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招标公告
平潮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潮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镇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服务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
2.1.2项目内容:该项目为平潮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供应机关工作人员午餐以及公务接待用餐,还需保障特殊情况下人员就餐(包括但不限于每年两季秸秆禁烧期间晚间用餐、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加班用餐、工作日晚间加班用餐、晚间值班用餐、应对大型活动、临时工作、突发状况用餐以及就餐人数增加、就餐时间提前或推迟等)。
采购人无偿提供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并将现有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用具等开列清单,承包方入驻时,双方代表共同进行清点核对,办理交接手续。清单经双方代表确认后签字并各执一份。
2.1.3最高限价:人民币295000元。
2.1.4服务期限:1年。如果中标人服务良好,用餐人员满意度高,经党政联席会同意可以续签一年。
3. 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3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范围应符合本项目要求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食堂或餐饮服务等相关内容。
3.4项目负责人可在服务团队中明确1名,也可另外增设一名人员,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负责项目服务团队(对象)100人规模以上的食堂或酒店厨房管理经验,具有包括餐饮内容规划、菜肴质量管理、人员管理、食堂维护等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有较强的学习新知识的意愿。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职在岗,负责项目服务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或调整的,须得到采购人的同意,所替换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上述条件,否则,视为重大违约,采购人有权拒绝并可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方承担相应损失。
3.5厨师长、项目负责人只能在一个餐饮服务项目中任职,并保证厨师长、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厨师长或项目负责人,如在其他餐饮服务项目中担任厨师长或项目负责人,将视为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01月07日14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平台自行下载;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本次招标代理收取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份,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踏勘现场以及递交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07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入围。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通州区平潮镇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3幢2层 |
联系人: |
孙女士 |
联系人: |
周女士 徐先生 |
电 话: |
15996533386 |
电 话: |
13962912764 |
1、各参投单位只允许委派一人参加投标,其余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投标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做好防疫检查等。
2、请中标单位携盖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时到平潮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备案后即可退还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索退保证金的,责任自负。
平潮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招 标 文 件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20220107003
招 标 单位: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12月20日
招标公告
平潮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潮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镇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服务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
2.1.2项目内容:该项目为平潮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供应机关工作人员午餐以及公务接待用餐,还需保障特殊情况下人员就餐(包括但不限于每年两季秸秆禁烧期间晚间用餐、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加班用餐、工作日晚间加班用餐、晚间值班用餐、应对大型活动、临时工作、突发状况用餐以及就餐人数增加、就餐时间提前或推迟等)。
采购人无偿提供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并将现有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用具等开列清单,承包方入驻时,双方代表共同进行清点核对,办理交接手续。清单经双方代表确认后签字并各执一份。
2.1.3最高限价:人民币295000元。
2.1.4服务期限:1年。如果中标人服务良好,用餐人员满意度高,经党政联席会同意可以续签一年。
3. 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3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范围应符合本项目要求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食堂或餐饮服务等相关内容。
3.4项目负责人可在服务团队中明确1名,也可另外增设一名人员,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负责项目服务团队(对象)100人规模以上的食堂或酒店厨房管理经验,具有包括餐饮内容规划、菜肴质量管理、人员管理、食堂维护等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有较强的学习新知识的意愿。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职在岗,负责项目服务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或调整的,须得到采购人的同意,所替换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上述条件,否则,视为重大违约,采购人有权拒绝并可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方承担相应损失。
3.5厨师长、项目负责人只能在一个餐饮服务项目中任职,并保证厨师长、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厨师长或项目负责人,如在其他餐饮服务项目中担任厨师长或项目负责人,将视为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01月07日14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平台自行下载;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本次招标代理收取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份,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踏勘现场以及递交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07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入围。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通州区平潮镇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3幢2层 |
联系人: |
孙女士 |
联系人: |
周女士 徐先生 |
电 话: |
15996533386 |
电 话: |
13962912764 |
1、各参投单位只允许委派一人参加投标,其余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投标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做好防疫检查等。
