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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共青城市纪律检查委员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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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线下]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共产党共青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结果公示

招标详情

[共青城市][线下]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共产党共青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结果公示

[2022-01-04]

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共产党共青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JXSX2021-JJ-C3214

二、项目名称:

中国共产党共青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万光军

供应商联系电话:0755-83366419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航社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A座801

中标(成交)金额(元)\(%):9765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20211217物业管理服务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晓霞,陈风雷,杨秀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4647.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共青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共青城市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中心

联系方式:0792-4343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九江市开发区联泰万泰城二期16栋一单元401室

联系方式:13694827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经理

电话:13694827218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14647.0元


标段编号:JXSX2021-JJ-C3214
评委姓名:李晓霞,陈风雷,杨秀兰

附件下载: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中国共产党共青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pdf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 中国共产党共青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物业 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JXSX2021-JJ-C3214 联系电话: 13694827218 业主单位:中国共产党共青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5 一、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5 二、 说明 .................................................................. 6 三、 磋商文件 .............................................................. 7 四、 响应文件的编制 ....................................................... 10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 11 六、 磋商 ................................................................. 12 七、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 15 八、 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 ............................................. 16 九、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 16 十、 询问和质疑 ........................................................... 17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 18 十二、附则 ................................................................ 18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 .......................................... 19 一、 采购需求一览表 ....................................................... 19 二、 采购要求 .............................................................. 20 第四章 评审标准 .......................................................... 28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 30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4 2 第一章 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中国共产党共青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 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 获取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并于 2021 年 12 月 30日 14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SX2021-JJ-C3214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共青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1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0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人民币) 最高限价 (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 务要求 共青购 2021B000542439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 项 110万元 105万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商务条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其他要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3:00 3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 于 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元人民币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 12月 30日 14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注册并 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 2、潜在供应商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的,视为未报 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 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注:本项目采购国内服务,不允许提供进口服务参与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业主单位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共青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共青城市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中心 联系方式:0792-4343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 地 址:九江市开发区联泰万泰城二期 16栋一单元 401室 联系方式:13694827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13694827218 公告附件: 具体服务需求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卫生保洁服务:包括所有公共部分环境的保洁,对垃圾、各种废物,污水、雨水的 排泄及清除,以保持一个清洁卫生的环境;定期清理化粪池及污水管道;每年对廉教中心内外 窗户玻璃、窗帘进行清洁清洗。 (2)安保服务:包括辖区里的安全、保卫、警戒等,排除各种干扰,保持办公区及活动 区及活动区的安全。 (3)车辆管理服务:科学合理调度车辆。 (4)建筑及设施的维修、养护服务:包括对各类各种用途建筑及设施的维修保养,使之 保持良好的可使用状态。 (5)各类设备系统维护服务:包括对供电、供水、空调、电梯、监控、智能化系统等设 备进行维修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6)园林绿化服务:保障廉政教育中心内和家风文化园绿化美观,定期对绿化和果树进 行修剪、除草、浇水、病虫害防治,保障生态园蔬菜种植等。 (7)消防维保和服务:按消防规范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进行消防巡 查,规范填写巡查记录表,使之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8)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按病媒生物防制要求,定期对院内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9)餐饮服务:为业主单位提供早、中、晚三餐加工及其他食堂服务工作。 (10)客房服务:包括客房、谈话室、指挥室等功能性用房的清洁服务,使之处于备用状 态。 (11)会务服务:协助业主单位做好各项会务工作。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1 2.1 业主单位名称: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 2 2.2 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 3 3.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 4 3.2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 5 8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6 9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满足的要求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 材料 7 15.1 磋商保证金:无 8 16 磋商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 90 天 9 18 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 1份、副本 3份 注: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需胶装成册。 10 19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 磋商时间: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 磋商地点: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 11 25.7 评审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 评审办法”) 对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适用于面向中小企业非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2 32 32.1履约保证金金额:无 13 36 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 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收费标准=预算金额×收费费率 预算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 100 万元以下 1.5% 100-500万元 1.1% 开户名称: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 开户账号:150703980910001011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西区支行(或九江东区支行) 6 14 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及政府采购合同向经批准的商业银行申请九江市“政采贷” 信贷融资。信贷融资办法和批准的商业银行信息请查阅九江市财政局官司网或咨询采购 代理机构。 二、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有关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业主单位: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向业主单位提供“磋商邀请”中采购内容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3. 合格供应商 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详见“磋商邀请” 3.2 联合体参加磋商 3.2.1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详见“磋商邀请” 3.2.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 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 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业主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就采 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业主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适用 于联合体参加磋商) 3.2.3以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 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适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无效;(适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 4.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 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供应商代表 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 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 三、 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有关服务、磋商过程和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 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 第四章 评审标准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所需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 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 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 止之日 3个工作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发布更 正公告,不足 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 书面文件为准。 7.3 供应商必须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 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由供应商自 行承担责任。 8.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8.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8.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8.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8.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8.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8 8.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7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9.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9.1 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 9.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加竞争性磋商 (1)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本 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6)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8)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适用于涉及中小企业的联合体投标或者允许合同分包的采购项目) 9.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为中小企业制造的, 响应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2监狱企业参加磋商 9.2.1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 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9.2.2监狱企业参加磋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9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9.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 9.