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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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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局机关食堂委外承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局机关食堂委外承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房(电梯到达28楼后左转从消防楼梯上29楼沿通道至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1-30910

项目编号:CG20211210-1

项目名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局机关食堂委外承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8,415.1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局机关食堂委外承包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98,415.1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餐饮服务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局机关食堂委外承包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98,415.16 1,098,415.16

1.项目内容: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局机关食堂委外承包服务项目服务工作。(具体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2.项目地点:广州市。

3.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报价人应对全部采购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据《报价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的格式2。

3.报价人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详见报价文件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的格式1。

4.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将自动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房(电梯到达28楼后左转从消防楼梯上29楼沿通道至平台)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房(电梯到达28楼后左转从消防楼梯上29楼沿通道至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1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房(电梯到达28楼后左转从消防楼梯上29楼沿通道至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报价人认为政府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报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所提条件)。

(二)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购买本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报价。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前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

(三)报价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购买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

(2)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如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请将以上登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我司电子邮箱(邮箱地址:Zbb83385379@126.com)办理投标登记。

(四)购买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

联系方式:020-8382565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 3 号二楼

联系方式:020-833832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婉娴

电 话:020-83383274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相关附件:
磋商文件-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局机关食堂委外承包服务项目 挂网版.doc
委托函.jpg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局机关食堂委外

承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G20211210-1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一、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将开始接收报价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一到,将不接收任何报价文件,因此,请适当提前到达。

二、采购代理机构有可能在相近时间有多个项目进行,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到达会场后按指示前往相应的会议室,或主动咨询工作人员,以免错误递交报价文件。

三、报价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应凭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身份证原件进入会场并递交报价文件。

四、请仔细检查报价文件格式中应盖章、签署之处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签名、签署日期。

五、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或出现同一供应商由两名或以上授权代表购买磋商文件的,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报价文件的,评委会将按磋商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

六、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了相关证明资料不代表其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另行提供。

七、为了提高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磋商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公司。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由于交通、天气等状况、停车位已满或电梯拥挤等原因,建议报价人代表提前 15-30分钟到达会场。

递交报价文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房(电梯到达28楼后左转从消防楼梯上29楼沿通道至平台)

联系电话:020-83383274

(本提示内容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磋商文件为准。)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508979772"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3

HYPERLINK \l "_Toc508979773"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7

HYPERLINK \l "_Toc508979774" 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书 20

HYPERLINK \l "_Toc508979775" 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 24

HYPERLINK \l "_Toc508979776"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31

HYPERLINK \l "_Toc508979777" 第六章 磋商细则 48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磋商邀请函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递交密封磋商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局机关食堂委外承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20211210-1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品目类别:C0702 餐饮服务

(五)采购预算:1098415.16元

(六)最高限价:1098415.16元

(七)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局机关食堂委外承包服务项目服务工作。(具体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2.项目地点:广州市。

3.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报价人应对全部采购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八)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据《报价人资格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的格式2。

(三)报价人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详见报价文件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的格式1。

(四)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将自动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0日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房(电梯到达28楼后左转从消防楼梯上29楼沿通道至平台)。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2年1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房(电梯到达28楼后左转从消防楼梯上29楼沿通道至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报价人认为政府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报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所提条件)。

(二)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购买本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报价。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前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

(三)报价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购买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

(2)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如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请将以上登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我司电子邮箱(邮箱地址:Zbb83385379@126.com)办理投标登记。

(四)购买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

采购人联系人:谭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020-83825659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 3 号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383274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电 话:020-83383274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报价人须知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1)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

采购额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中标金额<100万元

1.5%

1.5%

1.0%

100万元≤中标金额≤500万元

1.1%

0.8%

0.7%

500万元<中标金额≤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万元<中标金额≤5000万元

0.5%

0.25%

0.35%

收费依据:参照《广州市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规则》(穗招采代理协[2017]3号)”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上浮20%执行。

(3)

招标代理服务费

支付方式

成交供应商收到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通知书时直接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支付。

账户名称: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

账户号码:3602 0009 1920 0697 451

请注明事由:“CG20211210-1号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4)

统一结算币种

均不计息以人民币元结算。

(5)

报价有效期

自从投标截止日起90天,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终止为止。

(6)