2、请中标单位携盖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时到平潮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备案后即可退还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索退保证金的,责任自负。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 地址:通州区平潮镇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 15996533386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3幢2层 联系人:周女士 徐先生 电话:13962912764 电子邮箱:1154254587@qq.com |
1.1.4 |
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 |
平潮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平潮镇 |
1.2.1 |
资金来源 |
镇财政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2.4 |
工程款支付方式(原则上采用,具体以合同文本为准) |
食堂服务费按季结算,当季服务费于下季第一个月接到中标人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采购人假期、财务封账或中标人发票不符合要求时,付款时间相应顺延,采购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则上采用,具体以合同文本为准)。 |
1.3.1 |
招标范围 |
平潮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1.3.2 |
服务期限 |
1年。如果中标人服务良好,用餐人员满意度高,经党政联席会同意可以续签一年。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食堂或餐饮服务等相关内容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 |
1.10 |
分 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1.11 |
偏 离 |
不允许 |
2.1.1(9)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日前48小时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 |
投标截止日前24小时 |
2.4 |
招标控制价 |
人民币:295000元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
1.资格审查文件包含以下内容(1.1~1.9):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食堂或餐饮服务等相关内容); 1.3.拟派项目服务人员表; 1.4.投标企业需委派厨师长至少1名,资格要求具有5年以上厨房管理工作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持有中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1.5.投标企业需委派厨师至少1名,资格要求具有初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1.6.投标企业需委派面点师至少1名,资格要求具有初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1.7.投标企业还需委派项目负责人一名,厨师长可兼任项目负责人,也可另外增设一名人员,资格要求具有负责项目服务团队(对象)100人规模以上的食堂或酒店厨房管理经验,提供相关证明; 1.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9.诚信承诺书; 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资格评审标准”。 2.技术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2.1.技术标文件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商务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3.1.投标函;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45 日历天 |
3.2.3 |
合同价格形式 |
□单价合同 ?总价合同 |
3.4.1 |
投标保证金递交 |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伍仟捌佰元整。现场现金缴纳。 |
3.4.3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签订合同后返还,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后现场退还。 |
3.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6.5 |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 |
?不采用 □采用。 |
3.6.6 |
其他编制要求 |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 01月 07日14时00分 |
4.2.3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潮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潮法庭南侧、新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平潮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潮法庭南侧、新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
5.1.2 |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 |
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参加投标的必须出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不论何原因,均视为自动弃权,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
5.2.1 |
开标程序 |
资格条件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推荐一~二名中标候选人 |
6.3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
7.3.1 |
履约保证金 |
?是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转账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价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30 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
8.5.1 |
异议提出的时间 |
(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提出; (2)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商务标开标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期间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的机构: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 |
8.5.2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
投诉受理的机构:通州区平潮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单位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被暂停投标并在公示期内,也没有不良行为记录(俗称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被暂停投标并在公示期内或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本工程不允许)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1.12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13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2.1.2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书面方式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2.2.3澄清文件按本章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
2.3.2修改文件按本章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本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要求编制投标报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的有关要求。
3.2.3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合同条款及格式”所列合同价格风险。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4.3 开标结果公示后,招标人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③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④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5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投标单位应承诺其投标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等情形的,招标人对该材料将不予认可。
