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佛山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食堂采购(肉类)招标公告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食堂采购(肉类)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医院食堂采购(肉类)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1-2021-06307

项目编号:JF2021(SZ)WZ0060

项目名称:医院食堂采购(肉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1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医院食堂采购(肉类)):

合同包预算金额:29,1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医院食堂采购(肉类)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9,1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种形式之一的财务状况报告: (1)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中未体现为基本户,须附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纳税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2)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院食堂采购(肉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2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电子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有关操作及要求如下:

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1日-2022年01月10日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与解密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01月21日08:30-2022年01月25日09:30。

(2)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3)投标文件解密(开启):开标时,投标人在2022年01月25日09:30开始后30分钟内,登录交易系统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软件和工具,供应商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下载: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页面-驱动及操作手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技术咨询电话:4009280095。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打印存档。

询问、质疑

1.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投标人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进行提交。

询问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

质疑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

云开标

1.本项目采用云开标,投标人可登录“云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
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邀请函明确的解密时间,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或“云开标大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3.“云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与相关操作请查看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政府采购栏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1号

联系方式:0757-8316361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楼

联系方式:0757-83636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嘉豪

电 话:0757-83636019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相关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佛 山 市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食堂采购(肉类) 项目编号:JF2021(SZ)WZ0060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2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 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 8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 19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 ........................................................................................... 45 第五部分 合同书范本 .................................................................................................. 51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58 一、开标一览表 ...................................................................................................... 59 二、投标承诺函 ...................................................................................................... 61 三、投标授权书 ...................................................................................................... 62 四、守法经营声明书 ............................................................................................... 63 五、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64 六、其他资格文件................................................................................................... 65 七、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66 八、商务条款响应表 ............................................................................................... 67 九、企业综合概况................................................................................................... 70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73 十一、售后服务实施方案 ........................................................................................ 75 十二、项目业绩介绍 ............................................................................................... 76 十三、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 77 十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78 十五、技术条款响应表............................................................................................ 80 十六、其他材料参考格式 ........................................................................................ 82 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食堂采购(肉类)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 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 2022年 01 月 25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1-2021-06307 项目编号:JF2021(SZ)WZ0060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食堂采购(肉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160,000.00 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佛山市第一人 民医院医院食 堂采购(肉类) 1(项) 详见采购文 件 29,160,000.0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种 形式之一的财务状况报告: ①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中未体现为基本户,须附基本 户开户证明材料); 4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 人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纳税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②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 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 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没有被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②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12月 31 日至 2022 年 01月 10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 01月 25日 09 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 28 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 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5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电子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与 投标。有关操作及要求如下: 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1日-2022年01月10日 网上获取招标文 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 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 咨询电话:4009980000。 (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 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 载)。 电子投标文件提 交与解密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01月21日 08:30-2022年01月25日09:30。 (2)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 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 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3)投标文件解密(开启):开标时,投标人在2022年01月 25日09:30开始后30分钟内,登录交易系统对其电子投标文件 进行解密。 (4)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软件和工具,供应商可通过以 下路径进行下载: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 页面-驱动及操作手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技术咨 询电话:4009280095。 信用记录查询及 使用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6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 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 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 截图或打印存档。 询问、质疑 1.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 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 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投标人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 表)进行提交。 询问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 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 质疑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 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 云开标 1.本项目采用云开标,投标人可登录“云开标大厅”参加开 标会。 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邀请函明确的解密时间,登 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或“云开标大 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3.“云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与相关操作请查看佛山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交易指南——政府采购栏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7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 81号 联系方式:0757-831636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楼 联系方式:0757-83636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嘉豪 电话:0757-83636019 发布人: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 年 12 月 31日 8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种形式 之一的财务状况报告: (1)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中未体现为基本户,须附 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 1.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 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纳税情况提交 相关证明; (2)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 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 标人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 证明; 1.5.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没有被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9 二、采购项目技术内容和要求 1、项目概述: 为了规范医院食堂日常食品供应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提升食堂服务 水平,加强食堂的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医院食堂 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资格-肉类进行采购。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全体员工和住院病人提供早、午、晚共三餐的膳食供 应,目前每餐就餐人数合计约 3500 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货物详细清 单,并详细列明拟供货品的品牌、规格等。该清单所有商品的生产商必须具有《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该清单内所有商 品必须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投标人具有固定的销售服 务人员及运输能力,并愿意接受相关质检单位的商品质量检测。 (1)通过本项目最终确定的 2 家中标人,将为采购人供应鲜肉、禽畜等肉类、 冻肉及其制品类、水产类。中标人所供应的货品必须量足价平,并提供完 善的售后服务。 (2)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如发现招标文件有缺漏或不一致或有不同的理解时,应及时提请采购人补 充和澄清,否则,按项目的实际要求和采购人的理解执行。 (4)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负责采购人所需的货物供应,放弃中标资格的中标 人,在服务期内不能再接受采购人的供货需求。 (5)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有效。合同期内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 进行考评,并视考评结果减少或暂停供货,直至供货资格取消。 (6)采购人在合同服务期间,根据相关各级扶贫政策要求,可能存在采购一定 比例使用份额的扶贫产品。 2、项目目标: 供货种类 中标人数量 备注 10 肉类 2家 1.供货服务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供货服务业务的取得,采 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供货服务业务的情况。 2.第一、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为正式中标人,中标人需缴纳招 标代理服务费。 3.第一中标人负责供应职工食堂的鲜肉、禽畜等肉类、冻肉 及其制品类、水产类,第二中标人负责供应营养食堂的鲜肉、 禽畜等肉类、冻肉及其制品类、水产类。 4.本项目第一中标人与第二中标人不能是同一投标人。 5.两家中标人采购预算金额同为人民币 1458 万元,合同期 限为两年,采购金额和合同期限满足任何一种条件,即中止 合同。 3、鲜肉、禽畜等肉类、冻肉及其制品类采购品种估算参考清单(采购需求包含 但不限于以下品种)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职工厨房物资采购量(2019 年度主要参考部分) 序 号 物资名称 每日用量 (斤) 每月用量 (斤) 30 天 2019 年用量 (斤) 2021 年采购量预算 比 2019 年度增加 10%(斤) 1 肉类(猪肉) 283 8490 101880 112068 2 冻排骨 54 1620 19440 21384 3 冻品一批(鸡亦等) 138 4140 49680 54648 4 肉胶 105 3150 37800 41580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营养厨房物资采购量(2019 年度主要参考部分) 序 号 物资名称 每日用量 (斤) 每月用量 (斤) 30 天 2019 年用量 (斤) 2021 年采购量预算 比 2019 年度增加 10%(斤) 1 排骨 120 3600 43200 47520 2 瘦肉 160 4800 57600 63360 3 无皮上肉 80 2400 28800 31680 4 筒骨 35 1050 12600 13860 5 冻排骨 150 4500 56400 62040 6 冻鸡翅(鸡腿) 50 1500 18000 19800 7 肉胶 120 3600 43200 47520 3.1、鲜肉、禽畜等肉类、冻肉及其制品类产品的配送要求: (1)采购人提前一天以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 11 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2)鲜肉、禽畜等肉类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 7:30前将采 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冻肉及其制品类中标人须在接到 采购人订单时遵守采购人预约的时间。