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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口腔医院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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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口腔医院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南京市口腔医院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009-2141HOLLY32W

项目名称:南京市口腔医院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结果公告

更正内容:

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2年1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口腔医院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30号

联系方式:025-83620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20楼2008室

联系方式:025-52278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晗晓

电 话:025-52278371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月7日

  • 32W磋商.pdf
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 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1009-2141HOLLY32W 采购人: 南京市口腔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 2021年12月 目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 4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 .................................................................................................................................. 20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 23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及条款 ....................................................................................................................... 25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32 1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口腔医院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 弘业大厦 20 楼 20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 1月 6日 10点 00分(北京时 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1009-2141HOLLY32W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询价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1 年 1 月 1日之后成立的供应商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2021 年 05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 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申请人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 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 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 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包号 名称 数量(份) 预算 01 春节慰问品 在职职工 1000+5%(份) 800元/份 92 万 规培及学生等 380+5%(份) 200元/份 2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 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报价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 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 商参加投标。 (二)其它: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并加盖公章(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 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12月 21日起至 2022年 1月 5日,每天上午 9:00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中华路 50号弘业大厦 20楼 2008 室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1、关注微信公众号:Hollyitc(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选择 招标服务或扫描公告附件中二维码; 2、选择报名项目填写正确的报名信息; 3、报名须上传以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附:如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接收招标文件的情况,由供应商承担 相应风险。 以上资料经后台审核通过后发送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 参与的,后果自负。开票、退款相关事宜请联系 025-52278335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 1月 6日 10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华路 50号弘业大厦 20楼 2028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 年 1月 6日 10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华路 50号弘业大厦 20楼 2028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 号)、(财库〔2019〕 19 号)、(财库〔2019〕18 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 号)、 (苏财购〔2020〕52 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支持监狱企 业(财库〔2014〕68 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 号)等政 策。 2、供应商诚信档案 2.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 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 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 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2.2、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口腔医院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 30号 4 联系方式:025-83620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50号弘业大厦 20楼 2008室 联系方式:025-52278371 传真:025-52278761 邮箱:hollyzbzy@artall.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晗晓 电话:025-52278371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2021 年 12月 21日 5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1 特别说明 若有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时,以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为准。 2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3 磋商有效期 90日(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4 响应文件份数 纸质版正本 1份,副本 2份,电子版文件 1份(盖章的 pdf扫描件 U盘 )。 5 响应文件的装订、 密封及标记 (1) 响应文件必须装订成册。 “磋商一览表”、“响应文件正本”、“响应文件副 本”均应单独密封,单独递交。 “磋商一览表”、“响应文件正本”、“响应文件副 本”在封套上注明“磋商一览表”、“响应文件正 本”、“响应文件副本”。 所有封套上均须按如下格式写明: 采购文件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的全称、地址、邮编和电话。 并写明“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 收。 6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具体评审办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评审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确定 各供应商经评审后的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6 7 成交通知书领取 领取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50号弘业大厦 20楼 2008 室。 需提供材料:中标服务费缴纳截图 8 服务费的收取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 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 账户信息: 户名: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京市中华路支行 账号:527460884999 9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10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零售业。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2、合格的供应商 2.1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且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2.2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第二条及须 知前附表相关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3 合格的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招标投标法》、《民法典》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3、适用法律 本次磋商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 护。 4、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费用。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申请参加本项目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 定。 