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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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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食堂原材料供货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的中标公告JYJFCG2021-79(二次)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JYJFCG2021-79(二次)

二、项目名称: 食堂原材料供货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粮油类、调味品类定点供应商采购(1)项目概况:食堂原材料供货定点供应商采购,本项目设1个标段:
三标段:粮油类、调味品类定点供应商采购;
(2)服务期限:1年;
(3)质量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需求;
(4)定点单位数量为:每个标段均为1家单位。
(5)本项目预算价:351.45万元(包含三个标段,其中三标段预算价44万元,具体按实结算)。
(6)本项目所属行业:餐饮业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1/报价:75(%)无锡市文昊农产品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独月路50号91320211MA1N43P921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粮油类、调味品类定点供应商采购粮油类、调味品类定点供应商采购粮油类、调味品类定点供应商采购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需求1年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真,黄祎兰,廉洁,陈立可,周晓燕(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标段三代理服务费:35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3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

地 址: 江苏省无锡市长江北路98号

联系方式:0510-82127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联系方式: 138618203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海英、刘婷婷、邱天

电 话: 13861820327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食堂原材料供货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doc

    371.9K

  •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136.6K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招标文件-食堂原材料供货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doc

无锡市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JYJFCG2021-79(二次)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原材料供货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人: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无锡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食堂原材料供货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编号:JYJFCG2021-79(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

采购人: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无锡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长江北路98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3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1)项目概况:食堂原材料供货定点供应商采购,本项目设1个标段:

三标段:粮油类、调味品类定点供应商采购;

(2)服务期限:1年;

(3)质量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需求;

(4)定点单位数量为:每个标段均为1家单位。

(5)本项目预算价:351.45万元(包含三个标段,其中三标段预算价44万元,具体按实结算)。

(6)本项目所属行业:餐饮业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注:投标供应商可参加本次采购所有标段的投标报名,但中标只能中1个标段。评分排名均第一的情况下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优先中何标段。如某标段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已经中了其他标段,则该标段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中标,依次类推。

4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休息),每天9:00-11:30,13:00-16:00 时。

售价:伍佰元/标段,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提供地点: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提疑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16时30分,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2021年12月17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各报名投标供应商。

7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8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12月31日13:30时始。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14:00时止。

投标地点: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2楼)开标室。

9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1日14:00时。

开标地点: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2楼)开标室。

10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1年12月31日评审结束。

确定中标单位地点: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2楼)评标室(一)。

11

投标文件份数:明标部分正本1份,副本2份;暗标部分正本1份,副本3份;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包括明标、暗标部分)。投标文件明标部分无需分标段制作,仅需不同标段的开标一览表、明细报价表及投标偏离表分开填写。暗标部分需按标段制作。

12

采购人: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无锡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长江北路98号

联系人:蒋平

联系电话:0510-8212738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夏海英、刘婷婷、邱天

联系电话、传真:13861820327/0510-88207527

电子邮件地址:244290207@QQ.com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邮政编码:214000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13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完成供应商主体信息库的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关于启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供应商注册登记模块的通知》。注册地址:http://middle.wuxi.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或前往“无锡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供应商注册”点击进入。

14

入场须知:

凡进入开评标会议室现场的人员,参与开评标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

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招投标活动安全开展。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进入我公司前完成以下程序: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投标供应商代表人数为1人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工程活动人员,严禁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史相关人员进入采购活动现场。对故意隐瞒的,将报送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凡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 “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加*标注地区),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C,严禁进场并上报所在社区与同级财政部门。

4)进入采购活动现场的人员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个人健康申明》,凭签署完毕的《个人健康申明》进行投标(报价)及评审活动。

5)投标(报价)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2.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进场后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座位保持安全距离或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

3.投标(报价)人不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查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反映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2.投标供应商应向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文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无效。

3.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4.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招标使用。

(三)招标文件的解释

1.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第12项。

2.采购人、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正,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用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投标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部分,其中明标部分单独装订成一册(一正二副),暗标部分单独装订成一册(一正三副),同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应包含所有投标内容)。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证明文件部分:

第一部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投标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除外);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除外);