报价文件数量

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报价信封一份、电子版 1份(要求光盘或 U盘介质,WORD或EXCEL格式及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正本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1份,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

(7)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

时间

2022年1月1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8)

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9)

最高限价

总价最高限价:1098415.16元。

(10)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100%)

技术权重45%

商务权重45%

价格权重10%


报价人须知

1.总体说明

1.1.资金说明财政性资金。

1.2.关于限价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凡第一次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3.适用范围本项目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所述的报价内容。

1.4.合格的报价人

1.4.1具有符合磋商邀请中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1.4.2已在本项目购买磋商文件的报价人。

1.5.报价人应承担所有参与本次报价的全部费用。

1.6.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6.1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6.2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7.定义

1.7.1.“采购人”系指磋商邀请中所指采购人,亦指业主。

1.7.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7.3.“报价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合格报价文件的法人。

1.7.4.“甲方”系指采购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1.7.5.“乙方”系指成交供应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1.7.6.“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1.7.7.“实质性响应”系指符合磋商文件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甲方的权利和报价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递交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报价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1.7.8.磋商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磋商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

1.8.知识产权

1.8.1.报价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报价服务、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报价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应由报价人负责获得并提供给采购人使用,其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报价人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包含在相应报价中。一旦使用报价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采购人不再承担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

1.9.关联企业

1.9.1.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包(子项、标段等)的报价。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1.9.2.同一报价人授权不同的人员参与同一项目或同一子包(子项、标段等)的报价,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1.10.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1.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报价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12.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磋商文件

2.1.磋商文件的组成

2.1.1磋商邀请

2.1.2报价人须知

2.1.3采购人需求

2.1.4采购合同(样本)

2.1.5报价文件格式

2.1.6磋商细则

2.2.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报价人如需澄清磋商文件的疑点,均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书应在法定期限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做出答复。

2.3.磋商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2.3.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用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对磋商文件的补充和修正,将会在磋商邀请所述网站上公布,并用信函、传真等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

2.3.2.所颁发的补充通知将于报价截止期前发往所有报价人。该补充通知应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报价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在报价文件中予以确认。

2.3.3.考虑到补充通知的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可决定延迟磋商时间。

3.报价总则

3.1.报价文件的编写

3.1.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拒绝其报价。报价人若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有可能直接导致报价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1.2.语言和计量单位:报价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报价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经公证处公证),对不同文字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

3.1.3.报价人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1.4.报价人在编写报价文件时,应填写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及其附件,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评审所需资料,报价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磋商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没有按实际情况提供报价所需资料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3.1.5.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报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报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其报价应作无效报价处理。

3.1.6.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等非约定形式报价。

3.2.报价文件的构成报价人编写的报价文件格式详见报价文件目录表。

3.2.1.报价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带有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的报价文件。

3.2.2.报价人必须自行承担因其报价文件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3.报价的修改及撤回

3.3.1.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修改后的报价文件须按照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重新递交,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修改后的报价文件。

3.3.2.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报价人不得对其报价文件作任何修改。从报价截止时间至报价有效期满之前,报价人不允许撤回其报价文件。

4.报价要求

4.1.报价

4.1.1.全部报价文件应一式三份密封提交,正本(纸质)一份,副本(纸质)两份,报价文件建议采用双面印刷方式,在文件封面右上角显著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副本可由正本复印而成;报价文件电子版 1份(要求光盘或 U盘介质,WORD或EXCEL格式及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正本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1份,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内容应与报价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报价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报价文件为准。除特别注明外,报价文件应提交纸质文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如有任何更改应由原签署人签字。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报价人的全部报价文件均不退回。另按要求单独提交一个“报价信封”,含报价一览表(纸质)、报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纸质)、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纸质)、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4.1.2.报价人应对报价项目提供完整的详细的实施方案。

4.1.3.报价人应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报价文件,所有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文件指定地点,交予采购代理机构专职负责人,任何迟于这个时间的报价将被拒绝。

4.1.4.所有报价文件必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封口上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4.1.5.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邮寄报价。

4.2.报价有效期

从报价截止日起,报价有效期为 9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报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报价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同意延期的报价人根据原截止期所享有的权利及其所负有的义务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期。

4.3.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5. 磋商、成交与签约

5.1 磋商

5.1.1 本项目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三人单数组成,三名均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本次磋商采用一轮评审,两次报价形式。

