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72,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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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畜禽肉 需求描述 食材1批(详见采购文件)(一)鲜鸡肉、鲜鸭肉的质量标准
1.当天现宰杀的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新鲜鸡肉、鲜鸭肉,放血、褪毛、净膛。
2.整鸡、整鸭。
3.肌肉呈淡黄色,有弹性,无腥臭味,无粘滑;骨髓色泽鲜红。
4.不得注水,不得提供病鸡、病鸭。 5.随货品必须提供“两证一码”,即: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和二维码脚环标识。 (二)鲜牛腩的质量标准
1.当天现宰杀的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新鲜牛腩。
2.具有牛肉正常气味,肌肉有光泽,色泽鲜红或深红,脂肪呈乳白色或浅黄色。
3.干货(非注水),不带骨。
4.随货品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
(三)香肠的质量标准
1.香肠采用优质猪瘦肉(不得提供病猪、死猪猪肉)和猪小肠灌制,肥肉比例不得高于20%,传统工艺熏制。单节腊香肠重量约500g,川味。
2.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腌熏食品标准。
3.具备资质的正规厂家生产,原厂原包装且包装完好,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等标识完整齐全,清晰可辨。
4.交货时质保期剩余时间不低于总质保期三分之二。
5.随货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四)腊肉的质量标准
1.腊肉采用优质猪肉(不得提供病猪、死猪猪肉)熏制,半肥半瘦,单块的重量在1公斤以上,川味。
2.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腌熏食品标准。
3.具备资质的正规厂家生产,原厂原包装且包装完好,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等标识完整齐全,清晰可辨。
4.交货时质保期剩余时间不低于总质保期三分之二
5.随货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五)汤圆的质量标准
1.汤圆品牌:思念牌。
2.黑芝麻陷,规格约为12克/颗。
3.交货时质保期剩余时间不低于总质保期三分之二。
4.随货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 ¥172,000.00 | 1(批) | ¥172,000.00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书面声明)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书面声明)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书面声明)
- (5) 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1.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2.提供合法有效的生猪(禽类)定点屠宰资质证明文件(证书)的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3.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 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 报价截止时间:2022-01-12 10:00:00(北京)
- 请在报价开始前向重庆市涪陵监狱缴纳保证金¥3,400.00元整。
- 开户行:建行渝涪支行
- 账户名:重庆市涪陵监狱
- 账 号:5000 1310 1000 5020 1008
- 注:请按要求向重庆市涪陵监狱缴纳保证金,否则报价无效!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响应文件每页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以PDF格式上传。
- (一)交付时间:以采购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 (二)交付地点:重庆市涪陵监狱(监管区内)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工作人员在场情况下检查外观,称取货物重量,签字确认。
2.供应商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数量准确,如有缺漏、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食材资质和合格证等。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货物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随货品鲜鸡肉、鲜鸭肉必须提供“两证一码”,即: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和二维码脚环标识。
(4)鲜牛腩随货品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
(5)香肠、腊肉、思念牌汤圆随产品提供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6)供应商在香肠、腊肉交付前应向采购人寄送产品样品。
(7)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合同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5.采购人需要生产商对供应商交付的产品质量进行确认的,生产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6.验收以采购合同为准。供应商应随货物提供相应的证明等资料,不得提供、配送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食村。
7.供应商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同类产品国家质量指标及合同规定。供应商交货时,采购人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或邀请相关专家进行验收,如检测或验收不合格,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8.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因质量问题,导致采购方人员食用后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等事故的,经济责任及其全部法律责任概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实行单价、总价最高限额招标,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
2.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原材料费、屠宰加工费、检验检疫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管理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质量保证金。
(二)食材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交发票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三)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在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
(四)在履约完成后,货物无质量问题,经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由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给成交供应商。
- (六)违约责任:
1、供应商应当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的货品,不得存在以次充好。若出现一经采购人核实,供应商应当立即更换和补送符合同约定的食材,并向采购人支付约定该批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2、供应商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向采购人交付食材,逾期未交付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货款10%的违约金。
3、供应商交付食材应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若因供应商食材质量瑕疵引起的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 (一)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竞采要求的前提下,由采购人从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重庆市涪陵监狱
- 联系人:刘凤宇
- 联系电话:19923151139
- 单位名称:重庆市涪陵监狱
- 联系人:江老师
- 联系电话:17725085798
附件:
询价采购文件
内部项目编号:21A1230
项目名称:2022年春节配餐中心食材采购
采购人:重庆市涪陵监狱
二○二一年十二月
第一篇 询价采购邀请书
重庆市涪陵监狱现就2022年春节配餐中心食材采购项目进行网上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询价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2022年春节配餐中心食材采购 |
17.2 |
17.2 |
0.34 |
1 |
