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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动迁管理办公室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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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开丰路202号合署办公)物业管理及其他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余姚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开丰路202号合署办公)物业管理及其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9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22-001

项目名称: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开丰路202号合署办公)物业管理及其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29552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开丰路202号合署办公)物业管理及其他服务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29552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计划服务期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06日至2022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潜在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磋商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磋商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磋商响应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1月19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一)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磋商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二)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uyao/)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磋商公告内容与磋商文件内容不一致处,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地 址:余姚市开丰路20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燕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2666711

质疑联系人:宋央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4-626667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余姚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连钧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2835233

质疑联系人:张光毅

质疑联系方式:0574-628363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余姚市财政局

地 址:余姚市南滨江路118号

传 真:/

联系人 :303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4-6271310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CG22-001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开丰路202号合署办公)物业管理及其他服务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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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开丰路202号合署办公)物业管理及其他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G22-001





余姚市政府采购中心


址: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


0








第一章 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开丰路202号合署办公)物业管理及其他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月19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22-001

项目名称: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开丰路202号合署办公)物业管理及其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29552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计划服务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内容。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216日至2022119日(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潜在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磋商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磋商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磋商响应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月199:00(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提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时间:2022年1月19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磋商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二)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uyao/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磋商公告内容与磋商文件内容不一致处,以磋商文件为准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

    称: 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址:余姚市开丰路202号

联系人:陈燕军   

联系方式:0574-62666711 

质疑联系人宋央芳

联系方式0574-62666703

(二)采购代理机构

    称:余姚市政府采购中心 

    址: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

项目联系人(询问)钧波

项目联系方式:0574-62835233

质疑联系人张光毅

联系方式0574-62836388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称:余姚市财政局 

    址:余姚市南滨江路118号 

    真:/ 

联系人 :303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4-6271310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事项

内容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开丰路202号合署办公)物业管理及其他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CG22-001

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燕军,联系方式:0574-62666711

采购代理机构:余姚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钧波,联系方式:0574-62835233

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

项目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第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6

项目属性

服务类

7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标的:物业管理服务

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8

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1年

9

供应商资格

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

10

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11

磋商保证金

免费

12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办法详见磋商文件相关内容

13

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月19日9: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14

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2022年1月19日9:00(北京时间)

(系统提示开启磋商响应文件后半小时内磋商响应方登录“政采云”平台,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进行解密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响应方在该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磋商响应方放弃磋商。)

磋商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15

磋商有效期

磋商之日起90日历天。

16

合同签订时间及地点

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

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5%

18

联合体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19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0

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解密开启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若供应商在该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磋商,供应商请保持网络在线、手机畅通,如因此未收到项目相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前附表。

1.2本次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前附表。

2.合格的供应商

详见磋商邀请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磋商费用

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节能环保要求

4.1.1磋商响应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磋商响应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1.2磋商响应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磋商供应商须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否则将作为无效标处理;本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4.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4.2.1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2.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2.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2.4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内容

5.1磋商文件的组成

5.1.1磋商邀请

5.1.2供应商须知

5.1.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5.1.4评审方法与标准

5.1.5合同文本

5.1.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5.2本磋商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条发出的补充资料。

5.3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

5.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的,将被视为无效标而导致磋商被拒绝。

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招标人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更正公告的方式在发布过磋商信息公告的网站上发布;不足5日的,采购人、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6.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7.质疑和投诉

7.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7.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三、响应文件

    8、响应文件的编制

8.1响应文件标识不清、编写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拆、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2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磋商,磋商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8.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 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1、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2、登录余姚招投标项目专用数字证书用户自助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yyztb.xhtml?statusCode=303)进行办理(发证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878-198)。3、其他“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

8.4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缀jmbs),按“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手册.pdf”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加密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

8.5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系统配置要求:64位的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

8.6未尽事宜请供应商按照对应标项相关要求制作。

    9、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上传)的响应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和商务技术文件组成。

        9.1报价文件格式:

            9.1.1 初次报价表;

9.1.2费用构成明细报价;

