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12-31]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南康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午餐配送特许经营权项目(NKHY2021-NK-G021-1)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的答疑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KHY2021-NK-G021-1品目一
NKHY2021-NK-G021-1品目二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康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午餐配送特许经营权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询问事项1:招标文件“36、评分标准→技术分→(二)企业实力→2、基地设备配置、3、食品检测:2、基地设备配置(3分):(1)投标人具有整套的蔬菜加工生产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毛刷清洗机(或毛刷清洗去皮机或毛刷机)、切丁机(或切丝机)、多功能切菜机(或切菜机)等)者得1分,其他得0分;(2)投标人具有整套的肉类加工生产设备(包含但不限于肉丝肉片机(或切肉机)、真空滚揉机、锯骨机(或切骨机)等)者得2分,其他得0分。(提供以表格的形式列出所投设备清单,清单至少包含设备名称、用途、品牌型号、购买价格等主要内容,并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投标人的分公司具备上述条件视同为投标人具备。)、3、食品检测(2分):投标人具有检测蔬菜、肉类、微生物仪器的,检测仪器须包含涡旋仪、超声波清洗机、食品安全残留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恒温培养箱、高温灭菌箱(锅)、万用电炉、可调式混合仪者得2分,其他得0分。(提供以表格的形式列出所投设备清单,清单至少包含设备名称、用途、品牌型号、购买价格等主要内容,并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投标人的分公司具备上述条件视同为投标人具备。)” 根据以上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公司认为要求提供基地设备配置,此项与“36、评分标准→技术分→(二)企业实力→1、生产基地:投标人在南康区范围内已建成(含投标人在南康区租赁)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中央厨房和配送中心或投标人承诺在南康区范围内有用于建成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配送中心的厂房(可在南康区租赁),并承诺在中标后供餐前建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配送中心,且承诺在2022年5月1日前建成中央厨房者得5分,其他得0分。(已建成者投标文件中提供场地平面布局图、现场实地照片及房产证或场地租赁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者提供在南康区范围内有用于建成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配送中心的厂房,并承诺在中标后供餐前建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配送中心,且承诺在2022年5月1日前建成中央厨房的承诺函等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投标人的分公司具备上述条件视同为投标人具备。)”发生冲突。以上文件中明确表明可接受各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供餐前建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配送中心,且承诺在2022年5月1日前建成中央厨房。但又在“36、评分标准→技术分→第2项基地设备配置、第3项食品检测”中要求提供中央厨房生产所需的设备及各项检测设备及发票。具有明显的特定性。以上相关设备可以在建设中央厨房的时候同步进行。 答:要求基地设备配置、食品检测及生产基地,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和实际需要存在关联性,是对供餐企业(供应商)实际经营管理能力的评价,符合江西省教育厅依法管理学校供餐企业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评字〔2021〕2号)对供餐(投标)企业资质信誉、资金保障、人员素质、技术水平、实际经营管理能力及在其他学校经营评价等情况进行综合对比的要求,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至于中央厨房可以承诺中标后再进行建设的事项,是考虑目前本项目满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竞争不足的问题并且减轻潜在投标人投标的风险,因此决定建成和承诺建成中央厨房的享受同等待遇,不存在所谓的“明显特定性”,相关设备当然应该在建设中央厨房的时候同步进行,但不影响已购买设备进行加分的问题,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询问事项2:招标文件“36、评分标准→技术分→(二)企业实力→4、运输保障:投标人具有冷藏(冷链)车在10-20台(辆)范围内者得1分;20台(辆)以上者得3分,其他得0分。(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车辆行驶证未载明为冷藏(冷链)车,还须提供该车辆为冷藏(冷链)车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冷藏(冷链)车为投标人租赁的,须同时提供租赁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投标人的分公司具备上述条件视同为投标人具备。)” 根据以上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公司认为要求提供冷藏(冷链)车,此项存在不合理行为。学生营养餐配送以保温为主,食品中心温度都应保持在60℃以上。而招标文件中却要求提供冷藏(冷链)车,此项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5.9中标人必须在南康区范围内建设集体用餐配送食品经营加工场所,包括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加工场所、办公用房、配送中心、检验室、储存仓库等,各场所符合《江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有关要求,食品加工、储存等场所必须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配备满足配送标准要求的生产加工设备和配送需求量的运输车辆(加热保温食品运输车辆应使运输时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并对运输车辆进行全程监控(加装GPS定位设备)。”发生冲突。