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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彭阳县委员会党校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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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彭阳县委员会党校食堂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GY)002667

项目编号: NZC/A210469

项目名称: 中国共产党彭阳县委员会党校食堂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元): 757658.00

最高限价(如有): 757658.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中国共产党彭阳县委员会党校新建食堂餐厅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其他厨卫用具 1 详见招标文件 757658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757658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2)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12-30 15:48:12 至 2022-01-07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1-21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CA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03室。 4.投标人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打6891120咨询。 5.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6.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7.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货物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共产党彭阳县委员会党校本级
地 址: 彭阳县
联系方式: 0954-7012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联系方式: 0951-6891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尹效挺
电话: 0954-701226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杨静
电话: 0951-6891055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 2021-12-30

1 货物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标准文本 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彭阳县委员会党校本级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彭阳县委员会党校食堂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GY)002667 招标文件编号:NZC/A210469 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2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GY)002667 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7859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彭阳县委员会党校食堂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元):757658.00 最高限价(如有):757658.00 采购需求: 详见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技术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 微企业。(2)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 标,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4 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2 年 01 月 0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1-21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银川市北京中路 51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 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 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 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 CA 锁软硬件未升级到 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 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 A 座 1303 室。 4.投标人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打 6891120 咨询。 5.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6.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 标一律不予接收。 7.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 5 布。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 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 /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 交易货物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 (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彭阳县委员会党校本级 地址:彭阳县 联系方式:0954-7012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 51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6 楼 联系方式:0951-6891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尹效挺 电话:0954-7012261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静 电话:0951-6891055 代理机构(如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 年 12 月 30 日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 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彭阳县委员会党校食堂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 项目. 采购需求: 食堂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 2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彭阳县委员会党校本级 地址:彭阳县 电话:0954-7012261 3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 51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6 楼 业务联系人:杨静 电话:0951-6891055 传真:0951-6891031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 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7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提供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1.3、1.5、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 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 材料。 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 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 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 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不接受 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货物类:提供 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6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7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 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 8 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8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9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 10 项目预算金额:757658.00 元; 最高限价:757658.00 元(如有) 11 保证金:10000.00元 缴纳截止时间:2022-01-21 09:00 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 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2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是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现场探勘且只组织一次,请各供应商在规定 时间按照采购人组织要求进行。时间:2022年 1 月 10日 14:00;地 点:彭阳县悦龙新区彭阳县委党校;联系人及电话:尹效挺 15809548180。 □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 人 13 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 提供样品要求包括: (样品的制作标准和要求、接收及退还,样品检测报告,检测机构、 检测内容等内容)/ 14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60自然日(日历日) 15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2-01-21 09:0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宁夏 9 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 51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注:1.开标厅 具体信息请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 五楼信息发布屏。2.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一份、电子版投 标文件一份(U盘形式提供)。3.投标文件要求:①电子投标文件: 见本须知“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第 4 条。②纸 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投标供应商应将上 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双面打印成纸质投标文件,胶印装订成册, 密封递交。密封袋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供应商名 称。4.本项目为电子交易系统试运行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如因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运行出现问题,则启用纸质文件进行评 标。 16 开标时间:2022-01-21 09:00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中 路 51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17 信用查询时间: 递交投标截止时间至资格核对工作结束前 18 核心产品:详见技术要求 所属行业:工业 19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0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 21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否 22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自然(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23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否 10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否 招标代理费:(如收取,需明确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 收取形式:/ 收取时间:/ 24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 的范围:是 25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 ?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 26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要求, 投标人需认真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中“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属于品 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 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 20.6 条); 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 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 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 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进口产品制造商授权等是否作为资格要求:否 2 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 3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11 / 4 电子开评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 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 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 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 有 NXTF 以及 nNXTF 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 后缀形式的 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宁夏电 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用于标书解 密。n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须以 U 盘形式在开 标现场提供(单独密封递交,密封要求同纸质版密封要求)。具体生 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 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 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 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 以其他方式通知。 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业 务】-【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上传出现下列情 况之一的,可启用未加密投标文件(nNXTF):(1)因电子招投标系 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2)因电子招投标系统 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开标解密:开标时按规定程序进行,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须随身 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 6.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 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 锁业务请咨询 12 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 1 号键。 (二)无效投标情形: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和纸质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 成上传及递交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未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视为撤销其投标文 件。 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 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电子招投标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 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因投标供应商 CA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 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 标文件。 13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 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 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5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 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 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 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 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 14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 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 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 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 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 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应当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 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15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评标方法和标准 4.6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7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 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 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 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 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 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 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 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事项 16 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 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 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7.2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 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 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 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 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 的组成部分。