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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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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详情

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统一代码:2021-520502-H62-D03-8545

项目概况:

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获取(地址)磋商文件,并于 2022 年 01 月 17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93ZC2021D927

项目名称: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981,280.00元

最高限价:¥981,280.00元

采购内容:选取1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为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提供相应的食材配送服务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1年01月以后由基本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上传】;

1.6 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磋商,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在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以报告生成日期为准);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磋商,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电子公章扫描上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2年1月05日09时00分至2022年1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规定时间内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获取。

方式:规定时间内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月17日10:00(北京时间)时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磋商文件,并于当日10:20时前解密磋商文件。

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年1月17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2022年1月17日10:00(北京时间)时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磋商文件,并于当日10:20时前解密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缴纳: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出具,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2022年1月17日10点00分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为确保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
    2.磋商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报价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前,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否则不能进行《响应文件》的上传(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
    3.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联系人:财务部;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4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针对同一环节一次性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书面提出。
    5.敬告:(1)磋商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磋商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磋商技术支持方。
    (2)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绑定方式现启用随机码功能。供应商报名完成将自动产生磋商随机码,缴纳费用(保证金)时在银行汇款单备注或附言处填写磋商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迹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符合磋商要求的费用进账后自动完成绑定。
    6.办理 CA 及网上磋商事宜
    6.1 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磋商文件书等事项。
    6.2 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下载《磋商书》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磋商文件资格;
    6.3 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CA 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
    6.4 制作、上传磋商文件技术支持:
    联系人:信源公司;
    电话(传真):0857-8317294。
  • 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磋商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最终报价(第-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以此类推)。请各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
  •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南路

    联系方式:李鹏/13984761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拓迈电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高新产业园区都匀路270-0061号办公楼5楼

