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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重庆市涪陵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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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食堂劳务外包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食堂劳务外包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1月4日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预算金额:474,000.00元 (财政资金)
三、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1月4日 至 2022年1月24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1月25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2年1月25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三楼会议室

七、评审信息

谈判时间: 2022年1月25日 10:00

谈判地点: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三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

采购经办人:涪陵教育矫治所

采购人电话:0238569118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朋乐路258号

九、附件
食堂劳务外包竞争性谈判文件(定稿).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食堂劳务外包竞争性谈判文件(定稿).doc
竞争性谈判文件

食堂劳务外包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

二〇二二年一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6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6

二、资金来源 6

三、谈判资格 6

四、谈判有关说明 6

五、保证金 7

六、其它有关规定 8

七、联系方式 9

第二篇 供应商须知 10

一、谈判费用 10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10

三、谈判要求 10

四、谈判程序 13

五、评审依据 14

六、成交原则 14

七、成交通知 16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17

九、签订合同 17

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及服务需求 18

一、项目概况 18

二、设备(需求)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18

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 19

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9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9

三、付款方式 20

四、知识产权 21

五、培训 21

六、其他 21

第五篇 合同草案条款 22

第六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26

一、经济部分 27

二、技术部分 28

三、服务部分 29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32

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根据本单位的需要,对职工食堂进行劳务外包,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最高限价人民币47.4万元/年,谈判保证金0.5万元,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挂靠企业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餐饮专业管理人员、厨师专业技术能力及专业服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连续从事经营餐饮行业3年以上,且各方面信用良好,有规范的办公及经营场地,注册资本金在200万以上。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内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并在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企业生产或者服务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挂靠企业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为确保食材验收的绝对安全,防止采购人第一食堂出现事实上的“包工包料”等不合规情形,供应商与采购人第一食堂、第二食堂提供生活物资的供应商存在《公司法》中所列举的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1月4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谈判保证金。

(五)谈判地点: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机关办公楼三楼(重庆市涪陵区江东街道朋乐路258号)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月25日北京时间10:00

(七)谈判开始时间:2022年1月25日北京时间10:00

五、谈判保证金

(一)缴纳保证金方式

保证金实行单次递交,谈判供应商可自行选择现金或者转账方式缴纳,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0.5万元(5000元)。现金请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办公楼三楼财务科缴纳。

单位名称: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

联系电话:85691023  

开户行:中信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账号:7422010182600028713    

纳税人登记号:11500000750099185B

备注:本次谈判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2、单次递交的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数额进行缴纳,请在进账凭证上明确“食堂劳务外包”的字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谈判当天上午9:00。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分项目单次递交的保证金。

2、分项目单次递交的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政府涪陵教育矫治所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3、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缴纳交易服务费后,由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在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采购中同时参与谈判,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2、供应商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不得再委托代理商或者非公司人员参与谈判,否则为无效谈判。

3、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行采家(http://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补遗文件的内容。

4、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5、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

联系人: 胡军、余建明

电 话:(023)85691188

手 机:13983580539、13594520027

地 址: 重庆市涪陵区江东街道朋乐路258号


第二篇 供应商须知

一、谈判费用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谈判项目技术需求、谈判项目服务需求、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

2、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经进入谈判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4、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四、五篇全部内容。

三、谈判要求

1、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1.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1.2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谈判开始时间起90天。

2、保证金:

2.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五、保证金”

2.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2.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2.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3、报价要求

谈判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五险一金、劳务费、高温补助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4、修正错误

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5、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5.1响应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5.2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鲜章。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档载体均采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正本”、“副本”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6.2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参阅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7、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8、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可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9、无效谈判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1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

9.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

9.3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缴纳保证金;

9.4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签字、盖章;

9.5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9.6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10、交易服务费

本次竞争性谈判标书的获取和交易不产生其他费用。

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价[2013]361号文件执行。

四、谈判程序

1、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

2、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正式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和诚信声明、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代表委托书身份证明等。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谈判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谈判。

3、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6、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网上发布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最后统一报价。

7、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8、谈判之前,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一次性(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五、评审依据

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六、成交原则

1、评审办法

1.1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折算,并依据折算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1.2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经折算后价格相同,按技术参数(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

1.3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一次性(最后)报价

2、评审细则

2.1 资格符合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2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

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从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技术、服务未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要求其在最后报价前做出相应的承诺。

2.3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3.1“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及服务需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2.3.2“第四篇 谈判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2.3.3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成交候选人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2.3.4谈判小组将依照评审办法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2.3.5采购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可以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4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2.4.1若为下列情况之一的,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4.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并按照约定扣除谈判保证金。

2.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5.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3、谈判小组构成

本次谈判采取一次谈判方式进行。谈判小组由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五大队、财务科、生卫科、办公室、纪检、采购办等部门人员组成,谈判人员的产生是谈判前半小时内在纪检的监督下随机产生3-5名。从谈判小组中选定谈判小组组长负责主持,所纪检监察室对谈判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4、资格审查

1.资格性审查

评审工作开始后,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

2.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须审查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2.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的;

2.2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3谈判小组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

2.4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报价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谈判小组各成员审核意见。

