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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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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槐园二楼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槐园二楼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2-01-04 18:08

一、项目编号
510201202110598
二、项目名称
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槐园二楼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都市金鑫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世纪大道515号龙腾工业城内第1A栋2号
中标(成交)金额 1050000.000(总价)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槐园二楼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名称:不锈钢环保烟罩;品牌:;规格型号:L*1300*500;数量:35.0;单价:1800.00元。名称:双星洗物洗涮盆台;品牌:;规格型号:1200*700*920;数量:10.0;单价:198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韩小平、陈永忠、刘新利、王敏、查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155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师范大学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联系方式: 028-84760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799号金府国际2幢24层6号
联系方式: 028-611110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老师
电话: 028-8476032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槐园二楼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 采购人:四川师范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5 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53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5 第六章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58 第七章评标办法..................................................................................................................................72 第八章采购合同(参考文本)..........................................................................................................86 第-1-页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师范大学(采购人)委托, 拟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槐园二楼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 请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510201202110598 二、采购项目: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槐园二楼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140 万元。 四、采购项目简介: 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槐园二楼食堂须采购食堂厨房设备,食堂厨房设备中标单位需配 合二装中标单位及燃气公司共同进行厨房设备安装。 详细的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见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 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第-2-页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 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 2021 年11月30日至 2021 年12月7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 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报名方式:(1)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购买采购文件,请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 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 人手机号、单位座机、电子邮箱等)。 (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 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谢女 士邮箱 240865397@qq.com。报名咨询电话:028-6111108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新项目部(成都市高 新区吉瑞三路环球时代中心 C座 1912 室)。 (3)招标文件售价 15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投标人提供的 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投标人需变更报名信息, 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5)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本招标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 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第-3-页 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新项目部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吉瑞三路环球时 代中心 C座 1912 室)(投标文件接收起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2021 年 12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 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请投标人按时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十、本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师范大学 地 址: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 联 系 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28-8476032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799号金府国际2栋24层 邮 编:610036 联 系 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28-61111080、028-87560288 转 805 第-4-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40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0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 进口产品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7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8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 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 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 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 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 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 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 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 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 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 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 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 9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 扣除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 涉及)。 第-5-页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 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 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 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5.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 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 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6.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 2.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 017〕141 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 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0 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节 能、环保标志产品 如本次采购项目涉及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 产品,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执行。投标人须在“其他投标文件” 第-6-页 中提供节能产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否则作无效响应 处理。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 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执行。 投标人须在“其他投标文件”中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 标人单位公章(鲜章),否则不予认可。 11 投标文件数量 (实质性要求) 1、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3 份;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 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2、单独提供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份; 12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不举行标前答疑会 13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 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4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金 额:签订合同前缴纳合同总价的 5%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 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交款账号如下: 单位名称:四川师范大学; 开户行:工商银行成都四川师范大学支行; 账号:4402217009095018259。 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合同签订前;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银行转账方式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履约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不按合同履约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 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投标人损失。 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 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 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并依法追究法律 责任。 15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 16 采购文件咨询 联 系 人:谢女士联系电话:028-61111080、028-87560288转805 17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 系 人:谢女士联系电话:028-61111080、028-87560288转805 18 投标人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由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 第-7-页 采购人共同负责答复。 联 系 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28-61111080、028-87560288转805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799号金府国际2栋24层 邮 编:610036 19 投标人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和采购人共同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 复。 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原件)提出,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质疑均不接受和回复。 联 系 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28-61111080、028-87560288转805 投标人按要求领取招标文件的,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对该文件 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 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的范围,申请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20 投标人投诉 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总则第八条询问、质疑和投诉。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等规定,投标人投诉事项 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1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投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我司 办理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的事宜。 联 系 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28-61111080 地 址: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新项目部开标室(成都市高 新区吉瑞三路环球时代中心C座1912室) 22 招标代理服务费 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下列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5000 元的按照5000元进行收取: 第-8-页 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交款账号如 下: 付款方式:转账方式 收款单位: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成都沙湾支行 银行账号:51001885136051501780 23 承诺提醒 关于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承诺,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必要将核实投标人所作承诺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承 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24 备注 若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与投标人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附表为 准。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 购人是四川师范大学。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 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第-9-页 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投标人。