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QGPC-A2021114)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XQGPC-A2021114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何绍兴,宋瑞忠,王宇鑫,冯罡 王兴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273913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九川路与开源路交口-西青市民中心)
联系方式:022-27937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玉轩
电 话:022-27937066
十、附件
采购文件:A2021114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IMG_0004.jpg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
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XQGPC-A2021114)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10日
目 录
第一分册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二分册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 一 分 册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委托,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QGPC-A2021114
二、项目内容
采购明细项目:物业服务项目1项,技术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项目预算
371.24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二)本项目仅限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
3.法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2020年度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7.2020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本项目仅限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7日。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电子邮箱获取。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2)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报名项目名称编号发送至xqqczj15@tj.gov.cn。(3)在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电话确认报名是否合格,合格后将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确认电话:022-27394697,报名时间截止到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最后一天17:00前,超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的视为无效。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免费。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31日9:00前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市民中心三楼323第一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1日9:00
4.开标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市民中心三楼323第一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女士 李女士
2.联系方式:022-2793706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北4号
3.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7391349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西青区市民中心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质疑受理):022-27937066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380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七、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联系部门:办公室
2.联 系 人:李先生
3.联系方式:18802288978
4.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北4号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021年12月10日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
物业服务项目1项。
二、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
3.法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 2020年度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7、2020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本项目仅限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二)本项目仅限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实施能力: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今)与本项目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成功案例,并附文字说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2、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五、技术要求:
1、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
六、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报价)、福利、五险一金等人工费用、服装费、办公费、清洁耗材、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
(3)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服务应7×24小时响应。
3、交货要求:
(1)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物业服务费,采购人于每月前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上一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5、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验收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8、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但不排除同一包中分项中标的可能。
七、招投标程序:
1、参加人员及要求:
