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合同编号: SYZB2021-144-A包
二、合同名称: 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肉类、蔬菜等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物资采购合同-A包
三、项目编号: SYZB2021-144
四、项目名称: 中国救援山东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肉类、蔬菜等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地 址: 济南市长清区丹桂路2777号
联系方式:18560018389
供应商(乙方):济南润隆经贸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海鲜大市场地下D区2排168号
联系方式:159549179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猪肉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斤
主要标的数量:20000
主要标的单价:15元
合同金额: 16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内以中标折扣率配送160万元肉类水产至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1-12-0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1-12-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 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中国救援山东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肉类、蔬菜等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PPP项目: 是
允许联合体: 否
牵头单位名称: 济南润隆经贸有限公司
组成单位名称: 无
附件:
- 定稿-【消防总队A包】物资采购合同改.doc
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肉类、蔬菜等副食品
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物资采购合同(A包)
需 方: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甲方)
供 方:济南润隆经贸有限公司 (乙方)
项目编号: SYZB2021-144
合同编号: SYZB2021-144-A包
签订日期:2021年12月1日
甲乙双方就“中国救援山东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肉类、蔬菜等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简称:项目)中(A包)肉类等副食品物资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产品)信息及价格约定
1、货物(产品)信息如下:
序号 |
货物(产品)名称 |
产地 |
生产厂商 |
具体 规格 |
描述 |
1 |
牛肉 |
山东省 无棣县 |
无棣永顺畜牧有限公司(品牌:鑫永祥) |
牛分 割肉 |
肉品须洁净、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按压无水迹 |
2 |
羊肉 |
河北省 邯郸市 |
河北奥贝斯食品有限公司(品牌:奥贝斯) |
羊分 割肉 |
|
3 |
猪肉 |
山东聊城 |
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品牌:龙大) |
猪分 割肉 |
|
4 |
鸡肉 |
山东泰安 |
山东六和肉食集团(品牌六和) |
鸡肉 分割 |
|
5 |
草鱼 |
框山市场 |
梁氏活鲜行 |
3-4斤 |
淡水鱼:游水生猛,对外界刺激敏感,无翻肚,无嘴烂及其它外表损伤,大小均匀。 海鱼:鱼鳞完整有光泽,不易脱落,眼隔膜有光泽、透明,眼球突出,腹部坚实不膨胀,肛门内部洁净无异常红尾,大小均匀 |
6 |
鲤鱼 |
框山市场 |
梁氏活鲜行 |
3-4斤 |
|
7 |
鲅鱼 |
山东荣成 |
荣成大龙食品有限公司 |
4-6 |
|
8 |
小黄鱼 |
山东日照 |
日照奥纳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
80-100 |
|
9 |
海鲈鱼 |
广东阳江 |
阳江安洋食品有限公司 |
13-15 |
|
10 |
带鱼 |
福建泉州 |
石狮市五洲海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
10-12 |
|
11 |
虾仁 |
广东湛江 |
湛江霞山区生鑫食品有限公司(品牌:格雪) |
51-60 |
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眼突起,虾身较挺,肉质结实,外壳有光泽,大小均匀 |
12 |
大虾 |
山东滨州 |
山东晶晶食品有限公司(品牌:盐田) |
50-60 |
品质新鲜、色泽正常、有适当光泽、组织紧密有弹性、气味正常、无异味、清洁无杂质,大小均匀。 |
备注:上述列表中数量仅作为参考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签订合同后按照实际供货量结算。
2、乙方承诺,乙方向甲方所配送产品的价格均按照该时期内济南市物价局网站发布的最新一期主要农副产品价格专栏中,济南市农贸市场平均价格中价格的 80 %计算。
3、乙方于每月5日根据甲方所需商品明细参照“农贸市场平均价格”进行报价,当月按照折算后的价格执行即结算单价=“农贸市场平均价格”内单价*折扣率,该价格应包括原材料采购成本费用、人工费、装卸、配送服务费、检验费用(由乙方支付)、售后服务、税金、利润等等全部费用。“农贸市场平均价格”内没有的商品单价,经甲乙双方市场询价后协商确定(价格不超过双方询价最低价)。
4、合同价为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应包括供货、加工、税费、运费、人工、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等的全部费用。乙方已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乙方在投标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所供食材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甲方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增加税费。
二、供货时间
1、供货期限为1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甲方对乙方的货物配送形成书面的验收意见,如发现乙方货物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配送不及时等问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对甲方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
3、供货期限满后,对于质保期未满的产品,乙方须继续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三、质量及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采购参数及规格要求 |
1 |
牛肉 |
1.符合GB 2707-2016鲜(冻)畜、禽产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国家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屠宰企业资质证明; 3.肉品须洁净、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按压无水迹。 |
羊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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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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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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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鱼类:(草鱼、鲤鱼、鲅鱼、小黄鱼、海鲈鱼、带鱼) |
