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贵州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贵州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MCHC-ZC20213093(招标文件编号:MCHC-ZC20213093)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贵阳白云荣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贵阳市白云区牛场布依族乡小山村小山组

中标(成交)金额:168.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贵阳白云荣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永成、王亚东、刘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费率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756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六、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项目用途:餐饮服务。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日期:一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且向采购人提供实质性有效服务之日起计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通宝路2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0851-86906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联系方式:李晗、0851-86892732-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 0851-86906036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CHC-ZC20213093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7 日 提示: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 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投标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 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磋商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响应 人承担。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竞争性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 标人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磋商文件,交易中心网址:http: //ggzy.guizhou.gov.cn/,并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响应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贵 州省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 前来投标(本项目已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了采 购意向公示、已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了需求 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CHC-ZC20213093 交易编号:S5200100000002160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73 万元 最高限价:173 万元 采购需求:服务内容:餐饮服务(编码:C0702)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且向采购人提供实质性有效服务 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 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书副本或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 磋商响应人须由并表单位出具的合并报表是否已包含磋商响应人财务数据 的证明或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磋 商响应人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 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效的税款所属 期及社会保障资金所属期分别为 2021 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凭证(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 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人自行书面承 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本 项目磋商响应人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 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 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点为磋商当天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 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前述内容在采购文件明确。 (2)特殊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 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中小企业),符合《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并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三、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12-18 9:00:00 至 2021-12-27 9:00:00(提 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 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或事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 易中心电话:0851-85971822。 磋商文件售价:0.01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12-30 09:30:00(自磋商文件开始 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逾期递交 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12-30 09:30:00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 65 号,具 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五、公告期限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公开招标信息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1-12-18 9:00:00 至 2021-12-30 09:3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详细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规定执行) 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帐 号:0109001400000182-0002 2、踏勘、样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周小雁 0851-86906036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通宝路 2 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招标三部 0851-86892732-703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 6 号栋 7 层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晗 电话:0851-86892732-703 附件: / 公司名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1 年 12 月 17 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注: 1.由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资料复印件等非原始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 章;2.磋商文件对投标格式有要求的,一律按照磋商文件的格式要求投标; 3.投标人对提供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资料 字迹等应清晰可辨认,否则作未提供处理! 下表为编列项及选择项,标注“■”符号的为本项目勾选项。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1 采购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金 额 173 万元 ■总价采购 □包干固定单价采购。 本项目设定 的最高限价 □无 ■有,总价金额(人民币):173 万元 □单价金额(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 币): 。 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 省中心) 2 采购人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通宝路 2 号 电话:0851-86906036 联系人:周老师 3 采购代理机 构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 6 号栋 7 层 项目联系人:李晗 联系电话:0851-86892732-703 4 供应商产生 方法 ■公告 □供应商库抽取 □专家和采购人代表推荐 5 供应商资格 条件 1.基本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十七条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 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 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书副本或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 明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 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 磋商响应人须由并表单位出具的合并报表是否已 包含磋商响应人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成立 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 果投标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 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 求的审计报告。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提供有效的税款所属期及社会保障资金所属 期分别为 2021 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缴纳凭证(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 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 明)。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磋商响应人自行书面承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 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 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 本项目磋商响应人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 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 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与 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 天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 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述内容在采购 文件明确。 2、特殊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符 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 视同中小企业)。符合《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 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 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并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 业为餐饮业。 6 项目现场勘 察 ■不组织 □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 7 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 8 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为:____________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不涉及该选项 9 政府采购强 制采购:节能 产品 □否 □是,采购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不涉及该选项 政府采购强 制采购:信息 安全认证 □否 □是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不涉及该选项 10 政府采购优 先采购: 节能产品(非 强制类) 产品: □对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在评审 时予以加分,每项加______分 □对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在评审 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 目的扣除比例为:______%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不涉及该选项。 