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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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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中心机关直管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KPZB-202111ZCCS-0034)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中心机关直管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KPZB-202111ZCCS-0034)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KPZB-202111ZCCS-0034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中心机关直管食堂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第1包 天津市华城汇英餐饮有限公司 红旗南路255号 91120104752229895K 022-23363118 210.28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
第1包
名称: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中心机关直管食堂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唐卫坤、付剑琴、李扬(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23823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
联系方式:022-83218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鲲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兰苑路9号华苑产业区3号楼508室
联系方式:022-23755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蕊
电 话:022-23755097
十、附件
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机关直管食堂服务项目-终稿).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天津鲲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 年度中心机关直管食堂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KPZB-202111ZCCS-0034 采购人: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鲲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目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第六部分 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 年度中心机关直管食堂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 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兰苑路 9 号华苑产业区 3 号楼 508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PZB-202111ZCCS-0034 项目名称: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 年度中心机关直管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29 万元 最高限价:210.29 万元 采购需求: 包 号 是否设 置最高 限额 预算 (万 元) 最高限 额(万 元) 采购 目录 采购需求 第 1 包 是 210.29 210.29 餐饮 服务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 年度中心机关直管食 堂服务项目服务地点为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开分 中心及河西分中心,服务保障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部分工作地点单位职工用餐,用餐人数为南开分中心 57 人、 档案馆 35 人、劳服中心 26 人、河西分中心 57 人、物业 11 人,用餐人数共计 186 人。 合同履行期限:1 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 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 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 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 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须提供 2021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 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 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 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明复印件(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6) 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 磋商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到 2021 年 12 月 23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兰苑路 9 号华苑产业区 3 号楼 508 室 方式:现场现金发售领取 售价:5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兰苑路 9 号华苑产业区 3 号楼 507 室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兰苑路 9 号华苑产业区 3 号楼 507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 1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 18 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2-83218300 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鲲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兰苑路 9 号华苑产业区 3 号楼 508 室 联系方式:022-23755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22-23755097 5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 年度中心机关直管食堂服务项目进行竞 争性磋商,凡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 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 年度中心机关直管食堂服务项目 二、资格文件(实质性):详见第一部分 三、技术要求: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四、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 磋商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所报价格应含服务费和餐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进行 的一切工作内容的费用,所有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如价格变化等)均由供应商自行考虑, 并包括在合同总价中。若供应商未在报价表中列出,则采购人将认为,供应商不收取这方 面费用,或在其他款项报价中以综合接受计算,勿需附任何说明。供应商所报价格为完成 项目的最终优惠价格。 1 服务费:含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等人工费用、服装费、 低值易耗品费、烟道清洁费、消杀费、设备维修保养费、企业利润及税金; 2 餐费:含食材费(包括主食和副食调料)、运输费、配送费;餐费按照每月 22 天进行核算。 (3) 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4) 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分项报价。磋商时应当要求供应商确认缺漏项是否 包含在磋商价中,确认包含的,将其他有效磋商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磋商总价;确认不 包含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磋商;签订合同时以响应报价为准。 (5)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会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6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会将其作为无效响应 处理。 2.服务要求: (1) 服务期:1 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开分中心及河西分中心(具体情况以 签订合同为准)。 (3) 供应商必须承诺进行技术培训、质量监督等项目的服务; (4)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管理服务方案、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菜品保障 方案、人员稳定性方案、人员培训方案、卫生保洁措施、应急预案、投诉流程、满意度调 查制度、服务承诺等内容。 3.付款方式:每月初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结算上个月用餐金额,确认无误后,于 15 日 前由采购人支付上个月餐饮服务费用(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4.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 90 天。 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缴纳磋商保证金 40000 元人民币;缴纳方式:电汇、支票、 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交至采购 代理机构,以电汇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账户转出,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 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 所投项目编号或名称)。 公司名称:天津鲲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兰苑路 9 号华苑产业区 3 号楼 508 室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122908377610701 备注:保证金电汇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需装订在第一阶段磋商响应文件的正、副本中。 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五、磋商程序 1.参加人员及要求: 磋商会议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供应商参加。 2.评审 7 (1)磋商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 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对 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 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 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 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委托授权书。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 应商。 (4)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 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报价即作为最终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 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 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 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8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 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 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 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 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 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 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3.磋商步骤 (1)磋商文件初审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确定,不符合竞争性磋商 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被取消磋商资格。 (2)第一阶段磋商 磋商小组与初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磋商,通过评审和质询,评议出第一阶段合格供应 商。评审的主要内容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产品性能、服务承诺、企业实力等方面是否满 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3)第二阶段磋商 第二阶段磋商,即进行价格磋商。通过第一阶段磋商,各方面均满足或优于竞争性磋 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磋商。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 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 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报价即 作为最终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4)比较与评价。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磋 商情况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6)编写磋商报告。磋商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 结果编写的报告。 9 六、评定成交的方法 第一部分 价格部分(10 分) 分值 1 价格 (1)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响应无效,未超过采购预 算的磋商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注:①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 商基准价。②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若报价得分相同,小数点后保留四位有效数;小数点后保留值 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 10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25 分) 分值 1 业绩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供应商曾成功完成的同类项目实施经 历,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分依据,合同包括买卖双方 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时间须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 每提供一个案例,得 2 分,最高得 8 分。 8 2 拟派人 员资质 本项目配备厨师长 2 名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供身份 证、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凭 证。需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三 级/高级及以上(含三级)《职业资格证(中式烹调师)》,提 供一份上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得 2 分,最多 4 分,不具备 或其他 0 分 注:需满足项目需求书人员要求,否则不得分。 4 本项目拟派技术岗位服务人员(含厨师、风味厨师各 1 名) 需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四级/ 中级及以上(含四级)《职业资格证(中式烹调师)》,提供 一份上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得 2 分,最多 4 分,不具备或 其他 0 分 注:需满足项目需求书人员要求,否则不得分。 4 本项目拟派技术岗位服务人员(面点师 1 名)需具备由中华 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四级/中级及以上(含 四级)《职业资格证(中式面点师)》,提供一份上述证书的 复印件加盖公章得 2 分,不具备或其他 0 分 注:需满足项目需求书人员要求,否则不得分。 2 3 供应商 体系认 证 供应商具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 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危害分析与关 键控制点(HACCP)体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 公章,具备 1 份证书得 1 分,最多 5 分,否则不得分。 5 10 4 食品安 全保险 投保凭 证 供应商具有食品安全保险且保额不少于 1000 万元,提供相 关文件加盖公章得 2 分。 2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65 分) 分值 1 管理服 务方案 对本项目的需求进行分析,制定管理服务方案涵盖:明晰的 管理策略、完备的服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队伍建设规 范、专业的员工素质培训提升方案等内容。 针对以上内容任一点进行阐述且阐述充分的则该点得 2 分, 全部满足得 10 分。 10 2 组织机 构设置 及人员 配备 为保障项目稳定运行,针对供应商提供的人员配备(含姓名、 年龄、专业、持证情况)、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含各岗位人 数)、人员工作经验需满足项目需求。 针对以上内容任一点进行阐述且阐述充分的则该点得 2 分, 全部满足得 6 分。 6 3 菜品保 障方案 菜品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材采购方案、菜品轮换方案、 菜品质量保障方案、菜品卫生管理方案等。针对以上内容任一 点进行阐述且阐述充分的则该点得 2 分,全部满足得 8 分。 8 4 人员稳 定性方 案 针对项目特点提供人员稳定性方案,保障项目稳定运行,方 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强、操作可行、内容清晰、具有针 对性、思路清晰。 方案满足以上要求的任意一点则该点得 1 分,全部满足得 6 分。 6 5 人员培 训方案 人员培训方案应包含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目标、言行 规范、仪表仪容、公众形象、卫生知识培训、安全知识培训等。 每提供上述 1 项内容的得 1 分,最多 8 分。 8 6 卫生保 洁措施 针对本项目制定食堂卫生清洁措施、厨房卫生清洁措施、燃 煮烹调卫生清洁措施、食品库卫生清洁措施、地面桌椅的清洁 措施、消杀措施。 针对以上内容任一点进行阐述且阐述充分的则该点得 1.5 分,全部满足得 9 分。 9 7 应急预 案 应急预案充分考虑项目特点,预案内容涵盖突发大人流量预 案、应急情况处理预案(含疫情期间运营保障应急预案)、发 生火灾、用水用电安全、食品安全事故、爆炸等突发性灾害预 案、紧急情况疏散预案、紧急任务集结等预案。预案考虑全面 不漏项、专业性强、操作可行、内容清晰、具有针对性、思路 清晰。 预案满足以上要求的任意一点则该点得 1 分,全部满足得 6 分。 6 8 投诉流 针对本项目设立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设定专人定期 与采购人配合、沟通,能够对供应商派驻的服务人员进行约束。 6 11 程、满意 度调查 制度 投诉流程能够达到解决处理问题及时,沟通交流渠道畅通,保 证招标人服务区域内工作的常态化和秩序化。针对以上内容考 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强、操作可行、内容清晰、具有针对性、 思路清晰。 方案满足以上要求的任意一点则该点得 1 分,全部满足得 6 分。 9 服务承 诺 包括但不限于针对各项任务的服务承诺、未按时完成任务的 违约责任、安全事故责任承诺等。针对以上内容任一点进行阐 述且阐述充分的则该点得 2 分,全部满足得 6 分。 6 合计 100 第四部分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拒绝或成交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或签字的; (2)磋商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要求的; (3)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4)不能满足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 磋商小组认定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或响应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5)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6)响应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7)经磋商小组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 (8)存在串通情形的; (9)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响应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10)其他法定响应无效的情形。 1.磋商小组每位评审专家根据上述评审办法对各有效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部 分分别进行评审打分。各磋商单位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审专家打分的平均值; 磋商小组根据报价评分办法审核、计算出符合规定的供应商报价得分。 供应商综合得分 = 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价格部分得分 注: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 2.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供应商技术、商务、价格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由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技术指标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且技术指标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 12 价由低到高顺序由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且最后磋商报价相同 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由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 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磋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所投项目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定, 经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供应商可进入磋商阶段,否则为无效响应。 4.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的 磋商响应文件,不进入价格磋商阶段。 5.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规定, 磋商小组可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 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变更。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7.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 商,并编写磋商报告。 