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NBRL-21102谈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慰问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78(%) | 宁波鑫贝儿贸易有限公司 | 宁波市鄞州区长寿南路555号1208室 |
2 | 报价:77.5(%) | 宁波鑫贝儿贸易有限公司 | 宁波市鄞州区长寿南路555号1208室 |
3 | 报价:80(%) | 宁波屹万贸易有限公司 | 宁波市鄞州华茂学府一号A座1609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慰问品(一)项目(供货地点位于中部及东片区) | 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慰问品(一)项目 | 详见响应文件 | 1批 | 1030000 | 详见响应文件 |
2 | 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慰问品(二)项目(供货地点位于西片区) | 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慰问品(二)项目 | 详见响应文件 | 1批 | 1030000 | 详见响应文件 |
3 | 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慰问品(三)项目(供货地点位于南片区) | 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慰问品(三)项目 | 详见响应文件 | 1批 | 1020000 | 详见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安邦,叶建强,张音,周宙翱,张珏兰(采购人代表)
六、技术评分明细表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见下表,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货物招标代理收费标准,依据子包限额金额计算后,向成交单位收取成交服务费。
子包一收费:15330元;子包二收费:15330元;子包三收费:1522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5880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银路7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96246
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96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雷孟德旅游大厦200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威猛、许伟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28830072
质疑联系人:王泽
质疑联系方式:0574-289002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附件信息:
谈判小组推荐供应商名单及理由.pdf
1.2M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慰问品项目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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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慰问品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NBRL-21102谈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慰问品项目
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代理机构: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目 录
竞争性谈判邀请----------------------------------------------3
采购需求----------------------------------------------------6
供应商须知--------------------------------------------------11
评定成交的标准----------------------------------------------22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3
响应文件格式------------------------------------------------28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项目概况
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的供应商接通知后,于代理机构处获取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慰问品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RL-21102谈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慰问品项目
预算金额:318万元
采购需求:
子包一:
子包名称: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慰问品(一)项目
数量:1批
最高限价:103万元
子包二:
子包名称: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慰问品(二)项目
数量:1批
最高限价:103万元
子包三:
子包名称: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慰问品(三)项目
数量:1批
最高限价:102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对应子包慰问品的供货,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配送。
二、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的供应商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12月24日至 2021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南部商务区雷孟德旅游大厦20楼2002室);
方式:通过至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或联系项目联系人后通过电子邮箱、微信获取;
项目联系人:王威猛、许伟港、王泽;项目联系方式:0574-28830072
售价:免费。
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14:00(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①.供应商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响应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供应商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②.疫情防控期间,请供应商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本项目防疫措施规定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银路7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96246
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96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南部商务区雷孟德旅游大厦20楼200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威猛、许伟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28830072
质疑联系人:王泽
质疑联系方式:0574-289002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传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采购需求内容 |
---|---|---|
1 |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
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对应子包慰问品的供货,满足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慰问品采购要求。 |
2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详见“本章二、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内容 |
3 |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
详见“本章二、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内容 |
4 |
采购标的的数量 |
子包一、慰问品 1批(最高限价:103万元,具体产品及数量由采购人确定) 子包二、慰问品 1批(最高限价:103万元,具体产品及数量由采购人确定) 子包三、慰问品 1批(最高限价:102万元,具体产品及数量由采购人确定) |
5 |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交货地点:对应子包慰问部队; 交付的时间:详见“本章五、商务要求表” 中的交货期 |
6 |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
详见“本章五、商务要求表” |
7 |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采购人根据需要将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书由采购人存档。 |
8 |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
详见“本章二、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内容 |
9 |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 |
采购标的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