政府采购优 先采购: 环境标志产 品 产品: □对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在评审 时予以加分,每项加______分 □对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在评审 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 目的扣除比例为:______%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不涉及该选项。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11 支持中小企 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符合条件的监狱企 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中小企业) 符合《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财 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并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印发)规定,结合实际,为保证项目 目标实现和充分竞争,该项目实施不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但是符合中小企业规定的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企 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 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10%,微型企业扣除 10%。 ?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 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 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______%。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____________ 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详见本表 11 行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____________ 符合监狱企业、戒毒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须 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提 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支持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 □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详 见本表 11 行“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符合规定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其他优 惠):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时,应当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同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2 其他法律法 规强制性规 定的 无 13 供应商须提 供的其他资 料 无 14 提交样品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____________ 15 澄清或者修 改时间 依法进行 16 递交磋商响 应文件的截 止时间和地 点 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 间,(自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 止之日止 11 日)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室(贵州 省贵阳市遵义路 65 号,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17 磋商响应文 件开启时间 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室(贵州省贵 阳市遵义路 65 号,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18 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 ; 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 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详 细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 收款人户名: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银行账号:0109001400000182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 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磋商保证金)。 19 磋商响应有 效期 自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日(日历日) 20 响应文件份 数 正本壹份 副本两份 电子文件两份(? 扫描件,? Word,可多选) 响应文件的份数(响应文件必须胶装):正本壹份, 副本两份(单独密封),电子版(光盘或 U 盘)叁 份。(单独密封,电子版内容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 投标单位公章的 PDF 彩色扫描件,且不加密。光盘 上必须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磋 商时间。 21 响应文件封 套上应载明 的信息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前不得拆封 22 信用查询 ■本项目由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要)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 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与资格审查文件 一起交由采购人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本项目 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当天 磋商前(对信用查询不合格的投标人,由磋商小组 在资格审查表中如实记录,不予通过,现场告知供 应商,并附查询情况截图); □供应商自行查询上述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 记录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 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 询截止时点为____________ 23 定标原则 1.采购人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 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人: □随机抽取 ■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确定规则:根据《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 214 号)第二十五条“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 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 交候选响应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办法 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响应 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 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 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的规定,本项目按照磋商小 组评审报告中的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人为第一 成交候选人。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 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 库〔2015〕124 号)的规定,采购过程中只有 2 家 的可以继续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成交或 者成交响应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 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或者成交候选人名 单排列,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或者成交响应供应 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本 项目发生前述情形的,由采购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 依法确定顺延成交响应供应商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 活动。 24 合同履行期 限及服务地 点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且向采购人 提供实质性有效服务之日起计算)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其他服务期限:无。 25 采购资金的 支付方式和 时间 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26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方式为提交方式为:支票或汇票 或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收款人户名: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开户银行:贵阳建行京瑞支行 银行账号:52001443600050003989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 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 27 采购代理服 务费 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如下: 中标(成交)金额(万 元) 代理服务费率 0-500 0.4% 500-1000 0.08% 1000-5000 0.04% 5000 以上 0.01% 28 其他规定 服务内容:餐饮服务(编码:C0702) 风险管控措施: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财政部、总局及 省局规范性文件组织采购。 履约验收方案:验收方式及时间项目验收工作按照 贵州省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相关规定组织开展。 项目实施的具体地点: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指定的地点,合同中明确。 磋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 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 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 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 所述方式产生。 1.4 “磋商小组”是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 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职责的 3 人以上单数的磋 商成员。 1.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 产品等。 1.6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7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 环境部等部门发布最新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 品。 1.8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 境外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 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政府强制采购资格条件。 3.1.3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 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 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 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 代表的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6.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 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 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 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勘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 现场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 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 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与其他规定 9.1 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范围的,必须将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 作为资格条件。