8.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或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处 理: (1)采用最低评分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磋商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 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供应商参加评审,其他供应商响应无效。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 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 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七、磋商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产品性能、服务承诺、企业实力等方面进行综合 评议; 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供应商最后报价及第一阶段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 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 13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的规定:采购人需要采购 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 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2.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 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 号)收费。服务费收取方式:现金。 3.磋商开始后供应商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 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磋商响应文件,每阶段包括一份正本磋商响应文件、二份副本磋 商响应文件和电子版文件。 第一阶段应包含内容:资质部分、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不含报价); 第二阶段应包含内容:报价文件。 4.其他 (1)磋商开始以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商小 组要求提供的除外)。 (2)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对所提供的技术要求进行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 应。 (3)在技术性审查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如出现下述第②条 情况的将列入供应商不诚信记录: 1 磋商文件主要技术条款的指标需技术资料支持,经评审专家判定为不响应采购文 件要求的; 2 磋商文件技术条款中做虚假响应或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3 磋商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标的其他技术条款。 (4)某品牌代理商因授权或资质等问题在磋商过程中发生争执,影响评审秩序,取 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本项目磋商资格。 (5)供应商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 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 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缺 14 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6)供应商的诚信度及其行为将进行考核并记入供应商记录中。 (7)询问与质疑 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磋商采购单位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 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供应商的询问,磋商采购单位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 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 一次性向采购人和天津鲲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 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1 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 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3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 质疑书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 [2010]14 号)的要求和格式提出,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 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 答复和处理。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 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 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磋商采购单位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 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 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5)磋商采购单位将于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 密的内容。 6)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磋商活动继续进行的, 磋商采购单位将发布更正文件。 15 7)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 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逾期不予受理。 (8)磋商文件一旦进入评审阶段,磋商单位磋商文件全部留存,概不退还。 特别提示:第一阶段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磋商报价内容及暗示磋商报价内 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九、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 年度中心机关直管食堂服务项目服务地点为天津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南开分中心及河西分中心,服务保障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部分工作地点单位职工用餐,用餐人数为南开分中心 57 人、档案馆 35 人、劳服中心 26 人河西分中心 57 人、物业 11 人,用餐人数共计 186 人。服务期限:1 年。 (二)人员及岗位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要求 1 厨师长 2 要求为未退休人员,具备 10 年(含 10 年)以上餐饮 管理及主厨经验和厨房管理经验,对营养餐有一定研究, 具备省市级或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三级/ 高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 2 厨师 1 具备 5 年(含 5 年)以上厨师工作经验,可制作各类 菜品,应持有中级(四级)以上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 3 风味厨师 1 具备 5 年(含 5 年)以上厨师工作经验,可制作各类 菜品,应持有中级(四级)以上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 4 面点师 1 具备 5 年(含 5 年)以上面点师工作经验,应持有中 级(四级)以上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掌握多种面点 技术,对精细搭配、营养餐有一定研究。 5 操作工 1 具备 5 年(含 5 年)以上餐饮服务经验,身体健康, 男女不限。 16 6 洗消工 1 具备 5 年(含 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 男女不限,能吃苦耐劳。 7 库管 2 具备 5 年(含 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责任心强, 能认真履行库管职责。 备注 1、总人数不少于 9 人。 2、以上人员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均具有区县级(或以上) 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健康证》方可上岗,成交供应商 负责组织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采购人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注: ? 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述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需安排加班的,成交供应商应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 加班费。 ?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或天津市用工成本相关政策调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 商共同协商调整相应服务费。 (三)具体要求 1.基本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备餐饮服务经验。供应商配备的 厨师长、副厨师长均需精通团膳菜品制作,能够合理控制成本、善于菜品研发、创新;能 够按照要求保证员工自助餐及会议用餐的制作,具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2)供应商具备相关管理服务经验;响应文件中应包含较全面的、完备的、与采购 人管理要求相匹配的管理方案以及各项服务质量标准、服务承诺。为了切实搞好食堂的膳 食工作,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食堂食品制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国 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原材料在保质期限内使用,并减少库存量,在加工食物 过程中要厉行节约、减少浪费。保证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供应商必须每日将入库原材 料及饭菜成品留样 48 小时,作为食品检测依据,凡供应商不服从管理、违纪或因操作、 管理等原因造成的损害,如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责任,同时采 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合理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出现重大损害,除合理赔偿外, 17 采购人有权视情节和损失后果轻重罚款、辞退人员或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 律责任。 (3)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编制餐饮预算,提前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严格控制成 本,杜绝浪费。同时供应商需按季节变化和蔬菜价格等因素合理安排每周菜谱和所需菜品 原料,并提前一周报采购人食堂管理员审定后制定下周的食谱,并因节假日、民俗等因素, 对食谱适时进行调整。 (4)供应商在使用水、电、燃气管线等重要部位要每天安排专人做好日常检查,如 有损坏情况,供应商有责任和义务及时维修,及时消除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每 日检查完毕完成后,及时锁闭食堂门窗。 (5)成交供应商必须对员工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因成交供应商原 因发生火灾、工伤等事故,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如造成财产及人员伤亡的,成交供应 商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6)供应商应自觉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纪律要求,要讲文明,讲礼貌,要积极 进取,爱岗敬业,善于学习,掌握技能。