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雅安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比选邀请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比选邀请

招标详情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雅安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采购人),拟对雅安市公安局第二办公区食堂厨房设备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雅安市公安局第二办公区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人名称: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雅安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2.967万元以内

三、采购内容

雅安市公安局第二办公区食堂厨房设备。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雅安交警微信公众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采取报价加成及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允许报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比选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比选通知书自2022年1月5日上午9:00到2022年1月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513号,雅安市公安局第二办公区(雅安市综治中心)3楼309办公室获取。

2.本项目比选通知书无偿获取(比选通知书领后,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联系电话:0835-2612664。

4.获取比选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获取比选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现场获取比选通知书时请自备空白U盘拷贝。

5.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登记备案并领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八、递交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月10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513号3楼309办公室。

九、比选时间、地点

1、比选时间:2022年1月10日下午3: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2.比选地点: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513号3楼317会议室。

3.供应商须携带有效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及身份证原件,若供应商为法人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以及身份证原件,监督现场核对身份,未确定身份的人员将拒绝入内。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雅安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

地 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513号(雅安市综治中心)

联 系 人:屈先生 0835-2612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