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委托,拟对隆林各族自治县第三标段(含新建9所学校)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BSZC2021-G3-310499-YJZX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服务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2年1月6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8号三祺龙景国际办公楼18层1801、1802号
联系人:龙春银、刘回利联系电话:0776-2998788
附:隆林各族自治县第三标段(含新建9所学校)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广西育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信息: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隆林各族自治县第三标段(含新建 9所学校)学校食堂
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
项目编号: BSZC2021-G3-310499-YJZX
采 购 人: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育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采购需求..........................................................................................................................................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0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31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7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西育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隆林各族自治县第三标段(含新建 9所学校)学校
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BSZC2021-G3-310499-YJZX)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隆林各族自治县第三标段(含新建 9所学校)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
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1-G3-310499-YJZX
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第三标段(含新建 9所学校)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总金额(元):51914995.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第三标段(含新建 9 所学校)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 A
分标
数量:1 项
预算金额(元):1915287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隆林各族自治县第三标段(含新建 9 所学校)学
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A 分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一家投标人负责食品原材
料采购并按各学校每日膳食标准派专人专车配送等值的大米、食用油(非转基因原料)、肉类、蔬
菜类、酱油、盐、佐料等其他食品原料等食物给学校;配送区域:德峨镇、猪场乡、金钟山乡公
办学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19152875.00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2022 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至 2022 年秋季学期结束)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第三标段(含新建 9 所学校)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 B
分标
数量:1 项
预算金额(元):1700779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隆林各族自治县第三标段(含新建 9 所学校)学
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B 分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一家投标人负责食品原材
料采购并按各学校每日膳食标准派专人专车配送等值的大米、食用油(非转基因原料)、肉类、蔬
菜类、酱油、盐、佐料等其他食品原料等食物给学校;配送区域:隆林三中、职业技术学校、民
族幼儿园、新州镇、平班镇、沙梨乡公办学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1700779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2022 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至 2022 年秋季学期结束)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标项三
2
标项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第三标段(含新建 9 所学校)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 C
分标
数量:1 项
预算金额(元):1575433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隆林各族自治县第三标段(含新建 9 所学校)学
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C 分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一家投标人负责食品原材
料采购并按各学校每日膳食标准派专人专车配送等值的大米、食用油(非转基因原料)、肉类、蔬
菜类、酱油、盐、佐料等其他食品原料等食物给学校;配送区域:民族高中、第四中学、第五中
学、第六中学、第五小学、罗湖小学、罗湖幼儿园、第四幼儿园、第五幼儿园学校;如需进一步
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1575433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2022 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至 2022 年秋季学期结束)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 1、2、3: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
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通过 CA 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客户端在线自行下载招
标文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通过 CA登录“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在线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政采云”网上招投标系统完成注册后再进行文件下载。如在
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提示:潜在投标
人只有在“政采云”网上招投标系统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
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件时间以潜在投标人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
载招标件的时间为准)。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CA登录“政采云”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将电子投标文件
3
加密后上传完成,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达开标现场,但投标人应派法定
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
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A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9 万元; B 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7 万元; C分标投标保证
金人民币 1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
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
户并且到账【具体账户信息详见招标文件】;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
证金。
2.投标人可就本项目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可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被列
为任意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剩余标段评审中不再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评标顺序第
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
3.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民族路 192 号
项目联系人:卢朝金
项目联系方式:0776-8206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育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 8 号三祺龙景国际办公楼 18 层 1801、1802 号
项目联系人:龙春银、刘回利
项目联系方式:0776-2998788
广西育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
第二章 采购需求
说明:
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9 号)的规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品目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产品时,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
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
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
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
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
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
选用的投标产品参数性能必须满足实质性要求。
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项
号
采购标的内
容
项目需要及技术需求
数
量
单
位
功能目标要求、技术指标
1 大米 1 批
三级以上籼米,质量达到 GB/T1354-2018 三级标准,拥有食品
生产许可证,透明编织袋包装,每包 25 公斤或 50 公斤。
2
食用油(非转
基因原料)
1 批
质量达到 GB/T1534-2003、GB/T1535-2003、GB/T 19111-2017、
GB/T 10464-2017 标准,并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每瓶 5 升或
10 升。
3 肉类 1 批
具体为新鲜猪肉、牛肉、鲜鸡肉、淡水鱼(去内脏)、鸡蛋、鸭
蛋、鹌鹑蛋等,禽蛋要求外壳完好、新鲜,30 枚包装成一板。
肉品不能是冰冻肉,必须清洗干净,并根据学校的要求切成大块,
学校一律不要猪头、边油、心肺及大小肠。以上食材必须是经检
疫合格的产品、质优、无腐无烂、无异味。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
格证、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验讫印章,肉品质量
检验合格印章。
4 蔬菜类 1 批
经检验合格,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异味。(除四季豆、发芽
马铃薯、野生蘑菇外)
5
5
酱油、盐、
佐料等其他
食品原料
1 批
质量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
行。
备注:具体采购标的种类、数量以各学校实际需求为准。
二、涉及项目的其他要求
标段划分
A分标:配送区域为隆林各族自治县德峨镇、猪场乡、金钟山乡公办小学、
初中等学校,在校人数约 10040 人;
B分标:配送区域为隆林三中、职业技术学校、民族幼儿园以及新州镇、平
班镇、沙梨乡公办小学、初中等学校,在校人数约 10548 人;
C分标:配送区域为民族高中、第四中学、第五中学、第六中学、第五小学、
罗湖小学、罗湖幼儿园、第四幼儿园、第五幼儿园学校,在校人数约 7959
人(其中第四中学、第六中学、第四幼儿园未开校办学,在服务期内如开校
办学则按学校要求配送,在服务期内未开校办学的,则不顺延)。
投标人可就本项目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可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在评
标过程中被列为任意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剩余标段评审中不再
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评标顺序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
核心产品 本项目为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服务项目,无核心产品定义。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满足的要求
具体见本招标文件。
规范标准
本项目如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应
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
质量、安全、技术
规格、物理特性等
见本表“功能目标要求、技术指标”。
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包括供货方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须支付或发生的费用
(包括供应、包装、运输到供货现场和装卸、保险及拟获得的利润、应交纳
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不存在价格以外的附加费用。
(2)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方式,投标人须按对应的分标报出折扣率。
(3)注:本招标文件中的折扣率是指打折系数,例如:折扣率为 90%,即
为打九折,结算价=县物价局公布的当期物品单价×90%×实际供货的数量。
服务时间及地点
服务时间:供应商在收到学校下达的采购申请后,应及时按采购申请单中的
要求,积极组织货源,按要求配送。肉、鱼、蔬菜等不易保鲜的原料,应在
学校规定的配送日之前配送到校,确保当日学校食堂按时加工和供应。供货
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的专用车辆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确
保配送过程的安全、采购学校不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最迟不能超过 25 日)
6
食品原料采购价格
的确定
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采用“随行就市”,每个月由学校代表、食药监局、
物价局、工商质监局、教育局、学生家长代表和供应商组成的询价小组对隆
林县集贸市场进行市场询价,以市场的粮油类、肉类、禽蛋类、干货类、蔬
菜类等物品信息价格作参照,在当地市场批发价格的基础上乘以供应商中标
的折扣率,并保持供货价格的相对稳定。如市场价格有波动,供应商要及时
告知学校,供需双方协商定价。若市场价格浮动达到 10%及以上的,则以
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提供的市场监测价格为参考依据。各学校要成立采购监
督小组,对食堂食品原材料的价格进行采集,与供应商及时对接,及时对食
品价格进行调整。由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委、县食品药