要着统一服装上岗,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规 范用语,礼貌待人。 (7)供应商未经采购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招外来人员进入食堂进餐和留宿。 (8)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操 作规程及各种规章制度执行,在操作中爱护采购人财产和设备、节约能源,避免浪费,遵 守职业道德。若因供应商违规操作造成设施和设备损坏,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设备设 施正常损耗除外)。 (9)供应商在履行劳务协议期间,由于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工艺流程、操做规程或 操作人员操作不当致使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均与采购人无关。 同时给采购人人身造成伤害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操作人员在医疗期间费用自理。 (10)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误饭、断供、食品安全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按 合同约定自愿接受处罚。 (11)因供应商供应食物不洁或霉变引发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所发生 的治疗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并按合同约定自愿接受处罚。 (1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投诉解决方案、突发事件预案及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18 等内容。 (13)供应商应当将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书的内容告知被派驻的劳动者。 (14)供应商必须与派驻到采购人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 时足额发放工资及上缴保险。在合同期限内发生的劳动纠纷,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员工与 供应商合同期内所发生的经济补偿金由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15)供应商需按国家、天津市及行业有关规定,支付人员工资、保险费、防暑降温 费、企业税金及提取管理费,如不按国家规定支付工资及相应费用,产生劳动纠纷,供应 商应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6)供应商应建立从业人员信息档案,对各类别人员分类管理。人员职位、岗位变 动时,及时做好档案变更记录,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 安全知识培训,员工经考核合格且具有区县级(或以上)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健 康证》方可上岗。 (17)采购人有权监督供应商的菜品生产、菜品出品的质量及供应商及操作人员的工 作态度。 (18)根据采购人制定相应的监管制度,对供应商在服务中出现的过错、过失、品质 未达标或其它原因管理责任而造成的事故,采取口头警告、书面整改通知、罚金直至终止 合同等措施予以处罚,确保本合同的有效履行。 (19)成交供应商每天保证提供餐厅现场制作的菜品,并可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随时调 整更换。 1 职工餐采取自助餐的形式,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工作日(早、午餐)工作餐服务。 2 餐厅可提供临时加餐、会议用餐服务,节假日适当增加餐品。 3 设专人负责餐厅的环境卫生、餐具消毒、餐饮服务等工作。 (20)验收:由采购人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卫生检疫检验部门进行开业前的验收。 2.供餐要求 (1)用餐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成交供应商) 工 作 日:早餐 7:30—8:30、中餐 11:30—13:00; (2)参考用餐人数 1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开分中心正式用餐职工 57 人,含早、中餐; 19 2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西分中心正式用餐职工 57 人,含早、中餐; 3 档案馆正式用餐职工 35 人,含早、中餐; 4 劳服中心正式用餐职工 26 人,含早、中餐; 5 物业用餐职工 11 人,含早、中餐。 早餐供应标准:每日早餐品种不少于 15 种,符合当地人的就餐习惯,保证用餐合理 营养健康。其中包括: 主食 5 种,包括面食、面包、花样面食、特色小吃等 稀食 4 种,包括豆浆、牛奶、豆腐脑、锅巴菜、粥类、云吞等 佐餐菜 5 种,包括肉类熟食、小菜、咸菜等 蛋类 1 种,包括煮蛋、煎蛋、茶鸡蛋等 午餐供应标准:每日午餐品种不少于 17 种:要求菜品品种丰富。其中包括: 拌菜 2 种,根据季节变化安排菜品 热菜 4 种,包括主荤菜 1 种、次荤菜 2 种、素菜 1 种 小吃 4 种,包括中西点心、地方特色小吃、蒸食、馅类小吃等 主食 4 种,包括米饭、花样面食等 稀食 3 种,包括汤类 1 种、粥类 1 种、饮品 1 种 水果或酸奶 1 种,根据季节变化调整水果品种 (3)餐饮管理及服务要求 1 厨房设施保持清洁,及时消毒,食堂出品卫生合格率 100%,无卫生防疫责任事故。 2 餐饮服务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3 认真执行操作规程,杜绝违规操作和人员伤亡的问题。 4 食堂服务人员负责添菜加饭及食堂的卫生清洁工作,保证职工能及时就餐,保证食 堂干净整洁。 (四)费用明细 1.用餐标准 供应商为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部分工作地点单位职工提供每日早、午作餐服 务及其他采购人要求的供餐服务,餐费标准为:早餐 8 元/人、午餐 17 元/人。(此费用根 据实际发生情况每月据实结算) 20 2.用餐费用明细 (1)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开分中心正式用餐职工 57 人; (2)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西分中心正式用餐职工 57 人; (3)档案馆正式用餐职工 35 人,含早、中餐; (4)劳服中心正式用餐职工 26 人,含早、中餐; (5)物业用餐职工 11 人,含早、中餐。 (6)服务费用:含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等人工费用、服装 费、低值易耗品费、烟道清洁费、设备维修保养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 (7)★成交供应商需要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员工供餐服务合同,向物业员工提供物 业餐,按照 15 元/人/天的标准供餐,根据实际就餐天数与物业公司单独结算用餐费用(此 项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3.费用分割 (1)采购人负责情况说明 1 采购人负责无偿提供用于餐饮服务的场地(含冷荤功能间)以及配套的后厨设备设 施、厨具厨杂,并提供办公室及相关办公设备。 2 采购人负责提供涉及餐饮服务的水、电、燃气等能源。 (2)成交供应商负责情况说明 1 成交供应商负责工作人员的聘用、管理、培训,并负担员工工资、保险、福利等支 出。 2 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品原材料、调料的采购费用。 3 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工作人员服装。 4 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保洁工具、清洁消毒用品及低值易耗品。 5 成交供应商负责厨房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费用。 6 成交供应商负责烟道清洗工作及消杀灭“四害”工作,并负担产生的相关费用。 7 成交供应商未完成食堂供餐服务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五)项目服务内容及标准 1.食品卫生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生存条件 21 的预防措施。 (2)防止食品与原料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和不洁物。 (3)餐具、饮具等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或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食材 必须进行严格的选材、浸泡、清洗,才能进入制作等下道工序。 (4)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无害,安全。 (5)禁止加工下列食品: ① 腐饭变质、生虫、污秽不洁、混有杂物或其他感官性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 的; ②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④ 掺假、掺杂的; ⑤ 超过保质期的; ⑥ 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2.食品管理 (1)食品贮存 ① 食堂贮存食品的库房、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通风良 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② 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 的食品。 (2)食品、物品设专人验收和保管,食材使用时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3)不得浪费,不得将食堂的食品、物品变卖,转移或占为己有。 (4)所需原材料由成交供应商提供。所有送货产品证件齐全:产品检验报告、检疫 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以备查验。 3.成交供应商每天保证提供社险中心餐厅现场制作的菜品,并可按采购人要求进行 随时调整更换,要求每周菜品翻新率不低于 70%。 4.餐具清洁及环境卫生 (1)应保证食堂大厅、操作间等的环境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每季度定期消杀 (随时发现随时消杀),无老鼠、蟑螂、苍蝇等小动物或虫类;餐具、饮具、灶具、厨具、 22 冰柜等须及时清洗干净并按要求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2)厨房设备(灶台、灶具、和面机、压面机、绞肉机、豆浆机、电饼铛、削皮机、 食品加工、电加热、冷冻、消毒等设备、配电设备、燃气及其管道设备、下水管道等)每 月定期保养一次,确保所有设备处于良好正常工作状态,消除一切隐患。 5.操作环境要求 干净、干燥、无污染、无杂物、无残渣、无异味、无油垢、无蝇虫、无老鼠。垃圾要 随有随清,日产日清,垃圾桶加盖、内外袋无外溢。 (六)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每月初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结算上个月用餐金额,确认无误后,于 15 日 前由采购人支付上个月餐饮服务费用。 2.如遇疫情等突发情况发生,如采购人需封闭管理时,成交供应商派驻现场的全体 人员须与采购人同步实行封闭管理,针对此条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3.成交供应商因疫情原因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如:核酸检测等),由成交供应商自 行担负。 注:“★”号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响应处理。负 偏离是指供应商所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低于或经磋商小组认定不满足磋商文件的情形。 23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 活动的机构,即“天津鲲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磋商采购 单位”。 2.2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 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解释权 3.1 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 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合格的供应商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 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关于供应商的规定。 4.3 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 共同参加采购。 