    联系方式:0851-84119179/1598511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娟

    电 话:0851-84119179


    附件:342-磋商文件(发售稿).pdf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前请认真阅读文件*** 项目名称: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93ZC2021D92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 购 人: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 代理机构:贵州拓迈电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章 磋商内容...........................................................................................7 第三章 磋商须知.........................................................................................12 第四章 评标原则、方法和纪律.................................................................21 第五章 磋商程序.........................................................................................26 第六章 评分标准.........................................................................................29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34 第八章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6 第九章 附件................................................................................................. 41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统一代码:2021-520502-H62-D03-8545 项目概况: 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二次)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获取(地 址)磋商文件,并于 2022 年 01 月 17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93ZC2021D927 项目名称: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981,280.00 元 最高限价:?981,280.00 元 采购内容:选取 1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为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提供相应 的食材配送服务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 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 2021 年 01 月以后由基本户出具的资信 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以来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 章);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上传】; 1.6 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磋商, 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 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以报告生成日期为准);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磋商,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一天 任一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 询记录截图【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电子公章扫描上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 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 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2 年 1月 0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2 年 1月 11 日 17 时 00 分,(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规定时间内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获取。 方式:规定时间内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10:00(北京时间)时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磋 商文件,并于当日 10:20 时前解密磋商文件。 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 年 1月 17 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2022 年 1月 17 日 10:00(北京时间)时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磋商文 件,并于当日 10:20 时前解密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缴纳: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出具,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 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银行转账方式 交纳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 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 2022 年 1 月 17 日 10 点 4 00 分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为确保按时 到账,请尽早交纳) 2.磋商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 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 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报价随机码(只填写随机 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 的费用到账,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前,必须确 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否则不能进行《响应文件》的上传(说明: 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 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 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 3.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联系人:财务部;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4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 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 94 号要求,针对同一环节一次性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书面提 出。 5 5.敬告:(1)磋商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磋商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 询网上磋商技术支持方。 (2)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绑定方式现启用随机码功能。供应商 报名完成将自动产生磋商随机码,缴纳费用(保证金)时在银行汇款单备注 或附言处填写磋商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迹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 内容作为无效费用),符合磋商要求的费用进账后自动完成绑定。 6.办理 CA 及网上磋商事宜 6.1 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 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 载采购文件、上传磋商文件书等事项。 6.2 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下载《磋商书》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磋商文件资 格; 6.3 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CA 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 6.4 制作、上传磋商文件技术支持: 联系人:信源公司; 电话(传真):0857-8317294。 7. 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 或报价通知后 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磋商途径进 6 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最终 报价(第-轮在线报价 20 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 二轮在线报价 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以此类 推)。请各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南路 联系方式:李鹏/13984761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拓迈电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高新产业园区都匀路 270-0061 号办公楼 5楼 联系方式:0851-84119179/1598511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娟 电 话:0851-84119179 7 第二章 磋商内容 一、采购内容要求 1、所供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质量标准认证及包装运输要求。 2、所有货物必须每次提供质量、卫生检疫报告。 3、副食品及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 属、污染物质以及其它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应低于国家规定的限量、确保安 全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成分,并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4、所有食品具有检测报告(供应商具备,或者出售货物的源头商家具 备),所有食物须为非转基因食物,禽畜为当日宰杀的新鲜肉类。 