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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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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副食品配送采购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LNJC2021221002(招标文件编号:LNJC2021221002)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副食品配送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京桥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西 2 号一厅 1 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001

折扣率(%):8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沈阳京桥食品有限公司 辽宁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副食品配送采购 新鲜肉类、半成品、预包装食品、禽蛋类(猪肉、牛肉、鸡肉、鸭肉、鱼、香肠、禽蛋等;蔬菜、瓜果类(各类生鲜蔬菜、瓜果、水果);干货、粮油面、调料类(大米、杂粮 、面粉、食用油、各类干货、调料、副食品、乳制品等。甲方食堂所需所有的主副食品由供应商供应,供应商负责送货上门,甲方食品需求之日之前的一天前告知供应商次日或一周所需食品品种及数量,供应商按量配送到甲方食堂。甲方需求的食品如市场无所需相应食品,供应商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按照甲方要求改送其他食品。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意向3年,第一年考核合格,供应商无违规、违反合同标准可续签合同,可续签第二年合同,续签三年为止)
新鲜肉类、半成品、预包装食品、禽蛋类(猪肉、牛肉、鸡肉、鸭肉、鱼、香肠、禽蛋等;蔬菜、瓜果类(各类生鲜蔬菜、瓜果、水果);干货、粮油面、调料类(大米、杂粮 、面粉、食用油、各类干货、调料、副食品、乳制品等。甲方食堂所需所有的主副食品由供应商供应,供应商负责送货上门,甲方食品需求之日之前的一天前告知供应商次日或一周所需食品品种及数量,供应商按量配送到甲方食堂。甲方需求的食品如市场无所需相应食品,供应商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按照甲方要求改送其他食品。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意向3年,第一年考核合格,供应商无违规、违反合同标准可续签合同,可续签第二年合同,续签三年为止);达到采购人服务要求
:签订合同后 一年(意向 3 年,第一 年考核合格,供应商无 违规、违反合同标准可 续签合同,可续签第二 年合同,续签三年为止) 按服务需求表中要求;达到采购人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邱志隆、张月杰、杜开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每包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不足4000按400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0号102室

联系方式:15040306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欢

电 话: 024-22825609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