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 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0.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0.2.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 17 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 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 外。 10.3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 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 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供应 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4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 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 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价格明细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 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 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 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 11.4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 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 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 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 18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 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 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 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 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 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 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 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 19 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 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 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 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 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 机构将予以接受。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 除投标人不足 3 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 不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 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评标 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 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 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 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 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 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 请。 20 18.5 其他开标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 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合格投 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 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 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 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 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 标工作。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 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 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1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 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 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 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0.4 如本项目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 处理: 20.4.1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 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 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4.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 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 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 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 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0.5 如本项目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 22 表中载明核心产品,若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投标人将被认 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第 20.4 条规定处理。 20.6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 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等 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 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经国家认 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 效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投标无效 21.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1.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 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比较与评价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 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23 22.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 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 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 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 标人,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2.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废标 23.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23.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 家; 23.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3.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保密要求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 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4 25.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 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25.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 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 的处理方式: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 选人。 26.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 组成部分。 28.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 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9.签订合同 29.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 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5 29.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 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 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 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 新开展采购活动。 30.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 提交履约保证金。 31.履约验收 按合同约定 32.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 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3.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中标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 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 务。 (八)质疑和投诉 34.质疑 34.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 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 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4.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 26 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34.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 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 商。 35.投诉 35.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 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5.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 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 27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中国共产党彭阳县委员会党校食堂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编 号 设备名 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单 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1 包边木 案工作 台 1800*800*800mm,优质 304不锈钢板包边,厚 1.2mm, 木面板用≥60mm厚优质柳木,支撑腿为∮48× 1.2mm不锈钢管制作, 1 台 3200 3200 2 单通工 作台 1800*800*800mm,304 不锈钢雪花沙板,其中:台面 厚 1.5mm,围板厚 1.5mm,搪门门板厚 1.5mm,层板 1.5mm,脚通用?38*1.5mm 连调节脚或子弹脚, 5 台 4200 21000 3 单通工 作台 1300*800*800mm,304 不锈钢雪花沙板,其中:台面 厚 1.5mm,围板厚 1.5mm,搪门门板厚 1.5mm,层板 1.5mm,脚通用?38*1.5mm 连调节脚或子弹脚, 1 台 3200 3200 4 单通工 作台 1500*800*800mm,304 不锈钢雪花沙板,其中:台面 厚 1.5mm,围板厚 1.5mm,搪门门板厚 1.5mm,层板 1.5mm,脚通用?38*1.5mm 连调节脚或子弹脚, 2 台 3500 7000 5 更衣柜 冷轧钢板厚度≥0.8 mm。产品表面磷化处理工艺及 质量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GB6807—86。各零部件在经 过表面喷涂处理。 3 台 3000 9000 6 洁碟台 A 1200*700*800mm,台面采用 304不锈钢板板材厚度 1.2mm;脚腿采用 1.2mm厚不锈钢圆管,并配有优质 可调节重力脚; 1 台 1600 1600 7 炉拼台 600*850*800mm,采用 304不锈钢板,厚 1.0MM. 1 台 980 980 8 炉拼台 400*1000*800mm,采用 304不锈钢板,厚 1.0MM. 3 台 1100 3300 9 炉拼台 300*1000*800mm,采用 304不锈钢板,厚 1.0MM. 1 台 1000 1000 10 米面架 1200*600*260mm,采用 304不锈钢板,厚 1.2MM, 4 台 1200 4800 11 暖饭车 700*700*868mm,可放汤炉,304不锈钢雪花沙板, 面板厚 1.2mm,脚通用?38*1.5mm 连调节脚或子弹 脚,配优质长 U型加热管。 3 台 3200 9600 12 三层餐 车 850×450×900mm,不锈钢制品 2 台 800 1600 13 收餐工 作柜 1100*700*950mm,台面采用 304不锈钢板板材厚度 1.2mm;脚腿采用 1.2mm厚不锈钢圆管,并配有优质 可调节重力脚; 3 台 1800 5400 14 收餐工 作柜 1800*800*950mm,台面采用 304不锈钢板板材厚度 1.2mm;脚腿采用 1.2mm厚不锈钢圆管,并配有优质 可调节重力脚; 2 台 4000 8000 15 收餐工 作台 1300*700*950mm,台面采用 304不锈钢板板材厚度 1.2mm;脚腿采用 1.2mm厚不锈钢圆管,并配有优质 可调节重力脚; 1 台 1600 1600 16 收餐工 1800*700*950mm,台面采用 304不锈钢板板材厚度 1 台 2200 2200 28 作台 1.2mm;脚腿采用 1.2mm厚不锈钢圆管,并配有优质 可调节重力脚; 17 双层平 板工作 台 1800*800*800mm,1、台面采用 304不锈钢板板材厚 度 1.2mm;2、下层板采用 1.2mm不锈钢;3、脚腿 采用 1.2mm厚不锈钢圆管,并配有优质可调节重力 脚; 7 台 2600 18200 18 双层平 板工作 台 1500*800*800mm,1、台面采用 304不锈钢板板材厚 度 1.2mm;2、下层板采用 1.2mm不锈钢;3、脚腿 采用 1.2mm厚不锈钢圆管,并配有优质可调节重力 脚; 1 台 2000 2000 19 单星盆 水池 浸泡型,700*700mm,采用优质 304,1.2mm不锈钢板, 脚通为直径 38mm*1.0mm不锈钢管,不锈钢高筒下水 器,脚横撑直径 25mm*1.0mm不锈钢管,不锈钢加强 筋,成型盆斗与面板一次焊接成型,配不锈钢可调 节子弹脚 4个,配优质名牌水龙头及不锈钢下水装 置。 1 台 850 850 20 单星盆 水池 600*600mm,采用优质 304,1.2mm不锈钢板,脚通为 直径 38mm*1.0mm 不锈钢管,不锈钢高筒下水器,脚 横撑直径 25mm*1.0mm不锈钢管,不锈钢加强筋,成 型盆斗与面板一次焊接成型,配不锈钢可调节子弹 脚 4个,配优质名牌水龙头及不锈钢下水装置。 1 台 750 750 21 三星盆 水池 1800*650*800mm.采用优质 304,1.2mm不锈钢板, 脚通为直径 38mm*1.0mm不锈钢管,不锈钢高筒下水 器,脚横撑直径 25mm*1.0mm不锈钢管,不锈钢加强 筋,成型盆斗与面板一次焊接成型,配不锈钢可调 节子弹脚 4个,配优质水龙头及不锈钢下水装置。 3 台 2200 6600 22 双星盆 水池 1200*650*800mm.采用优质 304,1.2mm不锈钢板, 脚通为直径 38mm*1.0mm不锈钢管,不锈钢高筒下水 器,脚横撑直径 25mm*1.0mm不锈钢管,不锈钢加强 筋,成型盆斗与面板一次焊接成型,配不锈钢可调 节子弹脚 4个,配优质水龙头及不锈钢下水装置。 2 台 1600 3200 23 双星盆 水池(背 靠式) 1600*650*800mm.采用优质 304,1.2mm不锈钢板, 脚通为直径 38mm*1.0mm不锈钢管,不锈钢高筒下水 器,脚横撑直径 25mm*1.0mm不锈钢管,不锈钢加强 筋,成型盆斗与面板一次焊接成型,配不锈钢可调 节子弹脚 4个,配优质水龙头及不锈钢下水装置。 1 台 1600 1600 24 双星污 碟台 A 1200*880*950mm,台面采用 304不锈钢板板材厚度 1.2mm;脚腿采用 1.2mm厚不锈钢圆管,并配有优质 可调节重力脚; 1 台 2300 2300 25 四层平 板货架 1500*500*1500层板采用(304)1.2mm不锈钢磨砂板 制造,支架采用管 38mm*1.0mm厚不锈钢管制作,工 作面下加 1.0mm厚不锈钢马仔补强撑,面板承受≥ 50KG/㎡的平均载荷不变形,配直径 38mm 不锈钢可 调节腿及子弹脚。 7 台 1600 11200 26 四层平 板货架 1200*500*1500层板采用(304)1.2mm不锈钢磨砂板 制造,支架采用管 38mm*1.0mm厚不锈钢管制作,工 作面下加 1.0mm厚不锈钢马仔补强撑,面板承受≥ 50KG/㎡的平均载荷不变形,配直径 38mm 不锈钢可 调节腿及子弹脚。 5 台 1500 7500 27 四门高 1200*705*1880mm,材料采用 304型不锈钢,冷藏温 6 台 7200 43200 29 身雪柜 度:0℃~+10℃、冷冻温度:-0℃~-15℃。说明: 内外壁均为不锈钢,自动回归门,聚甲醛保温层; 全铜管蒸发器,双机双温;压缩机使用优质压缩机。 28 四门碗 柜 1200*500*1800mm,采用 SUS304#,厚 1.2mm 不锈钢 板,上下配不锈钢上吊式拉门 4个,铝合金吊轨, 中间加层板 2块,支腿 6″不锈钢可调重力脚。 4 台 4200 16800 29 四门展 示柜 1200*700*1850mm,材料采用 304型不锈钢,冷藏温 度:0℃~+10℃。说明:内外壁均为不锈钢,自动 回归门,聚甲醛保温层;全铜管蒸发器。 1 台 8800 8800 30 *通道式 洗碗机 洗涤能力:200 篮/h,水槽容量:90,漂洗用水 量:320-400L/h,标准配置:电漂洗加热器\漂洗稳压 系统及清洁剂节省系统\集中排水结构\双层隔热不 锈钢门结构\配花酒龙头.功率:380V/46KW 1 台 82000 82000 31 单门蒸 饭车(电 热) 700*600*1500mm,单门 12 盘,304 不锈钢雪花沙 板,其中:柜体 1.2mm,柜底水箱 3mm, 柜体框架为 4×4 国标角铁,炉脚用?50*3.5 钢管外套不锈钢管 及铸铁调节脚,适用于电 380V/12KW 1 台 4200 4200 32 双门蒸 饭车(电 热) 1420*600*1500mm,双门 24 盘,304 不锈钢雪花沙 板,其中:柜体 1.2mm,柜底水箱 3mm, 柜体框架为 4×4 国标角铁,炉脚用?50*3.5 钢管外套不锈钢管 及铸铁调节脚,适用于电 380V/24KW 1 台 7800 7800 33 卧式和 面机 25kg,一次和面量(kg):25,和面时间(min):3-6,搅 拌器转速(r/min): 26,功率: 3kw,电压: 380V,, 配减速机,1、采用齿轮减速传动结构,具有结构简 单,紧凑,操作方便,不需复杂的维修,使用寿命 长等优点。 2、面斗,采用优质 304食品级不锈钢 板材和特殊的表面处理.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1 台 8000 8000 34 压面机 70型,380V/3KW,坐地式,面棍宽可调,面片宽窄 厚度可调节,压面辊转速可调节。优质电机。生产 能力:350kg/h 1 台 6500 6500 35 搅拌机 B30,重要技术参数:功率:1.1KW/220V,容量:30L, 搅拌轴速:420/180/105RPM,功能:搅拌 打蛋 1 台 8000 8000 36 立式电 炸炉 内置加热铜管,采用优质 304不锈钢板材制作,可 持续加热 1 台 4200 4200 37 十三盆 醒发箱 13盆层,304 不锈钢雪花沙板,其中:围板厚 1.2mm,搪门门板厚 1.2mm,层板 1.2mm,可用活动调 脚 1 台 5800 5800 38 三门海 鲜蒸柜 (燃气) 1200*910*1850mm,面板厚 1.2mm,采用 304不锈钢 法纹板,侧板 1.0不锈钢板,铁衬板 3 mm,炉脚 用?38*1.0 不锈钢管及调节脚 M24可调节螺栓,调 节高度为 40mm左右,背板用 1.0 mm不锈钢,自动点 火,炉灶前板设观察孔,便于观察火势。