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采购编号:GPCGD21C500FG151F)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的委托,于2021-12-29 09:30:00就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PCGD21C500FG151F)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服务类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配送的品种包括:鲜肉(猪肉类、牛肉类)、大米、食用调和油、面、奶及奶制品、其它肉类、蔬菜、水果、调料及干货等。 | 所供的食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所供的物品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按时按质配送到指定地点 | 1年 | 所供食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食品材料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 |||
二、采购公告日期:2021年12月07日
三、采购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gpcgd.gd.gov.cn)
四、评审信息
评标委员会名单:蔡志婉(民主推选为评委主任)、潘登(采购人代表)、王永华(采购人代表)、盘丽冰、史志萍、张凌、罗国信
评审日期:2021年12月29日
评审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4室
五、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评标总得分 | 推荐排名 |
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47.429 | 40.000 | 9.222 | 96.65 | 1 |
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44.714 | 40.000 | 8.737 | 93.45 | 2 |
广东六树饮食管理有限公司 | 是 | 41.286 | 40.000 | 9.432 | 90.72 | 3 |
广东新又好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40.714 | 40.000 | 10.000 | 90.71 | 4 |
广州市青麦源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是 | 40.286 | 40.000 | 8.737 | 89.02 | 5 |
广东鲜康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39.571 | 40.000 | 9.432 | 89.00 | 6 |
广东甘地食品有限公司 | 是 | 40.000 | 40.000 | 8.737 | 88.74 | 7 |
阳山县绿之原食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 是 | 17.714 | 31.000 | 8.737 | 57.45 | 8 |
广东膳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是 | 11.429 | 7.000 | 8.469 | 26.90 | 9 |
广东和康达农产品有限公司 | 否 | |||||
广东利达隆农产品有限公司 | 否 | |||||
好生活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
清远市高谷膳食配送与农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 否 |
备注: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各投标人如需查询自身未能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请参加本项目的授权代表拨打以下查询电话:62791652,黄工。
六、定标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PCGD21C500FG151F]于2021年12月31日定标。
七、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折扣率):佰分之玖拾(90%)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良安田社区良白路149号一、二楼
请中标单位务必于30日内带齐有关文件与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签订合同。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中标人支付,56000元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gpcgd.gd.gov.cn)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20-83177411
九、退保证金查询。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退保证金手续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或在发布结果公告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以先到的时间为准)办理。
投标人可在上述办理时间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后查询本单位账户投标保证金是否已到账,否则可致电我中心财务部查询。
联系人:黄工
电话:62791652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