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 对列入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范围的,以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 府采购优惠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 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 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 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 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 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10.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 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 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 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 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 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1.1 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者修改。 11.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日前,以 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 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实质性和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 12.2 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 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 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 视为无效响应。 三、响应文件 13.一般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 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 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 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 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 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3.5 磋商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 必须按要求提供。 14.响应文件的组成(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下项目标注★) 14.1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 商务部分 (1)磋商响应声明 (2)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磋商保证金 (5)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6)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7)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2 技术部分 (1)货物说明一览表、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2)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3)售后服务承诺 (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其他资料 14.2 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4.3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 情形之一的,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4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 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5 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 务响应与偏离表》中的对应内容处注明。 14.6 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报价 15.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 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5.2 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 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 表中的报价。 15.3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 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磋商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以支票、汇票、本票、 网上银行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磋商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 过采购项目预算 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 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未按磋商 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 16.3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 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 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 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磋商响应有效期 17.1 磋商响应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 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的正 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 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8.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磋商文 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 中的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确认。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8.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 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 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 19.2 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9.3 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拒绝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和指定地点提交。 20.2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或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 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1.2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 准。 四、磋商与评审 22.磋商小组 22.1 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和评审专家组成。 23.初步审查 23.1 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 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 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4)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 资格证明材料的; (5)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 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认定; (6)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失信情况查询详见 磋商须知前附表; (7)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24.澄清 24.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 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 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磋商 25.1 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 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25.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 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 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5.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 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 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 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 附身份证明。 25.5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 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 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 25.6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确定磋商的轮 次。 25.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 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 证金。 25.8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 满足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 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6.最后报价 26.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 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26.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 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 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 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 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或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 26.4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 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项目),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 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7.最后报价评审 27.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1)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 果为准。 (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 价。 (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或确定为无效响应。 27.2 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 (1)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 节能产品的,对节能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 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2)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 策的环境标志产品的,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 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3)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单位,在评审时 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业组成的联合体(若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 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 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最终报价给予扣除。 