同时配备 手动点火装置。炉脚采用直径 50mm的无缝钢管,外 套直径 51mm 厚的不锈钢管焊接而成。采用蒸胆式燃 烧室,节能且热效高。蒸胆采用 4mm耐热钢板、Ф 60*5mm无缝钢管组合,耐压不低于 5kg/cm2 1 台 8600 8600 39 三门烤 箱(电 热) 1200*800*1550,三层六盘,额定电压:380V/50Hz, 额定功率:19KW,温控范围:0-300℃,设有双层保 温材料、宽敞玻璃视窗及照明设施;采用先进技术 远红外线电热管,双面控温、拉簧式半自动炉门。 1 台 12800 12800 30 40 电饼铛 5KW,锅体为复合铝材质,电压:380V,功率:5KW。 温度范围:50-250度,数字温控,亮锅。 1 台 3800 3800 41 单头大 锅灶 1100*1050*800mm,采用优质不锈钢板 304,面厚 1.2mm,其它 1.0mm,炉体骨架采用 40*40*3.5mm 角 钢,炉膛和炉圈采用铸铁一体炉膛,气阀采用腿顶 式开关,炉通脚采用 50mm无逢不锈钢管,炉通脚内 含支撑炉身的钢柱及可调炉高的不锈钢子弹脚. 1 台 6600 6600 42 双头单 尾小炒 灶 1800*900*800mm,采用优质不锈钢板 304,面厚 1.2mm,其它 1.0mm,炉体骨架采用 40*40*3.5mm 角 钢,炉膛和炉圈采用铸铁一体炉膛,气阀采用腿顶 式开关,炉通脚采用 50mm无逢不锈钢管,炉通脚内 含支撑炉身的钢柱及可调炉高的不锈钢子弹脚. 1 台 8000 8000 43 双头低 背矮汤 炉 1200*700*500mm,采用优质 304不锈钢板,面厚 1.2mm,炉膛、炉圈和炉面采用铸铁一体炉膛,内置 打火系统,炉身、背板、前板为 1.0mm;灶面不锈 钢下加硅酸铝保温耐火材料, 炉体架 40×40× 3.5mm的角铁,国产品牌鼓风机:220V/180W 脉动型。 1 台 6800 6800 44 *双头双 尾小炒 灶 2000*1000*800mm,采用优质不锈钢板 304,面厚 1.2mm,其它 1.0mm,炉体骨架采用 40*40*3.5mm 角 钢,炉膛和炉圈采用铸铁一体炉膛,气阀采用腿顶 式开关,炉通脚采用 50mm无逢不锈钢管,炉通脚内 含支撑炉身的钢柱及可调炉高的不锈钢子弹脚. 2 台 8200 16400 45 六头煲 仔炉 1000*820*800mm,优质 304不锈钢板,面板整体冲压 成型,板厚 1.2mm,炉头采用电子打火系统,内置 20W 鼓风机使火力更强劲有力,骨架采用 40×40× 3.5mm 国标角钢 1 台 3200 3200 46 四头煲 仔炉 670*820*800mm,优质 304不锈钢板,面板整体冲压 成型,板厚 1.2mm,炉头采用电子打火系统,内置 20W 鼓风机使火力更强劲有力,骨架采用 40×40× 3.5mm 国标角钢 1 台 2400 2400 47 绞切肉 机 400#,不锈钢外壳。用电为 1.5(0.75)× 220(380)KW/V;转速 460转/分;切片效率 400公斤 /小时;切丝效率 200公斤/小时;绞刀转速 280转/ 分;绞肉效率 150公斤/小时。有与人接触部位压边 焊接处钝化处理。 1 台 6500 6500 48 开水器 带底座 550*420*930mm,采用不锈钢板板材厚度 1.2mm,自 动进水,自控温,配缺水装置,带三级过滤装置, 12KW/380V,连底座。 1 套 5800 5800 49 食品留 样柜 318#,配置进口压缩机,电子温度显示器,直冷式暗 藏蒸发器,蒸发器应为全铜管,加强型门框结构,自 动复位磁吸门封,保温效果好。220V/260W 1 台 3800 3800 50 双门不 锈钢门 消毒柜 1310*650*1800mm,光波热风循环,高端智能,美观 大方,采用光波热风循环消毒功能,无指纹面板。 设置时控开关,温控开关,温度可达 125℃ , 高 温光波线双重消毒技术,360度环绕杀菌,强制柜 内温热风循环,杀灭率 99.99% ,消毒更彻底。柜身 内外全部采用 1.0mm,304不锈钢板制作,清洗方 便 ,用电量:380V/5KW 。 6 台 8800 52800 51 双门平 台雪柜 1800*760*800mm,外部板材采用优质不锈钢板材,不 低于 1.0mm,配置优质压缩机,单机单温控制电子 3 台 5800 17400 31 温度显示,铜管直冷式藏蒸发器,加强型不锈钢框 架结构,内置不锈钢支架,支撑可调节,自动复位 弹簧门,磁吸门封,整体聚氨酯高温发泡保温,柜 体采用无指纹不锈钢面板,全内置铜管。 52 10人餐 桌椅 10人位,1、面材:采用优质 0.6 mm胡桃木皮饰面; 2、基材:采用 E1级高密度中纤板,经过高温高压 处理,经过防虫、防腐等化学处理;3、五金配件: 采用优质三合一配件;4、油漆:采用优质环保高级 亚光聚脂漆,品牌环保底漆,硬度、厚度、耐酸度、 耐湿度达到优质标准,富贵红色。椅子面料:采用 进口无纺布,透气性强,柔软且富于韧性,厚度适 中,具有冬暖夏凉的效果,座垫 40kg/cm3 及靠背 35kg/cm3高密度海绵,回弹性能好。 20 套 4200 84000 53 12人餐 桌椅 12人位,1、面材:采用优质 0.6 mm胡桃木皮饰面; 2、基材:采用 E1级高密度中纤板,经过高温高压 处理,经过防虫、防腐等化学处理;3、五金配件: 采用优质三合一配件;4、油漆:采用优质环保高级 亚光聚脂漆,品牌环保底漆,硬度、厚度、耐酸度、 耐湿度达到优质标准,富贵红色。椅子面料:采用 进口无纺布,透气性强,柔软且富于韧性,厚度适 中,具有冬暖夏凉的效果,座垫 40kg/cm3 及靠背 35kg/cm3高密度海绵,回弹性能好。 3 套 5600 16800 54 20人餐 桌椅 20人位,1、面材:采用优质 0.6 mm胡桃木皮饰面; 2、基材:采用 E1级高密度中纤板,经过高温高压 处理,经过防虫、防腐等化学处理;3、五金配件: 采用优质三合一配件;4、油漆:采用优质环保高级 亚光聚脂漆,品牌环保底漆,硬度、厚度、耐酸度、 耐湿度达到优质标准,富贵红色。椅子面料:采用 进口无纺布,透气性强,柔软且富于韧性,厚度适 中,具有冬暖夏凉的效果,座垫 40kg/cm3 及靠背 35kg/cm3高密度海绵,回弹性能好。 1 套 19800 19800 55 刀具菜 墩消毒 柜 900*800*800mm,层板采用(304)不锈钢磨砂板制造, 其中划分为三个功能消毒区,可至少同时消毒三个 菜墩,十把刀具。消毒方式为热风或紫外线循环消 毒,装有时间控制器、电源主开关、温度控制器可 自由掌握时间。 2 台 5700.00 11400 56 电饭锅 直径 50cm/4KW 4 台 650.00 2600 57 电磁炉 商用 5KW 2 台 1600.00 3200 58 高压锅 压盖/36cm 4 个 500.00 2000 59 平板车 不锈钢/重型/橡胶轮 2 台 750.00 1500 60 不锈钢 勺子 食品级 304不锈钢,厚 2mm 40 个 18.00 720 61 小汤勺 食品级 304不锈钢,厚 2mm 20 个 8.00 160 62 不锈钢 食品夹 食品级 304不锈钢,厚 2mm,长 25cm 50 个 32.00 1600 63 菜墩 PE环保聚乙烯材质,直径 55cm,厚 15cm 30 个 450.00 13500 64 带眼不 锈钢菜 盆 食品级 304不锈钢,厚 2mm 20 个 75.00 1500 65 菜刀 三层锻打合金钢材质,不生锈,三颗柳丁加固手柄, 20 个 120.00 2400 32 刀具锋利,不卷刀 66 砍刀 三层锻打合金钢材质,不生锈,三颗柳丁加固手柄, 刀具锋利,不卷刀 4 个 160.00 640 67 油石 粗细双面 4 个 35.00 140 68 多功能 切菜器 食品级 304不锈钢 6 个 15.00 90 69 削皮刀 食品级 304不锈钢 20 个 8.00 160 70 铁锅 φ70,广式手工打造,圆底,无涂层, 厚 2.5mm。 5 个 180.00 900 71 铁锅 φ60,广式手工打造,圆底,无涂层, 厚 2.5mm。 5 个 160.00 800 72 铁锅 φ55,广式手工打造,圆底,无涂层, 厚 2.5mm。 5 个 110.00 550 73 木把炒 勺 手工打造,一体成型,10两 15 个 35.00 525 74 不锈钢 漏勺 无磁 1.5mm不锈钢,直径 30cm,深 8cm,柄长 20cm 8 个 38.00 304 75 竹把漏 勺 无磁 1.5mm不锈钢,直径 30cm,深 8cm,柄长 20cm 5 个 38.00 190 76 肉叉 食品级不锈钢 8 个 25.00 200 77 长把水 勺 食品级 304不锈钢,20*65cm 6 个 48.00 288 78 擀面杖 梨木,97cm 8 把 24.00 192 79 油条筷 子 木质,43cm 5 双 5.00 25 80 电饼铛 铲 无磁食品级不锈钢 6 把 26.00 156 81 筷子 长约 27cm玻纤合成高分子材料,耐高温,不变形。 600 双 3.00 1800 82 小菜碟 A8密胺粉,3 寸,抗紫外线、不易变色,无毒无污 染。 500 个 7.50 3750 83 拉面碗 *9寸大面碗,,密胺酯坚固、耐磨、防火、抗静电、 抗腐蚀、抗紫外线,属绿色建材,无放射性,不含 甲醛,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遇高温或明火不会产生 有害气体和烟雾,其表面致密无孔,抗菌效果出色, 耐污染性出色,可抗多种酸碱满足高卫生标准,5MM 厚度抗折强度达 30MPA 以上,表面层致密不易破 损,抗冲击能力强,不易产生划痕,系 A 级不燃材 料,使用温度可达 120 摄氏度高温。,耐干热性为 无烈纹,无明显褐色,耐低温性为无裂纹,耐温热 性为无裂纹、无明显发白,耐污染性为无明显污染, 跌落性为无破裂.★符合 GB 4806.7—2016 食品接 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规定,★感官指标为成型品 应色泽正常,无异臭、不洁物等,迁移试验所得浸 泡液无浑浊、沉淀、异臭等感官性的劣变,★总迁 移量/(mg/dm2)b ≤10,依据检验办法 GB 31604.8, 高锰酸钾消耗量/(mg/kg)水(60℃,2h)≤10, 依据检验办法 GB 31604.8GB 31604.2;重金属(以 Pb 计)/(mg/kg)4%乙酸(体积分数)(60℃,2h) 检测指标为 1,依据检验办法 GB 31604.9;★脱色 试验 e 检测指标均为阴性,依据检验办法 GB 500 个 25.00 12500 33 31604.7,三聚氰胺单体特定迁移限量为 1mg/kg 须 符合 GB 4806.6-2016 附录 A 规定, 84 汤碗(米 饭碗) *4.5寸碗(其中反口碗 300个),,密胺酯坚固、 耐磨、防火、抗静电、抗腐蚀、抗紫外线,属绿色 建材,无放射性,不含甲醛,重金属等有害物质, 遇高温或明火不会产生有害气体和烟雾,其表面致 密无孔,抗菌效果出色,耐污染性出色,可抗多种 酸碱满足高卫生标准,5MM厚度抗折强度达 30MPA 以上,表面层致密不易破损,抗冲击能力强,不易 产生划痕,系 A 级不燃材料,使用温度可达 120 摄 氏度高温。,耐干热性为无烈纹,无明显褐色,耐 低温性为无裂纹,耐温热性为无裂纹、无明显发白, 耐污染性为无明显污染,跌落性为无破裂.★符合 GB 4806.7—2016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规 定,★感官指标为成型品应色泽正常,无异臭、不 洁物等,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无浑浊、沉淀、异臭 等感官性的劣变,★总迁移量/(mg/dm2)b ≤10, 依据检验办法 GB 31604.8,高锰酸钾消耗量/ (mg/kg)水(60℃,2h)≤10,依据检验办法 GB 31604.8GB 31604.2;重金属(以 Pb 计)/(mg/kg) 4%乙酸(体积分数)(60℃,2h)检测指标为 1, 依据检验办法 GB 31604.9;★脱色试验 e 检测指 标均为阴性,依据检验办法 GB 31604.7,三聚氰胺 单体特定迁移限量为 1mg/kg 须符合 GB 4806.6-2016 附录 A 规定。 500 个 11.00 5500 85 密胺快 餐盘 *快餐盘尺寸:358*259*21mm,五格,长宽高允许正 负 5mm 以内,,密胺酯坚固、耐磨、防火、抗静电、 抗腐蚀、抗紫外线,属绿色建材,无放射性,不含 甲醛,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遇高温或明火不会产生 有害气体和烟雾,其表面致密无孔,抗菌效果出色, 耐污染性出色,可抗多种酸碱满足高卫生标准,5MM 厚度抗折强度达 30MPA 以上,表面层致密不易破 损,抗冲击能力强,不易产生划痕,系 A 级不燃材 料,使用温度可达 120 摄氏度高温。,耐干热性为 无烈纹,无明显褐色,耐低温性为无裂纹,耐温热 性为无裂纹、无明显发白,耐污染性为无明显污染, 跌落性为无破裂.