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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党校2022年食堂食品原材料(粮油调料类)定点采购 发布时间:2022-01-05
中 国 共 产 党 南 宁 市 委 员 会 党 校 自 行 采 购 货物类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2022 年食堂食品原材 料(粮油调料类)定点采购 2022 年 1 月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1 目 录 第一章 公告...............................................................................................2 第二章 货物需求及商务要求表.............................................................. 5 第三章 评标方法.......................................................................................8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10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4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2 第一章 公告 根据我校采购管理规定,经校委会研究批准,现就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 会党校 2022 年食堂食品原材料(粮油调料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 次招标选取 1 个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党校 2022 年食堂食品原材料(粮 油调料类)定点采购 二、采购方式:自行组织招标采购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分标号 采购名称 预算金额 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党校 2022 年食堂食品原材料 (粮油调料类) 40 万元(以 实际采购量 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 (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项目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由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 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3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 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2.地点:校(院)官网(网上公告地址:www.nnswdx.com) 3.方式: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南宁市委党校官网自行下 载招标文件(网上公告地址:www.nnswdx.com) 4.售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六、报名要求 投标人应到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党校财务处报名后,方可参与投标。 报名和投标可同时进行,供应商应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原件备查),投标文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文件(密封好)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上午 11:30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南 宁市大学西路 166 号南宁市委党校教研楼二楼财务处,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 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评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的评标时间待定,评标结束后将由采购人电话通知投标人。 地点:南宁市大学西路 166 号南宁市委党校。 九、投标保证金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0000 .00 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班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 现金缴存银行等形式交至我校账户,我校财务只接受公对公转账、不接受私人 账户转入保证金到我校账户。请在转账单上注明参加某某项目投标的保证金。 开户名称: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党校,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宁市大学路支行,银行账号:45001604359050501951。请投标人凭转账、 缴存等凭证到财务处开具收据。 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供应商请凭投标保 证金收据原件到财务处办理退款手续。 十、食材样品提供要求(与投标文件一起同时递交) 本项目需提供部分样品,招标人已指定了样品种类及参考单价,投标人须 按照参考单价提供相应品质的样品,价格有偏差的要进行标注。中标单位样品 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自行领回,逾期不予以保管。 粮、油样品要求表 序号 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价 备注 1 大 米 10 斤/袋 1 袋 3.5 元/斤 用于评标、检验和留样 3 调和油(大豆型、 花生香型) 10L/桶 1 桶 120 元/桶 用于评标、检验和留样 4 纯花生油 5L/桶 1 桶 155 元/桶 用于评标、检验和留样 十、业务咨询 后勤服务中心李主任 联系电话:2025680, 13152693826 财务处刘老师 联系电话:2025602,13377117533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联系电话:0771-2025689 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党校 2022 年 1 月 5 日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5 第二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 说明: 1、粮油调料类禽材主要包括:食用油、大米、面粉及食盐、酱油、味精、醋、料酒、鸡精、蚝油等 调味品。 2、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满足,否则投标无效。 3、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项号 服务名称 配送服务内容及要求 1 粮油调料 类食材采 购配送 ▲一、配送要求 1.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的供货能力、配送能力,有专门采购配送的车辆、人员。 2.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送货, 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招标人的正常运转,中标人须承担相应的违约 责任。 3.正常情况下,招标人至少提前 8 小时告知中标人所需食材的名称、数量、 到货时间等,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应急采购时,中标人必须接到通知后 1 个小时内 配送到现场。 ▲二、品质要求 1.中标人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产品合格 证、检验报告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效期大于保质期的 50%以上,不得出现 发霉、变质等。 2.