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安徽安庆技师学院食堂托管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徽安庆技师学院食堂托管经营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箭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安庆技师学院食堂托管经营项目
采购需求: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五年。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
4.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类。
5.供应商须具有经营学校餐饮项目3年或社会餐饮5年及以上经历,且具有良好信誉。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箭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南路108号戏校大院内行政楼)。
方式:持报名资料现场报名
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南路108号戏校大院内行政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必须由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3.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认真对本项目实施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项目环境和影响等因素,做出理性的判断和估价。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服务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费用或索赔的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安庆技师学院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北部新城稼先大道学院路2号
联系方式:何俊 13605563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箭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南路108号戏校大院内行政楼。
联系方式:周工0556-8701712
安徽安庆技师学院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安徽安庆技师学院位于安庆市 宜秀区北部新城学院路2号,是一所全日制公办职业院校。学校食堂承包实行零租赁,中标后需对操作间下水进行改造、厨房设备及餐桌椅维修添置以及特色食品间等由经营单位自行投资改造。校园小卖部与食堂统一管理,小卖部每年向学院缴纳租金贰万元。食堂(含小卖部)现招标委托社会餐饮企业经营管理,在遵守食品安全法,履行招标承诺的前提下,经营期为五年(履约保证金20万元)。
二、食堂基本情况
①、学校现有1个食堂,分二层。一层为学生基本大伙及教工窗口,二楼有包间,学院如有接待,需制作招待餐。后期经营中,根据在校学生人数的增加,二楼需投资装修为特色风味餐厅,由现中标方投资经营。
②、目前一楼食堂配备了主要炊具设备、餐桌、校园卡消费结算终端机等,水、电满足现状使用要求。
③、安徽安庆技师学院根据教育部要求,响应 “零租赁”号召,对食堂经营管理者免收管理费。食堂必须保证菜价合理,有足够的低价菜和免费汤供应。
三、资产管理及移交要求
安徽安庆技师学院负责将所有固定资产(列移交清单)按现状移交给中标人使用和管理,中标人接手后一周内若发现设备设施存在故障或隐患,可申请安徽安庆技师学院予以维修,此后的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机械、电器及餐桌椅的维护保养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合同期满,应及时按移交清单完好地归还给安徽安庆技师学院,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中标人按招标价每年折旧后赔偿。合同约定经营期间中标人添置的可移动设备、物品,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安徽安庆技师学院不予认可或补偿。不可移动资产可经评估后由下轮经营者接手。合同期满后,若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合同期满五日内)按移交清单将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的全部设备设施归还给安徽安庆技师学院,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以及合同期内中标人自行添置的可移动设备设施全部撤出场地并清理完废品和垃圾,其履约保证金无息一次性返还;逾期5日内(含5日)每日按2000元人民币计扣中标人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按履约保证金全额计扣中标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强制清场,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对招标人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按有关维修定额及其有关规定赔偿。
中标人在经营期内,对安徽安庆技师学院提供的设备设施负责管理和维护,每年寒、暑假期间均应安排全面检修。
四、经营要求
1.投标人须详细说明经营思路、卫生安全保障、经营管理、经营特色、人员组成结构等内容;
2.投标人须承诺薄利多销的经营方针,努力营造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良好氛围,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3.安徽安庆技师学院通过统一招标,建立了《安徽安庆技师学院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目录》,各食堂食品原材料、调味品等均要求在目录范围内选择供应商,实行严格的索证索票制度。由中标人所在集团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调味品等需提前函告,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4.水、电装表计量,费用按安庆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水、电费经中标人食堂经理确认后从食堂营业款中按月直接扣除;
5.食堂必须使用校园一卡通刷卡消费,食堂严禁采用现金消费或各种形式的代金券消费。校园一卡通系统由中标方派专人负责管理;
6.安徽安庆技师学院不提供中标人的员工住宿,中标人员工住房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7.中标人须明确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安徽安庆技师学院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管机制,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学校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经营食堂的食品安全;