授权委托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6月-2021年11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6月-2021年11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除外);

投标供应商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

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承诺书一 (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fzlm/zfcgjyxt/index.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投标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包括评分细则要求提供的原件及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证明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否则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投标人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和评分结果。

第二部分:补充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5.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6.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

7.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8.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9.服务方案(暗标)

(1)供应商经营管理规范性;

(2)供应商卫生管理控制方案;

(3)供应商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及保存管理方案;

(4)供应商应急响应预案;

(5)供应商服务承诺;

(六)、投标报价说明:

食材物资原料的供货及配送价格应包括所投标的物、包装、仓储、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装卸、保险、检测验收、售后服务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供货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结合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拟定的方案自主报价。

(七)投标文件的要求:

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投标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投标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

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部分,其中明标部分单独装订成一册(一正二副),暗标部分单独装订成一册(一正三副),同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应包含所有投标内容)。

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明标部分正本及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将投标文件明标部分副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投标文件副本”;服务方案(暗标)正本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服务方案正本”, 服务方案(暗标)所有副本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服务方案副本”。服务方案(暗标)需按标段分开制作。招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身份证可随身携带),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原件资料”。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投标费用自理。

暗标编制、装订要求:

暗标需单独成册,不得有分册,不得设目录。暗标的封面及装订夹采用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统一样品(白铁皮装订夹),装订夹封口朝下。

暗标中不得出现投标供应商名称、人员姓名;要求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涂改,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特征或其它提示性的标记或标识,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特殊做法;

排版要求:使用word文件形式,A4白色复印纸单面黑色打印,字体为小四号宋体,不得出现手写,单倍行间距,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只准出现页码,采用小5号阿拉伯数字格式,设在页脚对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不得有空白页,装订必须在左侧装订;如有表格,表格中字体用宋体字,字号不作限制。不得出现图片。

(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投标文件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未按要求提供电子光盘(或U盘)或光盘内容不全、格式不符要求的;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或单项限价的;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未能在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投标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未通过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投标文件中无技术文件或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技术标页数明显偏少;

投标人未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的;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未分别制作、装订、密封包装的;

技术标(暗标)中出现该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简称、人员姓名、Logo、商标、电话号码、图片等任何标识标记及其他暗示性标志的;

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其中某一标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九) 开标、评标:

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投标文件出现不一致情形的处理:

2.1商务标和技术标的纸质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和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开标工作程序

凡进入开评标会议室现场的人员,参与开评标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

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招投标活动安全开展。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进入我公司前完成以下程序: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投标供应商代表人数为1人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工程活动人员,严禁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史相关人员进入采购活动现场。对故意隐瞒的,将报送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凡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 “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加*标注地区),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C,严禁进场并上报所在社区与同级财政部门。

4)进入采购活动现场的人员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个人健康申明》,凭签署完毕的《个人健康申明》进行投标(报价)及评审活动。

5)投标(报价)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2.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进场后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座位保持安全距离或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

3.投标(报价)人不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查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1 密封性审查:

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

3.2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3.2.1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3.2.2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2.3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 唱标

3.3.1 经初步资格性审查确认无误后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在公证员公证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当众拆封交唱标人唱标。

3.3.2 唱标内容仅涉及投标函和投标报价文件。

3.4 唱标结束,投标人退场。

3.5抽取投标供应商暗标编号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其他监督下,随机抽取暗标编号,并记录在暗标编号汇总表上,同时将对应的技术标(暗标)封面上进行编号,技术标(暗标)正本不拆封。暗标编号汇总表当场封存、专人保管,直至技术标(暗标)和商务标(明标)评审全部结束才予打开。

4.信用信息查询

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5.评标工作程序:

5.1 商务标(明标)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5.1.1商务标(明标)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5.1.2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商务标(明标)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5.1.3对意见难以统一或出现争议的事项,提交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表决。

5.2 技术标(暗标)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5.2.1 技术标(暗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暗标评审小组负责。

5.2.2对技术标(暗标)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要求的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5.2.3暗标评审小组认为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询标内容,由招标工作人员传递给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不进入评标室)。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按手印代替签字。在暗标评审小组确认签字时,签署“×(技术标编号)号供应商”。

