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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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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政府机关餐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ZW)0001351

项目编号: BDGCGL-2021-(ZC)088号

项目名称: 海原县政府机关餐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4543600.00

最高限价(如有): 45436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海原县政府机关餐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餐饮服务 1 采购一家第三方机构负责经营海原县政府机关餐厅,具体内容、数量及详细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45436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45436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创新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优惠;□其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食品准营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12-31 08:30:00 至 2022-01-10 18:3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1-11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2-01-11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按中卫市交易中心通知,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有限,为减少人员过度集中,所有进入场地的人员均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每家供应商只允许1人到场参与开标,开标后(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最终报价后)在场外等候或离场。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海原县西街
联系方式: 13739535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中宁县“金宸”商住楼项目18#商业楼1-2层商铺-3室
联系方式: 19909568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郭亚斌
电话: 1373953565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赵东铂
电话: 19909568777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海原县政府机关餐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BDGCGL-2021-(ZC)088号(论证定稿).pdf

代理机构: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12-31

- 1 -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 -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BDGCGL-2021-(ZC)088 号 项目名称:海原县政府机关餐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肆佰伍拾肆万叁仟陆佰元整(¥:4543600.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4543600.00 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海原县政府机关 餐厅经营服务采 购项目 采购一家第三方机构负责经营海原 县政府机关餐厅,具体内容、数量 及详细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人民币肆佰伍拾肆万 叁仟陆佰元整(¥: 4543600.00 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创新产 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优 惠;□其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食品准营证》、《食 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01 月 10 日(磋商文件的发 - 3 - 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政府采购网》、《中国 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 年 01 月 1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 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中卫市政务中心五楼) 五、开启: 时间:2022 年 01 月 1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中卫市政务中心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按中卫市交易中心通知,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有限, 为减少人员过度集中,所有进入场地的人员均需佩戴口罩、接受体 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每家供应商只允许 1 人到场参与开 标,开标后(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最终报价后)在场外等候或 离场。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宁夏公共资源交 易网》、《宁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注: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 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 - 4 - 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 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 (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海原县西街 联系人:郭亚斌 联系方式:13739535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中宁县“金宸”商住楼项目 18#商业楼 1-2 层商铺-3 室 联系方式:19909568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东铂 电话:19909568777 代理机构: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 5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 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海原县政府机关餐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采购一家第三方机构负责承包经营海原县政府机关餐厅,具体内容、数量 及详细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2 采购人:海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海原县西街 联系人:郭亚斌 联系电话:13739535655 3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中宁县“金宸”商住楼项目 18#商业楼 1-2 层商铺-3 室 业务联系人:赵东铂 电话:19909568777 传真:/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 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4、投标人可选择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6 - 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也可选择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 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人可选择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7、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 标。 5 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6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 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8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9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伍拾肆万叁仟陆佰元整(¥:4543600.00 元);最高限价: ¥4543600.00 元 10 保证金: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 元) 缴纳时间:2022 年 01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前(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请各供应商自行 掌握缴纳时间)。缴纳方式:①转账形式:将汇款凭证的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 位置。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由系统自动生成。供应商必须 将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响应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由现场工作人员在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打印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 - 7 - 保证金查询系统相关凭证,以现场打印的凭证证明各供应商是否在规定的时间递交了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供应商分公司基本账 户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将视为汇款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对逾期递交(以到账时 间为准)或从非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为确保在 上述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供应商在汇款时需充分考虑汇款的时间误差 风险,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 形式:将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投标保证保险(保单)的保险条款应当经 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投标保证保险(保单)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 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投标保证金。③银行保函形式:将扫描件放入响应文件中相应位置。供应商应开具金 额与投标保证金一致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行银行出具(即 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全称必须与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名称一致。如供应商的基本 账户开户银行不具备出具银行保函资格的,则应当由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上级银行 出具的保函并 须做出相应说明)。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 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 证金。④金融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将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担 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 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注:1.如采用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提交,其原件在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 2.退还保证金时一律按照投标单位打款账户进行退回。 