7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构成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7、磋商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文件提供截止时间之前提出,采 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予以答复,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磋商文件的修改 8.1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更正公告或补充文 件的形式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 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日前发出,不足 5 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 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8.2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通过邮件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 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收到修改文件后,应于 1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 视同已收。 8.3 供应商应及时查看邮箱获取修改后的磋商文件,如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及时下 载,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8.4 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代理 机构有权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 件的供应商。 8.5 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 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9、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8 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 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 分。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 “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 9.2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服务要求、质量要求、服务 期、响应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0.1.1 磋商申请及声明; 10.1.2 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0.1.3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需包含本项目); 10.1.4 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1年 1月 1日之后成立的供应商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0.1.5 2021 年 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0.1.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0.1.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1.8 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查询结 果截图。 或申请人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 件的书面承诺书(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 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10.1.9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 公章(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0.2 报价文件 10.2.1 磋商一览表; 9 10.2.2 明细报价表。 10.3 技术文件 10.3.1 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进度安排、使用维护及培训方案和验收方案等(格式 自拟); 10.3.2 项目管理、技术及售后服务人员一览表; 10.3.5 质量保证及详细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10.3.6 技术响应偏差表。 10.4 商务文件 10.4.1 供应商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提供业绩成交通知书、合同等资料; 10.4.2 其他商务文件。 10.4.3 商务响应偏差表。 10.5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 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 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 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 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 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 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 10 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 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10.6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10.7 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未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或加盖的为非 投标单位法人公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响应文件的加密:本项目不适用。 12、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2.1 本项目报价为分次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不公 开;以最终报价作为评审价。 12.2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内容包 括:调试费、人工费、服务费、税金以及交付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 12.3 报价注意事项: 12.3.1 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准; 12.3.2 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磋商结束最终 成交,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13、响应有效期 1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 响应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的,磋商小组 将其作无效文件处理。 1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有响应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 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 可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响应,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 响应文件。 11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5、响应文件的提交 15.1 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后,供应商对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 拒绝接收。 15.2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3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或重新提交响 应文件。最终响应文件以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最后一份响应文件为准。 15.4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在 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 的截止日期为准。 16、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 16.1 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16.2 未按本磋商文件前附表要求份数递交的响应文件。 五、无效文件、取消采购、串通参与磋商认定条款 17、无效文件条款 17.1 供应商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 17.2响应文件签署、盖章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17.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7.4响应文件出现重大偏差,未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部分为实质 性要求); 17.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7.6供应商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情形的; 17.7其它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取消的申请; 17.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18、取消采购条款 18.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符 12 合 19 条情形除外); 18.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8.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8.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9、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处理 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活动的有效供应商仅有 2家时,若磋商文件没有 不合理条款、采购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且符合法律法规和财政部文件规定情形 的,采购人可继续进行磋商活动,或宣布终止。 20、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条款 20.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0.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0.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0.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0.5 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20.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21、恶意串通参与磋商的情形 21.1 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申请情 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1.2 评审活动开始前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磋商小 组组成人员情况; 21.3 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21.4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21.5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与磋 商活动的; 21.6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21.7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或者放弃成交; 21.8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 13 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21.9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1.10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 21.1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21.12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1.1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磋商程序及最终报价 22、磋商会议 22.1 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采购单位代表及有关 工作人员参加,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况参与监管。 