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津能双鹤热力设备有限公司2022年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NSH20211224011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本2022年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0000元,采购人为天津市津能双鹤热力设备有限公司,现进行竞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和项目需求:
1.采购范围:2022年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明细:请登录电子投标系统查看竞价公告。
3.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4.交货期/服务期/工期:365天。
5.本项目为竞低价项目,符合竞价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规则详见《供应商平台竞价说明》。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人地位: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2.相关资质:(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具有ISO22000认证并在有效期内;(3)供应商具有ISO9001认证并在有效期内;(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价采购。4.供应商及该单位法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的失信惩戒名单中,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 court. gov. 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5.供应商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附在竞价文件中(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6.供应商需具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能力。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竞价须知
1.竞价报名:供应商需在项目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报名,需上传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名单”查询结果、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及其他资质文件,逾期不受理。
2.竞价保证金:报名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于2021-12-31 14:00之前递交竞价保证金(汇款信息如下),保证金金额3600元,竞价保证金须从本公司基本账户转出,不允许个人提交。
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每个项目缴费对应的收款账号不同,请勿使用以前保存过的固定收款账号来缴费,因收款账号输入错误等操作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点击【递交保证金】,即生成专属虚拟子账号。每个标段、每个供应商的虚拟子账号都不同。
供应商需要使用企业基本账户向该子账号转账,系统会判断两个信息:(1)来款帐号和企业注册时填写的基本户一致;(2)转账总额不少于要求保证金数额。满足以上两条,保证金即为有效。
保证金有效时,供应商才可以进入竞价大厅参与竞价。
3.竞价方式:已递交竞价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于2021-12-31 14:00开始在天津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参与本项目竞价,逾期不受理。
4.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需登录系统下载成交通知书。
5.成交服务费:
5.1 项目预算>5万元的,成交供应商需缴纳成交服务费。费用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费率及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成交服务费须从本公司账户转出,不允许个人提交。
5.2 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的不收取服务费。
汇款信息:
公司名称: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天津鑫茂支行
账号:1200 1656 7000 5250 2506
银行回单需备注:服务费JNSH202112240117-01。
6.保证金退回: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发布成交通知后由平台退回;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平台予以退回保证金。
7.供应商参加平台竞价前须认真阅读《供应商平台竞价说明》,供应商参加平台竞价视为同意《供应商平台竞价说明》。
8.供应商上传资料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9.供应商竞价操作流程详见《天津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竞价项目操作手册》。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津市津能双鹤热力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泉旺路21号
联系人:李肖飞
电话:16622072707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四马路28号律保大厦C座3层
联系人:张丽
电话:022-81944443-805
邮箱:410479350@qq.com
- 时间汇总
- 报名时间
开始:2021-12-30 14:00
结束:2021-12-31 14:00
- 文件售卖
开始:
结束:
- 投标时间
结束:2021-12-31 14:00
- 开标时间
开始:2021-12-31 14:00
2022年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
天津市津能双鹤热力设备有限公司2022年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进行2022年食堂福利(食堂采购)费用项目采购,采购总价不超过18万元。
三、服务要求
(一)数量、质量、品质要求
1.供应商保证配送品种的准确性(以斤两计),并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
2.供应商所供蔬菜必须保证较好色泽及新鲜度。
3.供应商所供鲜肉必须保证是经过卫生检疫部门肉检的新鲜猪肉,并且必须提 供检疫报告。
4.供应商所提供的冻品类和干货类商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达到相应的等级, 必须在保质期内。
5.供应商所供应的员工餐厅用易耗品,如一次性塑料餐盒、饭盒、一次性筷子 等,必须在无毒、无味、可降解、无污染,产品具有相关检验报告和认证证书。
6.对品相有明显问题的货品采购方拒绝验货,同时供应商必须在1小时内为采购单位补齐所有被拒验的问题货品。若供应商配送补换货品时间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采购方可扣罚当天总菜款的 10%,若超过规定时间60分钟,可扣罚当天总菜款的20%,如未送达采购人所需物品,采购人将终止合同。
(二)交货要求
1.供应商送货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早上8:15以前,将所有物品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供应商提供《送货清单》 一式二份,双方现场过称并验收签名,作为结算凭证。
2.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3.供应商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到指定地点。
4.供应商送货迟到超过30分钟,采购方可扣罚当天总菜款的10%,若迟到时间超过60分钟,可扣罚当天总菜款的20%,迟到三次以上,终止合同。
5.供应商在配送冻品、鲜肉类货品、豆制品等需要冷链配送的货品时,必须使用具有冷藏功能的保温设备配送。
6.履约过程中如出现违反承诺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体系认证:食品22000,企业认证9001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9.申请人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注:将于本项目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渠道对 比选申请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截图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