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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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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教育局2022—2023年全县公办学校食堂蔬菜及干杂辅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大邑县教育局2022—2023年全县公办学校食堂蔬菜及干杂辅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2-01-04 17:23

项目概况 大邑县教育局2022—2023年全县公办学校食堂蔬菜及干杂辅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网址:https://www.zcygov.cn)。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129202100177
项目名称 大邑县教育局2022—2023年全县公办学校食堂蔬菜及干杂辅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21000000
最高限价 21000000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包1:本次采购合同期限、配送服务合同期限为两年(共四个学期,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配送至2023年秋季学期末结束),合同一年一签。,包2:本次采购合同期限、配送服务合同期限为两年(共四个学期,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配送至2023年秋季学期末结束),合同一年一签。,包3:本次采购合同期限、配送服务合同期限为两年(共四个学期,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配送至2023年秋季学期末结束),合同一年一签。,包4:本次采购合同期限、配送服务合同期限为两年(共四个学期,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配送至2023年秋季学期末结束),合同一年一签。,包5:本次采购合同期限、配送服务合同期限为两年(共四个学期,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配送至2023年秋季学期末结束),合同一年一签。,包6:本次采购合同期限、配送服务合同期限为两年(共四个学期,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配送至2023年秋季学期末结束),合同一年一签。,包7:本次采购合同期限、配送服务合同期限为两年(共四个学期,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配送至2023年秋季学期末结束),合同一年一签。,包8:本次采购合同期限、配送服务合同期限为两年(共四个学期,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配送至2023年秋季学期末结束),合同一年一签。,包9:本次采购合同期限、配送服务合同期限为两年(共四个学期,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配送至2023年秋季学期末结束),合同一年一签。,包10:本次采购合同期限、配送服务合同期限为两年(共四个学期,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配送至2023年秋季学期末结束),合同一年一签。,包11:本次采购合同期限、配送服务合同期限为两年(共四个学期,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配送至2023年秋季学期末结束),合同一年一签。,包12:本次采购合同期限、配送服务合同期限为两年(共四个学期,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配送至2023年秋季学期末结束),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2、3、4、5、6、7、8、9:1.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包10、11、12:1.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干杂类投标适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1月05日到2022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投标人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网址:https://www.zcygov.cn)。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地点为“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预算金额21,000,000.00元/年。其中:蔬菜类采购预算金额18,000,000.00元/年,1-9包件(蔬菜类)采购预算金额均为2,000,000.00元/年;干杂类采购预算金额3,000,000.00元/年,10-12包件(干杂类)采购预算金额均为1,000,000.00元/年;本项目据实结算,采购人仅在各包件预算范围内进行支付。2.本项目报价要求在基准价上填报折扣,折扣不能超过100%,否则投标无效。折扣=结算价格÷基准价格×100%。3.采购目录:C99其他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4.监督投诉受理单位:大邑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8210759。5.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大邑县教育局
地址: 大邑县富民路北段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祁老师;联系电话:028-882139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浩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5幢-503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蔡老师;联系电话:028-85588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蔡老师
电话: 028-85588661

一、项目概述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和资金安全管理,严防食源性公共卫生及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改善饮食结构、均衡营养,不断提高膳食质量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实施办法通知>及《大邑县学校食堂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大邑县教育局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2022—2023年全县公办学校食堂蔬菜及干杂辅料配送服务,服务期限年。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12个包件,1-9包件为蔬菜类,10-12包件为干杂类

二、包件划分

(一)蔬菜类共9个包件

1包件:北街小学、北街小学西区、花水湾学校、出江学校、斜源小学、金星学校、鹤鸣小学、悦来镇学校、北街幼儿园、出江幼儿园、花水湾镇中心幼儿园、悦来中心幼儿园、悦来第二幼儿园、悦来镇义和幼儿园、雾山幼儿园、鹤鸣镇中心园、金星幼儿园、西岭镇中心幼儿园、出江镇三坝幼儿园、斜源中心幼儿园(20所)。