5.3 比较与评价

5.3.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5.3.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

5.3.3明标评审小组负责对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价格、财务状况、业绩、信誉等明标部分内容进行评审;

5.3.4暗标评审小组负责对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技术方案、性能、服务质量等暗标部分内容进行评审。

评审中,暗标评审小组成员不接触明标商务标文本。需要对照、查阅明标商务标有关内容的,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查阅告知。

5.3.5技术标暗标和商务标明标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在评标室当场核对、公布各投标供应商技术标编号,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5.3.6评标方法和主要因素: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或按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6.评标标准:

标段三:

(1)、报价(30分)

所有配送肉类的价格按每15天定价一次,蔬菜类一周定价一次。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定价方法是: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价格或者天惠超市或者松际农网价格*X(X为投标供应商在本项目的报价折扣率),X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值。

各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报价折扣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折扣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3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高得分为30分:投标报价得分=30×(评标基准价/报价折扣率)。

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参加投标(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③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供应商企业性质如按上述文件规定,同时属于可享受价格扣除的两类或两类以上企业,不享受重复价格扣除。

(2)人员配备(7分)

针对本项目所成立的服务团队 :

① 项目负责人(3分)

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有一年以上食品行业经验,并承诺项目负责人在整个配送服务周期内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更换。满足要求的得3分。(提供人员简历、近6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社保缴纳证明以及承诺。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带二维码的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② 服务人员(4分,不含项目负责人)

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服务人员从事食材配送工作一年以上的,有1人,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人员简历、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不含投标当月)、人员健康证。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带二维码的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供应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的得1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时提供原件,不提供部分。)

(3)供应商评价(19分)

①投标供应商拥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份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得1分,满分4分。

②投标供应商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服务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个得1.5分,最多得3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③投标供应商具有检测设备的,有1台得1分,须提供购买发票或购买凭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满分3分。

④有专门的仓储区2分。有视频监控、安全保卫设施得1分(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及相关区域实地图片) ,最高得3分。

⑤投标供应商针具有本项目所投入的专用运输车的,每辆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购买发票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须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4)实施方案(44分 暗标)

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服务方案:

①供应商经营管理规范性(9分):

经营管理制度(3分)、日常管理制度(3分)及各岗位操作规范(含采购、贮存、粗加工、分发、运输、清洗、消毒、检验、保洁等)(3分)

②供应商卫生管理控制方案(8分):

食材安全、卫生、无毒无公害保障措施(4分)及可追根溯源的保障措施(4分)

③供应商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及保存管理方案(14分):

粮油调味品质量保障措施(5分)、粮油调味品仓储设施及环境(5分)、粮油调味品及时配送及运输安全保障措施(4分)

④供应商应急响应预案(9分):

人员食物中毒的预备方案(3分)、应对紧急供货需求的方案(3分)及针对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和解决方案(3分)

⑤供应商服务承诺(4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情况(4分)

评委一般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评委按照下列评分幅度进行评分:90%≤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针对性强、操作性强≤100%;80%≤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90%;70%≤方案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80%。

加分因素(2分):所选用产品、材料(除强制采购产品外)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分别予以加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不重复加分)。

评委为5人以上的单数(含5人)时,计算分项得分时取平均值为投标单位的得分,各分项得分合计即为投标单位的总得分。投标文件无相应评分内容时,该项目为零分,投标文件中无服务方案或服务方案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服务方案页数明显偏少(少于20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达不到技术标分值70%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单位如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合理要求不作出相应承诺或对招标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的不予得标。每项评分的具体内容和方法由评委集体讨论,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各投标人最终得分。推荐前3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单位。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归属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十)定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最终得分最高者将为推荐中标候选人。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原因不做解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一次性书面形式送达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收到符合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投标人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投标、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4.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标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两份)留存,其余投标文件副本和原件退还各投标供应商。

(十一) 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二) 围标与串标的确认:

1.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其有围标、串标行为:

(1)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报名、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开标的;

(2)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始至评标结束,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6)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的;