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 类、规格、数量等,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并在当天上午 9 时前将货物送 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 (3)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 好的感官性状以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 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人必须在 1 小时内予以退还补货。中标人在 每一次送货时,要将卫生检验报告和货物供货清单随同交到采购人指定的 负责人手中。 ★(4)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 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同时 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下订单内容要求,完成食品初加工后送到指定地点。 需服从采购人管理、安排,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发生任 何意外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5)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 1 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 更换,1小时内送到(除有特殊要求外)。 (6)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货物详细清单并详细列明拟供货品的品牌、规 格等。 (7)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8)中标人在协议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反悔或不能 履行协议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 人自行承担。 (9)如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并承担采购人 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3.2、鲜肉、禽畜等肉类、冻肉及其制品类货品的品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 的有关标准和下列质量要求: 12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根据自身经营资质和情况自行编制货品清单。 (2)货品清单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商、产地。 (3)在供应服务资格有效期内,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所提供的该清单内容向中标 人发出供货通知。 (4)货品清单作为评分项目之一,由评标委员会作量化评分。 (5)货品清单所有商品的生产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 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中标人须在中标后提供 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给采购人备案。 (6)货品清单内所有商品必须具有《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产品合格 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卫生检疫报告》。 (7)冻肉及其制品类货品需有出厂日期、保质期(保质期剩余时间不少于产品 保质期的二分之一),品质优良,包装完好无损,无掺假。外包装上应当以 中文标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 存温度等内容,目的地应当标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加施输出国家或者地 区官方检验检疫标识。 3.2.1、鲜肉、畜禽等肉类质量要求: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1 瘦肉 脂肪含量低于 5%,肉筋膜比较少,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 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 2 排骨 形状正常,无多余的脊骨和骨膜、赘肉。呈鲜红色或淡红色、无异 味,肉有弹性,用手摸没有黏液。 3 去皮五花肉 肥瘦比例为 6:4,肥膘 1CM 以内,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 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 4 去皮上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 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无霉点。 5 牛肉 解冻后的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 外表微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都不粘手,良质冻牛肉的肌肉 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6 白条鸡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头无颈无屁股,无肥油,无内脏,有 腿翅,规格 0.6-1.5kg,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 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无异味。 13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7 白条鸭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头无颈无屁股,无肥油,无内脏,每只不 低于 1kg,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 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无异味。 3.2.2、冻肉及其制品类质量要求: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1 香菇贡丸 15g/粒(500g 约 40 个).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 裂,且手松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 的冰晶状物。符合标准的有关规定,其中水分≤60%,蛋白质≥10%, 脂肪≤25%,淀粉含量≤10%,重量 20 个/公斤。 2 牛肉丸 15g/粒(500g 约 40 个).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 裂,且手松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 的冰晶状物。符合标准的有关规定,其中水分≤60%,蛋白质≥10%, 脂肪≤25%,淀粉含量≤10%,重量 20 个/公斤。 3 鸡翅 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4 方火腿 表皮应干燥、皮质坚硬,火腿肌肉应是紧密且富有弹性,切面为深 红色、色泽均匀;无酸败味或其它异味。 5 冻排骨 交货以干净、新鲜,色泽明显,肉呈鲜红色或淡红色、无异味,肉 有弹性,形状正常,无多余的脊骨和骨膜、赘肉,用手摸没有黏液。 6 肉胶 肉胶呈鲜红色或暗红色,无异味,具有良好的弹性,符合标准的有 关规定,其中水分≤60%,蛋白质≥10%,脂肪≤25%,淀粉含量≤10%。 4、水产采购品种估算参考清单(采购需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品种)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职工厨房物资采购量(2019 年度主要参考部分) 序 号 物资名称 每日用量(斤) 每月用量(斤) 30 天 2019 年用量 (斤) 2021 年采购预算 比 2019 年度增加 8% (斤) 1 鲩鱼芯 39 1170 14040 15163.2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营养厨房物资采购量(2019 年度主要参考部分) 序 号 物资名称 每日用量(斤) 每月用量(斤) 30 天 2019 年用量 (斤) 2021 年采购预算 比 2019 年度增加 8% (斤) 1 鱼类 70 2100 25200 27216 杂鱼 25 750 9000 9720 4.1、水产的配送要求: (1)采购人提前一天以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 14 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2)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 购人指定地点,新鲜活鱼第二天上午 8:30 前,下午 3:35前送到职工食堂; 上午 8:30 前,下午 3:15 前送到营养食堂。营养食堂根据病人饮食需要, 鲩鱼芯上午 10时前按标准加工好,下午 4时前按标准加工好;职工食堂的 水产鱼类按要求的规格和标准加工。 (3)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 好的感官性状以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 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人必须在 1 小时内予以退还补货。中标人在 每一次送货时,要将卫生检验报告和货物供货清单随同交到采购人指定的 负责人手中,相关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甲醛含量、二 氧化硫含量、亚硝酸盐含量、孔雀石绿含量等。 ★(4)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 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同时 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下订单内容要求,完成食品初加工后送到指定地点。 需服从采购人管理、安排,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发生任 何意外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5)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 1 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 更换,1小时内送到(除有特殊要求外)。 (6)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货物详细清单并详细列明拟供货品的品牌、规 格等。 (7)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8)中标人在协议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反悔或不能 履行协议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 人自行承担。 (9)如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并承担采购人 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4.2、水产货品的品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标准和下列质量要求: 15 4.2.1、鲜鱼等水产类: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根据自身经营资质和情况自行编制货品清单。 (2)货品清单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水产名称、规格、生产地。 (3)在供货资格有效期内,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采购内容等供货通知,中标人 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严格按采购人提供的标准加工,动作、技术熟练。 ★(4)为保证鱼类新鲜,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分上午、下午准时供 货(营养食堂根据病人饮食需要,鲩鱼芯需上午 10时前按标准加工好,下 午 4时前按标准加工好。职工食堂按采购人预约时间和标准加工好)。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1 鲜鱼 新鲜生猛,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 鳞片完整,身上覆有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无伤痕,无 异味。 2 鲩鱼芯 形状正常,无多余的脊骨和鱼膜、肥油。放血干净,呈鲜色或有荧 光色、无异味,用手摸肉有弹性,切口肉微凸,没有血水和杂质。 3 海鲜 重量均匀、达标,新鲜生猛,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 起,鳍展平张开,鳞片完整,身上覆有透明黏液层,肉身的皮肤天 然色泽明显,无伤痕,保持新鲜海产品应有的弹性,带有正常的海 腥味而无异味。 4.2.2、鱼冻品类及其制品: 需有出厂日期、保质期(保质期剩余时间不少于产品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品质要优良,包装完好无损,无掺假。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具 体到州/省/市)、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目的地应当标 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加施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标识。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1 仓鱼 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鳞片上覆有 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 带鱼 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鳞片上覆有 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3 泥猛鱼 无头,无内脏,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16 三、采购项目商务内容和要求 1. 供货价格要求: 1.1. 投标折扣率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折扣率≤90%,折扣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中标折扣率为该供应商的投标折扣率。 1.2. 投标折扣率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 1.3. 实际采购金额=货物指导价×中标折扣率×实际供货数量,按实结算。 1.4.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 中有明确品种的,以发改局公布的价格表作为确定货物指导价的依据;该 官网没有明确的品种,以商谈形式确定货物指导价(确定货物指导价的原 则:①参考发改局官网接近品种的价格走向和价格;②调查采购人周边 3 间以上大型综合市场(如城南市场、同济市场、普君市场、玫瑰市场等) 的平均价格,市场调查时间为上午 9:00-11:00 时间段)。 1.5. 确定货物指导价时限:肉类一个月一次,商谈时间原则上定在该食材品种 每个时限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适当推迟。 1.6. 对于部分季节性、当红性或其它货品清单以外的品种,中标人可与采购人 协商,按照上述定价原则将所需品种添加到货品清单中。 1.7. 供货价格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税金、 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 见及不可预见费用。中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向采购人索取任何额外费用。 2. 采购预算金额和供货服务期: 2.1. 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 2 家中标人采购预算金额同为人民币 1458 万元, 实际采购金额按实结算。 2.2. 供货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 (注:如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或供货服务期满 2年,则供货服务结束) 3. 供货服务地点:甲方所在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4. 货物的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涉及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 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 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 17 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1. 中标人应按照就近的原则委托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并同意公布的检验 机构进行货物检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2.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和国家、部有关行业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 货物质量。凡中标人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 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5. 货物的供货和验收要求: 5.1. 采购人指定人员对货物进行现场验收工作,内容包括:查对相关资质证明 或产品票证、包装、货物检验、样品对照等方式验收。 5.2. 中标人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后,中标人负责卸货,采购人负责接货并立即 派人员进行数量过磅或清点,按国家有关标准计算。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 短少事件,由中标人负责处理。 5.3. 允许中标人供货数量与采购人订单订购数量存在±5%的偏差,在允许偏差 范围内按实际数量进行验收登记。超出 5%的部分退回中标人,不纳入结算 数量内。数量短缺超过 5%则由中标人负责补足。如果中标人仍然供应不足, 不足部分按市场时价补偿给采购人。 5.4. 中标人所供应的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经采购人检验后方可入库,采购人在中 标人的“收货验讫单”上签名确认,作为结算的凭证。 5.5. 对质量有疑问的货物可送交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质量有问题,则检 测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否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5.6. 假冒伪劣、不合格或过期的货物将被拒收或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且产 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负全责,采购人有权进行法律追究。 5.7. 质量监督。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委派人员、纪检部门对货物质量的监督。 对食用时反映的质量问题,将进行跟踪调查,中标人必须全力配合,如质 量问题认定为中标人,中标人应无条件地接受相应的处罚。 6. 合同期内考核标准: 6.1. 采购人在供货服务期内对中标人实行考核制度,供货服务期内(即二年内) 若扣分累计达到 30分或以上,则采购人有权减少或暂停其供货,直至取消 中标人的供货资格。 18 6.2. 考核制度标准: 6.2.1. 如发现一次不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 市场零售价格表》作为定价依据的扣 3分。 6.2.2. 每次供应肉类等不提供每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明的扣 10分,每次供货不主动提供当批次物资合格证明文件的扣 10 分。 6.2.3. 每次不符合验收标准细则中任一项扣 3分/项。 6.2.4. 鲜肉、禽畜等肉类每次在 7点 30分至 8点 15 分供货的扣 1 分,8点 15 分后供货的扣 3分。 6.2.5. 冻肉及其制品类不遵守采购人预约时间半小时内供货的扣 1 分,超半小 时的扣 3分,供货超时严重影响甲方工作质量的,扣 10分; 6.2.6. 如因供应物资的质量问题造成卫生安全事故,中标人须负一切责任并且 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7. 付款方式: 7.1. 每月 10日前结算一次(节假日顺延),中标人须提供正规电脑发票及供货 单据(税金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 60日内按实支付中标人 货款。 7.2. 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8. 其它商务要求: 8.1. 投标人在 2018年 1月 1 日起至今具有独立签订的肉类采购项目业绩,并能 提供对应项目的合同书和客户评价复印件。 