2包件:大邑中学(1所)。

3包件:实验中学、蜀望路幼儿园(2所)。

4包件:南街小学、建华幼儿园、东街小学、银都学校、子龙街小学、东街幼儿园、南街幼儿园(含实验幼儿园)(8所)。

5包件:潘家街小学、潘家街幼儿园、三岔中学、三岔小学、高山小学、新场学校、三岔幼儿园、敦义小学、王泗学校、王泗镇中心幼儿园、王泗镇第二幼儿园、高山幼儿园、新场第二幼儿园(13所)。

6包件:晋原初中、青霞小学、大邑职高、特殊教育学校、芙蓉幼儿园、青霞第二幼儿园、青霞镇中心幼儿园、邑新幼儿园、玉龙幼儿园、县职高附属幼儿园(10所)。

7包件:安仁中学、苏家镇学校、苏家中心幼儿园、安仁镇幼儿园、安仁第二幼儿园(5所)。

8包件:安仁镇学校、韩场学校、唐场小学、元兴小学、上安学校、安仁镇唐场幼儿园、安仁镇元兴幼儿园、上安中心幼儿园、百联安爱心幼儿园、韩场镇中心幼儿园(10所)。

9包件:董场学校、蔡场小学、蔡场中学、龙凤小学、沙渠学校、大邑县沙渠学校(未开学)、董场幼儿园、沙渠幼儿园、沙渠第二幼儿园、沙渠第三幼儿园、董场第二幼儿园、蔡场镇中心幼儿园、蔡场新福幼儿园、龙凤幼儿园(14所)。

(二)干杂类共3个包件

10包件:北街小学、北街小学西区、花水湾学校、出江学校、斜源小学、金星学校、鹤鸣小学、悦来镇学校、北街幼儿园、出江幼儿园、花水湾镇中心幼儿园、悦来中心幼儿园、悦来第二幼儿园、悦来镇义和幼儿园、雾山幼儿园、鹤鸣镇中心幼儿园、金星幼儿园、西岭镇中心幼儿园、出江镇三坝幼儿园、斜源中心幼儿园、大邑中学、实验中学、南街小学、银都学校、东街小学、蜀望路幼儿园、建华幼儿园(27所)。

11包件:子龙街小学、东街幼儿园、南街幼儿园(含实验幼儿园)、三岔中学、三岔小学、高山小学、新场学校、三岔幼儿园、敦义小学、王泗学校、王泗中心幼儿园、王泗镇第二幼儿园、高山幼儿园、新场第二幼儿园、晋原初中、青霞小学、大邑职高、特殊教育学校、芙蓉幼儿园、青霞第二幼儿园、青霞镇中心幼儿园22所

12包件:潘家街小学、潘家街幼儿园、邑新幼儿园、玉龙幼儿园、县职高附属幼儿园、安仁中学、安仁镇学校、苏家镇学校、苏家中心幼儿园、安仁镇幼儿园、韩场学校、唐场小学、元兴小学、上安学校、安仁镇唐场幼儿园、安仁镇元兴幼儿园、安仁第二幼儿园、上安中心幼儿园、百联安爱心幼儿园、韩场镇中心幼儿园、董场学校、蔡场小学、蔡场中学、龙凤小学、沙渠学校、大邑县沙渠学校(未开学)、董场幼儿园、沙渠幼儿园、沙渠第二幼儿园、沙渠第三幼儿园、董场第二幼儿园、蔡场镇中心幼儿园、蔡场新福幼儿园、龙凤幼儿园(34所)。

