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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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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需求公示 (2021-JJYBWT-W1510)

招标详情

某单位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需求公示 (2021-JJYBWT-W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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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一、原材料供应要求

(一)原材料供应品类

本项目除粮(米、面、油、豆)外的其他所有原材料均由中标人供应,主要分为肉类、蛋、奶、蔬菜、水产冻货、豆制品、干货调料、饮料、水果等9类。

)原材料质量标准要求

1.肉、蛋、水产冻货类原材料质量标准:

(1)肉类:保证来源于当地政府指定的定点屠宰专门机构,为当日屠宰的新鲜肉品,并经过政府防疫部门检验合格。脂肪洁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外表微干或微湿润,弹性好,有鲜肉特有的正常气味。中标人必须提供检验检疫单、牲畜屠宰检验合格证、瘦肉精证明、产品合格证等质量验收标准材料。产品为在政府规定的屠宰场所屠杀的生鲜禽畜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非病死禽畜肉,非“注水”禽畜肉、母猪肉、老猪肉;

(2)禽类:表皮色泽微红,有光泽,皮肤微燥而紧缩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肌肉呈红色,有光泽,弹性好,放血切口不整齐,放血良好,切口周围组织有被血浸润现象,呈鲜红色,并提供检疫章或检疫证。

(3)鲜蛋:表面清洁无破损,有外蛋壳膜,蛋形正常,色泽鲜明,打开蛋后,蛋黄呈圆形,蛋清浓厚,稀稠分明,手握摇蛋无声。

(4)鱼类:质量达到鲜鱼眼球透明突出,压之有弹性,体表有透明粘液,鳞片鲜明有光泽,不易脱落,腹部不膨胀,肛门凹陷,肌肉坚实有弹性,肉的横断面有光泽,无异味等要求。

(5)冷冻品、海产品:参考新鲜动物产品要求执行,冻禽产品应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16869-2005),其他冻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产品无过保质期;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同时,冻货水产需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购置,需符合投标人冷冻食品购置储存要求,禁止采购进口冷冻海鲜产品。

2.蔬果类原材料质量标准:

(1)蔬菜类:达到色泽新鲜,外表干净、无黄叶、外形完整均匀,无污秽不洁、无腐烂变质、无农药残留或有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基本要求。

(2)水果类:达到新鲜、无腐烂、无变质等,外表干净、外形完整均匀,无污秽不洁、无农药残留或有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基本要求。

3.豆制品、干货、调味料原材料质量标准:

(1)腐竹、粉丝等干货必须是成包装件且注明品牌名,不能用散装件。

(2)豆腐包装上必须有遮盖物,防止沙粒、灰土等落到豆腐上。

(3)红豆、绿豆、花生、小米、黑米和薏米等物资,果粒成色有光泽,若有变质、发霉、发芽、破损等情况,视为不合格。

(4)对新鲜的调味品如生姜、蒜头等物资,在验收时若有发芽、霉烂等情形,视为不合格。

(5)对所供应的干货如香菇干、辣椒干等干货出现发霉、变质、碎末、含水量超过行业标准,视为不合格。

(6)调味品必须是招标人规定的品牌与规格,包装必须是国家统一的包装袋。

(7)干散货外形完整均匀,色泽正常,有光泽,无腐烂变质,无异常气味,无霉变,无杂质,无虫蛀,不混合其它无效物质,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

(8)干散货产品应无发霉、无变质、无变味、不掺杂、不掺假、不掺水、无受潮。

(9)干散货产品包装应该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或出产地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产品生产厂家应持有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10)干散货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

4.饮料、奶类原材料质量标准:

所有饮料和奶类需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若不符合要求,则无条件退回。

(三)其他原材料供应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原材料质量必须与当地大型商场、超市当日销售物品质量相当。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动物检疫法》所规定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原材料包装方式和包装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物资包装破损率为零。

2.所有原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通过国家正规质检单位检验合格,不得以劣充优,不得有过期、变质、霉烂的副食品。按照国家、饮食行业计量标准和军队相关规定,对所有食品原材料进行质量把关,确保质量合格、无污染、无变质。投标方案有规范和加强服务品质、原材料质量、员工管理以及做好饮食安全防范、杜绝安全隐患的条款措施。