5、谈判

1.采购人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供应商代表、报价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报价人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在报价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报价前,由报价人查验所有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主持人拆封,进行报价。

6、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次谈判按照评分标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果第一中标人放弃的发包方可按顺序选择中标候选人。

7、评标标准

本次评标按照商务标分数占50%,价格标分数占50%。

项目

分值比例

分值

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占比得分

50分

6分

法人要求

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计3分;法定代表人未参加,委托企业其他人员参加的,计1分;

2、指派专业管理人员组织食品加工的,并附有资料图片,计3分;没有相关资料图片的,计0分。

10分

企业资质

1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的,计2分;

2、有固定经营场地和办公场地的,计2分;

3厨师经过专业机构技能培训或具备资格证书,有高级证书计4分;中级证书加2分。

4、企业性质属于专业专门的餐饮服务单一领域的,计2分。

6分

人数及素质要求

1厨师及服务员数量达到8人,其中厨师配备达到3人的,服务员达到5人的,计6分;每少1人厨师,扣减2分,每少1人服务员,扣减1分,依次递减,直至0分。

10分

企业内部

管理规范

1企业具备符合餐饮加工服务的食品安全流程、操作规范及全套制度,计2分;

2企业具备符合餐饮加工服务的食品质量控制流程及全套制度,具备符合餐饮加工服务的餐厅服务流程及制度,计2分;

3企业具备全套完善的员工管理制度,计2分;

4、企业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计2分;

5、企业有为此次竞争性谈判专门制定餐饮服务劳务承包工作实施方案的,计2分。

4分

员工保险

以公司名义给全体员工购买五险的,给4分,不能购买五险的,计0分。

8分

公司业绩

最近5年来承包市级机关及下属单位食堂餐饮劳务,有合同证明的,每件加1分;最近5年来承包市级机关及下属单位之外食堂餐饮劳务,有合同证明的,每件加0.1分;此项最高分不超过8分。

2分

公司信用

公司日常经营信用良好,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信用中国网站打印出报告的,计2分。

2分

优惠承诺

针对此次采购人食堂的劳务承包,有何优惠承诺,如果有计2分,如果没有则计0分。

2分

谈判提问

由供应商谈判人员介绍公司经营情况及如何在此次劳务承包中保障食品安全、质量控制和优质服务,符合要求的,计0-2分。

价格标

50分

50分

报价区间

满足文件要求,投标价格按供应商的平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第一低于基准价的一家其价格标为50分;第一高于(等于)基准价的,价格标为46分;第二低于基准价的,为42分;第二高于基准价的,为38分,依次类推。

综合得分

本表得分值是评标的核心因素,内容及结果将纳入合同条款,请认真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关依据。

竞争性谈判结果评出后,采购人将组织人员对中标的顺序人进行现场考察,逐一核对中标企业的承诺是否真实和企业运行情况是否良好。

七、成交通知

1、现场考察完毕,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行采家(http://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预公示。

2、结果公告发出同时,《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

采购人将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三)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九、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谈判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谈判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及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第一食堂是为民警职工提供用餐服务的综合性食堂,向社会公开采购食堂劳务外包服务(包工不包料),即委托管理方式。食堂日常运行所需设施、设备、餐具等物品均由采购人提供,并负责食品等原材料采购及库房管理;供应商负责提供食堂管理、厨师团队和服务人员,负责食堂设施设备及餐具的维修保养和清洁维护,负责原材料使用管理、食品加工制作和用餐服务及餐用具洗涤消毒等服务,保证采购人单位人员按时就餐。

备注:食堂场地、食材、佐料、炊具、纸巾和清洁剂等消耗品、厨房设备维修维护、消耗的能源费(水、电、天然气等)由采购人免费提供;员工服装、垃圾潲水清运、超出核定的能耗费用和员工住宿费等由供应商负责支付。

2、本次第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合同期为1年。

3、最高限价

劳务外包最高限价为47.4万元/年(此费用包括劳务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培训费、高温补贴、应急费、管理费、税金、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承担其他费用)。

二、服务内容

1.供餐人数

为约300人提供一日三餐服务。具体就餐人数根据采购人单位通知安排,出现疫情或其它特殊情况除外,以提前或当天通知为准,场地情况可以实地踏勘,也可以电话咨询。

2.供餐时间(一般情况按照如下时间保障供餐,特殊情况略有调整)

自助早餐:7:00-9:00

自助午餐:11:00-12:30

自助晚餐:17:00-18:30

说明:食堂全年工作日,节假日照常供餐,供餐时间须随时根据采购人上班模式进行调整。

3、供餐内容

3.1早餐:各类面点、粥、豆浆、酸奶、鸡蛋、粗粮等不少于15个品种;

3.2午餐:3荤3素2汤,汤1荤1素,粗粮、水果;低盐低油1荤1素、米饭;

