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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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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信息学院2022年教职工全年福利(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PXGJCG2021-229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PXGJCG2021-229

二、项目名称: 信息学院2022年教职工全年福利(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增值率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信息学院2022年教职工全年福利(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为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全年福利提货凭证,全年福利1600元/份,约700份,分春节、端午、中秋三节三次供货,每次按实际供货数量付款。112.5%江苏亿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锦溪路99号91320211079935983M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增值率
1信息学院2022年教职工全年福利(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信息学院2022年教职工全年福利(节日慰问品)国产112.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善庆,徐荣根,张映红,沈桂梅,陈学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0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2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1号

联系方式:0510-83298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

联系方式: 13771172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电 话: 13771172807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 节日慰问品采购文件定1202.doc

    268.5K

  • 中小企业.jpg

    192.7K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无 锡 市 政 府 采 购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政府采购编号:PXGJCG2021-229

采购项目名称:信息学院2022年教职工全年福利(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 购 人: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一.投标邀请函

二.投标供应商须知

三.采购需求

四. 合同书(文本)

五.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邀请函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信息学院2022年教职工全年福利(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你单位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

序号

内 容

1

采购项目名称:信息学院2022年教职工全年福利(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PXGJCG2021-229

采 购 人: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

采购代理机构: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普信COPO 2号楼

3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1)项目概况: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为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全年福利提货凭证,全年福利1600元/份,约700份,分春节、端午、中秋三节三次供货,每次按实际供货数量付款。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在节日提前二十日历天完成提货凭证送货;误期违约金为合同价的千分之五/天;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质量违约金为合同价的5%;

(4)项目采购预算:112万元;

(5)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零售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

投标供应商条件: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2.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投标供应商必须拥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 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05月~2021年10月的缴费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

发布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03日~2021年12月10日16:00截止(每天9:00~11:00, 14:00~16:00 时(节假日除外)售价:800元,扫码支付,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7

提疑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16:00时,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2021年12月10日17:00时前。

8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

9

投标时间:2021年12月27日13:30至14:00截止,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2号楼101会议室)

10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7日14:00

开标地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2号楼101会议室)

11

定标时间:2021年12月27日

定标地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2号楼101会议室)

12

投标文件份数:1本正本,4本副本,投标文件电子U盘一张(在U盘上清楚的标明投标供应商名称)

13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联系地址: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2号楼)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13771172807

14

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根据锡财购函【2021】3号《关于近期政府采购领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委派人数为1人),座位保持安全间距。凡进入活动(开评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的,严禁进场并上报采购代理机构所在地社区与同级财政部门。《“苏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投标供应商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进入开标地点,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投标供应商须知

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向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采购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

(三) 采购文件的解释:

投标供应商如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投标邀请函”第7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文件送至至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mail:409042412@qq.com

采购人、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函”第7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 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如需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已报名单位,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请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下载此更正公告后,于投标截止日前书面回函(传真件)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五)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另附电子U盘一张。

①商务文件部分包括: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证明文件:

(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可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5.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6.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7.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8.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05月~2021年10月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05月~2021年10月缴费证明复印件;如企业成立年限不足6个月的,则按企业实际成立时间提供社保缴费相关证明复印件(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

9.投标供应商必须拥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fzlm/zfcgjyxt/index.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单独装袋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提供不全的,则视为资格、资信审核不通过。

(2)补充性文件

1)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2)投标供应商的历史、背景和近年主要业绩介绍;

3)对应评分标准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2、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细目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4)人员配置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

(5)其他补充资料

3、技术标部分

3.1实施方案:

①针对本项目的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

②服从采购人管理,提供人性化服务方案。

③针对网上提货订单的物流配送方案。

3.2售后服务方案:

①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质量保障措施。

②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

③提货凭证有效期限,仓储状况说明。(需提供仓储地图片)

(六)投标文件的要求: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6.投标文件统一用A4纸,按照投标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编制目录。

7.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供应商还应提供投标文件电子U盘一张(在U盘上清楚的标明投标供应商名称),U盘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投标文件电子U盘”。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

8、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将正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的标明“正本”;将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的标明“副本”。 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资格证明文件要求的原件及评分标准中要求的原件,需单独封袋,在封袋上清楚的标明“资格证明原件”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并密封后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9.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10.投标费用自理。

(七) 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4.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5.投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6.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资信要求及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7.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8.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

12.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13.投标供应商未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

1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15.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6.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1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18.不同投标供应商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19.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20.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2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2.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23.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24.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

25.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26.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格式混乱、条例不清的;

27.投标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样品的;

28.未按要求提供电子U盘或U盘内容不全的;

29.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30.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3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投标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32.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3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 开标、评标:

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2.投标文件的出现不一致情形的处理:

(1)投标文件的纸质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报价:

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⑤商务标和技术标的纸质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上述事宜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 开标工作程序

