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某单位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重招)磋商公告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重招)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某单位(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重招)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QGCHY-F3021

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重招)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年预估量95万左右

采购需求:

(1)标的内容

配送地点为衡阳市珠晖区;配送范围主要包括猪肉、牛肉、羊肉等畜类,鸡、鸭、鹅等禽类,常见鱼虾贝类,非进口水发冷冻品,蛋类,各类新鲜蔬菜、新鲜水果,盐、酱、醋等各类常用调味品,各类常见干货,牛奶等乳制品。

(2)技术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交付或实施的地点:湖南省衡阳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本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不显示成立时间,则须提供经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或签章)或发证机构出具的含成立时间的企业基本资料证明。

3.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信誉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不得有被行业主管部门通告或警告的不良记录,未因不良记录被禁止投标资格,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良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及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Cr/common/list.html?s=index)”、“政府采购失信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Cr/q/list.html?s=index)”、“供应商暂停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Suspend/list.html?idx=index)”。(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截图或下载后提交评标委员会。)

6.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8.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2年1月7日起至2022年1月18日17:00止,每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供应商可免费查阅和下载本磋商文件。

3、供应商须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ngyang.gov.cn/)报名,报名成功后,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此网站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确认”操作,未进行“报名确认”将视同放弃投标资格。

4、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ngyang.gov.cn/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http://ggzy.hengyang.gov.cn/查询数字证书有关业务流程或电话咨询:4009280095,0734-8846545,4006682666,0734-8846535。

5、需投标的供应商如果没有在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ccgp-hunan.gov.cn)供应商窗口注册的,请先进行注册,系统将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如因为供应商没有注册而影响投标的,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拍大厅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拍大厅

特别注意事项:由于现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投标人均须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绿色)。未佩戴口罩,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入场。凡从中高风险地区往(返)衡阳的人员,一律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报告进场参与招投标活动,否则谢绝进场。

六、公告期限

自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8日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单位

联系人:刘先生、赵先生

联系方式:13367340573、15620626337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黄先生,020-87651688-706

附件:
F21JG0330-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重招)发售稿(1).doc
注:各供应商,如需参与投标,如需参与投标,请使用CA证书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2021-JQGCHY-F3021

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重招)

某单位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21


温馨提示!!!

1、? 为响应政府部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在疫情期间,政府采购供应商提起质疑、询问,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纸质质疑函、询问函原件。供应商提交质疑函的,交邮时间应为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期限内。供应商可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书面质疑函、询问函,质疑、询问材料每页应加盖公章后扫描,以扫描件提交(邮寄地址、电子邮箱详见第四章磋商须知前附表)。

1、? 如无另行说明,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1、? 本项目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与磋商,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磋商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1、? 响应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1、? 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已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1、? 请正确填写《磋商报价表》。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1、? 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1、? 响应供应商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磋商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1、? 响应文件建议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多包组项目如响应供应商同时对多个包组响应的,建议每个包组分别装订。

1、? 递交响应文件前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已胶装成册、已密封完好。

1、? 上述提示内容非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磋商文件为准。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磋商邀请 4

一、 项目基本情况 4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本项目): 4

三、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5

四、 响应文件提交 6

五、 开启 6

六、 公告期限 6

七、 其他补充事宜 6

八、 联系方式。 6

第二章 采购需求 8

一、 有关说明 8

二、 项目基本概况: 8

三、 技术标准 8

四、 服务要求 9

五、 验收、付款及其他内容 10

第三章 评审方法与标准 12

第四章 磋商须知 21

第一部分 磋商须知前附表 21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通用条款 24

一、总 则 24

二、磋商文件 25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26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9

五、竞争性磋商流程与合同签订 30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34

第五章 合同格式条款 3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4


第一磋商邀请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某单位(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重招)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QGCHY-F3021

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重招)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年预估量95万左右

采购需求:

(1)? 标的内容

配送地点为衡阳市珠晖区;配送范围主要包括猪肉、牛肉、羊肉等畜类,鸡、鸭、鹅等禽类,常见鱼虾贝类,非进口水发冷冻品,蛋类,各类新鲜蔬菜、新鲜水果,盐、酱、醋等各类常用调味品,各类常见干货,牛奶等乳制品。