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 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 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 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9.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 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9.4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磋商享受的政策 9.4.1价格扣除 享受政策内容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4.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 购政策。 9.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9.4.4 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 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适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 10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用于联合体参 加磋商)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 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 9.4.5 以上所称货物或产品在本项目中指最终的服务成果。 四、 响应文件的编制 10.提示 10.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和资料。 10.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结机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 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 10.3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1.计量单位 11.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2. 响应文件的构成 12.1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磋商响应书 (2) 报价表 (3) 分项报价表 (4) 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7)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8) 技术文件 (9) 资格证明文件 13. 证明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供应商应提交其提供的有关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2有关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详细说明。 2)对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相关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做出了实 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服务要求的偏差和例外。 11 3)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14. 磋商报价 14.1 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磋商文件规定的完成相关服务所需的设备、人 员、培训、技术支持、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14.2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报价及其他事项。 14.3 磋商报价中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缺漏部分成交后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且成交价以磋商报价为准;若供应商不同意,响应无效。 15.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磋商保证金。 16.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不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磋商有 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 17.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副本。每套响应文件须 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签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7.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7.5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18.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8.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副本一同密封装在单独的 信封中。 18.2 为方便磋商,供应商应将报价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表”字样。 18.3 封口处有磋商全权代表的签字或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 商名称、电话、联系人,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18.4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 概不负责。 19. 磋商截止时间 12 供应商必须在“磋商邀请”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20. 迟交的响应文件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1.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 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六、 磋商 22. 磋商组织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活动。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 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3.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期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告知磋商小组,经磋商小组评审 确定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无效;查询到的不良信用记录随采购文件存档。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 信用记录(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 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 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24.磋商小组 在相关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依法成立磋商小组。评审工作由磋 商小组负责。 25. 磋商程序 25.1 响应供应商在磋商现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代理机构拆封响应文件, 开始评审后供应商离开磋商地点。 13 25.2 响应文件的审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对响应 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 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3)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供应商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供应商 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的,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①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②审查流程: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输入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 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将各供应商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将相关 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 注:以上审查过程中,如出现查询企业网页主页面无法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仅以主页面信 息内容无法认定供应商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当时审查程序可继续进行,待评审结束后将对以上供应商作进一步核实确认,如确认供 应商之间存在有上述关联供应商情形的,关联供应商均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4)对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现场告知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供应商在评标现场或能及时赶到评标现场的应书面形式通知并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在评 标现场或不能及时赶到评标现场的应以电话通知,并做相应记录)。 (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 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3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磋商内容。在有效性审查中出现下列 情况者,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未提交磋商响应书; 2)未提交报价表; 3)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签章的,或签字(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14 5)磋商有效期响应不足的; 6)文件响应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7)超过了采购项目预算的; 8)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条款。 25.4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递交响应文件时间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 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5.5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标注※号的条款,但 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业主单位代表确认。 (1)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 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采购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采购响应 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6 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 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 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业主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 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 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 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即为合同成交价,在合同履行过 程中不得更改,并作为评审依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研成果 转化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 以为 2 家。 (4)若没有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做实质性修改或对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了实质性修改,但没有提高要求,最后报价(含 分项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5 (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视为退出磋商;最后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无 效响应。 (6)最后报价未作分项报价的,其分项报价则按总报价的降价比例计算。 (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5.7 评审方法 (1)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 评审办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 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6. 与磋商小组的接触 (1)除按本须知“第 25条”规定外,从磋商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其磋商有 关事项与磋商小组私下接触。 (2)供应商试图对磋商小组的评审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7. 终止磋商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 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28.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方法 (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并编写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政 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 (2)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 照服务要求响应的优劣排序,最后报价相同且服务要求响应的优劣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 机抽取确定排序。 29. 确定成交供应商 16 (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将评审报告送业主单位。 (2)业主单位收到评审报告后,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 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 30. 成交公告 成 交 供 应 商 确 定 后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在 江 西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网 址 : http://jxsggzy.cn/web/ ) 和 江 西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 网 址 : 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zfcg/)公告成交结果,公示期为 1个工作日。 31.成交通知书 31.1 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业主单位,业主单位应当自收 到评审报告三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 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成交信息。 31.2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 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业主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 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1.3 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 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 31.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 九、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32.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33. 签订合同 33.1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业主单位 签订合同。 33.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3 合同履行中,业主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 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 金额的百分之十。 17 33.4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业主单位可以按相关规定的原则确定下一个候选 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 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3.5 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 1 份交采购代 理机构。业主单位应在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询问和质疑 34.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业主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在 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5.质疑 35.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起 7个工作日内; 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35.2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5.