★符合 GB 4806.7—2016 食品接 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规定,★感官指标为成型品 应色泽正常,无异臭、不洁物等,迁移试验所得浸 泡液无浑浊、沉淀、异臭等感官性的劣变,★总迁 移量/(mg/dm2)b ≤10,依据检验办法 GB 31604.8, 高锰酸钾消耗量/(mg/kg)水(60℃,2h)≤10, 依据检验办法 GB 31604.8GB 31604.2;重金属(以 Pb 计)/(mg/kg)4%乙酸(体积分数)(60℃,2h) 检测指标为 1,依据检验办法 GB 31604.9;★脱色 试验 e 检测指标均为阴性,依据检验办法 GB 31604.7,三聚氰胺单体特定迁移限量为 1mg/kg 须 符合 GB 4806.6-2016 附录 A 规定。 600 个 38.00 22800 86 汤勺 *勺子尺寸:127*38mm,密胺酯坚固、耐磨、防火、 抗静电、抗腐蚀、抗紫外线,属绿色建材,无放射 800 个 5.00 4000 34 性,不含甲醛,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遇高温或明火 不会产生有害气体和烟雾,其表面致密无孔,抗菌 效果出色,耐污染性出色,可抗多种酸碱满足高卫 生标准,5MM厚度抗折强度达 30MPA 以上,表面层 致密不易破损,抗冲击能力强,不易产生划痕,系 A 级不燃材料,使用温度可达 120 摄氏度高温。,耐 干热性为无烈纹,无明显褐色,耐低温性为无裂纹, 耐温热性为无裂纹、无明显发白,耐污染性为无明 显污染,跌落性为无破裂.★符合 GB 4806.7—2016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规定,★感官指标为 成型品应色泽正常,无异臭、不洁物等,迁移试验 所得浸泡液无浑浊、沉淀、异臭等感官性的劣变, ★总迁移量/(mg/dm2)b ≤10,依据检验办法 GB 31604.8,高锰酸钾消耗量/(mg/kg)水(60℃,2h) ≤10,依据检验办法 GB 31604.8GB 31604.2;重金 属(以 Pb 计)/(mg/kg)4%乙酸(体积分数)(60℃, 2h)检测指标为 1,依据检验办法 GB 31604.9;★ 脱色试验 e 检测指标均为阴性,依据检验办法 GB 31604.7,三聚氰胺单体特定迁移限量为 1mg/kg 须 符合 GB 4806.6-2016 附录 A 规定。 87 木菜墩 圆木 10 个 160.00 1600 88 茶水柜 不锈钢、1.2 米 4 台 1900.00 7600 89 电热水 壶 220V,速热型 4 个 85.00 340 90 长把汤 勺 不锈钢 4 把 32.00 128 91 收餐车 不锈钢 2 台 580.00 1160 92 布菲炉 方、圆,不锈钢 10 台 1680.00 16800 93 自助餐 台 1800*800*800 4 台 2200.00 8800 94 暖汤煲 220v 2 个 620.00 1240 95 微波炉 220V 1 台 750.00 750 96 炒菜勺 不锈钢 10 把 38.00 380 97 马斗 不锈钢 50 个 8.00 400 98 钢板勺 不锈钢 10 个 46.00 460 99 油网 不锈钢 8 个 35.00 280 100 圆盘锅 架 不锈钢 8 个 30.00 240 101 面片机 不锈钢 2 台 480.00 960 102 果汁机 单头 1 台 280.00 280 103 商用豆 浆机 商用 1 台 1900.00 1900 104 筷子消 毒机 7头 4 台 450.00 1800 105 包间沙 发茶几 3人位+茶几 1 套 2300.00 2300 106 餐桌调 料架 不锈钢 30 个 26.00 780 107 餐桌醋 壶 塑料 30 个 16.00 480 35 108 小汤碗 不锈钢 300 个 8.00 2400 109 圆小菜 碟 树脂 300 个 3.00 900 110 双耳炒 锅 铁 10 个 95.00 950 111 分餐打 菜勺 不锈钢 10 把 16.00 160 总计金额 757658 其他要求: 1.设备清单中带“*”的为核心产品。 2.投标报价包含所有设备及配送、安装等费用,不能超过项目总预算的同时,也不能超过产品单项预 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具体产品在价格明细表中必须注明品牌型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所投满足国家三包政策要求,产品质量合格。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60个工作日完成供货及安装,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所有产品需按照采购人 要求摆放或安装到位。 5.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踏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 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 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 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 2.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 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 调整。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37 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 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 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 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 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2.同品牌处理办法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 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 38 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 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 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 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 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 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 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 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 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六、评审因素和指标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 价 / 投标报价) ×3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 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 报价得 30 分,(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 2位小数) 2 招标 文件 响应 程度 商务标响 应情况 5分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投标有效期、供货期)要 求的为无效标书。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 3分,以此为基 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 项加 1分,此项最高得 5分。 技术标响 应情况 30分 带★的为重要技术指标,其他为一般技术指标,本项起评分为 20分。 重要技术指标优于的一项加 2分,不优于的一项减 2分;一般技术 39 指标优于的一项加 1分,不优于的一项减 1分;本项合计加至标准 分为止。 注:优于的需提供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或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否 则不认为优于。 3 项目施工组织方 案及供货方案 30分 (1)组织现场勘察(具体时间、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 供整套厨房设备摆放图、平面布局图和水电图,满足厨房空间布 局和用户需求,达到经济、节能、环保要求。满足以上要求的得 10-13 分,基本满足、部分满足或存在明显欠缺的视情况得 5-9 分,未现场勘察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法,提供投入主要施工设备情 况、配备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提出切实可 行的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对 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减少噪音、降低 环境污染等。提供详细完整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得 15 分,部 分提供、提供基本详细完整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得 10-14分, 部分提供、提供不详细不完整或有不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规定要求 的得 5-9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健全施工管理机构,项目经理符合施工要求,须提供职称 证书,有高级职称得 2分,中级职称得 1分,否则不得分。 4 类似业绩 2分 近年(2017年以来)每有一项同类业绩(有装修及供货)的得 1 分, 得够标准分为止(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原件)注:需以政府采 购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合同原件为准,缺一项不得分。 5 服务承诺 3分 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响应时间,备品备件等方面均满足用户 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的得 3分,售后服务完善,基 本满足用户要求的得 1-2分;无售后服务或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备的 得 0 分。 注 1:(1)得分项证明内容必须清晰可见,不得过分缩印,因内容模糊导致无 法得分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评分细则中的顺序进行编写, 合理设置评分点链接,方便评委查阅。 注 2: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以下事项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包括但不限于: (1)已作为资格条件事项; (2)涉及企业规模条件事项; (3)附加金额要求的业绩; (4)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偏离; 40 (5)与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不对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事项; (6)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的事项; (7)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8)非区间评审因素对应区间得分; (9)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 (10)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11)其他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事项。 