品监督局、县工商局、质监局、县物价局等组成的价格监督小组,要对各片
区供货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和实时调控。每月开展不少于 1 次价格监督检查和
价格评估会议(价格参照物价局当月的实时物价)。
三、商务最低要求表
配送服务要求
1.营业场所配备:恒温冷链操作车间、仓储、配送车辆和固定的配送人员,
无拖欠货主货款现象(供货时提供货主认证佐证材料);必须具备足够的配送
能力,配送食品专用冷冻车辆必须达到供应商承诺的标准,确保配送过程的
安全,采购学校不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
2.供应商必须具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冷库、交通运输
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材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供应商要配置“配送
专用车”,凭统一专用车通行证进出学校。
3.禽蛋、干货、调料、辅料等保质期较长的原料,采用“月报周配”,新鲜
猪肉、鲜鱼、蔬菜等原料,采用“周报日配’方式进行(报送以中学、中心小学为
单位,中心小学负责所属村小和教学点采购原料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工作)。
即学校在每月月底前将下月需采购的禽蛋、干货、调料、辅料等的品牌、数
量、配送到校时间和采购学校等信息进行统计后,填写采购申请单,报给供
应商,供应商按要求进行配送,原则上每周配送 1 次;肉、鱼和蔬菜等不易
保存的原料,由学校在前一周根据制定的营养餐食谱,进行采购数量的预算
和统计,并在每周五前报供应商,由供应商按配送要求配送。供应商一个月
向食药监局(所)报一次全县(当地乡镇学校)所供应的食谱内容,以便于食品
卫生安全督导)。肉类、大米、禽蛋、蔬菜、干货和调料等农副产品进行捆
绑采购,供应商每种原料需提供 3 个以上(含 3个)品牌供采购学校自主选
择。
4.供应商必须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
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对采购配送的大宗农产品(水果、蔬菜、鲜肉等)进行检
测,并将检测结果每月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5.每批次的货品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检验标准提供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必
须按时、按质、按量进行供货。
6.供应商必须根据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小学生生长发育和学习所需的能量,
7
参照中国营养学会推荐的“每日膳食中营养素供给量”,结合隆林各族自治县
中小学每日所需要的能量和营养素,制定《学校营养餐配餐建议》。
7.供应商必须保持供应商承诺的折扣率。
售后服务要求
1、验收时:供应商所提供的货品在采购人验收入库时如发现以下问题,必
须及时无条件退换货品:感官品质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货品有腐败变质现
象;超过保质期限;内包装损坏;预包装产品的包装标签内容不充分,产品
没有中文标识;需冷藏、冷冻食品的温度同规格要求不一致的食品;未经国
家卫生监管部门检验检疫合格的食品原料;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的食品。
2、验收后:供应商所提供的货品虽经采购人抽检验收,但在使用过程中发
现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必须及时无条件给予退换。
食品安全要求
供应商为学校采购的食品和配料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供应商必须
为学校提供优质、新鲜、合格的食品。
1.配送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
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
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2.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是县卫生、工商、质监、食
药监局等部门办理证照或备案的商家。
3.配送的生鲜肉类、禽类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配送的大宗蔬菜、水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5.供应商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食品分批次
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
6.严禁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
求的食品进入学校。
7.所配送的食品,必须分出早餐、营养餐、晚餐三份采购清单。
付款条件
(1)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完成后,采购人签署项目验收书;
(2)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全额发票和验收书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供应
商必须按照采购学校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及转账资料。
如乙方提供假发票的,除须向采购学校补开合法发票外,还须赔偿采购学校
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而
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3)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初 10 个工作日内结算上个月的货款,预留合同价
款的 10%作为质保金,合同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结算账户要求:货款结算账户要求必须为银行对公账户,账户名称须与发票
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使用个人银行账户结算货款。
(4)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四、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五、投标人的资信要求表
8
质量管理、企业信
用要求
符合要求加分,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能力或业绩
要求
符合要求加分,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投标人的履约能力
质量管理、企业信
用要求
无
能力或者业绩要求 无
七、其它
原料的接收查验及
储存
1.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
质量。供货方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
关报告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
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学校必须安排两个以上人员进
行接收,要求做到“三看”,即一看食品原料质量合格证(检疫证),二看食品原
料出厂时间和保质期,三看原料的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约定相符。在查验时若
发现食品原料有质量问题,学校应拒收,并及时上报县营养办。要建立索证
(索票)制度,建立采购登记台帐,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若因接收人员
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2.食品储存。供应商应帮助学校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藏仓库。配备必
要的食品原料储藏保鲜设施,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
防霉变等设施并能正常使用;食品原料储藏应当分类、分架、离地安全管理,
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建立健全进出库管理制
度,并有专人管理。
违约责任
1.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
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产品
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
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2.供应商不按照采购学校规定、标准的货物质量、采购数量、供货时间等要
求造成违约的,每次从应付货款中扣除 3000 元违约金。累计违约 3 次(含
3次)以上,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
损失和责任。
3.如供应商提供假发票的,除须向采购学校补开合法发票外,还要赔偿采购
学校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因终止合
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的退出机制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有下
列情况之一,采购人立即取消供应商的供应资格,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
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学校可与供应商终止供
货合同,供应商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县教育局书面通知为准。之后,该供应商
三年内不得参与全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9
(1)所供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
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所供食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4)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5)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
的;
(6)所供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
(7)所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8)所供食品与中标食品不相符的;
(9)转包他人的;
(10)连续三次不能按时供货或不按采购数量足量供货的;
(11)在学校评议中,有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合格的。
3.评议考核:确定供应商后,供应商应该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以及承诺,按
时按质按量为各中小学校提供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服务。为确保学
生营养食品的安全性,在此过程中采购人可以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议考
核,每学期由食品采购领导小组、学校代表组成评估小组,对供应商进行一
次综合性评估、考核,平时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或抽样检查。若发现供应商
在执行过程中,没有按照协议条款要求执行,或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教
师、学生、家长意见较大;食品采购领导小组已明确要求整改,供应商拒不
整改,或虽已整改,但整改不彻底、不到位,依然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
到学生身体健康的,采购学校报食品采购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终止合同,责
令对方退出食堂食品供应,并列入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工作黑名单。
4.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的相关政策发生调整,采购方有权根据其规定作
相应调整,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
5.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关
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的有关要求通知》桂财采【2021】
33 号文件的通知,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配合落实国家关于采购脱贫地区采
购农副产品工作,包括线上线下采购。
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
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
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10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编列内容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
6.2 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无。
7.2
?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
分包内容: 。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
11.2
?不组织现场考察
□组织现场考察:
集中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逾期后果自负。集中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会议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
13.1
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 (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
投标处理)
2.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2020 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1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连续 1 个月的依法缴
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
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
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连续 1 个月
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
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
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7.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8.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
标处理。
2.投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
理。
3.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
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联合体投标时,第 1-5 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方分别
盖章和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商务文件:
1.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投标
外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
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8.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9.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0.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证明材料(格式自
12
拟)。(投标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
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
理。
技术文件:
1.服务需求、技术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后附);
4.配送方案、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格式自拟);
5.应急预案、售后服务方案、管理制度等(格式自拟);
6.投标人拥有主要装备和检测设施的情况及现状;
7.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8.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6.2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必须包含满足本次投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
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投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
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
?投标报价包含验收费用
□投标报价不包含验收费用
17.2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
18.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
止采用现钞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A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9 万元;B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7 万元;C
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5 万元。
投标人如参加本项目多个分标的投标,应按各分标对应的专用账号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
开户名称: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A分标银行账号:
B分标银行账号:
13
C分标银行账号:
相关要求:
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
账户并且到账,投标人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
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投标人应将
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
于商务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投
标人出具回执,并妥善保管。
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备注:
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
(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投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
标保证金。
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4.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5.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19.1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报价文件、资格证
明文件分别生成电子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按顺序合并生成电子文件。
(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潜在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
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潜在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
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
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
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潜在投标人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
签章,建议各潜在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且政采云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如不懂,请提前熟
悉,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潜在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
14
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
标活动。
20
本项目接受备份投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潜在投标人可以提供1份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成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
份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并送达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百色市园博
园政务中心三楼,具体安排详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
收。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电子
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
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电子
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
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顺位在先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下一顺位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下一顺位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电子投标
文件自动失效。
4、潜在投标人如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应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装入到一个投标文件袋内加以
密封(要求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袋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
【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等均可】。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袋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
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开标时才能
启封”。 未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不作为否决条件。
22.1
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3.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4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6.4
(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网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
15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
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7 评标委员会的人数: 7 人
30.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30.2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30.1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政策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高的优先、项目质保期长优先、交货
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
□随机抽取
36.1 履约保证金金额:无需缴纳。
37.1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电子采购合同需要中标人通过有效CA证书进行电子签名与签章。
39.2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育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6-2998788,通讯地
址: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8号三祺龙景国际办公楼18层1801、1802号。
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每天8时3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8时00分,业务时间以
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40.1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采购人支付。
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
?以分标(□中标金额/?采购预算/□暂定中标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 39.2
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
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 %/□收费基准价格上
浮 %)收取。
□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
3.账户名称:广西育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向阳支行
16
银行账号:4505 0167 6111 0000 0492
开户行行号:/
41.1
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
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
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
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
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
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41.2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
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
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
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
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
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
3.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
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
笔签字。
4.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
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
不包括本数。
17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以外、
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7“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
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8“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
购人的情形。
2.9“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
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
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
18
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
6.联合体投标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
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
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
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
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7.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
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
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8.特别说明:
8.1 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投标人所提
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投标人所拥有。
8.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3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9.回避与串通投标
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
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投标人报名的 IP地址一致的;
19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
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
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
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6)投标文件格式。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11.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
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按照桂财采【2007】65 号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澄清
或者修改通知发出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形式的除外),否则视为
20
已经收到。
11.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
确响应。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 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
(1)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 语言文字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
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
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