5.1.2 报价文件的评审分三步进行。

(一)报价文件资格性审查

(1)磋商小组对报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报价处理。具体详见《第六章磋商细则》附表:《资格审查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不通过资格审查或报价无效的报价文件,不再进行符合性审查及详细评审。

(4)通过资格审查合格报价人不足3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二)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检)查

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检)查。审查内容详见《第六章磋商细则》附表:《符合性审查表》。磋商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报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注:1.如果多个供应商所报产品全部是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只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产品由多家供应商参加竞争,作为不同的供应商计算。

2.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复同意不足三家报价继续进行采购程序的情况除外。

(2)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三)报价文件详细评审

磋商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即通过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5.1.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每一报价人分别进行磋商。按抽签的顺序,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报价人分别进行磋商,并形成磋商纪要文件。

5.1.4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5.1.5 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后报价及作出有关承诺。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增加新的需求,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5.1.6 磋商小组将综合考虑报价人的资质、现有硬件条件、工作经验、类似项目业绩、人员组成、实施方案及磋商情况等方面,使用综合评分法,推荐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5.1.7 磋商小组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人的报价。

6.定标与签约

6.1 采购人确认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成交结果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未成交的报价人,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6.2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

6.3 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6.4 在订定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第二成交候选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7. 代理服务费

7.1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报价人须知一览表中的规定。

8 询问、质疑、投诉

8.1 询问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

(2)招标采购单位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8.2 质疑

1、质疑期限: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内。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提交要求:

(1)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报价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2)质疑应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提供的内容:应包括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报价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价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4)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报价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人和其他有关报价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报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3、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质疑联系方式:

质疑受理机构: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质疑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房(电梯到达28楼后左转从消防楼梯上29楼沿通道至平台)

质疑电话:020-83383274

传真:020-83385419

联系人:何小姐

8.3 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 投标费用

9.1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0.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相关政策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若涉及到国家或地方政策变动,按国家或地方最新政策执行。

(1)《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162号)

(2)《广东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政策措施》(粤金监〔2019〕58号)

(3)《关于开展省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6号)

(4)《广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开展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的通知》(穗财采[2020]9号)

(5)《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已融资政府采购合同支付工作的通知》


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书


采购人需求书

说明:

1报价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报价人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一、食堂委外承包服务采购需求

(一)食堂基本情况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机关食堂就餐人员约200人,食堂就餐区域面积约230㎡,厨房内堂140㎡,食堂可同时容纳近160人就餐。

(二)服务方式及要求

1、采购人提供现有厨房、餐厅设备,成交供应商派驻服务人员负责供应职工用餐﹙早、午﹚和日常接待用餐的烹饪制作和售卖、环境卫生清洁、食品安全管理及食材质量把控等工作,协助采购人每日对食材进行验收。按照采购人对膳食出品、服务质量、卫生质量等要求,满足员工用餐需求。

2、协助主管部门对食品安全质量严格把关,严格执行饮食卫生、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规章制度,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

3、采购人每月不定期对成交供应商人员管理情况予以抽查,纳入履行合同情况考核。

(三)相关约定

1、本项目费用包含:①成交供应商员工工资(含加班费)及福利(含五险一金、体检费、工会福利、伙食补贴)等。

2、食堂水电费、食材、物料消耗品(如:洗洁剂、餐具等)、垃圾处理、厨房设备维修费用及食堂新增设备及固定资产投入由采购人承担。

3、采购人提供场地、厨房设备(现有主要设备包括:天然气炉灶、冰箱、消毒柜、洗碗机、烤箱等)、水、电、气供应。

(四)服务人员考核与保障

1、员工食堂服务人员配置不得少于10人。包括厨师(不少于2人,其中1人为粤菜师傅)、面点师(不少于2人)、服务员、勤杂人员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勤,并制定实施服务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3、所有服务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不符合用工条件,不允许派驻在食堂工作。

4、没有不良嗜好,如嗜酒、烟瘾大等。上班前不许喝酒,任何时间都不能在食堂饮酒,工作时不准吸烟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五)菜式供应