(7)中标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8)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不能提供其属于投标企业正式在职人员的有效证明的(如:社保缴纳情况证明等资料);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围标、串标行为。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除(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规定的围标、串标行为外,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其有围标、串标行为,否决其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且各分项报价、综合单价分析表内容混乱不能相互对应、乱调乱压或乱抬的,而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2)评标委员会依法认定的有其他明显违规行为情形的。

如出现上述围标、串标的行为,将及时拟报财政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罚。

(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签订履行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投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投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投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完成供应商主体信息库的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关于启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供应商注册登记模块的通知》。注册地址:http://middle.wuxi.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或前往“无锡政府采购网 —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供应商注册”点击进入。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十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二种形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该二种信用担保形式。

1.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担保函;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

2.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或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后向银行贷款,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信用担保形式,自主选择融资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业务。

4.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

(十六)代理服务费:

标段一代理服务费:6800元

标段二代理服务费:14000元

标段三代理服务费:3500元

2.本次招标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七)其他:

招标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人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采购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1.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三标段:粮油类、调味品类定点供应商

粮油类

投标供应商所投内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

(一)、采购项目概述

1、 采购项目概况

1.1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

1.2 服务期:一年

1.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符合采购人需求。

1.4:服务价格:报价不得高于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价格或者松际农网价格或者天惠超市价格,如果上述均无参考,则不得高于市场价(朝阳农贸市场或者天鹏食品商城等)。

(二)项目技术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大米须为2021年的新大米粳米,没有杂交米和陈米等混杂;大米粳米水份不超过15.5%,碎率小于2.5%,无杂质,无霉变,并能提供当年大米的检验合格报告。大米必须是同等或不低于东北大米品质。提供的面粉颜色白、麸皮含量少、面筋质的含量高,水分含量13.5%左右,并能提供当年面粉的检验合格报告 。面粉必须是干净、卫生、高品质,既能制作面食类,又能制作蛋糕类。所提供的食用油须为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的非转基因压榨大豆油,并能提供食用油15项检测报告以及油品出厂检测报告。

2、供应商中标后,负责将上述货物按要求送到指定地点。

3、供货配送时同样米进行比较验收、送相关质检机构接受检验若产生检验费,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所供粮食类不得短斤缺两,一经发现,有一赔十,并由服务单位负责调换、补偿;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服务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

5.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资料复印件(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三)其他要求

定价机制的确定:按中标价结算。

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质量、数量、品种与要求不符时,招标人有权拒收,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凡因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等其它严重后果的,中标人必须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违约责任

1.数量违约

甲方验收时发现乙方供应粮油类存在实际供应比预约计划少2%以下,甲方可予以签字确认,按实际验收数量结算,并可要求乙方及时予以免费补足。若少2%以上,乙方必须立即予以免费补足。如发现乙方存在主观故意或不予补足,第一次发现,按粮油类别扣除不超过当日全部货款的50%;第二次发现,按粮油类别扣除不超过本周全部货款的50%;第三次发现,按粮油类别扣除不超过当月全部货款的50%,并立即终止合同,且乙方3年内不得参加与甲方组织的粮油招投标。

2.质量违约

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粮油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附带法定检验机构合格证明。如甲方检验发现所粮油产品出现以次充好、腐烂变质等问题时,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若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主观故意、不予更换或者没有履行好检验职责的,第一次发现,按粮油类别相应扣除不超过当天货款的50%;第二次发现,按粮油类别相应扣除不超过本周货款的50%;第三次发现,按粮油类别扣除不超过当月货款的50%,并立即终止合同,且乙方3年内不得参加与甲方组织的粮油类招投标。如因质量问题引起的食物中毒,由乙方负全责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永久取消参与甲方组织的粮油类招投标资格。

3.服务违约

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应按时将粮油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未按时送达,影响甲方伙食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第一次发现,按粮油类别相应扣除不超过当天货款的10%;第二次发现,按粮油类别相应扣除不超过本周货款的10%;第三次发现,按粮油类别扣除不超过当月货款的10%,并立即终止合同,且乙方3年内不得参加与甲方组织的粮油类招投标。甲方每月组织炊管人员进行供应情况民主测评,若对乙方供应满意率不足80%的,甲方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满意率每累计3次不足80%的,下个月扣除不超过货款的10%。