5、大米:须达到国标一等籼米:须有明显“SC”标志,执行标准为 GB/T 1354。 6、面粉:须达到国标特制一等粉:须有明显“SC”标志,执行标准为 GB/T 1355。 7、油:须达到国标一级,执行标准按下表执行。 序号 油的类别 执行标准 备 注 1 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 GB/T 1536-2004 如本表格中 的执行标 准,不是最 高标准,本 项目按照最 高标准执 行。 2 葵花籽油 GB/T 10464-2017 3 花生油 GB/T 1534-2017 4 玉米油 GB/T 19111-2017 5 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 GB/T 23347-2009 6 食用猪油 GB/T 8937-2006 8、副食品按季节随行就市,按当地市场批发价为基准,按中标下浮率 计算价格后送货。 9、副食包括蔬菜、肉类(禽畜、水产)、干货、水果、杂粮、调料等。 10、每日就餐人数:85人。 8 二、其他要求: 供应商要承诺成交以后,须在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且采购的金额不 低于成交金额的10%。 三、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采购人当天 18:00 时前向供应商发出拟供应的货物清单, 说明清楚品名、数量、送货时间及特殊要求等,供应方接到拟供应货物清单 后,次日 6点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2.临时追加的小量、小品种货物要求两小时内送到。 3.在毕节市内,因执行任务特殊要求时,提供遂行保障。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三)验收标准、规范 1.所有货物需经采购人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填写完相关单据签字后完成 当次配送。供应商须承诺每次供货时都提供该批次货品检验报告,否则采购 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2.包装产品:须达到密封性完好、无破损;且包装箱上要印有产品注册 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执行标准、保质期、产品成份等内 容。 3.散装产品:同次所送同种类货品形状、尺寸、重量均匀、色泽鲜明、 无腐烂、无异味、无黄叶、泥沙、外观无伤痕、无积压、且做好防潮湿的措 施。 (四)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9 2.付款时间:米面油按批次支付,其余副食品、干货等 15日历日结算 一次,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付款条件:由供应商自行申请,申请时提供全额含税发票、检验报告 (为所供货物卖家具备的相应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必须包含国家有关规定检 测的内容指标)及食材供应清单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采购人审验,资料 齐全且审验合格后 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如出现资料不齐或不合格的情 况,采购人应告知供应商补齐相关资料。 (五)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要求: (1)所有原材料在每次配送时均留存样品一份,保存时间为 48 小时。 (2)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 导致问题的原材料品种后,全额扣除所交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 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采购人进行赔付外,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供应商须作出如下基本承诺: (1)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质、保量为采购人提供所需食材,若供应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引发不良 事件发生,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供应商保证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品种、质量、数量进行配送,验收时 若发现货物质量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应在 1 小时内无条件更换;若 未更换或未按时更换,采购人有权自行采买所需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 应损失,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采购人无法自行采买的,供应商需以 32 元/人/天的餐标提供餐补,费用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在服务过程中,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供货,由于供应 商原因未按时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有权自行采买所需货物,由此产 生的费用及相应损失,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采购人无法自行采买的,供 应商需以 32元/人/天的餐标提供餐补,费用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 (4)若经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采购人 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本合同。 (5)若在合同履行期内,供应商未能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履行, 采购人有权扣除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责任。 (6)以上任意一条承诺未按要求履行,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 损失,除对采购人进行赔付外,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扣除所交的全 部履约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成交 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 2.退还: (1)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成交供应商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的, 成交供应商需在 5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成交供应商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 2 个月书 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按照合同未履行时间比例扣除履约保证金。 (3)服务期满后或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签订下一年度合同,供应商无任 何违约行为、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发生,采购人将无息退还。 (七)其他要求 1.配送商品时应严格遵守采购单位各项管理规定。 2.供应商供应的商品不满足采购人质量要求的应无条件退回。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产品要求。 4.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清单,提供种类明细与价格。 (八)安全责任要求 1.原材料安全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或食物中 毒事件时,供应商必须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 11 2.配送车辆安全责任:供应商在货物配送过程中需自行保证配送车辆的 安全,配送车辆在任何地点和时间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严格执行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 12 第三章 磋商须知 3.1 总则 3.1.1 本《磋商文件》由贵州拓迈电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仅适用于本次磋 商。 3.1.2 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规定,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参加磋商。 3.1.3 定义 ⑴《磋商文件》是“政府采购磋商文件”的简称,是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关于 本次磋商的性质、内容、程序、规则等的采购文件,是评审和评定成交的依 据,是供应商参加磋商应遵循的规则; ⑵《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为参加磋商而提交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等 文件资料,是本次磋商评审的依据; ⑶“磋商组织机构”是指组织这次磋商的贵州拓迈电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也称本公司; ⑷“供应商”是指向本公司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⑸“甲方”是指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也称采购单位、采购人、采购方; ⑹“乙方”是指成交供应商。 3.1.4 在本次磋商活动中,供应商应自己承担与磋商有关的一切费用,不管 磋商结果如何本公司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磋商小组和本公司不向供应商解 释不成交的原因,不退还《磋商文件》。 3.1.5 供应商必须在2022年 1月 17日 10点 00分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交纳壹万玖仟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 13 间为准)。保证金退还:磋商会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甲乙双 方签订合同后 5 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 出之日起 5日内无息退还。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方式 是按原汇款账户退还,如供应商有账户改动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告知本公 司,否则责任自负。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 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他人转让或分包成交项目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时间领取成交(中标)通知书的。 3.1.6 报价: (1) 供应商在《基础报价书》中填报的基础报价是参加磋商会议的初步报价, 仅为磋商参考。供应商在磋商会议上填报的最后报价是对全部采购物的一次 性包干总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后即为合同总价款的计价, 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最后报价与供应商分项报价 计算之和的差额即为供应商磋商优惠比例,合同履行中涉及各分项增减的按 此比例计价。 (2) 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元)表示,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 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4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 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 在本项目的《成交通知书》发出时,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 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计算)给采购代理机构 (即贵州拓迈电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的预算中包含此项费用。 3.1.7 成交通知:按磋商小组评审结果现场确定并公布成交候选人,采购人 确认成交供应商后,发布成交公告,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收 到成交通知书后及时联系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1.8 服务的时间、地点、验收和付款: (1)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验收: 所有货物需经采购人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填写完相关单据签字后完成当次配 送。供应商须承诺每次供货时都提供该批次货品检验报告,否则采购人有权 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包装产品:须达到密封性完好、无破损;且包装箱上要印有产品注册商标、 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执行标准、保质期、产品成份等内容。 散装产品:同次所送同种类货品形状、尺寸、重量均匀、色泽鲜明、无腐烂、 无异味、无黄叶、泥沙、外观无伤痕、无积压、且做好防潮湿的措施。 (4) 付款: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付款时间:米面油按批次支付,其余副食品、干货等15日历日结算一次,特 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15 付款条件:由供应商自行申请,申请时提供全额含税发票、检验报告(为所 供货物卖家具备的相应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必须包含国家有关规定检测的内 容指标)及食材供应清单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采购人审验,资料齐全且 审验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如出现资料不齐或不合格的情况,采购 人应告知供应商补齐相关资料。。 3.1.9 本公司不接受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与《磋商文件》相 违背的任何协议和要求。 3.1.20 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贵州拓迈电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3.2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资格要求 3.2.1 有公告要求的资格证书; 3.2.3 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司获取了《磋商文件》; 3.2.4 按规定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了投标保证金; 3.2.5 《响应文件》的编制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 3.2.6 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三年来没有任何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3.3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3.3.1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以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的质疑,本公司将针对其内容进行答复。未在本公司购买 磋商文件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质 疑或询问,本公司可不作答复。 3.3.2 供应商需现场踏勘的,请自行安排踏勘;因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责 任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3.4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没有提出质疑的,将被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 16 3.3.5 开标期间,磋商文件中存在的瑕疵或疏漏由磋商小组进行明确或澄 清,但不得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的修改。 3.4 《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3.4.1 《响应文件》的格式: (1)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2) 《响应文件》应用中文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A4幅面。 《响应文件》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编号等,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资 格审查项)。 3.4.2 《响应文件》的内容: (1) 报价文件: A.基础报价函(须按本《磋商文件》“附件 1”的格式填报并盖章); B.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报价文件及资料。 (2)资格文件(资格审查项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 A、《响应文件》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编号,且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B、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 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 2021 年 01 月以后由基本户出具的资信 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以来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 章) 17 E、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上传】; G、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 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以报告生成日期为准);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一天 任一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 询记录截图【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电子公章扫描上传】; H、本项目为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 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 件。 I、所有承诺及申明要求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响 应文件格式或审查项有要求的,按格式和审查项要求盖章。 J、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法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K、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8 L、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3)技术商务条件: A.参加磋商说明:简要介绍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和对本《磋商文件》的响应程 度;(符合性审查项) B.履约能力:结合评分标准编制; C.项目服务方案:结合评分标准编制; D.应急方案:结合评分标准编制; E.项目组织方案:结合评分标准编制; F.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技术商务性文件及资料。 3.4.3 响应文件的提交: (1)供应商应按系统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按要求进行加密上传。 (2)供应商必须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以取得上传响应文件资格,在 2022 年 1月17日10:00时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并于当日10:20时前解密响应文件。 3.5 磋商 3.5.1 供应商必须由经注册登记的操作员作为代表上传响应文件; 3.5.2 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并进行解密,磋商 期间供应商必须由经注册登记的操作员保持在线参加磋商,否则后果自负; 3.5.3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6 磋商资格的丧失 3.6.1 供应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并进行解密的,供应 商将丧失磋商资格; 3.6.2 供应商没有在磋商会议前按规定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 标保证金的,将丧失磋商资格; 19 3.6.3 供应商没有按要求扫描上传属于资格审查项的资格文件或资格文件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将丧失磋商资格; 3.6.4 供应商没有按要求扫描上传属于符合性审查项的技术商务文件或属 于符合性审查项技术商务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不响应《磋商文 件》,供应商将丧失磋商资格。 3.6.5 磋商期间供应商没有保持在线参加磋商的,视为自动退出磋商。 3.6.6 投标人成为中标候选人后不响应采购人要求提交相关证书、证件原件 进行核验的。 3.6.7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供应商将丧失磋商资格。 