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南木鄂伦春民族乡道南村农副产品加工车间项目南木鄂伦春民族乡道南村农副产品加工车间项目招标文件
南木鄂伦春民族乡道南村农副产品加工车间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S1507000733006728001
招标单位:扎兰屯市南木鄂伦春民族乡人民政府(盖章)
代理机构: 内蒙古恒毅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22年01月06日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27236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2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2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09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33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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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招标人 |
名称:扎兰屯市南木鄂伦春民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坤 电话: 13134914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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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恒毅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贾虎成 电话:13171177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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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项目名称 |
南木鄂伦春民族乡道南村农副产品加工车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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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建设地点 |
扎兰屯市南木鄂伦春民族乡道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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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资金来源 |
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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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已经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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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招标范围 |
南木鄂伦春民族乡道南村农副产品加工车间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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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2月01日至2022年04月01日,总工期60日历天。 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按工程承包合同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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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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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出具在本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上传至诚信库; ③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建人办[2018]60号、内建人[2021]126号文件)】,五大员需出具在本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上传至诚信库; ④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映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 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财务资料:近三年财务资料。 业绩要求:近三年承包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具有类似工程的经验和业绩。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其他要求: 财务、业绩、信誉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建人办[2018]60号、内建人[2021]126号文件)】 注:(1)投标人需提供近六个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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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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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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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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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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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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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分 包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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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偏 离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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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工程量清单、澄清及答疑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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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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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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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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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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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评标阶段的答疑和澄清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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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投标有效期 |
90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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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可根据招标公告要求自行选择缴纳保证金或开具电子保函。 选择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诚信信息库内投标人录入基本账户),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本项目招标公告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账户和到账时间交纳的保证金将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 自2020年12月31日,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选择开具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http://www.hlbeggzyjy.org.cn/TPBidder)全程在线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www.hlbeggzyjy.org.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电子保函系统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做好相应操作,未在开标前递交的电子保函或开标系统未显示已出函的将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公告 截止日期:详见招标公告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详见招标公告 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可简写)。 说明:中标结果公告后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平台系统内办理退还,平台系统将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存入账户,如因投标人存入账户出现异常,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注:1、据《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在线开标的通知》(呼公资联办发〔2021〕1号)要求,自2021年5月8日起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不含公路工程)入场交易项目全面推行在线开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系统前期准备、具体流程及操作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2、招标(采购)人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招标(采购)人数字证书参加开标。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数字证书。招标(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系统内核验投标保证金(包括非采用网上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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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3 年,2019年-2021年(如没有,2018年-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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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3 年,2019年-2021年(如没有,2018年-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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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近3 年,2019年-2021年(如没有,2018年-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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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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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1)单位公章其内容必须与单位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名称一致 (2)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规定在指定签字位置亲笔签署姓名(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部分可由本人亲笔签字后扫描并粘贴至签字位置,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除外)可将造价人员执业印章及造价人员亲笔签字扫描并粘贴至所需盖章及签字位置)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 (注:报价部分须逐页加盖造价人员执业印章及造价人员亲笔签字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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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前三名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纸质版投标文件为非加密投标文件的打印版。 注:招标(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现场应首先在开标系统内查询、审核确认投标人保证金是否按照招标(采购)公告(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审查确认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自行以各自的用户名和数字证书解密合格投标人(供应商)的加密投标文件。系统自动提取投标人上传并解密后的投标文件,系统采取语音自动唱标。语音自动唱标结束后由招标人用数字证书在系统内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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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封套及密封要求 |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电子版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电子版投标文件分别装袋密封,密封完好。并在封套的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密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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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无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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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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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扎兰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扎兰屯市河西区财政局四楼)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节点前提前半小时自行登录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网上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操作手册-呼伦贝尔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v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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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 1、投标人代表自行登录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系统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 2、公布投标人;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进行查询; 4、投标人代表登录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系统自行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如超时不能解密带来的后果自行承担; 5、招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并导入; 6、开标系统自动唱标; 7、开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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