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WXZJCG2021-081
二、项目名称: 东绛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东绛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东绛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包括米、面、油、调料、肉类、水产品、蔬菜、鸡蛋、豆制品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 1 | 年 | 报价 折扣率:76(%) | 无锡市翠山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锡坤路6-8号东面一楼 | 91320205557070882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东绛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东绛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东绛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包括米、面、油、调料、肉类、水产品、蔬菜、鸡蛋、豆制品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 详见投标文件 | 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日起算)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善庆,叶青,姚敏红,钱晓静,钱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中标金额100-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8%,打七折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21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公安局无锡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 址: 高浪东路999号
联系方式:0510-65075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168号中锐佳诚国际大厦A座608
联系方式: 0510-68101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子镱
电 话: 0510-6810196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东绛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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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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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采 购 编 号:WXZJCG2021-081
采购项目名称:东绛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人:无锡市公安局无锡经济开发区分局
采 购 代 理 机 构: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文本)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序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东绛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编号:WXZJCG2021-08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东绛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 |
2 |
采购人:无锡市公安局无锡经济开发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 高浪东路999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168号中锐佳诚国际大厦A栋608室 |
3 |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东绛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包括米、面、油、调料、肉类、水产品、蔬菜、鸡蛋、豆制品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采购预算:130万元 最高限价:130万元; 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日起算); 质量标准: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型:餐饮业。 |
4 |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合法经销商或合法生产商(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提供其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提供其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授权委托人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且满6个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1、采购人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疫情期间强化参与人员防护管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逢进必检”的原则,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查等举措。凡进入活动(开评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加*标注地区),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的,严禁进场并上报采购代理机构所在社区与同级财政部门。 |
5 |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休息),每天9:00-11:30,13:30-16:30。售价:捌佰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提供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168号中锐佳诚国际大厦A栋608室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
6 |
投标人提疑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10:00时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2021年12月16日17:00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传真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各投标单位。 |
7 |
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
8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
9 |
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22年01月05日下午13:00始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5日下午13:30止,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168号中锐佳诚国际大厦A栋606开标室) |
10 |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05日下午13:30分 开标地点: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168号中锐佳诚国际大厦A栋606开标室) |
11 |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2年1月05日评审结束 确定中标单位地点: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168号中锐佳诚国际大厦A栋608评标室) |
12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U盘) |
13 |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168号中锐佳诚国际大厦A栋608室联 系 人:陈子镱、谈亦 联系电话:0510-68101968 传真:0510-82622022 电子邮件地址:308453373@qq.com |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反映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2.投标人应向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购买文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4.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招标使用。
(三)招标文件的解释:
1.投标人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第13项。
2.采购人、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前以书面回函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延期开标通知,传真:0510-82622022;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因投标人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采购人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的组成(装订成一册):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②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
件);
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⑤投标人若为生产商,提供其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提供其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须提供原件);
⑥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⑧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⑨被授权委托人提供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6月-2021年11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6月-2021年11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2、公司成立不满6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起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社保缴费证明,事业单位可提供其他相关证明);
⑩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5、技术方案(格式自拟)
