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阜宁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厨房厨具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厨房厨具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222.188.104.198/fnztb/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 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已上传至招标公告后的附件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NZFCG[2021]213号
2.项目名称:阜宁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厨房厨具设备采购
3.预算金额:55万元
4.最高限价:55万元
5.采购需求:阜宁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厨房厨具设备采购,主要为环保双头c炒灶、蒸箱、环保矮仔灶、双眼水池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规格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营使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上述三个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
3. 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补充)、终止(中止)招标
从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7日,潜在投标人可随时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址为:http://222.188.104.198/fnztb/)或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进行操作。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或终止(中止)招标,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充将在阜宁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补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补充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采购人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
邮箱地址:具体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6.2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手机端的“电信云会议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下载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地址:http://cloud.ymeeting.cn/95u845)。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陆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阜宁县阜城街道射河南路30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华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徐州路864号
联系方式:15189248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立志 刘生远
电 话:15251119553 15189248599
4、监管部门:阜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王柱
电 话:0515-69917082
2021年12月30日
标书编号:FNZFCG[2021]213号
阜宁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厨房厨具设备采购
招 标 文 件
·
招 标 人: 阜宁县应急管理局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日 期: 2021年12月30日
阜宁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厨房厨具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厨房厨具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222.188.104.198/fnztb/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 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已上传至招标公告后的附件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NZFCG[2021]213号
2.项目名称:阜宁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厨房厨具设备采购
3.预算金额:55万元
4.最高限价:55万元
5.采购需求:阜宁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厨房厨具设备采购,主要为环保双头c炒灶、蒸箱、环保矮仔灶、双眼水池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规格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营使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上述三个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
3. 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补充)、终止(中止)招标
从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7日,潜在投标人可随时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址为:http://222.188.104.198/fnztb/)或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进行操作。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或终止(中止)招标,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充将在阜宁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补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补充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采购人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
邮箱地址:具体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6.2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手机端的“电信云会议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下载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地址:http://cloud.ymeeting.cn/95u845)。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陆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阜宁县阜城街道射河南路30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华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徐州路864号
联系方式:15189248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立志 刘生远
电 话:15251119553 15189248599
4、监管部门:阜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王柱
电 话:0515-69917082
2021年12月30日
前 附 表 |
1、招标文件编号:FNZFCG[2021]213号 |
2、项目名称:阜宁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厨房厨具设备采购 |
3、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营使用。 |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等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最新合格标准(所有产品质量保修期均自竣工验收交货使用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为二年,质保期内因质量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