27.3 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 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正并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 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价格分 28.综合评审 28.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 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 合评分。 28.2 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28.3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 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9.提出成交供应商 29.1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 3名以上成交候 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 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29.2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 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0.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 采购人确认。 30.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 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 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3 采购人自行组织磋商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确 定成交供应商。 31.磋商终止 3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 磋商采购活动,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 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 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 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 3 家的;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 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规定,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 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 动可以继续进行。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重新评审 32.1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 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 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33.保密 33.1 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 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禁止行为 34.1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 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 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签订合同 35.成交信息的公布 35.1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信息。 35.2 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磋商文件已公 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35.3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在公告结果同时公告采购 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36.成交通知 36.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 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 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7.履约保证金 37.1 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 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 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7.2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8.签订合同 38.1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的依据。 38.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 38.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 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 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 38.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9.采购代理服务费 39.1 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 附表。 40.询问、质疑、投诉 40.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0.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40.3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41.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 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42.其他规定 42.1 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3.未尽事宜 43.1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4.文件解释权 44.1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1.评审方法 1.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 评审方法。 2.评分标准 (1)评审因素见下表: 注:磋商响应人提供的佐证资料模糊不清晰的,视同未提供。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10 分) 10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1.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 低,其报价分为满分。 2.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 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 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因本 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实行价格扣除 优惠)。 3.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 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审。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 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履 约 能 力 ( 5 分) 业绩 5 (1)磋商响应人提供 2021 年以来已完成或正在 实施的 1 个及以上同类项目业绩得 2 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①提供合同关键 页及至少一次业主方支付服务费用的有效凭证(复 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人公章);②服务期限不少于 1 年。③与同一个单位多次签订合同的,按一份业绩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审标准 计算;④完成的项目需提供验收证明(验收意见为 合格及以上);未完成的项目也需提供过程验收证 明(验收意见为合格及以上)。未按要求提供完整 材料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2)提供的 1 个及以上业绩获得甲方“满意” “优秀”等好评的,得 3 分。须提供加盖甲方单位 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技术或 者服务 水平 (83 分) 技术需 求响应 情况 10 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商务和技术需求中的非 “★”条款,得 10 分,有 1 条不满足扣 5 分,扣 完本评审项分值为止。评审依据:技术响应偏离表、 商务响应偏离表。 标“★”号条款为符合性审查项目,由磋商小 组进行符合性审查。 服务人 员健康 情况 42 (1)提供针对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至少 5 人 定期体检报告的得 5 分,每多提供 1 人体检报告加 1 分,最多得 14 分。 须提供体检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内 容及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内(外)科、彩超、腹部 超声 、病理细胞诊断、C T、血细胞分析、 尿液 分析、肝肾脂 4 项、肿瘤筛查、大便常规+OB、各 类滥用药物筛查、人体成分、心电图等,以及磋商 响应人为其缴纳的 2021 年以来连续 6 个月的社会 保险(至少包括: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 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证明材料,否则本评审 项不得分,且下面(2)评审项不加分。 (2)上述人员体检报告出具机构为“三甲” 医院的,提供 1 人的体检报告加 2 分,最多加 28 分。 服务人 14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 14 人的得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审标准 数保障 14 分。 提供团队人员工作单位证明及工作单位为其 缴纳 2021 年以来至少 6 个月的社会保险(至少包 括: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证明材料。 项目实 施方案 17 (1)项目实施方案中至少包括:总体承包经 营管理、组织架构设置、菜单种类及营养组合方案、 卫生安全保障措施、突发问题的响应时间及处理方 案、设备设施维护、保洁卫生管理制度、垃圾收集 及处理方案、其他特色和增值服务的,得 2 分;如 果有缺项,不得分。 (2)上述方案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得 8-15 分,在科学性、合理性、操作性方面有所欠缺的得 1-7 分,实施方案不符合采购需求的得 0 分。 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2 分) 2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条 件的中小企业采购,不再给予价格扣除优惠。 2.技术创新: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 书,给予 0.1 分的加分。 3.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性加分:对原 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 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 加分和价格扣除,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1.9 分。投标 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进行 确定。 总分 100 分 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指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第十一 条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指依 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条件的残疾 人福利企业指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2017 年第 87 号 令)规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人数为 3 人,其中评审专家 2 人(在开标当天 由代理机构提交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规定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内随 机抽取),采购人代表 1 人。 (2)资格检查相关要求详见磋商须知 23.1。 第四章 合同(参考) ____________项目 (服务类) 合 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竞 争性磋商采购(采购方式)确定______(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 ______项目(项目名称)的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______项目(项 目名称)合同》(合同编号:______,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磋商响应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 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 围和基本要求) … 3.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 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付款方式 (成交后双方约定) 5.