3.6.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4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文件
4.1.1投标单位必须准备“资格审查”一套、“技术标”一套、“商务标”一套,三套资料分别密封,“资格审查”、“技术标”和“商务标”每套资料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投标文件均应放入相应封袋内,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袋标明“ 资格审查”或“技术标”或“商务标”,同时还要写明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4.1.3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封袋标明“ 投标保证金”字样,同时还要写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封袋上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4.1.4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均需加盖红章并装订成册,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1.5未按本章要求填写及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向招标人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
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2 开标程序
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特殊情况处理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评标结果公示
6.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6.4.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相关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5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交易平台”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保证金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3.2 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7.4.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7.4.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异议与投诉
8.5.1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5.2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对投标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投标人现场告知原因。评委会对合格供应商的技术标文件、商务标文件内容评审打分,汇总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得分相同的以技术标分数最高者中标,技术分数也相同的抽签确定。
2、本项目开标顺序为:资格审查- 技术标开标、评审-商务标开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3、本次项目综合评分阶段中的技术和商务报价评审总分值为100分。两部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
(1)“技术标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90%(权重) (取小数点后二位);
(2)“商务标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0%(权重) (取小数点后二位)。
4、当评标小组成员为5人(含5人)以上的,技术分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资格审查:
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办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评审。只有资格条件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方可参加下阶段评审。
技术标评审(90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公司资质及荣誉28分 |
2分 |
供应商具有社会A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证书的得2分,本项满分为2分。 |
原件备查 |
18分 |
投标供应商2018年以来,类似食堂餐饮服务,有1个得3分,本项满分为18分。 |
原件备查 |
||
8分 |
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或GB/T1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或GB/T28001)认证证书复印件,每有一项得2分,本项满分为8分。 |
原件备查 |
||
2 |
拟派项目服务人员18分 |
12 |
项目负责人或兼厨师长1名:具有5年以上厨房管理工作经历且持有中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得4分,没有不得分; 厨师1名,具有初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得3分,没有不得分; 上述人员如持有高级公共营养师或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得3分,中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得1分。 本项最高得12分。 |
按拟派项目服务人员表进行填写(可相应拓展); 原件备查 |
6 |
面点师一名,持有初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证书得6分,没有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6分。 |
|||
3 |
制度建设 18分 |
3分 |
有明确的食堂质量管理目标,管理措施具体、科学,优秀得3分;一般得1.5分;较差得0分。最高得3分。 |
|
3分 |
有健全的食堂管理组织构架、岗位职责明晰,员工考核制度清晰明确,优秀得3分;一般得1.5分;较差得0分。最高得3分。 |
|||
3分 |
食品卫生、食堂安全制度明确,生产、加工、销售有操作规范,优秀得3分;一般得1.5分;较差得0分。最高得3分。 |
|||
3分 |
应急预案齐全,程序清楚,保障有力,优秀得3分;一般得1.5分;较差得0分。最高得3分。 |
|||
3分 |
设备设施使用、操作流程明确,优秀得3分;一般得1.5分;较差得0分。最高得3分。 |
|||
3分 |
人员培训有制度、有计划、有案例展示,优秀得3分;一般得1.5分;较差得0分。最高得3分。 |
|||
4 |
服务承诺 6分 |
3分 |
和谐用工、经营过程中发生劳资纠纷,中标单位承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经济处罚,方案内容优秀的得3分,一般得1.5分,较差得0分。最高得3分。 |
|
3分 |
经营过程中发生食物中毒,中标单位承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经济处罚,方案内容优秀的得3分,一般得1.5分,较差得0分。最高得3分。 |
|||
5 |
管理方案 14分 |
3分 |
现场管理方法科学实用,管理理念贴合机关食堂实际,提供完善的配餐方案,优秀得3分;一般得1.5分;较差得0分。最高得3分。 |
|
3分 |
能结合应急保障实际,提供灵活灵敏的供应保障方案,包括临时大型会议接待等和日常供应并行时的应急保障方案,能及时响应和有效解决的,优秀得3分;一般得1.5分;较差得0分。最高得3分。 |
|||
3分 |
接管和进驻方案科学合理得3分;一般1.5分;较差或无,得0分。最高得3分。 |
|||
5分 |
针对本项目的餐饮服务项目整体设想及策划:科学、合理、可行得5分;一般得3分;较差得0分。最高得5分。 |
|||
6 |
公司的服务优势5分 |
5分 |
阐述公司具有的服务优势,全面及优势明显的得5分,一般得3分,差得1分,较差得0分。最高得5分。 |
|
四投标文件制作1分 |
1分 |
1、有目录索引、页码无错乱、标题、编号、正文、表格等排版规范得1分,每出现一个错误扣0.2分,扣完为止。2、投标文件完整,每缺少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
7、商务标评审(10分)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95000元,超过或等于该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为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100。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四、评标准备