22.2 磋商会议由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 23、磋商小组 采购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独立完成磋商工作, 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磋商、推选成交候选人。 24、磋商原则 “公平、公正、客观、竞争”为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根据这一原则,公 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 25、磋商程序 25.1 磋商会议流程 25.1.1 播放会议纪律; 25.1.2 公布供应商名单; 25.1.3磋商会议结束。 25.2 磋商程序 25.2.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 25.2.2 磋商小组首先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 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 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 14 实质性响应。 25.2.3 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资 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5.2.4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 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存 在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所谓重大偏离是指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述主要货 物种类、规格、参数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竞争性磋商 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组员同意。 25.2.5 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 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磋商一览表中大、小写应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的,以大写为准。磋商一览表 内容与明细报价表内容应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磋商一览表内容为准,修正明 细报价表。 25.2.6 磋商。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有效供应商分别进行 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原则上为一轮,具体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 定;磋商文件有较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 应商未及时参与磋商或多次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磋商资格。 26、最终报价 26.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有效申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最终报 价及服务承诺,最终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作为评审的依据。 26.2 在采购内容和采购需求不变的情况下,供应商次轮报价及最后报价均不得高 于首轮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分项报价按首轮报价与最终报价调整比例进 行同比调整。 26.3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26.3.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 15 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 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 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 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中小企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后 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 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 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6.3.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 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 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 26.3.3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 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 16 26.3.4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 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认定 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 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 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 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26.3.5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 ,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26.3.6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 效(水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6.3.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 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7、推荐成交候选人 在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 推荐 3名成交候选人(符合供应商须知 19条情形的推荐 2名成交候选人)。 28、磋商过程保密 28.1 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等有关信息,相关当 事人均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磋商小组以及与评审工作 有关的人员负有保密责任。 28.2 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 将按无效处理。 28.3 在磋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有专门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 28.4 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 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 17 七、成交及合同签订 29、确认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 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30、磋商后审查 30.1 采购人将在签订合同前对成交候选人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进行审查。审查 包括成交候选人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成交候选人响应文件及补 充承诺中涉及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以及对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风险的其他因素。 30.2 采购人若发现成交候选人在磋商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 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存在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其他因素等,则报经监 管部门按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30.3 采购人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31、成交通知书 31.1 成交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信息媒体上发布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 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1.2 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 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32、签订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次报价及服务承诺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 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32.2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建议取消 其成交资格,监管部门将对其依法处理。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 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3、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八、验收及付款 34、验收 18 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邀请专家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 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35、付款 按照磋商文件和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采购人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九、质疑与投诉 36、质疑与投诉 36.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具体起算时间见 36.2),以书 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超出采购机构代理范围的,供应商应 当向采购人提出。 36.2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本项目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 36.3 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 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方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 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6.