8.2. 食品安全保障:投标人需购买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障投标人所供应 的货物,因疏忽或过失致使出现的食物中毒、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 掺有异物,而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等赔偿问题。 8.3.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团队成员均需要具有有效期的“食品从业人员 健康证”。 19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序号 须知分项 主要内容 1 投标保证金 数额及交纳 本项目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及有关条款 不适用。 2 中标服务费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 格[2002]1980号)服务类收费标准下浮50%,向每家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人民币40475.00元。 计算方法: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1458 万元)为中标总金额,按差 额定率累进法分段计算。 3 中标服务费 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汇入方式一次性向 代理机构缴纳相应的中标服务费。 开户名称: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账 号:75790001741066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佛山禅城支行 用 途:JF2021(SZ)WZ0060服务费 4 统一结算币种 均不计息,以人民币结算。 5 文体文字 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 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6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开始起 90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续到项目验收之日。 7 项目论证情况 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已经过专家论证程序。 8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 9 采购信息发布 及结果公告 http://gdgpo.czt.gd.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fs.emedchina.cn(佛山海虹网) 10 有效通知载体 本项目相关信息和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佛山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佛山海虹网)、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 平台)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投标人须及 时登录上述网站获取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 11 省网注册要求 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广东省财政厅相关要求,通过广东 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进行供应商账号注册登记。 否则将会影响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 投标授权代表 须知 投标人如需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的,须出示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 份证原件及《投标授权书》原件。 13 询问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 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 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 14 质疑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 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 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 15 政府采购质押 融资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 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政数函[2021]54号),参与政府采购的 20 序号 须知分项 主要内容 中小微企业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利用“省中小融”、 “粤信融”、“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获得无财产抵押贷款。 21 第二节 须 知 一、概念释义 1. 适用法律和范围 1.1. 本次公开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 理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相关的 法规、规章、政策。 1.2. 本公开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的政府采购项目。 2. 释义 2.1. 政府采购的政策目标: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保护环境、节能减排、支 持自主创新、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国家 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虹公 司),是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者,依法负责编制公开招标文件,对公开招 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海虹公司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3. 采购人:是指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它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 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 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义务、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2.4. 投标人(供应商):是指接受本次采购活动投标邀请,并按要求提交了投 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 2.5.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6. 交易系统:本文特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简称“交易综 合平台”),包括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企业信息数据库等。 2.7. 电子投标文件:本文是指使用交易综合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 制作的投标文件。 2.8. 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 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 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9. 产品制造商:是指符合行业的生产专业技术条件及标准,能独立承担主体 22 设备或核心技术的设计与生产安装,具备品质检测技术及手段,并具有完 善可靠的售后服务的生产性经营企业。 2.10. 佛山市:是指包括禅城区、顺德区、南海区、高明区、三水区共五个行政 辖区。 2.11. 投标人授权代表: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 人。 2.12. 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项目公告、公开招标文件以及公开招标文件的补充、 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2.13. 采购过程:是指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中标结果公告止,包括采 购文件的发布、开标、评标、澄清等各个程序环节。 2.14.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公开招标文件中的带“★”标注的强制响应条款, 及其他关键性和重要的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 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 2.15. 重要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公开招标文件中带“▲”号条款,均作为重要 评审指标,不作为符合性审查条款。 2.16.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 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调整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 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17. 轻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 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 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它包括负偏离(劣性) 和正偏离。 2.18.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具体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划分。 2.1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 品。 2.20. 进口产品采购原则:如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将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 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23 2.21. 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明时是指日历日及北京时间。 3.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货物、服务和工程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 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或行政主管部门有相关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以下约定: 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 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粤府令第 251号),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 5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10万元以上罚款。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 决定的,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从事政府采购业务。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2. 投标人须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必备条件,于本文件指定时效内均能满足本项目的投标人资 24 格及相关重要要求。 3.3. 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成功上传完整 的电子投标文件,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后,成为本项目的合法 投标人。 3.4. 供应商获取了本公开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 条件,一切均以评审现场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3.5. 中小企业须符合财库〔2020〕46 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关 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要求,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 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但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 册商标的货物。 3.6.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的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 3.7.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 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8. 关于联合体投标: (1)若投标人资格要求允许两个以上的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时,联合 体各方均须符合政府采购法规相关法定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 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要求的,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 特定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25 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参与本次投标中,不 得再以独立体名义或在其它联合体中重复出现。 (2)若大中型企业法人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时,联合协议中 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 上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价格扶持政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扶持政策。组成联 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法人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3.9. 投标人如发现自身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 责任。对同一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同一份投标文 件中出现多家投标供应商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将按公开招标文件中有关无 效投标的规定处理。 3.10. 法律法规规定投标文件中必须公开的信息,供应商不得列为不同意公开的 内容,否则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响应,评标委员会将按规定对供应商作无效 投标处理。 3.11. 属于国内制造商投标人须满足:在中国大陆注册的生产经营性企业,符合 相应的专业技术条件、标准和履约供应能力,能独立承担主体设备或核心 技术的设计、生产与安装,具备品质检测技术和手段,具有完善持续可靠 和最便利的售后服务保障。国外制造商须在中国大陆设有合法注册的直辖 专属机构。 3.12. 属于经销代理资格性质的投标人须满足:合法有效的经营范围,符合投标 准入资格和专业技术条件,遵从制造商或其驻中国大陆有授权资格的直辖 专属机构所核定的业务范围和供货渠道,能独立承担项目实施与交付验收 的一切责任义务,具有完善持续可靠和最便利的售后服务保障。 3.1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4.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或)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3.15.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的全新合格产品;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 证明、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具备 26 出厂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 3.16.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就不能 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此外,还须同时具备国家认监委颁布《中 国强制认证》(CCC 认证)。 3.17.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 或强制采购的,应当提供国家认可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 动失效。 3.18. 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投标人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 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索偿或诉讼,否则,采购人因误 侵权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19. 不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可认定为无效投标行为,对其提供的货 物、工程和伴随服务,采购人拒绝为其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且不予支付任 何费用。 二、公开招标文件说明 4. 本公开招标文件是采购人阐明所实施的采购项目内容、投标规约等综合性 文件,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结果、合同书和相关承诺确认文件, 均作为约束当事人行为的重要标准,各方当事人均应以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和商业诚信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义务。本公开招标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 涉及到有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以官方 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为准;否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5. 本公开招标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交易系统发布电子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须知; (4)评审标准与方法; (5)合同书范本; 27 (6)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并 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公开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 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公开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时没有对公开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 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6. 公开招标文件的询问与澄清: 6.1.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理解公开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如有任何疑问应按照 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对供 应商提出的询问予以回复。 6.2. 询问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并应按照公开招标 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提交。 6.3. 如在回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时,需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的,将按本须知“公 开招标文件的修改”作出处理。 6.4. 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 无异议。 