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 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 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 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 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 5.4 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 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 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第-10-页 5.6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 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 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 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 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认为 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 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 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 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第-11-页 (八)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 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提供招标文件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家的,可以顺 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可 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是否 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 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 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第-12-页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12.1 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 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 定的特定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 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牵头人),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 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 连带责任。 12.5 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 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协议中应体现),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12.6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 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12.7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12.8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9 联合体投标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中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招标文件未明确规 第-13-页 定需要联合体各方均提供和盖章部分的,只需要主体方提供和盖章即可。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 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 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 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 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 使用权)。同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人 未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不影响有效性。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 的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因投标人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 括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投标人需将投 标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 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 性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应包括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证明材 料。(详见招标文件第 4章、第 5章) 其他投标文件用于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审,应包括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以 外的所有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 3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技术偏离表 第-14-页 (3)商务应答表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6)项目实施方案 (7)中小企业声明函 (8)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知识产权承诺函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一份。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 17.2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 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 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3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第-15-页 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 件。 17.4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 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 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分资格性投标文件及其他投标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8.2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密封。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其他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评审。 18.3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3份(实质性要求)、“开标一览表”一份, 电子文档 1 份(U 盘)。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 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4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 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5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6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左侧胶装,编页编码。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 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18.7 投标文件不得散装或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根 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不得因装订、 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投标人投标。 18.8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9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第-16-页 19.1 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文件应按包件分别密封包装。 19.2 每一个包装的最外层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如有)、 “资格性投标文件”或“其他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以及“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或“2021 年月日时分前不准启封”的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9.3 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按包件分别制作并与投标文件分开单独包装,且包装最外层 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如有)、投标人名称以及“开标 一览表”字样,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同时递交。 19.4 电子文档须单独密封包装,且包装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 号、包件号及名称(如有)、投标人名称以及“电子文档”字样,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时, 与投标文件一起同时递交。 19.5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和标注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 收。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 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 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投标人名 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 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 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 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 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第-17-页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 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特邀请本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人 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 参加开标活动。 22.2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2.3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4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 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 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 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5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 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 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6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 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7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 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 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 第-18-页 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 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 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 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 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 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 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 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 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 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 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 网上查询。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 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 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不接受事后质疑。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 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5.行贿犯罪记录及信用信息查询 第-19-页 25.1 中标候选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 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中标无效;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中标 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 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2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 25.2.1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25.2.2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投标人 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 25.2.3 非企业参与投标的无需查询。 25.2.4 投标人信用信息的使用: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26.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 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7. 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7.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投标人确定之日起 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7.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 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 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 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第-20-页 27.5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投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领取 中标通知书。(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 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 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 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 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8.