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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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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食堂食材采购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宜昌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食堂食材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JZ1440-202101-01H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宜采计备[2021]XM3442号

三、项目名称:宜昌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食堂食材采购

四、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枝江市天清水稻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办沿江大道3号

成交下浮率:2%

货物类

名称:宜昌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食堂食材采购

品牌(如有):见附件

规格型号:见附件

数量:见附件

单价:下浮2%

五、磋商小组名单:杨大青,付玉萍,胡红琼

六、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2-01-06

2、磋商地点: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评标二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以及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单位一次性支付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1.7(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中标通知书领取: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在本项目所属区域内的中标通知书的相关附件栏目自行下载。

3、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地 址:枝江市问安镇

联系方式:150017774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枝江市民主大道87-6号

联系方式:13872660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立新

电 话:13872660599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招标文件正文.pdf
湖北省宜昌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ZJZ1440-202101-01H 项目名称: 宜昌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食堂食 材采购 宜昌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 2021年 12月 24日 所属项目交易平台:枝江市交易平台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9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9 一、 说明 ...................................................................................... 14 二、磋商文件 ................................................................................ 15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 16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21 五、竞争性磋商程序 ..................................................................... 23 六、 授予合同 .............................................................................. 27 七、质疑和投诉............................................................................. 28 八、项目验收 ................................................................................ 30 九、适用法律 ................................................................................ 30 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 30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 30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32 一、项目基本情况 ......................................................................... 32 二、采购相关要求 ......................................................................... 32 第四章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 39 一、磋商步骤 ................................................................................ 39 二、评审标准 ................................................................................ 42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参考格式) ...................................... 48 合同格式 ........................................................................................ 48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54 一、商务文件组成......................................................................... 55 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 56 分项报价明细表 ............................................................................................................. 57 货物、服务清单 ............................................................................................................. 58 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 59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 60 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 ............................................................................................. 61 自然人资格证明文件 ..................................................................................................... 62 委托授权书 ..................................................................................................................... 63 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 64 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 ......................................................................................... 65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 67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 68 类似项目业绩表 ............................................................................................................. 69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对照表 ............................................................................................. 70 技术和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 71 中小企业声明函 ............................................................................................................. 72 二、技术文件组成......................................................................... 74 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 75 技术评议对照表 ............................................................................................................. 