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04
项目概况
大同市云州区教育科技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2152021ACS00046
项目名称:大同市云州区教育科技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
采购人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000元。
采购需求:本次竞争性磋商共1包、大同市云州区教育科技局学生营养改善(干果类)(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00天;
供货地点:大同市云州区教育科技局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1日。(北京时间0:00-12:00,12:00-23:59,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
线上获取。
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1)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可跳过此步骤。
(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3)地点:大同市平城区永泰南路居然嘉园8号楼6号商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权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2、本次磋商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3、山西省外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开标时查验。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云州区教育科技局
地 址:大同市云州区
联系方式:13994312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靖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永泰南路居然嘉园8号楼6号商铺
联系方式:0352-7203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聃
电 话:0352-7203455
附件信息:
大同市云州区教育科技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doc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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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7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26
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 26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31
第七部分 相关附件 44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同市云州区教育科技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2152021ACS00046
项目名称:大同市云州区教育科技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
采购人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000元。
采购需求:本次竞争性磋商共1包、大同市云州区教育科技局学生营养改善(干果类)(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00天;
供货地点:大同市云州区教育科技局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1日。(北京时间0:00-12:00,12:00-23:59,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
线上获取。
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1)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可跳过此步骤。
(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3)地点:大同市平城区永泰南路居然嘉园8号楼6号商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权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2、本次磋商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3、山西省外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开标时查验。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云州区教育科技局
地 址:大同市云州区
联系方式:13994312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靖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永泰南路居然嘉园8号楼6号商铺
联系方式:0352-7203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聃
电 话:0352-720345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项目概况 |
具体见采购需求部分 |
2 |
预算金额 |
总预算320000元 |
3 |
商务文件内容要求 |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 响应函 (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单位电子章);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 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电子章);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单位电子章); * 磋商保证金凭证(加盖单位电子章); * 提供通过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单位电子章);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供应商是生产企业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是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020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加盖单位电子章); *磋商截止日前最近一次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据(依法免税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加盖单位电子章); *磋商截止日前最后一次社保缴纳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项)凭据(专用收据,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加盖单位电子章); 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及企业简介(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单位电子章);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加盖单位电子章)。 |
4 |
技术文件内容要求 |
*响应一览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货物清单及相关说明等资料(加盖单位电子章); * 供货方案、配货方案等(加盖单位电子章); * 商务、技术规范偏离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本项目实施时间计划表及质量保证措施(加盖单位电子章); * 售后服务响应、仓储服务等承诺(加盖单位电子章); 供应商资格声明 (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加盖单位电子章); 样品提供:货物名称:干果类,≥20克/袋(不少于三种干果); 需提供符合规格要求的样品10袋以上。 |
5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 |
6 |
保证金 |
(1)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缴纳6400元整作为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和转账三种方式,由供应商任选其一种方式。 收款单位:山西靖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向阳街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账 号:631577169 (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
7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写工具” 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相应位置签章(电子章)加密。 |
8 |
响应文件 份数 |
电子响应文件壹份、纸质版响应文件(应由电子投标文件导出)叁份。 |
9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3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其余2名从山西政府采购网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10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
是 |
11 |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
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
12 |
关于编写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说明 |
1、电子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签字。 2、供应商对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文件自行下载解密验证。 |
13 |
磋商中可实质性变动内容 |
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服务要求等相关内容及第五部分合同条款中相关内容 |
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预算金额为320000元,报价超出此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 定义
2.1“货物”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
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采购人”在本项目亦称“采购人”,为大同市云州区教育科技局。
2.5“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6“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明时是指公历日(亦称自然日)及北京时间。
2.7“以上、以下”无特别说明时,本磋商文件中提及的“以上”均包括本数,“以下”均不包括本数。
2.8“磋商文件”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磋商活动规则和合同草案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项目磋商活动的主要依据,对磋商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9“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磋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
2.10“实质性响应”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如有)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要求,在磋商响应时须完全响应,若其中一项出现负偏离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11“重大偏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义务的规定,而调整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2.12“轻微偏离”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它包括负偏离(劣于)和正偏离(优于)。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具有本项目服务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
3.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磋商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上传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如有涉有)
5.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5.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80号】。
5.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5.7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并提交声明函的投标单位在进行投标评比时,按扣除6%之后的报价参与评比,如有虚假响应,后果自负。
