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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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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食堂物资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食堂物资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31

项目概况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食堂物资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1月25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CG2021Q-GK-141

项目名称: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食堂物资项目

预算金额(元):19100000

最高限价(元):12100000,6000000,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蔬菜(面条年糕)、水产、豆制品、酱制品、早餐包类;调味品(干货冲饮)类;水果类;家禽、蛋类;冷冻制品类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肉类(猪肉类 牛羊肉类)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奶制品类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1月2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5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25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 201开标室(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海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3871182

质疑联系人:黄伟国

质疑联系方式:13867426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三楼

传 真:0571-88907751

项目联系人(询问):邵玲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907750

质疑联系人:吴佳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90011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食堂物资项目.docx

    248.5K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食堂物资项目

项目编号:ZZCG2021Q-GK-141



采购单位:浙 江 省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地 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

目录


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4

第四章招标需求 25

第五章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28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83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ZCG2021Q-GK-141

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三、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1

蔬菜(面条年糕)、水产、豆制品、酱制品、早餐包类;调味品(干货冲饮)类;水果类;家禽、蛋类;冷冻制品类

1

1210

2

肉类(猪肉类 牛羊肉类)

1

600

3

奶制品类

1

100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标项1至标项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项目采购-报名开始日期]2022-01-25 09:00:00

2.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六、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和形式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25 09:00:00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规定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

如认为需要,投标人可以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以U盘或DVD光盘形式存储,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

投标文件收件填写人:陶振宇,联系方式:0571-88901836,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三楼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302会议室。(疫情期间仅接收邮寄方式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因本大楼疫情管控,推荐使用中国邮政速递和顺丰快递。)

本项目拒绝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01-25 09:00:00时整在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 201开标室(大)开标。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无须派人员到现场出席开标会议。

八、电子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登录方法

(一)网络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二)登录方法:投标人须先完成供应商注册并申请CA,再下载客户端编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最后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登录窗口登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具体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九、其他:

(一)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可进入电子卖场服务中心采云学院

https://edu.zcygov.cn/live?utm=a0018.2ef5001f.0.0.1939d340e5db11ea867fb57c149ddb61)自行提前学习


十、业务咨询

机 构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

网 站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文件下载、公告查询)

咨询事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真

备注

项目联系人

(A岗)

邵玲芳

0571-88907750

0571-88907751

三楼采购二部

项目协办人

(B岗)

冯妙吉

0571-88907710

0571-88907751

部门负责人

高媛沁

0571-88907717

0571-88907751

项目监督

吴女士

0571-88900117

0571-88907751

三楼(采购监督部)

网站系统问题

客 服

4008817190

/

注册、账号、系统操作等

开标室电话:

201开标室

0571-88907719

0571-88907719

十一、采购需求咨询

采购单位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

咨询事项

采购需求等

联系人

杨海洋

联系方式

0571-8387118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要 求

1

项目名称及数量

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三

2

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3

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

中小企业优惠措施

1. 项目属性(货物类)

2.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

采购标的:

标项一蔬菜(面条年糕)、水产、豆制品、酱制品、早餐包类;调味品(干货冲饮)类;水果类;家禽、蛋类;冷冻制品类

标项肉类(猪肉类 牛羊肉类)

标项奶制品类

所属行业:批发业

3.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5.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5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投标人须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节能产品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本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6

质疑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之日起第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7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不允许进口产品

8

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

转包:否

分包:不允许分包

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

是否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

11

是否提供演示

(否)。

12

是否提供样品

(否)。

13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均由资质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投标人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正本)的,数量为1份。

14

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方法

第一步:供应商注册

投标人应在标前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的正式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

第二步:申请CA

投标人应在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第三步:下载客户端

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

第四步:具体流程

详见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提醒: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完成第一、二、三步骤,避免影响投标。

15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

投标文件的接收以本项目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和“第二章”的“投标文件的编制”等要求为准。

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

16

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其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7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18

付款方式

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各标项的商务要求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等规范要求,采购人认为符合条件的,在第四部分《招标需求》付款条件中,明确对相关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19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天

20

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21

招标方代理费用

0元

22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方:指组织本项目采购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采购人: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货物、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4.货物: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5.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

7.电子交易平台: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即政采云平台。


8.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三)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

1.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或投标人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

(五)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

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招标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招标方将不予受理。

2.招标方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招标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等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为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请自行下载并安装。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本项目所称投标文件系指电子投标文件或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每个标项由资质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具体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备份投标文件的组成和内容等同电子投标文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开标一览表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三)投标文件的效力

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四)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包装

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

(1) 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关联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投标人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另须满足以下条件:

(1)储存形式:U盘、DVD

(2)密封要求: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联系方式(授权代表手机)、投标文件名称(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投标报价

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产品、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和费用,本项目不含车辆购置税)。

3.投标报价金额到元为止,如投标报价总价出现角、分,将被抹除。

(八)串通投标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九)投标无效的情形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人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

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虽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但是备份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者无法读取或者不符合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要求的;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7.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

8.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该清单内产品的;

9.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0.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

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2.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

13.未按本章“二、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七点投标报价要求报价的;

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5.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十)错误修正

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信息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投标人加盖公章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十一)采购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方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方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三、开、评标程序及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程序

(一)组织开标

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如未准时在线参加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1. 落实工作场地、设施,检查录音录像采集设备运行情况,验证电子交易平台是否能正常登录。

2. 开标由招标方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

3.投标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方点击[开始解密]按钮后,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

4.投标人应当在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如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都已经解密完成的,则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结束解密。如有任一投标人未解密,电子交易平台会在解密时限截止时自动结束解密。

解密时限内未完成解密且按规定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招标方将拆封其备份投标文件,并导入电子交易平台。

5.评标委员会在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有效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

6.招标方在电子交易平台开启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信息,投标人对报价信息进行确认。投标人对报价信息不予确认的不影响后续评标过程。

7.评标委员会经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评标委员会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或说明的时间为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或说明完毕的除外。

8.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二)组织评标程序

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1、开启开标场地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

2、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评标现场相关人员通讯工具。

3、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4、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纸质形式的《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5、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6、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

7、采购人代表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以开标当日为准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

8、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招标方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9、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

10、评审结束后,招标方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

11、招标方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开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评分明细》以及《得分汇总表》情况。     

(三)评审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4、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5、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授权代表未按时确认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

6、评审人员需对招标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

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四、评审原则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投标人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

3.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或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招标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投标人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投标人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五、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原则

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方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统一签发《中标通知书》

六、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3.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七、货款的结算

货款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货款打入中标商帐户。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二、分值的计算

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商务及其他分)


三、评标内容及标

评分类型

评分标准

分值

报价

标项一:

1、 蔬菜(面条年糕)、水产、豆制品、酱制品、早餐包类折扣率得分:1-最高折扣率÷(1-投标折扣率)×10

2、 调味品(干货冲饮)类折扣率得分:1-最高折扣率÷(1-投标折扣率)×3

3、 水果类折扣率得分:1-最高折扣率÷(1-投标折扣率)×6

4、 家禽、蛋类折扣率得分:1-最高折扣率÷(1-投标折扣率)×4

5、 冷冻制品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食堂物资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