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5.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5.5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格式参 照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8 递交质疑函时,须同时提供下载磋商文件的凭证。 35.6质疑函接收方式 接收单位: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3694827218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联泰万泰城二期 16栋一单元 401 邮编:332000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36. 采购代理服务费 36.1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 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代理服务费发票时提供采购合同一份。 36.2 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十二、附则 37. 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江西首 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9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 数量 详见第三章中的“服务要求” 服务期 详见第三章中的“商务条款” 服务地点 详见第三章中的“商务条款” 备注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报价内容包含报价内容包 含磋商文件规定的完成相关服务所需的设备、人员、 培训、技术支持、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采 购 名 称 内 容 20 二、 采购要求 (一)技术(服务)要求 1、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卫生保洁服务:包括所有公共部分环境的保洁,对垃圾、各种废物,污水、雨水的 排泄及清除,以保持一个清洁卫生的环境;定期清理化粪池及污水管道;每年对廉教中心内 外窗户玻璃、窗帘进行清洁清洗。 (2)安保服务:包括辖区里的安全、保卫、警戒等,排除各种干扰,保持办公区及活动 区及活动区的安全。 (3)车辆管理服务:科学合理调度车辆。 (4)建筑及设施的维修、养护服务:包括对各类各种用途建筑及设施的维修保养,使之 保持良好的可使用状态。 (5)各类设备系统维护服务:包括对供电、供水、空调、电梯、监控、智能化系统等设 备进行维修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6)园林绿化服务:保障廉政教育中心内和家风文化园绿化美观,定期对绿化和果树进 行修剪、除草、浇水、病虫害防治,保障生态园蔬菜种植等。 (7)消防维保和服务:按消防规范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进行消防巡 查,规范填写巡查记录表,使之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8)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按病媒生物防制要求,定期对院内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9)餐饮服务:为业主单位提供早、中、晚三餐加工及其他食堂服务工作。 (10)客房服务:包括客房、谈话室、指挥室等功能性用房的清洁服务,使之处于备用 状态。 (11)会务服务:协助业主单位做好各项会务工作。 2、保洁绿化服务要求 2.1.服务范围 (1)业主单位会议室、部分办公室的保洁。 (2)公共部位的所有清洁工作,包括电梯、走廊、楼梯、楼道、庭院、广场、卫生间、 大厅、茶水间、停车场、楼内公共区域的玻璃、楼屋顶平台以及垃圾箱等。 (3)垃圾的清运工作。 (4)楼宇内外标牌、标识保洁。 (5)适当范围内的保洁管理服务。 (6)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养护服务。 (7)重大节日(活动)的环境布置协助服务。 2.2.服务标准与要求 21 (1)全体员工在管理服务期间,必须持证上岗,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明显,仪容整洁、 仪表端正、礼仪规范,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2)工作日每两小时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并有检 查及问题处理情况的记录,清洁、保洁率 99%。 (3)必须服从、落实业主单位的管理服务要求,及时落实业主要求的其它合理服务事项。 (4)负责在指定时间完成消灭蚊虫、苍蝇、蟑螂等工作,做到干净彻底。 (5)公共部位:要随时打扫,保持空气清新,室内外整洁卫生。 (6)会议室:及时打扫,保持地面、墙壁、桌椅、设施清洁,窗明干净。 (7)卫生间:随时打扫,保持洁具、墙面、地面、玻璃等室内设施的清洁,确保无异味、 无积水。 (8)走廊:随时打扫,保持地面、墙壁、顶棚的洁净,无杂物,无污痕,无尘挂,清洁 光亮;灯罩内无脏物;走道四角及踢脚板保持干净卫生,无蜘蛛网。 (9)大厅地面大理石保持干净、光亮;其它部位,如墙面、台面、栏杆、椅子、沙发、 灯座、装饰品等保持光亮、整洁;大厅玻璃门、窗、框保持干净,光亮。 (10)卫生设施齐全,完好率 99%,对损坏的卫生设施及时进行处理。楼内垃圾筒摆设整 齐,把垃圾袋套在垃圾筒内,确保无异味。垃圾日产日清,并按指定位置倒入。 (11)楼内墙面及走道设施、门框、通风口,保持干净清洁。 (12)庭院:每天清扫,保持院落干净整洁卫生。 (13)地下、地上停车场、裸露管道、地面、立柱、车棚干净卫生。 (14)净水器:每年更换一次净水器滤芯,确保饮用水符合卫生要求。 (15)廉政教育中心辖区绿化区域内:绿化带、花草的日常浇水、修剪、除杂草、病虫 害防治、施肥、保持绿化带花草的成活率达 99%以上。 (16)必须制定回访制度,每月回访一次,听取意见,改正工作。 2.3.服务费用区分 在进行保洁管理服务及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管理服务费用、用于物业服务的清洁耗 材、设备和清理化粪池及污水管道、玻璃、窗帘清洁清洗等费用由成交服务商承担。公用部 位用具(如垃圾筒、废纸筒、茶叶篓)、卫生间洗手液、手纸等费用由业主单位承担,由物业 公司向业主单位申请登记领取。 3、安保服务要求 3.1.服务范围 (1)公共秩序维护,治安、消防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等。 (2)道路交通、停车场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 (3)办公区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运行管理。 (4)临时性物品搬运任务等。 22 3.2.服务标准与要求 (1)对廉政教育中心出入口和重要部位等实行 24 小时监控或 24 小时值班,做到人防、 技防相结合,确保无漏岗、脱岗等失职现象。 (2)建立廉政教育中心门卫、保安、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确保办公区安全和正常工作环境。 (3)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查工作,实行 24 小时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 和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4)严格执行消防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消防演习,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及时向 甲方申请更换,确保可随时启用。 (5)无火灾、刑事和重大交通事故,有应急处理方案和措施,如有发生,做到能够及时 报警、保护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事件处理及时率 100%。 (6)有针对性地提供突发事件的安全保卫服务,要有明确的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及疏 散措施,做到措施得力、制度健全、人员到位。 (7)引导自行车、助力车、摩托车、汽车等车辆停放,保持道路畅通,确保停车场车辆 停放有序,达到规范管理要求。 (8)停车场不得对外经营,院内停放车辆规范有序。 3.3.服务费用区分 在进行安保管理服务及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管理服务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所需警 具、对讲通讯设备等由成交服务商提供并承担费用。 4、设备服务要求 4.1.服务范围 (1)建立健全设备物业管理制度,明确各种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 核办法。 (2)设备图纸、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收集齐全,分类清晰。建立设备台帐,登记详细, 帐物相符。 (3)设备机房环境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机房内严禁吸烟、饮酒等与工作不相符的 事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4)落实设备管理服务合同,兑现设备维修服务承诺。在设备维修过程中,设备维修期 限为小修 24 小时,中修 48 小时,大修 120 小时。要保证维修质量,减少返修,并有回访记 录。在接到维修通知后,应在 15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及时率应保证达到 100%。 (5)负责与专业维保单位等第三方的联系及现场管理工作,详细记录专业维保单位服务 情况,并向业主提出合理化建议。 (6)在换季时须提前进行清洁保养等服务。 4.2.服务费用区分 23 对大楼的设备、设施日常操作、运行、检修、清洁及在管理过程中所需要管理服务费用 由物业公司负责,电梯维保、消防维保、空调维保费用由成交服务商负责,管理过程中消耗 的备品备件、物料单件由成交服务商负责。公共能耗由业主单位承担。 5、餐饮服务管理要求 5.1.服务内容:负责工作日每天餐饮(含早、中、晚餐)加工、卫生保洁服务,以及招 待餐的制作及包厢服务。不包括食堂的采购(粮油、菜肴原材料等各种主、副食品由业主负 责组织采购)。 5.2.服务标准: (1)负责食堂的餐饮(含接待餐宴和员工早、中、晚餐)加工、烹饪、供应、清洁卫生 及其他服务工作。