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必备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9 (8)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代理人同时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 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6.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 共同提出。 36.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认为质疑函不符合本规定的,一次 性书面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 函,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不成立。 36.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 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6.8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 提起投诉。 36.9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至 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0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1、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 分标准和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得分 相同的,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初步评审。磋商小组首先按照下列指标对各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评 审的为无效文件,不再参与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磋商申请及声明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信用信息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磋商一览表及报价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3、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 审打分。磋商小组组长对各评审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复核无误后汇总。 序号 评分 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价格 价格评审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 低的最终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5 分。其他供应商的 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报价得分=(基 准价/最终报价)×15。 15 2 产品需求 响应 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 15分,正偏离不加分;每负偏离一项,扣 1分,扣完为止。 15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套餐,就套餐产品性价比、产品种类等 综合评审。套餐产品性价比高,种类多,重复少得 12分;套餐 产品性价比较高,种类较多,重复较少得 9 分;套餐性价比一 般,重复产品较多的 6分;套餐性价比低,重复产品过多得 3 分。 12 3 样品 投标人所投提供产品套餐,根据现场提供的样品就品质、外观、 包装等方面综合评审。提供四种套餐样品得 4分,每少一套扣 1 19 21 序号 评分 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分; 样品包装干净精美、品质优良、产品新鲜得 15分;样品包装较 干净美观、品质良好、产品较新鲜得 12分;样品包装较普通、 品质一般得 9分;样品包装普通,产品不新鲜得 6分;样品品 质差得 3分。 4 实施方案 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把控、实施、配送及发放等方案。质量 把控措施好,实施方案完整详细,配送及时得 10分;质量措施 控制较好,方案实施较完整得 7分;质量把控一般,实施方案 一般得 4分;实施方案简略 1分。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 10 5 服务承诺 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承诺,评委根据服务承诺内容,就准 时送货、破损遗漏及时补货、产品质量退换货、赔偿承诺方案 等方面评审,承诺内容完整全面,质量退换货及时,赔偿承诺 详细全面得 8分,承诺内容较全面,质量退换较及时,赔偿承 诺得 5分,承诺内容一般得 2分。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 8 6 业绩 供应商提供 2018年 1 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同类项 目服务经验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复印件得 2分(合同需能体 现采购数量及甲乙双方清晰公章),满分 16 分。其他或不提供 不得分 16 7 南京市政 府采购供 应商诚信 档案 ①供应商诚信星级:三星级加 1分,四星级加 2分,五星级加 3 分;被评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加 5 分。 ②诚信指数:40-30分的扣 2分,29-20分的扣 3分,19-10分 的扣 4分,9分以下的扣 10分。扣分在总分的基础上扣分 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并由法定代表 人签名,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网址:“信用南京” (www.njcredit.gov.cn)供应商诚信档案;查询时限:截至投 标截止日期之前。 5 说明: 1、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 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 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报价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2.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 分。 2、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 2.1. 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 22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 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 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 3.1. 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3.2. 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3. 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依据(文件 中明确要求原件的除外),原件标后备查。 4、评审结果。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形成评审报告。 23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一、发放范围及标准: 类别 人数 预算(元/人) 在职员工 1000 人+5% 800 规培及学生等 380人+5% 200 (最终成交价以实际需求数量及成交单价为准) 二、产品选择清单: 序号 品类 规格要求 品牌 1 食用油 2.5L*2 鲁花 5S压榨花生油礼盒 4.68L 刀唛低芥酸菜籽油压榨一级 1.1L 25 度有机山茶籽油 2 大米 5kg 福临门雪国冰姬精选香米 5kg 柴火大院 2.5KG 江苏农垦南梗 46号大米 3 杂粮 黑豆 405、红豆 450、黑米 470、小米 475、赤豆 420、 红米 430、黄豆 345、薏仁雪 米 410、五谷米 800 燕之坊杂粮礼盒 4 牛奶 258g*24 安佳 250g*10 君乐宝芝芝多莓酸梦幻盖礼 盒装酸牛奶 200ML*12 归一有机冰淇淋酸奶/风味发 发酵乳 250ml*12 特仑苏有机梦幻盖 5 水果 2磅(单果 30mm+) 智利 JJJ车厘子 4.5kg(单果 0.5kg+) 树上熟爆汁黄金葡萄柚礼盒 4.5KG(单果 80mm+) 阿克苏冰糖心苹果礼盒 5kg 褚橙 M级 6 干货 10g*30 袋/盒 旭润庄园有机云耳 250g 百山祖黑木耳 250g 百山祖香菇 525g 百山祖十八鲜 2700g/18 袋 百草味--坚果大礼包 3534g/99包(坚果、肉类) 来伊份--零食大礼包 7 零食 混合装(儿童版)30日装 750g 沃隆每日坚果 牛奶巧克力礼盒 16片装 歌帝梵巧克力 300ml*10 瓶 农夫山泉 NFC果汁(橙汁) 24 520g 美心手工蛋卷 8 生鲜 1KG 安格斯牛腱肉 1960g 弹指先生生鲜大礼盒 2KG 西鲜记盐池滩羊羔羊礼盒(羔 羊整前腿 1.2KG+羔羊羊排 0.8KG) 9 熟食 500g 五芳斋酱牛肉 2010g(含鸭脖、鸭锁骨、鸭 翅、鸭腿、莲藕、鸡蛋、鸭 胗) 周黑鸭--啃定团圆鸿运礼盒 10 日用品 (特级金标生抽 500ML*2+ 蚝油 740G*2) 海天零添加酱油蚝油礼盒套 装 2100W,9 档火力 米家电磁炉青春版 1000W 美的手持小型便携式挂烫机 YBJ10G1 三、产品要求:套餐中的产品除上表提供的清单产品之外,自选同品质(及以上) 产品最多不超过一种或单人预算的 10%。 1、投标人根据产品清单提供四套产品套餐: 套餐一:以米粮油为主的套餐; 套餐二:以海鲜为主的套餐; 套餐三:以不开伙的年轻人为主的套餐; 套餐四:精致套餐。 根据职工所选套餐保证按时保质保量提供产品。 2、投标产品供货的生产日期为近期,不超过保质期三分之一,所投产品分品种报价。 3、货物快递到家(运费供应商自行承担),产品包装承重良好,易搬运,不易损坏。 四、发放日期:货品提货券 2022 年 1月 15日之前发放,如采购人时间有变动以 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五、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供应商提供提货券到期后 30 日支付本合同总价 的 90%,产品质量无瑕疵 30日支付剩余合同总价的 10%。 25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及条款 南京市口腔医院工会春节慰问品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2021 甲方:(买方) 南京市口腔医院工会 乙方:(卖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货物(产品或 设备)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一、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等 二、技术及质量要求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甲方要求的标准(见合同附件)。 三、合同价格 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本合同价格为含税的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制造费、设计费、包装费、运输费、卸货费、 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技术服务费、技术图纸资料费等费用以及乙方为完成本合同义务可能 产生或增加的一切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括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费用。 四、付款时间及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供应商提供提货券到期后 30 日支付本合同总价的 90%,产品质量无瑕疵 30 日支付剩余合同总价的 10%。 2、付款方式:可采取银行汇票或电汇承付方式结算,由甲方与乙方结算和付款(发票抬头开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 小计(元 ) 春节福利套餐 合计:¥: 元(单位:人民币) 大写: 26 具南京市口腔医院工会,税号 81320100094015034W);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价格 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乙方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行账号: 。 