6、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月21日 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香港路549号,阜宁县行政审批局五楼) |
7、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见招标公告 |
8、投标文件份数: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再提交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一正四副的纸质投标文件五份) |
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月21日9:00整。 递交地点: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邮箱地址:445459395@qq.com |
10、开标时间:2022年1月21日9:00整 地 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香港路549号),本项目开标会议采用现场直播方式进行。(网络直播采用电信云会议系统软件,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下载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地址:http://cloud.ymeeting.cn/95u845) |
11、采 购 人:阜宁县应急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阜宁县阜城街道射河南路305号 联系人:丁立志 联系电话:1525111955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宁县徐州路864号 联系电话:15189248599 E-mail:1137708@qq.com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采购人阜宁县应急管理局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厨房厨具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华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
1.项目编号:FNZFCG[2021]213号
2.项目名称:阜宁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厨房厨具设备采购
3.预算金额:55万元
4.最高限价:55万元
5.采购需求:阜宁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厨房厨具设备采购,主要为环保双头c炒灶、蒸箱、环保矮仔灶、双眼水池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规格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营使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上述三个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
3. 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方式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招标公告。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有效期
见前附表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代理费用
5.1、投标保证金:为贯彻落实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本项目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
5.2、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5%执行,中标供应商应按阜政办发﹝2015﹞56号文件规定要求,在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质疑期结束之日起十日内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履约保证金以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等形式从中标供应商的帐户转至下列账户,收款单位名称: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宁县南城区支行;帐号:932002010058987777,中标(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提交的,银行保函必须从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
依据盐财购〔2021〕19号文件规定,中标供应商具有AA评级及以上(或80分及以上)信用等级的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管理部门备案并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或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需向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和加盖中标供应商公章的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复印件),履约保证金将减按3%缴纳。
中标供应商不遵守本磋商文件约定,不能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影响或推迟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告财政监管部门备案。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项目全部履行完毕,且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无息退还。
5.3、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将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招标项目中标价的1.5%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在开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名称:江苏华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阜宁分公司,开户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宁支行;帐号:1111270000000469。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21日9:00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邮箱地址:___445459395@qq.com __
★★★七、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22年1月21日9:00整
7.2、开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香港路549号),本项目开标会议采用现场直播方式进行。
(1)采购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本项目开标会议采用现场直播方式进行,投标人应准时在PC端或手机端登陆会议系统出席。请投标人提前用电脑或手机下载会议系统,下载网址:http://cloud.ymeeting.cn/95u845 。登陆后输入会议号,本项目会议号为:_50245153_,昵称为各投标单位名称,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开始登录会议系统收看开标直播。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会议系统,不能提前登陆,更不得登录后随意更改有关操作系统)
(2)开标会议过程中,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_10_分钟内发送的投标文件解密密码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后进行唱标。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通知内容应当明确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解密。
(5)采购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主要内容。
八、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
8.1、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费用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同时,无论情况如何,采购人均认为投标人已对所投标项目的所有条件有了充分了解。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安装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8.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以及踏勘项目现场后持有疑问的,请于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文件形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给予答复。对招标文件中需修改和补充的实质性内容,采购人将以书面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8.3、投标人如发现招标项目有遗漏的,请于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以书面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否则,中标人在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得追加任何项目。