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 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8.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四川亚兴建设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合同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9.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 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投标人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 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 义务。 29.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 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9.3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依据相关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 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监狱企业 或残疾人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非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 第-21-页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 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 (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 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 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 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2.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2.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2.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3.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 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4. 履行合同 34.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 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5. 验收 第-22-页 35.1 中标人与采购人将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 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6.资金支付 本项目资金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七、投标纪律要求 37.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 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第-23-页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 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办理。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按照以上规定程序和办法提出质疑。 投标人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逾 期提交的质疑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询价过程、中标 结果中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 并确保真实性,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 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 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 九、其他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 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 第-24-页 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2.本次采购文件中加注(实质性要求)的条款,若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视为仅约束中标人,由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前进行核实。 第-25-页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 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 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 明,不作为必填项。(如果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已经去掉备注而无其他解释性说明,则视为完全 理解并同意备注中的要求)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 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四、本章格式如为多页的,无须逐页盖章。 第-26-页 附件:密封袋的格式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 或 2021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准启封 第-27-页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 期: 正本或副本 第-28-页 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 号 设备名 称 规格尺 寸 型 号 单位 单价 (元) 数 量 总价 (元) 是否属于进口产 品 备 注 交货时间: 合计金额:元(大写:) 注: 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2.投标人必须按“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及招标所需货物(含相关服务)(招标文件第 6 章)详细报出各类 货物及服务的价格,不得漏报,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再单独另行报价,不影响投标有效性。 3.报价应是招标文件(相应包件)要求的全部货物及服务的最终报价,包括人工费、运输、安装、国内税 费、知识产权费(若有)、培训、招标代理等费用以及一切其它相关费用。 4.“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唱标时仅宣读投标报价,分项报价内容可以宣读或投影展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期: 第-29-页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第-30-页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 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我方参加“ ” 项 目(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 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 位承担。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亲自参加投标,而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适用。 2、投标人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 责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3、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4、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5、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第-31-页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你 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 活动、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履约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 担。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适用本证明书。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第-32-页 三、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复印件(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 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以上证明材料应满足此条要求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 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均具备此条同等效力;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 号) 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的,提供 多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 第-33-页 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注: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 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 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经审计 的有效财务报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 事务所盖章); (2)投标人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 表); (3)投标人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 (5)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时,可提供承诺函。 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1)-(5)项具有同等的效力,投标人可根据 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第-34-页 五、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 诺及声明函》提供承诺函。 第-35-页 六、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 诺及声明函》提供承诺函。 第-36-页 七、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 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 诺及声明函》提供声明函。 第-37-页 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成立不足三 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自愿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本部分所要求的承诺函可参照本格式或自拟格式填写均有效。 第-38-页 “其他投标文件”格式 第-39-页 一、投标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 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 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包括文件中“注”和“实质性要求”的内容) 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投标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3 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 一份,电子文档 1 份(U 盘)。 四、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 五、我方已详细阅读和审查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相关资料和 有关附件,并对上述文件均无异议。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 行了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 目的的行为。 六、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或无;存在管理关系单位为:或无。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 八、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九、我方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不存在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 工作人员的情形。 十、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十一、我方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 十二、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 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符合其要求。 十三、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 第-40-页 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如本项目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 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方对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四、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十五、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十六、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视为虚假应 标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第-41-页 二、技术偏离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技术(服务)参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注: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未在此表中应答, 视为完全响应不存在任何偏离。投标人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42-页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 号 设备名 称 规格尺 寸 型 号 单位 单价 (元) 数 量 总价 (元) 是否属于进口产 品 备 注 合计金额: 元(大写: ) 注:1.此表格式可自拟。 2.投标人按“分项报价明细表”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3.“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4.若国外品牌产品在国内(包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生产或加工,不属于进口产 品,投标时供应商应注明实际生产或加工地点。 5.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若为进口产品投标则视为无效投标。 第-43-页 四、商务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商务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情况 偏离情况 注: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未在此表中应答, 视为完全响应不存在任何偏离。投标人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44-页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若无涉及可不填写此项或“/”) 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①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对不涉及的内容可填写“/”,不影响投标资质及效力;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45-页 六、投标人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相关资料(无可不提供)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注: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对不涉及的内容可填写“/”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46-页 七、项目实施方案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格式不限。但应包含且不限于:综合评分明细表涉及内容。