1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将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2 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自然日(日历日) - 8 - 13 投标文件(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1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中卫市政务中心五楼) 14 磋商时间:2022 年 01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磋商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中卫市政务中心五楼) 15 信用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上网查询。 16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 17 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 18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 19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 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 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1980 号)的规定执行。 收取形式:公户转账 收取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 20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否 21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 ?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向采购人纸质提出。 22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 发〔2021〕2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 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5)财政部、 - 9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3 1、服务期限:1年。 2、服务质量:合格 3、签订合同地点: 海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4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电子版:1份(U盘 PDF 格式) 25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 5人组成,在专家库随机抽取 4 位评委,采购人 1 位评委。 2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食品准营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供应商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 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 磋商供应商: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或者自然人。 1.4 供应商及其响应的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 规定。 1.4.2 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 业制造,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 10 -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 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 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 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 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的,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 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 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相关响 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响应的,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 认定为响应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 一的,应当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 11 -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 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 避。 2.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3.投标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费用。 (二)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构成 4.1 磋商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6 响应文件格式 5.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 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5.2 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 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 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 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 12 - 6.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 准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 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事项 7.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 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供应商应当对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 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8.2 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 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 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成交后,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 部分。 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 - 13 - 文件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0.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 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响应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响应服务及相关货物、工程(如适用) 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2.响应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保证金的, 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磋商 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 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 12.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2.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2.4.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2.4.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之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的; 12.4.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2.4.5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3.响应有效期 13.1 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 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 14 -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 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 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响应文件的制作 14.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纸质 响应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投标 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 应而终止其作进一步评审。 14.2 响应文件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磋商文件 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应 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响应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响 应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5.3 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密封递交;投标文 件的密封材料和样式不作统一规定,应使用不易破损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电 子版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密封袋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请勿在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 得因响应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5.4 电子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以密封袋单独密封。密封 袋封面须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电子版”等字样。 密封材料和样式不作统一规定,应使用不易破损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 15 - 16.响应截止 16.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 到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 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 17.2 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 出申请,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 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五)磋商评审 18.成立磋商小组 18.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5 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 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8.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供应商递交 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有参加磋商的资格。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 应商的信用记录。 18.3.1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响应将被认定为响 应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 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 16 - 18.3.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 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 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 查依据。 19.