7. 公开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 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公开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正内容将在项目公告网站发布更正公告,当澄清修正涉 及项目重要内容或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系统发布招标文件的最 新版本(澄清文件),投标人需按照更正公告要求重新下载最新的澄清文 件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3. 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已获取招标文件项目信息,对已发布澄清修正的项目 应及时查看更正公告。 7.4. 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和交 易系统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7.5.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 止时间至少 15日前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28 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 公开招标文件中重复描述的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均以文件中首次对该内容 描述为准。 9. 采购过程中的一切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主体源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确认方均视为知悉无疑并依照最后确认的文件执行。一切要约承诺未 经合意缔约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撤销或转让。 10. 未有注明具体配置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均以出厂标准配置或行业通用标准 为准。 11. 对各类参数、条款事项中标注“★”号项为不可负偏离的重要参数要求, 在投标响应中须完全实质性响应,若其中一项出现负偏离时将作无效投标 处理。 12. 在公开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时,投标人只允许提供唯一最具代表性和竞 争力的投标报价方案,对提供含糊不清、不确定或可选的报价方案者均作 无效投标处理。 13. 当约定对个别产品需要制造商出具技术服务或经销代理资格等证明书时, 签证方必须是合法的生产制造企业或其驻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直辖专属 机构;且须具有所授权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或符合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授权或经营要求。签证方须同时负有监督管理供货渠道,确保 产品质量和伴随的售后服务,履行相关连带责任和义务。 签证方不得滥用职权借此采取限制、排斥等手段设置投标障碍,人为 破坏公平竞争和扰乱政府采购秩序,一旦受到举报,则其机构及个人须承 担相应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4. 保密事项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 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 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若采购人有要求, 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 件及资料。 29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 15. 原则 15.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对虚假、 故意隐瞒或夸大事实之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15.2.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 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5.3. 投标文件中,除规定采用交易系统中企业信息数据库登记的信息外,其他 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 标人承担。 15.4. 投标人应及时维护、更新交易系统中企业信息数据库的相关信息及资料, 确保其真实性、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内信息造成的 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5.5.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进行盖章(电子签 章)。电子投标文件必需有数字证书签名方为合法的投标文件。 16. 投标文件的组成与制作要求: 16.1. 投标人必须使用交易系统专用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 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 16.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 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 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 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6.3.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 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 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16.4.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单位法定名称章,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 机构章代替。电子投标文件中组成的每份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要 求加盖电子签章,其效力涵盖整份文件,签章不应加盖在文件中有超链接 的地方,否则造成超链接无法打开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0 16.5. 所有提供的证件、证明、合同等文件复印件内容均必须与原件内容保持一 致,如出现涂改、删除、遮掩或剪切文件部分内容的,则视之为无效文件, 按未提供相应文件处理。 16.6. 投标人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须另行提供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此条 仅适用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投标人)。 16.7. 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所有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荣誉证书均须有效;如证书设 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于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如证书 没有有效期且该资质未被取消的,则视为仍在有效期内。有关企业或人员 的资质证书如有最新的行业管理规定或政策文件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 行。 17. 投标报价 17.1. 投标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 后,可达到预期设计功能和常规使用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 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 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 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含在投标总价之内。 17.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中的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和商务 要求所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 和《报价清单明细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 包含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 中也不得缺漏公开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 效投标。 17.3. 《报价清单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 用都要包含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2)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 有费用。 17.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对含糊不 清或不确定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31 17.5. 对超出常规、具有特别意义的报价,或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高于同业同 期市场平均价时须作出重点说明,详述其理由和依据。 17.6. 在投标时间截止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任何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此报价将 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并不是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唯一依据。 18. 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准则: 18.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18.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8.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18.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 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9. 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 19.1.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形式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一节 重 要须知事项前置表”。投标人应按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形式交纳投 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未按公开招标文 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19.2. 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须按“第一节 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中注明的收费 标准,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汇入方式一次性向代理机 构缴纳相应的中标服务费。 19.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的投标人若没违规投标(详见公开招标文件中“不予退还投 标保证金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的适用条件”),其保证金在中标 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经鉴证生效后 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9.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2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 同意,违反公开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自开标开始起 90天,中标人有效期延续到项目验收之日。在 此有效期内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投标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为 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前,要求投标人延长其投标 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与答复 均要求为书面形式。不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将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保证 金将予以退还。 21. 不可偏离的条款: 21.1. 公开招标文件中重要的条款不允许偏离,如项目投标文件中对重要条款有 偏离,则是投标人的风险。不允许偏离的条款如下: (1)带“★”标注条款; (2)资格证明文件; (3)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必须具备的内容。 21.2. 公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中未加注“★”号的条款不应 视作不可偏离;项目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功能或其他内容优于用户需求 部分不视作偏离,将不被拒绝,投标人对这种优于用户需求的情况必须单 独说明。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2. 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1)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 CA 数 字证书通过交易系统成功完整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必须打印 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为防止网络阻塞,建议投标人在规 定时间内尽早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如遇网络上传速度较慢情况,投标人也 可选择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助服务区完成上传。 (2)交易系统接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标准时间,并为网上政府采购活 33 动提供时间戳。投标人应当合理安排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确保在招标文 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递交时间以交易系统成功接收的时间 为准。 (3)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 不承担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 改或者撤回,并通过交易系统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文件以 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为准。 (5)投标人应保证在交易系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得超过 200MB,否则 出现因投标文件过大而造成不能正常开标、评标等情况的,其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应保证投标文件中不 含病毒或者其他恶意程序。 23. 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 (1)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2)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3)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24.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参与投标的情形: (1)以邮寄、电报、电话传真形式参与投标; (2)未按要求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数字证书加密或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电 子签章不完整的; (4)电子投标文件中含有病毒或者其他恶意程序的; (5)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 25.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予退还。 五、开标 26. 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邀请投标人授权 代表、采购人代表依时出席开标会。 34 27.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 30分钟内。 28. 投标人须在前款规定时间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对电子投 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投标文件将退回。 29.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开标系统自动导入投标 人已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自动记录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如有),投标 文件提交及解密情况。 30. 如因投标人丢失、损坏 CA数字证书等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 时间内成功解密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 件无法导入或无法完整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交纳的 (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项目),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1.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开标系统对投标人解密后的投标人名称、开标一览表内 容、投标文件递交情况、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如有)和解密情况进行公 布。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可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开标情况及《开标记录表》内 容。 32. 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授权书》原件。 33.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 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34. 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应停止开 标,投标文件将退回投标人。 3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 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应暂停或终止电子 化政府采购活动: (1)因互联网中断、停电、病毒入侵、不可抗力等非可控因素,导致交 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2)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发生故障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交易系统的。 (3)交易系统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4)交易系统出现安全漏洞导致泄密的。 35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取以下 处理办法: (1)宣布项目暂停,并通知投标人,待交易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后,重 新恢复暂停的项目。 (2)宣布终止该项目在网上政府采购系统中的运行程序,并通知采购人 重新组织招标。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 36. 资格性审查: 36.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 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36.2. 