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需缴纳合同总额 5%的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元 (¥______)。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乙方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且服 务期满后全额无息退还。 6.合同签订地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7.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 扫描件及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采购人名称) 乙方:(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盖章: 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2 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 甲方联系人: 电话: 3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乙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4 合同金额: 5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6 服务履行期: 7 验收方式及标准: 8 付款方式: 9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合同签订后,乙方需缴纳合同总额 %的履 约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元(¥______)。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乙 方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且服务期满后全额无息 退还。提交方式:电汇、转账。 10 □违约金约定: ■损失赔偿约定:详见 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1 误期赔偿费约定:详见 9.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 日止。 13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 □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______(仲裁地)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 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 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服务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 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 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 量单位。 3.服务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 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 供应商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 转让任何第三人。 5.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 保密义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 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 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 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 场所;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 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 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服务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 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 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6.2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 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 决方案。 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 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 由乙方负责。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 甲方提供。 7.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7.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 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 15 天内,及时 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7.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 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 8.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8.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8.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 务成果进行验收。 9.违约责任 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关于 服务的要求和承诺,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 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 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 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 服务的价格。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 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甲方同意延 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 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 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9.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 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 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 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 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 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 同价的 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 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 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9.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 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 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 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 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 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 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 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 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 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 30 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 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1.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4 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 应由败诉方负担。 11.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 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合同修改或变更 12.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2.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 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 得拒绝。 13.合同中止 13.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 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 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 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4.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 服务; 14.1.2 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 备、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急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 的; 14.1.3 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4.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 显改进的; 14.1.5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 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 服务过程中,出现 2 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 14.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4.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 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 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 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15.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 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6.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 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 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 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 同义务。 17.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8.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 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 同。 19.合同语言 19.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0.合同生效 20.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 效。 21.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 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2.检查和审计 22.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 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2.