1、菜式价格由采购人食堂主管部门制定,膳食收取的餐费全额归采购人所有。

2、成交供应商派驻场服务人员按采购人要求制作早餐和午餐多个品种的菜式,并动态更新机关食堂标准食谱和每日供应菜单。

3、成交供应商派驻场服务人员协助采购人需求提供节日加菜、员工加班用餐、工作餐和接待餐等加餐服务。

(六)合同时间约定

本项目服务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七)服务人员需求

服务人员:每天6:30—14:30上班,每周工作5天(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休息)。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负责机关食堂运营和服务工作,如出现加班用餐等临时需求,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要求安排充足人员提供服务。

二、采购人的权利和责任

1、有权变动或更换本项目服务的人员。

2、依期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服务费。

3、监督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

三、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和责任

1、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如确实需要更改的,须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方可实施:

1)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2)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

2、无条件接受并配合采购人对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3、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或建议,对机关食堂运营管理相关制度预案进行制定和完善。

4、对项目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教育,保证属下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使用礼貌用语,文明服务,不参与黄赌毒活动,遵守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5、在服务期间内,成交供应商须承担项目工作人员的意外责任和工伤责任险。

6、成交供应商(个人)须承担因食品加工、存放不当或场地和设备(设施)、器具消毒、保洁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责任。

7、通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卫生知识培训条例、员工手册和岗位职责,规范项目人员的服务行为;同时通过定期的工作总结、业务培训,改正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项目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做到热情、礼貌,对待服务工作有责任心、工作认真、服从业主单位工作人员及本公司管理人员的管理,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目标。确保项目人员切实实行及完成各项任务,以满足本项目的各项要求。如因项目人员的行为不规范或服务工作不到位的原因,导致业主单位的管理工作受到不良影响的,按照本项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派出监督人员对项目工作人员的行为、操作程序和对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并改正存在的问题。保证卫生工作符合本项目的各项要求;加工的食物、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和本项目的有关要求,并符合大部分就餐人员的口味。如因项目人员的过错,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据本项目的有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将在财政资金到位后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30%作为预付款,实际付款时间以财政资金下达到位时间为准。

2、成交供应商于每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上月的结算请款申请,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月度工作考评情况,统计月度服务费及扣罚经费,核定月度实际发放的服务费用。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发票,由采购人于每月的30日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上月的服务费用。

3、采购人仅负责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手续(不含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实际付款到账时间及金额支付时间及金额为准。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


政府采购项目

合 同 书

(服务类)

项目名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局机关食堂委外承包服务项目

发 包 人: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承 包 人: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方: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乙方:

根据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局机关食堂委外承包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人民币。

、 服务内容及要求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本合同项下服务指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局机关食堂委外承包服务

服务方式及要求

1、甲方提供现有厨房、餐厅设备,乙方派驻服务人员负责供应职工用餐﹙早、午﹚和日常接待用餐的烹饪制作和售卖、环境卫生清洁、食品安全管理及食材质量把控等工作,协助甲方每日对食材进行验收。按照甲方对膳食出品、服务质量、卫生质量等要求,满足员工用餐需求。

2、协助主管部门对食品安全质量严格把关,严格执行饮食卫生、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规章制度,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甲方每月不定期对乙方人员管理情况予以抽查,纳入履行合同情况考核。

、相关约定

1、本项目费用包含:乙方员工工资(含加班费)及福利(含五险一金、体检费、工会福利、伙食补贴)等。

2、食堂水电费、食材、物料消耗品(如:洗洁剂、餐具等)、垃圾处理、厨房设备维修费用及食堂新增设备及固定资产投入由甲方承担。

3、甲方提供场地、厨房设备(现有主要设备包括:天然气炉灶、冰箱、消毒柜、洗碗机、烤箱等)、水、电、气供应。

五、服务人员考核与保障

1、员工食堂服务人员配置不得少于10人。包括厨师(不少于2人,其中1人为粤菜师傅)、面点师(不少于2人)、服务员、勤杂人员等。

2、乙方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勤,并制定实施服务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3、所有服务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不符合用工条件,不允许派驻在食堂工作。

4、没有不良嗜好,如嗜酒、烟瘾大等。上班前不许喝酒,任何时间都不能在食堂饮酒,工作时不准吸烟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六、菜式供应