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2 投标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5.投标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
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投标报价
16.1 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
16.2 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 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
必须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
2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7.2 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8.投标保证金
18.1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8.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8.2.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如下:
(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
(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的,由投标人代表持相关授权证
明材料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退还手续。
18.2.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本须知正文第
18.2.1。
18.3 除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终止招标的情形以外,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缴纳方式的按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计息退还。
18.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投标人出现本章第 9.2、9.3 情形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9.投标文件的编制
19.1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
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
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9.2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应使用
CA签章;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办理 CA锁的,可以打印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格
式上传,无签字的作无效投标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
19.3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
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19.4 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
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及公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9.5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
22
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
人承担。
19.6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20.备份投标文件
详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1.投标人如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应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装入到一个投标文件袋内加以密封(要
求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袋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等均可】。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袋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
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
20.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电子备份投标
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0.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
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
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21.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 认证锁)进行电子
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22.投标文件的提交
22.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投标文件。
22.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
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22.3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
2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必须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 19.2 条签署、盖章,并按照本
须知正文第 21 条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应当由投标人签字领回投标文件(如需
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23.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投标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
正文 18.4 的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3
四、开 标
24.开标时间和地点
24.1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2 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
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25.开标程序
25.1 开标形式: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基于“政采云”平台选取
评审专家,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选取专家的,视为本次开评标无效,应当重新采购;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开启
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
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
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5.2 开标程序:
(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
采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
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 CA锁准时登录到“政采
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在线解密时间为 30 分钟。开标后 5分钟投标人还未
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投标人。通知后,投标文件仍未按时解密,或者投标人没预留联系方式或
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 30.3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人报价均在“政采云”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展示;
(3)签署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通过邮件形式在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发送各投
标人签署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4)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电子开
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 15 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
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在线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
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6)开标结束。
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
24
五、资格审查
26.资格审查
26.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线上审查。
26.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
条件进行审查。
26.3 资格审查标准为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6.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未提供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4)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
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26.5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六、评 标
27.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具体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不得
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28.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没有规定的方
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9.评标原则
29.1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
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
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9.2 评委表决。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评标委员会现
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
29.3 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
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
25
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9.4 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
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30.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30.1 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0.2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
件进行评审。
30.3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
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30.4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
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
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七、中标和合同
31 确定中标人
31.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1.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
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1.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
中标结果的,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
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4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
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32.结果公告
32.1 中标人确定后,于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
2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
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
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
社会监督。
33.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
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4.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35.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多名
中标人的除外)。
36.履约保证金
无。
37.签订合同
37.1 投标人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
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37.2 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最长不能超过 25 日)。
37.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
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
损失的,中标人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7.4 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人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
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
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
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7.5 采购人或中标人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