文件中采购需求既要求运输时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又在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冷藏(冷链)车,即使有如牛奶、水果、糕点等食品,也完全达不到需要20辆冷藏(冷链)车配送的条件,此项明显不符合常理,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答:要求运输时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及提供冷藏(冷链)车相互之间并不冲突,本项目除牛奶、水果等食品需要冷藏(冷链)车外,为确保午餐原材料的新鲜度及安全性,对肉类、禽类等食品原材料及蔬菜类原材料同样需要冷藏(冷链)车进行运输,且该项属于加分项,不属于资格条件,满足采购项目需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不存在不符合常理,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3、询问事项3:招标文件“36、评分标准→技术分→(二)企业实力→5、种植、养殖基地→(2)蔬菜种植基地、(3)禽、畜养殖基地、(4)水产品养殖基地:(2)蔬菜种植基地(1分):投标人在南康中心城区70Km 范围内有蔬菜种植基地者得1分,其他得0分。(提供自有蔬菜种植基地证明材料或租赁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投标人的分公司具备上述条件视同为投标人具备。)(3)禽、畜养殖基地(1分):投标人在南康中心城区 70Km范围内有禽、畜养殖基地者得1分,其他得0分。(提供自有禽、畜养殖基地证明材料或租赁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投标人的分公司具备上述条件视同为投标人具备。)(4)水产品养殖基地(1分):投标人在南康中心城区70Km范围内有水产品养殖基地者得1分,其他得0分。(提供自有水产品养殖基地证明材料或租赁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投标人的分公司具备上述条件视同为投标人具备。)” 招标文件中明确表明本次项目为学校学生午餐配送项目,那么此项要求拥有种植、养殖基地属于基础条件行为。企业通过专门的采购渠道采购的原材料完全可以达到本项目要求的原材料标准,即使没有种植、养殖基地也完全可以满足送餐条件,并且能够保证所配送的学生午餐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基地必须在南康中心城区70Km范围内,具有明显的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要求蔬菜种植基地、禽、畜养殖基地及水产品养殖基地,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和实际需要存在关联性,是对供餐企业(供应商)实际经营管理能力的评价,符合江西省教育厅依法管理学校供餐企业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评字〔2021〕2号)对供餐(投标)企业资质信誉、资金保障、人员素质、技术水平、实际经营管理能力及在其他学校经营评价等情况进行综合对比的要求,且该项属于加分项,不属于资格条件,满足采购项目需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存在具有明显的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问题,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4、询问事项4:招标文件“36、评分标准→技术分→(五)管理体系认证:(五)管理体系认证(5分):投标人通过企业信用等级认证、供应链安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生鲜农产品配送服务认证、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评价服务认证、诚信(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种上述有效认证证书者得1分,以此类推,最高得5分,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提供认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 以上要求的证书对于新企业来说,大多数都存在时间上的尴尬期。以上要求的一些证书必须要企业达到一定年数后才可以办理,此项明显存在对新企业的排除性。 答:要求管理体系认证,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和实际需要存在关联性,是对供餐企业(供应商)资质信誉情况进行综合对比,符合江西省教育厅依法管理学校供餐企业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评字〔2021〕2号)对供餐(投标)企业资质信誉、资金保障、人员素质、技术水平、实际经营管理能力及在其他学校经营评价等情况进行综合对比的要求,且该项属于加分项,不属于资格条件,满足采购项目需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存在对新企业的排除性,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5、询问事项5:招标文件“36、评分标准→技术分→(七)食品安全保障→1、人员保险:1、人员保险(5分):投标人为企业员工全部购买社保或其它人身意外险保障险(雇主责任保险)人数100人以下者得1分;人数100-199人范围内者的得3分;人数200人以上者得5分,其他得0分。(提供购买社保或其它人身意外险保障险(雇主责任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投标人的分公司具备上述条件视同为投标人具备。)”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第(2020)46号)的规定,此项要求明显是将中小微企业排除在外。由于中小微企业的申报在公司人数上有限制,所以此项要求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是无法满足的条件。此项明显存在对中小微企业的排除性。 答:要求人员保险,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和实际需要存在关联性,是对供餐企业(供应商)实际经营管理能力的评价,符合江西省教育厅依法管理学校供餐企业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评字〔2021〕2号)对供餐(投标)企业资质信誉、资金保障、人员素质、技术水平、实际经营管理能力及在其他学校经营评价等情况进行综合对比的要求,且该项属于加分项,不属于资格条件,满足采购项目需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中执行固定价格的项目,应落实江西省教育厅依法管理学校供餐企业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评字〔2021〕2号)的要求。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原因导致的答疑公告被称作为变更公告,不影响此答疑公告的效力。此答疑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本级
地址:南康区益民路
联系方式:0797-6792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5号楼第七层(九江银行七楼)
联系方式:0797-6616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海帆
电话:0797-6616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