三、采购范围及要求

(一)采购范围

蔬菜及干杂食材辅料共两类。

1.蔬菜类:主要包括豆芽菜及豆制品、土豆、萝卜、白菜、花菜、佛手瓜、冬瓜、茄子、豇豆、青豆等叶菜类、茎菜类、根菜类、果菜类、花菜类、葱姜蒜类等蔬菜。

2.干杂类:主要包括粉条、雪豆、海带、大豆、香料、食盐(加碘)、鸡蛋等一切干杂辅料

★(二)产品要求

1.蔬菜类: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无破损,不得过熟或欠熟,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等须符合GB2763-2021或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符合GB2762-2017或国家最新质量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农药残留及重金属不得超标,不得含有国家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成份。豆芽菜及豆制品:必须有SC认证标识,不得使用添加剂,农药残留及重金属不得超标,无感观异常。

2.干杂类:干杂类食材必须是预包装。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及重金属元素和非法使用添加剂;农药残留不得超标,须优质、无感观异常。配送种类、品牌、规格,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鸡蛋:每枚净重不得少于50g,汞含量符合GB 2762-2017或国家最新标准,其他理化指标符合GB2749-2015或国家最新标准,须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鸡蛋须有生产日期等喷码,包装规范,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必须确保鸡蛋从生产日至配送到学校之日不超过三日。食盐,必须是预包装。加碘,符合国家最新或行业标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明确承诺在履约过程中,按上述“产品要求”提供食材(提供承诺函原件,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配送服务要求

1.蔬菜类须有(含租赁)不少于30M?蔬菜冷藏保鲜库、农残快检终端1台(本项提供承诺函,中标后查验)配置满足配送服务需求“配送专用车”(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和车辆商业保险复印件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确保车辆在安全、卫生、干净、整洁的状态下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干杂类食材须配置满足配送服务需求“配送专用车”(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和车辆商业保险复印件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确保车辆在安全、卫生、干净、整洁的状态下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如同时对多个包件投标的,须针对不同包件提供不同的车辆;若不同包件提供相同车辆,按包件号的顺序认定,其余包件视为不满足车辆要求。)

2.须有环境良好的办公场所,须有规范的安全防范措施,各功能区标识标牌明显清晰,“五病调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规范张贴在明显处;完善健全食品安全配送应急预案。

3.蔬菜类配送商须有独立的蔬菜暂存区、分拣区(加工区),办公场所方圆25m内无垃圾场等污染源场所,且干净、卫生、整洁。

4.建立健全采购台账、配送车辆消毒、场所消毒台账、从业人员健康询问台账等。

2.配送商须及时备齐学校通过“源本生鲜”溯源平台(目前使用的溯源平台)下达的配送任务信息。

6.按学校计划、要求及时间安排,须及时保质保量将符合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规定及要求的蔬菜类、干杂类食材直接配送至学校、幼儿园指定地点;扎实开展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7.蔬菜须当日配送,提供所配送菜品同批次农残快检检测有效合格报告;干杂食材配送时须向学校提供同批次检测有效合格报告。(提供承诺函原件,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蔬菜类投标适用)

★8.须提供从业人员三年内无犯罪、吸毒、精神病、暴力史的承诺或相关证明。(提供承诺函原件或相关证明,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9.持卫生防疫部门发放合格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每半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一次,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员不得上岗。从业人员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疫情期间,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检测合格方可继续从事配送工作)。(提供承诺函原件,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10.每半年对从业人员开展不少于10学时《食品安全法》《职业道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教育和业务培训,须做到台账记录规范完备。

11.不得超范围配送,须向学校据实开具送货清单和发票。

12.在配送时,从业人员须穿工作服、佩戴健康证、戴口罩并出具相关健康证明方可进校,语言举止要文明,车辆不得超出5km/h行驶速度,且不得鸣号。

★13.所有食材来源须可追溯,如有必要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提供承诺函原件,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食品安全责任险

配送商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须定向于大邑学校市场。(提供承诺函原件,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及合同签订

本次采购合同期限、配送服务合同期限为(共四个学期,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配送至2023年秋季学期末结束),合同一年一签。