磋商 19.1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 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 分别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 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9.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 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19.3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 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由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9.4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9.5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 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 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9.6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应通知 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给所有磋商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供应商应 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9.7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 - 17 -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 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 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文件。 19.8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 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19.9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 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9.10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 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 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19.11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响应无效 20.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20.1.1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0.1.2 未满足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0.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0.1.4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8 - 20.1.5 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20.1.6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保密要求 21.1 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1.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从 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成交 22.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2.1 除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外,磋商小组应当根 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3.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23.1 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在 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 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4.发出成交通知书 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 组成部分。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5.签订合同 25.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 25.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不得向 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5.3 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须按响应函内容向采 - 19 - 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 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5.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 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 新开展采购活动。 26.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 提交履约保证金。 27.履约验收 采购人组织验收,并聘请相关单位和专家参加。 28.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 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29.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 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0.质疑 30.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 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0.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 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0.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 - 20 - 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30.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 应当在收到质疑函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1.投诉 31.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 政部门提起投诉。 31.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 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 - 21 -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指导思想 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 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关 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简化程序、务求节俭、杜绝浪费” 的原则,坚持优质服务与厉行节约相结合,加快推进与量力而为相结合,方便 干部职工,提升机关工作效率,同时,节约公务接待成本,提升公务接待质量。 二、餐厅概况 机关餐厅位于海原县政府西街(原老中医院内),二层,建筑面积 1646.24 ㎡,操作间约 367.8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供操作间、餐厅设备等基本设施。 三、服务范围 (一)干部职工就餐。为干部职工就餐提供方便,解决干部职工后顾之忧, 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提升政府工作效能。 (二)公务接待用餐。承担部分公务接待任务,降低公务接 待成本,提升公务接待质量。 四、服务内容 1.加工服务:由中标人负责按照服务要求和标准雇用人员,加强管理,负 责餐厅院内卫生清扫、餐厅内部卫生保洁、食材加工、就餐服务等。劳务承包 费按年核算,按月结算,每月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结算给中标人,用于中标人 支付人员工资,缴纳各类社会保险等。 2.供餐服务:中标人须按规定标准,以自助餐形式为干部职工提供每日三 餐保障,餐费根据每餐次就餐人数据实核算。须做到饭菜花样品种多,营养搭 配、荤素搭配合理,菜品制作精细,确保干部职工每餐吃够标准、吃出营养。 餐费按照每餐实际就餐人数据实结算。 3.其他事项:餐厅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水、电、煤气和清扫、洗消、零星维 修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五、监督管理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餐厅运行日常监督管理,结合餐厅试运行情况, 制定餐厅运行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结算方式、饭菜质量标准、规章制度建设、 安全生产要求等事项,成立餐厅运行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委派 1 名分管领导、1 名工作人员加强对中标人服务质量、制度建设、卫生保洁、原材料进口、食材 加工、安全生产、饭菜质量、饭菜花色品种搭配等方面的监管,及时提出整改 提高意见,监督中标人落实。 六、餐费补助标准 按照 33 元/人/天(早餐 5 元/人、午餐 18 元/人、晚餐 10 元/人)执行, 县级领导干部每月自缴就餐费 200 元/人,餐补 23 元/人/天,按月核算,政府 补贴按每月 22天正常工作日计算;其他干部职工自缴费:早餐 2 元/人/餐、午 餐 5 元/人/餐,晚餐 3元/人/餐,通过刷脸系统扣缴;餐补:早餐 3 元/人/餐、 午餐 13 元/人/餐、晚餐 7元/人/餐,根据每餐实际就餐人数核算补贴。 - 22 - 七、费用概算 (一)加工服务人员 两个餐区原则不少于 30人,一餐区不少于 6人:其中热菜厨师 1 人、凉菜 厨师 1人、面点师 1人、帮厨及服务员 3人。二餐区不少于 24人:主管 1人、 厨师长 1 人、热菜厨师 2 人、凉菜厨师 1 人、拉面师 1 人、面点师 1 人、帮厨 及洗碗工 9 人(含勤杂工 1 人)、服务领班 1 人、服务员 7 人。加工服务费不 超过 173 万元。 (二)就餐人数 目前各单位干部职工报名上灶人数 654 人,实际上灶县级领导约 30人,干 部职工日平均上灶约 200 人(一餐区日平均上灶约 40人,二餐区日平均上灶约 160 人),暂按 300 人就餐费用计算,具体以实际就餐人数据实结算。 (三)其他费用补助 水、电、煤气费,以及清扫工具、洗洁精、洗手液、餐巾纸、垃圾袋等日 常消费品、零星维修费用全年补助 20万元。 八、其他要求 1.中标人须确保餐厅定时餐饮供应,具体包括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 境卫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菜肴。 2.中标人采购的食材必须新鲜,符合标准,采购人将随时抽查。 3.中标人必须遵守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招标人的规章制度,遵守国家和地方 有关环境和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确保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4.中标人必须按时供应工作日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标 准不低于早餐:包子 2 种、花卷、稀饭+牛奶/稀饭+豆浆、鸡蛋、凉菜 2 种、热菜 2 种、拉面,午餐:热菜 4 种(2 荤+2 素)、凉菜 2 种、面点 2 种、米饭、汤, 晚餐:凉菜 2 种、热素菜 2 种、小菜 2 种、主食面 1 种。须保证饭菜足量、优质, 不得出现少餐、缺餐。 5.中标人配备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上岗证、身份证及卫生知 识培训证并报招标人备案。中标人须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中标人自 行承担责任。 6.中标人必须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如提供不洁食品造成人员食物中毒的, 中标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7.中标人须做好餐厅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餐厅安全经营。不得将食堂 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得搞非法经营,不得私自对外经营。 8.服务期限 1 年。为确保饮食安全,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服务水平、饭 菜质量进行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中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的监督检查,对采购 人提出的问题和员工投诉及时整改纠正。 