10 |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
不组织。供应商可联系采购人的联系人了解本项目相关信息。 |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子包一、子包二、子包三的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均一致,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内容如下):
(一)、项目特点:
(1)本项目性质特殊,采购阶段难以准确确定采购商品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因为了提升慰问的效果本项目各子包采购的产品需根据慰问部队或对象的实际需求进行调节,且各子包慰问部队数量较多,慰问对象数量不固定和难以确定。
(2)所采购的各个商品(单一产品)为一般超市在销售的商品,单个商品在一般超市或卖场的规格、型号一致,采购的具体产品及产品数量由采购人在发出订购通知前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核实后确定。如下表中的商品(供参考或举例商品,为一般超市均在销售的各种类商品,单品不作为必须采购商品。)。
序号 |
商品类别 |
供参考商品(举例子) |
规格 |
数量 |
|
1 |
生活用品(一) |
海飞丝黑亮强韧型去屑洗发露200毫升 |
瓶 |
1批(子包一、子包二最高限价均为103万元,子包三最高限价为102万元。采购的具体产品及产品数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最高限价范围内按实计算,按实结算。) |
|
2 |
六神清凉爽肤沐浴露750ml |
瓶 |
|||
3 |
云南白药薄荷清爽型牙膏150克 |
盒 |
|||
4 |
强生婴儿牛奶沐浴露300ml |
瓶 |
|||
5 |
大宝SOD蜜200ml |
瓶 |
|||
6 |
饮料 |
椰树椰汁植物蛋白饮料245ml |
瓶 |
||
7 |
汇源苹果汁1L |
盒 |
|||
8 |
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250ml |
罐 |
|||
9 |
脉动青柠口味 600ml *15瓶 |
箱 |
|||
10 |
王老吉凉茶植物饮料310ml*24罐 |
箱 |
|||
11 |
娃哈哈AD钙奶含乳饮料220g*24瓶 |
箱 |
|||
12 |
食品 |
康师傅经典红烧牛肉面106克 |
碗 |
||
13 |
江中猴姑早餐米稀(米糊)450g(15袋) |
盒 |
|||
14 |
大白兔奶糖454克 |
袋 |
|||
15 |
雀巢臻享即溶白咖啡348克(12条装) |
盒 |
|||
16 |
金味营养麦片600克 |
袋 |
|||
17 |
康师傅红烧牛肉面大食袋BIG145克*5包 |
袋 |
|||
18 |
食材 |
金龙鱼黄金比例调和油5L |
瓶 |
||
19 |
福临门东北优质大米10kg |
袋 |
|||
20 |
厨邦美味鲜特级酿造酱油1.68L |
瓶 |
|||
21 |
鲁花压榨一级花生油5L |
瓶 |
|||
22 |
和安小磨香油220ml |
瓶 |
|||
23 |
水 |
农夫山泉量贩装水550ml |
瓶 |
||
24 |
牛奶 |
纽仕兰牧场全脂牛奶3.6(250ml*10) |
箱 |
||
25 |
伊利安慕希希腊酸奶原味205g*12 |
箱 |
|||
26 |
特仑苏有机纯牛奶250ml*12 |
箱 |
|||
27 |
伊利金典纯牛奶250ml*16盒 |
箱 |
|||
28 |
光明纯牛奶250mL*24盒 |
箱 |
|||
29 |
洗涤用品 |
立白柠檬去油洗洁精1.5千克 |
瓶 |
||
30 |
蓝月亮机洗至尊亮白增艳洗衣液660g+600g+50 |
瓶 |
|||
31 |
金纺衣物护理剂(茶树抑菌)2L |
瓶 |
|||
32 |
被服 |
小绵羊豪华蚕丝夏被S0520365 |
条 |
||
33 |
小绵羊贡缎蚕丝冬被S0530395 |
条 |
|||
34 |
小绵羊皇爵羽丝棉被S0310105(200*230cm) |
袋 |
|||
35 |
小绵羊优选系列四件套S0243575[200*230cm] |
条 |
|||
36 |
家用电器 |
飞利浦电子节能灯(CD)8W |
个 |
||
37 |
飞利浦吸尘器FC8516/81 |
只 |
|||
38 |
飞利浦电动牙刷HX6857/20 |
只 |
|||
39 |
飞利浦蒸汽挂烫机GC554 |
只 |
|||
40 |
美的浓香系列加热破壁机WBL8005P |
只 |
|||
41 |
其他日常生活用品 |
如:压力锅。。。。。。。。等 |
(三)报价要求:响应报价采用综合下浮率报价,供应商报综合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如:综合下浮5.5%,则综合下浮率为(100%-5.5%)=94.5%)。
商品供货价格=成交综合下浮率×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宁波市区三江超市该商品的零售价+新江厦超市该商品的零售价+华润超市该商品的零售价)/3,并经采购人确认;成交报价(商品供货价格)须包含成本、包装(按采购人要求的包装)、运输费(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保险费、装车卸货费、利润、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按要求完成本项目采购要求成交单位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四)其他要求
1、订货方式:接到订单通知后,在承诺的时间将订购产品送达到指定地点,并向采购人指定联络人进行移交。由成交单位指派工作人员负责零配发货,要求将订购的慰问品安全、准确、准时送交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指定联系人。采购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工作。
2、产品种类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所需采购商品的备货能力或进货渠道,具备所需采购商品的供应能力。
3、产品质量要求:
①供应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行业标准。所供应的食品须确保食品安全,列入国家QS食品认证管理的产品须有认证证书。严禁销售“三无”产品。
②项目实施期间或所供应的商品如发卫生事故、安全事故等事故的,由成交单位负全部责任。
③供应商所供应的商品,剩余保质期时间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时间的一半。
④供应商所供应的商品需符合国家相关售后服务要求,行业相关售后服务要求,且符合销售行业中“三包”约定。
⑤供应商需对所供应的商品质量严格管理,确保供应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产品包装要求:按采购人要求包装,且按慰问单位或对象的编号分别包装,以便管理人员的发放。
4、供应商订购响应要求:供应商的响应要求及时、可靠。
5、设置的卖场(包括线下实体卖场或线上卖场)要求便于采购人或慰问对象选货。设置的仓库要求配送便利,产品仓储可靠。仓库防变质措施符合产品仓储可靠要求。
6、从接采购人通知至按要求交货期间要求实施顺畅,各环节时间需合理,满足交货期限要求,各实施环节岗位设置(如接单、采购、配货、打包、配送等)、人员安排合理、到位。
7、配备的项目组人员数量、资历需与岗位适应。配备的配送工具需适应配送要求,具有箱式货车及满足配送要求的其他工具。商品运输要求安全、满足交货期限要求。
8、实施过程中不出突发、异常事件,如出现突发、异常事件(如产品质量不达标、安全事故、指定联络人未在岗、车辆异常等)应有应急预案并确保按要求完成本项目采购要求。如出现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事故的成交单位承担责任。
9、保密措施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违规泄露获悉的相关保密信息。
五、商务要求表
交货期 |
交货期的基本要求:接到订单通知后,在5天内送达到指定地点,并向采购人指定联络人移交。 |
质保期 |
成交单位所提供的商品,剩余保质期时间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时间的一半。 |
售后服务要求 |
符合国家相关售后服务要求,行业相关售后服务要求,且符合销售行业中“三包”约定。 |
▲付款方式 |
分批交货,分批次按实结算。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约定: 履约保证金金额:每子包(子包一、子包二、子包三)的履约保证金均为1万元。 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电汇、汇票、本票、保函等采购人认可的非现金形式; 成交单位应于将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合同履行期间,成交单位不得将履约保证金取回或作任何抵押。履约保证金于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成交单位未按合同要求进行履约的情形除外,如出现未按合同要求履约的情形按合同约定执行)。 |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说明: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
1 |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 |
||||||||||||||||||||||||||||||||
2 |
1.报价要求:响应报价采用综合下浮率报价,供应商报综合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如:综合下浮5%,则综合下浮率为(100%-5%)=95%)。 商品供货价格=成交综合下浮率×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宁波市区三江超市该商品的零售价+新江厦超市该商品的零售价+华润超市该商品的零售价)/3,并经采购人确认;成交报价(商品供货价格)须包含成本、包装(按采购人要求的包装)、运输费(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保险费、装车卸货费、利润、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按要求完成本项目采购要求成交单位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2.综合下浮率不得大于100%。 |
||||||||||||||||||||||||||||||||
3 |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无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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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答疑与澄清: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违规内容的,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询问或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质疑进行回复。 |