3.3晚餐:2荤2素1汤、米饭。

3.4重大节假日需提供比平时多1-2个菜品,研发适应就餐者口味的新菜品。

3.5负责接待用餐的制作加工。

3.6负责编排菜谱食谱,确保荤菜1个月内不重样。

3.7每天根据菜谱食谱负责提出采购计划单。

4、负责临时供餐服务,根据采购人需求,临时增加的会议、应急保障、接待等不限时段的供餐服务。

5、如遇服务特殊情况,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的制度规定,调整适应特殊情况的食堂运行模式,比如:重大疫情要求单位封闭式管理,除正常供应餐厅堂食外,还包括装盒饭、清洗消毒盒饭餐具、装运盒饭等服务,按照每天每增加50套盒饭(具体包括:每天三餐装盒、运送、清洗、消毒、分拣、收纳等)计算100元劳务费用,按照装送饭盒实际天数累加计算,日常零星装饭盒送饭不在此列。

6、大型接待餐30人或者(3桌及以上),按照每桌100元计算劳务费,日常简易小桌接待不在此列。

三、服务范围

1、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第一食堂日常全部餐饮服务(包括食材等原材料的初验卸货、出入库搬运、库房归类堆放、食品上下车、餐食加工制作、清洗餐具消毒、厨房餐厅库房及周边保洁、食品留样、餐厅服务、装运餐盒、接待餐等);

2、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第一食堂每天为部分值班人员装盒送餐服务;

3、负责收运餐厨垃圾及潲水;

4、负责制作泡菜、腌菜等;

5、面食加工、面包、糕点等加工,每天提供夜班民警职工的加班餐食(含面糕点等);

6、与采购人单位管理人员联合验收供货食材;

7、本食堂不对外营业。

四、服务标准

1、餐饮服务工作

服务热情周到,食品健康营养,饭菜卫生可口,色香味形兼具,厨艺技术精湛,操作安全高效,就餐者满意度高,做好餐饮服务应急预案,确保特殊情况应急供餐。

2、食品安全工作

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与执行考核制度,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食品验货、加工、存储的绝对安全,实现零事故目标。

3、安全防范工作

食堂物资防火防盗防潮,设施设备保管使用安全,安全操作规范有序,突发紧急事件处置得当,健康晨检体温测量每天实施,遵守采购人单位的防疫安全规定,个人动态轨迹清楚,疫情防护符合要求。

四、从业人员配置及要求

1、人员数量:8名专业餐饮从业人员。

2、人员配置

配备主厨2名(中式烹饪师中级以上,有在单位食堂、酒店服务的工作经验),白案1名,墩子2名,厨工或者服务员3名。

3、人员条件

3.1年龄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3.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妨碍食品安全操作的疾病,持健康证上岗;

3.3厨工或者服务员必须要有厨房工作经历;

3.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吸毒、违法犯罪及受到刑罚处罚记录;

3.5厨师需具备相对应的从业资格证、接受过餐饮食品安全专门培训。

4、岗位要求

4.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采购人单位食堂各项规定,讲究个人卫生;

4.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4.3所有人员实行统一着装,佩戴有效证件,注重仪容仪表,服装由供应商提供;

4.4上岗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4.5从业人员的岗前、岗位培训工作由供应商定期组织实施。

5、食堂劳务人员用餐、住宿

实行就地就餐原则,标准为每月用餐人员生活标准,经费来源从采购人行政经费中弥补。采购人不负责安排劳务人员住宿,如遇重大疫情等特殊情况除外。

5本项目服务质量要求

1、准时供餐,服务过程,安全第一,讲究品质品位,互相配合,注意卫生、保证质量、节能降耗,严控成本,杜绝浪费,讲求效果,做到及时、卫生、安全、营养、节约、热情、周到。

2、每天随时保持厨房、餐厅、库房物品归类、整洁、规范。

3、严格执行食堂食品量化分级考核的要求,全流程、全周期、全方位保障食品安全不出现任何问题。

4、注重菜品精细化、多样化、特色化,色香味俱佳,科学合理搭配,营养与口味相统一,讲求烹饪方法,不偷工减料,创造性发挥厨艺,尽全力满足民警职工及来宾的饮食需求。

5、坚持每天小扫除,每周五厨房、餐厅、库房大扫除消毒制度。

6、加工食材之前必须进行检查,严把食品安全关口,禁止加工使用变质变味的食材。

7、清洗餐具每餐必须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反复漂洗后,放于消毒柜烤干。

8、语言文明,举止得体,衣着整洁,统一着装。

9、禁止在厨房抽烟,不做违法违规违纪的事情,不偷拿公私财物,不浪费能源和食材,爱护设施设备,发现隐患或问题及时报告。

10、全过程注重安全操作,做好自身防护,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11、按时完成采购人安排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任务。

六、本项目安全及其它综合要求

1、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规及规章制度,具备的符合国家、行业规定标准的食品加工质量安全管理控制体系,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为零。

2、具备完整的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执行,确保采购人食堂各方面的日常工作开展规范、顺利运行,团队合作氛围好、效率高、无差错。

3、委派到采购人食堂的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采购人关于食品安全卫生、防疫、保密和涉及场所安全稳定等有关制度规定。

4、食堂所有经营管理和服务行为必须符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要求,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5、食品及菜品按规定留样备查。

6、做好餐厅的安全防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区域。

7、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餐厅的食品安全、菜品质量、进餐秩序及设备维护等进行无障碍监督管理、检查与要求。