41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合同双方: 委托人: (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下简称乙方) 甲方通过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决定将本项 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如下条款 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本合同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同招标文件规定。 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招标文件及变更公告; (2) 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 (3) 中标公告; (4) 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承诺函; (5) 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 三、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 四、供货期限 乙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于内完成合同规定的相应内容,由甲方进行验 收。 五、验收要求 (一)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 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乙方相关货物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 范中之较高者。 (二)验收组织 42 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工作,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须 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于验收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社会 公告。 (三)验收程序 1、成立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由甲方代表和技术专家组成。 2、验收前要编制验收表格。 3、验收时双方要按照验收表格逐项验收。 4、验收方出具验收报告。 六、付款方式 1、平台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付全款%,余%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2、甲方每一笔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七、售后服务 (一)乙方对合同货物的质保期为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年。 (二)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检验的 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性能与政府采购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 证实货物是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 (三)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 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八、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元(人民币大写:),收受人为,期限为验收合格后。 如乙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 九、违约责任 (一)乙方平台建设期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 能按期履行完合同,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按每 延期一周收取合同金额的 %,但误期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履约保证金总额。一 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在此情况下,乙方不得要求甲方退还其 履约保证金。 (二)乙方供货安装期内未能履约。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 能按时履约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约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 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 如甲方终止合同,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如甲方同意延长合同的 履行时间,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由此造成 43 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 量标准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将乙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乙方履约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重新提供符合质量标准 的货物,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 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乙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 (四)乙方将合同转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终止 合同,并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乙方进行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列入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 通报。 (六)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货物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验收合格后,甲方未能按时提请付款,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给予警告。 (八)甲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 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 处分,并予通报。 十、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合同的终止 (一)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4、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条款。 (二)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 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十二、其他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 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44 (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 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三)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 成部分。 (四)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 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肆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后生效。 买方: 卖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4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封面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价格明细表 五、采购需求响应表 六、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七、资格证明文件 46 封面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盖章) 年 月 日 47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 称和招标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 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 务,我方所投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 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自投标截止 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 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 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投标保证 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 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 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 人验收。 七、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自然日(日历日)。 48 投标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49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价格 人民币小写(元): 人民币大写: 备 注 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 优惠等)的最终报价。