8.4、招标澄清(答疑)、修改和补充的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招标澄清(答疑)、修改和补充文件查询方式:采购人的招标澄清(答疑)、修改和补充的文件一旦在网上发布,即表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了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须直接到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政府采购栏目(http://fnztb.funing.gov.cn/fnztb/、http://222.188.104.198/fnztb/)上查询,不查询者责任自负。
九、投标文件的编制
9.1总体要求
(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2)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9.2语言及计量单位
(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2)关于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4)翻译的中文文件与外文文件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3投标报价
(1) 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写明投标货物的投标价格。投标方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除合同另有约定,投标人投标报价表上所标明的价格均为履约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2)本项目预算价为55万元,最高限价为55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论处。
(3)投标报价
①投标报价应是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所需的全套运输、安装、调试所需的服务及各类辅材等一切费用,但不限于产品供货(包含有关涉及本项目的辅助材料)、运输、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对投标人认为没有考虑到的费用招标单位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② 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单位:元)填报。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单样式进行报价,并计算总价。报价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
★★★9.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分为一号标书、二号标书:
9.4.1一号标书主要内容为:
9.4.1.1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单);
9.4.1.2评分索引(对照)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
9.4.1.3投标函;
9.4.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9.4.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人);
9.4.1.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9.4.1.7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
9.4.1.8分项报价表(清单报价表);
9.4.1.9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
9.4.1.10商务条款偏离表;
9.4.1.11安装调试方案(格式自拟);
9.4.1.12售后服务(格式自拟);
9.4.1.13其他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以上投标文件中注明签字或盖章的页面,均必须签字和盖章后再进行扫描。
★★★9.4.2二号标书(资审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9.4.2.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9.4.2.2投标人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原件彩色扫描件(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需提供财务报表);
9.4.2.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如提供的是网上电子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截图证明,可直接上传网上证明材料截图,无需打印。如是打印的有关缴费证明,则必须要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再进行扫描);
9.4.2.4投标人的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9.4.2.5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9.4.2.6投标人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分别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上述三个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
9.5.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方可以按自身需要进行扩充和说明,所表达的内容要实质性反映投标价格和货物情况。
★★★★★9.6 投标文件的加密与递交(本条特别重要,请仔细阅读)
9.6.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分别编制一号标书和二号标书,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后分别生成一号标书和二号标书PDF文档(PDF文档须清晰可辩,如因不清晰让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两个PDF文档的电子档应一起加密压缩到一个压缩文件中,压缩文件格式为zip或rar,不得采用其他压缩格式,也不得压缩成多个文件,并将加密后投标文件压缩包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邮箱地址:__445459395@qq.com _),压缩包文件名为本采购项目名称,邮箱发送主题上标明“阜宁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厨房厨具设备采购 ”字样。
9.6.2凡投标文件格式中注明签字或盖章的,必须打印后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后,再使用原件进行扫描,其他招标文件注明为原件扫描件的均必须使用原件进行扫描。
9.6.3未按上述两款规定执行的,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6.4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与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PDF文档完全一致。
9.7.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9.7.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按规定重新编制发送,并在邮箱发送主题上标明“阜宁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厨房厨具设备采购 补充、修改(第 次)”字样。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9.7.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
9.7.3投标截止时间后拒收投标文件。
注:①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印章;
②若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本采购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可为供应商营业执照上所注明的“负责人”。
★★★★★十、投标文件的解密密码发送及解密(本条特别重要,请仔细阅读)
10.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_10_分钟内,必须使用发送投标文件的邮箱(且与发送投标文件的发件人名称必须一致),将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密码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邮箱主题标明“解密密码”字样(如多标段投标的,所有投标文件共用一组密码)。