负责食堂加工区、餐厅区及包房的环境卫生管理。根据甲方的要求,保证 开饭时间,严格执行伙食标准。 (2)根据就餐情况,及时更新添加菜肴,合理控制上菜节奏,杜绝浪费。 (3)工作人员必须持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和培训证上岗;佩带口罩和手套,穿着卫生 制服上岗。 (4)坚持卫生制度,每餐后及时清洗公用餐具、消毒、打扫餐厅、厨房卫生,做到地面、 工作台干净、无油迹;制做生、熟肉食品的菜板、刀具不能混用;每天清理排水沟、垃圾日 产日清,实行袋装化,泔水及时清运; (5)对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和因人为操作失误引起的其它安全事故负责。制定各类食品机 械操作指引、电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煤气使用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不 低于每月 2次。每日督导岗位按安全操作指引操作。 (6)严格执行食堂《安全管理》《消防管理》等制度,保证用餐人员健康,安全用餐。 实行安全责任制,经常巡视检查,做好防火、防毒、防盗、防破坏的“四防”工作。每天实 行三次安全,检查内容为煤气、电器、水开关,做好检查登记。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厨房、食 品房、库房等重地。 (7)制定厨房消防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每年不少于 2次消防演练, 每月不少于 1次消防检查,1次消防培训。 (8)负责保证食品安全。做好餐具清洗,消毒,食材隔离冷藏,环境消毒,四害消杀工 作。办案组进驻期间,根据《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留样,每样 150g 以 上,保存 48小时,并记录备案。 (9)负责做好食材来货验收工作。做到仓管员、厨师长、甲方后勤管理员三人共同验收, 仓管员核实价格、数量、规格、品种,甲方后勤管理员核实原料检验检疫合格、农药残留达 标合格,厨师长核实原料是否符合烹饪要求(质量)。 (10)负责做好原料储藏工作。当日原料厨师长签收,当天进货当日烹饪,其他类入库 保存,仓管做好入库记录,出库领用单记录,并归档备案。 24 (11)加强仓库管理。每日进货需填写入库单,物品领用需填写物品领用单,并录入系 统备案待查。严格控制易耗品的使用量,每月底对库房物品盘点,数量要与实物相符,并做 好当月物品使用情况报告呈交餐厅负责人和甲方后勤管理部。 (12)提高出品品质。在出品食用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满足甲方在菜色、品种、口味、 份量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出品的质量,赢得顾客的良好口碑。 (13)建立服务质量信息反馈管理系统,听取客户意见,及时、准确地对食堂服务工作 进行改进。定期分析员工意见,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更好的满足就餐者的要求。 (14)岗位培训:定期开展岗位培训,每月不少于 1次岗位培训,不少于 1次安全培训, 使员工技术,服务意识有效提升和完善。 (15)负责厨房设备设施(厨房灶台、售菜台、抽油烟机、水池、供水、供电、供气设 备、餐桌椅等)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定期检查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器材、食堂库 房、电器设备、储油箱、煤气管道、电源线路等重要部位及设施。整改火险隐患,堵塞火险 漏洞,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及当事人反映,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16)餐饮部负责人每次开餐前巡视餐厅,及时组织补充作料、牙签、餐巾纸等用品、 用具。 (17)设施及日常操作检查内容及作业标准 项目 日常维修周期及内容 标准 检查周期 内容 厨具、饮具、餐具 3次/日 清洗消毒 清洁、无油腻、无水渍 餐台 3次/日 清洗消毒 整洁、美观、无锈迹 厨房沟渠、水池 3次/日 检查、维修、疏通 畅通、无损坏 肉类、蔬菜 3次/日 清洗 无沙砾等杂物 洗手间 每日 检查、清洁、疏通 整洁、畅通 水电、煤气设备 随时 每日巡视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 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使用正常、安全无故障 消防设施 随时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跟踪处理结果 完备、使用正常 室内外灯光照明、 消毒灯管和室内 电路 随时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跟踪处理结果 符合安全标准,正常使用 25 5.3.管理服务费用区分 大楼的餐饮在管理过程中所需要的人员管理服务费用由成交服务商负责,食材费用和公 共能耗由业主单位承担。 6、司机服务管理要求 6.1.时间要求 (1)服从安排、听从调度,24小时随叫随到,不能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用车; (2)领导需用车时,应该提前 5-10 分钟将车停在易于上车的位置等待,等待过程禁止 鸣笛催促; (3)领导外出短暂办事开会时,要求司机人不离车、随叫随走,陪同领导或客人用餐, 餐后需车时,应快吃、快喝,提前发动车辆,只能车等人,不能人等车。 6.2.安全责任要求 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法规,不超速、不违章,时刻保持警惕,确保行车安全; 6.3.服务意识要求 (1)车内须有备用伞,如下雨,主动接送领导或客人至目的地; (2)根据天气变化,提前打开车内空调调节好湿度和温度,使得领导或客人舒适的乘车; (3)接待客人时,要眼勤手快,主动服务。 6.4.保密管理 (1)领导与客人在车上谈话或电话办公等,要做到不该听的不听、不该说的不说、不该 问的不问,更不能插话或者打断谈话; (2)不得与客人闲聊有关单位重大内容的话题,更不得在车内听到单位领导谈话内容后 到处传播扩散。 6.5.服务费用区分 大楼的司机在管理过程中所需要的人员管理服务费用由物业公司负责。车辆保险、日常 维修维保、加油等由业主单位承担。 7、人员要求 7.1人员配备数量:拟派物业进驻人员至少 18名。 部门 岗 位 人数 备注 1 项目经理 1 2 客服 1 3 工程技术人员 1 4 安保人员 3 5 环境主管 1 6 保洁员 3 26 7.2人员素质要求 (1)项目经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 1年以上行政机关物业服务经验,年龄 50 周岁 以下; (2)工程技术人员:男性在 50 周岁以下,有电工操作证、电器维修证、电梯管理员证; 无不良嗜好及不良记录; (3)安保人员:高中或以上学历,男性,身高 1.65 米以上, 50 周岁(含)以下,无 不良嗜好,政审合格,体健貌端且受过正式培训,退伍军人及有文体特长者优先考虑; (4)保洁员:初中以上学历,女性,5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吃苦耐劳, 责任心强; (5)餐饮服务人员:初中或以上学历,50 周岁以下,需办理健康证,持证上岗。 (6)驾驶员:取得 C1及以上驾照且驾龄三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历史,45周岁以下。 注:技术、服务、合同草案可现场磋商,经磋商确认的技术、服务、合同草案投标人必须满 足,否则将不得进行最终报价。 (二)商务条款 1、本项目报价应包含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所有人员费用(包括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福 利费、服装费、社会保险等)、电梯维保服务费、消防维保服务费、病媒生物防制服务费、物 料耗品(包括保洁服务的卫生用品及日常耗材、用于物业管理的劳动用品等)、开办物资、相 关管理费用及税金。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 此而带来的全部风险。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项目实施所必备的或遗漏的项目, 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采购人不另支付其他额外费用。 2、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业主单位每月依据本项目需求及服务考评细则(具体细则签 订合同时商定)对成交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业主单位每季度首月 10日前,依据上季度 综合考核结果,支付上季度的实际服务费(如考核有扣分,则业主单位需扣除分值对应的金 额),每次支付服务费前,成交单位应向业主单位开具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如果货物、工 程、服务为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提供的,付款自验收合格之日 30日内需支付款项。) 3、服务地点:业主单位指定地点。 7 厨师 1 8 帮厨 2 9 园林绿化 2 10 司机 3 11 合计 18 27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在服务期内成交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业主单位要 求追加费用。 5、其他要求: ①成交单位在项目实施或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质量事故,或因成交单位管理不善 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均由成交单位负责,业主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 任。 ②成交单位应保证业主单位使用成交单位提供的服务时不受任何关于侵犯所有权和 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单位 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费用和责任。 