9.1.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9.1.4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

9.1.5监狱企业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9.1.6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9.2资格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9.2.1 诚信投标承诺书;

9.2.2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2.3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书(企业负责人应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9.2.4 ▲磋商供应商情况表;

9.2.5评分对应表;

9.2.6项目总体解决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方案、交接方案、人力资源安排、项目组主要人员清单[附件八]、本项目所能提供的相关器材、物资配备情况等);

9.2.7 ▲商务响应表;

9.2.8技术培训计划(若有);

9.2.9供应商2019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加盖公章),供应商业绩情况一览表;

9.2.10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

9.2.11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9.2.1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0、磋商报价

10.1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

10.2磋商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货物、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本项目总价包干,报价包括人工费(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高温费、加班费、福利费)、人身意外保险费、必要的工器具(设备)及耗材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有关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以及参加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人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响应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

11.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2、磋商有效期

12.1磋商有效期见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12.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应相应地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响应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响应文件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否的规定仍然适用。

    13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交纳。

    14、响应文件的签署

        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格式部分规定的要求进行签署。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5、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前附表。

    16、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传输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16.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电子响应文件。

16.3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磋商无效:

    16.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6.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包含不同供应商磋商信息MAC地址一致等情形);

16.4.3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6.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响应文件开启

    17、开标

采购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各磋商供应商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磋商供应商如不在线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大会的,视同认可响应文件开启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响应文件开启结果提出异议。

17.1响应文件的提取:响应文件开启时,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

17.2响应文件的解密:磋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工作。

解密完成的时间根据磋商供应商的网速、硬件环境、响应文件的大小而不同,请磋商供应商尽量提前启动解密,否则将可能未按时解密。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放弃磋商。

响应文件的制作和解密应使用同一个数字证书,否则将可能解密失败。

17.3开启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结束后,告知无效磋商供应商其无效理由,有效磋商供应商进入磋商程序。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磋商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进入商务技术评审、初次磋商报价评审。

17.4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在线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各磋商供应商在系统规定的半个小时内进行最终报价;在系统规定的半个小时内未最终报价或超过半个小时后最终报价的,上一轮的报价确定为最终报价;

17.5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综合打分,汇总报价、资格和商务技术得分、在线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交易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18、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1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1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六、评审与磋商

    19、磋商原则

        19.1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19.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19.3磋商必须以磋商文件中各项规定条件为准;

19.4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9.5磋商小组可以与单一供应商就有关价格、技术、服务标准、付款方式、履约考核等问题分别进行一轮磋商或多轮磋商。

    20、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21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

        21.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1.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有企图影响磋商小组行为的

        21.3磋商小组认定有其他严重违法情况的;

        21.4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5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提供带▲的有关资料或未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中采购需求的;

21.6报价超过预算价或者最高限价的;

2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8磋商小组认定报价明显不合理的;

21.8.1磋商供应商应做好相应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21.8.1.1磋商小组半数以上成员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过低时,磋商供应商未在30分钟内向磋商小组提供相应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21.8.1.2磋商供应商虽然提供了相应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但磋商小组半数以上成员认为其不合理的。

        21.9未按时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或解密失败的;

    22、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2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1.2合格磋商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3、磋商程序

        23.1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

23.1.1初审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23.1.2磋商时,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23.1.2.1初次报价表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3.1.2.2初次报价表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1.2.3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1.2.4磋商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则其响应磋商将被拒绝。

23.1.3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3.1.4招标人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磋商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3.2磋商响应的澄清

23.2.1磋商小组有权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向磋商供应商提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

23.2.2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未按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该权利)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2.3凡发现有两份及以上磋商响应文件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磋商供应商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磋商小组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下一阶段的磋商。

23.3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

23.3.1磋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以公正、公平、效益的原则进行;

23.3.2磋商过程中如发现有舞弊情况,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予以认定;

23.3.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及承诺。

    24、磋商过程保密

24.1磋商之后,直到授予磋商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响应的有关资料等情况,均不得向磋商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24.2在磋商期间,磋商供应商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响应被拒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5、评审报告