4.3.1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3.2 联合体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 4.3.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并履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4关于关联供应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 4.5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 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磋商响应提 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 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 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 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磋商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磋商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6 符合《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的规定。 4.7 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 响应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磋商要求。 4.8 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 具体标准为: (1)磋商小组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审核供 应商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2)对于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供应商须为小 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 格扣除 10% 磋商报价=最后 磋商报价—小型 和微型企业产品 的价格×10%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 格扣除 10%(不再享受序号 3 25 的价格折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 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 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2% 磋商报价=最后 磋 商 报 价 × (1-2%) 注:1)上述评审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磋商报价为准。 2)小型、微型企业是指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并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4.9关于分公司参与采购活动 分公司参与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 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 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 有规定的除外。 5.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5.1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 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 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5.2 除《磋商项目要求》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 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或地方标准。 5.3 供应商应当说明响应货物的来源地,如响应的货物非供应商生产或制造的,则交 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4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 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5.5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终止公告 等 与 磋 商 活 动 有 关 的 通 知 , 磋 商 采 购 单 位 均 将 通 过 “ 天 津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tjgp.cz.tj.gov.cn/)”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磋商活动期间, 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 能产生的风险。 26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 述部分组成: (1)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项目要求; (3)磋商须知; (4)合同一般条款(以实际签订为准); (5)合同特殊条款(以实际签订为准); (6)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2 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 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7.2 在磋商截止日期 5 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供应 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 供应商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回执形式予以确认。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在磋商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文件 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等)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 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 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 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 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 27 和责任。 9.2 供应商应认真填写第六部分表格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10.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 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 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 商小组有权拒绝其磋商。 10.2 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磋商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 第一阶段磋商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响应书 2)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 3)商务要求偏离表 4)技术要求偏离表 5)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6)委托授权书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8)真诚磋商承诺书 9)评分因素中要求的各项方案、证明材料等 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一阶段磋商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磋商报价内容及暗示磋商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 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予以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应将第一阶段磋商响应文件单独装订成 册,并编写“第一阶段磋商文件资料目录”。 28 11.2 第二阶段磋商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报价书、报价一览表、报价分项一览表及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相关资 料文件格式参见第六部分)。供应商应将第二阶段磋商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第二 阶段磋商文件资料目录”。 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中提供的两阶段磋商文件格式完整、如实编写, 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13.磋商报价 13.1 供应商对所磋商服务项目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 13.2 除特殊要求外,供应商对每种服务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 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4.磋商货币 响应书、报价书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 16.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磋商响 应文件的一部分。 17.磋商保证金 17.1 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向 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 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 束力。 17.2 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17.3 磋商保证金应使用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支付。 17.4 供应商如以空头支票支付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5 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其磋商将被拒绝。 29 17.6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 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退回 磋商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17.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 90 天。磋商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 规定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 19.磋商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 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磋商文件(纸质磋商文件需包括资 信、技术、商务部分)(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纸质磋商文件须胶装装订成册. 在每一份磋商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 正本为准。 19.2 磋商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供应商 代表签字、盖章。 19.3 磋商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 word 无加密版格式和盖章扫描 PDF 格式,内容与纸 质版正本一致。 19.4 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磋商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 修改须由签署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和盖章。 