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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军分区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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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江西省新余军分区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于 2021-12-30

招标详情

某部江西省新余军分区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江西省新余军分区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余市美林湾小区15栋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YH 2021-NO-O21-2

项目名称:江西省新余军分区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需求 服务要求 一、采购需求表

江西省新余军分区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

服务期限

3年

服务要求

每天上午9点之前将当日所需物资送至江西省新余军分区食堂,供货商必须保证按要求供货,送至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

江西省新余军分区

付款方式

食材货款每月结算一次(下月上旬结算),每批食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单位提交的《验收单》和中标单位采购人安排开具的正式发票(发票金额合计为本月实际结算总金额),由采购人财务部门通过转账方式,向中标单位支付所提供货款的100%

备注

供货时需提供:食用油须提供当批次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原件;猪肉类、活禽类须提供当批次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原件;蔬菜须提供当批次农残检验报告原件,凡来自农贸市场内的禽类、鱼类、蔬菜类、肉类等产品除提供相关资质时,还需要农卖市场开办者出具与上诉经营户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凡有相关要求的产品需提供无公害产品证书、蔬菜基地照片、其他产地证明(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

二、食堂配菜品种及要求

(一)菜品

1、蔬菜类:花菜、西兰花、西葫芦、藕、蒜苔、生菜、上海青、绿豆芽、黄豆芽、土豆、冬瓜、洋葱、杏鲍菇、包菜、大白菜、尖椒、韭菜、小葱、香菜、胡萝卜、黄瓜、大葱、大蒜、茄子、西红柿、豆角、白萝卜、小白菜、四季豆、扁豆、南瓜、山药、丝瓜等;

2、肉类:猪肉、牛肉、羊肉、猪排、羊排、肥肠、肚子等;

3、禽肉类:鸡肉、鸭肉、鸡腿、鸭腿、鸡胸脯、鸡胗、鸭胗等;

4、水产类:草鱼、鲤鱼、鲶鱼、鲫鱼、带鱼、虾等;

5、干货类:木耳、香菇、花生米等;

6、豆制品:豆腐、腐竹、豆干、豆皮等;

7、调料类:鸡精、味精、老抽、生抽、料酒、香醋、蒸鱼豉油、蚝油、香油、火锅底料、十三香、大料、花椒、干辣椒、老干妈、剁椒等;

8、杂粮类:小米、黑米、绿豆、八宝米、红豆、黄豆等;

9、食用油

10、禽蛋类:鸡蛋、鸭蛋等;

11、水果类:苹果、梨、香蕉等;

12、乳制品:牛奶、酸奶等

(二)质量要求

序号

品名

质量要求

1

蔬菜类

新鲜、色泽正常、无异味

2

肉类

需盖有动物检验疫章,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色泽正常、无注水。

3

排骨

色泽正常、无异味、无頸骨。

4

瘦肉

色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

5

带皮五花

表皮洁净、肥瘦适中、色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

6

统装肉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

无皮五花

肥瘦适中、色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

8

禽肉类

新鲜、无注水、表皮完整洁净。

9

水产类

新鲜、色泽正常、无异味。

10

干货类

色泽正常、无霉烂变质。

11

豆制类

新鲜、色泽正常、无异味。

12

调料类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均在有效期内。

13

杂粮类

新鲜、无变质。

14

食用油

一级、符合GB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非转基因。

15

禽蛋类

符合最新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新鲜、无破损。

16

水果类

新鲜、色泽正常、无异味。

17

乳制类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均在有效期内。

  • 服务承诺
  • 供应商同意按照合同的规定为采购人提供食堂管理服务,并保证拥有提供餐饮服务的资质及相关从业资格等证明材料。
  • 供应商不得使用任何腐烂、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材料。
  • 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每天对食品卫生所进行的监控并实行留餐制度,每餐样品保存期为 48 小时,以便采购人对其进行卫生检验。如果样品卫生检验不合格, 检验费全部由供应商负责。
  • 注:本次招标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每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每一年组织一次服务质量考核,采购人对考核满意度达不到80%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中小企业(含中 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加磋商响应8.1.1 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本项所称货物(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服务);
  •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8.1.2 中小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响应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响应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服务)的,必须同时提 供货物(服务)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接受。(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1日 至 2022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余市美林湾小区15栋104室

    方式:江西云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余市美林湾小区15栋1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余市美林湾小区15栋1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仙来中大道106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790-6658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云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余市美林湾小区15栋104室

    联系方式:吕女士 0790-64478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790-665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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