依据食材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质量标准,中标人提供的粮油必须是经 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 3.提供的豆类必须为非转基因品种。 4.食用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即符合 GB-1534-2017 的要求),具有 SC 许可 编码,非转基因,无异常色泽和气味,新鲜不变质,无污染等,不得掺有其他食 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5.中标人须确保所提供食材的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无污染、无破损。 6.中标人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所提供的食材是合格安全产 品,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问题食材,招标人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 格,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1 确保所有供应的食材原材料重金属含量必须符合《GB2762-2017 食品安 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6.2 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 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6.3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6.4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6.5 掺假、掺杂、伪造的; 6.6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6.7 超过保质期限的。 ▲三、价格调整机制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6 1.合同期内,每月作为一个报价周期,中标人每月 25 日前对下个月的采购配 送进行报价,由招标人进行审核 2.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每次采购配送服务采取扣分制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为: 服务态度、供货时效、产品数质量等,每月进行一次总评,因配送服务出现重大 差错、重大事故时,直接取消中标人采购资格,并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 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招标人另与下一顺序候选供应商洽谈并签订供货合同,在 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依此类推。 3. 为应对市场价格波动,当某一种或几种食材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以南 宁市价格信息网发布的最新价格和金桥农贸市场当日销售价的平均值作为参考 价)高于或低于报价的 10%时,由中标人及时提出书面调价申请并附有公信力的 证明材料,经招标人签字确认后,按新的报价结算至下一个报价周期,否则继续 按原报价执行。若当参考价低于合同价 10%时,中标人不主动提出调价的,招标 人有权按市场最低价结算。 4.市场价格下浮承诺,以下浮率下浮后的价格为结算价。 序号 食种类 报价下浮率承诺 1 大米、面粉 2 食用油 3 调味副食品 4 其它 商务 条款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1 年(自提供服务之日起计) 三、配送地点:南宁市大学西路 166 号中共南宁市委党校指定地点 四、中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 个工作日内自动转为中标保证金,中标人须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5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递交合同,若超过 5 个工作日仍未递交合同,则视为 违约,中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签订合同后中标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期限为供货合同期限),若合 同期内中标人认真履约无质量问题,合同期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如数返还。 3.如在履约过程中出现食材品质问题或达不到中标时样品的品质标准,必须无条件退货并 扣除供应商当天供应的该类食材总价格 3 倍的履约保证金,性质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4.履约保证金不足全额时,中标人在 5 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 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食材的验收 1.中标人在交货时需开具《送货单》一式三份,标明送货日期、食材品名、数量、金额、 经手人、验收人等信息,由中标人和招标人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经双方签字确认的验收单(中 标人加盖公章)将作为结算的依据。 2.提供的食材须经过招标人验收人员的感官、外观检验;若食材外观、包装、卫生、质量 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当即拒收,中标人须立即更换合格食材并按规定时间送达,因未送达影响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7 到招标人的正常运转,中标人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供应商供货的结算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1)货物的价格; (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七、结算方式 1.每月结算一次,中标人每次供货必须提供销售单,食材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 后,当天双方完成核对,每月于 25 日前汇总当月销售单,经招标人核对无误后,开具税票交 由招标人审核、审批后方可进行转账支付。 2.中标人发生结算户名、开户行、账号更改和账号出现休眠等情况时,要及时书面告知招 标人,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后果自负。 八、其他要求 ▲1.中标人不得将合同转让他人,也不得将中标的项目分解后转让他人,如有此类情况招 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交货地点:南宁市大学西路 166 号南宁市委党校校内指定地点。 ▲3.结算价是指中标人送达食材到招标人校园内指定地点交货价,已包含食材费、运输费、 装卸费、税费等各种相关费用总和。 4.若中标人不能满足供货要求履行合同时,须提前不少于 1 个月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 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 5.若中标人发现招标人有违约行为的,可向招标人纪检部门投诉,电话:0771-2025689。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8 第三章 评标方法 本项目成立成立由分管后勤的校领导任组长的评标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院)采购办、责任科室及相 关部门代表组成。评标小组成员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 个人责任;评标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评标纪律,注意保密。 一、评标小组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 等三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 15 分,技术分 23 分,商务分 62 分。(评标时,评委独立打分, 有进档打分的讨论确定。) 二、评分细则:(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四位) 1、价格分………………………………………………………………………………15 分 1.1 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报价最高(下浮率)的为基准价,下浮率为 0-10%之间。 