19.5 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的封面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 商地址、联系电话、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正本或副本等内容。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0.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胶装装订成册,并分别密封完好,注 30 明正本、副本字样。 20.2 供应商应将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电子版(U 盘或光盘)单独密封提交。见下图 20.3 供应商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的信封 上注明“于 正式磋商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和法 定代表人印章。 20.4 供应商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联系电话、供应商代表、 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20.5 如磋商响应文件由专人送交,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按 20.1-20.4 中的规定进 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磋商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0.6 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 2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磋 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1.2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 磋商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 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2.迟交的磋商文件 按本须知第 21 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 的任何磋商文件。 31 23.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3.1 供应商在递交磋商文件后可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 须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23.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9 条和第 20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 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磋商文件”或“撤回磋商”字样。 23.3 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 23.4 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截止时间起至磋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磋商。 五、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 24.磋商响应文件的开启 24.1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邀请供应商代表出 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开始磋商程序。 24.2 磋商过程中,应当由供应商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 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供应商未参加磋商现场的,视为认同密封情况。 24.3 按规定,同意撤回的磋商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 24.4 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作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5.磋商小组 25.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代理机 构在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 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由磋商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25.2 磋商小组负责审查磋商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 标、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供应商进行询标。 25.3 如果出现磋商截止时间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 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 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磋商小组有权宣布流 标。 25.4 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全部评审过程,向采购人提出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的书面 磋商报告。 26.对磋商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32 26.1 资格性检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响应文件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 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评审。 26.2 符合性检查。在对磋商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首先审查每份磋商文件 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文件是指经磋商小组认定的 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磋商文件。 26.3 磋商小组判断磋商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磋商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6.4 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 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有效地响应。 26.5 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供应商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 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磋商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 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磋商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 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 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6 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磋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 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磋商将被拒绝。 26.7 磋商小组将允许供应商修改磋商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 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它供应商的名次排列。 27.磋商文件的澄清 27.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磋商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要 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有义务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 派专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7.2 澄清、说明或者补充应当为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签署。 27.3 供应商的书面答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对磋商 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7.4 澄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3 28.磋商的评估和比较。 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 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进行评估和比较。 29.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 29.1 评审原则 竞争性磋商文件是评审的依据,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执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对所有供应商的磋商响应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不以最低的磋商报价作为成交的唯一依据。 29.2 评审方法 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0.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30.1 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 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30.2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 被拒绝。 30.3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 在磋商期间及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审查、澄清、 评价和比较磋商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情况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 露。 30.4 不保证所有磋商一定有成交结果,如出现磋商后没有供应商或者经审查没有合格 标的,将会出现全部落标的可能。 六、授予合同 31.成交供应商的产生 31.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1.2 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 32.合同授予标准 34 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择优定标。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 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按供应商技术、商务、价格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由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 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技术指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 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且技术指标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由磋商小组向采 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且最后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由磋商 小组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3.