        25.1磋商小组应向招标人提交评审报告;

        25.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25.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 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6、定标

2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6.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7、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总体管理要求

1、成交单位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本项目的服务质量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各岗位人员不得顶替调换,确保相对稳定,服务人员要在岗在位,各尽其责,保证符合各项服务的质量标准。

2、由成交单位按国家规定支付上岗人员的各项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业主单位每月有权对社会保险的交纳情况进行检查。

3、成交单位必须对上岗人员按规定进行岗位培训等,并对上岗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其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遵守业主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维护业主单位的形象,服从领导。对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作风拖拉的员工,经查实后酌情处理,情节严重的业主单位有权更换。

4、成交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定期派专职督导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落实好各项制度。

5、业主单位有权对成交单位各项工作质量进行定期与不定期考核。

6、成交单位负责做好业主单位的垃圾分类、爱国卫生、机关节能、机关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二、物业内容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开丰路202号合署办公)物业管理及其他服务

2、坐落位置:余姚市开丰路202号

3、服务范围:余姚市开丰路202号合署办公所有场所范围内;

4、物业概况:占地面积约 3 亩,建筑面积近 2700 平方米(共1幢楼,3层)。设施设备有供电弱电空调系统,食堂用餐人员约 61 人。

三、保安服务要求

1、保安员持证上岗,着装整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文明礼貌;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纪律。

2、设立门岗值班服务,负责公共秩序维护管理与服务,负责院内部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做好突发事件、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3、提供治安、消防设施(须及时检查消防设施并做好相关记录)、停车场车辆、外来人员及物品进出的管理服务,实现24小时管理,制订24小时定线和变线巡逻路线,实行巡逻签到制度,保证巡逻到位,及时关闭相关灯光,确保院内的日常安全。

4、报纸分发。

5、快递收、发及分类摆放管理工作。

6、按规定时间做好共享停车的管理工作

7、完成业主交付的其他工作。

四、保洁服务要求

1、负责院内公共区域及指定区域的保洁;上班之前完成对公共区域及相关办公室(相关办公室按业主要求)的清洁工作;对人员出入的频繁之处,进行不间断的保洁;垃圾日产日清,监督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五、设施设备的管理服务要求

供应商定期对采购人物业区域内的给排水系统、强电设施、落水管、污水井、消防设备、门窗设施、大楼外围公共设施、附属设施等开展巡查查看,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另外,供应商需做好采购人外包维修范畴的相关服务工作。

六、食堂餐饮管理要求

总体原则及要求:

(1)成交单位必须按照业主的要求进行食堂管理。

(2)成交单位在业主指定场所内,提供工作餐的供应服务。

(3)供应伙食的质量、餐具及食堂的环境卫生等以就餐人员的满意度调查为准。

(4)协助采购人办理相关许可。

具体要求:

1、成交单位提供早餐、中餐、晚餐的烹饪服务,负责验货、清洗、烹饪、供应及厨余垃圾清理等日常工作。

2、成交单位必须对每天的菜品进行核对,同时须对食品、菜品、调味品的数量、品种、价格进行登记和逐日消耗登记。

3、早餐、中餐、晚餐、自助餐及桌餐的费用标准由甲方确定,由成交单位制订用餐菜单。

4、成交单位负责制定食谱,做到营养、美味,食谱一周内不重复,且每天必须新鲜制作。上菜时间比用餐时间提前15分钟左右,提前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以免影响菜肴质量。

4.1供应时间要求:全年供应用餐,工作日提供早餐、中餐。早餐时间从7:30开始,中餐时间从12:00开始。

4.2早餐内容:肉包、菜包、馒头、白粥、鸡蛋、面条、豆浆、水饺、油条、馄饨、牛肉粉丝等,每餐保证肉菜包一种、馒头、豆浆、鸡蛋、油条、白粥伴菜(如酱瓜、榨菜、花生米、葱花等)。