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47-页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 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货物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②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其评审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不能享受磋商文件规定的价 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③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 理。 ④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的,如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协会、服务中心、农村承包经营户、 学会等非工商(市场监管)登记注册的组织均不适用此声明函,不得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 此声明的在评审过程中按声明无效处理。 ⑤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48-页 九、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 说明: ①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未提供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则不能享受磋商文件规 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③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第-49-页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 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说明:1、如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其评审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扣除。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声明函,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 (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 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第-50-页 十一、知识产权承诺函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四川师范大学: 针对以下内容,我方承诺: 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 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 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除非招标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我方如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 我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 (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同时将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 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我方如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 用,采购人不再因我方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我方已将投 标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了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 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愿 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第-51-页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代理的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 公开招标中若获中标, 我们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后2 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以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即四川亚兴建设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帐号,按照招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一次性支 付合同全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如因我公司自身原因造成取消成交资格或自愿放弃成交资 格的,我司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我方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方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第-52-页 十三、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承诺函 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方承诺,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财库办【2020】123 号文要求,若我方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 将按照采购文件后附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 准(试行)》的标准要求执行。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 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53-页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 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 二、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申请人 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未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因投 标人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 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 注: 1、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经营活动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公 第-54-页 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2000 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2 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5 万元以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 标准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 可以根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分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 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 准。(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317 号)《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 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 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55-页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 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复印件(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 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以上证明材料应满足此条要求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 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均具备此条同等效力;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 号) 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的,提供 多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注: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 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 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经审计 第-56-页 的有效财务报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 事务所盖章); (2)投标人提供2019 年度或2020 年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3)投标人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 (5)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时,可提供承诺函。 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1)-(5)项具有同等的效力,投标人可根据自身 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三)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 声明函》提供承诺函。 (四)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 声明函》提供承诺函。 (五)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 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 (七)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证明材料:无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作无效处理。 (九)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①授权书 第-57-页 按本招标文件第 3 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提供,并按格式 要求签字或加盖印章;②如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则可不提供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联合体投 标的,仅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 件即可。)。 第-58-页 第六章 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前提:本章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 (一)项目概述: 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槐园二楼食堂须采购食堂厨房设备,食堂厨房设备中标单位需配 合二装中标单位及燃气公司共同进行厨房设备安装。 (二)技术(服务)及参数需求: 1、技术(服务)参数: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尺寸/型号 详细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1 双星洗物洗涮盆台 1200*700*920 1.台面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 不锈 钢板制作。 2.洗涮盆采用厚度≥1.0mm 不锈钢板一次性成型,每个星 盆配置"DN40"不锈钢带滤渣提篮去水器 1个,出水器 1 套。 3.立柱采用≥φ38mm 不锈钢管,材质厚度≥1.0mm,以≥ φ25mm*1.0mm 不锈钢圆管作横向拉力支撑管,配全钢可 调子弹脚。 10 台 2 不锈钢环保烟罩连 新风 L*1300*500 1.面板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板制作,材质厚度≥ 1.2mm。 2.烟罩隔油网材质采用≥1.0mm 不锈钢制作。 3.配置不锈钢滤油网、不锈钢接油盒。 4.配置防潮灯,电线套于导管中,防潮灯外壳为铝型材, 磨砂透明罩,透光度强,灯体耐高温,耐腐蚀。 35 m 3 电磁小炒灶 1100*1140* (800+400) 1.额定电压/功率:380V/15KW。 2.锅具:抛炒锅:1个,?500*h160mm 双耳锅,锅具净重, ≥4.7kg ,电磁感应线圈:1个,感应发热面直径:?310mm。 3.整机采用不锈钢板材制作: A、面板、框架:釆用≥1.2mm 板材;B、侧板、底板、门 板:釆用≥1.0mm 板材;C、支架:不锈钢方管厚度≥1.0mm, 不锈钢圆管厚度≥1.0mm;加强筋:≥1.2mm 厚不锈钢板 材制作;D、进水系统:上水管采用φ25mm*3.0mm 无缝钢 管管件;出水口采用φ25mm*3.0mm 无缝钢管管件;E、排 水系统:设有宽 60mm*深 30mm 集水沟及厚度≥1.0mm 网 孔隔渣板,并釆用≥?38mm*1.2mm 圆管排水;F、脚管∶采 用Φ51mm*1.2mm 不锈钢圆管,采用直穿过底板通顶炉面 板直接承重,确保灶具随意拖动也不会造成脚管变形 4.主机外壳采用采用不锈钢板材制作,并采用独立散热风 道及 380V 静音散热风机设计,散热快、低噪音、避免油 烟侵蚀电路。 ▲5.产品具有锅内不加水或加油,温度设定在范围数值 240-260 °C,可连续工作 4h, 工作期间不出现故障,提 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 ▲6.①电磁炉散热风扇、电磁炉显示屏的防水等级:IPX8 (最低点水深≥2米,持续时间:60min);②电磁炉使 用的连接线通过 GB/T2423.16-2008 标准测试长霉项目: 2 台 第-59-页 通过严酷等级 2(56d)方法测试,长霉程度符合等级 1 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带 CMA 标识检测 报告。 4 炉拼台 300*1000*1250 1.面板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制作,材质厚度≥1.0mm。 2.立柱采用≥φ38mm*1.0mm 不锈钢结构管。 3.配全不锈钢可调节升降脚。 14 台 5 四层栅格层架 1200*450*1500 1.架面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 2.层板下采用厚度≥1.0mmU 型不锈钢加强筋加固。 3.立柱采用≥φ38mm*1.0mm 不锈钢管。 4.配置全钢子弹脚。 2 台 6 电磁煲汤炉 800*800* (500+700) 1.额定电压/功率:380V/15KW。 2.采用电磁感应加热技术,电磁感应线圈感应发热面直 径∶ ≧?280mm。 3.加热速度∶380V/15KW 常压下,29℃,15kg 自来水,加 热至 100℃所需时间,≦6 分钟。 4.加热效果:电磁灶感应加热面具有仿明火效果,即中心 点无明显空白加热区(盲区),而且锅中心区域水花跳高 现象效果明显强或高于沿锅壁往上的周边水花跳高效果。 5.桶具:1个,Φ500*h500mm 防腐蚀汤桶,桶具净重≥ 9.6kg,容量≥98L。 6.桶具材质:采用≧2.0mm 厚 443#防腐蚀不锈钢板。 7.整机采用不锈钢板材制作: A、面板、框架:釆用≥1.2mm 板材;B、侧板、底板、门 板:釆用≥1.0mm 板材;C、支架∶不锈钢方管厚度≥1.0mm, 不锈钢圆管厚度≥1.0mm;D、加强筋∶采用≥ 25mm*25mm*1.2mm 不锈钢,巩固炉面承重功能保证炉面不 会因为承重而塌落变形;E、后边梁采用闭合结构,前边 梁内置≥25mm*25mm*1.2mm 不锈钢方通加力,确保承受坚 固有力;F、进水系统∶上水管,Φ4分*3.0mm 管件;出水 管,Φ4分 304#不锈钢摇摆龙头;实现摇摆龙头稳固安装, 不会因为龙头长期摇动导致龙头脱落;G、脚管∶采用≥ Φ51mm*1.2mm 不锈钢圆管,采用直穿过底板通顶炉面板 直接承重,确保灶具随意拖动也不会造成脚管变形;H、 脚顶∶采用≥Φ51mm 全钢重力可调节不锈钢脚顶,调节 范围 10~40mm,利于吻合现场不平整地面安装;I、炉面板 采用一体冲压拉深成型工艺,保证炉面板不漏水,不藏污 纳垢;J、底板离地 100mm。 8.主机外壳采用采用不锈钢板材制作,并采用独立散热风 道及 380V 静音散热风机设计,散热快、低噪音、避免油 烟侵蚀电路。 ▲9.整机需具有通过偏离加热中心 1/2 运行≧4h 的偏置 运行试验,提拉桶平均功率不低于 50%,各部位能均能承 受 0.5J 打击≧3次机械强度试验,整机配置的微晶板能 承受在 650℃下倒 5℃水≧10次的冷热温度冲击试验,微 晶板防碰撞能力达到从高≧500mm 处落下≧50J 能量任意 锤击 5个点无损伤的≧IK10 级别试验检测,提供第三方 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 ▲10.整机所配Φ500mm电磁炉汤煲炉用50防腐蚀汤锅采 用 443#厚度≧2mm 不锈钢防腐蚀材质制作,提供食品接触 安全认证检测报告和认证证书,且该型号锅具名称与型号 须与检测报告和证书的附录清单一致。 1 台 7 紫外线杀菌灯 36W/220V 1.寿命:9000H。 2.9000 小时流明衰减:10%。 3.紫外线照射强度:15.3 UVC/100h(W)。 10 台 第-60-页 8 商用冷柜(四门双温 冰箱) 1215*680*1930 1.温度:-5℃~5℃/-6℃ ~-18℃,容积:冷藏≥450L, 冷冻≥425L,制冷方式:直冷。 2.自动回归门设计,微电子数码显示温控器,箱体由环保 环戊烷节能环保发泡剂发泡成型。 ▲3.工作温度下泄露电流≤0.08mA,电压 1000V/1750V/3000V 历时 1min(分钟),不应发生击穿,提 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具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 ▲4.输入功率:≤350W,获得 1级能效标识,提供第三方 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具有 CMA 标识的能源效率检测报告。 12 台 9 冷柜 (双门展示柜) 1215*720*1930 1.温度:-5℃~5℃。 2.容积:冷藏≥880L。 3.制冷方式:直冷。 4.自动回归门设计,微电子数码显示温控器。 5.箱体由环保环戊烷节能环保发泡剂发泡成型。 