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50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投标价格明细表 序号 商品名称 品牌/型号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交货期 1 2 3 4 5 6 7 8 … 合计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注:投标报价包含所有设备及配送、安装等费用,不能超过项目总预算的同时,也不能超过产品单 项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具体产品在价格明细表中必须注明品牌型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序号 商品名称 品牌/型号 技术参数 1 2 3 4 5 6 7 8 …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51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 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 号 货物 (服 务) 名 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 货物内容 货物内容 1 2 3 4 5 …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52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 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 53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4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 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 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55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 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56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57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 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依法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58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 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承诺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59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填报要求: 1.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金额应与《投标价格明细表》一致。 2.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 发[2021]271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认真填写此表,所投产品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 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3.所填内容为符合性审查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或有误,按招标文件中 20.6条无效处理。 环境标志 产品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有效期 节能产品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节能认证证书编号 有效期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60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 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1 投标人需按照产品逐项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否则视为非中小微企业,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政策。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生产的也有大型企业生产的,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政策。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 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62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 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011年 6月 1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 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 收入 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 额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3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资 产总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 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 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年颁布的《中 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时废止。 64 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0〕545号 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残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 (以下简称 《通知》) 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现就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支持政策适用对象范围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对象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同 时满足《通知》列的五项条件,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应符合《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实施意见》 (宁残联发[2017] 100号)的认定标准。 二、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具体内容 (一)执行最高价格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 1)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 助性就业机构,对其产品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 助性就业机构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 政府采购活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按照上述规定的政策获取 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二)降低保证金缴纳比例。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 机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金额的 1%。招 标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腹约保证金的,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 助性就业机构的,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5%。投标、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 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三)压缩合同签订时间。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采 购人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优化合同付款期限。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采 购人应当在货物、工程或服务交付之日起 25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55 日。合同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 合同约定以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款项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五)建设优先采购专栏。依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网上超市”平台,设立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 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参与项目投标、网上超市简易竞价采购活动时,价格扣除与优先采购政策不得同时享 受。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市、县(区)财政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的相关工作。 各县(区)残联在申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的单位及产品时要严格按标准条件进行筛选,并填写《宁 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产品申报单》(附件 2) 报市级残联审核、自治区残联备案,每年年底组织对产品 专栏的所有单位和产品进行复审。各市级残联应于每年 1月 20日前将本地区上一年度政府采购支持残疾 人就业的相关情况报自治区残联。 宁夏同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 12月 4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投标价格明细表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监狱企业声明函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