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 | 长丰县阿奎利亚学校午餐配送采购 | ||
采购人名称: | 长丰县阿奎利亚学校 | 项目地址: | 市级﹒长丰县 |
财政委托编号: | 此项目无财政委托编号信息 | 交易平台: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监督部门: |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2-01-07 10:26:04 |
长丰县阿奎利亚学校午餐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网上磋商项目)
项目概况
长丰县阿奎利亚学校午餐配送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ACCFN00011
项目名称:长丰县阿奎利亚学校午餐配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采购需求: 长丰县阿奎利亚学校午餐配送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下列资质之一:①《食品经营许可证》;②《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月8日9:00至2022年1月14日17:30(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3374、0551-62723373。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月19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咨询电话:4009980000),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长丰县阿奎利亚学校
地址: 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0551-65689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3374、62723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文玉
电话:0551-62723374、62723373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采购需求(挂网).docx
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按月度支付,每月上旬支付上一月的费用。 |
2 |
服务地点 |
长丰县阿奎利亚学校(凤巢路校区、金珠路校区)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
5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餐饮业 |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长丰县阿奎利亚学校午间集体用餐配送膳食的采购。本项目有两个校区,分别是凤巢路校区、金珠路校区。每天共有约2000份学生中午盒饭需求。本项目具体学生就餐数量以学校统计数字为准。
学生实行自愿原则参加中午配餐订餐,采购人对师生盒饭需求人数及学校数不作承诺。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学校就餐规模变化,如果服务期内学校午餐人数增加,成交供应商经营及配送能力应同步达到要求。为了更好地推进中小学午餐资助工作,由成交供应商对经审核的特困家庭(指低保家庭学生、社会散居孤儿等情况)在校就餐学生提供免费午餐。
三、服务需求
1、本采购项目立足于引进具有丰富的学校集体用餐配送经验,能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及风险的社会餐饮服务机构进行经营及管理。成交供应商必须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所提供的午餐安全卫生、营养价廉、服务周到。
2、本次招标师生午餐标准为每餐10元/人。结帐方式为月结,午餐配送费用由需求学校与成交供应商据实结算,成交供应商不得直接向学生或家长收取。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正式发票。需求学校代为收取并在核算后于次月的20日前向成交单位支付前月的师生午餐费用(如遇节假日顺延),具体以合同为准。
3、师生午餐每餐不得少于一荤、一半荤半素、一素菜,菜品1周内应无重复,所有集体配送米饭不限量供应,且有免费汤配送。
4、采购人要求:原料投入率>70%(原料投入率=食品原料采购成本/盒饭供应价),不得突破。成交供应商应确保供应的饭菜营养、份量满足师生就餐要求。
5、成交供应商须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师生就餐为每月自愿式订购。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缴纳食品安全履约保证金10万元,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为午餐配送学校投保公众责任险,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成交供应商所购买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粮油、调味品、副食品、冷冻制品、豆制品、蔬菜、干货、洗涤与卫生用品等物资必须到正规商店采购,原辅材料质量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提供的餐具应无毒、卫生、环保,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经抽查存在问题,影响食用的,经有资质的第三方确认或采购人、需求学校、成交供应商三方确认,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第三次扣除余下的履约保证金且取消合同。
购入并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或在日常供餐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因餐具材质不卫生或餐具清洁不彻底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或给师生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成交供应商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发生食物中毒而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有权立即停止成交供应商供货,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并暂扣当月所有供应午餐的营业款作为赔偿预付款。
7、成交供应商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配备专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合格的检验人员。所有从业人员(包括驾驶员、搬运工等)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服务。
8、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与学校约定的具体时间内送餐到学校指定地点,确保学生准时吃到热饭热菜热汤。集体用餐配送必须采用规定的冷藏、加热保温、高温灭菌等方式,配送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采用冷藏方式加工的集体配送,从烧熟至食用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采用加热保温方式加工的盒饭,从烧熟至食用的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成交供应商应根据用餐单位的距离远近情况,做出合理供餐路线规划,餐饭装好后,应及时出车,按时送至用餐单位。因成交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师生膳食供应延误并给校方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万元,超过三次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9、成交供应商应配备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食品专用密闭运输容器送餐,车辆运输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当注意操作卫生,防止膳食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成交供应商运输工具进入学校,必须接受学校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损坏,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运输过程中禁止人货混装。成交供应商应配备相应分餐人员发放盒饭,按学校要求将午餐送达到教室或学校内其它集中用餐场所。分餐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餐饮专用塑料透明口罩,工作服、帽子、口罩须每天清洗,干净卫生、整洁。送餐人员须佩戴工作证和健康证,工作证和健康证佩带于胸前。相关人员应遵守用餐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并接受学校监督管理。
10、成交供应商应当在当天供应的全部食品品种的成品中随机抽取留样2盒(每品种不得少于250g),并按食品留样规定的方式、数量和时间保存和登记。成交供应商应自设检验室,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对供应的午餐原材料进行检验(包括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含量、兽药残留含量等),并形成书面检验结果,检验结果必须有检验人员签字。
11、集体用餐配送的膳食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级PP材质的塑料餐盒或食品级不锈钢等其他符合工艺要求材质制成的食品级餐具。非一次性餐具在使用前应彻底清洗,并采用化学、热力或清洗消毒设备进行消毒,消毒后的餐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用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12、集体用餐配送期间,成交供应商不得中途转包及单方面突然终止承包,否则采购人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3、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膳食出现质量上不符合采购人的要求(如膳食中有虫子或其他异物、量少质差、数量出现差错、未采取有效保温措施等)的情况,成交供应商需立即进行改正,如经需求学校三次提出仍未改正到位的,需求学校有权单方解除配餐合同。
14、需求学校定期对就餐师生开展问卷调查,问卷满意率达不到85%,成交供应商应立即整改。经整改后问卷满意率仍然达不到85%的,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再次整改,再次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需求学校有权与成交供应商解除配餐合同。
15、因成交供应商提供集体配送饭菜卫生、质量、安全、份量、温度、时效等原因导致就餐师生人数变化,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16、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动物检疫法》、《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主动申报或接受监管部门随时随地现场或飞行检查,按规定提供监管部门的检验报告,若受到监管部门处罚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万元,超过两次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四、报价要求
午餐标准为每餐10元/人,供应商无须报价,在报价表中承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即可。
%1、 其他要求
考虑到供应商的配餐能力,为保证配餐质量,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将核实成交供应商的配餐情况,如成交供应商除本项目外,在长丰县境内中标(成交)的配餐项目,且单餐计划配餐数量累计已超过3000份的,采购人将取消该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上的成交资格。请潜在供应商审慎参与磋商,并承担相应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