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7.6 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27
37.7 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原合同条款且已报财政部门批准落
实资金的前提下,可从原中标人处添购,所签订的补充添置合同的采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
的 10%。
38.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以
下媒体上发布“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9.询问、质疑和投诉
39.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
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9.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
质疑起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
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9.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
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9.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
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
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28
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9.5 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
政部令第 94 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
八、其他事项
40.代理服务费
40.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
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
40.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 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5 亿元 0.05% 0.05% 0.05%
5~10 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 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 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 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
(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或者暂定价为 200 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l.5 %= 1.5 万元
( 200 - 100 )万元 ×0.8%=0.8 万元
合计收费= 1.5+0.8= 2.3(万元)
4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1.1 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
附件 1: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 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
者成交)投标人( 公司名称 ) 提供的货物(或者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序号 名 称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
(或者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金 额
合 计
合计大写金额: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实际供货日期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验收具体内
容
(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者成交
投标人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
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
验收小组意
见
验收结论性意见: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签字:
或者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中标或者成交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采购人或者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30
附件 2: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参考)
供
应
商
申
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
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
金
(大写)¥ (小写)
退付到达以下帐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人及电话:
投标人签章:
年 月 日
采
购
人
意
见
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投标人凭经采购人审批的退付意见书到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事宜。
31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1.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
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依据
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澄清及答复为评标依据。
3.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
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
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
者其他好处。
二、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包括以下程序:
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包括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澄清及补正(如需要)。
详细评审。
比较与评价。
1.初步评审
1.1资格审查
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标
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表如下,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
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
1 基本资
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
审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须有效。
投标人是企业则审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是事
业单位,则审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投标人
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审查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
印件;如投标人不是以上所列情况的,则提供国家规定的相
关证明材料。
32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
①审查商业信誉声明。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声
明”。
②审查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
①审查投标人营业执照;
②审查书面声明。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
声明”。
审查①或②,满足其一,即为符合要求。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①审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依
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
②审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依
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
纳清单)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
不良信用记录
审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投标声明”。一旦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声明书不实时,
则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6)诚信要求
①审核标准:投标人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
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按无效响应处理。
②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 (由信用
中国网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取)、“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在查询网站中
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7)具备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无。
(8)投标人不得参加资
格审查的情形
审查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 特定资质 须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3 采购政策 须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1.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
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检查表如下,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
者,其符合性检查视为不合格。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
1 报价
最后投标文件或者最
后投标报价唯一性
同一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最后投标文件
或者最后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文
件的除外。
报价评审无效情形 不存在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1.2.2 的情形
2 商务资信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已按要求签
字盖章。
3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及授权委托书
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审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
附件,格式及附件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时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及附件,格式及附件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保证金 足额、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商务评审无效情形 不存在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1.2.3 的情形
3 技术
商务技术文件响应程
度审查
对招标文件中所有标注▲号的实质性条款要求响应
均无负偏离。
投标有效期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技术评审偏离
技术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未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项数的
转包及分包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技术评审无效情形 不存在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1.2.4 的情形
1.2.1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2.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
(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
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
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
(6)投标人属于本章第 4条第(2)项情形的。
1.2.3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
(3)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
文件资料的;
(5)投标有效期、项目完成时间(交货时间、服务完成时间或者服务期等)、质保期、售后服务
等招标文件中标“▲”的商务条款发生负偏离的;
(6)商务条款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34
(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
定无效的;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1)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9.2 条情形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2.4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明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
的技术需求发生负偏离的;
(2)技术需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4)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5)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招标文件未允许但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2.澄清补正
2.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
会应在“政采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
人在“政采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上传 PDF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 CA 证
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线上传至评标委员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1.1 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
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
字。
2.2 投标文件修正