3.7 无效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投标人的响 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投标人家数: (1)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 (2)投标人不符合国家及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未声明 哪一个报价有效的; (4)投标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 (5)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6)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7)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 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 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 20 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8)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9)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的;经查实,成交供应商间存在相互 控股的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收投标保证金,还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承担相应的 经济和法律责任。 21 第四章 评标原则、方法和纪律 4.1 评审原则: 4.1.1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响应文件》的密封和符合性评审后按照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1.2 对供应商的验收质量承诺、服务承诺等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不合格的不参与现场报价(现场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对符合性审查 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现场不定轮次的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 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 分。 4.1.3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4.2 评审办法: 4.2.1 本次磋商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 行审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 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符合财库[2015] 124 号文规定的,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 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 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2 4.2.2 本公司自磋商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竞争性磋商评审报告》送 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报告》推荐 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当第 1成交候选供应商因自身 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如果采购人能接受第 2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并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第 2成交候选供应商即 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至第 3成交候选供应商。 4.2.3 在此次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中止采购: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符合财库 【2015】124 号文规定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3 成交通知: 确定了成交供应商后,并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告发布 2 个工作日后本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须按第 3章 3.1.7 条之要求领取《成 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单方面放弃成交项目的,除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 金外,还应当视其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4 评审纪律: 4.4.1 评审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保密的原则。 4.4.2 磋商会议由本公司派员主持,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小组由 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 2/3。专家由采购单位 23 代表在监督部门代表的监督下会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的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4)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4.4.3 磋商小组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A.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B.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C.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D.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E.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义务: A.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B.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不包括本条 第 D款内容); C.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 时向本公司或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D.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咨询或质疑; E.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4.4.4 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有法律规定的直接利益关系的,必须实行回 避。采购单位、监督部门和本公司的参会人员中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主 24 动提出回避。凡到供应商所在的公司或企业进行过考察的采购单位领导或工 作人员,不得作为采购单位的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4.4.5 磋商小组成员及所有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做到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 得有损害国家和供应商的违法违纪行为。 4.4.6 在磋商会议期间,磋商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和保密 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情况透露给供应商和未参会人员。磋商会议结 束后,与评审有关的文件、资料、记录和草稿等应全部交本公司存档,磋商 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对评审情况、技术与商业秘密等保密。 4.4.7 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以外的任何人不得在会场 内发表评审意见和诱导性语言,不得影响或左右磋商小组成员独立的评审和 评分。 4.4.8 评审的标准是《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和要求,评审的依据是供应商 提交的《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磋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 的评审方法、评审原则和评分标准独立地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磋商承 诺等进行评估、综合比较、评价与评分,不得有倾向性、歧视性或随意性。 磋商小组成员对自己的评分表独立承担责任。 4.4.9 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不清楚和不明确的地方 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4.4.10 评审工作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4.5 会场须知: 4.5.1 所有参会人员应准时到场就座、签到; 25 4.5.2 会场内必须保持肃静、有序,不得高声喧哗,不得走动串位,不得随 意进出; 4.5.3 所有参会人员在会场内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磋商小组成员的手机 必须关闭并统一存放; 4.5.4 磋商小组成员就座后不得交头接耳,不得相互商量,不得将自己的观 点和看法强加于人; 4.5.5 磋商小组成员向供应商提问应简明扼要,发表过的意见不应重复,不 得涉及其他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和报价内容。 26 第五章 磋商程序 5.1 磋商会前 1 小时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专家组成磋商。 5.2 磋商小组成员到达会场,并登录系统签到。 5.3 磋商小组推选组长。组长宣布本次磋商开始。 5.4 熟悉磋商文件:磋商小组熟悉磋商文件,并就不清楚的地方向本公司询 问,本公司对其进行说明和解答。 5.5 磋商小组确认磋商文件。 5.6 工作人员解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开始磋商。 5.7 资格性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审查,以确认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只有具有磋商资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程序。 5.8 磋商: 5.8.1 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的技术、商务等磋商。 5.8.2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线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对《响应文件》中不响应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 商在线作书面补充响应承诺。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 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 中通过有效磋商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 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最终报价(第一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 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 一轮报价,以此类推)。