审查内容: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开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 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36.3. 资格审查时,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为查询渠道,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 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打印存档。 37.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审工作要 37.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性质特点和专业技术要求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其成员为七人(含七人)以上单数,由采购人代表和其它相关领域的评审 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成员从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依法定程序随机抽取产 生。 37.2. 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开招 标文件要求进行评标。如发现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明显偏离公开招标文件的 要求,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经监管部门同意,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解散评 36 标委员会,重新组织招标或者评标,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7.3.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标。评审期间,采 购人、评标委员会不得对招标文件中一些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重要内 容(包括带“★”项)进行现场临时修改调整,也不得单独与投标人进行 联系接触。 37.4. 各方当事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如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的 理解存有歧义时,评标委员会可对这些文件或向有关方面进行查证了解质 询,通过集体讨论或表决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合法 公正和有利于项目的安全顺利实施为前提。 37.5.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不得 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 他情况。 38. 电子评标的应急措施 38.1. 开标结束后,因交易系统出现故障无法评标时,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确认 后,暂停评标活动,等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评标;如故障无法排除,由交易 中心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处理。 38.2. 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39. 评标委员会成员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电子化评标。通过交易系统查看电子招 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40. 评标委员会审阅评审纪律和公开招标文件等评审相关资料并通过后,则统 一严格按照其内容和要求进入评审程序,确定本次评标委员会的负责人。 4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41.1.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公 开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照本项目的技术、商务、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报价要求及文件制作要求,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 要求,没有出现重大偏离。 41.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 37 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1.3. 符合性审查结论以记名方式独立表决,对有过半数评委审定为“不合格” 或“无效投标”者将不进入下一程序。 42.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 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要求投标人在限定时间 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投 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经投标人 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后将作为投标文件不 可分割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授权代表未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达到 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并认同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出的决 定且无异议。对此情形,评标委员会应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倾向考虑和作出 决定。 43. 评审比较和推荐: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对各投 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44. 政策性价格折扣: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小型和微型企 业产品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分,具体扣除 比例详见“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 45. 原件备查审核:若公开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客户验收 报告、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资格证书、社会保险证明、聘用合同书、产品 检测报告等资料扫描件,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 的时间内递交原件审核验证。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提 交原件,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投标人对应评审因素的评审得分。 46. 投标人提供的文件必须真实、充分、全面,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评标委员 会仅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进行表面真实性的审核,在评审过程中乃至中标 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上述材料不合法或不真实,或投标人无正当理 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将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47. 除非公开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 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靠投标人最基本的商业诚信和所提交一切文件资料 38 的真实表述,不额外主动寻求外部证据,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 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48.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没有实质性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 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48.1. 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 效投标: (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项目,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3)投标主体不明确;不符合采购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产品或 服务不符合法定和约定的合格性标准要求; (4)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5)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出现侵权事实行为;投标文件编制与内容 严重不符合要求;未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电子 签章,或电子签名、电子签章不完整的; (6)投标人授权代表未能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 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不 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 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 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 采购活动; (9)投标人不具备公开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 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或不符合公开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9 (10)未按要求提供重要的样板、物证和资料; (11)投标有效期或报价有效期不响应; (12)投标方案、投标报价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投标方案、投标报价出 现缺漏,无法满足项目要求; (1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书面说明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14)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与承诺等证明材料经认定存在虚假或与事实不符 的情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15)出现了违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16)投标人授权代表无本单位法人有效授权; (17)投标文件对公开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 条款产生偏离; (18)评审期间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补充文件,或调整补充内容超出 规定范围; (19)投标人授权代表未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 拒绝、对抗评标委员会所作的决定或合理要求; (2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由于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原因造 成不能正常操作交易系统的; (22)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 参与开标评标活动的; (23)解密后,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满足资格审查及评标的需要 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无效投标处理的; (24)因投标人自身行为导致无法参与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25)符合公开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 (2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48.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 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出现不正 40 当竞争的行为;以假借、挂靠他人名义或用串通合谋等不正当手段形式参 与投标,或投标人之间存有利益共享、虚假竞争的同盟关系,违反了诚实 信用、公平竞争原则的,一经发现,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 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49. 废标条件与处理: 本项目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则对应定作废标: 49.1.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49.2. 符合专业资格条件者或对公开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 家。 49.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控制范围且采购人不能 接受。 49.4. 政府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漏导致无法继续评审,或继续评审可能影响公平 竞争。 49.5. 评标委员会认为未能推荐中标结果。 49.6. 采购过程出现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 49.7. 因重大变故,接财政部门通知本项目采购活动须即中止或取消。 符合以上第 49.1.~49.6.条废标条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采 购,同时将废标理由和处理决定知会各相关投标人。 50. 有效投标人家数核定标准: 货物或服务类采购项目,技术指标或供应商的资质应当有三个以上品牌或三 家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完全响应。同一品牌的产品可有多家投标人参与竞争, 但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如果本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 标人,或开标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对公开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 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将依法对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 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 的,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51. 推荐结果 51.1. 评标委员会按“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对每个独立项目向采购人推 41 荐 2名中标候选人。 51.2. 评审过程中涉及和产生的所有程序文件及综合评审意见,均须由评标委员 会成员签名确认。 51.3.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达采购人。 七、确定评标结果 52. 定标 52.1. 采购人可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或在法定时间内对评审推 荐结果进行确认。 52.2. 如非直接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个 工作日内按推荐顺序确定中标人。 5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 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3. 中标通知 53.1.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自 中 标 人 确 定 之 日 起 2 个 工 作 日 内 , 在 https://gdgpo.czt.gd.gov.cn/ 、 www.fsggzy.cn 、 http://fs.emedchina.cn 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并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不在中标人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落标。未中标的投标人可通 过指定媒体获知评审结果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评审结果告知书》。 53.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 53.3. 在未取得合法理由而获批复前,中标人擅自放弃中标资格,则须承担相应 的违约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3.4. 对放弃中标资格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依法 处理。 53.5. 采购人对任何无效投标行为可追究至合同生效之前,一经被查证核实认定 为无效投标者,其所获得的候选资格、中标资格均无效。 54. 合同签订、争议和跟踪 42 54.1. 中标人应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对抗或拖延履 行签订合同责任和义务时,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其投 标保证金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54.2. 公开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相关澄清材料及来往确认文件,均作 为合同订立和裁定争议的依据。对这些文件个别条款要约的理解存有歧 义、偏差、含糊、疏漏等情形时,一切以能够实现项目的功能效果和设计 目标为前提,均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理解判断为准。 54.3. 在不违背原采购方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 合同范本中个别非实质性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修正。 54.4. 合同签定并经采购代理机构鉴证后,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 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54.5. 在合同验收期间,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 构参与验收,对有违约或不良行为者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54.6. 合同生效后一切行为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约期间有违 约过错的一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55. 质疑与投诉 55.1. 投标人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确认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质疑 受理方式(详见本文件“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55.2.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应当有 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 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其证据来源必须合法,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政 府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 次以上的,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5.3.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 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3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 55.4. 质疑文件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 55.5. 对中标候选人或投标人之间的报价行为提出质疑时,质疑函及相关质疑内 容的举证材料将转递予被质疑者,被质疑者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 复和接受质询,其投标文件可公开的内容须配合予以公开并接受任何形式 的审查核实。 55.6. 