76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流程 ......................................................... 77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 78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宜昌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枝江市公 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zgzhijiang.gov.cn/zjSite/)获取采购 文件,并于 2022年 01月 06日 09时 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Z1440-202101-01H 2、采购计划备案号:宜采计备[2021]XM3442号 3、项目名称:宜昌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8.22(万元) 6、最高限价:118.22(万元) 7、采购需求:择优选择 1家供应商负责食堂 2022年食材配送,包括粮油类、畜 禽肉类、水产品类、调味品等食材的供货、装卸、运输到指定地点及相关服务等。(详 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壹年。(具体日期由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大 型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12 月 25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7:30止 地点:枝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陆至网员专 区选择“枝江市”板块,并按提示下载采购文 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 体操作参见“办事指南>办事指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员办理须知”)。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 01月 06日 09时 00分(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应通过互联网使 用 CA数字证书登录“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 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 购人将拒收。 地点:枝江市仙女大道 190号(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楼)开标室 五、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公告发布媒介: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 12 月 24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地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楼(枝江市仙 女大道 190号)开标室操作系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 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包)组织在线开标。 2、开标:供应商应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 网在线参加开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 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 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3、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 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磋商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同时可支持视频 沟通,请各供应商提前安装视频会议系统(因供应商设备问题导致无法进行视频谈判 的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具备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栏目的《宜昌不见面开 标大厅操作指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地 址:枝江市问安镇 联系方式: 150017774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枝江市民主大道 87-6号 联系方式:13872660599(梅立新)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立新 电 话:0717-4915129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 请在方框□内划√选择。 序列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 宜昌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食堂食材采购 2 采购人 名称:宜昌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地址:枝江市问安镇 电话:15001777414 联系人:陈文嘉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枝江市马家店民主大道 87-6 号 电话:0717-4915129 联系人:陈工 4 监管部门 名称:枝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枝江市胜利路 23 号 电话:0717-4227592 名称: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枝江市仙女大道 190 号 电话:0717-4519705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 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供应 商的资格要求”。 6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 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7 备选方案 □接受 ?不接受 8 样品提供的规定 □要求提供 ?不要求提供 提交的时间: 地点: 9 信息公告媒体 《 枝 江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ggzyjy.zgzhijiang.gov.cn《湖北省政府采 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10 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 2022 年 01 月 6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 11 磋商形式及相关 要求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 1、不见面磋商: 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的,各供应商无需 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 1.1 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 “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 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 1.2 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 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 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磋商小 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同时可支持视频沟 通,请各供应商提前安装视频会议系统; 相应操作说明见 “宜昌公共资源电子 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 《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 操作手册(供应商)》。 2、见面磋商 采用见面磋商方式的,各供应商按下列 步骤操作。 2.1 解密: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1)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 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远程解密”栏 目,进行远程解密; (2)交易中心解密机或现场开标系统 上进行现场解密; 2.2 磋商:各供应商需前往枝江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 ,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 参与磋商。 3、解密时间:30 分钟 12 磋商小组的组建 及评审专家的确 定方式 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共 3 人组 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0 人和专家评委 3 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 ?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方式 □其他方式 13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14 磋商有效期 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15 响应文件份数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其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 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 磋商响应文件贰份以及电子响应文件 光盘拷贝一份。 