(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2、开标和评标步骤: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24至29条。
3、购买招标文件:
详见投标邀请函。
4、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标志: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2)包封上应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与地址、项目名称。
(3)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4)投标文件应胶装装订,未装订或活页装订为无效投标。
八、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标打分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评委对该投标人的打分,对各评委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
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所投产品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定,经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投标人可进入评标打分阶段,否则为无效标。
3、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
4、如果几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7、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10分)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第二部分 客观分(46分)
1、投标人业绩(4分)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今)与本项目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成功案例,并附文字说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
A、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B、验收报告复印件。
C、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D、第B、C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两个以上(含两个)案例(4分);一个案例(2分);没有案例(0分)
2、投标人相关证书评价(3分)
投标人具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系列或OHSAS18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具备 1 个证书得 1 分,最高 3 分。
3、 拟派驻项目经理评价(6分)
(1)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出具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满足得 2 分,其他得 0 分。
(2)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用户服务证明承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用户服务证明须投标单位承诺该项目经理具备三年(含三年)以上非住宅物业项目管理经验,满足得2分,其他:0分;
(3)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该项目经理年龄在50周岁或及以下(含50周岁),满足:1分,其他:0 分;
(4)项目经理本科及以上(含本科)学历,提供毕业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满足得1分,其他 0 分。
4、 派驻服务人员评价(33分)
(1)承诺全部物业人员年龄、性别、工作经验、工作时间等均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满足得2分,其他:0分。
(2)工程维修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维修人员同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和低压电工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满足得2分,否则0分;
(3)提供上述人员(已提供(2)项证书扫描件的)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满足得2分,否则0分;
(4)秩序员:拟投入本项目的秩序员须持有《保安员证》及有效期内的由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提供一人得1分,最多得12分;
(5)厨师:拟投入本项目的厨师须持有效期内的由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提供一人得2分,最多得12分;
5、投标人能力评价(3分)
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拟投入本项目保洁耗材的CMA检测报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个合格的检测报告得1分,最多3分。
第三部分 技术(满分44分)
1、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满分8分)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8分
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较为齐全、分工较为明确:5分
组织机构设置不尽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不够齐全、分工较差:3分
未提供:0分
2、整体管理方案评价(满分8分)
管理方案考虑全面,专业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8分
管理方案考虑较为全面,专业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5分
管理方案考虑不够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系统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3分
未提供:0分
3、人员培训方案评价(满分4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全项内容:4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三项及以上内容:3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一项及以上内容:2分
未提供:0分
4、应急预案评价(满分4分)
应急预案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合理,切实可行:4分
应急预案较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较合理,可行性较强:3分
应急预案一般,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一般,可行性较差:2分
未提供:0分
5、对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评价(满分4分)
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准确,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4分;
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一般,基本满足项目要求:3分;
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简单,存在一定缺陷:2分;
其他:0分;
6、质量保证措施(满分4分)
质量保证措施合理、服务高效;工作思路清晰:4分,
质量保证措施较合理、服务较高效;工作思路较清晰:3分,