2 台 10 双通打荷台柜 1000*700*800 1.台面板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 2.面板下内衬≥15mm 防潮减震板、用于减震、消音。 3.侧板、内层板及门板采用≥1.0mm 不锈钢板制作。 4.面板下衬采用≥1.0mm 锈钢板制作 U型加强筋加固,配 置全钢可调子弹脚。 1 台 11 四层栅格层架 1100*450*1500 1.架面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 2.层板下采用厚度≥1.0mmU 型不锈钢加强筋加固。 3.立柱采用≥φ38mm*1.0mm 不锈钢管。 4.配置全钢子弹脚。 7 台 12 双通打荷台柜 1800*700*800 1.台面板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 2.面板下内衬≥15mm 防潮减震板、用于减震、消音。 3.侧板、内层板及门板采用≥1.0mm 不锈钢板制作。 4.面板下衬采用≥1.0mm 锈钢板制作 U型加强筋加固,配 置全钢可调子弹脚。 6 台 13 广式双炒单温 (中餐燃气炒菜灶) 1800*1000* (800+450) 1.台面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板制作,面板、前脸板厚 度≥1.2mm,台面一次压制成型。 2.侧板、立板厚度≥1.2mm,龙骨架采用不锈钢方管 25mm*38mm*1.2mm,衬板电解镀锌钢板厚度≥1.2mm,灶身 双层热轧钢板,隔热层厚度≥40mm,炉膛采用≥50mm 厚耐 高温材料, 炉膛采用不锈钢合金材料,一次成型,厚度 ≥2.0mm 内配稀土贵金属聚能网。 ▲3.配全预混式节能炉头,每个燃气器前端配置燃气稳压 器,最高压力下的燃气流量与额定压力下燃气流量的偏差 在±10%范围内,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具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 ▲4.设备整机一档功率≤35W,二档功率≤40W,三档功率 ≤42W,四档功率≤45W,五档功率≤70W,提供第三方检 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具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 ▲5.单个额定热负荷 35KW,实测热负荷与额定热负荷偏 差≤10%,能源合理利用≥45%,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 有效的具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 ▲6. 燃气泄漏报警器自动关闭阀门,关闭时间≤10S。提 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具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 ▲7.设备燃烧工况下干烟气中 CO(a=1)≤0.1,运行噪 声≤75dB(A),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具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 ▲8.灶具熄火保护装置自动燃烧器控制系统再点火安全 时间≤2s,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具有 CMA 标识 的检测报告。 5 台 第-61-页 14 双层砧板台 600*700*800 1.面板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 2.面板下内衬≥15mm 防潮减震板做支撑底板减震消音。 3.下层板采用厚度≥1.0mm 不锈钢制作,层板下采用厚度 ≥1.0mmU 型不锈钢加强筋加固,立柱采用≥φ 38mm*1.2mm 不锈钢管,配全钢可调子弹脚。 1 台 15 工作台连柜 520*900*910 1.台面板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 2.侧板、内层板及门板采用≥1.0mm 不锈钢板制作。 3.面板下衬采用≥1.0mm 锈钢板制作 U型加强筋加固。 4.配置全钢可调子弹脚。 3 台 16 双缸油炸炉连柜 800*900*910 1.功率:12KW*2。 2.电压:380V。 3.油缸容量:20L*2。 4.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 1 台 17 扒炉连柜 800*900*910 1.电压/功率:3N~380V/10KW。 2.镀铬扒板,温控范围 120-240℃。 3.三面防溅挡板。 1 台 18 单头七星蒸炉 (带靠背燃气) 700*700*1250 1.面板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板,材质厚度≥1.2mm,侧 板、背板、前挡板材质采用≥1.2mm 不锈钢板制作,炉灶 支撑立柱材质采用φ38mm*1.0mm 不锈钢钢管制作,配不 锈钢可调节子弹脚。 2.配置:节能炉头,电压 220V,功率 350W 低噪音风机, 摇摆出水器,气阀,风阀,水阀等配件。 1 台 19 云石面平台雪柜 1200*700*800 1.电压 :220V\50Hz,功率:225W。 2.制冷方式 直冷, 制冷温度 5℃~-5℃。 3.磨砂不锈钢外壳﹑钢内胆﹑单冷凝器﹑单电机风扇﹑ 不锈钢直线型拉手,液晶显示器,弹簧自动回复门。 1 台 20 广式单炒单温 (中餐燃气炒菜灶) 1100*1000* (800+450) 1.台面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板制作,面板、前脸板厚 度≥1.2mm,台面一次压制成型。 2.侧板、立板厚度≥1.2mm,龙骨架采用不锈钢方管 25mm*38mm*1.2mm,衬板电解镀锌钢板厚度≥1.2mm,灶身 双层热轧钢板,隔热层厚度≥40mm,炉膛采用≥50mm 厚耐 高温材料, 炉膛采用不锈钢合金材料,一次成型,厚度 ≥2.0mm 内配稀土贵金属聚能网,具有熄火保护装置。 ▲3.配全预混式节能炉头,每个燃气器前端配置燃气稳压 器,最高压力下的燃气流量与额定压力下燃气流量的偏差 在±10%范围内,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具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 ▲4.电机为直流电机,工作电压 24V~50V,风机功率一档 功率≤35W,二档功率≤35W,三档功率≤40W,四档功率 ≤40W,五档功率≤45W,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 具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 ▲5.单个额定热负荷 35KW,实测热负荷与额定热负荷偏 差≤10%,能源合理利用≥45%,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 有效的具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 ▲6.产品采用蓝牙控制 ,蓝牙可在无障碍的情况下 2.5 米直线范围内用手机正常连接,蓝牙可实现灶具参数设定 和灶具控制板程序升级功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 效的具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 ▲7.显示屏显示火力为 5档,火力大小数字可视化显示 器,故障代码显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具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 2 台 21 燃气蒸箱 (单门 12 盘蒸饭 车) 720*670*1640 1.适用燃气气压:2800pa,蒸饭量:60kg,盆数:12,单 门耗气量:0.95kg/h,配 12 个加厚蒸饭盘。 2.产品采用电子点火系统,配熄火保护装置,使用方便安 全。 6 台 第-62-页 3.与蒸汽、食物接触材料选用不锈钢材质,其化学成分符 合 GB/T3280 规定;保温和隔热材料选用发泡剂,其性能 应为不燃或 1min 内自然熄灭。 4.产品电气元件性能优良,燃气阀门工作寿命≥7000 次、 点火装置工作寿命≥7000 次、熄火保护装置工作寿命≥ 5000 次。 22 四头燃气煲仔炉 800*1000*1200 1.面板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 2.侧板、背板、前挡板材质厚度≥1.2mm 不锈钢板制作, 炉架采用≥40*40 国标角钢加固。 ▲3.燃气管路采用金属材料,材料符合 GB/T 8163、GB/T 1527、GB/T3091、GB/T12771、GB/T 26002、GB/T 197 规 定;焊接材料熔点不低于 450℃;橡塑密封材料符合 GB/T16411 规定耐燃气性能试验后质量变化率小于 20%,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具有 CMA 标识的安全试 验报告。 ▲4.自动燃烧器控制系统符合 CJ/T 421 规定,在点火不 成功过时再点火或再启动或关机,点火安全时间结束后, 主燃烧器仍未点燃时控制系统停止工作,自动燃烧器控制 系统具有外部故障开机自检和运行自检功能,提供第三方 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具有 CMA 标识的安全试验报告。 ▲5.运行噪音≤57dB(A),熄火噪音:(无),干烟气 中 CO(a=1)含量≤0.008%;燃气系统密封性泄漏量≤ 0.003L/h;热效率≥52%,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 的具有 CMA 标识的安全试验报告。 1 台 23 肉丝肉片机 670*670*870 1.将各种不带骨头的鲜肉或解冻后的肉一次性切成丝或 条状。 2.刀具组为全不锈钢,设计为悬臂式,可轻易拆卸、清洗, 并能快捷方便地更换不同规格的刀组。 3.加装紧急开关和安全开关,可有效地保护使用者的安 全,底部设有脚轮方便移动。 4.入料口尺寸:180*90mm。 5.常用切割尺寸:3*4mm。 6.产量:800kg/h。 7.电源/功率:380V/三相/1.5KW。 1 台 24 绞肉机 510*870*800 1.设备装备安全防护罩,安全可靠,易于清洁的简便装卸 装置,不锈钢结构,卫生可靠; 2.采用绞龙技术,使绞肉的过程减少肉品的摩擦,保持肉 品的口感和新鲜度; 3.处理温度:-4℃以上,最大肉块尺寸:35*35**35mm; 4.绞网尺寸:3.2、4.8、6.0、8.0mm; 5.产量:600kg/h; 6.电源/功率:380V/三相/3.7KW。 1 台 25 明档烟罩 1200*1100*700 1.面板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板,材质厚度≥1.2mm。 2.烟罩隔油网材质采用≥1.0mm 不锈钢制作。 3.配置不锈钢滤油网、不锈钢接油盒。 4.配置防潮灯,电线套于导管中,防潮灯外壳为铝型材, 磨砂透明罩,透光度强,灯体耐高温,耐腐蚀。 1.2 m 26 冒菜炉连柜 1500*700*800 1.电压:380V 。 2.功率 12KW*2。 3.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 4.可调节温度。 1 台 27 单通打荷台柜 1200*600*800 1.台面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 2.面板下内衬≥15mm 防潮减震板、用于减震、消音。 3.侧板、内层板及门板采用≥1.0mm 不锈钢板制作。 4.面板下衬采用≥1.0mm 锈钢板制作 U型加强筋加固,配 置全钢可调子弹脚。 1 台 第-63-页 28 商用多功能点菜柜 2000*820*1950 1.温度范围:下箱-8℃~-4℃/上箱 0℃~+4℃。 2.电压:220V。 3.功率 :0.55KW。 4.制冷形式:直冷。 1 台 29 明档烟罩 2000*1100*700 1.面板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板,材质厚度≥1.2mm。 2.烟罩隔油网材质采用≥1.0mm 不锈钢制作。 3.配置不锈钢滤油网、不锈钢接油盒。 4.配置防潮灯,电线套于导管中,防潮灯外壳为铝型材, 磨砂透明罩,透光度强,灯体耐高温,耐腐蚀。 2 m 30 单通打荷台柜 1300*800*800 1.台面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 2.面板下内衬≥15mm 防潮减震板、用于减震、消音。 3.侧板、内层板及门板采用≥1.0mm 不锈钢板制作。 4.面板下衬采用≥1.0mm 锈钢板制作 U型加强筋加固,配 置全钢可调子弹脚。 2 台 31 不锈钢米面台 1100*500*150 1.台面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板制作,厚度≥1.2mm。 2.骨架采用≥φ38mm 不锈钢管,材质厚度≥1.2mm。 3.面板下方采用厚度≥1.0mmU 型加强筋承托加固,配置 全钢子弹脚。 ▲4.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食品接触产品卫生 认证证书。 6 台 32 四层货架 1100*500*1600 1.架面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 2.层板下采用厚度≥1.0mmU 型不锈钢加强筋加固。 3.立柱采用≥Φ38mm*1.0mm 不锈钢管。 4.配置全钢子弹脚。 3 台 33 四层货架 1200*500*1600 1.架面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 2.层板下采用厚度≥1.0mmU 型不锈钢加强筋加固。 3.立柱采用≥Φ38mm*1.0mm 不锈钢管。 4.配置全钢子弹脚。 ▲5.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食品接触产品卫生 认证证书。 1 台 34 四层货架 1250*500*1600 1.架面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 2.层板下采用厚度≥1.0mmU 型不锈钢加强筋加固。 3.立柱采用≥Φ38mm*1.0mm 不锈钢管。 4.配置全钢子弹脚。 5 台 35 双层砧板台 1550*700*800 1.面板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 2.面板下内衬≥15mm 防潮减震板做支撑底板减震消音。 3.下层板采用厚度≥1.0mm 不锈钢制作,层板下采用厚度 ≥1.0mmU 型不锈钢加强筋加固,立柱采用≥φ 38mm*1.2mm 不锈钢管,配全钢可调子弹脚。 1 台 36 双层砧板台 1700*800*800 1.面板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 2.面板下内衬≥15mm 防潮减震板做支撑底板减震消音。 3.下层板采用厚度≥1.0mm 不锈钢制作,层板下采用厚度 ≥1.0mmU 型不锈钢加强筋加固,立柱采用≥φ 38mm*1.2mm 不锈钢管,配全钢可调子弹脚。 5 台 37 单星洗物洗涮盆台 1000*700*950 1.台面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 不锈 钢板制作。 2.洗涮盆采用厚度≥1.0mm 不锈钢板一次性成型,每个星 盆配置"DN40"不锈钢带滤渣提篮去水器 1个,出水器 1 套。 3.立柱采用≥φ38mm 不锈钢管,材质厚度≥1.0mm,以≥ φ25mm*1.0mm 不锈钢圆管作横向拉力支撑管,配全钢可 调子弹脚。 ▲4.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食品接触产品卫生 认证证书。 6 台 第-64-页 38 双层砧板台 1050*800*800 1.面板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 2.面板下内衬≥15mm 防潮减震板做支撑底板减震消音。 3.下层板采用厚度≥1.0mm 不锈钢制作,层板下采用厚度 ≥1.0mmU 型不锈钢加强筋加固,立柱采用≥φ 38mm*1.2mm 不锈钢管,配全钢可调子弹脚。 1 台 39 单星洗物洗涮盆台 1000*700*800 1.台面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 不锈 钢板制作。 2.洗涮盆采用厚度≥1.0mm 不锈钢板一次性成型,每个星 盆配置"DN40"不锈钢带滤渣提篮去水器 1个,出水器 1 套。 3.立柱采用≥φ38mm 不锈钢管,材质厚度≥1.0mm,以≥ φ25mm*1.0mm 不锈钢圆管作横向拉力支撑管,配全钢可 调子弹脚。 1 台 40 餐具传送带 4000*500*800 1.外壳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 2.输送能力:7件/秒-44 件/秒(以 450mm 快餐盘为准)。 3.功率:1KW/380V ,三相四(地线)线制。 4.链板耐磨耐用,且伸缩性超强。 4 m 41 餐具转角传送带 900*900*800 1.外壳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 2.输送能力:7件/秒-44 件/秒(以 450mm 快餐盘为准)。 3.功率:1KW/380V ,三相四(地线)线制。 4.链板耐磨耐用,且伸缩性超强。 2 台 42 不锈钢环保烟罩 L*1300*500 1.面板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板制作,材质厚度≥ 1.2mm。 2.烟罩隔油网材质采用≥1.0mm 不锈钢制作。 3.配置不锈钢滤油网、不锈钢接油盒。 4.配置防潮灯,电线套于导管中,防潮灯外壳为铝型材, 磨砂透明罩,透光度强,灯体耐高温,耐腐蚀。 ▲5.不锈钢板燃烧性能达到 A(A)1 要求并检验合格;依据 GB/T9978.1-2008,耐火性能达到 60min 耐火完整性要求 并检验合格,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具有 CAM 标识的检测报告。 3.9 m 43 长龙式洗碗机 3900*850*1900 1.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板材,材质厚度≥1.5mm,电加 热总功率:≥47KW,传送链条:采用高强度尼龙及不锈钢 连接片制作,有效洗涤宽度 640mm,不锈钢连接片采用 SUS304 不锈钢制作,主洗水温:60-75℃,漂洗水温: 82-95℃,烘干温度:80-110℃,发热管采用 SUS316 材质 不锈钢发热管,耐高温、耐腐蚀、达到食品接触级要求, 光电感应装置:入口台配有光电开关,无餐具进入会自动 暂停运行,可节约用电,出口台配有光电开关和机械开关, 当洗碗机操作人员来不及收纳洗涤完成的餐具时传送带 会自动停止运行。 ▲2.所清洗餐具清洗后餐具经检测大肠菌群及游离性氯 <0.01mg/100cm2,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餐具 检测报告复印件。 ▲3.传送链的链条钩的重金属含量(4%乙酸,60℃,2h) ≤1mg/kg,高锰酸钾消耗量(水 60℃,2h)≤10mg/kg,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餐具检测报告复印件。 ▲4.传送链的链条连接不锈钢片的铅含量(4%乙酸溶液, 煮沸 30min,室温放置 24h)≤0.05mg/kg,镉含量(4% 乙酸溶液,煮沸 30min,室温放置 24h)≤0.02mg/kg,镍 含量(4%乙酸溶液,煮沸 30min,室温放置 24h)≤ 0.5mg/kg,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餐具检测报告 复印件。 ▲5.设备具有 PTC 加热装置,符合 GB/T5750.6-2006《生 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GB/T5750.4-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5750.7-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有机物综合 1 台 第-65-页 指标》、GB/T5750.1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消 毒副产物指标》标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餐 具检测报告复印件。 44 双孔收餐工作台(带 靠背) 1400*700*950 1.面板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 2.立柱采用≥φ38mm*38mm*1.0mm 不锈钢矩管。 3.配全不锈钢可调节子弹脚。 1 台 45 单星洗物洗涮盆台 900*700*950 1.台面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 不锈 钢板制作。 2.洗涮盆采用厚度≥1.0mm 不锈钢板一次性成型,每个星 盆配置"DN40"不锈钢带滤渣提篮去水器 1个,出水器 1 套。 