仅用于2022年春节期间 |
二、询价采购资格
询价采购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服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2.提供合法有效的生猪(禽类)定点屠宰资质证明文件(证书)的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3.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三、询价保证金
(一)询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400.00元(大写:叁仟肆佰元整)。
(二)询价保证金到账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前。
(三)询价保证金交纳形式及要求:
1.各供应商应从本单位账户通过转账支票或电汇方式直接划付。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如未按规定时间、金额汇入并到达下列指定账户,不予接受其响应文件。
(四)询价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重庆市涪陵监狱
开户行:建行渝涪支行
账号:50001310100050201008
四、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须在“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该平台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三)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涪陵监狱
项目联系人:江老师 电话:17725085798
采购经办人:刘老师 电话:(023)72592088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红星五组101号
第二篇 供应商须知
一、询价采购要求
(一)保证金: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询价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签订采购合同的);
5.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修正错误
若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函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询价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供应商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三)上传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电子文档(PDF格式)一份。
2.在响应文件中,询价采购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四)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
1.供应商不符合资格要求的;
2.供应商未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缴纳询价保证金的;
3.供应商所上传的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4.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而影响评标定标的;
6.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的货物采购中同时参与询价采购的;
9.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二、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一)成交原则:最低价成交法。在符合项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根据上传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来确定。
(二)若成交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资格,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经济责任和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后,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组织采购。
第三篇 询价采购项目技术需求
一、项目情况一览表
食材名称 |
数量(kg) |
备注 |
鲜鸡肉 |
350 |
1.此次采购的食材数量仅为2022年春节期间用; 2.送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
鲜鸭肉 |
1000 |
|
鲜牛腩 |
450 |
|
汤 圆 |
1400 |
|
腊 肉 |
700 |
|
香 肠 |
700 |
二、质量标准
(一)鲜鸡肉、鲜鸭肉的质量标准
1.当天现宰杀的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新鲜鸡肉、鲜鸭肉,放血、褪毛、净膛。
2.整鸡、整鸭。
3.肌肉呈淡黄色,有弹性,无腥臭味,无粘滑;骨髓色泽鲜红。
4.不得注水,不得提供病鸡、病鸭。
5.随货品必须提供“两证一码”,即: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和二维码脚环标识。
(二)鲜牛腩的质量标准
1.当天现宰杀的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新鲜牛腩。
2.具有牛肉正常气味,肌肉有光泽,色泽鲜红或深红,脂肪呈乳白色或浅黄色。
3.干货(非注水),不带骨。
4.随货品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
(三)香肠的质量标准
1.香肠采用优质猪瘦肉(不得提供病猪、死猪猪肉)和猪小肠灌制,肥肉比例不得高于20%,传统工艺熏制。单节腊香肠重量约500g,川味。
2.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腌熏食品标准。
3.具备资质的正规厂家生产,原厂原包装且包装完好,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等标识完整齐全,清晰可辨。
4.交货时质保期剩余时间不低于总质保期三分之二。
5.随货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四)腊肉的质量标准
1.腊肉采用优质猪肉(不得提供病猪、死猪猪肉)熏制,半肥半瘦,单块的重量在1公斤以上,川味。
2.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腌熏食品标准。
3.具备资质的正规厂家生产,原厂原包装且包装完好,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等标识完整齐全,清晰可辨。
4.交货时质保期剩余时间不低于总质保期三分之二
5.随货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五)汤圆的质量标准
1.汤圆品牌:思念牌。
2.黑芝麻陷,规格约为12克/颗。
3.交货时质保期剩余时间不低于总质保期三分之二。
4.随货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六)运送车辆必须具有冷气设备的冷藏车。
第四篇 询价采购项目商务需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时间
以采购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二)交货地点
重庆市涪陵监狱配餐中心(监管区内)。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工作人员在场情况下检查外观,称取货物重量,签字确认。
2.供应商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数量准确,如有缺漏、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食材资质和合格证等。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货物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随货品鲜鸡肉、鲜鸭肉必须提供“两证一码”,即: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和二维码脚环标识。
(4)鲜牛腩随货品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
(5)香肠、腊肉、思念牌汤圆随产品提供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6)供应商在香肠、腊肉交付前应向采购人寄送产品样品。
(7)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合同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5.采购人需要生产商对供应商交付的产品质量进行确认的,生产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6.验收以采购合同为准。供应商应随货物提供相应的证明等资料,不得提供、配送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食村。
7.供应商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同类产品国家质量指标及合同规定。供应商交货时,采购人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或邀请相关专家进行验收,如检测或验收不合格,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8.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因质量问题,导致采购方人员食用后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等事故的,经济责任及其全部法律责任概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实行单价、总价最高限额招标,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