10.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拒绝接收:
(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和解密密码由不同邮箱发送的;
(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逾期到达或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生成与压缩投标(响应)文件的;
(4)投标人的解密密码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的或在规定发送密码的截止时间后发送的。
10.3投标人发送或撤回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密码的邮箱号(发件人)、邮箱主题、正文等均不得标明投标人名称(包含手机号码等能够体现投标人信息的邮箱号、邮箱主题、正文等),如出现该情形,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0.4工作人员进入指定邮箱下载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核心产品品牌(如有)、投标价格等主要内容。如同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发送了两份或多份投标文件,则以最后发送的投标文件为准。
特别提醒:投标人发送投标文件的邮箱、解密密码的邮箱、澄清(说明、修正)文件的邮箱均必须为同一个邮箱且发件人名称一致。在开标过程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提醒义务。
十一、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应派本项目的被授权委托人对评委提出的质询予以澄清,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应该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评标委员会要求出具的澄清、说明或修正材料,邮件发送邮箱与前面一致),不澄清者,以不利于投标人为原则处理。
十二、中标通知、供货合同的签订及其它特别要求
12.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意向中标人,经监管部门确认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12.2、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商务合同,逾期作违约论处。
十三、无效投标、废标、围标串标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审),其投标被作为无效投标。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理人印章的。
(2)不见面开标时未出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的,或与身份不符的(如招标文件有要求出示身份证明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有效期、供货时间、质保期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6)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真实可信声明函的。
(10)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价或者最高限价的。
(11)调减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1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
(1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17)招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项目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方法。
(18)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如有)。
(19)投标文件未加密的,或者在规定时段内未发送解密密码的。
(20)因PDF文档不清晰让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的。
(2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PDF的。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响应性审查结论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3.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投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13.3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标、围标的行为: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5) 不同投标人授权同一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的。
(6)有证据证明投标人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的其他情形的。
(7)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标、围标情形。
十四、违约责任
14.1、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
14.2、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报财政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14.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十五、有关说明
15.1、评标委员会有保留拒绝全部投标权利。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2 投标单位因不良行为被下列部门取消或限制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投标资格,并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限内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
(1)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信部、农业农村部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2)江苏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3)盐城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4)阜宁县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
上述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以外的不良行为记录公告,一律不作为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的依据。
15.3 投标人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15.4若第一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报财政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并按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15.5、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通知采购人。
15.6、因本项目招标(采购)、投标及合同签订和履行等产生的争议,除依法可以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处理外,均由招标(采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15.7、本招标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采购人所有。
十六、质疑处理
1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规定的质疑期内提出。
16.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均须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未按要求签字或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6.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16.4、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16.5、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6.6、质疑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16.7 恶意投诉情形:
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诉将被界定为恶意投诉,监管机构将对投诉人按有关规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上网公示,投标人今后参与政府项目投标将受到影响:
(1)未按规定向投诉处理部门投诉或向不同部门多方投诉的;
(2)不符合投诉受理条件,被告知后仍进行投诉的;
(3)投诉处理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仍就同一内容向其他部门进行投诉的;
(4)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或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失实报道的;
(5)投诉经查失实,被告知后,仍然恶意缠诉的;
(6)一年内三次以上失实投诉的;
(7)直接向领导、纪委、检察部门写匿名信等。
16.8、质疑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阜宁县应急管理局 电话:1525111955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5189248599
十七、标书中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八、监管机构联系电话 0515-69917802
第二章 项目需求
一、设备数量及技术参数
1.1厨房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环保双头c炒灶 (电磁安全制) |
规格:1500*900*800 (电磁安全制) |
热负荷: 42kW 风机: E2风机(220V, 50Hz, 0.25kW*2); 入气口:φ3/4"(DN20),入水口:φ1/2"(DN15),排水口:φ1-1/2"(DN40); 炉头: 向内火环保预混炉头;点火: 脉冲电子点火; 熄火保护: 离子检测熄火保护; 设备整体框架采用SUS304不锈钢制作; 隔热台面,底部设计30mm厚的玻璃棉和不锈钢封板加强台面; 设备前臂底沿设计有挡水V型槽、面板与侧板连接处有防水胶条; 二台设备之前的连接采用卡条连接方式,侧臂设计有防水胶条,防止水流入; 设备底部用设计有不锈钢封板; 采用燃烧控制器分步控制双电磁阀,火种未点燃时,主气阀不会打开; 风机供风不正常,供气不正常,意外熄火等故障,1秒钟关闭燃气; 每个炉头独立配置风机,使用行链风制实现风气联动,可调节供风大小; 整体炉砖﹐防止漏火损坏炉膛;- 鼓风预混燃烧,燃气和空气混合燃烧充分、噪音小于65分贝,燃烧充分; 一氧化碳排放量小于0.01%; |
台 |
5 |
2 |
蒸箱 |
规格:650*700*400 |
开启方式:由右往左 烤盘间距:77MM 重量:160KG 水质要求:净水/软水 节能环保,4档智能自动清洗,多点探针,烟熏烹饪,可带烟罩;包含安装组件。 ? 对流式烹饪 30 °C - 260 °C. ? 烹饪环境控制: 湿度或干燥空气以10%为单位设置. ? 风扇: 4档自动反转的风扇速度以及脉冲风速功能. ? Delta T 烹饪(根据食物的装载量自动调整时间、温 度、烹饪环境) ? 1000+可储存程序(强力蒸汽,分层计时) ? 自动烹饪程序. ? 分层计时: 在相同的烹饪环境下使用至多10个计时 器烹饪产品. ? USB 数据: 下载或上传HACCP数据. ? USB 数据: 下载或上传烹饪程序 ? 整合入一体的清洁剂储存盒. ? 不锈钢的烤盘支架 ? AISI 304不锈钢炉腔好的载入 |
台 |
5 |
3 |
调料车 |
规格:450*800*800 |
1.面板采用SUS304B不锈钢板材,厚度为1.5mm |
台 |
10 |
4 |
环保矮仔灶 (电磁安全制) |
规格:550*550*400 (电磁安全制) |
热负荷 42kw,电压220V,SPN,S0z,电量25w, 规格: 内燃式环保炉头 ,一键式电子点火,即时熄保护设计; 氧化碳排放<0.01%,啤音<65aB(A); 节能>25耗气量; 两组燃气开关.2段火力调节 |
台 |
5 |
5 |
双眼水池 |
规格:1200*600*800 |
采用SUS304#板材; |
台 |
10 |
6 |
饮水器 |
规格:530*520*1350 |
黑钛钢外壳制造; 全自动微电脑步进式智能控制; 所有管路采用食品级304不锈钢材料; 水位和水温双重传感控制加热,真正做到防干烧; 智能变频控制技术:通过水温检测系统,随着水温的逐步升高,控制系统自动调 节加热功率,高频加热,低频保温,节能率可提升13.7%; 隔夜排空健康系统:每日开机后,控制系统自动开启水胆排空功能。将隔夜水完 全排空,注满新鲜水后,开始工作,保持饮水新鲜干净,安全卫生; 常压式加热系统:功率15kw,特设12V进出水电磁阀; 一体式控制面板,可设定开关机; 玻璃面板屏显示,温度清晰可见; 六重安全保护措施:防漏电、防干烧、防蒸汽、防缺水、防超温、防触电。 |
台 |
10 |
7 |
双通操作柜 |
规格:1800*800*800 |
柜身:采用304-2B优质磨砂贴膜不锈钢板,台面及层板厚1.5mm,并配有厚1.2mm结构加强撑;柜身厚1.5mm;柜门采用吊辘挂式结构,滑动灵活、轻便,不易嵌入垃圾,清洁卫生;立柱:Ф51*1.5mm不锈钢圆管制作;配不锈钢调 |
台 |
10 |
8 |
四层菜架 |
规格:1200*500*1550 |
材料:采用304-2B优质不锈钢,板厚1.5mm,层板采用不锈钢冲孔折边焊接而成,立柱采用38*38mm*1.2mm方管制作,配不锈钢调节脚 |
台 |
5 |
9 |
四门冰箱 |
双温 |
风冷箱体内外均采用304不锈钢0.8mm厚板,门采用不锈钢折边门,采用进口压缩机头,四只150mm高不锈钢可调重力脚轮。电压:220V,功率:0.75KW。 |
台 |
5 |
10 |
双门热风循环消毒柜 |
规格:1300*680*1800 |
设计制作标准参照《不锈钢厨房设备 消毒柜》(QB/T2429-2004);面板选用1.5mm SUS304优质不锈钢。不锈钢板压制厂家钢印标志。柜体内采优质不锈钢钢框,保证柜体寿命;加热丝选用优质加热丝,功率2.2KW*2/220V;柜脚下装有可调螺栓。 ★所投产品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台 |
5 |
11 |
单门热风循环消毒柜 |
规格:650*630*2000 |
设计制作标准参照《不锈钢厨房设备 消毒柜》(QB/T2429-2004);面板选用1.5mm SUS304优质不锈钢。不锈钢板压制厂家钢印标志。柜体内采优质不锈钢钢框;加热丝选用优质加热丝,功率2.2KW/220V;柜脚下装有可调螺栓。 |
台 |
5 |
12 |
油烟净化一体机 |
规格:2400*1200*1000 |
整机板材:304厚度1.5mm,整机具有降温防火结构单元,机内液沫洗涤,油烟火烟同机处理,电控部分采用电动综合保护器对风机进行独立保护,熔断器对水泵进行保护的电控双保护方案,经过严格测试,从而确保整机安全可靠运行; 高吸力:执行《固体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设备出风口风量≥6000m?/h; 一键开关:内藏式按钮,单机一键式开关; 卡扣安装:照明灯罩、挡水板、导流器盖板均采用卡扣式安装结构设计。 |
台 |
5 |
13 |
油烟机安装附件及管道 |
550*550 |
不锈钢管道,550*550方304不锈钢板材1.5mm厚度含法兰。 |
m |
200 |
1.2餐具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8两厨师勺手工(钢) |
个 |
5 |
2 |
厨师铲手工(钢) |
个 |
5 |
3 |
610砍刀 |
个 |
5 |
4 |
十八子片刀 |
个 |
5 |
5 |
十八子砍切两用刀 |
个 |
|
6 |
水果刀 |
个 |
5 |
7 |
两用水果菜板 |
个 |
5 |
8 |
白果树菜板 |
个 |
5 |
9 |
三格刀盒带盖 |
个 |
5 |
10 |
碗夹大号(钢) |
个 |
5 |
11 |
食品夹(钢) |
个 |
10 |
12 |
3厘米7分厚汤勺 |
个 |
80 |
13 |
13公分304护边碗 |
个 |
80 |
14 |
10两304特厚快餐盘 |
个 |
80 |
15 |
10寸油缸 |
个 |
10 |
16 |
日式八格味盒 |
个 |
5 |
17 |
30连柄特厚漏勺 |
个 |
10 |
18 |
30线漏粗漏 |
个 |
10 |
19 |
细漏勺 |
个 |
10 |
20 |
304#35汤桶 |
个 |
5 |
21 |
304#40汤桶 |
个 |
5 |
22 |
304#45汤桶 |
个 |
5 |
23 |
30钢板柄煎锅 |
个 |
5 |
24 |
中号手把筐 |
个 |
10 |
25 |
3号筐 |
个 |
10 |
26 |
圆菜篮 |
个 |
10 |
27 |
3号菜篮 |
个 |
10 |
28 |
40*60*4无磁方盘 |
个 |
20 |
29 |
30*40*4无磁方盘 |
个 |
20 |
30 |
亚克力菜罩大号 |
个 |
5 |
31 |
亚克力菜罩中号 |
个 |
5 |
32 |
30高压锅 |
个 |
5 |
33 |
10L电饭锅 |
个 |
5 |
34 |
60云龙盘 |
个 |
10 |
35 |
50云龙盘 |
个 |
10 |
36 |
40钢米罗 |
个 |
5 |
37 |
16长水勺 |
个 |
5 |
38 |
16水勺 |
个 |
5 |
39 |
油壳 |
个 |
20 |
40 |
缸子 |
个 |
10 |
41 |
27银色合金筷 |
个 |
10 |
42 |
50无磁双耳锅 |
个 |
5 |
43 |
木柄38炒锅 |
个 |
5 |
44 |
38#漏勺架 |
个 |
5 |
45 |
30#锅架 |
个 |
5 |
46 |
三层装车特厚304,1.5厚 |
个 |
5 |
47 |
双杠冷饮机(进口) |
个 |
5 |
48 |
加厚不锈钢平板车304,1.5厚 |
个 |
5 |
49 |
双悦多功能料理机 |
个 |
5 |
50 |
炒菜盘 |
个 |
10 |
51 |
汤碗 |
个 |
10 |
52 |
汤碗 |
个 |
10 |
53 |
5009-12#三宝汤 |
个 |
10 |
54 |
小号垃圾桶 |
个 |
25 |
55 |
120L垃圾桶 |
个 |
5 |
56 |
901#翻盖垃圾桶 |
个 |
10 |
注:
1、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 工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填写;
2、本项目核心产品为 “油烟净化一体机”。
3、上述“设备技术参数”中加“★”为实质条款条款,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均须实质性响应,不得出现负偏离(不满足),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若发现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或虚假参数等虚假材料参加投标的,采购人报采购监督管理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相应经济处罚,取消中标人后,采购人按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商务要求