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 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 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磋商) 二、报价一览表、分项价格表 附件 2-1 报价一览表(货物类) 附件 2-2 分项价格表(货物类) 附件 2-3 报价一览表(服务类) 附件 2-4 分项价格表(服务类) 附件 2-5 最终报价承诺书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四、磋商保证金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附件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 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附件 5-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5-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 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附件 5-2-3 供应商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 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关材料; 附件 5-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附件 5-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附件 5-3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四)附件 5-4 联合体协议(格式附后) 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一)附件 6-1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附后) (二)附件 6-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货物说明一览表、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三、售后服务承诺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其他资料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磋商响应声明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 号:____________)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 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 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______份和副本______份,电子响应文 件______套,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 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 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 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 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 磋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 供 应 商 名 称 )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姓 名 、 职 务 ) 授 权 ____________( 磋 商 代 表 姓 名 、 职 务 ) 为 本 公 司 的 磋 商 代 表 , 就 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磋商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 事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1-3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磋商)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________(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姓名)以本人名义参 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 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 2-1 报价一览表 (货物类项目适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 号 1 包号 2 总报价人民 币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 小写:¥______ 3 供货期限 4 质保期 备注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2-2 分项价格表 (货物类项目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货物 名称 品牌 生产 厂家 规格 型号 单价 数量 合计 中小 企业 政策 功能 类型 及编 号 1 2 3 ? 备品备件(包 括专用工具 等) 耗材 货物费合计 包装 运输 费 包装费 安装 调试 费 安装费 运输费 调试费 装卸费 … 保险费 小计 … 售后 服务 费 培训费 小计 技术服务 费 其他 费用 代理费 … … 小计 小计 说明:本表中的政策功能类型及编号是指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环保清 单内的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2-3 报价一览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 号 1 报价(单价)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条 小写:¥______元/条 2 服务期限 3 … 备注 注:本项目为包干固定单价采购,即据实按发送短信条数及成交单价结 算金额,单条短信价格报价不得超过 0.06 元/条。投标供应商的报价>0.06 元/条,作无效投标处理。(服务期限内预计发送数量约为 3250 万条,预算 总额约 195 万元)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并向采购人提供实质性有 效服务之日起 1 年。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2-4 分项价格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金额单位:元 序 号 服务内容 报价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1 2 3 4 5 6 7 8 总计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2-5 最终报价承诺书 (第____次报价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最终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单价: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条;小写 元/条 备注说明 磋商小组签字 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 号 磋商文件的商 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 务条款 偏离 说明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四、磋商保证金 说明:可提供付款凭证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递交保证金人民 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银行主 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 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 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供应商(公章):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手机):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附件 5-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复印件 (示例略) 附件 5-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 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示例略) 附件 5-2-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 明 (示例略) 备注:1.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如 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附件 5-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自行提供) (示例略) 附件 5-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 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5-3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根据磋商 文件要求提供) 附件 5-4 联合体协议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现就联合体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成员: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 ____________________( 某 成 员 单 位 名 称 ) 为 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磋商文件编制活 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或成交 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 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磋商文件,参加磋商, 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成员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六、提供符合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6-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 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②中标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在中标公告中公 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供应商如不满足可不提供。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 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 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 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 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 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 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 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 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 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 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单位名称)××年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 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留选项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 额 合同链接 (填写集中采 购目录以内或 者采购限额标 准以上的采购 项目) (填写“采购项目整 体预留”、“设置专 门采购包”、“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或者“要求合同分 包”,除“采购项目 全部预留”外,还应 当填写预留给中小企 业的比例) (精确到万元) (填写合同在中国 政府采购网公开的 网址,合同中应当 包含有关联合体协 议或者分包意向协 议) …… …… …… …… …… 部门(单位)名称: 日 期: 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 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 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 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 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 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 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 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 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 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 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 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 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 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 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 3.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 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 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 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 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 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 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 号) 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 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 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 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 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 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 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 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 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 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 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 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 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 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14 年 6 月 10 日 附件 6-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公 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相关规定。 