落标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的合法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进行 审查答复。 55.7. 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 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55.8.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供应 商。答复函可以直接领取、传真或邮寄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 55.9. 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 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 起投诉。 56.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的适用条件 56.1. 已提交投标文件,并在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回或放弃其 投标。 56.2. 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的材料或信息。 44 56.3. 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与承诺等证明材料经认定后存在虚假或与事实不符 的情形。 56.4. 在评标期间,使用不正当手段试图影响、改变评标结果。 56.5. 恶意串通或捏造事实,对其竞争对手进行诋毁、排挤、攻击。 56.6. 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投标或与采购人串通投标。 56.7. 不按要求缴纳中标服务费。 56.8. 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拒绝或不按期签订合同,违背 投标承诺或拒绝、拖延、没有完全履行投标承诺和合同义务。 56.9. 擅自将合同项目或主体关键性合同义务分包转让他人;小型、微型企业将 合同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将合同项目分包或转包 给大型企业。 56.10. 获中标通知后,无法如期按采购人要求履行承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重要 证明材料原件。 56.11. 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和如实告知原则, 扰乱了政府采购程序。 56.12. 提供虚假、恶意质疑投诉材料或在一年内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投诉记 录。 45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 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在投标人满足公开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对其技术、商务、 价格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以综合总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综合 总得分排第一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负责供应职工食堂的鲜肉、禽畜等 肉类、冻肉及其制品类、水产类,综合总得分排第二名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 人,负责供应营养食堂的鲜肉、禽畜等肉类、冻肉及其制品类、水产类。 当综合评价总得分相同时,依次序分别以投标人报价、技术评价、商务评价 的优劣,从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分比重如下: 评分内容 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 价格部分 权重 25% 65% 10% 2.量化评审内容如下: 2.1.技术部分(权重 25%): 序号 满分值 评审分项 评审内容 1 5 分 实施方案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配送步骤进行评 价: 1)实施方案科学合理,配送步骤清晰、可操作性强的, 得 5 分; 2)实施方案较为完整,配送步骤较为清晰、具有可操 作性的,得 3 分; 3)实施方案不完整,配送步骤不清晰的,得 1 分; 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2 5 分 质量保障方案 根据投标人质量保障方案的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评价: 1)采购管理流程严谨规范,采购渠道固定且安全保证 性高,货源资料齐全,提供科学、合理的供货食品质量 保障措施及方案,得 5 分; 2)采购管理流程较为规范,采购渠道较固定且具有较 高的安全保证性,货源资料齐全,提供较科学、合理的 供货食品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得 3 分; 3)采购管理流程不规范或采购渠道不稳定,货源资料 不齐全,提供食品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一般,得 1 分; 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46 序号 满分值 评审分项 评审内容 3 5 分 配送服务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进行评价: 1)设置服务专热线,配备服务和跟踪人员,服务内容 承诺详尽完备,食品卫生安全标准高,配送货品多样且 季节性强,服务保障方案严谨规范,符合本项目的实际 需求,得 5 分; 2)设置服务专热线,配备服务和跟踪人员,服务内容 承诺较为详细,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较高,时效性较强, 配送货品多样且季节性强,服务保障方案可行,符合本 项目的实际需求,得 3 分; 3)服务内容承诺欠具体,配送方案时效性较差,配送 货品多样性季节性较差,服务保障方案可行性较差,部 分符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得 1 分; 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4 5 分 投标人内部管 理制度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现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评价: 1)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完善,得 5 分; 2)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较科学,较完善,得 3 分; 3)投标人管理制度欠科学,不够完善,得 1 分; 4)没有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5 5 分 卫生安全保障 措施及不合格 货物退换方案 的承诺 根据投标人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卫生安全保障计 划、措施及不合格货物退换方案及善后处理的承诺进行 评价: 1)卫生安全保障计划、措施及不合格货物退换方案流程 可操作性强、详细的,得 5分; 2)卫生安全保障计划、措施及不合格货物退换方案流程 可操作性较强、方案较清晰的,得3分; 3)卫生安全保障计划、措施及不合格货物退换方案流程 可操作性一般,得 1分; 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2.2.商务部分(权重 65%): 序号 满分值 评审分项 评审内容 47 序号 满分值 评审分项 评审内容 1 8 分 仓储能力 根据投标人具有的冷冻仓库情况进行评价: 1)冷冻仓库≥1500 立方米,得 8 分; 2)1500 立方米>冷冻仓库≥1000 立方米,得 6 分; 3)1000 立方米>冷冻仓库≥700 立方米,得 4 分; 4)700 立方米>冷冻仓库≥400 立方米,得 2 分; 5)400 立方米>冷冻仓库≥0 平方米,得 1 分。 注:必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人或股东(需提供股东 证明)名义自有或租赁的仓库,若为租赁仓库,须提供 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第三方出具的测绘报告复印件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自有仓库,须提供仓库的房 产证明材料或买卖房产合同复印件以及第三方出具的 测绘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无冷冻仓库或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 8 分 企业业绩及客 户评价 投标人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签订日期为准) 具有独立签订的肉类采购项目业绩的,每项得 2 分,最 高得 8 分; 注:同一客户单位多项业绩只按 1 项计算,须提供合同 关键页(须包含合同货物内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没 有提供的不得分。 4 分 投标人能提供上述相应项目的客户评价意见,且对应客 户出具评价意见为良好或以上或同等级别的,每个客户 单位得 1 分(同一个客户单位出具多份业绩评价不重复 计分),本项最高得 4 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注:须提供以上业绩的客户评价等相关证明材料(盖用 户方公章或业务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5 分 运输车辆情况 投标人配有物流运输队伍,自有或租赁配送车辆(不含 冷链运输专用车)数量情况:配送车辆每台得 1 分,满 分为 5 分。 注:须提供车辆照片(照片必须显示到车牌号码),若 为投标人自有配送车辆,须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 件;若为签约配送车辆,须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及提 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 本项不提供或提供不足的,不得分。 5 分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藏/冷链运输专用车,每拥有一台 得 1 分;最高得 5 分。 注:须提供车辆照片(照片必须显示到车牌号码),若 为投标人自有配送车辆,须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 件,若为签约配送车辆,须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及提 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 本项不提供或提供不足的,不得分。 48 序号 满分值 评审分项 评审内容 4 4 分 食品安全保障 根据投标人所购买的有效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进行评 审: 1)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3000 万,得 4 分; 2)3000 万>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1000 万,得 2 分; 3)1000 万>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0 元,得 1 分; 4)没有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不得分。 注:须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险单及发票复印件,以 及有关承诺函,确保食品安全责任险能全程覆盖项目供 货服务期,保险额均以人民币计算。 本项不提供或提供不足的,不得分。 5 5 分 产品可溯源 投标人获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入市追溯凭证,或投 标人拥有溯源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购买第三方提供溯源 服务合同,得 5 分 。 注:须提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入市追溯凭证网页 截图复印件,且产品信息能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管理信息平台查询;或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或 投标人所签订的相关合同复印件。 本项不提供或提供不足的,不得分。 6 8 分 禽类养殖基地 合作情况 根据投标人自主(含参股)或合作的禽类养殖基地出栏 情况进行评价: 1)月度交易(出栏)禽类数量≥5 万羽,得 8 分; 2)5 万羽>月度交易(出栏)禽类数量≥3 万羽,得 6 分; 3)3 万羽>月度交易(出栏)禽类数量≥1 万羽,得 4 分; 4)1 万羽>月度交易(出栏)禽类数量>0 羽,得 1 分; 5)投标人没有自主(含参股)或合作的禽类养殖基地, 或月交易(出栏)禽类数量为零,或没有提供相关材料 不得分。 注:1)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内任一月度的月度交易(出 栏)禽类数量相关证明材料,如购销协议或取货证明等。 2)投标人自主的禽类养殖基地:以投标人登记资料为 准,若为股东代表之一签署/持有的文件,则必须提交 股东身份证明,如公司注册登记时的股东出资证明等;。 3)合作的禽类养殖基地:提供与合作基地的购销协议。 49 序号 满分值 评审分项 评审内容 7 8 分 畜类养殖基地 合作情况 根据投标人自主(含参股)或合作的畜类养殖基地出栏 情况进行评价: 1、年交易(出栏)肉猪头数:≥5000 头,得 8 分; 2、5000 头>年交易(出栏)肉猪头数≥2000 头,得 6 分; 3、2000 头>年交易(出栏)肉猪头数≥500 头,得 4 分; 4、500 头>年交易(出栏)肉猪头数>0 头,得 2 分; 5、投标人没有自主(含参股)或合作的畜类养殖基地, 或年交易(出栏)肉猪头数为 0 头,或没有提供相关材 料不得分。 注: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 3 年内任一完整 年度的年交易(出栏)肉猪头数相关证明材料,如购销 协议或取货证明或屠宰场证明等。 2)投标人自主的畜类养殖基地:以投标人登记资料为 准,若为股东代表之一签署/持有的文件,则必须提交 股东身份证明,如公司注册登记时的股东出资证明等;。 3)合作的畜类养殖基地:提供与合作基地的购销协议。 8 5 分 检测报告 根据投标人的检测报告进行评价: 投标人能提供 3 份或以上 2021 年度第三方检测机构出 具的鲜肉类或禽畜类或冻品类或水产类单品检测报告, 且检验合格的,得 5 分。 注: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不提供或提供不足的,不得分。 9 5 分 应急预案 根据投标人针对台风、暴雨等天气影响,紧急用餐,重 大节假日或活动等特殊情况制定的应急方案内容进行 评价: 1)应急方案详尽完备、传达机制快速有效、人力物力 调配合理、责任分工明确、可行性强,得 5 分; 2)应急方案基本完整,人力物力调配合理、责任分工 比较明确、可行性较强,得 3 分; 3)应急方案基本完整,具有人力物力调配计划、责任 分工不明确、基本可行性,得 1 分; 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2.3.价格部分(权重 10%): (1)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对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1 非联合体产品制造商和投标人/服 务商/工程承担方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 6 % 50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 6 % (不再享受联合体的价格折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 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 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2 % 注:①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②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 服务与工程;③属于中、小、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④小型、 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⑤本项目采购标的对 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2)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 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 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经评委会审核,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后的 折扣率为评标折扣率,以评标折扣率的最小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即: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折扣率×价格权重×100 注:如投标人不符合政策性价格扣除条件,则其投标折扣率即为评标折扣率 3.评分汇总: (1)单项部分得分=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 (2)最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总分精确到二位小数) 最终得分相同者,依次序分别以投标报价、技术评价、商务评价的优劣择优 选录。 51 第五部分 合同书范本 佛 山 市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食堂采购(肉类) 项目编号:JF2021(SZ)WZ0060 合同编号: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中标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52 甲 方: (采购人) 甲方地址: 乙 方: (中标人) 乙方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 目编号:JF2021(SZ)WZ0060)(以下称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 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食堂采购(肉类) 项目编号:JF2021(SZ)WZ0060 第二条 供货内容和配送要求 1. 乙方为甲方 食堂供应鲜肉、禽畜等肉类、冻肉及其制品类、水产类。 2. 供应货品详见合同附件货品清单。 3. 乙方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各类货品的配送要求进行配送,或根据实际情况 按甲方要求进行配送。 第三条 供货价格和实际采购金额 1. 供货价格=货物指导价×中标折扣率,中标折扣率为: %。 2. 实际采购金额=供货价格×实际供货数量,按实结算。 第四条 供货服务地点 1. 供货服务地点:甲方所在地,地址为 。 第五条 采购预算金额和供货服务期 1.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1458 万元。 2. 供货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 (注:如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或供货服务期满 2年,则供货服务结束)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 每月 10 日前结算一次(节假日顺延),乙方须提供正规电脑发票及供货单 据(税金由乙方支付),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60 日内按实支付乙方货款。 2. 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53 第七条 货物的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涉及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 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 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 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1. 乙方应按照就近的原则委托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同意公布的检验机构进行 货物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应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和国家、部有关行业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物质 量。凡乙方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由乙方承 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第八条 货物的供货和验收要求 1. 甲方指定人员对货物进行现场验收工作,内容包括:查对相关资质证明或产 品票证、包装、货物检验、样品对照等方式验收。 2. 乙方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后,乙方负责卸货,甲方负责接货并立即派人员进 行数量过磅或清点,按国家有关标准计算。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短少事件, 由乙方负责处理。 3. 允许乙方供货数量与甲方订单订购数量存在±5%的偏差,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按实际数量进行验收登记。超出 5%的部分退回乙方,不纳入结算数量内。数 量短缺超过 5%则由乙方负责补足。如果乙方仍然供应不足,不足部分按市场 时价补偿给甲方。 4. 乙方所供应的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经甲方检验后方可入库,甲方在乙方的“收 货验讫单”上签名确认,作为结算的凭证。 