3.1 密封性检查:

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也可以由公证人员检查并公证;

3.2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采购人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3.2.1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3.2.2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2.3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 唱标:

3.3.1 经初步资格性审查确认无误后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在公证员公证或采购人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当众拆封交唱标人唱标。

3.3.2 唱标内容仅涉及投标函和投标报价文件。

3.4唱标结束,投标供应商退场。

3.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江苏)”( http://www.jscredi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3.6.1在不改变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供应商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3.6.2投标供应商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澄清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否则视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评标工作程序:

4.1投标文件资信、资格检查。

4.1.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

4.1.2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信、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4.2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4.2.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4.2.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3 比较与评价

4.3.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4.3.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

4.3.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采购人监督下,在评标室当场核对、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5. 评标方法

投标人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各投标人评审后得分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排名第一,为中标单位。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评审排名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其中一个投标人获得评审排名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无评审排名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同上处理。

6.评分标准

投标供应商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未列入本评分标准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项目及总分(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60分)

(2)投标供应商评价(15分)

(3)技术方案(25分)

(二)各项目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60分)

1、米面油类提货凭证(15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在400元基础上,考核货物增加值比率,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增加值比率最高的供应商的增加值比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增值率=(每份提货凭证总券面价值-400)/ 400

投标报价得分=[(1+增值率)/(1+最高增值率)]×15。

2、传统节日习惯用品提货凭证(15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在400元基础上,考核货物增加值比率,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增加值比率最高的供应商的增加值比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增值率=(每份提货凭证总券面价值-400)/ 400

投标报价得分=[(1+增值率)/(1+最高增值率)]×15。

3、坚果干货类提货凭证(15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在400元基础上,考核货物增加值比率,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增加值比率最高的供应商的增加值比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增值率=(每份提货凭证总券面价值-400)/ 400

投标报价得分=[(1+增值率)/(1+最高增值率)]×15。

4、生活用品类提货凭证(15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在400元基础上,考核货物增加值比率,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增加值比率最高的供应商的增加值比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增值率=(每份提货凭证总券面价值-400)/ 400

投标报价得分=[(1+增值率)/(1+最高增值率)]×15。

价格扣除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2)投标供应商评价(15分)

2.1 业绩:投标供应商提供2019年以来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有效合同的得2分,最高不超过4分。(4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交相应合同原件,无原件或原件提供不全不得分】

2.2 投标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最高6分,所有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交相应证书原件,无原件或原件提供不全不得分】

2.3投标供应商提供物品提货凭证满足线上使用(如网上商城、手机APP)的得3分。(提供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4投标文件评价:投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2分)

(3)技术方案(25分)

3.1实施方案:

①针对本项目的经营管理制度(3分)、日常管理制度(2分)

②服从采购人管理,提供人性化服务方案。(3分)

③针对网上提货订单的物流配送方案。(3分)

3.2售后服务方案:

①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质量保障措施。(3分)

②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 (3分)

③提货凭证有效期限(2分),仓储状况说明(2分)(需提供仓储地图片)

④提货凭证有效期限在招标需要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得1分,最多4分(4分)。

评委一般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90%≤优≤100%;80%≤良<90%;70%≤中<80%;60%≤一般<70%。

评委为5人以上的单数(含5人)时,计算分项得分时取平均值为投标单位的得分,各分项得分合计即为投标单位的总得分。投标文件无相应评分内容时,该项目为零分。投标单位如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合理要求不作出相应承诺或对招标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的不予得分。每项评分的具体内容和方法由评委集体讨论,评委独立评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加分因素(2分):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分别予以加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不重复加分),强制采购的产品除外。

(九) 定标:

1.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依法确定中标投标人。采购人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投标人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中标公示结束后,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

(十) 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

(十一)中标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2.采购代理机构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十三)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 中标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

(十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

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

(十五)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十六)其他:

采购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检查采购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招标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

信息学院2022年教职工全年福利(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全年福利1600元/人,按平均700人计,分春节、端午、中秋三节三次供货,每次按实际供货数量付款。采购具体要求如下,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投标,所投物品性能参数及提供的服务须等同或高于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二、项目技术要求及有关说明

投标供应商所投内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

1.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需采购2022年教职工全年福利(节日慰问品)提货凭证,约700份,结算价格为1600元/份,具体以实际发放数结算。

2.具体内容及数量如下。

序号

项目内容及规格

最少数量

单位

备注

1

面值400元米面油类提货凭证

1

实际数量,投标人可综合考虑后填报。

2

面值400元类传统节日习惯用品提货凭证

1

3

面值400元坚果干货类提货凭证

1

4

面值400元生活用品类提货凭证

1

小 计

4

3、每类商品须保证5个及以上品牌供选择。供应商提供超额采购服务,超额部分必须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支付。超额部分商品必须同样提供免费配送服务。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在节日前十天内完成提货凭证送货;误期违约金为合同价的千分之五/天。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质量违约金为合同价的5%。