1.淡水鱼:游水生猛,对外界刺激敏感,无翻肚,无嘴烂及其它外表损伤,大小均匀。 2.海鱼:鱼鳞完整有光泽,不易脱落,眼隔膜有光泽、透明,眼球突出,腹部坚实不膨胀,肛门内部洁净无异常红尾,大小均匀。 |
大虾(50-60) |
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眼突起,虾身较挺,肉质结实,外壳有光泽,大小均匀。 |
|
虾仁 |
品质新鲜、色泽正常、有适当光泽、组织紧密有弹性、气味正常、无异味、清洁无杂质,大小均匀。 |
2、乙方对食品原材料提供要保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保证准时、及时送达;保证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保证所送食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3、乙方所供生鲜肉、禽类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关的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乙方配送的生鲜肉、禽类产品坚决执行国家标准,执行本合同有关要求及标准,且提供产品相应的合格的检测人报告。
5、乙方配送的商品水(海)产品执行并符合 GB 2733-2015 标准。
6、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除零售配送产品)。
7、若甲方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乙方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四、产品装箱标准
乙方配送的产品配送地址应按甲方提供的伙食单位供应,乙方按甲方所需的副食品(分类)实行箱子化配送,参照超市配送标准执行,食品箱(筐)、运输费均由乙方承担。
五、配送流程
1、甲方将在约定送货前一天下午20:00前与乙方送货人员沟通并告知次日所需货物;乙方应在次日规定的时间按要求、数量、质量配送到场。
2、乙方按照约定时间到达甲方各使用单位交货地点等候称重验收,以实际称重数量为准,准确无误后,需按照货物的分类放到所指定位置,提供三联配送清单,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后留下两联单带回回单。
3、特殊时间:如遇特殊情况紧急需要时,需要乙方快速处理订单,乙方应按订单要求快速送达货物,时间要控制在两小时之内。
六、配送要求
1、乙方须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及相关资质,且须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可以溯源的,一经发现不合格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2、每次配送前,车辆内应保持无油垢、杂物,达到消毒的要求,车辆外清洁明亮。每次配送的原材料需新鲜、卫生、安全,不得出现长期冷冻肉等不新鲜食材,配送单位所配送的主副食材质保期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有效期内,供货时货品有效质保期至少具有质保期时间的70%。如不满足本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暂停配送,情节严重的,有权解除本合同,取消其配送服务资格。
3、乙方至少应安排2名配送人员专门负责送货,配送人员需有健康证并事前向采购人备案。
4、除特殊原因外,乙方1月内超过五次未在甲方单位食堂负责人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货品送至甲方使用单位餐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取消其配送服务资格。
5、乙方所配送的货品经甲方使用单位检查发现其为不合格货品(例如:质保期不符合要求、“三无”产品、配送货品缺斤少两等)或存在“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调换合格货品,情节严重的可解除本合同,取消其配送资格。
6、乙方所供所有主副食材价格报价应不高于济南市物价局网站发布的最新一期主要农副产品专栏中济南市农贸市场平均价格的80%,甲方对原材料质量、数量有权进行不定期抽检。如发现问题,情节严重的,可暂停其一个月的配送服务。其中乙方在供货期间多次出现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货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的,甲方有权取消其配送服务资格。
7、乙方未按照供货协议规定按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销售凭证等资料或未建立进销台账或台帐资料与甲方台帐不符的,甲方有权对其提出异议,情节严重的有权暂停其配送服务。
8、乙方拒绝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要求的,甲方有权暂停其配送服务。
9、乙方存在以下7类情况之一的将被暂停其配送服务或取消其配送资格。
(1)被吊销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的;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3)被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
(4)因严重违法违规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处罚,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
(5)一年内连续3次因违法违规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处罚的;
(6)不再具备相应供餐条件和能力,或者不能履行保证食品安全责任的;
(7)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为乙方存在其他严重影响供餐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七、验收标准
1、乙方须保证所供货物均为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标准的正规产品,任何因食材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在确认导致问题的食材后,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甲方进行赔付外,甲方还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供应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食材产品及国家明文禁止的食品,如有违反,除全部退货外,视情况进行处罚,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乙方接到订单配送信息后应及时安排相关人员配送甲方所需货物,配送货物应符合食药监局的各项要求,如发生原材料卫生安全等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从其货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4、货物验收由甲方和乙方现场共同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后双方签字留样。
5、肉、禽类及冷冻食品和调理类商品,必须是在剩余保质期的70%以上的产品,且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检测报告。
6、乙方所供货物如果涉及到水产,水产类须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
7、乙方所供货物应每日留存样品,保存48小时后确认无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后销毁。
8、乙方积极配合甲方所属地食药监部门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如因原材料卫生及质量问题检验不合格,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及罚款。
八、验收流程
1、双方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货物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现场提供符合配送的食品的检测报告,乙方可提供原件的收货方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甲方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乙方还应提供一式多联的送货清单一份。
2、双方验收人员应按合同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比较相关文件,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乙方送货人员。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