||||||||||||||||||||||||||||||||
5 |
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60 天。 |
||||||||||||||||||||||||||||||||
6 |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4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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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按“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第四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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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评定成交的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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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结果公告、发出成交通知书:自成交单位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成交结果,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结果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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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
||||||||||||||||||||||||||||||||
11 |
合同签订:采购人与成交单位须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约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最后报价作实质性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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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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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成交服务费: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见下表,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货物招标代理收费标准,依据子包限额金额计算后,向成交单位收取成交服务费。 代理机构户名、开户银行、账号汇款、联系人如下: 户名: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账号:宁波银行总行营业部、12010122000560368。 财务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74-28830072。
|
||||||||||||||||||||||||||||||||
14 |
解释: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 |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慰问品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响应、评审、确认成交人、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 采购人、代理机构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
2.“供应商”系指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的供应商。
3.“产品”系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本项目要求的产品、保险、税金、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工具、手册、有关技术资料。
4. “服务”系指本项目规定的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验收、售后服务以及其他服务。
5.“项目”系指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慰问品项目。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
7. 打“▲”内容为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采购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
(四)授权委托
供应商代表须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须有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资料,如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响应的响应文件中还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社保证明资料。
(五)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可以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如有转让和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七)特别说明:
1.供应商响应所使用的供应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要求编制、签署、盖章、密封、提交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3.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响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响应无效。
二、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竞争性谈判邀请
2.采购需求
3.供应商须知
4.评定成交的标准
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6.响应文件格式
7.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如有)
(二)供应商的风险
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打“▲”内容为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响应(正偏离的除外)的作无效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的,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采购人、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除外),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发出通知,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3.当采购文件与澄清、修改的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澄清、修改的文件为准。
三、响应文件
(一)首次响应文件内容的组成
首次响应文件内容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响应文件内容中需包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以下资料。
1.资格文件(该部分内容为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审查依据,请供应商仔细编制。)
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相关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2019年或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或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附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按响应文件格式中的声明书作相应声明。)
(4)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声明书作相应声明。)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③.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资料: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响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承诺书作相应承诺。);
2.报价文件
①响应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相应内容);
②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相应内容);
3.商务技术文件
商务部分:
①响应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相应内容);
②响应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响应文件中还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相应内容)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③供应商情况介绍(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相应内容);
