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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北泉税务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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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北泉税务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北泉税务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北泉税务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谷物细粉,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植物油及其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糖及副产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熟肉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产品加工,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果、坚果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蛋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北泉税务局
行政区域农八师石河子市公告时间2021年12月30日 16:0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01月0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疆正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石河子科技创业园果蔬大厦B座522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1月10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疆正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石河子科技创业园果蔬大厦B座522室 )
预算金额¥3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琛
项目联系电话15299945805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北泉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石河子市北泉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毛勇15199589998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正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河子科技创业园果蔬大厦B座52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琛15299945805
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doc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北泉税务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正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BQCS-20210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北泉税务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清单一览表及采购预算、

序号

类别

种类

质量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元)

投标报价(元)

1

粮、油类

米、面、食用油等

一级

1

100000.00

2

肉类

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鸡蛋、鱼等

新鲜且检验检疫合格

1

100000.00

3

蔬菜、水果

白菜、黄瓜、长豆角、短豆角、苹果、香蕉等

新鲜

1

50000.00

4

调料、副食品及一次性消耗品

小米、玉米面、酱油、醋、香油、方便面、面包、饼干、奶类等

合格产品(附产品合格证)

1

60000.00

合计

35万元整

注:所供货物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清单(市面上能买到的所有肉类、果蔬类、粮油副食、干货调料、蛋类、奶类、豆制品、海鲜类、冷冻食品类等),具体清单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符合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本项目所要求全部服务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提供具有查询当日日期的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0日 至 2022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正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1年12月30日10时00分至2022年 1 月5日19 时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新疆正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要求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各2份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正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石河子科技创业园果蔬大厦B座522室 )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1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正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石河子科技创业园果蔬大厦B座522室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北泉税务局

地址:石河子市北泉路

联系方式:毛勇15199589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科技创业园果蔬大厦B座524室

联系方式:王琛15299945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琛

电 话: 15299945805

一、采购要求

☆一、采购要求:

供货单位所供货物必须按所需部门要求的时间和数量保质保量供货。实际的货物需求量以采购人后期的采购需求为准。

2、肉类物品必须提供检疫、检验合格证,不得有腐败变质、来源不明的物品。

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蔬菜类、粮油类、水果类、肉类、副食、调料类物品要保证新鲜,产品是安全合格的产品,不得提供三无产品。一旦发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或替代产品,由投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合同供货期内,货物供应基准价格参考石河子市绿珠九鼎果蔬批发市场同类副食品价格的中间价作为基准价,最终价格按照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明确价格下浮率确定价格,如甲方采购石河子市绿珠九鼎果蔬批发市场无此类货物价格但确是甲方需要的货物,甲方与乙方可参考爱家超市等本地大型超市货物价格。

5、投标人需具有独立开票的能力,每月结算时投标单位需按照采购人采购订单的采购数据供货和开具正规发票,严禁私开、虚开发票行为。

6、投标人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3天与采购方协商,经采购方同意后,方可调整。

7、销售包装应符合国家的规定和要求,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包装容器及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包装容器必须专用、清洁、干燥和密封,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产品应储存于阴凉、干燥和避光处。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同库存放。
8、运输要注意安全,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9、保质期: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10、最高限价:控制总价35万元。

11、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北泉税务局创 米、面、清油、肉类、蔬菜及调料副食品采购

采购项目清单一览表及采购预算、采购控制下浮率明细表:

序号

类别

种类

质量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元)

投标报价(元)

1

粮、油类

米、面、食用油等

一级

1

100000.00

2

肉类

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鸡蛋、鱼等

新鲜且检验检疫合格

1

100000.00

3

蔬菜、水果

白菜、黄瓜、长豆角、短豆角、苹果、香蕉等

新鲜

1

50000.00

4

调料、副食品及一次性消耗品

小米、玉米面、酱油、醋、香油、方便面、面包、饼干、奶类等

合格产品(附产品合格证)

1

60000.00

合计

35万元整

注:所供货物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清单(市面上能买到的所有肉类、果蔬类、粮油副食、干货调料、蛋类、奶类、豆制品、海鲜类、冷冻食品类等),具体清单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二、供货要求: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一年;

1)报价内容包含: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合格的货物并送达到采购方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中标后不因市场因素价格变化而作任何变动。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投标书、投标承诺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标准及现场要求为准,任何投标时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后,慎重确定有竞争性的投标报价。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将合格的货物送达到采购方指定地点,货到完成检测,产品验收合格后按月进行结算。

三、其他要求

1、采购项目

按照伙食费分项核算,采购分四类:粮、油类(大米、面粉、食用油等);鲜肉、水产、禽蛋类;蔬菜、水果类;副食、调料类(杂粮、调料、奶类、一次性消耗品)。

2、质量保证金

供应商需向甲方缴纳副食品质量保证金1万元,在中标后签订合同的当天起算三日内向甲方账户缴齐,超期未缴齐的视为放弃合同。

3、健康证

包括乙方所雇佣的从业人员保证无皮肤病和其他传染性疾病,每季度体检一次,并于每季度结束后下季度开始的5日内将两份体检报告送交甲方,乙方不按时提供的视为不履行合同,参照违约责任第一款执行。

4、质量要求

大米、食用油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等必须为鲜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禽类、鱼类、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副食品均应选择经过检疫,质量合格的产品。对于质量不合格的食品甲方采购单位有权拒收,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运送途中的货物乙方必须采取相应的保鲜措施,如因食品质量问题引起甲方人员发生疾病、中毒等安全问题,乙方负全责,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5、采购及配送时间

(一)蔬菜、水果类、肉食、水产、禽蛋类原则上每日按供货方要求数量、质量保证保量配送,遇特殊时期按采购方要求时间配送;

(二)粮油、副食、调料类原则上每月按供货方要求数量、质量保证保量配送,遇特殊时期按采购方要求时间配送;

6、价格核定

(一)货物供应基准价格参考石河子市绿珠九鼎果蔬批发市场同类副食品价格的中间价为基准价,最终价格按照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明确价格下浮率确定价格。

7、结算方式

以合同约定为准

8、供应商责任、义务、权利

(一)乙方必须提供货物进货渠道,以便随时随地查验货物质量及卫生情况(如乙方不能及时提供副食品进货渠道的,甲方可参照违约责任第二款执行)。

(二)货物数量以甲方过秤验收为准,如出现货物质量与甲方要求不符等情况,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于次日重新配送到位,如再次仍没有配送到位,发生一次扣除乙方质量保证金的5%,发生两次扣除乙方质量保证金的10%,若发生三次,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乙方质量保证金和当月货款。

(三)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单位后,甲方依据采购计划表对所采购的货物品数、质量情况进行核对验收,采购计划由甲方单位负责领导、司务长、厨师长、供应商共同签字后方可生效。

(四)如遇有重大节日、处置突发事件、驻地疫情、应急保障等情况时,甲方告知乙方采购计划后,乙方应无条件保质保量将所需的副食品按照时间要求和标准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进行伴随保障。

(五)供应商如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进行书面通知,如无事先通知,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全额扣除乙方货物质量保证金和当月货款。

(七)如发生食品质量问题,检测鉴定由单位纪委牵头,保障大队、办公室、财务相关人员和供应商会同质检部门共同鉴定。

注:

1、以上加“★”并注有“ ”的条款内容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技术或服务要求,如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2、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项目说明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但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应踏勘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