(五)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于当月20日后进行账款核对,经确认无误,甲方原则上在乙方开具上月供货粮油正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乙方提供的账号,将帐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如遇特殊情况,付款时间视情推延,推延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按中标单价*实际供货数量结算,如有突发情况,需要额外购买其他种类粮油产品,则由中标人提出单价,由采购人经市场询价后,根据实际要求双方协商定价。

(六) 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终止配送公司送货并废除与之签订的协议:

(1)因配送的食品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

(2)测评结果连续两个季度满意率未达70%以上(含70%)的;

(3)配送的粮油产品有假冒伪劣产品一次以上(含一次)的;

(4) 因存在不廉洁行为和安全隐患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附件: 粮油产品品相关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标准

备注

1

粮油类

有“QS”或“SC”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等,符合国家-级标准外包装完好,食用油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二、调味品类

投标供应商所投内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

(一)、采购项目概述

1、 采购项目概况

1.1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

1.2 服务期:一年

1.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符合采购人需求。

1.4服务价格:报价不得高于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价格或者松际农网价格或者天惠超市价格,如果上述均无参考,则不得高于市场价(朝阳农贸市场或者天鹏食品商城等)。

(二)项目技术要求:

2.1.配送物资种类:调味品类集中配送采购。

2.2.配送质量要求:

2.2.1有“QS”或“SC”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2.2.2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杂质异物等;能提供调味品相应的质量检验报告。

2.2.3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味精、鸡精等: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无返卤吸潮现象。食糖: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调料粉(黑胡椒粉、椒盐粉、八角、八角粉、孜然粉等):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三)其他要求

定价机制的确定:按中标价结算。

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质量、数量、品种与要求不符时,招标人有权拒收,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凡因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等其它严重后果的,中标人必须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为及时满足采购人调味品供应需求,供应商必须在本公司成立专门的保障团队,至少要确定专职负责人、配备专用运输车进行配送保障。

违约责任

1.价格违约

经甲方随机抽查,第一次发现,结算价格未达到承诺优惠率的,除结算价格按承诺优惠率执行外,按调味品类别相应扣除不超过当天货款的10%;第二次发现,结算价格未达到承诺优惠率的,除结算价格按承诺优惠率执行外,按货物类别相应扣除不超过本周货款的10%;第三次发现,结算价格未达到承诺优惠率的,除结算价格按承诺优惠率执行外,按调味品类别扣除不超过当月货款的10%,并立即终止合同,且乙方3年内不得参与甲方组织的相关货物招投标。

2.数量违约

甲方验收时发现乙方供应调味品存在实际供应比预约计划少2%以下,甲方可予以签字确认,按实际验收数量结算,并可要求乙方及时予以免费补足。若少2%以上,乙方必须立即予以免费补足。如发现乙方存在主观故意或不予补足,第一次发现,按调味品类别扣除不超过当日全部货款的50%;第二次发现,按调味品类别扣除不超过本周全部货款的50%;第三次发现,按调味品类别扣除不超过当月全部货款的50%,并立即终止合同,且乙方3年内不得参加与甲方组织的相关货物招投标。

3.质量违约

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调味品具有“QS”或“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如甲方检验发现所供调味品出现以次充好等问题时,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若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主观故意、不予更换或者没有履行好检验职责的,第一次发现,按调味品类别相应扣除不超过当天货款的50%;第二次发现,按调味品类别相应扣除不超过本周货款的50%;第三次发现,按调味品类别扣除不超过当月货款的50%,并立即终止合同,且乙方3年内不得参加与甲方组织的调味品类招投标。如因质量问题引起的食物中毒,由乙方负全责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永久取消参与甲方组织的调味品类招投标资格。