8、制定和实施餐饮服务、安全管理、卫生防疫、防止浪费、节约能源等的实施方案和管理措施,做好餐厅、厨房等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垃圾潲水每天定时清运到固定地点,保持排水、排污管沟通畅清洁。

9、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确保所属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所属员工因工作中操作不当造成事故或人身财产等遭受损害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0、负责餐厅、厨房设施设备用品的安全,就餐完毕应及时对餐具清洗消毒后再存放,节假日后餐具应重洗,发生丢失或人为原因损坏,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1、必须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机关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第四篇 谈判项目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标准

1、服务期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本食堂因上级要求或者政策原因停办,合同自行终止。

2、服务地点

重庆市涪陵区江东街道朋乐路258号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

3、验收方式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合同规定要求的,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采购人视情节处罚。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食堂劳务外包人员的工资、劳保福利、国家规定的各类保险费用(包括五险)、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费、工具费、装备费、服装费、应急费、餐厨垃圾搬运费、企业应缴税金、应得利润和管理、政策性文件规定、供应商职工可能发生的伤亡等各种不可预见损失以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三、服务标准、期限及效率等要求

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餐饮制作、食堂管理和清洁卫生等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

2、合同有效期内,设专人对接工作,并保证周末及其他任何节假日24小时可联络到对接人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赶到现场。

3、因供应商原因(如食品安全问题等)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全部法律责任。

四、付款方式

1、本项目合同价款由采购人支付(具体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2、合同价总金额平均分配到合同期内的12个月,采购人按月结算。

2.1按月支付,采购人在供应商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在自然月结束后、在提供发票的基础上,10日内支付上月劳务费用。采购人将每月劳务费用的20%纳入考核。(考核细则附后)

2.2按月考核得分情况,发包方向中标人支付相应的考核费用,具体如下:

2.2.1考核结果90分(含90分)以上的,全额支付上月考核费;

2.2.2考核结果在80-89分(含80分),支付上月50%的考核费;

2.2.3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下的,全额扣除上月的考核费。

连续两月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取消供应商承包资格,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供应商应每次向采购人开具与支付金额等额的正规发票。

4、采购人每月按照当月考核情况向供应商支付相应金额费用,具体支付日期及结算原则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履约及安全风险保证金

签订合同时,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5万元作为履约及安全风险保证金,缴纳形式:现金、转账、电汇或等额银行保函。合同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其他

1、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谈判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供应商派出的从业人员接受采购人的协调、督促和配合,并指定一名现场负责人对接日常工作;

3、供应商派出的从业人员发生违法犯罪的行为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4、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承担派出从业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否则由此引发的劳务纠纷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要求,并在7个工作日之内更换,直至达到采购人的要求为止。

6、由供应商负责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和健康体检。

7、餐饮服务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经查实是供应商责任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8、供应商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有效保管厨房物品和原材料,不得将物资、物品带出加工区,如发生从业人员盗窃行为,经查实,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责任。

9、餐饮从业人员有故意损坏公共设施和财物的,由供应商按财务入账价或实际价值予以赔偿。

10、厨房因人为引起的消防安全及工具(炉灶、各种炊事设备)操作事故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七、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第一食堂量化考核每月评分表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分值

扣分标准

扣分

备注

人员管理(16分)

1.食品安全管理员

2

1.无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本项扣完。2.食品安全管理员未经培训合格,扣0.5分。

2.人员管理

6

发现以下情况,一人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①上岗前未体检和培训,无健康证明和培训记录;②未提供健康合格证明;③不配合每年体检一次,对体验不合格人员未及时调离;④上岗前未进行食品安全和技能培训;⑤不清楚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上班人数不足,造成工作积压或者服务品质差的。

3.晨检情况

4

1.不配合晨检一人扣0.5分,本项扣完为止。(晨检项目:发热、呕吐、腹泻、咳血以及咽部、肺部、皮肤化脓性病症)

2.发现晨检结果异常人员未及时调离,本项全扣。连续2日晨检异常人员,应当派员顶替其工作。

4.人员个人卫生

4

发现以下情况,一人扣0.5分,本项扣完为止:

1.加工食品时未穿戴清洁工作服、工作帽,未按规定洗手、剪指甲;2.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或干与食品加工无关的事。

环境卫生管理

(28分)

1.食堂严格分区加工

4

1发现以下情况,一处扣0.2分,本项扣完为止:

①不在规定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区域履行工作任务的;物品未分类和分区域要求存放的;③室内外环境不整洁,未坚持每餐一小扫,每周五大扫的清扫制度;④清洁工具的存放场所与食品处理区未分开。

2.发现食品处理区存放私人物品,一处扣0.5分,本项扣完为止。

3.在室外贮存食品原材料和加工食品,未及时搬运至库房的,一次扣1分。

2.地面与排水

3

发现以下情况,一处扣0.2分,本项扣完为止:

1.厨房地面保洁差,发现应当及时清扫而未清扫,出现湿滑、有积垢;

2.排水未及时按要求清理,排水不通畅,有废物、污水淤积。

3.墙壁与门窗

2

发现以下情况,一处扣0.2分,本项扣完为止:

1.厨房墙壁和墙裙不清洁,表面应当清洁而未清洁的;2.门、窗不清洁、破损。

4.更衣场所

2

发现以下情况,一处扣0.2分,本项扣完为止:

衣帽、围腰、手袖放置摆放不整齐的。

5.库房

3

发现以下情况,一处扣0.2分,本项扣完为止:

1.因工作失误,造成库房内潮湿、不整洁。因工作失误影响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

2.同一库房内不同类别食品和物品混放,未按要求标识的;

3.物品未放在存放架和储物箱,贮存的食品未离地离墙10cm以上。

4.生活物资未坚持先进先出顺序的或故意浪费原材料的。

6.餐厨废弃物处置

2

1.发现以下情况,一处扣0.2分,本项扣完为止:

①废弃物容器无盖,用后未及时清洗;②废弃物清除不及时,有异味。

7.设备、工具和容器管理

6

1.违反规定,造成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材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发现一处扣0.5分,本项扣完为止。

2.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和容器,发现以下情况,一处扣0.2分,本项扣完为止:

①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未按照分类标识、分类使用;②盛装、分送食品的专用容器无盖未密闭③设施设备卫生状况差,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设施设备未按规定消毒;④设施设备未定期维护、除霜、除垢,运行不正常;各类刀刃具污垢多,存放杂乱。

8.贮存

6

1.发现以下情况,一处扣0.2分,本项扣完为止:

①应打扫不及时,贮存场所、设备卫生差,有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②食品未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未按标识整齐存放,各种罐、坛、箱未使用盖、签;③物资出库未做到先进先出;④冷藏(冻)柜内未严格按原料、半成品、成品标识分开分盘覆盖放置,物资堆积、挤压,易产生腐烂变质;⑤对未用完的馅料、半成品和当餐未食用完的食品未冷藏,冷藏时间超过24小时;⑥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不配合对库存食品每天查验,扣0.5分。

3.库房配备1名负责人员,未经常检查,而腐败变质、过期等食品,一种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加工制作

(20分)

1.粗加工与切配

5

发现以下情况,一处扣0.2分,本项扣完为止:

1.加工前未检查待加工食品有无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未洗净,禽蛋使用前未清洗外壳;3.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原料未分池清洗;4.切配好的半成品与原料未分开存放,未在规定时间内使用;5.将动物性、水产品原料直接放在地面进行处理;6.半成品容器直接放地面,成品容器相互叠放或直接放地面;7.水产品宰杀工用具、容器使用后未及时清洗、消毒。

2.烹饪过程

6

发现以下情况,一处扣0.5分,本项扣完为止:

1.烹饪前未检查待加工食品有无变质或过期;2.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未烧熟煮透,食品中心温度低于70℃;3.需冷藏的熟制品,未先冷却而直接冷藏,未标注加工时间;4.用于烹饪的调味料盛装器皿未遮无盖,与地面接触;5.重复使用的煎炸油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且未及时废弃。

3.备餐及供餐

5

发现以下情况,一处扣0.5分,本项扣完为止:

1.供餐前未检查待供应食品有无变质;2.分餐用具使用前未消毒;3.将盛放待送食品的容器未加盖放于易污染的区域;4.送餐时容器未加盖保暖、防尘;5.烹饪后超过2小时未食用的食品未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4.食品再加热

2

发现以下情况,一处扣0.5分,本项扣完为止:

1.加热前未确认食品是否变质;2.保存温度低于60℃或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食用时未高温加热;3.冷藏(冻)熟食品再食用时未彻底解冻、充分加热;4.加热时食品中心温度低于70℃。

5.食品留样

2

发现以下情况,一处扣0.2分,本项扣完为止:

1.不配合留样工作的;2.留样容器未清洗消毒;3.留样数量少于100g;4.样品混淆;5.样品不全;6.冷藏时间不足48小时;7.留样记录(品名、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不全;8.柜内温度不符合要求,导致留样结冰或变质。

餐用具清洗

消毒保洁

6

发现以下情况一处扣0.2分,本项扣完为止:

1.餐用具用后未及时洗净,清洗时未刮掉餐用具表面上的食物残渣、油垢,或残留有洗涤剂;2.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未消毒,或消毒后的餐用具不符合规定 3.采用热力消毒的:①煮沸、蒸汽消毒的,未保持100℃,10分钟以上;②红外线消毒的,未保持温度120℃以上,10分钟以上;4.已消毒的餐具未注意保洁,再被污染的;5.保洁设备不洁净,设施内存放有其他物品;6.盛放调味料的器皿未定期清洗消毒。

保障每餐按时保质保量供餐

8

1.因工作失误,延迟供餐时间,发生不能保障人员按时就餐的情况,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

2.因工作失误,备餐数量出现差错,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每餐质量和花色品种

8

1.每餐缺少花色品种的,每次扣2分。

2.每餐质量达不到标准,就餐者不满意,单个品种每次扣0.5分。

3.每餐色香味较差的,每次扣2分。

4.菜品缺乏创新的,每月扣2分。

食品安全及其它安全隐患及问题整改

8

对安全隐患或者采购人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拒不整改扣4分。

满意度调查测评

6

每月就餐者满意度达不到60%的,可以直接扣除6分。

合计得分

满意度调查表

尊敬的各位就餐单位人员:

为了进一步做好食堂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满足职工就餐需求。特发此调查表,希望您积极配合、认真祥实地填写,以便我们改进工作。谢谢配合!