中标人大邑县教育局签订采购合同;同时,须与各包件学校、幼儿园每年签订一次配送服务合同大邑县教育局监章,配送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大邑县教育局备案

(二)服务地点

大邑县

(三)价格确定方式

1.蔬菜类

(1)询价时间:上一月上旬、中旬、下旬中间段日期任一日 (假日等特殊情况顺延)。

(2)基价来源:“成都市城市居民生活价格服务公益平台(即蓉价网)”中大邑市场价格,选择上一月上旬、中旬、下旬中间段日期任一日的日平均价,共三日的日平均价再平均后的价格作为下月基准价格。

(3)询价方式:由县教育局管理科室管理人员网上实时据实查询。

特别说明:对于类似“佛手瓜”等蓉价网无价格的常用本地蔬菜,由教育局责任科室组织三所学校代表及1名配送商代表每月初进行一次市场询价,根据市场价格定价。本类菜品每月不超过3种。

(4)价格执行:一月一价。

2.干杂类

(1)询价时间:每学期询价一次,每学期开学前。

(2)询价方式:随机轮流选择五所学校食堂相关人员开展市场现场询价工作。

(3)询价地点:学校所辖镇街或县城其他农贸市场。

(4)基价来源:五所学校市场现场询价平均价格,作为下一学期基准价格。

(5)价格执行:一学期一价。

(6)询价资料:参与学校将询价结果报县教育局管理科室。询价结果须署上学校、时间、地点、参与人员。

3.询价品目:根据学校、幼儿园食堂采购需求。

4.价格确定:将蔬菜、干杂类食材询出的基准价格,按各包件的投标报价率计算出各包件的最终结算执行价格。

5.信息发布:大邑县教育局管理科室在县教育局OA系统发布。

注:当询出的基准价格出现不符合市场规律、不贴近市场行情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将最终结算价格作出下调处理,不得上调。所有询价资料须存档。

(四)付款方式

每月结算一次,按最终结算价格和一个月的供货总量结算货款,货款票据和相关附件须由学校采购、验收人员、食管部负责人、学校分管领导、校长审核签字确认后办齐相关付款手续,将货款转到配送商指定账户,不进行现金交易。

(五)验收

1.验收办法:配送商与采购人应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配送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六)违约责任及退出机制

1.食材质量未保证的,学校可拒收,一切损失由配送商负责,每次将扣除违约金2000元。

2.由于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检测不合格等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配送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本合同自行解除,承担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3.食品食材因检测出违禁农药、重金属成份超标的,配送商将承担扣除5000元“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超过3次教育局有权解除合同,配送商将承担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4.出现不合格食材,须及时更换,教育局有权扣除配送商违约金2000-5000元。

5.履约过程中,若发现配送商有违规行为和隐瞒从20181月起至今的违法经营活动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教育局有权解除合同,配送商将承担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6.在合同期内,配送商有转包、分包、发包等违约行为的,教育局有权解除合同,配送商将承担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7.在合同期内,由于配送商的资质被相关主管部门取缔,本合同将自动解除,配送商将承担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8.履约过程中,配送商因食材卫生安全、质量、服务等方面被有关部门处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教育局有权解除合同,配送商将承担,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9.未建设蔬菜冷藏保鲜库的,不能提供菜品同批次农残快检检测有效合格报告的,不能提供干杂食材同批次检测有效合格报告的;配送商将承担解除合同及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10.配送车辆在校内发生安全事故的,教育局有权解除合同,配送商除去将承担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外,有其他民事、刑事责任的承当相应责任。

11.服务评价累计扣除超出20%“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教育局有权将解除合同,配送商将承担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12.因任何形式解除合同的,教育局将从现有剩余配送商抽签暂时接替配送服务,并立即开展相对应包件采购工作。