质量保证措施合理性一般、服务效率不高;工作思路一般:2分,
其他:0分
7、人员管理规章制度评价(满分3分)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3分
人员管理规章制较齐全、合理、可行:2分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不齐全、合理、可行性差:1分
未提供:0分
8、项目考核管理方案评价(满分3分)
管理方案规范、切实可行:3分;
管理方案较为规范、可行性较强:2分;
管理方案规范性一般、可行性一般:1分;
其他:0分
9、人员稳定性方案评价(满分3分)
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可行性强,能保障服务队伍稳定:3分
方案比较详细,针对性、可行性较强,基本保障服务队伍稳定:2分
方案一般,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基本保障服务队伍稳定:1分
未提供:0分
10、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满分3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3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较为健全、可行:2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不够健全:1分
未提供:0分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若有补充文件,请投标人将“补充文件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传真至本中心。传真号为:022-27394697。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3、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
4、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本项目须提交投标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投标文件、五份副本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需刻录一份,以光盘形式随投标文件正本一同密封递交。
5、其他:
(1)本部分如与招标文件第二分册(第三部分至第六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2)开标以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除外)。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点对点应答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实质性技术需求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4)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资格。
(5)某厂家因授权或资质等问题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执,影响评标秩序,取消该厂家本项目投标资格。
(6)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招标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7)投标人的诚信度及其行为将进行考核并记入投标人记录中。
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
1、实质性技术需求:
注:本项目须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一般技术需求:
(一)岗位需求及标准
1、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社会化服务项目拟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清洁保洁、安全保卫、设备维护、餐饮服务四大项。根据中心办公场所建筑规模和坐落地点、各办公场所工作人员数、服务内容等因素,预算社会化服务需求,服务岗位总数37个,具体为:项目经理1人、内勤1人、司机1人、采购兼库管1人、维修1人、保安员12人(含白天、黑夜)、
保洁7人、厨师6人、帮厨7人,共计37人。
2、成交单位必须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工年龄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0岁,原则上西青户籍员工比例不低于60%(以上标准需提供相应承诺或证明,成交单位自行编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服务内容
1.综合维修:服务人员定期对各中心机关、各办公点设备设施进行巡查、维修、维护(具有专业资质),提前报送设备维修计划,与各专业维修维保单位对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负责五金水暖和电器等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确保供电、供水、供暖等设备按照标准正常运转。
2.清洁保洁:负责报纸分发,企业投入所需机械设备,清洁消杀用品专业、环保,雨雪天气启动应急扫保措施,不入室作业,负责公共区域内的清洁保洁工作。
3.秩序维护:安保人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坚持24小时值守,对来人来访进行登记、查验,保证中心机关、各部门院落内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部分人员持有消防资格证和电工证,做好消防管理和冬季电锅炉管理工作;做好车辆、道路及环境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协助业主单位进行办公环境调整等需求。
4.餐饮服务:厨师定期(3-6个月)培训并实行轮换,菜肴搭配合理,营养膳食,工作人员注重形象、统一着装、服务到位、确保食堂及操作间干净整洁。执行食品留样检测,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工作计划、考核标准。
5.人力资源:遇大型活动,可协调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充足的会务接待、安全保卫等人力资源支持。
6.其他服务:负责甲方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食堂分部情况与服务范围
1、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包括中心机关(含城市排水所)、河道管理所、津西排灌所、卫南排灌所、水文水资源所(污水处理管理所)、湖库管理所,6处办公地点和16座区管泵站,共计231人。6处办公点需设6个食堂,服务范围涉及8个街镇(杨柳青镇、中北镇、辛口镇、张家窝镇、精武镇、大寺镇、王稳庄镇、李七庄街)。
2、每个食堂周一至周五提供三餐(早餐、中餐各办公点实有人数就餐,晚餐各个办公点2名值班人员就餐);周六日提供两餐(中餐和晚餐),中餐各办公点2名值班人员就餐,晚餐各办公点2名值班人员就餐。成交单位需考虑中心工作的特殊性,每年6月-9月为防汛期,每天值班人员会增加,周一至周五晚餐和周六日中餐、晚餐用餐人数随之增加,成交单位需按照具体值班人员数保障各办公点值班人员就餐。
3、16座区管泵站需由成交单位每月配送2次食材(包括:桶装水、米面油、调料、肉类、蛋类、鱼类、蔬菜类等食材),具体配送时间和配送食材种类由成交单位与中心津西排灌所、卫南排灌所、湖库管理所主要负责人协商洽谈。由于泵站运行人员工作的特殊性,每座泵站每月按实有运行人员数进行配送(每月5日前,由中心津西排灌所、卫南排灌所、湖库管理所提供各泵站运行人员数)。
(四)供餐服务内容与标准
1、本项目伙食费预算为160.91万元,拟定入口成本按每人每天29元计算,其中单位负担27元,个人负担2元,个人担负部分(固定值,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2、用餐形式为:6个办公点食堂现场制作现场自助模式;16座泵站由成交单位负责配送食材,每月2次。
3、? 供餐标准:
早餐:主食至少5种,副食小菜6种、小吃2种、汤粥3种。
午餐:主荤1道(例如炖排骨、熬鱼、鸡腿、羊排、牛肉、红烧肉等)、次荤1道、素菜2道(1荤1素)、现场制作小吃1道(拉面、板面、麻辣烫等)、杂粮1道、主食6道(米饭、馒头、花卷必备)、汤粥各1道、水果和酸奶(或其他饮品)各1种。除主荤外均不限量,可以任意食用。