序号

调查内容(总分100分)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1

食堂饭菜的新鲜度及食材质量(10分)

2

食堂饭菜荤素营养搭配(10分)

3

食堂饭菜种类、创新(10分)

4

食堂饭菜色香味、咸淡及综合口感(10分)

5

食堂饭菜保温效果(10分)

6

食堂的早、中餐、晚餐按时供应情况(10分)

7

食堂就餐环境、卫生状况(10分)

8

食堂餐具的卫生情况、消毒情况(10分)

9

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10分)

10

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情况(10分)

分值小计

总分

您对机关食堂有什么意见或建议:

说明:“很满意”得10分,“满意”得9分,“一般”得7分,“不满意”得0分。


第五篇 合同草案条款

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第一食堂劳务外包合同

采购人: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升第一食堂专业化管理水平,切实强化菜品质量,满足民警职工餐饮需要,经竞争性谈判磋商,由乙方承包甲方第一食堂整体劳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第一食堂是为民警职工提供用餐服务的综合性食堂,采取包工不包料即委托管理方式运行。食堂日常运行所需设施、设备、餐具等物品均由甲方提供,并负责食品等原材料采购及库房管理;乙方负责提供食堂管理、厨师团队和服务人员,负责食堂设施设备及餐具的维修保养和清洁维护,负责原材料使用管理、食品加工制作和用餐服务及餐用具洗涤消毒等服务,保证甲方单位人员按时就餐。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为一年,2022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在合作期内如有意继续合作,应于本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另行签订合同,否则合同期满,则本合同自行终止,除非双方另行达成协议。
  2、本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于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实际进场之日起计算,试用期内甲方如对乙方提供的服务不满意,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试用期满,甲方表示满意的,本合同继续履行。试用期后,任何一方要求解约,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方须予以配合。合同另行规定的除外。

3、承包金额 万元/年。

4、合同续签,按照按照政府采购法合同签订可达3年,如双方在合作中能够达成共识,承包方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前续签合同,承包价格执行原中标价格,每次续签时间为一年,最多续签不超过2次。
三、合同内容
(一)服务内容

1.供餐人数

为约300人提供一日三餐服务。具体就餐人数根据采购人单位通知安排,出现疫情或其它特殊情况除外,以提前或当天通知为准。

2.供餐时间(一般情况按照如下时间保障供餐,特殊情况略有调整)

自助早餐:7:00-9:00

自助午餐:11:00-12:30

自助晚餐:17:00-18:30

说明:食堂全年工作日,节假日照常供餐,供餐时间须随时根据采购人上班模式进行调整。

3、供餐内容

3.1早餐:各类面点、粥、豆浆、酸奶、鸡蛋、粗粮等不少于15个品种;

3.2午餐:3荤3素2汤,汤1荤1素,粗粮、水果;低盐低油1荤1素、米饭;

3.3晚餐:2荤2素1汤、米饭。

3.4重大节假日需提供比平时多1-2个菜品,研发适应就餐者口味的新菜品。

3.5负责接待用餐的制作加工。

3.6负责编排菜谱食谱,确保荤菜1个月内不重样。

3.7每天根据菜谱食谱负责提出采购计划单。

4、负责临时供餐服务,根据甲方需求,临时增加的会议、应急保障、接待等不限时段的供餐服务。

5、如遇服务特殊情况,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单位的制度规定,调整适应特殊情况的食堂运行模式,比如:重大疫情要求单位封闭式管理,除正常供应餐厅堂食外,还包括装盒饭、清洗消毒盒饭餐具、装运盒饭等服务,按照每天每增加50套盒饭(具体包括:每天三餐装盒、运送、清洗、消毒、分拣、收纳等)计算100元劳务费用,按照装送饭盒实际天数累加计算,日常零星装饭盒送饭不在此列。

6、大型接待餐30人或者(3桌及以上),按照每桌100元计算劳务费,日常简易小桌接待不在此列。

(二)服务范围

1、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第一食堂日常全部餐饮服务(包括食材等原材料的初验卸货、出入库搬运、库房归类堆放、食品上下车、餐食加工制作、清洗餐具消毒、厨房餐厅库房及周边保洁、食品留样、餐厅服务、装运餐盒、接待餐等);

2、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第一食堂每天为部分值班人员装盒送餐服务;

3、负责收运餐厨垃圾及潲水;

4、负责制作泡菜、腌菜等;

5、面食加工、面包、糕点等加工,每天提供夜班民警职工的加班餐食(含面糕点等);

6、与采购人单位管理人员联合验收供货食材;

7、本食堂不对外营业。

(三)服务标准

1、餐饮服务工作

服务热情周到,食品健康营养,饭菜卫生可口,色香味形兼具,厨艺技术精湛,操作安全高效,就餐者满意度高,做好餐饮服务应急预案,确保特殊情况应急供餐。

2、食品安全工作

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与执行考核制度,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食品验货、加工、存储的绝对安全,实现零事故目标。