16 代理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划委员会 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 委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 准计取,以及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 理协议的约定,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 书前向采购代理单位一次性支付本次采购 代理服务费。 17 政府采购项目验 收电话 15001777414 18 信用记录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 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 016〕125 号的规定,磋商现场由采购人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 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经供应商签 字确认后存档留存。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9 是否专门面向中 小微企业 ? 专门面向 □非专门面向 备注: 20 价格扣除比例 小微企业:/%(取值范围:6%-10%,工程项 目为 3%-5%) 含小微企业联合体:/%(取值范围:2%-3%, 工程项目为:1%-2%) 21 政府采购合同融 资 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 展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市财政 局 人行宜昌市中心支行 市经济和信息 化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 作的通知》(宜市财采发[2020]5 号)文件 精神,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申请融资贷 款,主要流程见招标(采购)文件附件 1。 22 其他 一、 说明 1.1 适用范围 1.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 关服务的采购。 1.2 定义 1.2.1“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监管部门”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4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 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5“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利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提 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加密的响应文件。 1.2.6“成交供应商”是指: 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 供应商。 1.3、货物和服务 1.3.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 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 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 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 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 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1.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1.4、磋商费用 1.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 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2.1.磋商文件的构成 2.1.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 文件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服务要求; (4)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6)响应文件格式; (7)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补充 文件等。 2.1.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 技术规范、参数及相关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 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 风险,有可能导致被拒绝,或被按照无效文件处理或被确定为无效文 件。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 潜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潜在 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日 前登录“枝江市交易平台”,在网员专区对应项目中进行网上提问(具 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予以答复(答 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必要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 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在枝江市交易平台上会员专区向所有供应商 公布,供应商可在会员专区对应栏目下载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作为磋 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 2.2.2 潜在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 意。在规定的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3. 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 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日前在项目 所属电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更正公告。 2.3.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项目所属 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上会员专区向所有供应商公布,并对供应商具有约 束力。 2.3.3为使潜在供应商有充足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 研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响应文件截止期,并通过 在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方式通知所有下载磋商文 件的供应商。 2.3.4 潜在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并下 载,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 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3.1.响应文件的语言 3.1.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供应商提交的支持 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简体翻译 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简体翻译本为准。 3.2 响应文件的构成 3.2.1 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商务文件内容(详见第六章商务文件组成) (2)技术文件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文件组成) 3.3 响应文件编制 3.3.1 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 3.3.1.1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时,应按照统一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和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投标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要求格 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3.3.1.2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编制响应文 件。 3.3.1.3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 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3.1.4 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 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 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1.5 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响 应文件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 CA 印章。 电子响应文件若无 CA 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3.2 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 函》、《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等磋 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3.3.3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 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3.4. 