2.2.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2 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
35
标处理。
2.2.3 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
3.详细评审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价格分
(满分 10 分)
投标报价
(1)评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
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投标
报价。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之规定,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
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
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 10%的扣除,扣除
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10%)。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
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
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
享受政策。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
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投标人被评定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和微
型企业且其所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该投标人
的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
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10%);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联
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
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 2 %的扣
36
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
2 %);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6)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基准价,基
准价报价得分为 10 分。
(7)价格分计算公式:
某投标人价格分=基准价/某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10 分
(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
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
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
企业类型予以区别)、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履约费用、计划利润、税金及附加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
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
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
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
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确认;投标
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确认。
2
技术分
(满分78分)
配送团队实力及
企业配送能力
(满分 15)
一档(6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20 人以上(其中有驾
驶证司机人数必须 10 人以上,配备拥有安全员证书的安全
员,有健康证其他送货人员 10 人以上),投标人拟派本项
目的固定使用车辆为自有或租赁 5辆以上冷藏厢式货车。
二档(9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30 人以上(其中有驾
驶证司机人数必须 15 人以上,配备拥有安全员证书的安全
员,有检测工证书的专业检测人员,有健康证其他送货人员
15 人以上),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固定使用车辆为自有或租
赁 8辆以上冷藏厢式货车。
三档(12 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40 人以上(其中有
驾驶证司机人数必须 20 人以上,配备拥有安全员证书的安
全员,有检测工证书的专业检测人员,配备食品营养相关证
书的专业人员,有健康证其他送货人员 20 人以上),投标
人拟派本项目的固定使用车辆为自有或租赁 12 辆以上冷藏
厢式货车。
四档(15 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50 人以上(其中有
37
驾驶证司机人数必须 25 人以上,配备拥有安全员证书的安
全员,有检测工证书的专业检测人员,配备食品营养相关证
书的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拥有项目管理相关证书,有健康
证其他送货人员 25 人以上),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固定使
用车辆为自有或租赁 15 辆以上冷藏厢式货车。
注:须附投标人与拟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
协议)、拟派人员身份证及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司机有效
的驾驶证复印件,其他专业人员需提供专业人员证书,否则
不认定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须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彩色照片(能清晰反应车牌号码)、购买发票(租赁车辆的提
供租赁协议复印件),否则不认定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固
定使用车辆。
配送实施方案分
(满分 15 分)
一档(6分):投标文件对项目总体有初步认识,有项目管理组
织机构图,说明各个阶段工作安排,能说明人员安排、配送
及实施进度,方案整体性、具体性、可执行性一般,有待改进。
二档(9分):投标文件有齐全的配送计划、配送措施具体有效、
有针对性;熟悉食堂食品经营理念,经营措施和计划可行性、
配送流程的方案可行。
三档(12 分):投标文件配送方案详细、先进、技术较成熟,
有与现有状况无缝对接的具体方法,工作计划周密,实施组织
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充足,进度有保障、详细说明各个阶段
工作安排,有保障措施、进度控制制度、培训计划等、能提
供合理的配送及验收方案,方案切合项目实际。
四档(15分):投标文件配送方案详细、先进、技术成熟,有
与现有状况无缝对接的具体方法,工作计划周密,实施组织
机构非常健全、人员配备充足,进度有保障、能详细说明各
个阶段工作安排,有保障措施、进度控制制度、培训计划等、
能提供合理的配送及验收方案,方案很切合项目实际,且针
对性及优越性强。
38
食品安全保障措
施(满分 15 分)
一档(6分):投标文件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
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方面内容有初步的
表述,方案措施一般,有待改进。
二档(9分):投标文件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
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方面内容表述齐全,
方案措施可行。
三档(12 分):投标文件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
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方面内容表述
齐全,符合实际,方案措施清晰明确。
四档(15 分):投标文件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
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方面内容表述
齐全,符合实际,方案措施科学、先进,能完全满足采购文件
要求。
应急预案方案
(满分 8 分)
一档(2 分):投标文件对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
容有表述,预案内容能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形。
二档(4 分):满足一档的条件下,投标文件对问题食材发生
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表述完整,预案内容能应对可能出现
的意外情况具体措施得当合理的。
三档(6分):满足二档的条件下,预案内容有具体实施程序,
相关处置方案合理,能尽量降低紧急事件带来负面影响。
四档(8 分):满足三档的条件下,预案内容有具体全面的实
施程序,相关处置方案合理性、针对性、全面性,能最大降
低紧急事件带来负面影响。
售后服务方案
(满分 8分)
一档(2 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的无针对性,
服务措施不力,售后服务监督和回访、售后服务管理、承诺
不全。
二档(4 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针对性一般,
服务措施基本齐全,但存在售后服务监督和回访、售后服务
管理、承诺不具体等问题。
三档(6 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针对性较强,
有售后服务流程图,服务措施基本齐全,售后服务监督和回
访、售后服务管理、承诺较齐全。
四挡(8 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详实、针对性
强,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流程图,服务措施先进、售后服务监
督和回访、售后服务管理、承诺齐全有效。
管理制度方案
(满分 7分)
一档(1 分):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采
购管理、仓储管理、配送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一般,有待
改进。实用性一般,有待改进。
39
二档(3分):投标人提供的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采购管理、仓储管理、配送管理、财务管理、食品
安全制度等制度较全面,较完整,较完善,可行性较好。
三档(4分):投标人提供的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采购管理、仓储管理、配送管理、财务管理、食品
安全制度等制度全面,完整,完善,可行性高。
四档(7 分):投标人提供的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采采购管理、仓储管理、配送管理、财务管理、食
品安全制度等制度非常全面,完整,完善,可行性高,实用
性非常强。
专业检测能
力(满分 8分)
投标人具有独立检测室,具有检测设备(农药残留检测仪、
重金属检测仪、使用油品质快速检测仪)要求为自有或租赁,
每提供 1 套检测设备(农药残留检测仪、重金属检测仪、使
用油品质快速检测仪)的得 3 分,设备名称与标书要求不必
完全一致,功能一致或相近即可。除上述 3台设备外,每增
加一台功能不同的食品安全检验设备的加 1 分,满分 8分。
(以上设备必须提供图片证明文件。)
食品安全责任保
险(满分 2分)
承诺中标后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赔付金额高于或等
于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得 2分。
3
商务分
(满分 12 分)
企业信誉分
(满分 4分)
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
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
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
(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企业业绩分
(满分 8分)
投标人提供同类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服务业绩的,投标人每提
供一个得 2分。满分 8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签订的合同复
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总得分=1+2+3
4.比较与评价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
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
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0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
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
(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
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
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41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一节 合同基本条款
一.说明
1.1 合同基本条款是指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
并做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在谈判中协商解决。
1.2 制订《合同基本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3 合同以书面方式签订。
二.产品条款
2.1 甲、乙双方应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确认的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日期和售后服务内容等作为本
条款的基础。
三.产品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3.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保质保量的食材。
3.2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有符合国家标准以及本产品的质量检验证明。
四.质量保证
4.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采购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新鲜、安全的食材。
4.2 乙方提供食品原材料的质量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更换后需经甲方验收合格,更换所产
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产品款,同时应承担该产品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
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4.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响应甲方并
到达学校现场处理。
4.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4.5 售后服务:按“合同书”约定。
五.验收
5.1 甲方对乙方所交产品依照招标文件上的食品质量要求和国家(产品出产地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现场
验收并签收。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原材料需当天及时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5.2 甲方应在货到指定地点之日按“合同书”约定要求验收完毕,并做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时乙方或乙方
委托代理方必须在现场。
六.产品包装、发运及运输
42
6.1 乙方负责产品的包装并将食品原材料安全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交货期及交货方式
7.1 交货时间:按“合同书”约定。
7.2 交货方式:按“合同书”约定。
7.3 交货地点:按“合同书”约定。
八.付款方式
8.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付款人为 。