8.投标人须明确承诺依法依规经营,独立承担食品安全、劳动安全、劳务纠纷、债务纠纷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接受安徽安庆技师学院各种形式和内容的管理要求。经营过程中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对安徽安庆技师学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视为中标人违约,安徽安庆技师学院可根据合同约定条款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中标人承担;
9、中标人必须独立经营,不得将食堂项目整体或部分转让他人经营,否则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10、投标文件指定的学生食堂经理人选必须是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出具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获得教育厅或地市级食药局颁发的《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书》或同等证书,具有比较全面的食品安全理论知识和学校食堂管理经验。食堂经理人选应获投标方充分授权,经营期间必须蹲点常驻且在本项目连续工作至托管合同期满;如中标人确因正常理由更换食堂经理,需事先取得招标人同意;
11、在经营期间,严禁在非售卖窗口出售食品。
12、中标人所出售食品价格不得高于本地区的物价水平,未经学校同意严禁私自涨价。确因原材料或其他原因需要上调饭菜价格的,中标人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安徽安庆技师学院组织召开学生听证会并获通过后方可执行。
13、中标人所需食品原材料须统一管理,粗加工场所须统一设置,餐厅售卖窗口内不得用做粗加工或原材料存放场所;
14、饭菜出售明码标价,炊管人员操作服务程序规范,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热情周到;
15、虚心接受学校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了解广大师生需求,不断调整食堂花色品种搭配,努力改善伙食质量。
16、采取积极措施,保持食堂饭菜价格的基本稳定。
五、安全卫生管理
1.食堂原材料:中标人须对食品原材料严格台帐管理,严格执行索证索票集中招标采购制度,须与供应商签定采供合同。安徽安庆技师学院管理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
2.中标人为其经营的食品安全、食堂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
3.中标人必须自行做好食品安全和防火、防盗等工作,应与职能部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和《食堂消防安全责任书》,如发生食品安全、火灾、失窃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饮食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食品原料的采购、贮存和食品的加工、出售等各项工作,认真做好托管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工作。食堂泔水等废弃物由中标人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要求进行处理;
5.中标人必须接受学校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安徽安庆技师学院职能部门对食品原料采购、生产加工流程、卫生消毒、饭菜质量、饭菜价格、饭菜品种、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管。
六、人员用工管理
中标人食堂用工由中标人自行招聘和管理,以中标人法人名义,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安徽安庆技师学院有权对中标人的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但不承担与中标人用工有关的任何连带法律责任。
中标人所聘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健康证、并建立相应管理档案,报学校职能部门备案。
七、经营指标控制
中标人在服从安徽安庆技师学院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对食堂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保证主副食品花色品种不断翻新和多样化。早餐主食品种 15 种以上,副食 5 种以上;中餐主食 20 种以上,副食 5 种以上;晚餐主食 15 种以上,副食 3 种以上。
2.高、中、低档各类菜肴比例控制在3:4:3左右,低价菜肴不断供。中晚餐须提供免费汤。
3.各食堂不得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以外的其它项目,不得经营凉拌菜。
4.原则上毛利率控制在30%以内,最高不能超过35%,毛利率按照餐饮行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计算。对学生反映较大的食堂,校方有权对其进行财务检查或成本核算。
八、食堂考核
为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对学校学生食堂的政策要求,安徽安庆技师学院制定了《安徽安庆技师学院学生食堂学年度综合考核奖励办法》,对食堂进行学年度考核。
九、食堂财务管理
1.中标人必须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主动接受安徽安庆技师学院的监督和指导。
2.刷“校园卡”为食堂消费的指定支付方式。中标餐饮公司负责“校园卡”系统的管理及维护。中标人在营业时,未经允许不得收取消费者现金,也不得以其它任何有价券形式进行交易。
十、风险责任承诺
中标人必须对自身经营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卫生与安全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
1.中标人要按投标书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食堂委托经营合同》的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2.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安徽安庆技师学院某某食堂”名义对外签定各类协议(含劳动合同),中标人在托管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安徽安庆技师学院无关。
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则视为违约,安徽安庆技师学院有权给予1000元的处罚。
十一、其它要求
1.中标人必须服从安徽安庆技师学院监管。总务处作为安徽安庆技师学院职能部门将对中标人的饮食卫生、质量、采购、加工、售卖等全流程实施监管。
2.中标人所有经营项目及经营品种都必须与餐饮有关,不得从事与餐饮无关的经营项目,不得在餐厅摆摊设点,不得私自改动现有食堂布局结构。若需局部变动、装饰装修、布置室内外广告等,需书面报安徽安庆技师学院后勤服务集团批准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在经营期间,中标人投资的可移除设备设施等,经营期满,中标人可自行处理。中标人所投入的固定资产到期后可经评估折旧交下任经营方接管。期满5日内,中标人应无条件将经营场所清理后交还给安徽安庆技师学院;逾期未清理的可移动设备及物品,视为中标人废弃物,安徽安庆技师学院将予处置,由此产生的清运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安徽安庆技师学院有权从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中标人必须遵守《价格法》、《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保价格合理、质量可靠、服务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