注:以上所有商务条款必须完全满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8 第四章 评审标准 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且提 交了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一、价格评分 10 分 评审内容 分值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分 注:(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适 用于面向中小企业非预留采购份额)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政府采购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 策。 10分 二、技术评分 60 分 评分点 评审内容 分值 基本服务 要求 投标人全部满足磋商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中的(一) 技术(服务)要求”的得 10分,任何一条不满足视为无效响应。 评审依据:提供服务响应/偏离表。 10分 服务方案 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物业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对拟管理服务项目的整体设想方案,(2)保洁服务方案,(3)保安服 务方案,(4)餐饮服务方案,(5)设备设施维修养护管理方案,(6)应急 预案措施服务方案(7)人员培训和考核方案,(8)园林绿化管护方案。完 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方案内容明确合理、切实可行的,每小项得 4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内容基本完善可行的,每小项得 3 分;基本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且内容基本合理的,每小项得 2分。本项最高得 32分。 36分 29 评审依据:提供服务方案。 2、响应供应商每有一个智慧物业系统类相关软件著作权的得 2分,最高得 4分。 评审依据: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拟派项目 团队成员 1、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得 1分,为物业管理企业经理 得 1分;最高得 2分。 评分依据:提供相应证书及 2021 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含投 标人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拟派的安保人员 3 人中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的每有 1 人得 1 分,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每有 1 人得 1 分,有退伍军人的每有 1 人得 1 分,最高得 9分。 评分依据:提供相应证书及 2021 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含投 标人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拟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为电工操作类人员、电梯安 全管理员的,每有 1项得 1.5分,最高得 3分。 评分依据:提供相应证书及 2021 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含投 标人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4分 三、商务评分 30 分 评分点 评审内容 分值 基本商务 条款 投标人全部满足磋商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中的(二) 商务条款”的得 8分,任何一条不满足视为无效响应。 评审依据:提供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8分 企业实力 投标单位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有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10分。 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分 业绩 投标人自 2018年以来具有物业管理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3分,最高得 12分。 评审依据: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内容中至少包括(但不 限于)项目名称、合同双方盖章页等。 12分 30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单位):________ 乙方(服务单位):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关于 ________项目的磋商结果和磋商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 本合同。详细价格、服务和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标的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 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及响应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1.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 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 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供方 的价款。 3)“买方”是指购买相关服务的业主单位。 4)“供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5)“现场”系指合同项下服务提供地点。 6)“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规范要求的活 动。 2.规范要求 2.1提供相关服务的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规范和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响应文件的 服务要求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2.2若规范要求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专利权 3.1供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供方提供的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 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 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4.1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31 5. 付款方式 5.1 付款方式按磋商文件第三章中“商务条款”中的规定。 本合同供应商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6. 相关资料 6.1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相关技术资料按业主单位要求提供。 7. 质量保证期 7.1 服务成果的质量保证期按磋商文件第五章中“商务条款”中的规定。如供应商承诺的 质保期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按优于的执行。 8. 延期提供服务 8.1 供方应按照“采购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提供服务。 8.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 时提供服务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 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时间。 8.3 如果供方毫无理由地拖延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 偿和/或终止合同。 9. 违约赔偿 9.1 除合同第 10 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买方可从合同款中 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延迟一周,按合同总价的%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 额为合同总价的%。一周按 7天计算,不足 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供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 仍不能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0. 不可抗力 10.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 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 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0.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 生后 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 间持延续 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1. 税费 11.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1.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1.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32 12. 仲裁 12.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 裁。 12.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2.