3.立柱采用≥φ38mm 不锈钢管,材质厚度≥1.0mm,以≥ φ25mm*1.0mm 不锈钢圆管作横向拉力支撑管,配全钢可 调子弹脚。 3 台 46 餐厨垃圾升降梯 二层二站 1.产品规格/型号:定制。 2.轿厢材质采用不锈钢,材质厚度 1.2mm。 3.载重量:200KG。 4.电机功率:3KW。 5.电压:380V。 6.梯速:0.4m/s,高效稳定运作,运行平稳。 7.传菜电梯二层二站,噪音小于 40 分贝,静音舒适。 1 台 47 餐具热风循环消毒 库 定制 1.库体内外壁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板制作,厚为 1.0mm, 库体整体厚度 100mm,专用保温板经复合压制而成的,门 为不锈钢材质,带可视窗。 2.地板加铺 3mm 厚防滑铝板,库内配防水.防潮灯。 3.控制箱面板上装有温度显示设定,消毒保温时间设定. 及风机加热启动停止等操作按钮,消毒温度.时间可控. 数字显示.直观准确。 4.设备利用循环热风对洗净的餐器具进行杀菌.消毒,循 环热风使库体内的各点温度,保持均恒温,并具有烘干. 贮存等功能。 5.电压功率:380V/30KW。 ▲6.设定控制温度“120℃”档位,计时器“3h”条件下, 餐具热风循环消毒库在满载状态下运行一个消毒程序,测 定餐具热风循环消毒库内温度,左侧架子和左侧架子的中 间位置(左上层中.左二层中.左下层中.右上层中.右下层 中),中间架子的近库门处的中间位置(库正中外).库 后壁处的中间位置(库正中内),共 8个测试点,第 3.4.5 次测试点的最低温度均≥120℃,维持时间>15min,提供 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具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 ▲7.餐具热风循环消毒库在满载状态下运行一个消毒程 序(控制温度“120℃”档位,计时器“3h”),餐具热 风循环消毒库每层各测试点对无菌方形玻璃片上的大肠 杆菌的杀灭对数值>3.00,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 的具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 ▲8.餐具热风循环消毒库在满载状态下运行一个消毒程 序(控制温度“120℃”档位,计时器“3h”),餐具热 风循环消毒库每层各测试点对无菌方形玻璃片上的脊髓 灰质炎病毒 I型疫苗株的平均灭活对数值>4.00,提供第 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具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 30 m? 48 四层货架 1380*500*1600 1.架面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1.2mm。 2.层板下采用厚度≥1.0mmU 型不锈钢加强筋加固。 3.立柱采用≥Φ38mm*1.0mm 不锈钢管。 4.配置全钢子弹脚。 2 台 第-66-页 49 抽排烟风柜 380V/18.5KW 1.风量:≥40000m?/h。 2.全压:≥680pa。 3.噪音:≤80db。 4.转速:≥600/min。 5.壳体内嵌隔热降噪保温材料,消音、降噪效果佳。 6.外壳转角作防撞处理。 7.环保漆喷涂。 2 台 50 油烟净化器 (一) 总风量≥40000m?/h 1.总风量:≥40000m?。 2.用于组合的单一油烟净化设备额定风量≥10000m?/h。 ▲3.单一油烟净化设备本体阻力≤200Pa,控制箱接地电 阻≤0.12Ω,两极板绝缘电阻≥200MΩ,设备本体漏风率 ≤1.8%,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具有 CMA 标识的 检测报告。 ▲4.单一油烟净化设备额定风量条件下的排放浓度≤ 0.3mg/m?,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具有 CMA 标识 的检测报告。。 ▲5.单一油烟净化设备额定风量条件下的去除效率≥ 97.5%, 80%风量下去除效率≥98.5%,120%风量下去除效 率≥96%,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具有 CMA 标识 的检测报告。 ▲6.配置餐饮油烟净化器用高压电源,符合 CCAEPI-RG-Q-041-2018 要求标准,餐饮油烟净化器用高 压电源电源输出与外壳间绝缘电阻≥200MΩ,餐饮油烟净 化器用高压电源至于-10℃±2℃的低温箱内运行≥4h 无 故障,至于 60℃±2℃的高温箱内,运行≥8h 无故障。 7.餐饮油烟净化器用高压电源外壳需用铝合金或不锈钢 材料构成,有散热孔,结构牢固耐燃。 8.餐饮油烟净化器用高压电源具有过压过流保护、负载短 路保护、负载闪络、打火保护、放电极油垢清洗提示、负 载开路保护功能。 2 套 51 抽排烟风柜 380V/11KW 1.风量:≥22000m?/h。 2.全压:≥680pa。 3.噪音:≤80db。 4.转速:≥600/min。 5.壳体内嵌隔热降噪保温材料,消音、降噪效果佳。 6.外壳转角作防撞处理。 7.环保漆喷涂。 1 台 52 油烟净化器 (二) 总风量≥20000m?/h 1.总风量:≥20000m?。 2.用于组合的单一油烟净化设备额定风量≥10000m?/h。 3.单一油烟净化设备本体阻力≤200Pa,控制箱接地电阻 ≤0.12Ω,两极板绝缘电阻≥200MΩ,设备本体漏风率≤ 1.8%。 4.单一油烟净化设备额定风量条件下的排放浓度≤ 0.3mg/m?。 5.单一油烟净化设备额定风量条件下的去除效率≥ 97.5%, 80%风量下去除效率≥98.5%,120%风量下去除效 率≥96%。 6.配置餐饮油烟净化器用高压电源,符合 CCAEPI-RG-Q-041-2018 要求标准,餐饮油烟净化器用高 压电源电源输出与外壳间绝缘电阻≥200MΩ,餐饮油烟净 化器用高压电源至于-10℃±2℃的低温箱内运行≥4h 无 故障,至于 60℃±2℃的高温箱内,运行≥8h 无故障。 7.餐饮油烟净化器用高压电源外壳需用铝合金或不锈钢 材料构成,有散热孔,结构牢固耐燃。 8.餐饮油烟净化器用高压电源具有过压过流保护、负载短 路保护、负载闪络、打火保护、放电极油垢清洗提示、负 2 套 第-67-页 载开路保护功能。 53 抽排烟风柜 380V/1.5KW 1.风量:≥4000m?/h。 2.全压:≥680pa。 3.噪音:≤80db。 4.转速:≥600/min。 5.壳体内嵌隔热降噪保温材料,消音、降噪效果佳。 6.外壳转角作防撞处理。 7.环保漆喷涂。 1 台 54 抽排横风管 定制 1.材质采用镀锌钢板,材质厚度≥1.2mm。 2.烟管内连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双面压筋加强处理。 3.配共板法兰连接密封。 159 ㎡ 55 抽排烟风管 定制 1.材质采用镀锌钢板,材质厚度≥1.2mm。 2.烟管内连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双面压筋加强处理。 3.配共板法兰连接密封。 ▲4.镀锌板燃烧性能达到 A(A)1 要求并检测合格,提供第 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具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 568 ㎡ 56 弯头、变径 定制 1.材质采用镀锌板材,材质厚度≥1.0mm。 2.管道与法兰共板,冷轧,焊接成型。 3.法兰螺栓孔径 10mm,对接口加防漏胶垫,螺栓连接。 4.管内采用 20*10mm 管对管内壁进行加固处理,降低应力 变化产生的振动及异响。 5.连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 145 ㎡ 57 软连接 定制 1.用于风管与设备之间,起到防震降噪作用。 2.材质要求:耐温-30℃—300℃。 3.耐压程度不低于 3000pa 及耐腐蚀材料。 4 套 58 抽风柜减震支架 定制 1.支架采用∠40 角钢及∠50 角钢现场焊接。 2.表面涂刷防锈漆处理。 3.高效耐用安全可靠。 4 套 59 净化器减震支架 定制 1.L50 角钢焊接制作。 2.上置四组座式消极减震器。 3.支架制作完成后做防锈处理。 4 套 60 防火阀 定制 1.碳钢制作,表面刷防锈漆处理。 2.有效隔断火势与烟气向风管蔓延的通路,确保安全性。 3.机械式控制。 11 个 61 风量调节阀 定制 1.碳钢制作,表面刷防锈漆处理。 2.有效风量的大小。 3.机械式控制。 4 个 62 接油盘 定制 1.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 1.2mm。 2.采用焊接均匀打磨方式。 4 个 63 控制箱 匹配 18.5KW 抽风柜 1.电机启动时将电机接成星型接线。 2.当电机启动成功后再将电机改接成三角形接线。 3.通过双头开关快速切换。 4.既做到降低功率来换取降低启动电流。 5.可做到大功率电机的平顺启动。 2 套 第-68-页 64 控制箱 匹配 11KW 抽风柜 1.电机启动时将电机接成星型接线。 2.当电机启动成功后再将电机改接成三角形接线。 3.通过双头开关快速切换。 4.既做到降低功率来换取降低启动电流。 5.可做到大功率电机的平顺启动。 1 套 65 控制箱 匹配 1.5KW 抽风柜 1.电机启动时将电机接成星型接线。 2.当电机启动成功后再将电机改接成三角形接线。 3.通过双头开关快速切换。 4.既做到降低功率来换取降低启动电流。 5.可做到大功率电机的平顺启动。 1 套 66 不锈钢炉灶封板 定制 1.封板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1.0mm。 2.灶靠背与烟罩下口之间封板连接。 3.采用不锈钢型材加强补固。 42 ㎡ 67 不锈钢烟罩封板 定制 1.封板材质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材质厚度≥1.0mm。 2.烟罩上口与吊顶之间封板连接。 3.采用不锈钢型材加强补固。 70 ㎡ 2、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广式双炒单温(中餐燃气炒菜灶)、油烟净化器(一)。 *3、(1)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单独承诺函:承诺在中标以后签订合同之前提供技术参 数表及评分表中要求提供的产品证书、检测报告等资料原件。若供应商无法提供或提供的原件 与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料不相符,视为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采购人将上报财政部 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2)所有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标准要求,投标人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三、商务要求 1.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按甲方要求配送至指定位置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交货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指定位置。 2. 服务期(服务类项目填写)、付款方式、验收标准: (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 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30%;货物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 总金额 70%,履约保证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后使用一年无重大问题在 1个月内无息退还 5%的质量保证金。 (2)验收标准: 1、中标企业必须对自制产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证。 2、外购产品及主要配件必须提供生产企业的检验合格证。 3、所有产品的资料全部提供完整。 4、所有产品的材制、技术参数、设备性能、使用效果等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后由甲方设备 第-69-页 使用方代表确认。 5、燃气设备必须通过燃气部门的验收。 6、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验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进行验收。 四、售后服务要求: 1、本次招标文件中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要求仅作为基本要求,并未对所有细节作出规定, 供应商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完成本次招标厨房设备的采购、制造、检验、供货、运输、 安装、调试、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质保期服务等各项工作。 2、供应商提供符合招标文件中厨房设备的规格、技术参数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相 关标准的优质产品。 3、供应商产品与招标文件中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 以说明。 4、一切工作须符合合同条款、材料规范、功能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一切相关要求。 5、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所有设备、材料、配件、专用工具、设备的包装运输、安 装、调试、检测、清洁、验收、售后服务等工作。 6、油烟净化设备的最终验收以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的环保验收为准。 7、所有设备要符合现场实际情况,中标后须按照现场的具体尺寸及土建施工情况进行复 核,修订制作、安装(与招标文件有出入的设备尺寸须提前报甲方审批)。 8、设备的给水、排水接驳点由其它单位接至设备所需位置,最后由接驳点至设备的管路 及配件由设备中标单位按照甲方要求的材料、工艺负责接驳。 9、设备的电源由其它单位接至设备所需位置,最后由接驳点至设备的线路、控制开关由 设备中标单位按照甲方要求的材料、工艺要求负责接驳。 10、设备与天燃气的接驳点由天燃气公司接至设备所需位置并安装燃气切止阀门。燃气接 驳点切止阀门至设备的燃气管由设备中标单位负责接驳。 11、设备运输、安装、调试时与其它单位的协调配合。 12、设备安装时的墙面、地面开孔、开槽,土建修补、混凝土回填由二装施工单位按照甲 第-70-页 方要求的材料、工艺负责施工。 13、须配合厨房内煤气探头、煤气泄露联动装置的企业进行安装。 14、烟罩前封板、左封板、右封板须嵌入到吊顶之上。 15、热风循环消毒库的制热机组须放置在热风消毒库的顶库板之上。中标单位须对顶库板 进行加固或做承重处理,须对顶库板的制热机组进行防震、减震、隔音处理。 16、厨房的排烟罩、排烟管、油烟净化器、排风风柜的控制箱及其它配件由中标单位按招 标文件的材质要求、使用效果要求负责施工。 17、不得损坏既有建筑及设备,如发生损坏将负责维修或更换。 18、人工现场支持/上门服务,要求 2 小时内响应, 12 小时内修复,如 24 小时内无法修 复的,需提供性能相当的替代产品使用,在质保期内需更换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原厂配件, 并免费提供。 19、所有设备不能产生使人产生烦躁的噪音,单个设备噪音小于 75 分贝,后厨单个操作 间的整体设备的噪音小于 80 分贝。 20、中标单位于中标后第一时间提出设备安装计划,安装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内容、安 装进度、与土建、煤气管道、煤气泄露机械强排、煤气探头等相关的技术协调内容及方法,并 交与甲方认可。 21、中标单位必须在安装的整个过程中委派一名有此类项目的安装工程师负责整个安装工 作。 22、所有设备质保期不低于 24 个月,在保质期内免费维修、维护,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双 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23、中标企业须对使用方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培训计划,保证使用方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能够正常、正确使用所有设备。 24、保质期内发现不合格产品或非操作人员不当操作产品或零配件,必须无条件更新、更 换或维修。 第-71-页 25、必须在成都市区有常设的售后服务机构。 26、所有设备、材料、生产、安装至少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的食品卫生安全法、安 全生产、环保、节能、劳动保护、消防等条例及规范。 27、所有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卫生的标准规范要求。 28、所有设备的电器部份须具有可靠防水功能,防漏电绝缘能力。 29、所有燃气设备须具有自动熄火、停电断气功能。 30、所有食品加工机械设备的上料、搅拌、漏斗等部份须设计为避免伤害的装置及功能。 须有主动防护功能,须有紧急切断、紧急制动装置。 31、中标单位必须负责所有设备涉及到的接口的土建协调,包括給、排水、强电、弱点、 蒸汽、抽排风等,于本工程涉及的各方面协调配合,达到中标设备安装的有效进行和达到预期 效果。 32、设备安装计划必须服从和配合甲方提出的完工计划时间节点。 33、设备的安装必须考虑设备的后期清洁、维护、维修、防火、防漏电等因素。 34、如在土建施工设计方案中有预埋的管、线等其它设备请在中标后第一时间提出。 35、设备安装所涉及的所有接驳管、线、开关及其它相关材料人员由中标单位负责提供, 直到验收合格。 36、设备安装材料和安装工艺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安装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37、智能能结算台须与土建、设备及我校一卡通中心负责对接,并将将平台接入一卡通系 统内使用。 38、中标后如发现房间预留电源功率承载存在严重误差的请及时提出,便于装修整改。 39、所有设备及设备的配套设备及控制开关全部安装到位,将所有的卫生及清洁全部到位。 第-72-页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 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 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 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投标人;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评标程序 第-73-页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少于 3 人时,进入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环节。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 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 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 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 明情况。 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 停止评标。 3.2 资格性检查。 第-74-页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 查。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资格审查表(仅限资格性投标文件)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和财务状况报告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 明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 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 非联合体投标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 申请人 符合本资格审查文件中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 要求 结论 注: 以上每一项结论均为“合格”的,则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如有任意一项结论为“不合格”的,则投标 人不通过资格审查,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应载明不合 格的具体原因。 