6、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7、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8、补充性文件(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9、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至投标文件中)
上述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结果。
(六)投标报价说明:
1. 按照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生价费专栏平均价打折进行报价。最终中标价格为: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生价费专栏平均价*折扣率。
2.配送价格应包含乙方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
3.供货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规范的要求。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必须在半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应结合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拟定的方案自主报价。
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七)投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应当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投标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投标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U盘),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将投标文件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副本”、电子标书光盘或U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电子标书”;采购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原件资料”(身份证可随身携带)。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注:封袋:包含档案袋、封盒、牛皮纸等密封形式。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10.投标费用自理。
(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不同投标人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人,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
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或者联系人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投标文件商务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人拒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的;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
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技术标页数偏少(少于10页),则视为该投标文件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九)开标、评标:
由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投标文件出现不一致情形的处理:
2.1 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2 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2.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信用信息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2022年01月05日下午13:30分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4.开标工作程序
4.1 密封性审查
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也可以由公证人员检查并公证。
4.2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4.2.1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4.2.2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4.2.3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3 唱标
4.3.1经初步资格性审查确认无误后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在公证员公证或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当众拆封交唱标人唱标。
4.3.2唱标内容仅涉及开标一览表。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拆扣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4.4 唱标结束,投标人退场
5 评标工作程序: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
5.1 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5.1.1 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5.1.2 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5.1.3对意见难以统一或出现争议的事项,提交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表决。
5.2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5.2.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5.2.2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5.2.3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要求的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5.2.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询标内容,由招标工作人员传递给投标人授权代表。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签字。。
5.3比较与评价
5.3.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5.3.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
5.3.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在评标室当场核对、汇总各投标人得分,确定各投标人总分和最终排序。
6、评标方法和主要因素: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
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列入本评分标准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若总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投标人技术方案顺序排列。具体评分标准如下(总分100分):
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
(1)报价 30分
(2)投标人综合评价 25分
(3)技术方案 45分
(二)各项目评分标准
1、报价(3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投标折扣最低的投标人的折扣率为投标基准折扣率(按照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生价费专栏平均价打折进行报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折扣率/投标基准折扣率)×30
备注: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投标人综合评价(25分)
(1)人员配备(3分)
①项目负责人(1分)
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并承诺项目负责人在整个配送服务周期内不得更换。满足要求的得1分。(提供项目负责人近12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社保缴纳证明、承诺函、人员健康证复印件,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原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② 服务人员(2分,不含项目负责人)
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服务人员至少5人,且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满足要求得2分(提供人员近12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社保缴纳证明、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原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评价(22分)
①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菜篮子“工程供应商证书、中国绿色环保产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业绩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同一需求单位只按一个业绩计算,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③有专门的仓储区(得1分);有肉类分割、蔬菜分拣等加工专区(得1分),有专门冷库(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平面图以及实地照片,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⑤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投入的专用运输车为自有车辆,行驶证是投标人公司名称登记的车辆,每提供1辆得1分,最高得3分,其中一辆以上为冷链车,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车辆照片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⑥高效保障:根据供应商配送地址离我支队距离打分:以高德地图驾驶距离为准,15KM以内,得3分;15KM-20KM得2分; 20KM-30KM以上得1分;超过30KM不得分。(提供高德地图截图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本项最高得3分)