3、安全防范工作

食堂物资防火防盗防潮,设施设备保管使用安全,安全操作规范有序,突发紧急事件处置得当,健康晨检体温测量每天实施,遵守采购人单位的防疫安全规定,个人动态轨迹清楚,疫情防护符合要求。

(四)从业人员配置及要求

1、人员数量:8名专业餐饮从业人员。

2、人员配置

配备主厨2名(中式烹饪师中级以上,有在单位食堂、酒店服务的工作经验),白案1名,墩子2名,厨工或者服务员3名以上。

3、人员条件

3.1年龄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3.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妨碍食品安全操作的疾病,持健康证上岗;

3.3厨工或者服务员必须要有厨房工作经历;

3.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犯罪及受到刑罚处罚记录;

3.5厨师需具备相对应的从业资格证、接受过餐饮食品安全专门培训。

4、岗位要求

4.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采购人单位食堂各项规定,讲究个人卫生;

4.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4.3所有人员实行统一着装,佩戴有效证件,注重仪容仪表,服装由供应商提供;

4.4上岗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4.5从业人员的岗前、岗位培训工作由供应商定期组织实施。

5、食堂劳务人员用餐、住宿

实行就地就餐原则,标准为每月用餐人员生活标准,经费来源从采购人行政经费中弥补。采购人不负责安排劳务人员住宿,如遇重大疫情等特殊情况除外。

(五)服务质量要求

1、准时供餐,服务过程,安全第一,讲究品质品位,互相配合,注意卫生、保证质量、节能降耗,严控成本,杜绝浪费,讲求效果,做到及时、卫生、安全、营养、节约、热情、周到。

2、每天随时保持厨房、餐厅、库房物品归类、整洁、规范。

3、严格执行食堂食品量化分级考核的要求,全流程、全周期、全方位保障食品安全不出现任何问题。

4、注重菜品精细化、多样化、特色化,色香味俱佳,科学合理搭配,营养与口味相统一,讲求烹饪方法,不偷工减料,创造性发挥厨艺,尽全力满足民警职工及来宾的饮食需求。

5、坚持每天小扫除,每周五厨房、餐厅、库房大扫除消毒制度。

6、加工食材之前必须进行检查,严把食品安全关口,禁止加工使用变质变味的食材。

7、清洗餐具每餐必须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反复漂洗后,放于消毒柜烤干。

8、语言文明,举止得体,衣着整洁,统一着装。

9、禁止在厨房抽烟,不做违法违规违纪的事情,不偷拿公私财物,不浪费能源和食材,爱护设施设备,发现隐患或问题及时报告。

10、全过程注重安全操作,做好自身防护,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11、按时完成安排与食堂劳务相关的工作任务。

(六)安全及其它综合要求

1、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规及规章制度,具备的符合国家、行业规定标准的食品加工质量安全管理控制体系,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为零。

2、具备完整的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执行,确保采购人食堂各方面的日常工作开展规范、顺利运行,团队合作氛围好、效率高、无差错。

3、委派到采购人食堂的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采购人关于食品安全卫生、防疫、保密和涉及场所安全稳定等有关制度规定。

4、食堂所有经营管理和服务行为必须符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要求,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5、食品及菜品按规定留样备查。

6、做好餐厅的安全防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区域。

7、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餐厅的食品安全、菜品质量、进餐秩序及设备维护等进行无障碍监督管理、检查与要求。

8、制定和实施餐饮服务、安全管理、卫生防疫、防止浪费、节约能源等的实施方案和管理措施,做好餐厅、厨房等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垃圾潲水每天定时清运到固定地点,保持排水、排污管沟通畅清洁。

9、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确保所属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所属员工因工作中操作不当造成事故或人身财产等遭受损害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0、负责餐厅、厨房设施设备用品的安全,就餐完毕应及时对餐具清洗消毒后再存放,节假日后餐具应重洗,发生丢失或人为原因损坏,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1、必须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机关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七)食堂财产
  厨房、餐厅现有设备器具等其它相关财产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以后所缺的食堂设备,由甲方自行负责购置。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如:从业资格、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相关从业人员的健康证、监督等。
  2、厨房、厨具、餐具、水、电、天然气等由甲方提供。
  3、甲方负责对食堂水电、照明、厨具、抽排净化、通风设施设备的维修。对于食堂内的其他各种设施,包括冰箱、厨具等,由甲方通知相关人员前来进行维修。乙方在使用所有厨房设备时应爱惜使用,如因人为原因损毁,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膳食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如乙方未达到甲方对膳食质量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进行适量赔偿或终止本承包合同,情节严重者,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如发现乙方有其它方面违约行为时,甲方须尽快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应尽快调查落实,把处理结果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并承担相关责任。
  5、乙方违约较为严重时,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本承包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起诉到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
  6、根据食堂工作情况及食堂量化考核细则月评分表,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调整,乙方应给予全力配合。
(九)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各项操作规程,切实做好卫生及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食品卫生管理条例,保证膳食的质量和卫生。如发生因人员吃了乙方提供不合格的食物引起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抵触或干涉甲方在管理等方面的一切事务,不得在甲方内散布任何谣言。
  3、供货单位每日所送菜品、粮油、副食品等物资,乙方需做好重量及质量检验工作,防止变质发霉的食物流入食堂,做到食品卫生以及环境卫生,经得起行政部复查并达到合格。
  4、乙方保证按时准点开饭,膳食做到色、香、味俱全,并保证每位人员享用应有数量的膳食。
  5、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所区及其他禁入区域,如违反者,甲方可依规章制度做出处罚。乙方进出车辆或所带物品必须接受甲方保安的安全检查。
  6、乙方有权自主聘用、调用工作人员,但需先取得体检证明并向甲方报备。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带带入和带出任何物品。  