五、交货地点和时间 货物快递到家(运费供应商自行承担),产品包装承重良好,易搬运,不易损坏。 年 月 日前提供提货券给医院。 六、包装要求 1、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做好产品的包装,应标明收货单位、到站名称、箱号、毛重、 外形尺寸等,如有特殊要求应标明记号。 2、乙方在装箱时应严格按照装箱清单装箱。 3、包装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条件标准和甲方要求进行包装。 七、货物验收 1、为确保本合同货物的质量、性能及成套性,出厂前须按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严格 的检查或试验(甲方有权参与出厂检验),确保设备符合合同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产品是全新、 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所提供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专 利权且保证任何第三方不得对货物主张任何权利。乙方并保证其产品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 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良好的性能。 2、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乙方包装或运输 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乙方负责调换或补缺,如因此导致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 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3、货物交货时,所有货物必须带有货物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中文质保单、装箱单、中文货 物安装使用说明书。其它附件所有部件必须原包装。 4、初步验收为开箱验收,开箱验收包括对产品的型号规格、尺寸、数量、外观质量、出厂 日期、随机抽样检验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检验,且开箱验收合格不代表甲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瑕疵的 认可。初步验收合格前,货物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在货物未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货物的损 坏或缺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5、启封、开箱初步验收时,甲方应通知乙方,乙方得到通知后应在 3 天内到达现场。双方 共同开箱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甲方可单独开箱清点,缺损件 应由乙方负责。甲方的验收确认并不免除乙方因提供的货物质量瑕疵而承担的责任。若乙方提供 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乙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且交货时间不予 27 顺延。 6、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 供服务,且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 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 他义务。 7、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装箱单、质量证 书等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 8、货物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要求的 标准和乙方的承诺,且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9、甲方有权在本合同货物质保期内对本合同产品内在质量瑕疵提出异议。 八、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1、乙方负责货物的安装和调试,并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及合同规定的 质量、性能和标准,并正确且安全地安装。 2、乙方必须在甲方书面形式通知后 48 小时内上门进行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如逾期不上 门进行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的,视为延期交付。 3、乙方提供的服务全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 4、质保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5、甲方应向乙方现场调试的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便利条件,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它服务,其费用另定。 九、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在合同交货期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督促乙方保质、保量、按 期交货。 2、为了便于了解购买货物的制造情况,在制造过程中,乙方在项目试验前一周内通知甲方, 甲方有权派员参加有关项目试验。 3、乙方按合同规定完成有关工作后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 支付货款。 4、在货物制造过程中,甲方根据需要有权派人到制造现场监造,包括材质、牌号、供应商、 外协方等。 5、在货物制造后期,甲方有权派人到乙方现场,以便熟悉掌握有关组装工艺,乙方需提供 有关方便。 28 6、如因甲方原因推迟交货期,则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十、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中约定的供货范围、技术要求等标准,保质保量按期供应产品。 2、乙方所供的货物,必须是确保整体性能优质的产品,并保证全部设备质量和性能。 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资料和图纸,并对其正确、可靠、成套、完整、清晰负责。 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原件应在随机文件中提供。 4、乙方所供产品应切实做到不合格、不配套的产品不准出厂。在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因缺 陷、制造、调试、材料、技术服务等问题产生故障,乙方应在 24 小时内负责修复或更换全新的符 合质量合格要求的(修复或更换的部分质保期重新计算),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如 24 小时内不能负责修复或更换全新的符合质量合格要求的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退还甲方已 付的全部费用及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质保期后,乙方负责维修,维修及配件 均以最优惠的价格供应。 5、乙方所供货物应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包装,如因包装不善所产生的缺损,乙方在确保交 货期的前提下负责更换及补供,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若因运输途中造成产品缺损时,乙方应及时増供缺损 件,且交货期不予顺延。 7、本合同质量保证期限为:投标产品应承诺供货的生产日期为近期,不超过保质期三分之 一(家电类产品除外,家电类产品填报质量保质期)。在质保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 即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承担。 8、货物交付(指乙方将全部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现场初验全部合格后,视为交付)给甲方前 的保险由乙方负责,保 险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运的全部货物及运输过程中的第三者责任 险。如交付给甲方前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货物、设施损失损坏及人员伤亡等事故,责任由乙 方承担。 9、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0、乙方指定 为负责人,联系方式: ,全权负责本合同相关采购 事项的确认。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全部货物,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迟交付,每延迟一天, 乙方每天按本合同总价的 1%赔偿甲方损失,如乙方累计延迟交付超过 20 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 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20%支付甲方违约金。如违约 29 金不能弥补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继续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如发生不可抗力,乙方应 当立刻通知甲方。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 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 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如 有),或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延期供货应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 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 3、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同期存款利息向乙 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自行承 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民事及刑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 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甲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合理费用),同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价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 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5、乙方需加强自身医药代表的管理,医药代表违规不良行为将被甲方录入诚信档案,甲方将 依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理。 6、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其他违约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约履行 合同义务,如乙方拒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在本合同解除 后,乙方应当按本合同总价的 10%支付甲方违约金,并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 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十二、不可抗力 1、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 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相关规 定处理。 