1.2 价格分计算公式:某投标人价格分=基准价/某投标人下浮率×15 分 1.3 投标人所报下浮率超出 10%,评标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技术分…………………………………………………………………………………23 分 2.1 履约承诺:对照招标文件履约承诺函的内容,承诺函中内容不齐全的不得分, 仅仅满足的得 2 分, 每多承诺 1 项加 1 分。满分 5 分。 2.2 服务方案分:满分 9 分。根据配送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及承诺,供货保证措施及承诺,售后服务措 施及承诺,其他服务措施及承诺等四个方面进行评分。 一档:具体实施步骤和要求描述较简单,可操作性一般,综合评定为一般,得 3 分。 二档:具体实施步骤和要求描述比较详细,可操作性较强,综合评定为良好,得 6 分。 三档:具体实施步骤和要求描述全面,可操作性强,综合评定为优秀,得 9 分。 2.3 应急预案分:满分 9 分 一档:应急预案内容不齐全,措施简单,可操作性一般,得 3 分。 二档:应急预案内容齐全但不够详细,措施可行,可操作性较强,得 6 分。 三档:应急预案内容齐全详细具体,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得 9 分。 3.商务分…………………………………………………………………………………52 分 3.1 企业信誉:满分 5 分。投标人取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 体系、供应链安全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每个 1 分,满分 5 分。(提供相关认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 3.2 经营场地(不含办公区域):满分 12 分 3.2.1 在南宁本地具备独立储备仓库和配送中心, 面积 500 平方米以下得 1 分,500-600 平方米得 1 分,600-700(不含)平方米得 3 分,以此类推,每增加 100 平方米加 1 分,满分 10 分。(提供相关认证 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2 有自主加工场所(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获得"QS"证书及标志的自主品牌并注 册商标得 2 分,需提供有关部门认证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3 配送能力:满分 10 分 3.3.1 配送货车 3 辆得 1 分,每增加 1 辆加 1 分。满分 5 分。投标人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车 辆为租借的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 3.3.2 配送人员 3-5 人得 1 分;6-9 人得 3 分;10 人(含)以上得 5 分。满分 5 分。配送人员无健康 证的无效。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9 3.4 经营能力:满分 9 分 3.4.1 提供大米品牌 2 个得 1 分,每增加一个得 0.5 分;满分 3 分。 3.4.2 提供纯花生油品牌 2 个得 1 分,每增加一个得 0.5 分;满分 3 分。 3.4.3 提供调和油品牌 2 个得 1 分,每增加一个得 0.5 分;满分 3 分。 以上项须提供产品销售代理权或授权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5 配送业绩:满分 15 分 2021 年配送金额 300(不含)万元以下得 3 分;300-400(不含)万元得 4 分;400-500(不含)万元 得 5 分;以此类推,每增加 100 万元加 1 分,满分 15 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或往来账凭证或能证 明相关业绩的有效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6 食品安全责任险:满分 1 分 投标人购买了目前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50 万元以上的得 1 分。(须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 原件备查) 4、样品分:………………………………………………………………………………10 分 从外观、形状、质量进行感官检验及品尝等方面划分等次,一等得 10 分,二等得 6 分,三等得 3 分。 5.总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样品分 6.实地考察 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候选供应商顺序,评标小组对进入前 3 名的候选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实 际经营情况、仓储能力、采购配送能力、条件等(详见附件-实地考察表)。 7.确定中标供应商 实地考察后,评委根据实地考察情况进行投票,按每家供应商所得票数的多少,由高到低排列候选供 应商顺序,得票最高的为中标供应商。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10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应包含如下内容: 1.基本资格文件: 2.投标函(属于商务文件的一部分) 3.投标报价表(报价文件) 4.售后服务承诺书(属于商务文件的一部分) 5.商务条款偏离表(属于商务文件的一部分)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代表本人办理投标事项的必须填写) 7.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8.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10.投标文件做成合订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合为一本)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备注:(1)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照目录顺序编排,标注页码。 (2)有格式要求的按要求编写,其余自拟。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11 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粮油调料类)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传真: 地址: 年 月 日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12 附件 1 投标函(格式) 致: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党校 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 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 1、我方愿意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采购内容及其他同等质量或以 上的同类产品。 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函,并承诺在规定的 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都是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的。 4、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投标(包括资格条件和所投产 品)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我方 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 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6、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7、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 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的行为。 