4.服务违约

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应按时将调味品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未按时送达,影响甲方伙食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第一次发现,按调味品类别相应扣除不超过当天货款的10%;第二次发现,按调味品类别相应扣除不超过本周货款的10%;第三次发现,按调味品类别扣除不超过当月货款的10%,并立即终止合同,且乙方3年内不得参加与甲方组织的调味品类招投标。甲方每月组织炊管人员进行供应情况民主测评,若对乙方供应满意率不足80%的,甲方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满意率每累计3次不足80%的,下个月扣除不超过货款的10%。

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于当月20日后进行账款核对,经确认无误,甲方原则上在乙方开具上月供货正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乙方提供的账号,将帐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第一次付款顺延一个月)。按中标单价*实际供货数量结算,如有突发情况,需要额外购买调味品,则由中标人提出单价,由采购人经市场询价后,根据实际要求双方协商定价。

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终止配送公司送货并废除与之签订的协议:

(1)因配送的食品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

(2)测评结果连续两个季度满意率未达70%以上(含70%)的;

(3)配送的调味品有以次充好一次以上(含两次)的;

(4)因存在不廉洁行为和安全隐患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附件:调味品采购物资参考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备注

1

散装香叶

2

散装小茴香

3

散装丁香

4

散装八角

5

散装桂皮

6

散装花椒

7

散装干辣椒

8

散装白芷

9

菜籽油

10

耗油

11

精盐食用盐

12

黄酒

13

绵白糖

14

老抽酱油

15

生抽酱油

16

芝麻油

17

味精

18

鸡精

19

白醋

20

蒸鱼豉油

21

剁椒汁

22

红番茄酱

23

酵母

24

香醋

25

豆瓣酱

26

白酒

27

鱼酸菜

28

散装麦片

29

散装绿豆

30

散装黄豆

31

玉米淀粉

32

散装黑米

33

散装小米

34

散装赤豆

注:最终结算按中标费率*实际供货数量结算,如有突发情况,需要额外购买调味品,则由中标人提出单价,由采购人经市场询价后,根据实际要求定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单价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文本)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方):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内容:

中标总金额:(大写)

(小写)

质量和服务要求及验收标准:

本合同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和方式:

支付步骤和办法: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式:

其它事项:

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乙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备案:

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一份。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甲方(采购人): (盖章) 乙方(中标方):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见证方: (盖章) 乙方户名:

见证人: 乙方开户银行:

日 乙方帐号:

★.备注:甲乙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按照合同条款拟订合同。


五.合同条款(格式)

根据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和该文件的中标通知书及乙方投标文件,甲乙双方就此次 项目及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为配送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便利条件。

2、甲方在每日下午17:00向乙方告知第二天的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3、甲方有权对乙方配送食材的质量、数量及品种规格进行验收,不合标准的有权拒收并立即要求乙方在指定时间内进行增补,直至达到验收合格。

4、甲方有权按照《食堂原材料采购供应商考核表》(详见附件)考核乙方服务质量,并按考核规定进行处理。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乙方配送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操作,规范服务;配送人员必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并经卫生防疫部门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

2、在合同期内,乙方按甲方订购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准时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务,提前或推迟送货,甲方有权拒收,并严格按照违约责任约定条款的进行处罚。

3、乙方配送的食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品质必须达到本合同第六条所列的验收标准,须每天提供所供肉类、禽类及鱼类的检测检疫报告。

4、乙方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品种供甲方选择,以满足甲方因季节、天气、市场价格等情况做出的采购计划调整,若遇某商品缺货,需更换品种,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更换。

5、甲方因特殊事由或突发情况需临时性送货时,乙方须15分钟内响应,60分钟内送达。

6、乙方因日常工作中造成的物品损坏或遗失,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7、履行服务任务中发生的意外情况及伤害,由乙方负责。

8、乙方需根据甲方实际需求购买相应食材或粮油调味品。

三、价格约定

1、投标供应商中标后自供货之日起,所供商品价格按照中标价执行,不得上调、不得停供。原则上不再上调中标费率。

2、食材物资原料的供货及配送价格应包括食材供应的物、包装、仓储、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装卸、保险、检测验收、售后服务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乙方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3、个别品种未列入《食堂配送需求目录》但甲方确有需要的,乙方应参照无锡市南禅寺朝阳市场批发价格为准,若无锡市南禅寺朝阳市场中没有该品种,则以食堂调研的市场批发价为准。 