4.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4.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五、评标入围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才能参加评标。投标单位必须满足三家方可开标,如果本工程投标单位不满三家或者在开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满足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则一次终止,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开标如有1-2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采用竞标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竞价报价必须低于业主规定的最高限价;如果投标人的一次报价已经相应下浮,也可直接认可该投标人的一次报价;如果不具有竞争性或者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不满足要求的,则宣布二次招标失败,业主可以在不降低原招标标准或不改变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按照有关流程及规定进行委托;(采取以上方式时需得到业主及办公室认可)。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的全过程,未经允许中途不得离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项目,并默认开评标结果,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投标人一旦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截止,已经进入评标环节,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初步评审
6.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6.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6.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6.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6.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规定进行。
6.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10)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1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12)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如投标函写明是签字或印章,而实际不相符的。
(1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14)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7)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18)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9)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22)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注:招标文件未集中单列的无效条款,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否决投标、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七、详细评审
7.1按本章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7.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确定第一~第二候选单位。
八、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8.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8.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8.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九、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9.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商务标的评标要求,推荐1-2名中标候选人。
9.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才能参加评标。投标单位必须满足三家方可开标,如果本工程投标单位不满三家或者在开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满足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则一次终止,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开标如有1-2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采用竞标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竞价报价必须低于业主规定的最高限价;如果投标人的一次报价已经相应下浮,也可直接认可该投标人的一次报价;如果不具有竞争性或者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不满足要求的,则宣布二次招标失败,业主可以在不降低原招标标准或不改变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按照有关流程及规定进行委托;(采取以上方式时需得到业主及办公室认可)。
9.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平潮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承包事宜签订本合同。
项目主要情况
该项目为:平潮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供应机关工作人员午餐以及公务接待用餐,还需保障特殊情况下人员就餐(包括但不限于每年两季秸秆禁烧期间晚间用餐、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加班用餐、工作日晚间加班用餐、晚间值班用餐、应对大型活动、临时工作、突发状况用餐以及就餐人数增加、就餐时间提前或推迟等)。采购人无偿提供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并将现有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用具等开列清单,承包方入驻时,双方代表共同进行清点核对,办理交接手续。清单经双方代表确认后签字并各执一份。
1.工作范围
平潮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
2.项目用餐情况(下列数据仅供参考,可自行联系采购人现场踏勘)
(1)机关食堂:中餐约120人用餐。具体视实际情况而定。
(2)包间:6间。日常使用频率高。具体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3.供应方式
午餐:每年5月—9月用餐时间为11:30-12:30,其他时间段为12:00-13:00。
供应的品种具体按采购人确认的每周菜谱执行。
公务接待用餐以及特殊情况用餐方式按照采购人要求和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
食材、调味品等品种、数量由中标方提前提出,由采购人安排专人会同中标方人员共同采购验收以保证食品安全可靠。
二、人员配置要求:
项目负责人:可在服务团队中明确1人,要求具有负责项目服务团队(对象)100人规模以上的食堂或酒店厨房管理经验(须提供证明材料),具有包括餐饮内容规划、菜肴质量管理、人员管理、食堂维护等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有较强的学习新知识的意愿。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职在岗,负责项目服务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或调整的,须得到采购人的同意,所替换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上述条件,否则,视为重大违约,采购人有权拒绝并可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方承担相应损失。
厨师长: 人,具有5年以上厨房管理工作经历且持有中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须提供证明材料);
厨师: 人,具有初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须提供证明材料);
面点师: 人,具有初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证书(须提供证明材料);
合计人数: 人。所有人员必须符合用人规定,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险种),持有效健康证且每年都要进行健康体检,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个人德行操守无问题。采购人有权监督中标方用人情况,发现问题且中标方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视为重大违约,采购人可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方承担相应损失。
三、委托管理期限