9、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10、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 辩解。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13 附件 2 投标报价表(格式) 以南宁市价格信息网发布的最新价格和金桥农贸市场当日销售价的平均值 作为参考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进行市场价下浮率报价。 序号 食品种类 报价下浮率承诺 1 大米、面粉 2 食用油 3 调味副食品 4 其它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14 附件 3: 服务方案 (配送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及承诺,供货保证措施及承诺,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其他服务措 施及承诺,内容请根据招标文件需求编写,格式自拟)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15 附件 4: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请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及商务要求表”中“商务要求表”的要求,认真填写该 表。“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项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需求 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 偏离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16 附件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党校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在职正式员工 (姓 名和职务)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 改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 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17 附件 6: 诚信声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郑重声明: 1、本企业参加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供应商招标 活动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填 写数据及所包含的附件资料内容是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 2、本企业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无犯罪行贿记录; 3、同时,我在此所作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并愿意对在此次食材供应商招标过程中有关部门的调 查结果承担责任; 4、本企业提交的所有应选文件资料如有不实,愿接受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5、本企业提供的服务不存在知识产权或专利纠纷,保证需求人能正常使用本企业所提供的食材及服 务。 6、其他……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18 附件7 配 送 业 绩 表 序号 合同对方名称 单位性质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注:1、业绩表指 2021 年以来在广西区内的配送业绩(每份合同配送总金额)。 2、此表须附相应合同及对应的转账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必须有合同期限页及合同签 署页,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可以隐去,未附证明材料的项目视为无效。 3、单位性质指: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学校、部队或国有大中型企业、私营企业。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19 附件8 人员配置明细表 序 号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担任本岗位 工作年限 健康证 工作职责分工 例 : 1 张三 3 1 男 5 年 有 会计 注:配备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无证件者不能列入该项目人员配置。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20 附件 9 配送工具明细表 序号 品牌 车牌号 车型 车辆拥有人 备注 注:车辆所有人是投标人或法人代表的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若存在其他方式用车,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21 附件 10 履约承诺函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我公司若在 (项目名称) 投标过程中有幸中标,我公司郑重向贵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1.对于为贵单位配送的所有食材原材料、副食材、饮料等,我公司应主动提供满足食材原材料食品安 全卫生质量保障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 2.确保所有供应的食材原材料重金属含量必须符合《GB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 限量》标准,如贵单位在随机抽检过程中发现重金属含量超标现象,我公司愿意按以下规定向贵单位支付 相应的违约金(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食材重金属含量超标样品数量占抽查样品数量 30%(不含)以下,扣除保证金 1000 元;食材重 金属含量超标样品数量占抽查样品数量 30%(含)—50%(不含),扣除保证金 2000 元;食材重金属含量超 标样品数量占抽查样品数量 50%(含)—80%(不含),扣除保证金 3000 元;食材重金属含量超标样品数量 占抽查样品数量 80%(含)以上的,扣除保证金 5000 元。 (2)食材重金属含量超标倍数在 1 倍(不含)以内的,每一个品种扣除保证金 500 元;食材重金属 含量超标倍数在 1 倍(含)—3 倍(不含)的,每一个品种扣除保证金 1000 元;食材重金属含量超标倍数 在 3 倍(含)—10 倍(不含)以上的,每一个品种扣除保证金 2000 元;食材重金属含量超标倍数在 10 倍 (含)以上的,每一个品种扣除保证金 3000 元。 3.确保所有供应的瓜果蔬菜类农药残留指标必须符合《GB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 大残留量》标准,如贵单位在随机抽检过程中发现农药残留超标现象,我公司愿意按以下规定向贵单位支 付相应的违约金(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检测出农药残留超标样品数量占抽查样品数量 30%(不含)以下,扣除保证金 1000 元;检测出农 药残留样品数量占抽查样品 30%(含)—50%(不含),扣除保证金 2000 元;检测出农药残留样品数量占抽 查样品 50%(含)—80%(不含),扣除保证金 3000 元;检测出农药残留样品数量占抽查样品 80%(含)以 上的,扣除保证金 5000 元。 (2)检测出混合农药残留 5 种及以上的样品数量占抽查样品数量 30%(不含)以下的,扣除保证金 1000 元;检测出混合农药残留 5 种及以上的样品数量占抽查样品数量 30%(含)—50%(不含),扣除保证金 2000 元;检测出混合农药残留 5 种及以上的样品数量占抽查样品数量 50%(含)—80%(不含),扣除保证金 3000 元;检测出混合农药残留 5 种及以上的样品数量占抽查样品数量 80%(含)以上的,扣除保证金 5000 元。 (3)农药残留超标倍数在 1 倍(不含)以内的,每一个品种扣除保证金 500 元;农药残留超标倍数在 1 倍(含)—3 倍(不含)的,每一个品种扣除保证金 1000 元;农药残留超标倍数在 3 倍(含)—10 倍(不 含)以上的,每一个品种扣除保证金 2000 元;农药残留超标倍数在 10 倍(含)以上的,每一个品种扣除 保证金 3000 元。 