3、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双方验收人员应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4、验收完成后,乙方配送人员应将合格商品入库摆放到位后离场保持验货场地干净,恢复原样。如有不合格商品应按甲方要求退货或调换。
九、结算方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经甲方验收签字的配送清单及所供食材合格情况作为结算核对依据。(结算单模板见附件一)
2、甲方以自然月为账期,次月5号起甲方核对上月实际配送的副食品金额,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需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次月15号前结算上月的实际配送额。
3、乙方未按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货款。
十、合同变更或终止
1、除非有其它规定,本合同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终止:
(1)甲方如在供货期间发现乙方所供货价格明显高于本合同约定价格,经甲方警告后,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终止不影响终止方的任何权力,包括但不限于由于终止而产生的损失的索赔权。
2、如需合同的变更、解除或中止,双方应书面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合同组成
1、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
(2)中标书;
(3)乙方的投标文件;
(4)其他有关文件。
2、以上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楚或相互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项下全部通知应按约定注明的地址通过邮寄、传真(须以电子邮件确认相同内容)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送达,发件及收件地址须与本合同注明的地址一致。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的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原地址发送即视为已送达。
2、甲方指定业务对接人为: 张昊尘,职务: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后勤科科长,联系方式: 13505310012 ;乙方指定业务对接人为: 琚光平,职务:济南润隆经贸有限公司负责人 ,联系方式:15954917998 。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撤销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仍然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消除不可抗力影响并尽快发货。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委托第三方供应货物;在事先没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5、自试用期满三十日内,乙方需提供书面的验收意见,交由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合作。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任何对本合同的更改、补充及改变将在甲乙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由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形成书面形式。他们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合同本身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
乙方(章): |
地址: |
地址: |
邮政编码: 微信号: |
邮政编码: 微信号: |
电话号码: |
电话号码: |
传真: |
传真: |
开户行: |
开户行: |
银行帐号: |
银行帐号: |
税号: |
税号: |
法定委托代表人: 日期: |
法定委托代表人: 日期: |
附件一、《结算单》模板
伙食费支出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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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时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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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肉类/元 |
菜品/元 |
调料/元 |
牛奶/元 |
粮油/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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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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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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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支出(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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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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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超支(元) |
0 |
附件二、《食品安全承诺书》
食品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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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
我公司承诺对初次进行交易的供货商在交易前,应当索取并确认供货商的资格证明是否合法,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等,并保存有效复印件,并每年进行一次核对。?
我公司承诺对购进的食品,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商索取有卫生、商检、农业、质量等检测、检疫部门出具的食品质量检验证明卫生检疫证明、销售凭证、其他质量认证证明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安全证明,国家强制实行准入管理的酱油、食用醋等须有sc标志。有冠“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和“名牌食品”标志也要索要有效认定证书,并保存复印件。要建立供货商机读或书式档案备査,档案内容除对上述证明进行记载外,还包括:食品产地、加工厂家、进货渠道、购进日期、食品数量、供货联系人等事项。?
为了明确职责,对配送业务采取定人定岗定位监管,责任到人,确保食品安全。根据具体的分工情况,食品安全监督人员在此期间要全面进入各自岗位,进行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每一环节的质量安全,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渠道。一切作业的依据来源于国家肉品质量要求,不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所有配送产品每批都进行留样处理,记录相关资料,保证所配产品的可追溯性。
承诺人:济南润隆经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三、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