磋商报价要求 3.4.1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3.4.2 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 采购需求”规定的货物、服务内 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 和《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磋商 报价应为优惠后的报价,任何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 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不得优惠。磋商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 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磋商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 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将被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3.4.3《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 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磋商总价中; (3)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 的有关费用。 3.4.5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 为无效响应文件。 3.4.6 供应商所报的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 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3.4.7 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 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5 备选方案 3.5.1 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磋商备选方案, 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6 联合体 3.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 份共同参与磋商。 3.6.2 采取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 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条 件。 3.6.3 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 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联合磋 商协议。 3.6.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 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3.6.5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响应文件必须由联合体所有成 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 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6.6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 同。 3.6.7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 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6.8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 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 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7.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3.7.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 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7.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3.7.3 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 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8)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 料。 3.7.4 证明投标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 件。 采取资格预审方式项目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资格条件 与资格预审时发生变化的,提交变化后的资料。 3.8. 磋商的有效期 3.8.1 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 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 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不足,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 件。 3.8.2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 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但其 磋商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 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文件,电子开标软件将无法接受,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4.2.1供应商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 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4.2.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 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2.3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现场解密上传的 响应文件,或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陆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 台,采用远程解密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工作。若因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 台故障等技术原因不能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代理机构报行政监督 部门备案,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处理,并在平台恢复正常后及 时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 (5)其他无法保证询价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4.3 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送 达的任何响应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 原因导致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枝江市交 易平台不负任何责任。建议尽早完成响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 4.4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响应文件。 4.4.2 供应商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上传栏目,点击 “投标文件撤回”按钮进行撤回,并可重新上传修改后的电子响应文 件。 4.4.3 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制作成完整的响应文件,并按照本章第 4.1 条、4.2 条进行编制、密 封和递交。 五、竞争性磋商程序 5.1 磋商小组的组成 5.1.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 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 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 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5.1.2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 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特殊情况下、 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 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 专家中应当包含 1 名法律专家。 5.2 磋商方法 5.2.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方法进行评审。磋商 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 价响应文件、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5.2.2 本项目评审方法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步骤及 标准”。 