请各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 27 5.8.3 技术与商务磋商补充响应承诺: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的磋商结束后, 组长根据磋商小组的意见就磋商中出现的疑问和偏离进行解答、明确或更 正,对供应商提出补充响应要求。工作人员将《技术与商务条款补充响应承 诺书》在线发放给各供应商,各供应商将自己的补充响应承诺以及对《响应 文件》的澄清、说明或纠正事项按规定时间填写完毕后在线提交。 5.9 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情况、提 供的样品及材质小样(如有)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在质量和服 务方面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 5.10 价格磋商:根据磋商小组的意见概述磋商中各供应商的报价与市场价 格的偏离情况,要求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在线报价。组长将报 价表在线发给各供应商,各供应商在线按规定时间填写完毕后在线提交磋商 小组评审。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情况确定报价的轮数,最后一轮报价 为最后报价,供应商在最后一轮填写的报价即为参加本次磋商的最后报价, 未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 少于3家(符合财库[2015] 124号文规定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 家)。 5.11 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 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 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分,然 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12 确定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竞争性磋商评审报告》。评审报 28 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确定。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 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 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 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12 公布《竞争性磋商评审报告》。 5.13 组长宣布磋商会议结束。 29 第六章 评分标准 满分105分,其中报价分10分,技术与商务分70分,政策性加分5分。 评审原则为: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 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 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基准价 报价得分= X 10% X 100分 最后报价 供应商名称 评分项及评分标准 供应 商 1 供应 商 2 供应 商 3 价格分 (10 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 价)×价格权值(10%)×100 本次报价按下浮率进行,下浮率按照当地市 场批发价格进行下浮。 0-10 分 技术分 (48 分) 货物质量保证:(28 分) 1、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 (籼米、面粉、油、副食品)均可追溯生产 来源。针对此项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所有产品 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书,提供 齐全的得 10 分,每缺一项扣 2.5 分,扣完为 止。 2、产品包装方案:供应商提供在合同履行期 内,各类产品的包装方案进行打分。方案内 容详细、切实可行且合理、可操作性高的得 7-10 分;方案内容较详细、基本可行、较合 理的得 3-6 分;方案内容一般、缺少内容、 可操作性低得 0-2 分; 0-28 分 30 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①产品的分类,包装各类产品使用的容器、 材料和辅助物是否合理; ②使用的容器、材料和辅助物的数量和材质 是否合理; ③使用的容器、材料和辅助物包装是否有利 于产品的储存、运输、是否能避免产品遭到 损坏等内容。 3、供应商或产品生产厂家具有《食品经营许 可证》的得 3 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复印 件加盖公章) 4、货物保存:供应商具备 1000 平方米的仓 库或分拣场地的得 3分,每增加 300 平方米 的得 1分,满分 5分。 注:须提供仓库或分拣场地的购买合同或租 赁合同。 运输保障:(15 分) 1、具有相对固定的送货服务人员及运输能 力: ①合同履行期内拟投入的送货人员 2人,得 1 分,每增加 1 人得 1 分,满分 6 分。(须 提供人员身份证、2021 年任意 1个月的社会 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健康证等材料的复印 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配送货物所需的配送车辆及冷链车。 配送车辆每有 1辆,得 2分,满分 6分; ③ 具有冷链车 1辆,得 3分。 (提供车辆的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行车 证、冷链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0-15 分 31 配送方案及保证措施:(5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原材料的加工制 作、储备、运输、装卸、派发及善后处理的 等安排计划。进行综合评分。 1、配送实施的整体规划针对性强,应急预案 完善,可实施性强,便捷、配送时间短,得 4-5 分; 2、配送实施的整体规划针对性较强,应急预 案比较完善,可实施性较强,便捷、配送时 间短,得 2-3 分; 3、配送实施的整体规划针对性尚可,应急预 案基本满足,可实施性一般,配送时间能接 受,得 0-1 分; 0-5 分 商务分 (42 分) 业绩:(5分) 提供投标日期前 1年内的类似项目业绩,每 提供一份得 2.5 分,最高得 5分。 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作为佐证材料,未提 供不得分。(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0-5 分 供应商信誉(5分)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 管理体系认证的,提供齐全 5分,缺一项不 得分。 0-5 分 人员配备:(10 分) 供应商拟投入实施本项目的团队中,配置项 目负责人 1人,食品安全负责人 2人,质量 负责人 1人,应急事故处理负责人 1 人。以 上人员配备齐全的得 10 分,以上负责人配 备,缺 1人不得分。 备注: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2021 年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健康证等 0-10 分 32 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团队中的负责人员与运输保障中送货人 员不得兼任。 蔬菜基地(5 分) 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应当来源于 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 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不收购散户农民 的蔬菜供应,供应商提供自有蔬菜基地或固 定合作蔬菜基地的得 5 分,须提供土地使用 证或合作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没有的不得 分。 鲜肉类基地(7分) 1、供应商具有与屠宰场有固定合作协议(协 议时间能包含供货期内)的得 4分,没有不 得分。 2、供应商提供自有或合作屠宰场地出具合格 的《生猪屠宰许可证》得 3分,没有不得分。 米面油的来源(5分) 供应商所提供的米面油的卖家,属于一级代 理的得 5分,二级代理的得 3分,三级代理 的得 1分,其余不得分。 须提供卖家与上级代理签订的合作协议等能 够体现几级代理的证明材料。 0-17 分 售后服务:(5分) 供应商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小时内作出 响应,并能到现场处理,得 5 分;2 小时内 作出响应并能到现场处理,得 2分。 注:若在合同履行期内,供应商未能按照此 承诺履行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全部的履约保 证金,并追究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的责任。 0-5 分 33 政策性加分 (5分) 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 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 除外),在评审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 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 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 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分。提供投标产品所在 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0-2 分 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 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 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在总得 分基础上加 3 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 本项目预算金额 50%进行确定。 ① 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 治区、西藏自治区; ② 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青海省、 云南省、贵州省。 0-3 分 得分 105 分 备注: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 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专家(签字): 34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7.1 乙方应在《成交通知书》下达后 30 日内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甲乙双 方签订的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和供应商 优于《磋商文件》的承诺条件。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2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 本交本公司备案。 7.2 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 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7.3 服务时间、地点、验收和付款: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验收: 所有货物需经采购人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填写完相关单据签字后完成当次配 送。