5. 对质量有疑问的货物可送交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质量有问题,则检测 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 6. 假冒伪劣、不合格或过期的货物将被拒收或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且产生 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进行法律追究。 7. 质量监督。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委派人员、纪检部门对货物质量的监督。对食 用时反映的质量问题,将进行跟踪调查,乙方必须全力配合,如质量问题认 定为乙方,乙方应无条件地接受相应的处罚。 54 第九条 合同期内考核标准 1. 甲方在供货服务期内对乙方实行考核制度,供货服务期内(即二年内)若扣 分累计达到 30 分或以上,则甲方有权减少或暂停其供货,直至取消乙方的 供货资格。 2. 考核制度标准: 2.1. 如发现一次不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 场零售价格表》作为定价依据的扣 3分。 2.2. 每次供应肉类等不提供每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的扣 10分,每次供货不主动提供当批次物资合格证明文件的扣 10分。 2.3. 每次不符合验收标准细则中任一项扣 3分/项。 2.4. 鲜肉、禽畜等肉类每次在 7点 30 分至 8点 15分供货的扣 1分,8点 15 分 后供货的扣 3分。 2.5. 冻肉及其制品类不遵守甲方预约时间半小时内供货的扣 1 分,超半小时的 扣 3 分,供货超时严重影响甲方工作质量的,扣 10分; 2.6. 如因供应物资的质量问题造成卫生安全事故,乙方须负一切责任并且甲方 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十条 关于政府采购质押融资贷款 1. 乙方是否已申请政府采购质押融资贷款(在□打√表示):□是 □否。 融资银行及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若乙方已申请政府采购质押融资贷款,其在本合同中登记的银行帐号为融资 银行的唯一收款账号,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乙方不得变更收款账号。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交付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 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逾期交付的货物或 工程,乙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的 2‰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 期 15 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按全额赔偿。 3. 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 55 付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按违约总额的 2‰累计。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第十二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甲方在验收后 60 天内如对货物的规格、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货物 的同时,即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2天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 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 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货物损毁,所提出的异议 乙方有权不予接受。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佛山 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货物质量的检查鉴定,统一由佛山市质 量技术监督局辖属的相关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 准时,鉴定费由委托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 行。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 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 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税费 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 2.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自海虹医药电子交易 中心有限公司盖章鉴证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乙方应提供的资料内容 1. 生产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6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 2. 货物的《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 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卫生检疫报告》。 第十八条 其它 1. 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 招标文件和投标响应承诺文件、合同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 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 期为鉴证通过之日期。 2.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 应承担相应责任。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 务。 4.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二 份。 5. 本合同共计 页 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6. 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7. 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 责。 8. 根据粤财采购〔2015〕11号通知的要求,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公开。本合同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由甲方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 制度规定确定。采购合同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由甲方依据《反不正当竞争 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 释〔2015〕5 号)等法律制度的规定,与乙方在合同中约定。其中,合同标 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约定不公开的内容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57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收款专户如下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清单(附后) 附注:本合同所有附件均在签订合同时编制,确立依据为招标文件和乙方的 投标文件及相关确认文件、项目重要内容(如:双方权利义务、功能要求说明等) 可作为附件。 注:合同及相关附件均应加盖双方骑缝章。 58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9 目 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承诺函 三、投标授权书 四、守法经营声明书 五、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六、其他资格文件 七、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八、商务条款响应表 九、企业综合概况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十一、售后服务实施方案 十二、项目业绩介绍 十三、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 十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十五、技术条款响应表 十六、其他材料参考格式 十七、其他材料 特别提示与要求:投标人应严格按格式内容及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 签章。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食堂采购(肉类) 交易编号: JF2021(SZ)WZ0060 分项名称 单位 填报内容 折扣率 % 备注 1、有效报价上限:详见第三部分的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2、详细报价内容见《报价清单明细表》; 3、如有小型、微型 企业产品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填表要求: 1 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准则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60 2 以上投标报价须满足“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的商务要求中“报价要求”的内容和 要求。 3 开标内容与投标文件对应内容必须一致,否则,以开标公布的内容为准。 4 本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1 二、投标承诺函 投标承诺函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根据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方递交的投标文件参与下列项目的投标,现 为我方的一切投标行为作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食堂采购(肉类) 项目编号:JF2021(SZ)WZ0060 本公司谨此承诺并声明: 1. 同意并接受公开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公开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 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90天,中标人有效期延续到项目验收之日。 3. 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公开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 件(如有)。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其内容要求及规约,对文件的合理性、公正 性和程序安排均没有任何异议、质疑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提出 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 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不论在任何时候,定将 按贵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料。 5. 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 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 律责任。 6. 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 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7. 我方同意按公开招标文件规定向贵司缴纳中标服务费,并按《中标通知书》 的要求,如期签订合同并履行其一切责任和义务。 8. 我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标活动中,不曾以任何不正当的手段影响、串通、排 斥有关当事人或谋取、施予非法利益,如有行为不当,愿独自承担此行为所 造成的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9. 同意按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中标人应尽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 损害了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 任和经济赔偿。 10. 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障资金,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 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相关缴费证明原件,以便核查。 11. 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原件,以便核查。 12.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 我方提供的货物为本国产品。 14. 本承诺函效力及范围均涵盖我方整套投标文件和一切补充文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62 三、投标授权书 投标授权书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我单位特授权委任:以下之现职员工,作为我方唯一全权代表,亲自出席参 与贵方承办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对该代表人所提供、签署的一切文书均视为符 合我方的合法利益和真实意愿,我方愿为其投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食堂采购(肉类) 项目编号:JF2021(SZ)WZ0060 委任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手机: 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单位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提交投标文件、出席开标 全程;按照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要求现场处理投标相关事宜;负责提供与签署 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提交任何补充承诺。 有效期限:与本单位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章之日 起生效。 特此授权证明。 附件:投标授权代表身份证 身份证正面粘贴处 身份证反面粘贴处 说明:1.授权代表身份证须与委任的全权代表一致。 2.须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3.此文件一式两份。一份放“投标文件”里,一份由授权代表在出席开标 会时单独提交,以便核实其代表的身份。如不能通过核实身份的,采购代理机 构将拒绝其出席开标会。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3 四、守法经营声明书 守法经营声明书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已清 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我方诚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特此声明: 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并且在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我方及我方授权的下 属单位、分支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 1. 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 2. 各级司法机关做出的刑事判决。 3. 我方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名单如下: 单位(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4. 本声明函如有不实,我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 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5. 其它事项说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备注:投标人必须如实填报《守法经营声明书》,如有不实或提供伪造、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违法责任。本声明书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64 五、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1.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说明: 1、提交的上述相关证明文件按顺序附后,并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65 六、其他资格文件 ★其他资格文件 1.提供以下两种形式之一的财务状况报告: (1)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中未体现为基本户,须附基本 户开户证明材料)。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纳税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 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 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66 七、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材料名称 查看 说明: 1. 该信息从供应商库获取,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供应商是 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上述证明文件的机构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应一致。 67 八、商务条款响应表 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食堂采购(肉类) 项目编号:JF2021(SZ)WZ0060 序号 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响应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3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4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5 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 审查、验证 6 供货价格要求: 1. 投标折扣率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折扣率≤90%,折扣率精确到小数 点后一位,中标折扣率为该供应商的投标折扣率。 2. 投标折扣率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 3. 实际采购金额=货物指导价×中标折扣率×实际供货数量,按实结 算。 4.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 价格表》中有明确品种的,以发改局公布的价格表作为确定货物指导 价的依据;该官网没有明确的品种,以商谈形式确定货物指导价(确 定货物指导价的原则:①参考发改局官网接近品种的价格走向和价 格;②调查采购人周边 3 间以上大型综合市场(如城南市场、同济市 场、普君市场、玫瑰市场等)的平均价格,市场调查时间为上午 9:00-11:00 时间段)。 5. 确定货物指导价时限:肉类一个月一次,商谈时间原则上定在该 食材品种每个时限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适当推迟。 6. 对于部分季节性、当红性或其它货品清单以外的品种,中标人可 与采购人协商,按照上述定价原则将所需品种添加到货品清单中 7. 供货价格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 运、税金、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 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中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向采购人 索取任何额外费用。 7 采购预算金额和供货服务期: 1. 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 2 家中标人采购预算金额同为人民币 1458 万元,实际采购金额按实结算。 2. 