④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相应内容);
技术部分
①对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二、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内容的响应及按其要求需提供的相关资料(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相应内容,如有相关资料格式自拟);
②响应地方政策的承诺文件。(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二)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接填报最后报价通知后15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采购活动相关的所有往来资料,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内容视同未提供。
2.响应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规定的计量单位,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报价
1.报价应按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要求填写。
2.响应报价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条款内容。
3.最后报价只允许有一个响应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响应价将不予接受。
(四)竞争性谈判有效期
1.竞争性谈判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条款内容。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竞争性谈判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五)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响应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及盖章
1. 书面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可装订成一册(正副本分别装订,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响应文件内容的组成”中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内容、格式要求和顺序要求编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装订需规范装订(建议采用胶装,补充、修改、澄清、谈判后的承诺、最后报价除外)。
注意事项: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是供应商的责任,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2. 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款内容,书面响应文件正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格式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相应内容。书面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副本内容为正本内容的复印件。若响应文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3. 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了格式的,响应文件须按本须知要求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署、盖章。
4.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错、漏处必须修改的,修改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七)响应文件的包装、提交、修改和撤回
1.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响应文件包装封面的格式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相应内容,响应文件包装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未密封包装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包装封面应按本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签署、盖章。
3. 投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需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撤回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后方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补充、修改资料须密封包装,补充、修改文件包封上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子包号、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补充、修改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内容。补充、修改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响应无效的情形
(一)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中,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的供应商须符合的资格
条件证明资料不全的。
(二)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中,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响应: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响应的;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提供任何虚假材料、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3.未响应采购文件标有“▲”的实质性内容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优于采购文件标有“▲”的实质性内容的除外)。
4.响应文件中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
6.响应文件的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使用的计量单位不符合供应商须知要求,且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无效响应的;
7.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符合性审查无效响应情形;
(三)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响应:
1.响应文件中的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竞争性谈判有效期的。
2.未响应采购文件标有“▲”的实质性商务内容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优于采购文件标有“▲”的实质性内容的除外)。
3.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商务评审作无效响应的情形;
(四)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响应:
1.未响应采购文件标有“▲”的实质性技术条款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优于采购文件标有“▲”的实质性内容的除外)。
2.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技术评审作无效响应的情形;
(五)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响应:
1.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2.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报价评审作无效响应的情形。
(六)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其响应无效。
供应商串通响应包括下列情形:
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 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谈判顺序
按子包一、子包二、子包三的顺序依次进行。
五、评审
(一)组建评审委员会
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审的方式
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响应文件。
(三)评审组织程序
采购组织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组织评审。评审活动按以下程序组织开展:
1.确认评审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正常运行。
2.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审委员会各成员身份,并要求其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
3.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
4.宣读最终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审委员会各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5.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简要介绍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如有)、按书面陈述项目背景说明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评审程序等;提醒评审委员会对客观评审因素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不得协商评审,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