1.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营使用。
交货地点:县内镇区消防队,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2.安装调试:
2.1安装所需工具设施物料由中标供应商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
2.2中标供应商应设安装负责人,负责安装协调管理工作。
2.3货物的拆箱、安装、调试等项工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但必须在招标单位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3.质保:
3.1本项目质保期为二年,质保期自项目通过验收之日算起。质保期内中标人免费提供本次采购设备质量保障和维护保养;(注:合同履约期间,因其他原因发生更换新设备的,其更换后设备按更换日期计算质保期)
3.2售后服务要求:
3.2.1提供7x24小时的售后服务。
3.2.2故障排除,保证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能在6小时内排除故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如未能排除故障的,必须提供备用方案,且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如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的报修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响应服务、排除故障的,扣除5000元/次的违约金,且采购人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其补救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付款方式:按本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三、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最近生产的、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并保证能得到该产品生产厂家的认可。中标供应商应保证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2、中标供应商在交货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详细的中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检验报告等;
3、供货过程中,招标人将会对所供产品进行随机抽样检测,凡检测不合格,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
4、中标供应商在供货时要充分考虑相关验收规范要求,若因产品质量或安装不当等原因造成不能通过验收,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中标供应商提供货物和安装服务必须符合招标人的实际使用要求和标准。
6、供货产品若出现尺寸不合适等现象,中标供应商应及时无条件地予以重新定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如出现质量问题,中标单位也应无条件地予以更换,且上述响应时间为24小时内。
7、生产标准要求及相应处罚: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采购单位保留对中标供应商最终交付产品的成分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的权利,若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检举的权利。
8. 采购人保留对实际供货数量的调整权力。
四、其他说明
1、投标人必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造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以及经招标人同意的项目技术要求等有关文件材料,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生产、生活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五、报价要求
1、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5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应在对采购项目内容、数量、质量和技术指标内容全部认可的前提下报价。无论情况如何,招标人均认为供应商已对所采购项目的所有条件有了充分了解。招标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供应商在投标报价单中未填报综合单价、合价的清单项目,招标人视为已包括在清单计价的其他报价中,无论何种原因,结算时均不作调整。
4、报价中要求包括此次招标采购、安装及衍生服务的所有费用。报价是供应商对本次采购范围内所需全部设备、材料、随设备提供的备品配件及专用工具的价格、包装费、运杂费(运抵买方工地现场)、保险费、调试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供应商应无条件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卖方投标时的投标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影响交付。
5、供应商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和掌握的市场信息自主报价。决定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6、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中的条款做到正确理解,有疑义的条款应在采购答疑时提出,有疑义又没有在采购答疑时提出的,应按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7、要求报价单的每一页都必须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应充分响应的技术规范和商务条款
本文件所提出的技术规范及要求、付款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保修期限、服务内容等重要商务要求,投标人应充分响应,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酌情认定为实质性或重大负偏离。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项目名称:阜宁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厨房厨具设备采购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本次询价活动的成交供应商)
甲方组织的阜宁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厨房厨具设备采购、安装及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NZFCG[2021]213号)招标活动,确认乙方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同意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
一、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条款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有关阜宁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厨房厨具设备采购、安装及其服务项目中工具、设备、手册、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须承担与阜宁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厨房厨具设备采购、安装及其服务项目售后有关的所有服务,比如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4、“工程”本合同特指阜宁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厨房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5、签订合同文件的依据
(1)合同签订后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甲方的《阜宁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厨房厨具设备采购》(项目编号:FNZFCG[2021]213号)以及相关的补充文件;
(3)乙方所有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
(4)成交(中标)通知书;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合同附件:含乙方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中的各类服务承诺、产品配置情况成果文件、技术说明文件等。
二、合同金额