供货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 (注:如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或供货服务期满 2 年,则供 货服务结束) 8 供货服务地点:甲方所在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68 9 货 物 的 质 量 标 准 本项目所涉及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标准,如 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 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 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 本的标准。 1. 中标人应按照就近的原则委托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同意公 布的检验机构进行货物检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和国家、部有关行业标准生产 和检验,确保货物质量。凡中标人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 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 损失。 10 货物的供货和验收要求: 1. 采购人指定人员对货物进行现场验收工作,内容包括:查对相关 资质证明或产品票证、包装、货物检验、样品对照等方式验收。 2. 中标人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后,中标人负责卸货,采购人负责接 货并立即派人员进行数量过磅或清点,按国家有关标准计算。如因运 输过程中发生短少事件,由中标人负责处理。 3. 允许中标人供货数量与采购人订单订购数量存在±5%的偏差,在 允许偏差范围内按实际数量进行验收登记。超出 5%的部分退回中标 人,不纳入结算数量内。数量短缺超过 5%则由中标人负责补足。如 果中标人仍然供应不足,不足部分按市场时价补偿给采购人。 4. 中标人所供应的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经采购人检验后方可入库,采 购人在中标人的“收货验讫单”上签名确认,作为结算的凭证。 5. 对质量有疑问的货物可送交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质量有问 题,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否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6. 假冒伪劣、不合格或过期的货物将被拒收或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 费用且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负全责,采购人有权进行法律追 究。 7. 质量监督。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委派人员、纪检部门对货物质 量的监督。对食用时反映的质量问题,将进行跟踪调查,中标人必须 全力配合,如质量问题认定为中标人,中标人应无条件地接受相应的 处罚。 11 合同期内考核标准: 1. 采购人在供货服务期内对中标人实行考核制度,供货服务期内(即 二年内)若扣分累计达到 30 分或以上,则采购人有权减少或暂停其 供货,直至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 2. 考核制度标准: 2.1. 如发现一次不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公布的《佛山市五区 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作为定价依据的扣 3 分。 2.2. 每次供应肉类等不提供每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 验合格证明的扣 10 分,每次供货不主动提供当批次物资合格证明文 件的扣 10 分。 2.3. 每次不符合验收标准细则中任一项扣 3 分/项。 2.4. 鲜肉、禽畜等肉类每次在 7 点 30 分至 8 点 15 分供货的扣 1 分, 69 8 点 15 分后供货的扣 3 分。 2.5. 冻肉及其制品类不遵守采购人预约时间半小时内供货的扣 1 分,超半小时的扣 3 分,供货超时严重影响甲方工作质量的,扣 10 分; 2.6. 如因供应物资的质量问题造成卫生安全事故,中标人须负一切 责任并且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12 付款方式: 1. 每月 10 日前结算一次(节假日顺延),中标人须提供正规电脑发 票及供货单据(税金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 60 日内 按实支付中标人货款。 2. 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如有): 对应条款序 号 偏离说明 不同意公开的商务部分内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的信息,不得作为不同意公开的内容,否则 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表 示;打“×”或空白的视为负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号条款为重要商务要求,作为重要评审指标,不作为符合性审查 条款。 3.打“★”项为不可负偏离的重要项。 4.投标人响应商务条款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投标文件前后 不一致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将判定为负偏离响应。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 移送监管部门处理。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5.本表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如投标人擅自修改本表相关条款要求内容的或 未对存在偏离的条款如实作出偏离说明的,视为投标文件制作严重不符合要求。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70 九、企业综合概况 投标人企业基本概况 单位名称 地 址 邮 编 企业网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身 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业务联系人 联系人身份 证号码 职 务 电 话 手机 传 真 财务联系人 联系人身份 证号码 职 务 电 话 手机 传 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 设置 主营业务介绍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2 分支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售后服务机构 机构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服务机构性质:企业自有 /委托/ 合作代理 联系电话: 71 传 真: 注:以上内容均应如实详细地填写,如不具有“分支机构情况”可写“无”。 72 企业年度主要财务状况摘要 序号 年度 附件链接 1 2 3 注: 1、该信息从供应商库获取。 2、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评分内容选择对应的财务 报告(经审计)。评分内容没有要求的,请选择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经审计),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 73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提示: (1)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须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其他材料”。 (3) 不属于中小企业的供应商无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74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 )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单位名称) 的_(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 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_(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 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_(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 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75 十一、售后服务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须包括配送步骤等内容(格式自定)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6 十二、项目业绩介绍 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客户单位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金额 (万元) 合同验收时间 客户单位 联系人 客户单位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说明: 1. 以上业绩信息及合同等资料从供应商库获取,此将作为综合评价、评分的重要参考依 据。 2. 以上项目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评分内容,请投标人按照评分内容的要求(如是否同 时要求提供验收报告或客户验收评价等)从供应商库中选择对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3. 业绩的验收或客户满意度评价,均以采购单位或其经办部门的公章确认为准。 77 十三、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 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 序 号 资质类型 资质/证书名称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 有效期 1 2 3 4 5 6 7 8 说明: 1. 以上资质信息从供应商库获取,此将作为综合评价、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2. 以上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评分内容,请投标人按照评分内容的要求从供应商库中选 择对应的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3. 证书有效期要求:以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 于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如证书没有设置有效期要求的,视为长期有效。 4. 资质类型分为:企业资质、产品资质、荣誉证书(以上证书应为投标人自有证书,如 属于其他企业或其代理产品制造商的资质证书,请在《技术方案总体内容》中提供)。 78 十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一)强制采购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 1.产品品牌规格型号介绍: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认证证书编号 1. 2. 3. 4. 说明: 必须提供国家认可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超过认 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二)非强制采购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 除第(一)项“强制采购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所提交的资料外,技术方案中所提供的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提供产品相关证明材料: 1.产品品牌规格型号介绍: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认证证书编号 1. 2. 3. 4. 说明: 79 必须提供国家认可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超过认 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三)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技术方案中所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提供产品 相关证明材料: 1.产品品牌规格型号介绍: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认证证书编号 1. 2. 3. 4. 5. 说明: 必须提供国家认可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超 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80 十五、技术条款响应表 技术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食堂采购(肉类) 项目编号:JF2021(SZ)WZ0060 实质性技术条款响应内容 投标/响应实际情况 是否 响应 偏离说明 1 鲜肉、禽畜等肉类 的配送要求: ★1.1 鲜肉、禽畜等肉类中标人须在接到 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 7:30前将 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 定地点。冻肉及其制品类中标人须 在接到采购人订单时遵守采购人预 约的时间。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 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中 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并在当天上午 9 时前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 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 ★1.2 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一名专门 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 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 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 准。同时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下 订单内容要求,完成食品初加工后 送到指定地点。需服从采购人管理、 安排,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和 劳动纪律,发生任何意外采购人不 负任何责任。 2 水产的配送要求: ★2.1 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 第二天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 采购人指定地点,新鲜活鱼第二天 上午 8:30 前,下午 3:35 前送到职 工食堂;上午 8:30 前,下午 3:15 前送到营养食堂。营养食堂根据病 人饮食需要,鲩鱼芯上午 10 时前按 标准加工好,下午 4 时前按标准加 工好;职工食堂的水产鱼类按要求 的规格和标准加工。 ★2.2 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一名专门 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 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 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 准。同时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下 订单内容要求,完成食品初加工后 送到指定地点。需服从采购人管理、 81 实质性技术条款响应内容 投标/响应实际情况 是否 响应 偏离说明 安排,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和 劳动纪律,发生任何意外采购人不 负任何责任。 3 鲜鱼等水产类品质要求: ★3.1 为保证鱼类新鲜,中标人应根据采 购人的时间要求分上午、下午准时 供货(营养食堂根据病人饮食需要, 鲩鱼芯需上午 10 时前按标准加工 好,下午 4 时前按标准加工好。职 工食堂按采购人预约时间和标准加 工好)。 一般技术条款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响应 情况 对本次采购项目的一般技术条款完全响应。 偏离 情况 一般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如有): 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技 术要求”对应条款序号 偏离说明 注: 1. 投标人必须对应公开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 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2. “▲”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作为重要评审指标,不作为符合性审查 条款。 3. 填写要求: (1)“是否响应”栏: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无偏离”、“正偏离”、 “负偏离”; (2)对存在偏离的内容,应在“偏离说明”中作出描述。 4. 投标人响应技术条款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投标文件前后 不一致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将判定为负偏离响应。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 移送监管部门处理。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5. 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82 十六、其他材料参考格式 此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货品清单: 投标人须根据自身经营资质和情况自行编制货品清单。 2.评审要求的其他文件: 除上述格式文件中已列述的文件资料外,评审要求的其他文件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 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 3.企业变更资料: 比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生产或经营范围等信息曾变更的记录或证明文件等; 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4.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有关要求及说明如下: (1)文件格式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此声明函仅适用于符合《财政部 民 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本声明函,无须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 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说明: 1.除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从供应商库获取的资料(如项目业绩、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 况等)外,其他材料可以在此部分进行补充; 2.补充的其他材料应按上述排列顺序扫描上传; 3.若无材料需要提交的,请上传一份空白文档。 83 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 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 1、本声明函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本声明函,无须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 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不填写或不提交此附件。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 第五部分 合同书范本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承诺函 三、投标授权书 四、守法经营声明书 五、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六、其他资格文件 七、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八、商务条款响应表 九、企业综合概况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十一、售后服务实施方案 十二、项目业绩介绍 十三、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 十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十五、技术条款响应表 十六、其他材料参考格式 2021-12-31T11:05:06+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2021-12-31T11:05:13+0800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