1、菜式价格由甲方食堂主管部门制定,膳食收取的餐费全额归甲方所有。

2、乙方派驻场服务人员按甲方要求制作早餐和午餐多个品种的菜式,并动态更新机关食堂标准食谱和每日供应菜单。

3、乙方派驻场服务人员协助甲方需求提供节日加菜、员工加班用餐、工作餐和接待餐等加餐服务。

七、合同时间约定

本项目服务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服务人员需求

服务人员:每天6:30—14:30上班,每周工作5天(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休息)。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负责机关食堂运营和服务工作,如出现加班用餐等临时需求,乙方应配合甲方要求安排充足人员提供服务。

九、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有权变动或更换本项目服务的人员。

2、依期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服务费。

3、监督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

十、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如确实需要更改的,须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方可实施:

1)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甲方提出更换要求。

2、无条件接受并配合甲方对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3、根据甲方的要求或建议,对机关食堂运营管理相关制度预案进行制定和完善。

4、对项目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教育,保证属下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使用礼貌用语,文明服务,不参与黄赌毒活动,遵守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5、在服务期间内,乙方须承担项目工作人员的意外责任和工伤责任险。

6、乙方(个人)须承担因食品加工、存放不当或场地和设备(设施)、器具消毒、保洁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责任。

7、通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卫生知识培训条例、员工手册和岗位职责,规范项目人员的服务行为;同时通过定期的工作总结、业务培训,改正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项目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做到热情、礼貌,对待服务工作有责任心、工作认真、服从业主单位工作人员及本公司管理人员的管理,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目标。确保项目人员切实实行及完成各项任务,以满足本项目的各项要求。如因项目人员的行为不规范或服务工作不到位的原因,导致甲方的管理工作受到不良影响的,按照本项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派出监督人员对项目工作人员的行为、操作程序和对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并改正存在的问题。保证卫生工作符合本项目的各项要求;加工的食物、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和本项目的有关要求,并符合大部分就餐人员的口味。如因项目人员的过错,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据本项目的有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将在财政资金到位后通知乙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作为预付款,实际付款时间以财政资金下达到位时间为准。

2、乙方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结算请款申请,甲方根据乙方月度工作考评情况,统计月度服务费及扣罚经费,核定月度实际发放的服务费用。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发票,由甲方于每月的3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服务费用。

3、甲方仅负责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手续(不含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实际付款到账时间及金额支付时间及金额为准。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十二、 廉政建设条款

1、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2、甲方及其工作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3、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和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 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等提供方便。

6、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兼职或参股投资以及向乙方介绍亲属从事甲方管理乙方的经营项目、物资采购、货品供应等经济活动。

7、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8、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长期无偿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 办公用品等物品。

9、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甲方上级单位或 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 贿,经乙方检举,被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得索贿款的 1—3 倍作为奖励(此款由索贿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办案经费由索贿人承担。

10、乙方在经济交往活动中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被查证属实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或协议,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工作人员出现不廉洁行为的,按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承包期间,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未尽事宜,双 方可协商解决,单方面无权变更合同,否则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项目发包或转包,否则,将视乙方违约,甲方 可以解除合同。

3、乙方在国家、省、市的重要检查或重大突击性任务中,发生属乙方质量责任问题,经查属实,且不及时或不配合整改的承包区域受到上级批评,或在承包期累计三次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4、在协议履行期间,如乙方对甲方人员提出的整改问题,经多次检查督促仍未能 达到所规定的卫生标准,甲方有权扣减承包费,并可提前解除合同,不作任何补偿。

5、除上述四款外,甲乙双方如需提前解除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 方,经对方同意方可以解除合约;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当月承包费总额的 200%。

十四、 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约定的行为都视为违约,违约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 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律师费)。

十五、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期间,除提起诉讼的事项外,合同其余事项照常执行。

十六、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八、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八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六份;甲方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乙方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并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冲突之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签署页)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一、报价文件目录表

序号

文 件 名 称

是否提交

页码范围

备注

资格性审查文件

1

★报价人资格声明函(格式 1)

2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2)/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格式 3)

4

★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自查承诺函及相关网页证明(格式4)

符合性审查文件

5

★报价函(格式 5)

6

★报价一览表(格式 6)

7

报价明细表(格式7)

8

报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表(格式 8)

商务、技术文件

9

商务技术评审自查表(格式9)

10

业绩情况表(格式10)

11

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格式11)

12

相关机械设备表(格式12)

13

获奖情况一览表(格式13)

14

与采购人需求差异表(格式14)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