晚餐:主荤1道、素菜1道、主食2道、汤或粥1道。均不限量,可以任意食用。
4、回民餐应满足民族就餐要求,餐标、品种等同于其他供餐标准。
5、食材选用要求:每次采购的食用油、大米、面粉、肉类等须具有卫生检验部门出具的合格证,需留档备查。
6、节日就餐可根据就餐需求增加相应品种(如:端午节、中秋节、元宵节等)。
7、供餐时间,早餐7:30-8:20,午餐11:40-12:40,晚餐17:30-18:00(夏令时晚餐18:00-18:30)。
8、各办公点食堂餐厅工作人员配备人数总计不少于13人。
9、每年赠送不少于一次美食节活动(具体活动要求由成交单位提供活动方案,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10、因成交单位(特殊情况除外)原因造成误餐或停餐,甲方有权要求成交单位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11、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成交单位未达标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成交单位进行适当的补偿。
12、甲方有权对每日餐费账目及采购费用账目进行查看,如发现成交单位有降低用餐标准或其他违反合同约定情况,甲方有权向成交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有酌情扣除一定费用或终止合同的权利,如产生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13、食堂主、副食材料采购工作由成交单位完成,供货商资质审核需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货。
(五)服务要求
1、成交单位应对所有在岗人员进行政审,并提供政审合格证明材料,经中心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2、成交单位人员的住宿、就餐、医疗、工伤、意外保险、治安等问题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解决,与甲方无任何关系,成交单位需向甲方提供承诺书(成交单位自行编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水务事务中心工作特殊性(汛期),成交单位提供符合各办公点食堂要求的用餐解决方案,并报甲方审定。
4、水务事务中心有权对成交单位在经营本项目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责令其进行整改,直至解除合同。其中包括:●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原材料来源需可追溯,并提供供应商资质证明;●在经营过程中,中心主管部门有权对用餐方案进行调整;●水务事务中心有权对项目经营单位的管理提出质疑,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每年水务事务中心因同一问题下达2次整改通知书的,中心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如有以上问题产生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5、做好无缝平稳衔接。由成交单位制定交接进驻方案,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立即与甲方管理部门(中心办公室)进行接洽,抽调公司高管组成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前期介入派驻双倍管理人员,确保服务方案落实到位。交接选择节假日并在两天内完成,保证我单位物业和就餐服务的连续性。
(六)费用分割
1、物业服务中涉及的工作人员服装由成交单位提供。
2、食堂工作人员劳保福利、食堂就餐食材、调料、易耗品(保洁工器具、餐巾纸、牙签、洗碗洁具、洁洁灵等)由成交单位提供。
3、保洁涉及的清洁设备由甲方提供,保洁、绿化涉及的随手工具、耗材均有中标单位提供。
4、成交单位负责提供6个办公点保洁所需的易耗品和清洁用品(垃圾袋、扫帚、簸箕、洁厕灵、卫生纸、洗手液等),负责提供16座泵站的洗洁用品(洁厕灵、洗手液、洗衣粉等)。
5、燃气、水、电、暖气、厨房设施设备购买和维修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提供食堂正常经营所需要的一切厨房设施设备(包括餐桌椅、餐具、厨具、制冷设备等)。
6、维修维护所需工具由成交单位负责,维修维护所需的用品由甲方负责。
7、合同期内为确保落实各级扶贫任务,成交单位需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购买扶贫产品(成交单位需向甲方递交承诺书)。
8、本项目内垃圾分类工作全权交由成交单位负责,在服务过程中如出现有关部门检查发现问题,一切处罚结果均由中标公司进行承担。
(七)付款方式及服务时间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71.24万元/年,其中:物业管理费 210.33万元/年,伙食费160.91万元/年。
1、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履行合同开始的次月30日内支付上月总费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人员增减,伙食费以财政预算调整为准,物业服务费不变。
2、物业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第 二 分 册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招标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2.4 “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投标文件。
2.5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4.2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关于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规定。
5.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一般条款。
(5)合同特殊条款。
(6)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6.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7.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开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前按投标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9. 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9.2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第六部分表格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0.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书
11.2 开标一览表
11.3 开标分项一览表
11.4 投标点对点应答表
11.5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11.6服务承诺及培训内容
11.7 授权书
11.8 真诚投标承诺书
11.9 投标技术说明文件
11.10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资格要求的证件
11.11其他需提供的内容
12.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13. 报价:
13.1 投标人对所投标服务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
13.2 除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3.3 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以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
