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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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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城管执法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浦东城管执法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8日 10:15(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20106-1053

项目名称:浦东城管执法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预算编号: 1522-W000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757430.0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浦东城管执法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57430.00

简要规则描述:为机关食堂提供日常性工作日早、中、晚三餐。如有整治行动和夜间执法任务,须提供用餐服务。工作日供应午餐的同时,还需供应外卖的点心(不少于5种),节假日前一日供应熟菜及半成品菜肴。餐厅位于樱花路298号,面积约450平方米,约有200人就餐。(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约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本次成交供应商非原服务商,则新成交供应商按照月成交单价结算给原服务商2022年1月至本年度新合同签订之前一个月的所有服务费用。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07日至2022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8日 10:15(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http://www.zfcg.sh.gov.cn/;纸质响应文件: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2年01月18日 10:15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已于2021年11月29日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链接:http://www.zfcg.sh.gov.cn/ZcyAnnouncement10016//ouIuLDWYc0szRsCwnpChg==.html?utm=sites_group_front.7bab83d2.0.0.2446dd1063bf11ecb5a1a189227b1732。
2.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备用纸质响应文件前来参加磋商,另请自带无线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应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3.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阶段应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298号

联系方式:021-20962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

联系方式:18918322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文筠

电 话:18918322110











附件信息:

  • 采购需求.pdf

    221.8K

["1024FPA/319900/2100000000055060/20221/aea2c1e5-603d-48e1-a2d0-b02de62c995b"]
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樱花路办公点提供餐饮服务。餐厅位于樱花路 298 号,面 积约 450 平方米,约有 200 人就餐。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树立正确的餐饮管理观念,以“服务至上,客户第一”为管理宗旨,不断提高良 好信誉、不断加强科学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2)严格安全操作,无等级安全与工伤事故,无厨房设备人为损坏等事故。 (3)严格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管理,无食物中毒事故。 (4)强化服务保障,确保供餐质量。提供方便、及时和舒适的人性化服务,让采购人 满意。 2.供餐和服务项目 (1)餐厅每日须供应早、中、晚三餐。如有整治行动和夜间执法任务,须提供用餐服 务。工作日供应午餐的同时,还需供应外卖的点心(不少于 5种),节假日前一日供应熟菜 及半成品菜肴。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需明确列举餐品。 A、早餐 7:30-8:50,以自选餐形式供应,供应各种面食和点心,供应品种应保持 15 种及以上。 B、午餐 11:00-12:30,以自助餐形式供应,提供 14种及以上的菜品、主食、甜品以及 花色菜品类,如煲仔饭套餐、砂锅系列套餐、面食系列套餐等,用餐者可在所提供的菜品中 任意食用。 C、晚餐 17:00-18:30,以自选套菜形式供应,在所提供的菜品中自由组合成一汤一饭 一水果五种菜品的工作晚餐或者煲仔系列、面点系列等相同价值的套餐。 D、用餐费用采用“刷卡”方式支付。 (2)包房为采购人及其相关单位接待就餐场所,供应商须按标准提供用餐服务。 (3)除正常供餐外,采购人及其相关单位如有特殊需求,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用餐服务。 3. 管理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将每日采购的主副食品和调味品等实物(采购方式与地点由采购人 确定)、清单和发票交采购人管理监督人员验收、审核和签字。成交供应商要做好每日收支 统计,交采购人会计审核、入账。 (2)采购人有权加强对炉灶、点心、采购等部门的成本核算进行考核,实行成本核算 责任负责制。成交供应商在餐饮服务中,应加强成本核算。 (3)成交供应商应合理搭配菜肴,不断改进菜肴质量,以适合大多数就餐者的口味。 (4)成交供应商要爱护厨房设备设施和餐具,配备专业人员,定期对厨房设备进行保 养和维护。仓库物品摆放做到整洁、有序,杜绝食品过期现象。餐厅发生突发问题,成交供 应商需有应急方案,及时进行妥善处置,确保供餐正常进行。 (5)成交供应商以“代甲方”的身份,参与厨房设备设施“外包”维保项目合同的谈 判与签订,并对“外包”维保的全过程进行专人现场跟踪质量监督管理,做好详细维保记录 备查,保质保量,确保“外包”维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6)按照质量管理标准,建立健全餐饮供应服务档案资料,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当采 购人需要时,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地及时提供。若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成交供应商 需将档案资料全部移交给采购人,并无条件配合做好餐饮服务项目的接续移交工作。 (7)卫生检疫、工作人员服装等工作用品、体检、伤残疾病,车辆燃油、维护等采购 运输费,卫生安全监控管理、财务账目管理、培训考核、行政指导等配套服务费,员工节假 日加班及节日费用,原辅料损耗费用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理,因管理不善造成就餐者食 物中毒,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8)整个餐厅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 (9)餐厅环境的消防安全,必须符合消防部门要求,经营方承担经营环境范围内的全 部治安、消防责任。 (10)旨在加强内部管理,完成餐饮服务任务,实现餐饮服务目标;坚持优质服务,提 高保障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员工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加强厨房餐厅设备、工具和易 耗品管理、建立应急预案、职工奖惩方案、完善考勤等一整套规章制度及具体落实计划。 (11)根据执法局工作的特殊性,餐厅必须具备用餐应急预案及配套措施,如遇突发情 况,确保及时供餐。 4.服务员工 (1)供应商应按表述的服务项目、时间、区域等要求,合理配置员工,其中中级及以 上烹饪、点心和服务技术人员应具备技术等级证书。 (2)应指定一名负责人,承担餐厅日常管理、联系、沟通、协调、解决餐饮服务过程 中发生的问题等各项工作。 (3)餐饮服务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并每年体检一次,员工要有保密意识,严格遵守 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如有不符合上述条件或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成 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 (4)合同期间,餐饮服务员工发生工伤等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的 费用。 (5)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餐饮服务特点和要求,合理配备所需员工,并分配各工种、 各岗位服务人数、安排班次。员工在上岗期间须穿着统一的制服(包括工作帽、围裙、手套、 口罩、工作鞋(或鞋套)等)。 (6)员工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7)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8)保持员工队伍稳定,调整管理人员及员工应征得采购人同意。 (9)派驻的全体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户籍、家庭住址等基本情况(列 表)。 三、服务期限 2022 年 1月 1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如本次成交供应商非原服务商,则新成交供应 商按照月成交单价结算给原服务商 2022 年 1 月至本年度新合同签订之前一个月的所有服务 费用。 四、报价组成 1.采购人按双方约定的服务人数,每年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服务费。餐饮服务过程中所发 生的水电气等能耗,每日采购的主副食品与调味品,添置餐具、工具和厨具由采购人承担, 食品和餐具洗涤、消毒,日常消耗的餐巾纸、牙签等易耗品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厨房设备维修由成交供应商事先向业主书面报告,采购人审核同意后实施并支付其费 用。 3.合同价应至少包括服务费、企业管理费、管理酬金和税金等四项。 4.供应商应为员工如实申报缴纳社保金和公积金,遵守国家和上海市规定,按实缴纳。 采购人有权抽查员工缴纳社保金和公积金的实际情况。 5.支付管理服务费的要求: (1)每季度发放一次,先服务,后支付。 (2)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员工服务费(工资、服装费、体检费、福利费、社保金、公 积金)发放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3)成交供应商须每月如实提交员工服务费发放清单一份。 五、考核办法 考核分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平时考核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 考核,并以此作为对年终考核采购人打分的依据。年终考核由采购人根据需要对服务进行评 估以及委托第三方进行满意度调查的考核。 成交供应商应承诺在服务期内达到以下目标,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实施细化考核: 1 服务计划完成率 100% 2 餐饮服务质量满意率 90% 3 食品安全、文明服务管理措施保障率 100% 4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时率 100% 5 履约验收合格率 100% 6 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率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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