(七)监管要求

1.现场考察

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时组织学校食堂相关人员对配送商办公等场所开展考察工作。

2.检测机制

合同期限内,自愿接受大邑县教育局对食材进行检测,并按要求承担相应费用。

大邑县教育局委托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食材进行检测。

(1)监督检测。每学期对使用量大、使用频率高的、反季节的、时令的、农药残留易超标的蔬菜(干杂辅料)进行至少一次监督检测,检测费用由配送商承担。

(2)常规抽检。每两月对各配送标段蔬菜、干杂辅料进行一次常规抽检,检测费用由配送商承担。

(3)问题检测。对有疑似质量问题的食材进行检测,经检测食品无质量问题,检测费用由学校承担;食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用由配送商承担。

3.争议及仲裁

(1)因食材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食材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学校承担;食材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配送商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当地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诉讼。

(八)服务评价

为规范公办学校蔬菜及干杂辅料统一配送企业的配送行为,保障食材质量上乘、配送服务到位,确保食品安全,教育局责任科室每学期对配送企业进行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为两学期考核得分累积平均值。考核总分为100分,采取扣分制,年度考核分数90分为合格,低于90分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每低一分按履约保证金总金额的0.5%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100%,应在第二年合同签订前3个工作日内补足

大邑县公办学校蔬菜及干杂辅料配送企业考核表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评分

标准

考核得分

备注

供货质量




制度管理


规则制度

建立健全规则制度,至少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制度》《食品质量控制制度》《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五病调离制度》《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品配送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查验记录制度》《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制度》《食品原料留样制度》《退换货管理制度(“三包”服务)》《食材库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场地车辆用具清洁消毒保洁制度》《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公布上墙。



缺一项制度扣0.5分;未上墙每项扣0.5分。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花名册及健康证。

无花名册扣0.5分;无健康证每一人扣0.5分。



晨检记录。

每一工作日均有记录,缺一次扣0.5分。



安全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管理网络健全。

缺一扣0.5分。



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缺一扣1分。



定期进行配送车辆安全检查。

缺一扣1分。



安全培训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配送安全等培训,有记录。

未开展培训每次扣1分;无记录扣0.5分。



质量管理

货源组织

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或资质证明材料。

缺一扣1分。



食材质量

必须提供合格食材。蔬菜类食材不得存在黄叶、枯死叶、虫卵、杂质、破损,过熟或欠熟等情况;干杂类食材不得出现变质、超过保质期限、酸败、霉变、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品的现象。

每发现一次扣2分。



食品储存

库内“四防”(防鼠、防蝇、防火、防盗)。

缺一扣0.5分。



保鲜库内货物堆放整齐,清洁无异味;干杂辅料库房堆放离地离墙,有垫仓板、货物标牌等。

不合要求扣2分。



环境卫生

车况整洁,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录。

不合要求扣1分。



用具干净卫生,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录。

不合要求扣1分。



配送场地整洁卫生。

不合要求扣1分。





索证索票

当批次食材均需提供相应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查阅学校索证索票情况。

因配送商未按时提供,每缺一项次扣0.5分。



服务管理

足斤足两

需按照学校订单,足量配送,随机抽查学校配送食材分量。(干杂类误差控制在1%以内,蔬菜类控制在5%以内)

抽查分量短缺达该类食材配送总量5%以上,一次扣3分。

文明配送

在校内不得超速行驶;不发生吵架、打架情况;穿工作服,佩戴口罩,携带健康证,疫情期间提供相关健康证明。

每项次扣0.5分。



会议纪律

按时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各类配送相关工作会议,并做好记录。

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不做会议记录一次扣0.5分。



依规配送

严格按照招标范围配送,不得超范围配送。

超范围配送,每次扣2分。



结算精准

送货单数据和配送数据一致,送货量符合逻辑性。

不据实开具送货清单、发票的,送货量不符合逻辑的,每次扣1分。



满意度评价

每学期开展一次学校满意度调查,各配送商满意度得分按配送学校评分累积平均。

得分90分为合格,每低1分扣1分。




注:本章★号条款、商务要求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号条款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商务要求响应以商务偏离表为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