4.确保所有供应的家禽、猪肉类等兽药残留指标应符合《GB4789.1-4789.31》标准,如贵单位在随机 抽检过程中发现兽药残留超标现象,我公司愿意按以下规定向贵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优先从履约保证 金中扣除): (1)兽药残留含量超标样品数量占抽查样品数量 30%(不含)以下,扣除保证金 1000 元;兽药残留含 量超标样品数量占抽查样品数量 30%(含)—50%(不含),扣除保证金 2000 元;兽药残留含量超标样品数 量占抽查样品数量 50%(含)—80%(不含),扣除保证金 3000 元;兽药残留含量超标样品数量占抽查样品 数量 80%(含)以上的,扣除保证金 5000 元。 (2)兽药残留含量超标倍数在 1 倍(不含)以内的,每一个品种扣除保证金 500 元;兽药残留含量超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22 标倍数在 1 倍(含)—3 倍(不含)的,每一个品种扣除保证金 1000 元;兽药残留含量超标倍数在 3 倍(含) —10 倍(不含)以上的,每一个品种扣除保证金 2000 元;兽药残留含量超标倍数在 10 倍(含)以上的, 每一个品种扣除保证金 3000 元。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23 附件 11 资格证明及其他证明文件 (请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格式自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2 应急预案 (内容请根据招标文件需求编写,格式自拟)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24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党校 食品原材料(粮油调料类)采购配送 合同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党校 供应商: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25 目 录 一、合同书 二、合同附件 1、 中标通知书 2、 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 3、 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及商务要求表 4、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 投标函 6、 投标报价表 7、 商务条款偏离表 8、 中标供应商澄清函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26 合 同 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党校(简称: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供应商(乙方): 根据 年 月 日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党校自行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 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以实际采购数量产生的最终成交价为准。 2.合同期(定点采购服务期):本合同期限为 1 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有效期满,双方结算费 用后自然终止。 3. 供货要求 3.1 乙方所供食材必须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 3.2 甲方如有计划外临时进货要求,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按时供货。 3.3 乙方所供食材/食品有效期大于保质期 50%以上。 3.4 交货方式、地点:南宁市大学西路 166 号南宁市委党校指定地点,现场交付验收。 4.价格调整机制 4.1 合同期内,每月作为一个报价周期,中标人每月 25 日前对下个月的采购配送进行报价,由招标人 进行审核 4.2 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每次采购配送服务采取扣分制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为:服务态度、供货时效、 产品数质量等,每月进行一次总评,因配送服务出现重大差错、重大事故时,直接取消中标人采购资格, 并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招标人另与下一顺序候选供应商洽谈并签订供货合 同,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依此类推。 4.3 为应对市场价格波动,当某一种或几种食材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以南宁市价格信息网发布的 最新价格和金桥农贸市场当日销售价的平均值作为参考价)高于或低于报价的 10%时,由中标人及时提出 书面调价申请并附有公信力的证明材料,经招标人签字确认后,按新的报价结算至下一个报价周期,否则 继续按原报价执行。若当参考价低于合同价 10%时,中标人不主动提出调价的,招标人有权按市场最低价 结算。 4.4 市场价格下浮承诺,以下浮率下浮后的价格为结算价。 序号 食品种类 报价下浮率承诺 1 大米、面粉 2 食用油 3 调味副食品 4 其它 5.中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5.1 乙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 个工作日内自动转为中标保证金,乙方须在 5 个工作日 内向甲方递交合同,若超过 5 个工作日仍未递交合同,则视为违约,中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2 签订合同后中标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期限为供货合同期限),若合同期内乙 方认真履约无质量问题,合同期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如数返还履约保证金。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27 5.3 如在履约过程中出现食材品质问题或达不到标书中品质标准,必须无条件退货并扣除乙方当天供 应的该类食材总价格 3 倍的履约保证金,性质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5.4 履约保证金不足全额时,乙方在 5 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6.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质量保证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6.2 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应在 小时内到达甲 方指定现场,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6.3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 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6.3.1 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6.3.2 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6.3.3 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与该货物相关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 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6.4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并承担一切费用。 7. 合同款支付 7.1 食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供货清单,由甲方采取对公帐户转帐方式付款。 7.2 在合同期内,乙方定期与甲方验收人员完成对账,经对账无误后按要求依法开具正规发票,并附 相应结算凭据交由甲方审核、审批完成后方可结算。 7.3 乙方发生结算户名、开户行、账号更改、账号出现休眠等一情况时,要及时书面告知甲方,未履 行告知义务的后果自负。 8.