承包单位须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价的10%,不计息),承包保证的范围包括:承包行为规范、守约、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各类风险,以及食堂各类资产的维护。承包保证金在承包期结束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
自中标公告结束、中标人全面接管食堂服务之日起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立即签订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签订合同,扣除保证金,不支付任何金额。合同期从试用期开始计算。
期满后合同续签条约:中标人服务良好,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85%以上,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延续服务一年。
每次服务期满测评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0%以上,另给予中标价的5%作为奖励;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低于75%的,按照中标价的5%予以扣除。
四、中标人责任及工作要求
1、中标人负责食堂各类供应品种的加工制作、配发以及日常运行管理。
2、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把食品安全卫生质量关,中标人食堂管理必须符合卫生监督部门的相关要求。
3、中标人必须配备一名持证卫生安全监督员,专门负责本食堂加工制作过程的卫生和安全监督工作,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全面监督,并接受采购人监管和业务指导。
4、中标人必须按食堂安全卫生管理要求,做好每天的食品留样,账目账册清晰,随时备查。
5、中标人必须建立健全各类餐饮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与管理,严把员工素质关,做到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杜绝任何食品安全卫生责任事故的发生。因中标人的加工制作、安全卫生等问题所引发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搞好个人卫生,上班期间必须按要求统一着装,戴工作帽、工号牌,同时窗口人员必须戴口罩、卫生手套。工作服等工作用品应定期清洗更换,保证外观整洁卫生。
7、中标人负责提供营养健康、新鲜卫生、品类多样的膳食和热情的服务,每周一公布本周菜单,同时严格控制主辅料的搭配和调味品的使用,有效利用原材料,杜绝浪费,以降低成本。
8、中标人严格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不得拖欠克扣员工应有待遇,确保职工的相关权益。如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和工伤等责任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承担。采购人有权监督中标人派驻员工的应发工资及加班费、社保缴纳、福利待遇发放的情况。
9、中标人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服装、体检(办证)、税金、培训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0、中标人应做到节约使用食堂水、电、气及易耗品,降低能耗,减少浪费。
11、中标人负责承包期内厨、灶、餐用具及水、电、气等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食堂安全。
12、中标人必须在投标规定范围内合法工作,按采购人规定的加工制作、配发的流程进行操作。
13、合同期间,因中标人人为因素造成设备、设施及餐饮用具损坏、丢失的,由中标人自己负责维修或赔偿。合同期结束时,中标人交还给采购人的设备必须完好可用,否则要给予赔偿。
14、中标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否则将予以处罚:
①中标人的每个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②中标人的从业人员在销售过程中,不得收取现金;
③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提供营业时间经营;
④上级部门、领导来检查,书面提出违反卫生防疫要求,属于中标人责任的,视情节处罚;
⑤中标人必须按要求进行食材检验和食品留样工作;
⑥中标人的从业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卫生手套;
⑦中标人的从业人员不得私拿、私吃食堂物品、食品;
⑧中标人的从业人员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少刷卡多发菜;
⑨中标人必须节约使用水、电、气,采购人发现中标人人为浪费,将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1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①经卫生监督部门鉴定,确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发生3人以上(含3人)食源性疾病。
②经消防安全部门鉴定,确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发生火灾等事故。
③配发变质食品,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④对用餐者服务态度恶劣,与用餐者无原则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
⑤在供应服务中,采购人对食堂季度测评的服务质量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低于75%的。
⑥签订合同后,中标人进行转包的,扣除全部保证金。
⑦中标人不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撤换项目中项目负责人、厨师长、厨师等重要岗位的,或擅自撤去其他岗位人员的;
16、承包期间,中标人对采购人配置的设备、设施、餐饮用具更新添置,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审核同意,由采购人负责购置。需要维修的可向采购负责人汇报处理。
17、承包期间,采购人需要中标人的从业人员加班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执机行。(因基层工作的特殊性,投标人测算投标总价时请考虑提前开饭、延迟就餐、临时就餐人员增加、晚间用餐等各种情况,投标总价包括不限于各种情况下的加班费用。)
18、中标人派驻人员如明显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多次要求整改仍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采购人可以要求中标人更换不合格人员,否则将按照第15条第⑤款的情形处理。
19、承包期间,中标人有履行安全生产义务,负责其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承担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0、其他扣除保证金的情形见管理考核细则。
五、工作具体要求:
(1)中标人的从业人员必须按岗位配备要求到岗到位,采购人不定时进行抽查。
(2)中标人的从业人员必须按行业要求着装,仪容、仪表要得体大方,工作服要保持清洁卫生。
(3)中标人的从业人员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不允许吸烟。
(4)包干区域内要确保卫生清洁,对操作间和包厢内的垃圾要做到及时清理,保持地面干燥整洁,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大扫除,确保卫生无死角。
(5)严禁提供过期变质食品;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中标人将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后果,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为保证就餐人员的健康,采购人有权对膳食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对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卫生安全、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进行监督考评,对不执行以上意见或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人员更换。
(7)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向服务对象发放服务满意度调查表、意见征询表,对食品卫生、生产安全、营养搭配、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礼节礼貌、仪表仪容、环境卫生、服务态度、满意率情况等进行季度综合考核(不满意、基本满意、满意),季度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低于80%的,采购人有权扣减中标人1%的年度承包费,连续两个季度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低于80%的,或者一次季度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低于75%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8)采购人将不定期请餐饮行业的管理部门对食堂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罚。如问题比较严重,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中标人承担相关全部经济损失。