5.3 响应文件的初审 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5.3.1 资格性检查 (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性审查内容进行资格审 查,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时,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已载明 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 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性审 查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和资格证明文件供磋商小组核查,否则磋 商小组将不予采信。 (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 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 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 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 个审查阶段。 5.3.2 符合性检查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审查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 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视为 无效响应文件: (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 织要求协同投标;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 异;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使用伪造、变造的行政许可证件; (9)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10)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 证明; (11)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12)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5.3.3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5.3.4 磋商报价的修正 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 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 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 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供应 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5.3.5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 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 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对关键 条款的偏离或反对将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不响应。磋商小组决定响应 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 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 5.3.6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 件。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 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 5.3.7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4 磋商 5.4.1 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4.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 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 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5.4.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5.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 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4.5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 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5.4.6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 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 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 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4.7 采取不见面磋商方式的,磋商供应商应在能够保证设施设 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谈判,并实时 在线关注磋商小组线上通知,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供应商 自行承担。 5.4.8 符合下列情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2)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 化项目。 5.4.9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 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5.4.10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 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5 采购结果确认 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 件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供应 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 序排列。磋商小组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按各供应商的得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5.6 公示或公告 5.6.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六、 授予合同 6.1 合同授予标准 6.1.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成交 供应商。 6.2 签订合同 6.2.1 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按照磋 商文件规定和成交供应商的承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2.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 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七、质疑和投诉 7.1 质疑 7.1.1 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 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特注:未按上述程序规定的必备内容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代理 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7.1.2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 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 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 件,并签字或者盖章。 7.1.3 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 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 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7.1.4 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 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 疑的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7.2 投诉 7.2.1质疑人如对被质疑人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 做出回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政府 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 材料。 