(2)? 技术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交付或实施的地点:湖南省衡阳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本项目):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不显示成立时间,则须提供经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或签章)或发证机构出具的含成立时间的企业基本资料证明。

3.? 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信誉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不得有被行业主管部门通告或警告的不良记录,未因不良记录被禁止投标资格,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良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及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Cr/common/list.html?s=index)”、“政府采购失信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Cr/q/list.html?s=index)”、“供应商暂停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Suspend/list.html?idx=index)”。(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截图或下载后提交评标委员会。)

6.? 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8.?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2年1月7日起至2022年1月18日17:00止,每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3、供应商须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ngyang.gov.cn/)报名,报名成功后,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此网站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确认”操作,未进行“报名确认”将视同放弃投标资格。

4、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ngyang.gov.cn/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http://ggzy.hengyang.gov.cn/查询数字证书有关业务流程或电话咨询:4009280095,0734-8846545,4006682666,0734-8846535。

5、需投标的供应商如果没有在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ccgp-hunan.gov.cn)供应商窗口注册的,请先进行注册,系统将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如因为供应商没有注册而影响投标的,供应商自行负责。

4、?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209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拍大

5、? 开启

1.? 时间:20221209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拍大

特别注意事项:由于现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投标人均须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绿色)。未佩戴口罩,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入场。凡从中高风险地区往(返)衡阳的人员,一律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报告进场参与招投标活动,否则谢绝进场。

6、? 公告期限

202217日至2022118日止。

7、? 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8、?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单位

联系人:刘先生、赵先生

联系方式:13367340573、1562062633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黄先生,020-87651688-706

发布人: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17


第二章 采购需求

1、? 有关说明

(1)? 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以包组为单位的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 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响应无效。

2、? 项目基本概况:

(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副食品配送服务

1项

年预估量95万左右

(二)采购项目内容

配送地点为衡阳市珠晖区;配送范围主要包括猪肉、牛肉、羊肉等畜类,鸡、鸭、鹅等禽类,常见鱼虾贝类,非进口水发冷冻品,蛋类,各类新鲜蔬菜、新鲜水果,盐、酱、醋等各类常用调味品,各类常见干货,牛奶等乳制品。

3、? 技术标准

(一)质量要求

中标人所供应的肉类必须为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质量合格,按要求提供的副食品必须新鲜且为非进口冷冻产品,在供货地市辖区内定点屠宰,每批次有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安全标准。

(二)品类要求

主要包括猪肉、牛肉、羊肉等畜类,鸡、鸭、鹅等禽类,常见鱼虾贝类,非进口水发冷冻品,蛋类,各类新鲜蔬菜、新鲜水果,盐、酱、醋等各类常用调味品,各类常见干货,牛奶等乳制品。

(三)供货及交货地点要求

1.一般供货要求:按采购人具体采购批次的时间、品种、数量要求,由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负责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采供时间、品种、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部分肉类及蔬菜需初加工的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临时供货要求:在收到采购人发出临时供货(零星需求)通知后,中标投标人最迟1小时内完成当次现场供货。

3.专项供货要求:在收到采购人发出专项供货(大宗需求)通知后,中标投标人最迟12小时内完成当次现场供货。

4.供货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

4、? 服务要求

(一)保密要求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二)报价要求

供应商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以供货地市大型综合农贸市场考察价格为基准价格,在此基础上报优惠率。

(三)其他项目个性化要求

1.供应商在以往配送中无不良诚信记录,无食品安全事故;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产品和服务支撑体系,能够提供商品充足、食品新鲜、物流配送系统健全等良好的售后服务;

3.中标项目严禁转包,投标人送货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送货时须佩戴公司工作证,着制式工作服),必须向甲方进行报备,并提前进行政审;

4.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计划进行供货;

5.采购人有权自行制定订货数量,供应商进行商品补缺;

6.供应商配送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根据防疫要求,进入配送单位必须提供当周核酸检测证明;