⑦具备自检能力,有自有化验室得1分、配备至少3名食品安全员得2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自检报告1份、化验室照片及相关人员近12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社保缴纳证明、食品安全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人员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原件,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3、技术方案(45分)
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服务方案:
供应商提供产品质量控制方案(食材追溯、食材安全、反馈机制等)(本项最高得10分)
供应商提供服务质量控制方案(经营管理制度、人员管控、文档管理等)(本项最高得10分)
3)供应商提供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及保存管理方案(5分)
4)仓储物流配送能力及方案(本项最高得5分)
5)供应商提供附加服务方案(本项最高得5分)
6)供应商提供应急响应预案(本项最高10分)
注:评标委员会一般按照下列评分幅度进行评分:90%≤优≤100%;80%≤良<90%;60%≤中<80%。
环保节能加分(2分)
所选用设备、材料(除强制采购产品外)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分别予以加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不重复加分)。
备注:
1.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相应说明供评委评
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资料须编好目录及页码。
2.所有证明材料做进投标文件,对于有原件备查要求的,同时相关原件(或公证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至开标现场,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转交给评标委员会,以备核实,否则对应评分项不得分。
7. 评标说明
7.1 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7.2 评委为5人以上的单数(含5人)时,计算分项得分时取平均值为投标单位的得分,各分项得分合计即为投标单位的总得分。投标文件无相应评分内容时,该项目为零分。每项评分的具体内容和方法由评委集体讨论,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各投标人最终得分。最终得分最高的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十) 确定中标人:
1.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人。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自中标、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中标、成交公告。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原因不做解释。如有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处理。
2.投标、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受采购人监管部门的监督。
3. 在中标公示的同时,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一)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二)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
2.如投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履约,则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在本项目招标内容履约结束后并按相关规定扣除处罚款后无息退还。
(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签订、履行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投标
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投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投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投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2、中标供应商须按合同预定的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并按相关规定扣除处罚款后退还,不计利息。
3、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采购人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十五)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标准(服务类)为: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中标金额100-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8%,打七折计取,评委费按实收取,均由中标人支付。
(十六)其他:
招标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人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招标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人负责。
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一、项目技术要求:
(一)、配送原材料内容和质量要求:
1、猪肉:主要品种包括大排、带皮前腿、带皮后腿、小排、五花肉、肉排、精肉、猪肝等;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屠宰的猪肉,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按压无水迹。肉米、肉丝必须现场加工。
2、牛肉、羊肉: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屠宰的新鲜肉,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注水,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品质好。
3、鲜冻鸡鸭:产品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2707”,拥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主要品种包括光鸡、鸡腿、鸡翅中、鸡脯、鸡肉片、光鸭等;食品质量新鲜卫生,供货日期应在生产日期后的壹个月内。鸡腿规格每只150克以上,鸡翅中每只50克以上。
4、水产品:新鲜鱼虾等水产品交货时要求鲜活,要求新鲜鱼虾体表无伤残、无崎型、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表面无异物,无皮下出血现象,否则水产品一律退回,鲜活水产品需现场洗杀;冰鲜鱼虾要求供货日期在生产日期后的壹个月内。
5、蔬菜: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农药残留检测不超标,须24小时内采摘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6、鸡蛋:鸡蛋鲜新、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禽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GB2749-2015标准。。
7、豆制品: 豆腐、豆腐干、百叶、素鸡等;须保证食材干净,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百叶丝、百叶结统归为百叶类。
8、米、油、调料类:大米、食用油、面粉必须符合最新国标规范标准,送货时应附有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测报告。
序号 |
名称 |
参考品牌 |
1 |
大米 (一级) |
五常义稻 百美南梗 福临门长粒香 |
2 |
葵花籽、玉米油等 (非转基因压榨、一级) |
福临门2、金龙鱼 3、鲁花;非调和油 |
3 |
味精 |
太太乐、双桥、阜丰 |
4 |
鸡精 |
太太乐、双桥、阜丰 |
5 |
蒸鱼豉油 |
李锦记、海天 |
6 |
蚝油 |
海天、李锦记、厨邦 |
7 |
豆瓣酱 |
春怡牌、庆荣、恒丰源 |
8 |
芝麻油 |
太太乐、和兴、膳中鲜 |
9 |
火锅调料 |
三五、红九九、大红袍 |
10 |
白醋 |
恒顺、鼎丰 |
11 |
剁椒 |
老兵、蜀乐源、彪山 |
12 |
香醋(袋装) |
恒顺、东湖 |
香醋(瓶装) |
恒顺、海天、千禾 |
|
13 |
料酒 |
雅蒲、锡山、苏通 |
14 |
老抽酱油 |
海天、厨邦、李锦记 |
15 |
生抽 |
李锦记、海天、阜丰 |
16 |
菜籽油 |
金龙鱼、福临门、鲁花 |
17 |
番茄酱 |
凤球唛、梅林、新疆红 |
18 |
胡椒粉 |
味好美、味源、三品 |
19 |
咖喱粉 |
味好美、味源、唯加 |
20 |
食用盐 |
淮盐、中盐 |
21 |
绵白糖 |
白玫、广西 |
22 |
生粉 |
大风车、国产风车、华尔晶 |
注:投标人提供食材品牌应等同或高于上述参考品牌质量。
(二)、原材料配送要求
1、招标人根据食堂实际情况于每日17点前向中标人提交明日采购清单,内容以招标人定单为准;特殊加菜情况除外。
2、中标人交货时间为每天7:30 前按照配送要求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原材料采购价格和货款结算
1、招标人每日向中标人提交原材料采购清单,采购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采购单价按市场价乘以中标优惠折扣执行,市场价参照标准如下:
无锡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价格(农副产品平均价)如有原材料未在以上网站标明参考价格的,则双方经过市场询价后商定价格。采购人应提前通知中标供应商,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调整确认,原则上按寻找到的其他市场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
如遇到需去其他市场询问价格的商品,由采购方派专人,提前3天到其他市场进行询价,中标供应商可派遣相关人员参与。(如中标供应商未派遣人员或者派遣人员不到场,则由采购方进行询价)。询价得到的商品单价,作为本价格执行周期该商品供货价格核定的基数。
2、货款按月结算:以招标人确认的签收回单为依据,中标人提供正规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与中标人结算;
(四)、供货商考核要求:
实行每月考核,总分100分。每月低于80分为不合格,连续两月不合格或年度内累计达到三次不合格,取消供货资格。
1、配送时间:需按时配送。迟到30分钟内扣5分,迟到1小时内扣10分,迟到超过1小时扣20分。
2、价格:供货价不得高于同期无锡发改委网站公布价格。
3、供货品质:新鲜度,机械伤,病虫害,成熟度,包装,污染等。新鲜度不达标扣5分,有机械伤扣5分,有病虫害扣5分,成熟度不达标扣5分,包装破损严重扣5分,食材污染扣10分。
4、退换货服务:生鲜、蔬菜、水产、肉类等发现供货品质有不符合标书中项目技术要求的货物可当场退货,大米、面、油类、干货、调味品等货物在使用时发现掺杂、掺假、伪造,可退换。拒绝退换的,扣20分。
5、诚信与廉政:建立完善的供货、对账制度,供货数量、重量以招标方验收为准,严格遵守廉政相关规定。虚报数量、重量扣10分,违反廉政规定扣10分。
6、中标方三次整改不到位,取消供货资格。
(五)、食品安全责任
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并由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二、其他有关说明:
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不在本项目的报价范围。
本项目中有信息安全产品的,必须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只能选择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进行报价。