14. 货币: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5.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质文件。
(2)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投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信文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16.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一份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90天。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90天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应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8.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第二、六部分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18.2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纸质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开标当日在规定时间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18.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18.4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投标人盖章,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用信封密封完好,同时在密封处盖章。
19.2 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包(项)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代表等内容。
19.3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9.4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20. 递交投标文件:
20.1 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20.1-20.2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0.2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0.3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和第19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未经采购代理机构许可,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22.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投标。
五、开标和评标:
23. 投标文件的开启: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以接受身份查验。
23.2 开标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并查验投标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代表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
23.3 按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
23.4 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作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4. 评标委员会:
24.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4.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问、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问。
24.3 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4.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过程,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25. 对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5.1 资格性检查。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5.2 符合性检查。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文件。
25.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5.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中规定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3)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4)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25.5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5.6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5.7 评标委员会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它投标人的名次排列。
26.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6.2 澄清、说明或者补充应当为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签署。
26.3 投标人的书面答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6.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7.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27.2 评标原则:
(1)招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评标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在评标中执行“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3)不以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4)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7.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根据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28.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28.1 评标是开标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8.2 在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 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28.4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标过程中及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成员之外。
六、授予合同:
29. 中标供应商的产生:
29.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9.2 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
30. 合同授予标准: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确定中标供应商。除第34条规定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1. 最终审查:
31.1 评标委员会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进行最终审查。
31.2最终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其信誉进行审查。
31.3 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并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对下一个排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作类似的审查。
32. 取消采购任务:
采购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取消采购任务。
33. 中标通知:
33.1 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3.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3 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在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本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签订合同:
34.1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并最终签订合同。
34.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5. 履约保证金:
35.1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履约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支付,并采取银行支票的方式提交。
35.2 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有关的全部费用。
35.3 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6. 中标决定的撤消:
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第35条的规定执行,招标采购单位将有权撤消该中标决定。
37. 合同转让:
37.1 合同的转包、分包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进行,中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此类事项。
37.2 合同未经采购人(包括买方和最终用户)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转包或分包。
38. 合同款项支付方式:
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支付。投标报价和中标后价款结算和支付,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七、询问与质疑:
39.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40.质疑
40.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0.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40.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的要求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0.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依法处理。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结果和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岗位需求及标准
1、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社会化服务项目拟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清洁保洁、安全保卫、设备维护、餐饮服务四大项。根据中心办公场所建筑规模和坐落地点、各办公场所工作人员数、服务内容等因素,服务岗位总数37个,具体为:项目经理1人、内勤1人、司机1人、采购兼库管1人、维修1人、保安员12人(含白天、黑夜)、保洁7人、厨师6人、帮厨7人,共计37人。
2、乙方必须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工年龄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0岁,原则上西青户籍员工比例不低于60%(以上标准需提供相应承诺或证明,乙方自行编制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条 服务内容
1.综合维修:服务人员定期对各中心机关、各办公点设备设施进行巡查、维修、维护(具有专业资质),提前报送设备维修计划,与各专业维修维保单位对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负责五金水暖和电器等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确保供电、供水、供暖等设备按照标准正常运转。
2.清洁保洁:负责报纸分发,企业投入所需机械设备,清洁消杀用品专业、环保,雨雪天气启动应急扫保措施,不入室作业,负责公共区域内的清洁保洁工作。
3.秩序维护:安保人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坚持24小时值守,对来人来访进行登记、查验,保证中心机关、各部门院落内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部分人员持有消防资格证和电工证,做好消防管理和冬季电锅炉管理工作;做好车辆、道路及环境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协助业主单位进行办公环境调整等需求。
4.餐饮服务:厨师定期(3-6个月)培训并实行轮换,菜肴搭配合理,营养膳食,工作人员注重形象、统一着装、服务到位、确保食堂及操作间干净整洁。执行食品留样检测,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工作计划、考核标准。
5.人力资源:遇大型活动,可协调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充足的会务接待、安全保卫等人力资源支持。
6.其他服务:负责甲方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条 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
国家、行业、地方中物业服务质量方面所做的要求均适用于本合同。乙方提供物业服务项目及标准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有关项目及服务质量方面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服务方面的承诺。
1、物业投入人员岗位及每个岗位的需要人数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要求 |
是否接受退休人员 |
工作时间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人数 |
|
2、各岗位人员具体工作内容、职责及服务标准
序号 |
服务内容 |
需求条款 |
保洁频次 |
1 |
地面除尘 |
地面无碎屑、无污迹、无烟头、无脚印 |
巡回 |
2 |
楼梯 |
楼梯地面及扶手无灰尘、无印记 |
2次/日 |
通道门无污渍、无灰尘 |
2次/日 |
||
消防设备表面无积尘无手印 |
2次/日 |
||
3 |
大厅玻璃除尘及除手印 |