5.8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的认定(如适用)
5.9、对小微企业的鼓励措施
5.9.1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工程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价格给予 6% 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供应商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
5.9.2法规依据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5.9.3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划分);
(2)供应商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声明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3)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
(4)供应商为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5)供应商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6)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国;
(7)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时,若供应商提供的是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则须提供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和人员情况。
5.10监狱企业声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颁布的《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若供应商为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果供应商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为监狱企业,经磋商小组认定后,可给予其投标价 6% 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否则将不予价格上的优惠,按投标价进行价格评审。
5.1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 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支持国家级省级质量奖项、科技奖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质量奖、科技奖的组织和个人分别以其产品(含服务)、科技成果及含有科技成果的产品(含服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给予适当加分。
5.12关于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措施
(1)该项目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节能清单(采购清单参照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上完整截图等证明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资格要求中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2)该项目属于环保清单中产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环保清单所列的环保产品。环保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资格要求中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注:如为以上企业,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内容
6.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相关附件。
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3供应商澄清、询问时间及方式: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7.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7.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报价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等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如有)。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按要求加密上传。评审以政采云平台递交的电子版为准。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如有)的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和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上传及要求:采用网上电子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上传。
9.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
9.2.1编排要求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纸质文件可采用双面打印;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和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纸质文件内容应与电子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电子响应文件按照“政采云”系统要求,逐条上传。
9.2.2格式要求
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
9.2.3纸质响应文件的装订、份数、包装、密封及标记
9.2.3.1响应文件的装订
供应商需将商务技术文件、政策性要求及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装订为一册。
9.2.3.2纸质响应文件的份数
本次磋商须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数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2.3.3纸质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及报价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纸质材料包装于一袋内。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一起提交。
9.2.3.4纸质响应文件的封面及标记
所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若有)、份数、供应商全称,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9.2.3.5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
9.3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缴纳6400元整作为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和转账三种方式,由供应商任选其一种方式。
收款单位:山西靖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向阳街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账 号:631577169
(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9.4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10、磋商报价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3.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3.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3.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加盖标准公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
13.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
13.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上传加密文件。
(1)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电子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4、磋商截止时间
14.1响应文件须按照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报价无效。
15、开启响应文件
15.1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启时间,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三十分钟(供应商可在政采云系统中远程解密)。若遇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解密时间,并通知参加该项目的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无效。
15.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6.1供应商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6.2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响应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补存、修改的书面响应文件应与系统中上传的内容一致,不一致的,以系统中上传的为准。
16.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6.4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形式在开启时间前提出,否则不予撤回。
17、磋商及其有关事项
17.1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主持磋商文件开启会议。磋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7.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8、响应文件的拆封
18.1由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对各自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当众查验,并签字确认。经查验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拆封,并核实各供应商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份数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份数(为保证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纸质文件在线下进行评审的情形,提交的纸质文件份数需符合前附表的数量要求,未按数量要求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情况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18.2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供应商第一轮报价)进行分别记录,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对其报价进行签字确认。
18.3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该包纸质响应文件不得拆封。代理机构应将未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退还供应商,并由供应商和代理机构签字确认。
五、磋商程序和要求
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最后综合评分方式进行。
19、磋商小组组成
19.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人员总数的2/3。对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并对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9.2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9.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19.4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
19.5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
19.6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
19.7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
20、响应文件审查