最终审查 33.1 磋商小组将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进行最终审查。 33.2 最终审查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 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其信誉进行审查。 33.3 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 认成交供应商,并将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磋商小组将对下一个成交候 选供应商作类似的审查。 34.取消采购任务 采购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取消采购任务。 35.成交通知 35.1 在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 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5.2《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5.3 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如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 益受到损害的,依法在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6.签订合同 36.1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洽 谈合同条款并最终签订合同。 36.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 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5 37.成交决定的撤消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权撤消 该成交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供应商, 或重新组织磋商。 38.合同分包 38.1 合同的分包要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进行,成交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中明确此类事 项。 38.2 合同未经采购人(包括买方和最终用户)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 39.合同款项支付方式 采购人直接支付。 36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以实际签订为准) (仅供参考,具体内容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签订) 需方: 供应商: 供、需双方根据年月日天津鲲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 项目(项目编号: ) 的磋商结果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服务合同: 一、项目内容: 合同总价款: 大写: 二、服务要求及供应商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三、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 四、服务时间、地点、方式: 五、货款支付方式: 1.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 付款方式: 六、违约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服务的,需方向供应商偿付合同款总值 30% 的违约金。 需方逾期支付合同款的,需方向供应商每日偿付欠款总额 5‰的违约金。 供应商所交的货物或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供应商向需方 偿付货款总值 30%的违约金。 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向需方支付货款总值 30%的违约金。 供应商逾期交付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 5‰的违约金。 七、因货物或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标准,由天津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 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 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货物质量责任方承担。 八、由于供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需双方直接交涉解决,包括采 用诉诸法律的手段。 九、有关涉及本合同供应商向天津鲲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所提交的磋商文件及有关 37 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未作明示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同发生争 议产生的诉讼,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采购代理机构持两份,均具同等效力, 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应商(公章): 需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38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以实际签订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 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单位和服务需求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39 第六部分 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本部分文件格式仅供参考,具体内容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一、第一阶段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第一阶段磋商响应文件是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质、技术和商务等 文件。 2.第一阶段磋商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副本单独装订、密封。 3.第一阶段磋商响应文件中不得包含磋商价格及任何与磋商价格相关的内容或暗 示。 4.若供应商响应多个包,每个包需独立制作响应文件。 40 正本(副本) 磋商响应文件 (第一阶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供应商代表 日期: 41 目录 (需供应商自行编制) 评分办法要求的其他资料,供应商自行编制,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 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42 附件 1 响应书 致: 根据贵方为 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 ),签字 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 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和电子版一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 件。我们认为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 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 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 90 天。 4. 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 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5. 我公司保证所响应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 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6.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定,并随时接受磋商采购单位的检查验证。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 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7.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 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 9.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磋商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 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 风险和责任。 43 10. 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44 附件 2 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45 附件 3 商务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磋商要求 磋商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1、报价要求 2、服务要求 3、付款方式 4、磋商有效期 5、磋商保证金 6、履约保证金 注: 1. 不如实填写负偏离情况的磋商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磋商要求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 3.供应商在上表的磋商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 “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4. 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磋商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46 附件 4 技术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磋商要求 磋商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技术要求 项目需求书要求(项目需求书要求须逐条应答) 1 2 3 …… 注: 1. 不如实填写负偏离情况的磋商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磋商要求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 3.供应商在上表的磋商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 “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4. 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磋商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47 附件 5 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用户单位 名称 项目 内容 实施地点 联系人 项目起止时 间 合同金额 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供应商实施能力的,供应商所列业绩应 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48 附件 6 委托授权书 兹授权我单位 (供应商代表名称),身份证号 代表 (供应商名称)进行 项目(项目编号: )的磋 商,被授权委托人根据本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 改响应文件;代表我方参加竞争性磋商会议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此 授权至 年 月 日有效,特此证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9 附件 7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签 署上述项目的磋商文件、进行合同洽谈、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0 附件 8 真诚磋商承诺书 天津鲲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供应商愿意参与“ 项目( )”的 磋商,并作出如下承诺: 1. 