4.3中餐内容:按八菜一汤的标准提供菜品。

4.4如遇极端天气(如防汛防台、雨雪冰冻期间),业主需要应急加班,则食堂人员必须随叫随到,为应急加班人员提供饭菜,食堂人员加班费用另行结算,双方商讨决定。

4.5单位如有公务接待等工作任务,食堂人员应按单位食堂管理人员下达的通知,按标准进行采购,不再另外收取劳务费,超时加班的另行商讨决定。

4.6食堂工作人员需每月向业主的食堂出纳提交用餐人数统计及招待用餐情况统计。

5、成交单位要精心组织,保证菜品质量,避免物料浪费、降低能耗排放,有效控制加工成本,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接受业主主管部门的抽查与考核。

6、饭菜供应要求做到干净、无隔夜,经济实惠,品种丰富、口味好。食堂人员服从业主单位对食堂管理,听从加班安排,做好食品储藏,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符合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做好相关台账。

7、业主可不定时对成交单位进行菜品质量、菜肴花样、食品安全、节能降耗、安全管理等方面实施监督和指导。

8、成交单位在供餐服务中应保持卫生清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餐饮食品安全操作流程及制度要求进行,确保食品安全。

9、成交单位的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做好餐厅、餐具、厨房、厨具的卫生消毒工作,保持厨具清洁无污渍。

10、成交单位按照食品留样制度要求对每餐次提供的食品留样48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

11、成交单位承诺在服务期间,因成交单位原因引起食物中毒的发生,成交单位将承担相应责任,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12、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岗。要遵纪守法,遵守业主的规章制度,讲文明,讲礼貌。搞好内部、外部的团结,搞好个人卫生,注意个人形象。对餐具清洗干净,消毒到位,摆放整齐,对厨房卫生要求一餐一打扫,一周一大扫,平面天天扫,立面周周搞,保持厨柜卫生,定期灭杀四害。并自觉服从业主的监督、检查、指导。

12.1食堂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保持仪容整洁,工作时间穿工作围裙,戴工作帽、袖套和防口水口罩。工作围裙、工作帽、袖套和防口水口罩应勤洗涤、勤更换,保持平整、洁净;

13、搞好餐厅内部卫生。餐具干净整洁,调料器具内外无污渍,餐厅桌椅、地面光洁明亮。

14、成交单位人员对食堂物品、用品、剩菜一概不能外带。同时也不允许任何人在食堂加工私人菜肴。对表现不佳,经提醒教育后不改的成交单位人员应及时调整。

15、食堂和厨房的工作区今后将会安装监控探头,业主管理人员将不定期调取监控录像,对食堂人员是否安全作业、规范作业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

16、接受业主满意度调查,根据所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出调整与改进。

17、成交单位员工的招聘、培训、签订合同及工伤等责任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与业主无关。成交单位人员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要及时在业主备案。

18、因设备(包括房屋、地面、空调等)、用品需要维修、更换或添加,成交单位报请业主确认经审核同意后由成交单位负责业主维修、更换、添加,小件维修人工由成交单位负责(维修材料由甲方提供);如明确因使用不当导致设备的损坏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维修或重置。

19、成交单位在服务期间需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业主配合成交单位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因成交单位原因导致火灾,依法追究成交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

20、食材采购及成本(食材采购费用由采购人另行支付)控制:

20.1成交单位须严格把好原材料的质量关,定期进行市场核价。

20.2食材采购:必须在业主指定或认可的场所采购,每日菜肴由食堂人员根据食堂管理人员制订的标准、通知的人数进行采购并做好储存保鲜工作;

20.3成本控制:由食堂管理人员制订下一周的标准,每周五由主厨列出下周菜单,需经采购人的食堂管理人员审核;

20.4业主的相关人员将不定时对成交单位采购的食材进行过磅,检查或检验,成交单位必须无条件进行配合。

七、岗次要求(共8人):


序号

部门

岗位

人数

备注说明

1

管理处

保安+项目负责人

1

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组织协调与语言表达能力强,有两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验,持保安证上岗

2

保安部

CG22-001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开丰路202号合署办公)物业管理及其他服务采购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