6.维护评审秩序,监督评审委员会依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7.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具体评审程序见“(四)评审程序的内容”。
(四)评审程序
1、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包括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
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有效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谈判。
3.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确定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4.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5.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接填报最后报价通知后15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
6.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即综合下浮率由低到高)的顺序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抽签决定。
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一个供应商最多可作为两个子包的成交人。
7.编制评审报告。
8.评审要求:
①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五)澄清问题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如认为有必要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需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代表未作出澄清或者拒绝澄清,评审委员会有权对该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
(六)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
1.评审原则。评审委员会成员(简称“评委”)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廉洁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相关的内容;评委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并对评审相关内容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
2.评定成交的标准:具体评定成交的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内容。
七、确认成交
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单位。代理机构自成交单位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一个供应商最多可作为两个子包的成交单位。
八、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九、合同授予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单位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单位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单位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
(二)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单位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采购文件、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签订的附件。
(三)采购人与成交单位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四)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报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十、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须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十一、履约验收
采购人负责对成交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四章 评定成交的标准
本评审方法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评审程序:
1、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包括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
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有效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谈判。
3.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确定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4.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5.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接填报最后报价通知后15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
6.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抽签决定。
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一个供应商最多可作为两个子包的成交人。
7.编制评审报告。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
采购合同指引(货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甲中心关于ABC单位XYZ项目 竞争性谈判 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1. 货物名称:
2. 型号规格:
3. 技术参数:
4. 数量(单位):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等招标人认可的非现金形式。
乙方应将履约保证金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将履约保证金取回或作任何抵押。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履约的情形除外,如出现未按合同要求履约的情形按合同约定执行)。
七、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质保期和质保金
1. 质保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 质保金 元。(履约保证金在成交单位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保金)
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 交货期:
2. 交货方式:
3. 交货地点:
十、货款支付
1. 付款方式:
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十一、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
现场。
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
费用。
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
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三、调试和验收
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
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
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
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
收。
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
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
责。
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
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五、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无故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确认成交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5.在保修期内,接到甲方维护及保障电话(保修期内所有维护及保障为免费)后1小时内响应,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及时处理故障,免费维修与更换缺陷部件完成时间要求在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一个星期内,如未按时到达现场或按时修复的,乙方须按合同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
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
同。
十七、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
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