3.3 符合性审查 3.3.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 第-75-页 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 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 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 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 2 个)没有法 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但有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的; 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 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3.投标文件中表格、顺序等格式(如:“注”等),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制作的。 4.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未载明的; 3.不满足招标文件第 6 章中*项要求的; 4.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 委员会评判的; 5.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6.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第 2 章、第 3 章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资格审查表的内容除外); 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格式签署、盖章(骑缝章不能代替逐页盖章)的。 符合性审查表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 第-76-页 正副本数量 投标有效期 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等 第 6 章中*项要求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 价规定 不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第3章规定的投标无效情 形(资格审查表的内容除外) 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格式签署、盖章 结论 注:以上每一项结论均为“合格”的,则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结论为“不合格”的, 则投标人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应 载明不合格的具体原因。 3.3.4 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结束后,出具符合性审查报告。 3.3.5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本项目废标。 3.4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本项目不涉及)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招标文件中第七章的 3.3.2 除外);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77-页 (七)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3.5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 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6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 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7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中标候选投标人应当排序。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 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相同且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投标人。 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不发 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自主创新企业、高新科技企业的投标人推荐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 数民族地区、非自主创新企业、高新科技企业的投标人之前排列,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 地区、自主创新企业、高新科技企业的投标人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随机 抽取选择中标投标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自主创新企业、高新科技企业的投标人 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或自主创新企业、高新科技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或投标人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 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自 主创新企业、高新科技企业的投标人推荐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非自主创新企 业、高新科技企业的投标人之前排列,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自主创新企业、高新 科技企业的投标人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随机抽取选择中标投标人。(不 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自主创新企业、高新科技企业的投标人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 数民族地区企业或自主创新企业、高新科技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投标人注册地为少数民族 地区。) 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数量根据采购文件和评审情况的规定确定。评审委员会可 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数量满足法定要求,但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应当在获得采 第-78-页 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评审情况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审委 员会不得在采购文件规定以外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8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后,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 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 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 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 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9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 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 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0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10.1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 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 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 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 第-79-页 3.10.2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 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3.10.3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 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10.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 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 87 号 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1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2.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 第-80-页 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 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 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 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1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监督的; (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4.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 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 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 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 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 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第-81-页 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 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报价 30% 3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投标人的价格分统 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 准价/投标报价)×30%×100。 共同 评分 因素 2 技术参数及配 置 33% 33 分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 术及参数要求的得 33 分。 1.带“▲”项为重要参数(共计 36 条),重 要参数得分=(供应商满足重要参数项÷重要参 数总数)×26 分。 2.未带“▲”产品为一般参数(共计 261 条), 一般参数得分=(供应商满足一般参数项÷一般 参数总数)×7分。 注: ①针对“▲”重要技术参数响应,投标人需按 技术参数中的要求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的证明 材料,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负偏离。 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技术 评分 因素 3 产品质量保障 及技术方案 16% 16 分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 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齐全 得 3分,每缺一项扣 1分,扣完为止(提供证书 复印件及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管理网站截图)。 2.依据《JGJ64-2017 饮食建筑设计标准》,根 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深化设计方案进行评 比,设计方案包含设备平面布局图、给水图、 排水图、用电点位图、排烟管道图、燃气管道 图 6项内容完整可行的得 12 分,每有一项设计 缺陷或不合理的扣 2分。 3.投标人提供 SUS304 不锈钢板厚度 1.2mm、 1.0mm 材质及厚度的检测报告,齐全得 1分,每 缺一份扣 0.5 分,扣完为止。 共同 评分 因素 第-82-页 4 实施方案 9% 9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 含:①备货与运输方案;②进度保障措施;③ 人员配置计划;④岗位职责的明确程度;⑤安 装调试方案;⑥施工质量保障措施;⑦应急措 施;⑧安全保障措施;⑨与采购人衔接节点) 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含上述 9 项内容且完整 的得 9 分,每有一项要素缺项或错误或缺陷的 扣 1分,扣完为止。 注:错误或缺陷是指项目名称不符、方案与项 目需求不一致、实施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 或行业或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存在 凭空想象与编造、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 组织无条理性、进度计划安排混乱,存在歧义、 混乱、内容不充实完善等。 共同 评分 因素 5 售后服务 11% 11 分 1.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 (包含:①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及联系电话;② 售后服务承诺;③培训方案;④质量保障范围; ⑤售后服务程度的完备程度)进行综合评审, 方案包含上述 5项内容且完整的得 10 分,每有 一项要素缺项或错误或缺陷的扣 2 分,扣完为 止。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五星级的得 1 分、四星级及以下得 0.5 分,没 有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可的 质量监督管理网站截图)。 共同 评分 因素 6 节能、环境标 志 1% 1 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中每有一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 0.5 分;每 有一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 优先采购范围的得 0.5 分。本项共 1分。 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 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 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 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 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 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共同 评分 因素 注: 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本表中若与资格条件有重复的,则作为资格条款进行评审,不计入评分项。 第-83-页 3.评审专家应对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给出详细的评审说明(报价评分项除外)。 4.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为准(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 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5、废标 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 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方式一:采购人将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 方式二: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投标人。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中标投标人。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的中标投标人确定中标投 标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 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 第-84-页 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自 主创新企业、高新科技企业的投标人推荐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非自主创新企 业、高新科技企业的投标人之前排列,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自主创新企业、高新 科技企业的投标人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随机抽取选择中标投标人。(不 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自主创新企业、高新科技企业的投标人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 数民族地区企业或自主创新企业、高新科技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投标人注册地为少数民族 地区。)