8.2 付款方式:按“合同书”约定。
8.3 乙方每次申请付款时必须开具正式税票给甲方。甲方收到正式税票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
项。否则甲方支付合同款时间顺延至乙方能够开具正式税票后计算 10 个工作日。
九.违约责任
9.1 逾期交货或无正当理由拒收的,每天按“合同书”约定支付违约金。
9.2 逾期超过“合同书”约定最长时间仍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
方负责赔偿。
9.3 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后,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响应甲方并到达项目现场进行
质量问题处理,且在“合同书”约定时间内完成退换处理工作,未能在“合同书”约定时间内完成质保维修
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进行全额赔偿。
9.3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议定。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0.1 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
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方可解除合同。
10.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0.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仲裁
11.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
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2.2 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为主合同不可分割
的一部分。
43
第二节 合同协议书
合同书
合同名称:
项目编号: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备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再与具体片区学校签订子合同,每月根
据《货物需求一览表》拟定参考食谱,确定食品供应的品种,供各学校选择食
品采购。
44
合同书
名称:
编号:
甲方: (采购人,简称“甲方”)
乙方: (中标供应商,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文件
1.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且按以下排列顺序优先适用:
(1)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提交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和售后服务承诺等全部投标文件;
(3)本合同书;
(4)甲、乙双方商定确认后的补充协议;
(5)合同基本条款。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货物采购和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内容详见《采购需求表》中所列内容和“合同基本条款”。
4.合同金额
根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内容,合同折扣率为: ;实际结算价=县物价局公布的当期物品单
价×折扣率×实际供货的数量(包含了货物、服务、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各种
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二.供货的对象范围: 。
三.中标商供应合同配送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2022 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至 2022 年秋季学期
结束)
四.履约金:无需缴纳。
五.进校食品价格核定: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采用“随行就市”,每个月由学校代表、食药监局、物价局、
工商质监局、教育局、学生家长代表和供货商组成的询价小组对隆林县集贸市场进行市场询价,以市场的粮
油类、肉类、禽蛋类、干货类、蔬菜类等物品信息价格作参照,在当地市场批发价格的基础上下降供货商中
标的折扣率,并保持供货价格的相对稳定。如市场价格有波动,供货商要及时告知学校,供需双方协商定价。
若市场价格浮动达到 10%及以上的,则以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提供的市场监测价格为参考依据。各学校要成
立采购监督小组,对食堂食品原材料的价格进行采集,与供货商及时对接,及时对食品价格进行调整。由县
45
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委、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县工商局、质监局、县物价局等组成的价格
监督小组,要对各片区供货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和实时调控。每月开展不少于 1次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评估会
议(价格参照物价局当月的实时物价)。
六.质量保证
1.配送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
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2.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是县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监局等部门办理证照或备案的
商家。
3.配送的生鲜肉类、禽类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配送的大宗蔬菜、水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5.中标人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食品分批次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
6.严禁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进入学校。
7.所配送的食品,必须分出早餐、营养餐、晚餐三份采购清单。
8.交货时如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供货方实行“包退包换”,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9.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和市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
当接受。
七.验收:每次由学校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货,检验不合格的产品, 学校有权拒收。
八.交货期及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按甲方要求。
2.交货方式:根据学校送货通知的要求,分批及时配送。
3.交货地点:学校指定地点。
九.付款方式
(1)乙方按采购合同交货完成后,甲方签署项目验收书;
(2)乙方向甲方开具全额发票和验收书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乙方必须按照采购学校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
合法的正式发票及转账资料。如乙方提供假发票的,除须向采购学校补开合法发票外,还须赔偿采购学校发
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初 10个工作日内结算上个月的货款,预留合同价款的 10%作为质保金,合同期满
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结算账户要求:货款结算账户要求必须为银行对公账户,账户名称须与发票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
使用个人银行账户结算货款。
(4)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可暂停或取消其供应商协议供货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的;
46
(2)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3)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中标后弃标、拒签供货合同或供货时无正当理由拒绝供货的;
(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2.乙方供货价格应不高于市场上同类产品市场零售价格,甲方如发现供货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限期责
令乙方整改。
3.乙方应严格保证所供应的食品质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致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
乙方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乙方中标后应立即购买食品安全险。
4.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与学校结算货款,协调乙方与学校的关系,监督和检查学校食堂安全卫生情况。
十一.合同的修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合同条款做适当变更。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技术
监督部门的协调或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或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十三.其它
1.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配送方案,经甲方审定后方可执行。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其余二份分别存档于本项目采
购代理机构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4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电子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解密
年 月 日
48
一、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报价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49
报价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50
1.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采购人名称 :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 (姓
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
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
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日。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
6.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
任的辩解。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
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投标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
须选择一项)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1
2.开标一览表(服务类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折扣率(%) 备注
1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2022 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至 2022 年秋季学期结束)
注:
1.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否
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
或者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并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
称,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4.如为联合体投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5.如有多分标,按分标分别提供开标一览表,否则投标无效。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2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53
二、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证明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54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55
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
业许可证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根据“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
款 2提供)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根据“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 款 3 提供)
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 款 4 提供)
56
5.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序号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备注
1
2
3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
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
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57
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
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8
6.投标声明
投标声明
(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我方
在此郑重声明:
1.我方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
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
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分别签署,否则投标无
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9
7.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
同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及对文件的盖章,提交
和接收相关的资料、 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 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和盖章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60
8.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61
三、商务文件格式
商务文件封面格式:
商务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62
商务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63
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投标人报名的 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或者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