2.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6-3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 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文件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环保产品应提供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均 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认证产品应提供的由中国信息安全 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的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 商公章)。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磋商时不予以考虑。 (示例略) 七、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示例略)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示例略)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货物说明一览表、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货物说明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货物名 称 制造商名 称 型号规 格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 术指标 备 注 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服务方案说明 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六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说明。服务方案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 (2)服务方案; (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 (4)工作流程; (5)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6)质量保证措施; (7)合理化建议; (8)其他。 实施方案 (示例略) 技术方案 (示例略)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 称 规格 技术指标要 求 响应情 况 偏离 说明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可逐条应答,也可 统一一条应答。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三、售后服务承诺 (示例略)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毕业学校、专业 身份证号 拟在本项目任职 执业资格证 执业资格证书号 近____年承担项目情况 时间 类似项目名 称 担任职务 项目单位名 称及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示例略) 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要求 (包括磋商标的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资料 公章授权书(如有) 公章授权书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__(供应商名称)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在参与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竞争性磋商 活动中,我公司授权投标专用章在此次活动中代为公章使用。 投标专用章所签署的磋商文件、澄清等,我公司承认并同意具备与我公 司公章签署等同的法律的效力。 投标专用章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投标专用章:____________(盖章)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及要求 1.项目概述 为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机关办公大楼(观山湖区通宝路 2号)提供 约 500 人的餐饮制作及服务。所有食材均由采购人提供。 2.岗位配置及人员素质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员工食堂,配备行政主厨、服务员领班、仓 管员、协助采购工作人员、主厨、墩子、面点师、面点师助手、杂工等餐饮 服务人员,统筹调配使用。如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采购人认为岗位人员不能 满足采购人需求,磋商响应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无偿增加该岗人员。 人员素质要求: 序号 岗位 人员素质要求 备注 1 行政主厨 1、工作经验:具有 10 年以上餐饮业相关岗位工作经 验(磋商响应人提供证明函); 2、精通烹饪知识,通晓食品生产加工过程; 3、了解餐饮市场行情,通晓发展和改进菜式的知识, 具备选择原料改进食品制作的能力,组织菜品研 发; 4、掌握食品生产质量的要求和标准,具备丰富的原料 采购、供应、库存的知识,能有效的控制成本; 5、负责厨房各项管理工作,带领员工完成有关厨务 各项工作,主动督导、协调和检查厨房的各项工 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6、协助现场经理制作各项工作方案及工作流程并带 领团队进行方案实施、监督检查员工的执行情况 并进行实时指导; 7、负责食品卫生安全及设备操作安全工作,严格按 照餐饮食品卫生控制标准及设备操作安全标准监 督检查、指导团队人员正确操作; 8、与现场经理制定菜单,执行适合的餐饮产品搭配; 9、根据菜单安排及库存情况订购食品原料,监督管 理食品原料卫生及质量,协调食品原料配送中出 现的问题; 10、确定食品烹饪安排,确保及时供应,监督、协调 厨师的烹饪工作,随时检查控制菜肴品质,保障 菜品卫生、安全、口味等符合质量标准; 11、随时检查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杜绝安全隐患, 对卫生、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向上 级汇报; 12、定期的烟道清洗工作监督、管理。 2 服 务 员 领 班 1、工作经验:具有 5 年以上餐饮业工作经验(磋商 响应人提供证明函); 2、全面负责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带领员工完成现 场的各项工作任务。主动督导、协调和检查部门 的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全面负责执行现场的各项工作方案及确保工作流程 顺畅,依据管理制度对全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全面负责食品卫生安全及设备操作安全工作,严 格按照餐饮食品卫生控制标准及设备操作安全标 准培训员工监督检查、定期考核,以防出现食品 事故及工伤事故; 5、进行早午晚菜单审核,执行菜单搭配标准、营养 均衡标准、菜单重复率、菜品创新等; 6、开餐期间的现场检查巡视,对当餐菜品、布局、 员工状态进行把控、监督检查及指导,对工作流 程不断进行改善,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安全; 7、定期进行顾客满意度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 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及时反馈。 3 服务员 1、工作经验:具有相关岗位 3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磋商响应人提供证明函); 2、勤快能吃苦,做事灵活,眼明手快; 3、掌握接待餐服务程序,具有熟练的服务技巧。 4 仓管员 1、工作经验:具有相关岗位经验 5 年以上(磋商响应人提 供证明函); 2、食堂所有物品必须登记,注明购买日期、价格和数量等; 3、进入仓库的物品须分类码放在货架之上,标明物品名称、 数量、保质时间; 4、认真登记账目,妥善保管物资等,做到账目清晰,账物 相符。领出的物品只能公用,一律不能私用; 5、对仓库的物品进行分类,分架存放,进行标识,不得将 主副原料和杂物混放,对自己所管的物品进行监督与负 责; 6、主管要对领料人进行监督,对于不该领的物品一律不领 并对领料人所领的物品进行认真审核登记; 7、必须定时盘点,如发现物品短缺,要立即通知相关人员 购买,及时解决问题和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8、严禁不合格物资及食品进食堂,确保食品的优质、卫生; 9、仓库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整齐,注意防霉、防潮、防 火、防鼠、防毒等工作。 5 协助采购 人办理采 购相关事 项的人员 1、工作经验:具有相关岗位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磋 商响应人提供证明函); 2、认真学习掌握《食品卫生法》采购食品及原料,严 禁采购腐败食品和过期食品; 3、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索取采购物品的检验合格证 及化验单、卫生许可证等; 4、依据相关规章制度及采购计划。负责协助采购人办 理机关食堂、蔬菜、肉类、水果及调味品等的采 购工作;确保为干部职工膳食供应及时提供安全、 卫生的原材料; 5、协助采购人及时准确掌握市场信息; 6、协助采购人做好采购食品及食堂用品的品名、厂 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登记工作,并规范索证; 7、确保每天采购单据、凭证等的完整、真实;确保 采购台账的准确性及真实性整理。一定时期,收 集采购单据、凭证并及时上报。 6 主 厨 1、执业资格:★具有三级及以上厨师证书(提供证据 复印件并加盖磋商响应人公章); 2、工作经验:具有 5 年以上餐饮业工作经验(磋商响 应人提供证明函); 3、熟练掌握相关岗位食品的制作过程,懂得食品的 成本控制方法; 4、负责接待餐和早、午、晚餐的菜肴烹饪及前期加 工工作,根据菜单及上级安排烹饪食品,保障食 品的卫生、口味符合质量要求,保证及时供给并 根据顾客就餐客流在主厨的指导下分批烹饪菜 品,保障菜品新鲜度,做到勤炒小炒; 5、打扫并保持工作及公共区域卫生清洁; 6、按照操作说明清洁保养烹饪设备及厨房内的各种设 施、设备,杜绝安全隐患; 7、擅长川菜、黔菜、湘菜、粤菜等的制作,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 7 墩 子 工作经验:具有 4 年以上餐饮业工作经验(磋商响应 人提供证明函); 1、切菜时应配合厨师工作,按厨师要求切菜、配菜, 按时供应。全力做好供餐准备。 2、根据每日菜谱,负责当天和隔天原料的计划预计 和准确控制。 3、禁止使用腐烂变质的蔬菜及鱼类、肉类及其他辅 料食品。 4、切菜前应把刀、砧板等用具洗净消毒好。刀和砧 板等工具用完后洗净放回原位置(每周定期用沸 水蒸煮消毒)。 5、每日检查冰箱、冰库原料的库存及质量,有效防 止大量积压存料。 6、负责将切配后的原料及时送到加工制作区域或放 入冷库及冰箱保鲜。 7、负责维护保养切配加工设备,并能按照操作规程 进行操作设备设施等。 8、负责三台(供餐台、放菜台、切菜台的清洁工作 9、处理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清理排水沟的杂物。 9 面点师 1、工作经验:具有 5 年以上餐饮业工作经验(磋商 响应人提供证明函); 2、熟练掌握各式、各味面点、小吃的制作工艺与流 程,适应不同层次,不同档次的要求,能正确, 准确运用各类技法:如包、捏、溜、擀等。 10 面点师 助 手 工作经验:具有 3 年以上餐饮业工作经验(磋商响应 人提供证明函)。 11 杂 工 工作经验:具有 3 年以上餐饮业工作经验(磋商响应 人提供证明函)。 注:磋商响应人必须列明人员岗位配置数量及岗位人员工资标准。实际 运行中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工资标准且不得低于投标时的工资标准,以 保障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及服务质量。每年 1 月份向采购人提交上年度社会保 险缴纳证明,具体以承诺书为准。 3.其他事项说明 (1)磋商响应人如有用餐需求应与采购人共同协商,原则上采取错峰就 餐,所有餐饮服务人员用餐时间应在采购人员工用餐结束后。 (2)采购人膳食服务设施设备、食物制作环境达到能为职工提供成品、 半成品食物时,磋商响应人应无偿为采购人提供此项服务,不得增加本合同 相关费用。 (3)磋商响应人负责办理本项目履约期内所发生的与餐饮服务内容相关 的证件及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手续等。 (二)技术要求 (1)磋商响应人应根据相关法规,结合采购人实际,建立健全食材验收、 食品加工、设备操作、餐具洗消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工作标准, 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考核办法和激励机制。 (2)磋商响应人的管理人员及厨师等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等级资 格,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3)磋商响应人的管理人员应具备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能力,根据采 购人要求,完成就餐、食材消耗的日报表、月报表等相关资料的统计,协助 做好其他工作。 (4)磋商响应人必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包含但不限于 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等,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并做好资料留存,及 时向采购人报备。 (5)磋商响应人应协同采购人按季开展膳食管理服务工作满意度调查,及 时总结和整改,保留相关数据,并形成书面报告。 (6)磋商响应人配置的各岗位人员数量、素质、岗位专业等级应满足本招 标文件要求。 (7)重要岗位人员如服务员领班、主厨等变动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采购人 报备,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 (8)磋商响应人应定期组织岗位培训,及时向采购人报备,建立工作日志, 详实记载。 (三)采购标的的服务内容及采购标的的服务标准 1.总体要求 (1)根据采购人实际用餐需求,按时保质保量供应。 (2)根据采购人用餐人数、菜品数量及炒锅大小的不同,严格实行大锅 小炒、小锅分炒,确保菜品的质量、数量、速度和新鲜度。 (3)做好每日就餐及食材消耗登记,在确保供应数量、质量的基础上,根 据就餐情况,及时做好调整,协助采购人控制好成本,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4)做好食品加工生产安全管理。规范食品加工流程,确保食品加工过 程规范、卫生;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农残检测等食品安全制度,杜绝食物中 毒事件。 (5)做好厨房、餐厅等环境卫生管理。随时保持各场所卫生清洁;各类 餐饮具按规范流程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餐具保洁柜及时清 洗、保持洁净。 (6)安全操作使用水电气等设施设备。做好餐饮服务人员对厨房及各类 设施设备的培训和日常提醒,规范操作流程,做好日常维护,杜绝因操作不 当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 (7)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采购、验收、领用、保管、结算、安全、卫生 等一系列日常工作,做好相关台账和图片资料。 (8)加强水、电、气等能耗管理,配合采购人开展节能减排工作,避免 “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 (9)按照国家要求做好餐厨垃圾的回收、分类处理工作。 (10)配合采购人做好突发事件的安全卫生保障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11)中标人每月提交日常服务日志等相关资料(装订成册)。 2.餐饮服务内容及要求 (1)员工早餐标准:含粉面、面点、鸡蛋、粥、豆浆、蔬菜等 8 种以上食 品。 (2)员工午餐标准:含荤菜、素菜、粗粮、炒饭、汤等不少于 8 种以上食 品。 (3)员工晚餐标准:含荤菜、素菜、面点、汤等不少于 4 种以上食品。 (4)按行业标准流程,提供公务接待用餐,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5)能够积极提升服务品质,如研发制作成品或半成品食品供应服务等。 (6)最终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菜单为准。 3.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要求 (1)食品留样管理 ①指定专人负责菜品留样工作。 ②保持食品留样冰柜的工作温度控制在摄氏 0℃至 6℃度之间,并保持 冰柜内外卫生清洁。 ③负责留样的工作人员要对每餐的留样情况进行记录,并认真填写《食 品留样记录》及留样标签,确保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等记录要素完整。 ④每餐制作的菜品和重要接待任务的所有菜品都必须留样,每份样品的 数量不少于 100 克。 ⑤留样的热菜必须冷却凉透后方可放入留样冰柜。 ⑥每份样品在留样冰柜内保留的时间不少于 48 小时。 ⑦留样的样品超过保存期限应及时处理,禁止食用。 ⑧留样冰柜必须上锁,专人管理,定期清理、消毒。 ⑨餐厅负责人和负责留样的工作人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2)配合采购人做好食材(食品)验收管理 ①对进入食堂的所有食材(食品)进行验收。 ②做好食材验收登记,详细、规范记录食材(食品)品名、数量、质量、 验收时间、验收人、食材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电话等,切实做到食材 可溯源。 ③严格验收标准,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确保食材(食品)新鲜、 品质良好,且均为非转基因产品。 ④对验收不合格食材(食品)应及时退货并做好相关登记。 ⑤对验收合格后的食材(食品)所涉及的卫生安全责任由磋商响应人承担。 (3)卫生管理 ①在工作期间,餐饮服务人员应注重个人卫生,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整 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②认真检查食品质量,食品加工过程中如发现食材存在气味、色泽、形 态等异常,必须立即撤换,并报告采购人管理人员。 ③食品所需使用的专用工具必须消毒后使用,在指定位置存放。 ④配餐前后必须对配餐台进行消毒。 ⑤供餐结束后,应对砧板、案板、刀具等进行卫生清理消毒。应对公共区 域进行卫生清理,确保地面清洁,餐厅及各操作间无油渍、污渍、残渍。 ⑥确保每餐开餐前半小时将当餐餐具消毒整理到位。 ⑦中、晚餐用餐时段必须提前 20 分钟将食堂卫生清理完毕并将设备摆放 到位,晚餐结束后必须将食堂卫生全面清理和餐用具全面消毒到位,并将次日 早餐所需餐用具全面准备到位。 (4)配合采购人做好卫生检查 ①中标人应建立各项卫生检查制度,每日供餐前和加工期间至少应进行 一次卫生检查,并做好自查记录。 ②制订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主 要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③对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整改事项,应建立相关台账,限时整改,整改 情况应及时向采购人管理人员反馈。 (5)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①所有餐饮服务人员及新入职人员必须提供专业体检机构或二甲以 上医院的健康检查报告,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健康证明。特殊时期(如 新冠肺炎等),所有人员需要提供健康证或医院检查证明,核酸检测证明。 (该项需求,投标人须提供单独的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 ②餐饮服务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健康检查报告应及时交由 采购人备存。 ③凡在健康检查报告中或履约过程中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 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 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必须立即调离岗位,并及时按要求补充人 员。 (四)采购标的其它技术要求 1.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并提供实质性服务 1 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须满足的规范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3.履约保证金 无 4.付款方式 在年度服务期内,采购人根据《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评定成交供应商上月 餐饮服务并进行评分,依据综合得分情况,并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 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的餐饮服务费。 (1)综合得分≥95 分,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 (2)85≤综合得分≤94 分:综合得分≤94 分,每少 1 分扣除当月服务费 1%。 (3)综合得分<85 分: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5.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6.考核要求 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成交供应商每月提供的餐饮服务质量、满意率 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进行评分,若服务期中一年内出 现三次综合得分<85 分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 1 页 共 97 页 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 餐饮服务 年 月考核标准及评分 分类 考核项目 服务标准 得分 负责科室 备注 (一) 基础管 理 (30分) 组织规范 (8分) 发展计划 制订工作计划,确保有效落实。(2分) 组织机构 根据情况设置相适应的餐饮服务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和服务设施( 2 分) 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订各岗位工作标准、职责和考核办法。(2 分) 沟通机制 建立内部沟通会议制度,并有效实施,保留会议记录。(2分) 人力资源 配置要求 (12分) 专业人员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专业 技术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3分) 餐饮服务人员应掌握的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熟悉办公楼的基 本情况,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备。(3分) 餐饮服务人员应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文明礼貌。到岗人 员数量。(3分) 餐饮服务人员应及时、认真做好工作日志,交接班记录等记录工作, 做到记录准确。(3分) 档案管理 检查制度 自主检查 建立较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按规范收集、标识、保存、检索、借阅、 发放、更改与作废,机密文件要做好安全和保密工作。(1分) 第 2 页 共 97 页 分类 考核项目 服务标准 得分 负责科室 备注 (5分) 意见征询 建立餐饮服务机构检查制度,进行常规例行检查、夜间巡查、全面自查。 (2分) 定期开展服务意见征询,对合理建议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 达到客户满意。(2分) 应急管理 (5分) 配合人行、建立健全特殊情况、突发情况、事故灾害、等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遇突发事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5分) (二) 服务项 目 (70分) 餐饮服务 (64分) 提前制定菜谱及采购计划,合理配置餐饮结构,提高餐饮品质。( 8 分) 保持厨房、餐厅等环境卫生,每周全面消毒式大扫除一次。(8分) 餐饮具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餐具保洁柜定期清洗、 保持洁净。(8分) 规范水电气等设施设备操作使用和食品加工流程,杜绝因操作不当引 发安全责任事故及食物中毒事件。(8分) 规范厨房、餐厅、库房等各场所工作次序,加强防火、防“四害”等 日常安全管理(8分) 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着 装,须持证上岗。(8分) 第 3 页 共 97 页 分类 考核项目 服务标准 得分 负责科室 备注 食品按规定留样,并做到及时清理(8分) 积极配合采购人健全食堂货物采购、验收、领用、保管、结算及安全、 卫生等一系列具体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8分) 投诉处理 (6分) 建立健全投诉处理程序,并有效落实、妥善保存处理记录。(2分) 直接受理的投诉应核实情况,及时处理并在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的时限 内回复投诉者。属于有效投诉的,应及时协调处理;属于无效投诉的 应做好解释工作。(2分) 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投诉或上级部门转来的投诉应查明事实,确认证 据,分清责任后如实反映情况或上报书面材料,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相 应工作。(2分) 注:满分 100 分,具体内容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并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 A 级标准进行考 核。 本月考核分数: 分 后勤服务中心考核人员签字: 餐饮负责人认可签字: 2021-12-17T13:44:12+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22+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21+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21+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21+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20+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20+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19+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19+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19+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18+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18+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17+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17+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17+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16+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16+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16+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15+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15+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14+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14+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14+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13+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13+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12+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12+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12+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11+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11+0800 - ?÷?????????????í???????? verify 2021-12-17T13:43:11+0800 - ?÷?????????????í???????? verify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