未与其他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2. 在响应文件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磋商情况; (2)与其他参与本次磋商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3)为影响磋商而向有关采购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 保证所响应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 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 追究的其他责任。 4. 保证递交的磋商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 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 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1)磋商价格;(2)服务期; (3)业绩 (4)资质文件;(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 特此承诺。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51 附件 9 评分因素中要求的各项方案、证明材料等 52 附件 10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致:天津鲲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我公司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如 果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函。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3 附件 1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若不涉及可不提供)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餐饮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餐饮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54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 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 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 40000 2000≤Y<40000 300≤Y< 2000 Y< 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 80000 6000≤Y<80000 300≤Y< 6000 Y< 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 80000 5000≤Z<80000 300≤Z< 5000 Z< 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 40000 5000≤Y<40000 1000≤Y< 5000 Y< 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 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 100 交通运输 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 30000 3000≤Y<30000 200≤Y< 3000 Y< 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 30000 1000≤Y<30000 100≤Y< 1000 Y< 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 30000 2000≤Y<30000 100≤Y< 2000 Y< 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 10000 2000≤Y<10000 100≤Y< 2000 Y< 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 10000 2000≤Y<10000 100≤Y< 2000 Y< 100 信息传输 业 * 从业人员(X) 人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 100000 1000≤Y< 100000 100≤Y< 1000 Y< 100 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 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 10000 1000≤Y<10000 50≤Y< 1000 Y<50 房地产开 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 200000 1000≤Y< 200000 100≤Y< 1000 Y< 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 10000 5000≤Z<10000 2000≤Z< 5000 Z< 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 100 55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 1000 Y< 500 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 120000 8000≤Z< 120000 100≤Z< 8000 Z< 100 其他未列 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56 附件 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若不涉及可不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本单位参加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向招标人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7 附件 13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58 二、第二阶段磋商文件格式 1、第二阶段磋商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和副本,单独装订、密封。 2、所有价格应按磋商须知所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所报价格真实、准确无误。 3、对于分包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交以下全部文件;对于只分项不分包的项目,供 应商须提交除《报价一览表》外的全部文件。 59 正本(副本) (本部分文件格式仅供参考,具体内容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磋商响应文件 (第二阶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供应商代表: 日期: 60 目录 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61 附件 1 报价书 致: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包号: ) 的竞争性磋商邀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 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和电 子版 份。 1. 报价一览表 2. 报价分项一览表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项目磋商总价分别为 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RMB: 元。 ……………………………………………… 2. 供应商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 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3. 两个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 4. 响应单位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项报价。评审时应当要求响应单位确认缺漏项 是否包含在磋商价中,确认包含的,将其他有效磋商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审总价; 确认不包含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签订合同时以响应报价为准。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62 附件 2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单位:元 项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总价 数量 备注 1 1 项 ……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63 附件 3 报价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单位:元 项号 服务名称 总价 数量 备注 1 1 项 其中 分项名称 价格 数量 备注 餐费(含食材费(包括主食和副 食调料)、运输费、配送费)(按 照每月 22 天核算填报) 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 积金、福利费等人工费用 服装费 低值易耗品费 烟道清洁费 消杀费 设备维修保养费 企业利润及税金 其他需要列明的费用 …… 注: 1. 本表第一行填写本项目投标总价 2. 下面应填写分项价格及分项名称(分项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修改),分项价 格汇总应等于总价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64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一、项目内容 二、资格文件(实质性):详见第一部分 三、技术要求: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四、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五、磋商程序 六、评定成交的方法 七、磋商分为两个阶段: 八、其他注意事项 九、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二)人员及岗位要求 (三)具体要求 1.基本要求 2.供餐要求 (四)费用明细 1.用餐标准 2.用餐费用明细 3.费用分割 (五)项目服务内容及标准 1.食品卫生 2.食品管理 (六)其他要求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一、说明 5.5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磋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1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第一阶段磋商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响应书 2)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 3)商务要求偏离表 4)技术要求偏离表 5)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6)委托授权书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8)真诚磋商承诺书 9)评分因素中要求的各项方案、证明材料等 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1.2第二阶段磋商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 六、授予合同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以实际签订为准)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以实际签订为准) 第六部分 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需供应商自行编制) 响应书 商务要求偏离表 技术要求偏离表 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委托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真诚磋商承诺书 评分因素中要求的各项方案、证明材料等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报价书 报价一览表 报价分项一览表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