20.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20.2 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0.3 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0.3.1 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3.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提出,供应商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需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形式进行响应。
20.4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将及时告知有关供应商。
20.5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
20.6 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本文件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的;
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D.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E.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F.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0.7响应文件如果未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
20.8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有特殊要求外(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进行实质性审查),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20.9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应做‘评审记录’。
20.10响应文件评审结束,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1、磋商
21.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1.2 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签到的顺序进行。
21.3 磋商内容包括报价、业绩、服务期限、服务质量保证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
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做出明确的承诺,承诺内容需在山西政府采购网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保存,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1.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22、最后报价
22.1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电子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将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政采云系统中。在规定时间内未在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也未在系统中上传放弃最终报价函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其第一次报价将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22.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2.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2.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最终报价,同时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放弃最终报价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22.3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成员有权拒绝该响应。
22.4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
2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文件无效:
(1)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
(2)未在指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3)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
(4)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5)磋商小组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2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2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服务和最后报价进行独立评审、打分。
24.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审得分情况,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
(1)综合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
(2)综合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实训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
(3)前面两种情况得分也相同的,按照人员配置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
24.3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
24.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4.4.1本次磋商项目,直接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24.2确定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并按照下列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4.4.2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报价1分
本项目属于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采购预算价为320000元,供应商必须保证3200名学生每生每天不低于1元标准,共计100天,且投标报价必须为320000元,本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得1分。
(2)商务部分19分
a、业绩证明 (10分)
提供近三年实施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份业绩(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供应商开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b、企业资信(3分)
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3分;无则不得分。
c、供应商获得国家级奖项或荣誉的每提供一项原件得2分,获得省部级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份原件得1分,满分2分。
d、投标文件质量情况(4分)
投标文件字迹清楚、文字表述准确清晰、目录划分细致、页码编排完整等,得3-4分;文字表述较准确清晰、目录划分较细致、页码编排较完整等,得2-3分;文字表述不够准确清晰度、目录划分不够具体、页码编排不够完整等,得1-2分。
(3)技术、服务部分80分
a、投标产品拥有注册商标,提供生产厂家的商标注册证件(以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须为有一年以上与厂家购销合同的一级授权经销商。(3分)
b、货物相关技术指标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质量严格执行《干果炒货食品通则GB/T22165》;投标产品营养成分表重要营养指标优越、详细完整,得11-15分;投标产品营养成分表重要营养指标满足需求、较详细,得6-10分;投标产品营养成分表重要营养指标符合需求、基本完整,得0-5分。(15分)
c、产品包装,根据产品包装方式独到、包装材料安全、外观细致等得4-6分;产品包装整洁得2-3分;产品包装简单得0-1分。(6分)
d、货物质量保证,生产车间、生产设施优越,生产工艺先进,质量保证措施细致,干果类市级以上国家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资料齐全,得11-15分;生产车间、生产设施满足生产需求,生产工艺较先进,质量保证措施较细致,干果类市级以上国家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资料较齐全,得6-10分;生产车间、生产设施、生产工艺符合需求,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整,干果类市级以上国家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资料基本齐全,得0-5分。(15分)
e、提供符合规格要求的样品,样品口感纯正、色香味俱全,得4-6分;样品口感较纯正、色香味较好,得2-3分;样品口感基本舒适、色香味基本符合需求,得0-1分。(6分)
f、根据企业供货、配送能力、配送方案(人员、设备、防污染措施)合理完整,安排组织严密、各项措施具体可行,得7-10分;企业供货、配送能力、配送方案较合理完整,安排组织较严密、各项措施较具体可行,得4-6分;企业供货、配送能力、配送方案基本合理,安排组织不够严密、各项措施针对性弱,得0-3分。(10分)
g、各类应急预案, 内容全面、预案有效得当,得7-10分;应急预案内容较全面、预案较有效得当,得4-6分;内容不够全面、预案不够有效得当,得0-3分。(10分)
h、提供售后服务及回访方案、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仓储服务响应及时到位,得11-15分;售后服务方案、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较健全,得6-10分;售后服务方案、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不够完善,得0-5分。(15分)
24.3磋商小组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根据评分办法综合评定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最终报价情况,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24.4 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在线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24.4.1评审复核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4.5 磋商保密
24.5.1 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5.2 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
25. 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审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26. 采购项目终止
26.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
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适用情形的;
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C、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6.2 项目终止磋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签订合同
27.成交通知
27.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交易系统内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7.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采购代理服务费
28.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按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服务费按百分之百收取,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费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28.2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现金、支票(须倒送)、电汇。
29.签订合同
2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29.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七、保密和披露
30.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1.披露
21.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
31.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2.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2.1招标程序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2.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2.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32.4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2.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2.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32.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并当面办理接收手续。