验收方式 8.1 乙方在交货时需出示《送货单》一式三份,标明送货日期、食材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经手 人、验收人等信息,由乙方和甲方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经双方签字确认的验收单(中标人加盖公章)将 作为结算的依据。 8.2 提供的食材须经过甲方验收人员的感官、外观检验;若食材外观、包装、卫生、质量不符合合同 要求的,当即拒收,乙方须立即更换合格食材。乙方所提供的货品虽经甲方抽检验收,但在使用过程中发 现有质量问题的必须及时给予退换货品。 8.3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乙方 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货物有产权瑕疵的, 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 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8.4 甲方在验收时发现以下问题的食材一律拒收(包括但不限于): 8.4.1 感官、品质不符合质量规定要求; 8.4.2 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 有害的;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8.4.3 超过保质期限; 8.4.4 内包装损坏;掺假、掺杂、伪造的;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 品当作食品的; 8.4.5 预包装产品的包装标签内容不充分,进口食材没有中文标识; 8.4.6 需冷藏、冷冻食材的温度同规格要求不一致的食材; 8.4.7 未经国家卫生监管部门检验检疫合格的食材原料; 8.4.8 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要求的食材;6.4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 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28 9. 技术资料 9.1 甲方向乙方提供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要求。 9.2 乙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9.3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 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 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10.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0.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 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0.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保修单据、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0.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24 小时内或货到甲方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10.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0.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11. 调试和验收 11.1 乙方将货物运达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的 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对外观、说明书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 对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不予签收,可立即要求退换,乙方不得拒绝和延误。 11.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 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1.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 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1.4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11.5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相 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2. 违约责任 12.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待付货款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2.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 约金。 12.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 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过本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 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待付货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 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2.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 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 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3.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3.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 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3.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3.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4. 诉讼 14.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5. 合同生效及其它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粮油调料类) 29 15.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5.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党校采购办审 批,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5.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3.1 中标通知书; 15.3.2 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 15.3.3 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及商务要求表; 15.3.4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5.3.5 投标报价表; 15.3.6 商务条款偏离表、售后服务承诺书; 15.3.7 中标供应商澄清函; 15.3.8 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 15.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5.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委党校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