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招标公告
吉林银行总行新办公楼装修及设施改造工程——消防改造部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7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消防喷淋系统改建,全部消火栓及立管系统改建,更换各立管阀门,全部防排烟系统改建,气体灭火改建,全部楼梯间送风系统改建,全部消防电气及指示系统改建,新增4-9层东西两侧中厅消防卷帘门系统,更换消防分区及全部设备间落地防火门(非落地保留原有),楼顶新增一个18立方米喷淋使用的消防水箱,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1117.6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12541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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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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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吉林银行总行新办公楼装修及设施改造工程——消防改造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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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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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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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11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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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6050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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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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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消防喷淋系统改建,全部消火栓及立管系统改建,更换各立管阀门,全部防排烟系统改建,气体灭火改建,全部楼梯间送风系统改建,全部消防电气及指示系统改建,新增4-9层东西两侧中厅消防卷帘门系统,更换消防分区及全部设备间落地防火门(非落地保留原有),楼顶新增一个18立方米喷淋使用的消防水箱,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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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2月15日至2022年07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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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1月07日至2022年0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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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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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齐中伟 |
联系电话:0431-84992849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1月13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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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吉林银行总行新办公楼装修及设施改造工程——消防改造部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编号:HC-JLZB-2021-677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吉林银行总行新办公楼装修及设施改造工程,已由吉林银行党委会办公室[2021]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消防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吉林银行总行新办公楼装修及设施改造工程——消防改造部分。 2.2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 2.3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1号楼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办公大楼及2号楼5层及地下厨房,建筑层高为56.1m,地上层数9层,装修面积为54628㎡,其中1号楼办公部分51480㎡(产权面积50176㎡,具体以发包人清单及图纸为准)2号楼餐厅部分1620㎡,厨房部分1371㎡,1、2号楼连廊面积157㎡;为装修和全部设施改造工程;装饰工程总预算约1.086亿元,消防工程总预算约1222万元,电力外线工程预算约5300万元,其它项目总预算约5000万元,营业部分总预算约1500万元,具体执行价格以各合同中标价为准。 2.4招标内容及范围:消防喷淋系统改建,全部消火栓及立管系统改建,更换各立管阀门,全部防排烟系统改建,气体灭火改建,全部楼梯间送风系统改建,全部消防电气及指示系统改建,新增4-9层东西两侧中厅消防卷帘门系统,更换消防分区及全部设备间落地防火门(非落地保留原有),楼顶新增一个18立方米喷淋使用的消防水箱,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2.5计划工期: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7月1日,共计137日历天。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项目验收标准:以取得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证书为准。 2.7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117.6万元(暂列金:82万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应的职称证或岗位证,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员证;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职称证就职单位除外),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核实,人员资格信息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查询到的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以人员证件原件及标书复印件有效期为准;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显示为准(一级注册建造师除外); 3.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其它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代理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在公司总部所在地连续全额缴纳社保证明。 (6)投标人须按指定时间及地点进行踏勘,参加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开具《踏勘现场证明》。 (7)本施工项目参照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水平专项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政策,即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管理团队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施工现场实施动态管理,如未按要求执行的将依据此文件上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1月7日08时30分至2022年1月13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月29日13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7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5.2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开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锁,或因企业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6.1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6.2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综合评定打分前三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未能按规定时间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按照综合打分排序由符合要求的次位排序投标人替补。 6.3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吉林省南关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联系人:齐中伟 电 话:0431-8499284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 联系人:张薇 电话:1738688529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八、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注: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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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1月13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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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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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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