2.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原材料费、屠宰加工费、检验检疫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管理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质量保证金。
(二)食材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交发票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三)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在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
(四)在履约完成后,货物无质量问题,经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由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给成交供应商。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五篇 重庆市涪陵监狱2022年春节
配餐中心食材购销合同(草案条款)
业务号: 流水号:
需方:重庆市涪陵监狱
供方:
经双方协商致,达成以下合同:
商品类目:畜禽肉
配置要求:食材一批(详见附件)
成交商品:
成交单价:
一、商品配送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二、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1.鲜鸡肉、鲜鸭肉:当天现宰杀的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新鲜鸡肉、新鲜鸭肉,放血、褪毛、净膛;整鸡、整鸭;肌肉呈淡黄色,有弹性,无腥臭味,无粘滑;骨髓色泽鲜红;不得注水,不得提供病鸡、病鸭。
2.鲜牛腩:当天现宰杀的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新鲜牛腩;具有牛肉正常气味,肌肉有光泽,色泽鲜红或深红,脂肪呈乳白色或浅黄色;干货(非注水),不带骨。
3.香肠:采用优质猪瘦肉(不得提供病猪、死猪猪肉)和猪小肠灌制,肥肉比例不得高于20%,传统工艺熏制。单节腊香肠重量约500g,川味;食材质量符合国家腌熏食品标准;具备资质的正规厂家生产,原厂原包装且包装完好,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等标识完整齐全,清晰可辨;交货时质保期剩余时间不低于总质保期三分之二。
4.腊肉:采用优质猪肉(不得提供病猪、死猪猪肉)熏制,半肥半瘦,单块的重量在1公斤以上,川味;食材质量符合国家腌熏食品标准;具备资质的正规厂家生产,原厂原包装且包装完好,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等标识完整齐全,清晰可辨;交货时质保期剩余时间不低于总质保期三分之二。
5.汤圆:思念牌汤圆;黑芝麻陷,规格约为12克/颗;交货时质保期剩余时间不低于总质保期三分之二。
6.运送车辆必须具有冷气设备的冷藏车。
三、验收标准、方法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方应在需方工作人员在场情况下检查外观,称取货物重量,签字确认。
2、供方应保证货物到达需方所在地数量准确,如有缺漏、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方应提供完备的食材资质和合格证等。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货物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随货品鲜鸡肉、鲜鸭肉必须提供“两证一码”,即: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和二维码脚环标识。
(4)鲜牛腩随货品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
(5)香肠、腊肉、思念牌汤圆随产品提供质量检测报告和食材合格证。
(6)供方在香肠、腊肉交付前应向需方寄送产品样品。
(7)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需方确认。
4、供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合同规定要求,且对需方造成损失的,由供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5、需方需要生产商对供方交付的食材质量进行确认的,生产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6、验收以采购合同为准。供方应随货物提供相应的证明等资料,不得提供、配送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食材。
7、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同类食材国家质量指标及合同规定。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或邀请相关专家进行验收,如检测或验收不合格,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8、供方所提供的食材因质量问题,导致需方人员食用后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等事故的,经济责任及其全部法律责任概由供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前供方向需方缴纳合同金额5%的质量保证金。
2、食材经验收合格后,供方提交发票等材料,向需方申请付款。
3、需方对供方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在15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合同全款。
4、在履约完成后,货物无质量问题,经供方提出书面申请,由需方在7个工作日内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给供方。
五、违约责任
1、供方应当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的货品,不得存在以次充好。若出现一经需方核实,供方应当立即更换和补送符合同约定的食材,并向需方支付约定该批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2、供方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向需方交付食材,逾期未交付的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货款10%的违约金。
3、供方交付食材应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若因供方食材质量瑕疵引起的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供方承担。
六、其他约定事项
1、询价文件及其补遗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诉讼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
3、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叁份,供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其他
供方自行组织运输到需方指定地点,运输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下车费、过路费)由供方承担。
1.
需方: 供方: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第六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书面声明(格式)
(四)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三、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注:响应文件每页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以PDF格式上传。
一、经济部分
(一)报价函
报价函(格式)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询价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询价。
1.愿意按照询价采购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最终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
2.我方现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
3.我方承诺:本次询价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5.在整个询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询价采购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询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邮编: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项目名称:2022年春节配餐中心食材采购
食材名称 |
数量(kg) |
单价最高限价(元/kg) |
单价(元) |
金额(元) |
鲜鸡肉 |
350 |
28.00 |
||
鲜鸭肉 |
1000 |
24.00 |
||
鲜牛腩 |
450 |
80.00 |
||
汤 圆 |
1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