、餐具的清洗与消毒以及设备设施卫生的清理、
擦拭。
六、其他要求:
服务期限: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服务质量要求:达到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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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
(格式自拟,具体的合同条款由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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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年 月 日
19
目 录
一、响应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工作方案
五、资格证明文件
六、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其他材料
20
一、 响应函(格式)
响 应 函
致: (采购代理公司)
贵公司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
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投标。
(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
《政府采购法》第 77 条的规定。
(2)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3)以 形式出具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小
写)元)。
(4)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或服务投标报价为 (用文
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5)我们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 11 款的规定,本磋商文件的
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的 天,在此期间,本磋商文件将始终对我们
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中标,本磋商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6)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有关本次采购的所有资料。
(7)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
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投标的费用。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 (公章)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供应商银行帐号
日期:
21
二、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价格 服务期
1
2
……
报价总价
(小写)
(大写)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本次采购的服务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
注:1、 投标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
2、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
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
处理。
3、本次采购的服务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
22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
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
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书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 天有效(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盖章):
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法定代表人到场提供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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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方案
供应商根据招标内容进行编制,应涵盖用户需求书的所有内容,格式自拟。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24
五、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
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的
企业财务报表或财务会计制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的
缴纳税收、社保缴费记录凭证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并加盖公章。)
( 5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是
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签订合
同前或执行合同中,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依法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或终止合
同。(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函,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
备注:1、附银行转账凭证或银行转账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附基本帐户许可证或带有银行印章的基本存款信息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
25
六、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
故、违法记录的声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项目名称及编号:
海南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
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26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
格式见财库〔2017〕141 号)。无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小型及微型企业的无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其评标价格即为投标总价。
27
八、其他材料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8
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程序
一、评审原则
1.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评审由依法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完成。评审
基本原则:评审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
优、诚实信用”的原则。
2. 本次评审是以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文件和最终报价为依据,按公
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
后服务好、及综合实力强的成交人。
3. 参加磋商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
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保密,确保竞争性磋商工作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无理干预磋商小组的正常工作。
4.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
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评审流程如下:
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成员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了解本次招标的范围和需求,熟悉评标方法;
2. 磋商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进入评审程序后,磋商小组先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磋
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的规定和附表 1、附表 2的内容,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
合性评审。
若出现以下情况,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满足采购需求而不能通过资格性和符
合性审查:
1) 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
2) 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9
3) 超出经营范围报价的;
4)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检查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不满足磋商文
件的要求,并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未能补充齐全的;
6)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部分进行初步审查,检查磋商响
应文件提交的内容不齐全、不能证明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任务、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
作出相应的承诺的;
7) 报价过低,明显不合理,采购人认为无法保障质量而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的;
8) 主要技术规格和参数不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负偏离的;
9) 磋商小组认为报价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的;
10) 没有按时作最终报价或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无法接受的;
11) 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
12) 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的。
初步评审采用“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符合要求的才能通过初步评审。
3. 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
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
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
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 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
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
证金。(最终报价表格式见附表 2)
30
5. 综合评审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
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标准详见附表 3)
6. 推荐成交人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成交候选供应
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
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三、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1. 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人与买方签订合同后止,凡与磋商、审查、澄清、评价、比较、
确定成交人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
露。
2. 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到确定成交人之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磋商、评审
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磋商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
清、比较及推荐成交人方面向参与磋商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磋