3.所供果蔬类在确保卫生、质量要求的基础上,不得为转基因食品;调料类商品必须为各大超市上柜品牌,不得供应“三无”产品、过期商品和杂牌商品禁止国外产品进入学校

4.中标人应当配合招标人做好饮食卫生检疫工作,执行招标人食品检疫办法,认可招标人检测事实结果,接受有关问题处理决定。每日所有原材料需先送至招标人卫生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后配送食堂,中标人供应的肉类原材料检疫报告当日送达,若招标人验收时发现部分原材料质量不合格,无理由进行退换,中标人承诺当日上午完成退换。

5.中标人根据需求数量、品类进行供应,每日上午9时前送达食堂,按照“货物按需分装,质检复秤入库,凭证随货同行”的原则,招标人对原材料进行现场验收。

6.物资产品如有标示产品保质期的,在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时剩余的保质期需在三分之一以上,其中,奶类保质期需在三分之二以上。

7.按时组织原材料供应保障,不得以任何理由停供、断供。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少供、断供等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罚直至终止合同。出现终止合同情况,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依规顺利完成交接。

8.招标人不保证每日供应量,按食堂需求进行采购,且招标人不保证年度最低采购量。

、供应服务要求

1.中标人明确的的配送人员年龄不超过55岁应符合国家有关饮食服务从业人员相关规定,须持有身份证、健康证等,未经政审、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提供相应配送服务。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将员工身份证、健康证、劳动合同、缴纳工伤保险的证明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以及员工联系方式交招标人备案保证招标人在有供货需求时能顺利联系到服务人员。

2.按照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每半年组织配送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承担相关体检费用;若发生疫情,承诺根据需要随时安排员工进行体检及核酸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体检或核酸检测不合格者,一律不得进行配送。

3.承诺加强配送人员日常教育,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及保密教育由中标人全权负责,员工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伤亡、违纪违法等,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中标人服从招标人饮食管理人员对原材料质量、数量的监督和管理,承诺对出现的管理矛盾问题及时解决,不无理拒绝、设置障碍或有意刁难管理人员的正常工作。对不配合招标人工作或服务态度受到投诉的员工,根据招标人提出的更换需求,中标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更换。

5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专门配送人员(至少1人)及专用配送车辆,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随意更换配送车辆需具备运送冷鲜食品条件,原材料需配备周转箱,配送车辆和周转箱专物专用,不得接触有毒有害物质车厢及周转箱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洗、消毒。

6.中标人在合同期内与员工或第三方发生的一切纠纷与招标人无关。

7.本项目除原材料货款外,中标人不再向招标人及招标人就餐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验收标准

1、食堂材料验收的方法

1.1嗅觉检验:即用嗅觉器官来鉴定原料的气味,如出现异味,说明已变质。

1.2视觉检验:用肉眼根据经验判断品质的好坏。

1.3味觉检验:可根据原料的味觉特征变化情况来鉴定品质好坏。

1.4听觉检验:根据听觉检验的方法鉴定品质的好坏、如鸡蛋可以用手摇动,然后听声音来鉴定。

1.5触觉检验:用手检验原料组织的粗细、弹性、硬度等,以确定其品质好坏,本方法是常用的基本方法。

2、食堂材料验收标准

2.1肉类:鲜肉必须有检疫章和检验单,印章清楚、肉质紧密、有弹性、表面湿润、不黏手、无注水。

2.2禽类:家畜肉的品质好坏主要是以肉的新鲜度和品牌来评价的,常用感官检验方法来鉴定,感官检验主要是以外观、硬度、气味、脂肪的状况确定肉的新鲜程度。

2.3运输要求:车辆内部的结构平整,车内整洁。运载工具和贮存仓必须清洁、干燥、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和其他易污染物品混运、混贮,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

2.4证件要求:每批产品出厂时,由生产商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肉禽蛋类需附肉类检疫合格证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无公害产品需附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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