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 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 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 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 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 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 的规定。 第-85-页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 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 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 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 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 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 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86-页 第八章 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以及《》 (招标编号:)、乙方的《》及《》,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互赢合作的原则签订本 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为本合同 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即 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 加印标识、包装、分装、运输、装卸、售后、验收及保质期内包退换服务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 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 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配件等)、表面无划伤,切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 识产权。 2、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第-87-页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____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如由于采购人 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目录清单。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交货后进行验收。质保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及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质量标准及本合同规定 值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 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 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书面证明材料。 3、货物生产交付完成后__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验收合 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的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 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3次(退、换)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 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 1、对公转账 2、乙方须想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双方签章确认的结算支付凭证资料进行支 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货物保质期为验收合格后_____(年或月)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 在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给与有效答复,___天内完成更换,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货到现场后由 于甲方保管不当或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处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联系人: 联系电话: ) 第-88-页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2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三 /天的 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10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 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如货物产生质量问题,经乙方 3次更换(包括但不限于退、换、修共计 3次)仍不能 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退货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0%的违约金, 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 按本条本款下述第“(3)”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 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10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 则应按合同总价的 20%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 利息。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 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 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 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 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 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第-89-页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本着互谅互让、互相尊重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份,乙方份,招标代理机构份。 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注:合同条款可根据采购人及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四川师范大学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投标人。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5.2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 5.4 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 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 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 5.6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 (一)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12.1 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牵头人),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 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 12.6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 12.7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 12.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 12.9 联合体投标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中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需要联合体各方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采购人 1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中标标的的名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文 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应包括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4 其他投标文件用于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审,应包括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外的所有材料(详见招标 (1)投标函 (2)技术偏离表 (3)商务应答表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6)项目实施方案 (7)中小企业声明函 (8)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知识产权承诺函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一份。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 17.2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 17.3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 17.4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分资格性投标文件及其他投标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8.2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密封。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 18.3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3份(实质性要求)、“开标一览表”一份,电子文档1 份( 18.4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18.5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18.6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左侧胶装,编页编码。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 18.7 投标文件不得散装或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 18.8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9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文件应按包件分别密封包装。 19.2 每一个包装的最外层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如有)、“资格性投标文件 19.3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按包件分别制作并与投标文件分开单独包装,且包装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 19.4 电子文档须单独密封包装,且包装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 19.5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和标注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 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 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特邀请本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 22.2 投标人不足3 家的,不得开标。 22.3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4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 22.5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 22.6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 22.7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 (1)宣布开标会开始。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 25.行贿犯罪记录及信用信息查询 25.1 中标候选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 25.2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 25.2.1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25.2.2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 25.2.3 非企业参与投标的无需查询。 25.2.4 投标人信用信息的使用: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26.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 27. 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7.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投标人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 27.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 27.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 27.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投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 28.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 28.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9.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9.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 29.3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依据相关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 32.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2.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2.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 33.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 34. 履行合同 34.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 34.2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 35. 验收 35.1中标人与采购人将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 35.2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6.资金支付 本项目资金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七、投标纪律要求 37.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 3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按照以上规定程序和办法提出质疑。投标人对可以质疑的采 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询价过程、中标结果中使自己的合法权益 九、其他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 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 42.本次采购文件中加注(实质性要求)的条款,若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视为仅约束中标人,由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如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 四、本章格式如为多页的,无须逐页盖章。 二、技术偏离表 日 期: 年 月 日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四、商务应答表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六、投标人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 九、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十三、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承诺函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 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三、商务要求 第七章 评标办法 第八章 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