7、乙方需配备专业人员每月与甲方五大队工作人员进行第一食堂出入库对账工作。
  8、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作为食堂从业人员的用人单位负责并承担食堂从业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待遇等,食堂从业人员引发的劳动争议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
  9、若甲方发现乙方供应的膳食(每天每餐)与合约不符合时,甲方有权提出要求乙方改善,如乙方没有改善达三次以上者,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或索赔要求。
  10、乙方所属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定,服从甲方领导指示和管理,注意防火安全、文明作业、态度诚恳、讲究公共及个人卫生、工作时间必须和现场管理人员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手套、穿围裙,并持有餐饮行业从业人员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并进行公示。
  11、乙方需经常督促作业人员注意个人以及公共卫生,主动做好食堂膳食管理,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食堂的管理水平。
  12、乙方指派一人管理食堂工作,该人员具有决定权(可完全代表乙方,该人员的意思表示和一切行为均无条件对乙方发生法律效力),全力配合甲方工作。
  1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厨房、餐厅、粮油等物业从事除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经营或活动。
  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不得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乙方违反本承诺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或转包、分包的,除应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尚应对第三人的行为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四、费用核算、付费方式及其他事项

1、总承包费 万元/年,含考核费20%,每月考核后结算。

2、费用结算为按月支付,甲方在乙方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在自然月结束后、在提供发票的基础上,10日内支付上月劳务费用。(考核细则见附件)。
   3、甲方按照涪陵教育矫治所第一食堂量化考核细则月评分表每月对食堂进行评分,按月考核得分情况,发包方向中标人支付相应的考核费用,具体如下:

(1)考核结果90分(含90分)以上的,全额支付上月考核费;

(2)考核结果在80-89分(含80分),支付上月50%的考核费;

(3)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下的,全额扣除上月的考核费。

连续两月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下的,发包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取消承包方承包资格。
五、卫生管理和环境保护
  1、承包期内,乙方须搞好餐厅区域、厨房、洗菜房、储物室、冻库、干货间等地面、桌椅、玻璃、墙面及周边卫生清洁,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食堂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2、乙方须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的检查、监督。
  3、乙方须对厨房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冲三清四消毒的规程。
  4、垃圾污物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得随便抛弃。
  5、潲水由乙方拉到甲方指定位置,由环卫部门回收处理。
  6、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乙方须将其工作人员的人事信息及饮食行业健康证递交甲方,并随时向甲方传递更新信息。
  8、乙方在实际操作中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导致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违约责任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互相合作,协力配合。若合作中途出现意外问题将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处理。
  2、如果乙方的食堂工作没有达到本合同上述约定,经双方核实,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若一个月内进行两次整改以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但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单方终止合同。如一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过双方协商并达成共识后,方可解除合同;备注:如因乙方提供食品不合格(食物腐烂变质、以次充好)致使甲方员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而导致甲方立即终止合同之情况,不在此例。
  4、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违约责任。
七、合同解除
  1、乙方在承包期间,甲方每月开展民警职工对食堂用餐满意度进行测评,如果综合满意度低于60%,(包括乙方饭菜的质量、食品安全、人员的服务态度、个人卫生、公共卫生、就餐场所卫生、厨房卫生、厨房设备卫生与保养、清洁程度、消毒程度、厨房周围的卫生、仓库的卫生与物资的储存等各方面),经甲方书面责令乙方整改,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无效果时(指用餐人员综合满意度未超过60%),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2、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违规行为或现象累计达到三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3、乙方因管理不善引发食物中毒事件或食品安全事件,或者发生火灾或者消防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4、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劳务费的,乙方有权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5、乙方无故不提供用餐,经甲方通知后,仍不提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解除合同的情形。
八、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或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尽可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处理。
九、合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

单位地址: 重庆市涪陵江东朋乐路258号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85691023 联系电话: 

开户行:中信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开户行:

账号:7422010182600028713 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11500000750099185B 纳税人登记号: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公司业绩证明

三、服务部分

(一)服务要求响应情况:交货期、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条款等。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三)其它优惠承诺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一般资格条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5、诚信声明(格式)

(二)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报价函

竞争性报价函

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

1、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一次性最后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三、服务部分

(一)服务要求响应情况:交货期、交货地点、服务条款等(格式自定)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服务响应偏离表(本表可自行设计格式)

对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服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序号

谈判项目需求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1一般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__________________(竞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全称)

年 月 日

(公章)

附:上述法定代表人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 传:

网 址:

邮政编码: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致: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1.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复印件(可用诚信声明代替)

3、售后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证明材料(格式自定)

4、近三个月的缴税记录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复印件)(可用诚信声明代替)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诚信声明:

诚信声明

采购项目名称:

致: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特定资格条件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结束)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