供应商须承诺每次供货时都提供该批次货品检验报告,否则采购人有权 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包装产品:须达到密封性完好、无破损;且包装箱上要印有产品注册商标、 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执行标准、保质期、产品成份等内容。 散装产品:同次所送同种类货品形状、尺寸、重量均匀、色泽鲜明、无腐烂、 无异味、无黄叶、泥沙、外观无伤痕、无积压、且做好防潮湿的措施。。 (4) 付款: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付款时间:米面油按批次支付,其余副食品、干货等 15日历日结算一次, 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5 付款条件:由供应商自行申请,申请时提供全额含税发票、检验报告(为所 供货物卖家具备的相应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必须包含国家有关规定检测的内 容指标)及食材供应清单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采购人审验,资料齐全且 审验合格后 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如出现资料不齐或不合格的情况,采 购人应告知供应商补齐相关资料。。 7.4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不验收的,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 法律责任,造成项目重新采购的还应当赔偿本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产生的 一切费用。 (2)甲方不能在收到乙方总体验收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总体验收的, 其总体验收和付款的累计时间应在收到合格的鉴定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总 体验收和付款的累计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的,视为总体验收合格。 (3)乙方提供的成果验收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拒付款并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 和法律责任。乙方逾期交车的,每逾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 (4)甲方拒付款或逾期付款的,除了向乙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外,每逾期1日 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5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注意事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则上 不能超越和违背磋商文件及补充文件、磋商文件及磋商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 容。 36 第八章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8.1根据[财库(2020) 46号]文件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 应优惠,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 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 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符合以上条件的须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 扣除: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需在响应文件“中小企业产品明细表”中逐项 注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行业类 型。 评审价格扣除标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 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该政策。如有争议时:小 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企业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中小微企业 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8.2根据[黔财采(2014) 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 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 在经专家综合评审后的总得分基础上,加上3分(产品50%以上以供应商自身 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 8.3根据[黔财采(2017) 6)号]文件规定,对符合[黔财采(2017) 6)号]文件 37 要求的采购内容,按《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落实到政府采购等有关事项的通 知》(黔财采(2017) 6)号文件执行。 8.4根据[财库(2017) 141 号]文件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与投标 享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 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 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 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 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 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 38 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 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8.5根据[财库(2019) 9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 对投标产品属于“中国节能产品”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有效期内的产 品( 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 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中国节能产品”和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 8.6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 数据。 39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40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 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41 第九章 附件 附件 1 基础报价书(指定格式): 磋商报价函 致: 我方已收到贵单位制发的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 务项目(二次)《磋商文件》,项目编号:93ZC2021D927,遵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要 求作如下承诺: 1.我方愿意以下浮率 %参加磋商,并在磋商会上现场报出最后报价以向 招标单位提供《磋商文件》中所列采购及工作内容,且完全满足《磋商文件》 对采购内容在质量、时限和服务等方面的要求。如果我放成交,愿意按《磋 商文件》的规定向贵单位交纳采购服务费。 2.我方愿意在磋商会议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玖仟元(人民 币)。若反生下列情况之一,贵单位将不退还我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2.1 我方在磋商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2.2 我方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书中未说明且未经贵单位及采 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 2.3 磋商会议开始后我方撤回《响应文件》; 2.4 我方用虚假的文件资料参加磋商或谋取成交; 2.5 我方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在限期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并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如我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我方将承担 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2 4.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和有关附 件),我方认为《磋商文件》所有的条款是合理、公平、公正的,我们完全 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我方的报价承诺从填报之日至合同终止期间有效,如果我方在合同终止前 撤回承诺将承担违约责任。 6.与本次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文件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 . 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 . 年 月 日 43 附件 2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 授权委托书 致: 兹委派我单位(被委托人姓名)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机 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 采购竞争性磋商活动,全 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磋商中的有关事务。 本授权书于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复印件粘贴处 附授权代表情况: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部门: 职 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其他联系方式: 供应商全称: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44 附件 3(指定格式): 开标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产地 投标单价 交货期 交货地点 投标下浮率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 . 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 . 年 月 日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内容 第三章 磋商须知 第四章 评标原则、方法和纪律 第五章 磋商程序 第六章 评分标准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八章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第九章 附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