6、供应商承诺所提供货物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质保期的三分之二。

7、供应商承诺所提供的货物,如有质量及质保期问题,必须无条件退换且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8、供应商承诺所提供的货物应包装完好,且与实物对应。

9、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12.00万元。

10、付款方式:采购人收到当次节日全部提货凭证后,一次性支付货款。

11、提货凭证的有效期不低于60天,凭证有效期内供应商必须保证线上平台内所有商品能够正常下单、供货。

12、所提供产品的价格不得高于京东、苏宁等平台自营的同类产品的价格。

13、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交通运输(包括物流配送)、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办公设备、器材、安装、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本次费用为包干总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合同书

需方: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供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单份慰问品包括内容

结算单价

采购份数

序号

项目内容及规格

数量

单份面值

小计

1

面值400元米面油类提货凭证

1600元

2

面值400元类传统节日习惯用品提货凭证

3

面值400元坚果干货类提货凭证

4

面值400元生活用品类提货凭证

合计

大写:

小写:

交货时间:

提货凭证有效期:

第二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回收:

第三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及灭失损毁的一切权利风险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至甲方。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七条 服务承诺:

1、 。

2、 。

3、 。

第八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在节日前十天内完成提货凭证送货;误期违约金为合同价的千分之五/天。采购人收到当次节日全部提货凭证后,10工作日内支付100%货款。 。

第九条 本合同未按约履行及解除的条件:

合同履行时间为签订合同日起天内完成。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到后乙方无力按甲方要求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当所有付款资料(包括采购人支付申请)提交齐全后,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甲方付款日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需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并经代理机构见证后生效生效,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代理机构壹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的采购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采购人): (盖章) 乙方(成交方):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方:(盖章) 乙方户名:

见证人: 乙方开户银行:

年 月 日 乙方帐号:

★.备注:甲乙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拟订合同。


五.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供应商:

二○ 年 月 日


(一)附件1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贵单位编号PXGJCG2021-229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次 项目的投标。

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

我方愿意提供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

开标一览表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开标之日起60天。

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我方认为贵单位有权决定中标者。

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由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我方认可并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愿意在见证合同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附件2(投标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日期: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 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日期: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参与评审、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4 承诺书(格式)

采购编号:

日期: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 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采购文件要求,本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报价,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开标一览表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采购文件编号:

米面油类提货凭证投标报价

(人民币)

大写: 小写:

每份含提货凭证总张数: 张

增值率:

传统节日习惯用品提货凭证投标报价

(人民币)

大写: 小写:

每份含提货凭证总张数: 张

增值率:

坚果干货类提货凭证提货凭证投标报价

(人民币)

大写: 小写:

每份含提货凭证总张数: 张

增值率:

生活用品类提货凭证投标报价

(人民币)

大写: 小写:

每份含提货凭证总张数: 张

增值率:

供货期

质量标准

投标文件

份数

一正四副,投标文件电子U盘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响应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响应函附录中内容为准,响应函附录必须盖章或签字。

每份提货凭证投标报价价格填写增值后的价格。


附件6

人员配置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

(1)人员配置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岗位名称

学历

持有证书

工作经验

1

2

3

4

5

6

7

8

9

10

…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上表可自行延长。

2、请附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项目编号:

1

姓名

性别

2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年 月

3

联系电话/传真:

4

从事本项工作时间及工作经历:

5

拥有关于本项服务方面的职称:

6

曾获得的关于相关服务方面的奖励情况:

7

近3年内负责的类似项目业绩:

8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请附身份证、相关资格证明复印件。

附件7

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声明

(内容写不完的栏目可相应扩展)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

中级职称 人数、

高级职称 人数

2020年12月资产总额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2020年12月股东权益

万元

2020年业务收入

万元

2020年实现利润

万元

办公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近三年来受行业主管部门考核评价及业主评价意见

最近3年内有无因违纪或是其他原因被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本表可以扩展。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附件8

明细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序号

名称

单报价

数量

分项总报价

1

面值10元米面油类提货凭证

 

2

面值10元类传统节日习惯用品提货凭证

3

面值10元坚果干货类提货凭证

4

面值10元生活用品类提货凭证

总报价:大写 小写

质量 2.安装 3."三包"(包修、包退、包换)4.其他承诺

(以上是主要承诺,供供应商参考,供应商应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单位的情况作出具体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投标供应商如为“小微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2)报价人应当根据“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请各供应商自行补充完善;

(3)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

(4)本表所填内容和附件中列表内并不冲突,请供应商认真填写本表及附件列表。

(5)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评审中分别按照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政策实施采购。

附件9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财政部司法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公司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11 履约担保函(格式)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