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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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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配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配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1-12-31 至 2022-01-10
撰写单位: 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配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配餐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32611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配餐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服务地点:口腔医院本部(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17号)、新院区(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第一门诊(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59号)。

服务内容:口腔医院本部、新院区、第一门诊的医院职工和学生的早餐、午餐及晚餐(学生)的配餐服务以及就餐地点的日常管理(保洁、餐具清洗消毒)。

服务形式:中标人统一厨房制作,按时、按量配送到项目指定地点,进行打餐就餐。

服务时间:早餐6:50-7:50,午餐11:00-13:00,晚餐16:30-18:00,可根据采购人要求适当调整。

★二、项目预算

1、医院每月给职工餐卡打款100元,职工可用餐卡就餐或购物,早餐每次刷2元,午餐每次刷5元。

2、原就餐补助的另外200元/人,作为职工就餐补贴(补贴标准:早餐5元,午餐13元,每位职工每天最多只能享受一次早餐和午餐补贴),医院按实际发生的就餐费用补贴给中标人。

3、学生将就餐费用存入餐卡,费用以实际就餐消费为准,医院不进行补贴。

4、中标人提供职工夜班晚餐盒饭,职工自行在APP下单,医院不进行补贴。

★三、项目要求

餐费标准:早餐7元、午餐18元、晚餐15元,可根据采购人要求适当调整。具体以实际发生额结算。以一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下个月15日之前,由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上个月的全部费用。医院本部和新院区职工早餐和午餐采取自助餐形式,学生采取按菜品打餐形式。

菜品要求:早餐提供丰富多样的面食、炒菜、凉拌菜、鸡蛋、牛奶、豆浆、果蔬、粥等组合。午餐提供丰富多样的荤菜、素菜、汤、米饭、面食、水果、酸奶、饮品,其他主副食根据采购人需求定期调剂,荤菜不少于8样、素菜不少于10样。晚餐提供丰富多样的荤菜、素菜、汤、米饭、面食,其他主食采购人需求定期调剂,荤菜不少于5样、不少于素菜8样。中标人须保证主食及菜量的供应,让采购人广大职工、学生吃饱吃好。

荤菜:包括但不局限:红烧肉、红烧鸡块、滑溜肉片、溜肉段、鱼香肉丝、烩丸子、蒜薹 炒肉、各种鱼(自选各种烹饪方式)、宫保鸡丁、肉片木耳、各种肉类炖菜、炸鸡腿、软炸鸡柳等;素菜:包括但不局限:尖椒干豆腐、鲜蘑土豆片、炒三丝、红烧豆腐、红烧茄条、木须西 红柿、豆芽炒粉、醋溜白菜、炒菜花、豆芽炒粉、芹菜炒粉、木须木耳、圆葱炒鸡蛋、菌类小炒、乱炖等各式时令蔬菜。

为尊重清真、回族职工的传统饮食习惯,中标人须按相同标准配备清真、回族菜品,设置清真、回民打餐区域。

食材标准: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要求:

1、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

2、面:优质面粉,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面粉。

3、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使用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

4、食用油: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5、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6、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以等质量优等的大品牌厂家为主。

7、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8、鲜蛋类: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保证新鲜。

9、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10、配菜类:葱花、生姜、蒜、蒜苗、芹菜,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11、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

12、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13、主要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蔬菜类等)需通过正规渠道进货(不许在市场等小商贩采购)并附有食材合格检验报告及进货台账。

14、每日菜品需要进行单独留样保存不少于 48 小时。

15、对所有食堂食材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测。

人员要求:1.厨师长、厨师: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2.面点师: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资格证书。3.中标人所有服务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4.视疫情情况,中标人相关服务人员须按上级相关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5.中标人须做好服务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供应商所雇佣的食堂所有员工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质量标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业卫生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并且中标人需提供的菜谱搭配合理、品种多样、营养配比科学、符合就餐标准;有多元化服务方案;服务承诺齐全、内容有力,充分满足采购要求。

迎接各项检查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配送要求:中标人配备专用保温桶及专用厢式货车,进行冷链、热链配送,配送车每日送餐前后两次防疫消毒并记录。

中标人提供就餐卡、配备刷卡、计费、充费系统和APP。

食品安全:中标人对其食材采购与存储、加工制作的饭菜的食品安全负责。中标人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中标人应当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保证食品安全。中标人应当负责对购买的食品原辅料、食品加工制作过程、食品配送过程、餐饮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等进行管理。因原材料、食材变质或含有毒有害物质、饭菜变质、餐具消毒不到位等等中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职工、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配餐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人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人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一年累计3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产生争议时,可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中标人须安排专人将午餐送到手术室、麻醉科、麻醉复苏室、舒适化治疗中心、第一门诊等科室。

采购人配备:就餐场所、就餐桌椅、打餐、就餐餐具、餐具清洗消毒设备。委托服务期内除自然损耗外,中标供应商要保证食堂设施设备的完好。招标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费用。

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采购人对中标人配餐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产生争议时,可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满意并经双方协商后,每年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合同)。

责任状:

1、服务期内中标人负责配餐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影响我院声誉,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同时出现一次食品安全问题,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1万元经济处罚。

2.服务期内中标人负责配餐服务人员管理,签订合同时还须与采购人签订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责任状,配餐服务人员属于中标人的员工,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配餐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如用电、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人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缴纳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时,中标人如无违反合同规定则无息全额返还;若有违反合同规定需扣罚时,扣除相应罚金后剩余部分无息返还。

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满意并经双方协商后,每年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1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1月1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现场密封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17号
联系方式: 谢老师024-31927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联系方式: 024-23883380-8013
邮箱地址: lnqt2018@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华园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84223108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莹、王婷、崔晓朋
电 话: 024-23883380-801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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