投标人必须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有技术偏离请于投标偏离表中说明。
本项目合同履行地点为无锡市,具体地点以合同书约定为准。
质量及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质疑,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
四、合同书(格式文本)
需方(采购人):
供方(中标方):
采购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内容:
中标总金额:(大写) ;(小写)
质量和包装要求及验收标准:
交货期或完工期:
交货地点和方式:
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
售后服务: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式:
其它事项:
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报价、评审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备案:
合同一式伍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后生效。
需方(采购人): (盖章) 供方(中标方):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方: (盖章) 供方户名:
见证人: 供方开户银行:
供方帐号:
年 月 日
★.备注:供需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按照合同条款拟订合同。
五.合同条款
甲方:无锡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通讯地址:无锡市高浪路999-9号
联系电话:0510-68075098
乙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食堂食材采购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为甲方食堂食材采购供货商,采购内容以甲方通知报单为准,包括品种、数量、规格、计量单位、价格等内容。(食材原材料采购标准和优惠率以招投标文件为依据)。
2、乙方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供货,不得提供不合格、假冒伪劣食材;乙方应保证所采购的食材质量新鲜卫生,并随货出示质量合格证和索票资料等。如发现乙方产品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收,对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接到甲方的正式采购订单后须及时备货,并在接到订单后的按时保质保量配送给甲方,不得延误;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对其供应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不得以次充好。
4、乙方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乙方派人派车配送,所有运输、装卸搬运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装卸搬运过程中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应配送的食材送达甲方现场时,甲方派专人负责进行过秤验收,及时安排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并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双方在单据上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
6、以甲、乙方确认的签收回单为依据,乙方提供正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与乙方结算。
7、乙方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自行承担经营活动中的风险。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整改意见应及时采取措施,按要求完成整改内容。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供应配送食材的质量、价格等进行考核和评估,考核方案见附件1。
8、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合同期内如乙方发生违约情形,甲方有权按合同条款处置保证金(从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合同结束后,甲方将剩余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9、违约责任与处置
(1)、如因乙方有违反《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材,除全部退货外,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补足当批次数量货品,甲方可单方面取消乙方(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全额向甲方赔偿。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超过保质期限的。
(2)、如因乙方供货质量原因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核实后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和所有赔偿。
(3)、如乙方供货不及时,在甲方通知的情况下超过规定送货二小时以上仍未及时送货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当批次食材,乙方向甲方缴纳违约金3000元/次;合同期内以上情形出现超过二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的,责任方向对方缴纳违约金10000元,合同解除。
10、争议解决方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1、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2、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附件1:考核方案
实行每月考核,总分100分。每月低于80分为不合格,连续两月不合格或年度内累计达到三次不合格,取消供货资格。
1、配送时间:需按时配送。迟到30分钟内扣5分,迟到1小时内扣10分,迟到超过1小时扣20分。
2、价格:供货价不得高于同期无锡发改委网站公布价格,超出价部分由供货商自行承担,拒绝承担的扣20分。
3、供货品质:新鲜度,机械伤,病虫害,成熟度,包装,污染等。新鲜度不达标扣5分,有机械伤扣5分,有病虫害扣5分,成熟度不达标扣5分,包装破损严重扣5分,食材污染扣10分。
4、退换货服务:生鲜、蔬菜、水产、肉类等发现供货品质有不符合标书中项目技术要求的货物可当场退货,大米、面、油类、干货、调味品等货物在使用时发现掺杂、掺假、伪造,可退换。拒绝退换的,扣20分。
5、诚信与廉政:建立完善的供货、对账制度,供货数量、重量以招标方验收为准,严格遵守廉政相关规定。虚报数量、重量扣10分,违反廉政规定扣10分。
6、中标方三次整改不到位,取消供货资格。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贵方编号WXZJCG2021-081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东绛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投标。
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
三、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
四、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
五、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六、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人。
七、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双方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八、我们认可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九、如果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愿意在见证合同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十、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二)(投标人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政府采购编号: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公司(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采购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采购编号: )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 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1
(投标人 名称)在此承诺:
1.如本公司(单位)中标,将按本项目谈判文件确定的费用结算方式进行费用结算;
2.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编号: )投标所提供的数据均以事实为依据统计填报,均能提供确实的书面资料以备核查。如若中标,将在服务有效期内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投标文件规定提供优质服务。
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相关承诺2
(投标人名称)在此承诺:
1、本公司(单位)响应招标文件全部要求,承诺对本项目所提供的产品为全新合格食品。如所供的产品不符合前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政府采购编号:
日期:
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 ) 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
夹
(五)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 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东绛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投标折扣率: % |
服务期 |
|
质量要求 |
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
安全要求 |
安全要求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验收标准 |
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
项目负责人 |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报价一览表中内容为准,报价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
(六) 投标偏离表(格式):
投标偏离表
投标人 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名称 |
采购要求 |
实报内容 |
偏离说明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本表不得删除;
(2)如无任何技术偏离,请于本表 “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
(3)如有技术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