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
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
解。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64
2.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5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66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非联合体投标格式)
(如有委托时)
致:采购人名称: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
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
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所在部门职务: 职务: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或使用 CA签章,无签字或
签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
署。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
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
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
6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投标格式)
(如有委托时)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 (牵头人名称)与(联合体其他成员名称)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内容,(牵头
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现授权委托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
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
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牵头人(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或使用 CA签章,无签字或
签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
署。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
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
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
68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所投分标: 分标
项目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 投标人的承诺 偏离说明
售后服务要求
交付或者实施
时间及地点
1.交付时间:
2.交付地点:
付款条件
…
注:
1.说明: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逐条实质性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
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
“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69
6.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70
7.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71
8.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
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章):
日 期: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7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
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 期: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73
9.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
同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及对文件的盖章,提交
和接收相关的资料、 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 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和盖章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74
10.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证明材
料。
(投标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
明材料)
75
五、技术文件格式
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技术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76
技术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77
1. 服务需求、技术需求偏离表格式
服务需求、技术需求偏离表
所投分标: 分标
项号 标的的名称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说明
注:
1.说明: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需求逐条实质性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
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
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78
2.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79
3.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所投分标: 分标
姓名 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职
称)或者职业资格
或者执业资格证或
者其他证书
证书编号
参加本单位
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编号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80
4.配送方案、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格式自拟)
81
5.应急预案、售后服务方案、管理制度等(格式自拟)
82
6.投标人拥有主要装备和检测设施的情况及现状
83
7.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84
8.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文件和说明(格
式自拟)
85
附件:
投标人同类项目情况一览表格式:(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
金额
(万元)
附件在投标文件中页码
采购人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
书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86
六、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日期:
□采购过程
□中标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
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
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87
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标人: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
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88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
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
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
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
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89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信封封面参考格式(可以手写,密封):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开标时才能启封
年 月 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以外、受采购人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
2.7“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投标委托
5.投标费用
6.联合体投标
7.转包与分包
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
8.特别说明:
8.1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投标人所提供的以上材料
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
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9.回避与串通投标
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语言文字
14.2投标计量单位
15.投标的风险
16.投标报价
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
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必须就所投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
17.2 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8.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8.2.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如下:
(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
(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的,由投标人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人
18.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本须知正文第18.2.
18.3除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终止招标的情形以外,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缴纳方式的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9.投标文件的编制
19.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
19.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
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
19.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
19.5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19.6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服务
20.备份投标文件
20.1.投标人如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应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装入到一个投标文件袋内加以密封(要求文件袋
20.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被误投
20.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投
21.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22.投标文件的提交
22.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投标文件。
22.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
22.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
四、开 标
24.开标时间和地点
25.开标程序
五、资格审查
26.资格审查
26.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线上审查。
26.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
26.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26.5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六、评 标
27.组建评标委员会
28.评标的依据
29.评标原则
30.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七、中标和合同
31 确定中标人
31.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
32.结果公告
32.1中标人确定后,于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采购人或者
33.发出中标通知书
34.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35.合同授予标准
36.履约保证金
37.签订合同
37.1投标人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
37.2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最长不能超过25日)。
37.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
38.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39.询问、质疑和投诉
39.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
39.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
3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八、其他事项
40.代理服务费
40.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
40.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4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二、评标程序
1.初步评审
1.1资格审查
1.2.符合性审查
1.2.1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
1.2.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2.3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2.4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2.澄清补正
3.详细评审
4.比较与评价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一节 合同基本条款
第二节 合同协议书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二、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三、商务文件格式
五、技术文件格式
六、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信封封面参考格式(可以手写,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