9.中标人应负责经营餐厅的治安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服从采购人的 统一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 10.中标单位须统一服装、标识,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要穿着工作服、 帽子、口罩等。 11.招标时就餐人数量只是预估量,具体按实际就餐人员据实结算。 - 23 - 12.投标人投标时,加工服务人员和其他费用补助报总价。补助餐费报单价 (元/人/天),不超过 33 元/人/天(早餐 5 元/人、午餐 18 元/人、晚餐 10 元/人)。 13.中标单位须承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 不良记录; 14.中标单位须做好员工培训和福利待遇等工作投标人须按照要求在投标 时提供相关服务方案。 15.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以上须作出达不到要求的实质性经济处罚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24 -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 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 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磋商文件。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磋商小组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 2.依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 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 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 候选人。 磋商小组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 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不在给予价格折 扣优惠。针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段,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 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总价扣除 8 %后参与评审。 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 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和《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 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的规定,对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对其投标总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监狱企业声明函》 - 25 - 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总价扣除 8 %后参与评审。 注: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 除(按较高比例扣除)。 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 %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型企业以及大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的联合 体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 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 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 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 的,供应商可登录宁夏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办理相关融资业务。 节能产品、环保产品:采购人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依据国家确定的 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及网站截图,对产品 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若所投产品全部为节能、环保产品,在其报价得分基础上给予(报价得分×1%)的加分, 若所投产品部分为节能、环保产品,在其报价得分基础上分别给予[报价得分×1%×(节能、 环保产品合计报价/投标报价)]的加分。 节能、环保产品的界定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屏为准。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提 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3.同品牌处理办法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 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 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 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 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 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报价相同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及报价 均相同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六)评审因素和指标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2 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12。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且 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 最低报价得 12 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 得分报价。 2 商务标响 应情况 5分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 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得 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商务 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1分,投 标人一般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 - 26 - 项加 0.5 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 3 服务方案 50 分 投标人根据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编写服务方案,评委依据服务方 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理解、餐谱调整 创新方案、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餐厅环境卫 生管理方案、人员职责明确方案、各类应急处置预案、接待服务 保障能力方案、餐饮管理方案等方面,方案全面、详细、符合项 目实际、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每提供一个方案得 4-5 分,较为合理、有操作性、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每提供一个方 案得 2-3 分,方案不全面、操作性不强的每提供一个方案得 0-1 分,不提供不得分。 4 管理制度 方案 8分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管理制度,有相关服务岗位管理制度、岗位 工作流程、财务管理制度、考核机制等内部管理制度,全面、详 细、具体,完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 6-8 分,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 得 2-5 分,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 0-1 分。 5 人员配置 16 分 餐饮经理(必须具有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厨师(中式烹调师、 面点师二级及以上各 1 名)及其他人员配备(营养师、食品安全 管理员等人员各 1 名)。每拥有一项资格证书得 2 分,满分 16 分。注:所有人员需对应持证上岗(有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 健康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无资格证需提供健康证和身份 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6 类似业绩 2分 提供 2018 年 7 月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 1 分,得至 标准分为止。(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和政府采购指定 网站截图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 售后服务 7分 售后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员工培训措施等详细、具体、切 实可行,针对性、操作性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 5-7 分,针 对性、操作性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1-4 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注 1:(1)得分项证明内容必须清晰可见,不得过分缩印,因内容模糊导致无法得分的, 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评分细则中的顺序进行编写,合理设置 评分点链接,方便评委查阅。 注 2: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以下事项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包括但不 限于: (1)已作为资格条件事项; (2)涉及企业规模条件事项; (3)附加金额要求的业绩; (4)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偏离; (5)与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不对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事项; (6)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的事项; (7)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8)非区间评审因素对应区间得分; (9)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 (10)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11)其他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事项。 - 27 -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仅供参考)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名称,品牌、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供货时间 (一)服务名称: (二)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等详见附表 (三)项目总价 万元(税后价,一切费用在内) (四)项目完成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以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为准 三、项目实施 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按乙方承诺提供售后服务。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和方法 (一)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方法:由甲方组织有关专家、质检人员、监督人员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按合同第(一) 条验收。 (三)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服务或设备等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及要求不合规定,暂由甲 方妥善保管,在 天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及处理意见,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 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果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服务或设备等损失和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在 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 否则,即认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验收后由验收小组出据验收报告,作为甲方付款的依据。 