四、采购计划及下单订货

1、甲方在每日下午17:00向乙方告知第二天的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

2、采购计划中品种及数量均为预估,实际消费与采购计划有偏差为正常情况。

3、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列入《食堂原料配送需求表》的品种必须保证供应。若个别品种未列入《食堂原料配送需求表》但甲方确有需要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后及时联系甲方并协商好解决方案。

五、交 货

1、乙方按照食堂要求将订单内所有食材物资原料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乙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现场过磅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

2、配送价格按照中标协议标准执行,若中标目录中没有该品种,乙方应在提供的《送货清单》上标明单价,甲乙双方现场过磅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

3、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4、乙方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秤上过磅,过磅后负责协助甲方运至指定位置。

5、乙方应能按甲方要求及时补货。

6、商品质量标准按甲方要求执行,如甲方提出货物品质不符合要求,则乙方无条件上门更换。

7、提前或推迟送货,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签单。

8、每批次提供的商品,必须经食堂仓管员或食堂相关人员验收签单后才能视为有效,否则均视为无效服务。

9、规格包装的产品交付时,必须原包装完好无损,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10、乙方的运输工具进入甲方单位后,必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11、为及时满足甲方调味品及其他货物的供应需求,乙方必须在本公司成立专门的保障团队,设定专职负责人、配备专用运输车进行配送保障。

六、验收标准及退货依据

1、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执行。

2、退货依据

所供食材不得出现下列情况: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材;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

(4)检验不合格的;

(5)超过或临近保质期限、被曝光、列入黑名单的食品原料、没有生产许可证和检验报告的食品原料;

(6)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材。

七、数量、品质保证

1、原则上乙方所送食材的品种数量须与订单相符,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乙方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分由乙方补足。

2、每个品种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3、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品质必须达到本合同第六条所列的质量验收要求。乙方每天提供所供食材的合格检测检疫报告。

八、试供期

1、试供期为30天,即从 日至 日,试供期内甲方按照《食堂原材料采购供应商考核表》考察乙方服务质量。

2、试供期满且经甲方综合考察认为合格的,合同继续执行;若试供期间出现质量、服务等难以磨合的问题的,甲乙双方均可终止合同,甲方有权选择本项目下一中标候选人进行替补。 

九、合同期 

试供期满且经甲方综合考察认为合格的,合同继续执行。本合同期限为 日至 日。

服务期限为1年。

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以实际供货量和食堂考核情况进行结算。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按照采购人支付流程和支付账期将费用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十一、合同解除

1.若发现有伪劣假冒商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商品,乙方将承担赔偿或其他法律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立即终止合同。

2.乙方不能满足服务要求,有终止合约意向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在甲方同意后,双方约定终止合同时间,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将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报送质检部门抽检,若发现货物质量检测结果与招标文件或投标响应文件质量标准不符,甲方有权酌情予以罚款或解除合同等。

4.甲方每季度对乙方进行考核,对经考核不合格勒令整改、整改不到位严重影响甲方工作秩序的予以淘汰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甲方食堂招标项目,乙方须无条件接受。(详见考核表)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食堂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品种、数量、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若验收人员认定商品与甲方要求不相符合的,当即拒收并将不良供货批次进行记录备案。包装货品无法当场验货的,使用时拆封如发现变质,无条件退货。乙方累计3次不能满足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且屡教不改、服务态度差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立即单方终止合同。

十二、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应按时将食材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未按时送达,影响甲方伙食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第一次发现,按食材类别相应扣除不超过当天货款的10%;第二次发现,按食材类别相应扣除不超过本周货款的10%;第三次发现,按食材类别扣除不超过当月货款的10%,并立即终止合同,且乙方3年内不得参加与甲方组织的食材配送类招投标。甲方每月组织炊管人员进行供应情况民主测评,若对乙方供应满意率不足80%的,甲方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满意率每累计3次不足80%的,下个月扣除货款的10%。