7.2.2 供应商投诉时,应当当面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 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 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 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7.2.3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 7.2.2 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诉讼;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7.2.4 投诉人可以授权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 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7.2.5 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不 予受理。 八、项目验收 8.1 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 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服 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8.2 验收标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标准。 8.3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联系电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 规定。 九、适用法律 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 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10.1 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所有。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2 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3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 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1.4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 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11.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 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1.6 相关法律制度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 方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为规范食堂食材采购工作,建立竞争机制,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 效 益,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确保服务对象及职工吃得健康营养,现通过竞争性磋商 方式确定 1家协议食材供应商。 2、采购内容:择优选择 1家供应商负责食堂 2022年食材配送,包括粮油类、 畜禽肉类、水产品类、调味品等食材的供货、装卸、运输到指定地点及相关服务 等。 3、用餐人数及餐数:根据采购人的需求配送。 4、最高限价:118.22万元 二、采购相关要求 1、每日配送的食材品种和数量由采购人确定后,提前 1天通知配送供应商, 然后由配送供应商当天配送新鲜食材。同时提供食材结算表给验收人,单据务 必 内容如实填写。如发现虚报,私自上调食品单价,应承担违约责任。 2、质量要求(如国家标准修订或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品名 质量要求 猪肉及 肉制品 1.满足《鲜、冻片猪肉》(GB9959.1-2001) 2.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 标准及肉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厂家,供货时 须提交厂家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鲜肉确保 每日新鲜、无异味。 3.需提供“两证两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动物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 4.需进行非洲猪瘟检测。 牛肉 1.满足《鲜、冻分割牛肉》(GB/T17238-2008) 2.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 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厂家,供货时须提 交厂家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鲜肉确保每日 新鲜、无异味。 冷冻食 品 1.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 2.外包装完好无破损,清晰可见厂名、厂址、生产日期 3.解冻失水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禽类 1.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 2.屠宰前的活畜、禽应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 3.新鲜光禽:光禽是指经宰杀去毛以后的鸡、鸭等禽类,质量好坏,是否 新鲜,主要根据以下几方面来判别: 1)喙有光泽、干燥、无粘液 2)口腔:新鲜的光禽口腔粘膜呈淡玫瑰色,有光泽、洁净、无异味 3)新鲜的光禽眼睛明亮,充满整个眼窝 4)皮肤:新鲜的光禽皮肤上毛孔隆起,表面干燥而紧缩,呈乳白色或淡 黄色,稍带微红,无异味 5)脂肪:新鲜的光禽脂肪呈淡黄色或黄色,有光泽,无异味 6)肌肉:新鲜光禽肌肉结实,有弹性,有光泽,颈、腿部肌肉呈玫瑰红色, 变质的光禽肌肉松驰,湿润发粘,色变暗红,有明显腐败气味。 其他物 资 干货类及调料品等商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包装完好,达到相应的等 级,必须是在保质期内。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检测后合格的货品。 三、配送服务要求 1、每日配送时间:早上 8点 30分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如送货迟 到超过 30分钟,可扣罚当天总货价的 10%;若送货迟到超过 60分钟,可扣罚当 天总货价的 20%;三次以上延迟送货达 60分钟,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2、对于采购人临吋通知的额外少量食材配送,应在接到通知后 60分钟内送 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应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品牌、品名、质量、数量、 价格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供应商不得差量供货和超量供货,不得擅自更改采购人所需的货物品种 和数量。 5、供应商所供货物供货延迟或所供货物达不到有关食品卫生要求造成食品 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事故的全部经济赔偿以及其他法 律责任。 6、供应商所供货物须经过采购人指定人员验收,若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采 购人有权当即拒收。造成食堂工作不能正常运行,供应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7、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 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接受采购人处罚。 8、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 第一责任,并提供当日供应商品的质量检验合格凭证。 9、供应商必须负责所供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 责。 10、配送食品车辆必须为本公司箱式冷藏车辆,不得随意外包配送任务,配 送需冷冻食品时,必须打开冷藏功能。 11、每日核准人与配送食品人员必须为本公司内部员工,必须具有在该公司 缴纳五险一金的相关证明,供应商更改配送人员时必须提前书面形式告知采购 方。 12、供货车辆和人员在采购方公司内部必须遵守采购人的进出门管理规定, 服从采购人安保人员的指挥。 四、商务要求 1、送货地点:宜昌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壹年。(具体日期由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3、报价方式: (1)报价方式的要求:根据所提供的清单与计量、计价方式,各潜在投标人 按照以上依据自行报下浮比例,下浮率最高限价为 100%(取整数),报价时只 填下浮数字,%已在单位中固化,如:1、2、3......(所有食材下浮率只报唯一 整数)。 (2)报价一览表及报价评审依据按下浮率报价,单位为%。 (3)本项目所供应的货物价格包含一切税费、检验检疫费、质量检测费、 运输、装卸、保险、人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 4、付结算款方式:采购方按月向供应商结算货款。供应商供货的次月 15日 前与采购方核对货款,核对无误后开具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 15 个工作日内支 付货款。 5、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供应商应当在供货合同签订前提供已购买且在保险 期内的保额不少于 100 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 6、违约处罚 (1)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货物的食品安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如 果因成交供应商的责任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除应当赔偿采购人的 直接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 20000 元/次的食品安全违约金,并依法追究法 律和刑事责任。上述赔偿金和违约金由采购人从风险保证金中扣除,风险保证金 不足的,采购人可以直接向成交供应商追索。 (2)成交供应商故意供应过期变质肉食品等,或短斤缺两以次充好蒙混过关 的,一经查证属实,应向采购人支付 500元/次的食品安全违约金,而后由成交 供应商承担事故的全部经济赔偿以及其他法律责任,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7、合同履约考核细则 供应商在中标、签订合同以后,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日常行为按百分制进 行考核,每月进行考核汇总。若年度考核低于 90分则采购人直接与成交供应商 解除合同。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序 号 评价项目 分值 依据 考核标准 1 合同履约 20 按照合同 约定,食堂 主管、供货 商双方签 名。 1、未按照合同要求配备专门采购对接人员,并不及 时处理采购订单,每次扣 0.5 分,逐次累计扣分。 2、未按照合同约定,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 无 任何理由随意更改采购人订单,每次扣 0.5分,逐次 累计扣分。 3、未按照合同约定,未在材料价格变动幅度范围内 报价,每次扣 0.5 分,逐次累计扣分。 4、未按照合同约定配合采购人进行市场核价, 每次 扣 0.1 分,逐次累计扣分。 2 供货及时性 15 按合同货 物送货标 准,注明货 物不合格 原因,食堂 主管、供货 商双方签 名。 1、未将货物送到合同约定的地点,每次扣 0.1 分,逐次累计扣分。 2、无正当理由,对采购人常规性采购不能及时送货, 每次扣 0.5 分,逐次累计扣分。 3、无正当理由,对采购人临时紧急性采购(至少提前 2小时通知),不能及时处理予以送货的,每迟到半个 小时扣 0.2分,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采购所产生的 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逐次累计扣分。 4、无正当理由拒绝送货:每次扣 2 分,逐次累计 扣分。 5、送货品种、数量与订单品种、数量不得超出 5% 的比例,超出范围内的每项次扣 0.1分,有漏项的每 件次扣 0.2 分。 3 售后及服务态度 15 注明不合 格原因,食 堂主管、供 货商双方 签名。 1、送货时,成交供应商送货员工服务态度恶劣, 经 查属实的每次扣 0.1分,与采购人人员发生打骂斗 殴行为,经查属实的每次扣 2 分。 2、对采购人提出的供货不足方面不能及时改进,每 次扣 0.5 分,逐次累计扣分。 3、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签单、结算工作,每次扣 0.1分,逐次累计扣分。 4、无正当理由,未按食堂要求退换货时间退换货的 每次扣 0.5分,当天未完成退换货的扣 0.1分,第二 天扣 0.5分按此递增类推。 5、成交供应商配送人员不能以任何形式向公众透露 采购人的食业机密,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如 名誉受损、经济受损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并每次扣 2 分,逐次累计扣分;在装卸货物中,司 机刁难采购人,造成投诉等费用,给采购人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的,一次扣 2分,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的, 一次扣 10分。 4 供货数量 50 食堂主管、 供货商双 方签名 1、货物质量安全不合格、不符合卫生标准、假冒伪 劣食品或发生变质、腐烂现象,每件扣 1 分,逐次 累计扣分。 2、提供的产品标示不齐全(缺少生产厂家、包装数 量、有效期、产品成分等)每次扣 0.5 分,逐次累计 扣分。 3、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职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经市(区)级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供应商责任;采购 人有权提出终止协议和使用其它备选供货食。 4、违反合同验收标准,货物质量不符合食堂使用标 准每项次扣 1 分,不符合卫生标准每次扣 1分:鲜 肉、冰鲜类不符合合同约定运输要求的每次扣 1 分。 5 奖励 10 采购人食 堂相关人 员抄送供 应商。 1、对采购人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被采购人采纳的每 次加 0.5 分。 2、积极主动推新菜谱,丰富食堂配餐,每次加 0.1 分。 3、年度考核无食品安全问题,每年度奖励 2 分。 4、配送食材被大众认可,配合食堂工作,爱护公共 物品,为采购人节约材料、燃料、水电等,每次加 0.1 分。 5、成交供应商员工注重仪容仪表,出入食堂,维护 采购人食堂工作形象,每次加 0.1分。 6、成交供应商员工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协助处理 重大突发事件、发现排除隐患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的正能量行为,按社会影响每次加 0.1-1 分。 注:(1)考核分数每 0.1分为 50元,采购人在每月按累计分数进行核算,在成 交供应商结算时进行扣减(奖励)。 (2)当考核扣分累计低于 90分时,则判定成交供应商未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单 方面解除合同。 五、其他要求 、 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给配送单位和个人购买烟、茶叶、土特产及礼品 等非伙食类食品,严禁虚增、套开副食品发票,如发现一起,立即取消配送资格, 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附: 宜昌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清单 序号 编码 品目名称 分类 菜品名称 单位 需求数量 1 A150101 谷物细粉 粮油类 面粉 斤 12800 2 A150101 谷物细粉 粮油类 糯米粉 袋 24 3 A150102 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 粮油类 大米 斤 22250 4 A150102 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 粮油类 糯米 斤 430 5 A150102 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 粮油类 小米 斤 394 6 A150102 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 粮油类 八宝米 斤 300 7 A150103 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 粮油类 粉条 斤 554 8 A150105 植物油及其制品 粮油类 菜籽油 斤 3928 9 A150105 植物油及其制品 粮油类 葵花籽油 斤 4000 10 A150105 植物油及其制品 调味品 七星麻油 瓶 90 11 A150105 植物油及其制品 调味品 花椒油 瓶 20 12 A150106 糖及副产品 调味品 白糖 斤 440 13 A150106 糖及副产品 调味品 冰糖 斤 300 14 A150107 畜禽肉 畜禽肉类 牛肉 斤 2480 15 A150107 畜禽肉 畜禽肉类 羊肉 斤 650 16 A150107 畜禽肉 畜禽肉类 排骨 斤 2000 17 A150107 畜禽肉 畜禽肉类 蹄子 斤 2800 18 A150107 畜禽肉 畜禽肉类 鸡 斤 2500 19 A150107 畜禽肉 畜禽肉类 鸭 斤 2000 20 A150107 畜禽肉 畜禽肉类 鹅 斤 800 21 A150107 畜禽肉 畜禽肉类 鸡腿 斤 800 22 A150107 畜禽肉 畜禽肉类 大骨 斤 1800 23 A150107 畜禽肉 畜禽肉类 鸭脯 斤 640 24 A150107 畜禽肉 畜禽肉类 鸡翅 斤 400 25 A150107 畜禽肉 畜禽肉类 鸭掌 斤 300 26 A150107 畜禽肉 畜禽肉类 鸡脯 斤 460 27 A150107 畜禽肉 畜禽肉类 猪肉 斤 7000 28 A150108 油脂及食品杂碎 畜禽肉类 猪肚 斤 450 29 A150108 油脂及食品杂碎 畜禽肉类 牛肚 斤 400 30 A150108 油脂及食品杂碎 畜禽肉类 肥肠 斤 500 31 A150108 油脂及食品杂碎 畜禽肉类 猪肝 斤 80 32 A150108 油脂及食品杂碎 畜禽肉类 鸭血 盒 100 33 A150108 油脂及食品杂碎 畜禽肉类 猪血 斤 100 34 A150108 油脂及食品杂碎 畜禽肉类 牛蹄筋 斤 80 35 A150109 熟肉制品 畜禽肉类 腊肉 斤 1000 36 A150109 熟肉制品 畜禽肉类 腊排骨 斤 470 37 A150109 熟肉制品 畜禽肉类 腊蹄子 斤 400 38 A150109 熟肉制品 畜禽肉类 香肠 斤 500 39 A150109 熟肉制品 方便食品 双汇火腿肠 根 1800 40 A150110 水产品加工 水产品类 鱼丸 斤 900 41 A150110 水产品加工 水产品类 鱼糕 斤 1400 42 A150110 水产品加工 水产品类 干虾 斤 51 43 A150110 水产品加工 水产品类 带鱼 斤 200 44 A150110 水产品加工 水产品类 鱿鱼 斤 200 45 A150110 水产品加工 水产品类 海带 斤 50 46 A150110 水产品加工 水产品类 紫菜 袋 140 47 A150111 蔬菜回工品 发酵类制品 梅干菜 斤 50 48 A150111 蔬菜回工品 发酵类制品 盐菜 斤 100 49 A150111 蔬菜回工品 发酵类制品 豆豉 斤 300 50 A150111 蔬菜回工品 发酵类制品 萝卜干 斤 400 51 A150111 蔬菜回工品 发酵类制品 乌江榨菜 袋 500 52 A150111 蔬菜加工品 调味品 粗辣椒面 斤 54 53 A150111 蔬菜加工品 调味品 细辣椒面 斤 50 54 A150111 蔬菜加工品 调味品 辣椒壳子 斤 60 55 A150111 蔬菜加工品 调味品 野山椒 袋 150 56 A150113 淀粉及淀粉制品 粮油类 生粉 袋 80 57 A150114 豆腐及豆制品 豆制品类 腐竹 斤 350 58 A150114 豆腐及豆制品 豆制品类 豆腐 斤 800 59 A150114 豆腐及豆制品 豆制品类 香干 斤 800 60 A150114 豆腐及豆制品 豆制品类 千页豆腐 袋 50 61 A150114 豆腐及豆制品 豆制品类 豆泡 斤 40 62 A150114 豆腐及豆制品 蔬菜类 米豆腐 斤 600 63 A150115 蛋制品 豆制品类 鸡蛋干 袋 1000 64 A150199 其他农副食品 发酵类制品 榨广椒 斤 150 65 A150199 其他农副产品 粮油类 红枣 斤 10 66 A150199 其他农副产品 粮油类 枸杞 斤 5 第四章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 定确定以下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磋商步骤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商务 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1、磋商小组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 求。