3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2.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2.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九、供应商违规处罚
33、质疑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九、违约处罚
34.违约处罚
34.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
(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1、规格、数量:
序号 |
货 物 名 称 |
参数配置 |
单位 |
数量 |
1 |
干果 |
(1)不少于三种干果,不少于20克,不添加其他辅料、卤料。 (2)真空灭菌包装。 (3)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及行业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行业相关规定。 |
袋 |
320000 |
2、质量及配送要求:
(1)执行《干果炒货食品通则GB/T22165》;
(2)供方必须保证食品质量,对破包、涨包等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无条件更换;
(3)所供食品必须严格执行食品的检验、留样、放行程序,对学校供应的每批次食品到校时间至少距保质期限五个月以上,并提供每批次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单;
(4)供方在合同期内所提供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换品牌,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学生中毒事故,供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三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由供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需方可终止合同。
(5)供方对每批次出厂的干果制品都留样备查。
(6)产品保质期不低于6个月。
3、其他说明:
(1)成交价格为坚果制品到大同市云州区教育科技局的落地价,包括拟提供货物本身价、途中运输、装卸、人工费、管理费、税收等其他全部费用;
(2)坚果制品的配送、贮存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确定专车专人,按照大同市云州区教育科技局提供的地点、学生人数和时间次数完成配送。每次配送到的坚果制品必须免费向学校留样1份并完善留样相关记录;
(3)供应商是经销商的,本次采购优先有一年以上与厂家购销合同的一级授权经销商;
(4)成交供应商如违背合同,大同市云州区教育科技局立即终止合同,供方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5)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由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对产品质量、存放及运输等环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4、样品
(1)提供样品的理由
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对检测机构和检测内容的要求
①样品的名称、大小、数量、颜色、材质等要求:
货物名称:干果
规格型号:≥20克/袋(不少于三种干果)
提供符合规格要求的样品10袋以上。
②交货时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优于或等于投标时所提供的样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收。
5、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样品的退还:
提供的样品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由评审专家对比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综合评定,分别赋予一定的分值;提供的样品不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或未提供样品的,本项不得分。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并做好退还签字手续;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在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三方在场时封存,然后移交采购人,作为日后履约验收的参考。
6、供货时间和地点:
(1)供货地点:大同市云州区教育科技局指定地点。
(2)供货期:100天
7、验收要求
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供应的食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品,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换货,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售后服务:
(1)采购人在发放过程中发现食品过期、包装损坏、数量短缺、破损有异味等,厂家应及时补足或予以无偿退换。
(2)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完善食品完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3)在供应服务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坚持每月回访一次,征询学校及师生对公司服务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
(合同格式及条款以双方签订最终合同为准)
需方:
供方:
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1.1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2《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在招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是本合同的基础,合同应附成交通知书。
1.3成交合同价金额(大写): 元(小写): 元
1.4一般条款
1.4.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的货物及伴随服务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技术要求,货物及伴随服务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由供方负责。
1.4.2成交供应商承担交付货物及伴随服务前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1.4.3采购人在大同市云州区内指定地点验收,如验收中发现货物及伴随服务不合格、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重新提供。
1.4.4付款方式: 方式
1.4.5项目完成期限: 年 月 日
1.4.6由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延期后者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1.4.7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8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项目执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签订方式
2.1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在招标所在地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2供需双方共同承认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招标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可作为合同的附件;
2.3合同签订地点:
2.4合同签订方式:网上签订
2.5供货地点:货物由成交供应商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6供货物完成后,由采购人全权负责组织专业人员会同成交供应商共同验收,并根据情况进行抽检化验(化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是否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和磋商文件要求,如有短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成交供应商在三日内日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由担此产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拒绝验收或无故刁难、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验收合格。
2.7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拒绝签订合同或擅自改变招标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成交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变相签订合同,采购人依监督职能可采取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8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2.9本合同一式 份。需方 份,供方 份,采购代理机构 份。
以上合同仅供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为准。
需方(加盖公章): 供方(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填写和提交下述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中提到的文件。
二、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商务部分
报价函(格式)
报 价 函
(采购单位*********):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单位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日期为开标后90天。如果成交,从开标至合同有效日期内,本响应文件继续有效并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报价一览表等。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报价详见响应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服务及相关保障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
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公开报价后撤回报价的;
(5)在磋商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
(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8)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E-mail: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无效;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单位********):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山西靖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格式)
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 |
交货期限 |
合同价格(万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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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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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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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5 |
||||
······ |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企业基本情况表(格式)
企业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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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电 话 |
|||||
成立时间 |
企业性质 |
|||||
注册资金 |
员工总人数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企业简介 |
(可另附纸) |
技术部分
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货币: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