五、结算方式、期限及交货地点 1、结算方式及期限: 。 2、交货时间及地点: 六、违约责任 - 28 - (一)乙方责任 1、乙方不能交付采购服务,不能提供服务,甲方拒付该项货款后,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提 供服务、服务 的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设备型号、品牌、规格、质量、服务、技术,不符合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 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调换的按不能按期交货验 收处理。 3、若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扣除货款总额的的 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 付出的损失费用 (二)甲方责任 1、乙方按要求将所采购服务送达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提出退货,由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 费用。 2、甲方逾期付款的,按逾期付款额的 偿付乙方违约金。 七、赔付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天内,按银行规定 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服务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工商部门调解解决, 调解不成时,按法院判决执行。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公章): 卖方(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 联系人: 日 期: 年 月 日 - 29 -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 面)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盖章) 年 月 日 - 30 - 目录 一、响应函…………………………………………………………… 二、响应一览表……………………………………………………… 三、响应价格明细表………………………………………………… 四、商务条款响应表………………………………………………… 五、技术服务响应表………………………………………………… 六、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等………………………………………… 七、基本情况一览表………………………………………………… 八、人员情况………………………………………………………… 九、资格证明文件…………………………………………………… 十、其它材料………………………………………………………… - 31 - 一、响应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 名称和招标编号)项目,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 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 的服务。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 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并承诺自响应截止 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响应文件的、或者成交后不依 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成交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 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保证 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 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 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 采购人验收。 供应商: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 32 - 二、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加工服 务人员和其他费 用补助) 小写: 大写: 补助餐费报单价 (元/人/天) 元/人/天(早餐 元/人、午餐 元/人、晚餐 元/人) 服务期限 备选方案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备 注 投标人投标时,加工服务人员和其他费用补助报总价。补助餐费报 单价(元/人/天),不超过 33 元/人/天(早餐 5 元/人、午餐 18 元/人、晚餐 10 元/人)。报价得分按 300 人计算。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 33 - 三、响应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报价 备注 投标报总价: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 34 - 四、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 号 服务 名称 磋商文件规定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1 2 3 4 5 … - 35 - 五、技术服务响应表 序号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 36 - 六、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等 (本部分由投标人自编)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年 月 日 - 37 - 七、基本情况一览表 企业名称 负责人姓名 企业性质 经营范围 企业组建时间 企业邮编 主要联系人职务 电话 企业地址 开户银行 企业 简介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年 月 日 1 八、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学历 学位 专业 职称 在本项目拟 任职务 如:项目负责 人、厨师等 ……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年 月 日 2 九、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 3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 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 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4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 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 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5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 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 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6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 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7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 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2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供应商需按提供的服务或工程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 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9 (七)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 (投标人): 为营造“反对贿赂,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环境,贵公司在 项目的投标活 动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规定、诚实守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具备承担本次投标项目的能力,并独立完成该项目。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 三、不得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得向招标人、评标专家、招投标监管人员和工作人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五、坚持独立投标,不得挂靠或借用别人的资质投标。 六、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投标。 七、严格执行标后合同管理规定,不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从中谋取利益。 八、不在招投标活动中恶意投诉。 如违反上述告知事项,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投 标 单 位 (盖章): 年 月 日 本告知书由投标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与投标文件在开标时一 并提交。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承诺单位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10 (八)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承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践行诚信经营理念,维护良好经济秩序,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 自愿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践行诚实信用、公平竞 争等原则,维护市场经营活动正常秩序。 三、在规定时限内纠正已有失信行为,积极主动履行已生效法律 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消除不良影响。 四、自愿接受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本单位纳入分级分类监管范围, 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开展重点监管。 五、如今后存在违法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 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的失信惩戒,并将违法行为信息记入本单位及法定 代表人信用记录,在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公示。 六、自愿将本承诺书及其履行情况一同记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 信用记录,并在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公示。 承诺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日 期: 注意:投标文件中须装订,同时开标现场必须提供此承诺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11 十、其它资料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供应商 2.资金来源 3.投标费用 (二)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构成 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5.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 6.2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3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 9.响应文件的组成 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投标报价 12.响应保证金 12.2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 13.响应有效期 14.响应文件的制作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响应截止 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五)磋商评审 一、响应函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 三、响应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四、商务条款响应表 五、技术服务响应表 六、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等 九、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监狱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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