(9)如涉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撤出,并在接到书面通知的二天内办理移交手续。
六、采购人权利及义务
①采购人负责所有食材的采购,按照计划约定内容和标准,采购各类食材,中标人派员参加现场组织检查验收,严把食材进货关,确保食材保质、保量。
②采购人负责保障食堂相关的厨房设备、厨具、器材等,并负责水、电、气等的保障供应。
③采购人要及时派员现场督促、检查、考核、验收中标人的服务过程和结果,检查核实中标人工作人员配置、在岗状况、持证情况。有权要求中标人对不称职的员工按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资格条件进行更换,并可追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④采购人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
⑤采购人在合同服务期内,向中标人提供相应的办公条件和设备。
⑥采购人必要时,就服务范围内事宜协调属地管理部门。
七、运行指标量化标准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定义 |
质量标准 |
1 |
人员到岗率 |
按采购人要求配备人员 |
100% |
2 |
问题反应、处置时间 |
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时处置相关采购人反映的问题 |
30分钟内 |
3 |
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 |
采购人交办的重要任务必须不折不扣的完成 |
每出现一次服务费用下浮1% |
4 |
满意和基本满意率 |
(基本满意+满意)/所有满意度评价数量。 |
80%以上 |
5 |
服务投诉量 |
经调查确属事实的有理由投诉量。 |
每年不超过6次 |
八、平潮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管理考核细则
为切实做好食堂服务工作,为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督促食堂承包单位切实按合同要求履行职责,特制定此考核细则。
满意 度测 评 (50分) |
办法 |
分值 |
评分依据 |
得分 |
|
每季组织一次满意度测评,综合评出满意率。 |
50 |
就餐人员(不少于80人)参加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高于85%得50分,在75-85%得40分,在65-75%得35分,低于65%得25分。 |
|||
日常 管理 (50分) |
菜谱 |
菜谱必须一周一订,每周四下午上报,经审核后于下周执行,并公布于窗口位置。 |
5 |
不及时报送菜谱一次扣1分,不在窗口公布一次扣1分,不报送菜谱扣5分。 |
|
数量 |
品种数量按照本合同要求考核。每日中午保证有相应品种菜肴,须保证最后一位就餐人员有相应的菜供选择。 |
10 |
每少一个品种的菜扣1分。 |
||
质量 |
对配送的食材、调味品等质量把好关,菜肴必须保证新鲜,并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
10 |
就餐人员每投诉查实一次扣2分。 |
||
卫生 |
操作过程必须符合国家餐饮管理规定,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厨房、食堂、公共部位卫生及其它方面的卫生必须符合要求。餐具必须消毒。 |
10 |
餐饮监管部门检查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0分,各部位卫生不符合要求,有一次扣5分。餐具不消毒,有一次扣5分。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一切后果承包单位自负,并扣除保证金,终止承包合同。 |
||
节约 |
提倡开源节流。遵守节能降耗要求,节约用电用水用气,节约使用能源。 |
5 |
发现明显违反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等现象的一次扣2.5分。 |
||
范围 与 时间 |
确保按时供应,夏令时午餐11:30-12:30,冬令时午餐12:00-13:00(特殊情况、重要活动、公务接待的就餐时间根据安排执行。) |
5 |
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扣1分。公务接待出现差错每次扣2.5分。 |
||
服务 |
做到规范操作,餐饮服务人员要定岗定人,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做到文明服务,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餐桌及时清理,不影响其他人员用餐;做好饭菜保温工作。 |
5 |
随意减少服务人员一次扣1分,不熟悉操作规程扣2分,卫生管理规定不熟悉扣2分,没有健康证有一人扣5分。餐桌不及时清理一次扣1分。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一次扣2.5分。受到就餐人员投诉并查实一次扣2.5分。 |
||
加分项 |
完成交办的其它相关事务。 |
加分 |
得到各部门的表扬,一次加2分。 |
||
扣分项 |
坚守岗位,严守职责,正常有序工作。 |
减分 |
凡发生安全、设备、卫生、火警等责任事故的一次扣20分。情况严重者终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
备注:
满意度测评: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向服务对象发放服务满意度调查表、意见征询表,对食品卫生、生产安全、营养搭配、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礼节礼貌、仪表仪容、环境卫生、服务态度、满意率情况等进行季度综合考核(不满意、基本满意、满意)。季度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低于80%的,采购人有权扣减中标人1%的年度承包费,连续两个季度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低于80%的,或者一次季度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低于75%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日常管理考核细则,总分100分,每季汇总一次,公布得分情况。得85(含85)分以上为合格,85分以下每低1分扣中标人200元,扣完为止。
九、建筑物及部分设施设备明细表
(一)办公建筑物一览表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建筑物所在位置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备注 |
1 |
||||
2 |
(二)食堂设施设备一览表
序号 |
系统名称 |
主要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位置及说明 |
1 |
食堂 |
各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投标人中标后,签定合同时,厨具设备等具体数、质量进行交接,使用权归中标人,所有权归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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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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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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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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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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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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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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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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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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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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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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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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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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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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