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12.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3. 违约终止合同 13.1 买方在供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1)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服务; 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供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30 天内, 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 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供方提出的索赔。 13.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 13.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 和方法购买未完成的类似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供方还 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4. 破产终止合同 14.1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 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5. 合同修改 15.1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6. 通知 16.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 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17. 计量单位 17.1 除规范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8. 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9. 合同生效及其他 19.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三份,以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19.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 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3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传真: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35 格式 1. 磋商响应书 致: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相关服务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三份: 1. 报价表 2. 分项报价表 3. 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 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服务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的服务总报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 2. 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函)(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 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 90 天。 5. 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接受业主单位或代理 机构上报财政监管部门予以处罚。 6.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签章 日期 36 格式 2.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总报价 服务期 服务地点 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或监狱 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备注 注: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在报价表中注明,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产生的一切 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盖章: 37 格式 3.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序号 费用名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2 合计(大写): 注:供应商必须填写各分项费用,以证明响应报价的合理性,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供应商盖章: 38 格式 4. 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 条目号 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内容 响应/ 偏离 注:供应商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盖章: 39 格式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 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 偏离 注:供应商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盖章: 40 6. 其他证明资料 格式 6-1.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网址/邮箱 企业性质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经营范围备注 供应商签章 41 7、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格式 7-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 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 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2、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42 格式 7-2.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注: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 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 2、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 43 格式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44 8.技术文件 内容包括: 1、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 2、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 45 9.资格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 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 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3)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 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 及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 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 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6、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格式) 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46 格式 9-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编 号)项目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签章: 日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附: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说明: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不用提供授权书 47 格式 9-2.供应商的承诺函 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公司为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格供应商。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政府采购、税务、社会保障等监督管理部门、采 购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机构、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检查。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8 格式 9-3. 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