2、本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 于: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 十三、争议管辖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 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生效 30 1、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正文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十五、其他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附件、中标通知书,乙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 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及零配件维修价格清单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正文、附件中的技术协议或其它附件条文需进行修改补充时,应当在双方 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书,且该补充协议应当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 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南京市口腔医院工会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地址:中央路 30 号 地址: 电话:025-83620131 电话(手机): 传真:025-83620131 传真: 邮编:210008 邮编: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鼓楼支行 开户银行: 帐号:320006621018170007011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专用条款 下述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 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与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 为准。 条款号 内容 1 买方:南京市口腔医院工会委员会、南京市口腔医院 2 卖方:待定。 3 工作现场:南京市口腔医院指定地点 4 合同货币:人民币 5 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供应商提供提货券到期后30日支付本合同总 价的90%,产品质量无瑕疵30日支付剩余合同总价的10%。 6 质量保证期:各类食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七天无理由退换。 31 7 未得到买方许可,擅自将本合同货物或服务分包给其他单位。 8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将由合同双方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合同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买方 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提交买方所在地法院判决。 9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且根 据文件要求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2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33 评分索引表 资格审查项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符合性审查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评分项目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备注:投标文件中没有此页视同无效投标文件 34 目录 一、磋商申请及声明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供应商基本信息 四、供应商资质 五、磋商一览表 六、明细报价表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技术响应偏差表 九、项目方案 十、项目组人员 十一、供应商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十二、磋商所需的其他资料 35 一、磋商申请及声明 磋商申请及声明 (采购人):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编号为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 点,并负法律责任。 一、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二、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 受,我们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项要求,并按我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 按量交付履约方; 三、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人的权利; 四、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履 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五、我们遵守贵方有关竞争性磋商的各项规定; 六、我方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 单位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 3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出席磋商会议的提供,未出席的可不提供。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 单位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3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单位为我单位本次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一 切事宜。 特此授权 (授权委托人出席磋商会议的提供。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38 三、供应商基本信息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区 地址 邮政编码 成立时间 单位性质 注册号或社 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 (万元) 供应商类别 诚信等级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备注 39 四、供应商资质 (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 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0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信用得分 星级 诚信档案记录情况 信用承诺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 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 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 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 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 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二〇 年 月 日 40 注: 一、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二、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 ,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 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 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 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41 五、磋商一览表 标题 内容 单位 投标总价 元 交货期 投标声明 是否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 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备注 单位名称: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42 六、明细报价表 序 号 品种名称 单价 (元) 数量 (袋/盒/瓶) 合价 (元) 备注(符合小微 企业等规定的请 注明) … 合计 投标 报价总计 ¥ 人民币(大写): 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其中,小微型企 业、监狱企业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 的产品报价总计 ¥ 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注:投标人应分项进行填报,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相 关辅助材料和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其它一切费用应在报价时一并考虑,项目实施过 程中不再单独结算。表中投标报价总计应与对应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一致。 在“备注(符合小微企业等规定的请注明)”栏内,填写“符合 小微型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产品 报价”,“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产品报 价总计”填写汇总价(报价折扣无需折算),如果未按上表格式填写,评标时将均不 予折扣。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43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 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应完整填写此函,非小微企业不需提供此 声明函 4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 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 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完整填写此函,非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声明函 45 八、技术响应偏差表 (一)技术响应偏差表 磋商文件内容 响应文件内容 偏差内容及说明 单位公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1、凡响应文件中所投货物或服务与磋商文件有偏差的(包括正偏差,负偏差),均 应在此表中详细列出并说明理由。采购需求须点对点应答。 2、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与磋商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 详细注明。 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并注明响应文件中对应的页码范围。 46 47 (二)商务偏离表 (付款方式、交货期、质保期须点对点应答,且不可负偏差) 磋商文件内容 响应文件内容 偏差内容及说明 单位公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1、凡响应文件中所投货物或服务与磋商文件有偏差的(包括正偏差,负偏差),均 应在此表中详细列出并说明理由,须点对点应答。 2、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与磋商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 详细注明。 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并注明响应文件中对应的页码范围。 48 九、项目方案(涉及到评分或投标人自行提供) 格式自拟 单位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 49 十、项目组人员 供应商项目管理、售后服务人员一览表 注:如供应商成交,项目管理、服务人员必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 换。按磋商文件要求附相关人员证书。 单位公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姓名 本项目 拟任职务 学历 身份证号 联系 电话 备注 50 十一、供应商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供应商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需后附证明材料。 单位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 51 十二、磋商所需的其他资料 请在此文档中增加磋商所需其他相关内容(包括资格要求、评审办法、磋商需求中涉及的证件证 明及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