1、本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2、上述金额是乙方对本次采购项目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报价中要求包括此次招标采购、安装及衍生服务的所有费用。报价是供应商对本次采购、安装及衍生服务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次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安装及衍生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供应商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质量保证与生产制作、供货(含运输及保险、送货至指定安装地点的上、下力资等)、安装、验收、售后服务以及材料、劳务、机械投入、利润、税金、代理服务费用、中标服务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所需的不可预见费及其它相关所有费用,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采购人不另行增加费用。各类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最终结算时除合同约定调整外一律不予调整。
3、安装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生产、生活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三、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过程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四、供货交付期限
供货前必须与采购人核对数量后供货,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营使用。
五、项目实施(供货)地点
运输方式:由乙方确定。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交货地点(负责安装调试、交货验收):阜宁县域范围内甲方指定地点,其供货、运输(含上下力资)及安装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技术标准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规范及甲方技术要求。如有不符合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和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一旦出现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全部责任。
八、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最近生产的、未使用过的合格新品正品,并保证能得到该产品生产厂家的认可。产品原料、辅料、加工工艺符合国家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乙方应保证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2、如果货物的内在质量或规格型号与采购单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索赔通知;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报修通知后,应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产品设备或部件;
4、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5、货物生产质量和器件性能应符合规定,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技术文件正确、清晰、完整,对牵涉到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乙方应给予全力支持;
6、本项目质保期为二年,质保期自项目通过验收之日算起。质保期内中标人免费提供本次采购设备质量保障和维护保养;(注:合同履约期间,因其他原因发生更换新设备的,其更换后设备按更换日期计算质保期)
7、售后服务要求:
7.1提供7x24小时的售后服务。
7.2故障排除,保证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能在6小时内排除故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如未能排除故障的,必须提供备用方案,且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如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的报修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响应服务、排除故障的,扣除5000元/次的违约金,且采购人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其补救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九、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1、在货物交使用前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等有关配置情况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
2、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等有关配置情况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等有关配置情况与采购文件及合同有不符之处,甲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和自己的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更换。
3、 如果货物的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等有关配置情况与招标文件及合同不符,或在第八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4、按照招标时提出的要求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甲方有权请质监部门鉴定,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有乙方承担,同时按合同违约处理。
十、付款
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
2、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一年后十个工作日内,在设备使用正常或维护及时的前提下,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
3、交货验收满两年后,且产品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余款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一、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根据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乙方必须按甲方所能接受的数额,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的货物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 天内,乙方未能作出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十二、转让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任何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三、安全问题
乙方必须考虑货物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如因产品质量不合理、不坚固,以及一切自然损坏而造成的货物损坏和人身伤害事故(不包括不可抗力因素),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合同履约及维护保证金或已支付的款项,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延期付款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无法避免的事件,但不包括任何一方的违约或疏忽。不可预见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损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对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受损方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因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规定的项目交付日期,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
十五、仲裁
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申请仲裁。
2、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甲方和乙方均有约束力。
4、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十六、投诉
为了保障甲方和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本合同顺利执行,在合同有效期内将建立投诉监管制度。具体方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