玻璃门及玻璃窗明亮无污迹、无水印、无手印 |
巡回 |
4 |
走廊指示牌、标识牌清抹 |
指示牌、标识牌无灰尘,无污迹 |
巡回 |
5 |
垃圾桶清理、清洁 |
垃圾桶无异味,桶上灭烟石清洁,桶内垃圾不超过1/3,桶面洁净、光亮 |
巡回 |
6 |
墙身清洁 |
墙身洁净,色泽均匀 |
1次/周 |
7 |
大厅及楼道装饰物、悬挂物全面清洁 |
装饰物、悬挂物无灰尘、无污渍 |
1次/周 |
8 |
窗头、门头、角线清洁 |
窗头、门头、角线洁净无灰尘、杂物等 |
1次/周 |
9 |
不锈钢(或金属)门窗、护栏表面上养护 |
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手印 |
1次/周 |
10 |
暖气及空调出风口表面除尘清洁 |
无污渍、无灰尘 |
2次/月 |
11 |
天花板及照明灯具(吊灯、灯泡、灯管除外)表面除尘清洁 |
天花板及照明灯具无污渍、无灰尘 |
1次/季 |
12 |
卫生间 |
洗手间水池内无积水,水台、水龙头表面无水渍及水印 |
巡回 |
皂液器、面巾纸盒、烘手器表面干净,无水渍 |
巡回 |
||
地面无积水、无杂物及明显脚印;镜面洁亮,无水印、无手印 |
巡回 |
||
隔板及门无污渍、水渍 |
1次/日 |
||
垃圾桶内垃圾不得超过2/3 |
2次/日 |
||
卫生间窗、门无污渍 |
1次/日 |
||
卫生器具洁净,无污渍、无异味 |
1次/日 |
||
水池内无异味,无污渍,无细菌滋生 |
1次/日 |
||
墙身瓷砖无灰尘、无水渍及污渍 |
2次/周 |
||
便器表面光洁、无异味,无堵塞,流通顺畅 |
巡回 |
||
天花板、灯罩、风口表面无污渍、无灰尘 |
1次/季 |
||
13 |
地面除尘 |
地面无碎屑、无污迹、无烟头、无脚印 |
巡回 |
14 |
公共区域 |
无垃圾、无明显污渍 |
巡回 |
楼梯地面及扶手无灰尘、无印记 |
1次/日 |
||
通道门无污渍、无灰尘 |
1次/日 |
||
消防设备表面无积尘无手印 |
1次/日 |
||
15 |
办公点院区地面 |
地面巡回清扫,无垃圾杂物,无明显灰尘 |
巡回 |
指示牌无污渍、无积尘 |
1次/日 |
||
水沟内无杂物,无堵塞 |
1次/月 |
||
草坪上整洁无杂物 |
1次/日 |
||
16 |
院区内全部护栏 |
无污渍、无小广告、无锈渍 |
巡回 |
17 |
硬地面 |
大理石表面光亮、洁净、接缝四周边角无污垢 |
巡回 |
花岗岩表面光亮、无污迹、接缝四周边角无污垢 |
巡回 |
||
水磨石表面光亮、无污迹 |
巡回 |
||
瓷砖光洁、明亮、无污渍、无水迹 |
巡回 |
||
21 |
软地面 |
地毯色泽均一、无褪色、无毛边、柔软、纤维成同一方向 |
巡回 |
塑胶地垫表面平整、色泽均一、无残留物、无污渍、无板结 |
巡回 |
||
22 |
金属材质 |
亚光丝纹不锈钢表面色泽均一、无斑点、无擦痕、无污迹 |
巡回 |
抛光镜面不锈钢明亮、无擦痕、无印迹 |
巡回 |
||
亚光轧花不锈钢色泽均一、无斑点、无擦痕、无污迹 |
巡回 |
||
铝合金表面光滑、洁净、无斑点、无灰尘、无污迹 |
巡回 |
||
23 |
其他材质 |
玻璃洁净明亮、通透性强、无划痕、无水迹 |
巡回 |
高密度板(复合板) 色泽均一、无擦痕、无积灰、无污渍 |
巡回 |
||
涂料无灰尘、无污渍 |
巡回 |
第四条 食堂分部情况与服务范围
1、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包括中心机关(含城市排水所)、河道管理所、津西排灌所、卫南排灌所、水文水资源所(污水处理管理所)、湖库管理所,6处办公地点和16座区管泵站,共计231人。6处办公点需设6个食堂,服务范围涉及8个街镇(杨柳青镇、中北镇、辛口镇、张家窝镇、精武镇、大寺镇、王稳庄镇、李七庄街)。
2、每个食堂周一至周五提供三餐(早餐、中餐各办公点实有人数就餐,晚餐各个办公点2名值班人员就餐);周六日提供两餐(中餐和晚餐),中餐各办公点2名值班人员就餐,晚餐各办公点2名值班人员就餐。乙方需考虑中心工作的特殊性,每年6月-9月为防汛期,每天值班人员会增加,周一至周五晚餐和周六日中餐、晚餐用餐人数随之增加,乙方需按照具体值班人员数保障各办公点值班人员就餐。
3、16座区管泵站需由成交单位每月配送2次食材(包括:桶装水、米面油、调料、肉类、蛋类、鱼类、蔬菜类等食材),具体配送时间和配送食材种类由乙方与中心津西排灌所、卫南排灌所、湖库管理所主要负责人协商洽谈。由于泵站运行人员工作的特殊性,每座泵站每月按实有运行人员数进行配送(每月5日前,由中心津西排灌所、卫南排灌所、湖库管理所提供各泵站运行人员数)。
第五条 食堂服务内容及标准
1、6个办公点食堂每日提供约 人的早、中餐,晚餐每个办公点保障2名值班人员就餐,以及临时性就餐。
2、甲方为乙方提供厨房设备、厨具、餐具等。
3、如有特殊用餐,甲方办公室或各办公点食堂饭分管领导提前将用餐具体需求通知乙方食堂项目经理,乙方按此需求备餐。
4、乙方负责餐厅主、副食材料采购工作。
5、乙方负责餐厅内部的日常保洁。
6、乙方负责监督餐厅运行中的各项管理。
7、乙方所用餐具用品进行每餐清洁、消毒,确保甲方人身安全。
8、乙方依据甲方审定的员工用餐标准确定菜单并进行制作,乙方不得随意降低用餐标准。
第六条 餐厅食谱服务要求
按照餐饮出品丰富,营养均衡的理念设计菜单,为甲方员工提供早餐、午餐、晚上值班人员用餐及临时加班用餐,菜单范例如下:
餐别 |
小菜 |
鸡蛋 |
特色小吃 |
主食 |
汤 |
主荤 |
次荤 |
素菜 |
水果 |
牛奶 (酸奶) |
---|---|---|---|---|---|---|---|---|---|---|
早餐 |
6 |
2 |
2 |
5 |
3 |
1 |
||||
中餐 |
1 |
5 |
3 |
1 |
1 |
2 |
1 |
1 |
||
晚餐 |
2 |
1 |
1 |
1 |
||||||
菜单示例 |
||||||||||
早点 |
汤粥类 |
每日 必备 |
豆浆 |
|||||||
粥2种 |
玉米粥、棒渣粥、八宝粥、小米粥、黑米粥、绿豆大米粥、红枣枸杞粥、银耳百合粥、皮蛋瘦肉粥、银杏百合粥、赤豆薏米粥、麦片粥、南瓜粥、地瓜棒渣粥、蔬菜粥、山药粥、桂圆枸杞粥。 |
|||||||||
汤1种 |
西红柿鸡蛋汤、紫菜汤、瓜片蛋花汤、酸辣汤、醋浇汤、鱼头养生汤、虫草排骨汤、羊杂汤、虾皮白菜汤、虾皮冬瓜汤、疙瘩汤、杂菌养生汤、木须汤、粉丝全贝汤、青萝粉丝汤、菠菜蛋花汤、养生雪梨汤。 |
|||||||||
主食类 |
每日 必备 |
茶鸡蛋、煎鸡蛋、白水蛋、卤鸡蛋、虎皮鸡蛋(选一种) |
||||||||
主食5种 |
家常大饼、葱花饼、椒盐大饼、麻酱饼、烧饼夹火腿、手抓饼、大饼夹鸡蛋、油酥烧饼、老豆腐、锅巴菜、云吞、煎包、窝头、双色花卷、馅饼、肉笼、豆沙包、蒸饺、茄夹、藕夹、素丸子、蝴蝶卷、三鲜盒子 |
|||||||||
副食类 |
每日 必备 |
自制小菜4种:香葱豆腐、皮蛋豆腐、什锦豆腐、炝拌藕片、炝拌瓜条、拌双耳、浇油土豆丝、浇油豆芽、爽口萝卜丝、浇油海带丝、葱香豆腐丝、炝拌三丁、糖醋心里美、西芹果仁、酸辣土豆丝、蒜泥黄瓜、蒜泥茄条、蚝油生菜、炝拌洋白菜、八宝菠菜、素什锦、浇油苦菊、蒜泥皮冻、炝拌双花、西芹腐竹、咸鸭蛋、葱花鸡蛋、香葱鸡蛋、瓜丝鸡蛋、虾酱鸡蛋、酱牛肉、老火腿 |
||||||||
午餐 |
主荤 1道 |
炖菜 |
叉烧肉、红烧肉、红烧猪手、香辣大虾、红焖羊排、家熬河鱼、酱香排骨、香菇鸡块、小炒牛肉、盐水大虾、咕咾肉、糖醋鸡柳、孜然羊肉、杭椒牛柳、羊蝎子、黄焖土鸡、清蒸鲽鱼、清蒸龙利鱼、红烧带鱼、椒盐带鱼、香炸多春鱼、香炸沙丁鱼、清蒸鲈鱼、干烧平昌、清炒虾仁、椒盐虾仁、扒肘条 |
|||||||
注:回民餐应满足民族就餐要求,餐标、品种等同于其他供餐标准。 |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甲方所有人员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提出的服务计划及管理制度。
3、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及管理制度,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4、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随时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和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考核,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要求等。一旦发现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并根据考核办法扣减物业费。
5、甲方应给乙方行使管理和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6、对乙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7、甲方有权充分享受乙方应当提供的服务。