2、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食材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附带法定检验机构合格证明。如甲方检验发现产品出现以次充好、腐烂变质等问题时,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若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主观故意、不予更换或者没有履行好检验职责的,第一次发现,按食材类别相应扣除不超过当天货款的50%;第二次发现,按食材类别相应扣除不超过本周货款的50%;第三次发现,按食材类别扣除不超过当月货款的50%,并立即终止合同,且乙方3年内不得参加与甲方组织的食材配送类招投标。如因质量问题引起的食物中毒,由乙方负全责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永久取消参与甲方组织的食材配送类招投标资格。

3、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已承诺而未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予以赔偿外,甲方有权另行处罚,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三、争端的解决 

1、本协议执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向本协议签订所在地的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在仲裁审理期间,除提交审理的事项外,本协议其它事项和条款仍继续执行。

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协议,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十五、本协议执行期内,各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有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考核表

食堂原材料采购供应商考核表

供应商: 供应类别:

考核时间: 考核者: 考核得分:

考核内容

分值

扣分细则

考核扣分及原因

得分

供货及时性

10

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及时得8分以上;很少不及时但能与院方及时沟通得8-5分,不沟通或沟通不及时得5分以下。

供货质量

20

1、保证商品质量,无以次充好现象,无过期食品,无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送入采购人所在地得8分以上;偶尔发生上述情况得8-1分;发生3次不得分。
2、所供商品经过挑选后发货得8分以上,偶尔发生商品不经挑选直接送货得8-1分;发生3次未经挑选并有腐烂等现影响质量的商品进入采购人所在地不得分。

供货数量

10

每次送货数量偏差不超过采购人需求数量±15%的,得10分;偶尔发生送货数量偏差超过采购人需求数量±15%且能及时更正的,得8-1分;年度发生3次偏差超过采购人需求数量±15%的,不得分。

供货品种

10

按照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品种送货,无擅自更换商品或品牌现象得8分以上;偶尔发生得8-1分,发生3次不得分。

服务价格

10

严格执行中标价供货,得8分以上;偶尔出现未严格执行中标价供货的,沟通后及时调整的得8-5分,多次(3次以上)出现直接不得分,并约谈,屡教不改的终止合同。

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

10

一次不漏地向食堂提供有关商品的检测资料得8分以上;偶尔遗漏并及时补齐得8-1分,3次遗漏不得分。

服务态度

10

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运送搬装文明得8分以上;偶尔发生因搬装等原因造成食物污染、破损得8-1分;发生3次不得分。

联系沟通

10

供应商能主动到院随访,倾听院方意见、建议得8分以上,在供货过程中发生情况能与院方及时联系并妥善处理得8-5分,与院方缺少联系沟通发生情况处理不到位得5分以下。

廉洁制度

10

违反廉洁协议不得分。

合计

100

备注: 1、得分95~100分,为优秀供应商,可正常采购或享受免检待遇
2、得分90~94分,为合格供应商,可正常采购
3、得分80~89分,为一般供应商,予以警告,限期整改

4、得分80分以下,为不合格供应商,应予以淘汰

考核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贵单位考核成绩优秀,请继续保持。

□贵单位考核成绩有待改善,请加强□品质□价格□服务□索证□沟通等以利工作改善。

□贵单位考核成绩不佳,极须改善,请于收到此通知后5日内提出改善报告。

□贵单位考核成绩不合格,予以终止合同。

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无锡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后勤处签名: 供应商签名:

第五部分.附件

一、封面格式:

项目公开招标投标文件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投标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格式)

致: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 (采购项目名称 ) 的公开招标文件,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我方经过踏勘现场和对招标文件等所有文件的研究后,我方愿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技术规范、采购清单的条件承包本采购项目的完工。

二、我方愿意提供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部分,其中明标部分单独装订成一册(一正二副),暗标部分单独装订成一册(一正三副),同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应包含所有投标内容)。

明标部分: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证明文件部分:

第一部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投标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除外);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6)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除外);

(7)授权委托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6月-2021年11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6月-2021年11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除外);

(9)投标供应商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

(10)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11)承诺书一(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fzlm/zfcgjyxt/index.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投标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