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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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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12月30日 15:04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
行政区域青山湖区公告时间2021年12月30日 15: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01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凤凰花园西区商铺三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1月12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凤凰花园西区商铺三楼)
预算金额¥141.6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379232622
采购单位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九龙湖秀园街消防救援特勤大队1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汤方庆17370089119
代理机构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凤凰花园西区商铺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高先生18379232622
附件:
附件112.30采购需求.docx

项目概况

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凤凰花园西区商铺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SJ【2021】第042号

项目名称: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1.6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1.6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1日 至 2022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凤凰花园西区商铺三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凤凰花园西区商铺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凤凰花园西区商铺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如供应商需报名,在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凤凰花园西区商铺三楼)购买磋商文件并可查阅磋商详细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2)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

(3)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九龙湖秀园街消防救援特勤大队166号

联系方式:汤方庆17370089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凤凰花园西区商铺三楼

联系方式:高先生18379232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 18379232622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负责为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提供全年期间品配送服务,日常就餐人数140人每天货品配送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中标人为采购人供应粮油、肉禽鱼蛋类、瓜果蔬菜类、干杂副食品类、调味品类等货品。所供应的货品必须安全卫生,量足价平,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二)技术要求

一、粮油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①米、油、面粉、豆类货物需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②米、油:要提供QS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中标人所提供产品质量需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③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应方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执行标准:

①大米品种要求为标准一级米,不含添加剂。

②米类执行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国家卫生标准

③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级米外,要求:碎米总量≤15%(国家标准:≤15%)小碎米总量≤1%(国家标准:≤1%)不完善粒≤3%(国家标准:≤3%)。

④油类标准:

色拉油: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国家卫生标准

花生油: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国家卫生标准

大豆油: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国家卫生标准

葵花籽油: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国家卫生标准

棉籽油: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国家卫生标准

油茶籽油: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国家卫生标准

玉米油: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国家卫生标准

米糠油: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国家卫生标准

⑤油类质量要求:

每个食用油品种需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人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二、瓜果蔬菜、辅料、调味品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辅料、调味品类需为正规厂家的产品,瓜、果、蔬菜需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需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2)具体感观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

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需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需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需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椿苗等。

豆芽类禁止使用添加剂催芽,浸泡,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3)食品供应链要求:为确保食品安全,中标人最好自己建设、租赁或签有供货协议的蔬菜基地,从食品的源头开始把控整个食品供应链,务必让食品健康可控(需提供蔬菜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供货协议复印件,蔬菜基地种植相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食品的来源需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

三、肉类:

(1)肉类供应情况要求

1)鸡、鸭、鹅等禽类:中标人配送的家禽类渠道来源正规可溯,以大型养殖场品牌产品为佳,禽类的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根据品种的不同而呈现出家禽原有的自然颜色,肌肉切面有光泽,表皮微湿润,不粘手。

2)猪、牛、羊等肉类:中标人配送的猪肉、牛肉、羊肉等渠道来源正规可溯,以大型养殖场品牌产品为佳,肉类来源于项目所在地正规肉联厂,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表面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

3)鲜鱼:鱼体健康,体态均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鳍条完好。

4)中标人提供的需附品牌或正规肉联厂肉类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公章)和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材料。品牌猪肉也称“无公害”猪肉,其企业要求所有猪源来自国家注册饲养基地,保证完全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等。即每头生猪都有一张“身份证”,凭“身份证”号码上网查询,可准确知道每头猪的出生地,可及时追溯各生产基地的产品质量。

(2)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需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3)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4)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四、干货及腊味: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五、其他类食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卫生标准


















(三)商务要求

1)采购预算该项目采购食堂配送服务一项,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41.62万元141.62万元/年,配送服务期限为1年,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仅作参考具体采购金额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包含涉及本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增加任何费用。

(2)供货单位所提供货物在交货验收时,如发现虚假响应采购人要求的技术参数,采购人有权立即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售后/后续服务:

1、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供货、运输、仓储保管、验收及相关服务等。

2、所提供的物品、食品需是合格的、有生产许可认证、在保质期内的,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

3、因产品的质量或产地等问题发生争议,采购人或中标人认为有需要,可以共同提出或分别提出质量鉴定,江西省质检部门与南昌市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不一致的,以江西省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产品符合规定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并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4、中标人需有专人负责货品供应事宜,按照约定及时响应需求,安排配送,并承担相应的售后服务。

5、非用户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中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投诉处理:如中标人的供货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调查取证并知会中标人,确认中标人是否违反合同要求。如第一次违反要求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更正当天的供货同时按当天总货款金额的50%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第二次则中标人按当天总货款金额的100%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第三次则取消供货资格。

7、每辆配送车需至少配备一位物流人员,为投入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人员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并领取健康证。并提供一条可即时反应的服务热线。

8、中标人需做好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中标人需提供所有人员已接种新冠疫苗的证明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患病或有体外损伤,危及食品安全的,需更换健康的工作人员。

4)报价要求:中标人报价中必须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费用不管是否在中标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1、 报价方式:各供应商所投报价一律填写折扣率,最终结算价格与供应商所报折扣率相关,折扣率说明如下:比如“打九折”,则填写折扣率为 90%

例如:采购人需要采购大米100斤,依据相关市场的价格,以2.5元/斤为例则需要付给中标人的款项计算如下:100斤×2.5元/斤×(供应商所报折扣率)=最终结算价格

2、有效报价要求:

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5结算要求及付款方式:

1、结算要求:市场价格确定采用“随行就市”方式。价格表每月确认一次,由采购人依据单位周边超市(以上,例如永辉超市、天虹、大润发、华润万家等)相同品种相同质量货品价格取平均值确定各项物资的基准价,单价不得超过《江西省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报表》价格。食材价格内容包含乙方的食品成本、配送费、食品安全检验费、食品安全责任风险费、利润及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2、付款方式:按每月所有物品实际供货量、市场价格及综合折扣率进行累计结算, 一个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前均需向采购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采购人将上一个月有双方认可签字的物品验收清单合计总额通过银行转账至成交供应商账户。

注:中标人需开具国家税务正式发票中标人每月按照采购人验收的实际数量和双方规定价格开票,结算时,双方对当月供应金额核对无误后,由采购人依据相关的财政支付程序向中标人付款。

(6)中标人在履约期间被取消供应资格或终止合同汇总

1、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招标人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录在案,中标人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采购人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在1小时内更换好所需食品,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2、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后悔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中标人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江西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质量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需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中标人在每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供货清单交由采购人。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中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3、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应方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查中标人的供货食品入货清单进行市场调查,发现中标人有虚报或隐瞒供货食品市场价存在欺骗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

5、投诉处理:如中标人的供货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调查取证并知会中标人,确认中标人是否违反合同要求。如第一次违反要求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更正当天的供货同时按当天总货款金额的50%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第二次则中标人按当天总货款金额的100%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第三次则取消供货资格。

6、中标人需及时对采购人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次月未作出整改的,采购人将发出警告1次,连续因同一问题发出警告2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其供货资格。

(7)保密条款

中标人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需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货物配送人员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