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采购人保留在成交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竞争性磋商无效或拒
绝所有磋商响应文件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变更技术方案的权利
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变更技术方案或采购数量,但不超过原合同
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如果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变更要求调整方案或价格后未
能获得合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1
附表 1 资格性审查表
备注:资格审查内容中的每一项均为必需条件,请各供应商仔细对照,如有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均会导
致资格预审不合格,请认真对待。
1、在表中的各项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
写“不合格”。
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序号 审查项目 评议内容 供应商 1供应商 2供应商 3
1
企业证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
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
业财务报表或财务会计制度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
3 税收及社会保
障资金要求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
纳税收、社保缴费记录凭证复印件。)
4 声明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
三年的从成立之日 起算),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
的声明书)
5
无违法记录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供应
商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
以限制。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供
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依法取
消其中标成交资格或终止合同。(供应
商自行提供承诺函,以现场查询结果为
准)。
6 其他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结 论
32
附表2 符合性审查表
备注:1、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表”对响应文件符合性进行评审。
2、在表中的各项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3、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
项×/不通过的, 填写“不合格”。
4、符合性审查的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5、初步评审要求的供应商至少达到三家或以上,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程序。
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序号 审查项目 评议内容 供应商 1供应商 2供应商 3
1
响应文件的
有效性、完
整性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样式和签署要
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
2
报价项目完
整性,报价唯
一性
是否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
漏报其响应将被拒绝;报价是否
唯一
3 磋商保证
金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4 有效期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5 服务期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6 其它 是否有其它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结 论
33
附表 3 综合评分表
序号 项目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商务部分
(42 分)
荣誉
投标人获得过国家级荣誉的,得 4 分,投标人获得过省
级荣誉的,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满分 2 分,获得市级、区级
荣誉,每提供一项得 0.5 分,满分 1 分,投标人获得过国际、
国家美食十佳称号的得 2 分。(需提供证书或授奖发文等相
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
认证
供应商具有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的得 1 分,具有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者不得分。
3
业绩
供应商须提供同类型(指物业管理服务类)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 3 分,满分 9 分。
供应商须提供同类型(指餐饮服务类)管理服务项目业绩,
每提供一份得 2 分,满分 6 分。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者不得分
15
专业人员
(含餐饮)
供应商员工中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或
《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的,每提供 1 人得 1 分,满
分 4 分。
供应商员工中获取世界级、国家级比赛获得金奖的,每提
供 1 人得 2 分,满分 3 分。
供应商员工中获取省级比赛金奖的。技术能手称号的,每
提供 1 人得 1 分,满分 2 分。
供应商员工中获取市级奖项,每提供1人得0.5分,满分1分。
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供应商为以上
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有不提供者,不
得分。
10
智能化管理
供应商拥有物业智能化管理系统的得 5 分,须提供系统
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证明
材料者或供应商非著作权人的不得分。
5
2
技术部分
(38 分)
物业管理整
体策划、组
织架构(含
餐饮服务)
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制定完整、合理、科学的物业管理
整体策划,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
方案科学、合理、完整且可实施性强的,得 3.6-5.0 分;
方案良好且具有可实施性的,得 2.1-3.5 分;
方案一般且具有一定的可实施性的,得 0.6-2.0 分;
方案一般但不具有可实施性的,得 0.1-0.5 分;
不提供者不得分。
5
供应商须具有比较完善的组织架构,清晰简练地列出主
要管理流程,包括运作流程图、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
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管理指标承诺达到物业管理标准
的要求,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
架构方案科学、合理、完整且可实施性强的,得 3.6-5.0 分;
架构方案良好且具有可实施性的,得 2.1-3.5 分;
架构方案一般且具有一定的可实施性的,得 0.6-2.0 分;
架构方案一般但不具有可实施性的,得 0.1-0.5 分;
不提供者不得分。
5
34
物业管理规
章制度(含
餐饮服务)
供应商须具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物业管理工
作计划及实施时间,并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公众制度、
物业管理制度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等,体现标准化服务,
管理服务水平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
制度科学、合理、完整且可实施性强的,得 7.6-10.0 分;
制度良好且具有可实施性的,得 5.1-7.5 分;
制度一般且具有一定的可实施性的,得 2.6-5.0 分;
制度一般但不具有可实施性的,得 0.1-2.5 分;
不提供者不得分。
10
物业服务实
施方案(含
餐饮服务)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内容完整、满足项目需求、方
案思路清晰、针对性强,管理服务定位明确、可行,各项管
理内容具体,措施得力的物业服务方案,评审委员会综合评
审:
方案科学、合理、完整且可实施性强的,得 7.6-10.0 分;
方案良好且具有可实施性的,得 5.1-7.5 分;
方案一般且具有一定的可实施性的,得 2.6-5.0 分;
方案一般但不具有可实施性的,得 0.1-2.5 分;
不提供者不得分。
8
物业管理服
务应急方案
(含餐饮)
供应商须制定针对物业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台风、暴雨
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突发事件)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的措施,
对智能化设施(如监控设备、供电系统、给排水等公共设施)
的日常管理和应急维修方案等,所需人员岗位安排分配明细
情况(包括人员数量配置,重要岗位须人员详细资料等)计
划,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
计划科学、合理、完整且可实施性强的,得 7.6-10.0 分;
计划良好且具有可实施性的,得 5.1-7.5 分;
计划一般且具有一定的可实施性的,得 2.6-5.0 分;
计划一般但不具有可实施性的,得 0.1-2.5 分;
不提供者不得分。
10
3
价格部分
(20 分)
评标基准值=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标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0
评估因素 商务技术 价格
权重 80% 20%
(1) 商务技术分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分值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
分别就各个供应商的技术、商务状况,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
较,评出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总分,全部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
技术商务最终得分,商务技术评分=评委打分,全部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
35
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最终得分。
(2) 价格得分:以二次报价为准计算。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初审且价格最低的投
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重×100
(3) 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价格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
人。
36
附表 4
最终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供应商承诺(最终报价):
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元
供应商承诺的其他条件: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三、磋商文件的编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授予合同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采购人为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为物业、食堂的正常运作,提供更清洁、优质、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决定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 响应函(格式)
二、 开标一览表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四、工作方案
五、资格证明文件
六、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八、其他材料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程序
一、评审原则
二、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三、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四、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五、变更技术方案的权利
附表1 资格性审查表
附表2 符合性审查表
附表3 综合评分表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含餐饮服务)
物业服务实施方案(含餐饮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应急方案(含餐饮)
附表4
最终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