8、甲方有权对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求乙方赔偿及对乙方的失误进行相应处罚。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及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物业及其消防、公共秩序及环境卫生、食堂等进行管理服务,同时建立物业项目管理档案。
2、依照本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3、对侵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4、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5、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服务,保证管理和服务的质量,维护良好的物业形象。
6、乙方应对其管理和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定期教育和培训,并有相应的奖惩措施。
7、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使用功能和服务的情况下,节省能源和费用开支。
8、有义务对甲方的基建维修等工程活动进行有效配合、进行施工监管、提供可行性方案和建议以及施工后质量验收(具体以项目实施时甲方的要求为准)。
9、乙方应负责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甲、乙双方及第三方人员的安全。乙方服务过程中造成或因乙方服务不当导致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一概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先行赔偿责任或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0.乙方工作人员在为甲方提供工作服务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或在执勤中突发各类紧急事件,应立即通过专业手段对现场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11.乙方工作人员应服从甲方的工作要求和服务管理需求,确保坚守岗位,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变更执勤区域或范围。
1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将本物业管理业务全部或部分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采取包干制的形式, 个月服务期总费用人民币 元。
甲方按月支付物业服务费,于每月前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和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付款方式如下:
开户行:
行号(数字代码):
账号:
乙方知晓本协议约定的款项属于政府拨款,如遇政策影响或审批延迟,未能及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对此明确知悉并同意接受,乙方同意不以此为由追究甲方任何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不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九条 档案资料管理
1、乙方应当建立完整的物业管理档案,全面记录有关物业的情况。档案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有关物业的原始资料,包括本合同规定应由甲方提供的资料。
(2)乙方物业管理的日常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日志、检查记录、值班记录等。
(3)装修、改造的图纸、文件。
(4)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其他各种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凭证、数据资料等。
2、乙方应对所有档案资料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公开这些档案资料或将这些档案资料并由第三方查询、复制或使用。
3、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设备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资料等属于甲方或丙方所有的财物。
4、甲方要求的其他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2、如因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双方应协商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使之符合法律规定。
3、如因遇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履行和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修改和解除
本合同(含附件)的任何变更和修改都应当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的变更和修改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修改合同。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1、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二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公章): |
甲方(公章):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时间: 年 月 日 |
时间: 年 月 日 |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供应商和需求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附件1.供应商应答表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标书
致: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天津市西青区 项目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 ),投标人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_ 份、副本 _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_ 份。
1. 开标一览表
2. 开标分项一览表
3. 投标点对点应答表
4.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5. 服务承诺及培训内容
6. 授权书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第一包,¥ 元(注明币种),大写 (文字表述)。
第二包,¥ 元(注明币种),大写 (文字表述)。
第三包,¥ 元(注明币种),大写 (文字表述)。
……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本招标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内容。
4. 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
5. 如果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没收。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 内容 |
服务期限 |
总价 |
备注 |
1 |
|||||
合计: |
大写: 小写: |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A2021114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doc
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QGPC-A2021114)中标公告合同附件.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