7.供应商禁止与采购人食堂从业人员私下进行业务往来;

8.供应商供货明细单上必须有采购人食堂从业人员签字,否则视为无效凭证;

9.供应商的留底单据必须妥善保管,如遗失,将由中标方自行承担责任

10.商品保质期剩余不足三分之一天数不得配送,否则采购人不予验收商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1.为确保副食品价格符合市场实际,采购方每月组织供应商共同开展一次副食品价格调查,主要考察当地大型综合农贸市场副食价格,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当月副食基准价,供应商须按照当月副食基准价及承诺的优惠率为甲方提供配送服务。

5、? 验收、付款及其他内容

(一)审核验收

所有采购产品均须由投标人免费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提供配送清单,由采购人,供应商分别指定的验收人双方共同就采供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方面进行验收,在配送清单上签字确认。

投标人所供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与采购人采购通知不相符的,或所供货物质量与合同约定、投标人的产品质量保证不相符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要求供应商予以更换。验收后,如发现商品存在其他问题,可要求供应商进行换货,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及时调换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产品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

1.副食品采购结算采取月份结算方式,每月汇总货物价格,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供应商出具发票和销货清单,采购人办理结算,货款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支付到中标人账户。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不完整支付凭证和不真实文件资料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其供货资格。

2.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署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预算金额的5% 。

(三)现场踏勘等信息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并复核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格证明及承诺等,实地考察中如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弄虚作假、虚假投标等情况的,将其纳入军队采购黑名单。采购人考察过程中,成交候选人应积极配合,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四)诚信管理

中标配送商承诺在配送有效期内严格执行合同要求,出现违约行为的,按诚信管理机制接受处罚。诚信管理机制包括:

每一家中标配送商在资格有效期内每年赋予10分的诚信分值。配送商出现下列情形,且经核查属实的,甲方扣减其相应诚信分,并予以公示,扣分记录由甲方留存。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扣10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未经供应商和甲方用户同意,私自调换货物,一次扣5分;

3.向用户提供不正当利益的,一次扣5分;

4.中标后转包的,发现一次扣5分;

5.接受甲方下达的配送任务后,拒不执行的,一次扣2分;

6.因为配送商的责任出现质量问题未及时解决的,一次扣1分;

7.服务电话调整不及时更新的,一次扣0.5分;

8.因配送商原因,送货不及时影响到甲方用户正常工作、生活的,一次扣0.5分;

9.其他违规情形视情扣分。

合同有效期内,中标配送商有第1条情形的,一次性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事故处理费用,立即终止合同,不允许参加本单位后续配送商资格招标;有第2、3、4条情形的,一次性没收40%履约保证金;其他条款扣分达到5分的,没收20%履约保证金,累计扣分达到10分的,没收40%履约保证金。扣满10分后,再出现扣分问题,每扣0.5分扣除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扣完后,视情取消合同,更换配送商。


第三章 评审方法与标准

一、说明:

(1)? 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资格、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并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若响应供应商不满足《资格、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一的,则其响应无效。

(2)? 本项目按本项目进行独立评审,按包组的自然顺序进行评审。

(3)? 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最后报价及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最后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

(4)? 本项目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就各个响应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

(5)? 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响应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6)? 技术、商务部分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资格、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不显示成立时间,则须提供经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或签章)或发证机构出具的含成立时间的企业基本资料证明。

(3)? 

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信誉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不得有被行业主管部门通告或警告的不良记录,未因不良记录被禁止投标资格,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良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及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Cr/common/list.html?s=index)”、“政府采购失信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Cr/q/list.html?s=index)”、“供应商暂停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Suspend/list.html?idx=index)”。(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截图或下载后提交评标委员会。)

(6)? 

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8)?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9)? 

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已提交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10)?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1)?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12)? 

磋商函已提交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且磋商有效期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

(13)? 

最后报价确定且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备注:本评审项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评审。

(14)? 

响应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

(15)? 

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款的;

(16)? 

响应文件没有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响应的条款。


综合评分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权重(%)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