磋商小组决定其是否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 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 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供应商的澄清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 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三)磋商及最后报价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 按照响应文件递交的顺序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 会。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 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 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 将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 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 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 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 部分。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 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和进入详细评审。 (四)详细评审 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对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 最终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1.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 (1)商务、技术评议 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 技术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2)价格评议 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 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 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 按本章第三节评审标准中“价格评议”的具体计算方式计算。因落实 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 后报价。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总报价-小型、微型 企业产品报价*扣除比率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 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 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 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 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 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 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 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 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 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 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 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 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 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 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并分别对声明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五)计分办法 (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各磋商小组的总分进行复核和汇总。 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3)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六)推荐成交候选人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 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 应商(法律规定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情形除外),并编写 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有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 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二、评审标准 (一)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1 资格性 检查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 法人证书的原 件彩 色扫 描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 件格式要求提交“供应 商资格声明承诺 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 件格式要求提交“供应 商资格声明承诺 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金的良好记录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 件格式要求提交“供应 商资格声明承诺 函” 主体信用记录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 件格式要求提交“供应 商资格声明承诺 函” 前期服务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 件格式要求提交“供应 商资格声明承诺 函”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 符合性 检查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等其他证件一致 磋商响应性文件签署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在规 定区域加盖单位电子 公 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 章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资 格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 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 托书 磋商有效期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磋商报价 磋商报价唯一;磋商报 价未超过预算金额或 者 最高限价;磋商报价 合理;(报价方式的 要 求:根据所提供的清单 与计量、计价方式, 各 潜在供应商按照以上依 据自行报下浮比 例,下 浮率最高限价为 100 %(取整数),报 价时 只填下浮数字,%已在 单位中固化,如: 1、 2、3……(所有食材 下浮率只报唯一整 数) 。) 货物或服务清单 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货物品目及数量的要求 交货时间、地点及质保期 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要求 违法违规行为 无磋商文件中的任一情形 磋商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按要求到达现场 响应文件制作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不是有同一单位或个 人 编制 其它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 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 要 求 以上检查内容必须全部符合检查标准,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商务、技术、价格评审内容及标准 序号 评议内容 分值 检查标准 3 商务评 议 供应商信誉 10.00 1.供应商 2016 年 至今获得过国家 级荣誉 证书 的 得 5 分;(上 传相 关证明材料原件 彩 色扫描件) 2、 获得 过省级荣誉 证书的得 3 分; (上传相关证明 原 件彩色扫描 件) 3、 获得过 地市级荣誉证书 的得 2 分;(上传 相关 证明材料原 件彩色扫描 件) 类似业绩 6.00 供应商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 合同 签订时间为 准),有类 似项目 业绩的,提供一 份得 2 分,本项满 分为 6 分。(上传 合同原件 或中标 通知书原件彩色 扫描件 ) 拟投入本项目配送车辆 3.00 拟派本项目的供 货车辆 不少于 1 辆的得 2 分 ,每 增加一辆加 1 分, 本项最多得 3 分。 (注 :上传车辆 行驶证件等 相关 证明原件彩色扫 描 件) 人员配备 3.00 人员配备方案满 足项目 要求内容 完整、条理清 晰、 配置合理可行,得 3 分;内容有欠缺、 条 理较清晰、配 置基本可 行,得 2 分;内容有缺 陷、 条理模糊、配置可 行性一般,得 1分; 未 提供不得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仓储 场所 3.00 供应商拟投入本 项目的 配送仓储 场所:供应商 自 有或租赁配送仓 储场 所得 3 分, 未提供不得 分。 (上传自有场所 房 产证或租赁场 所有效的 租赁协 议原件彩色扫描 件同时提供配送 仓储场 所现场及 周边环境照片 ) 供货渠道 3.00 供应商提供本项 目(米 、面、油、 蔬菜类)供 货渠 道的相关证明资 料 (供应商自有 生产能力 上传相 关证明材料原件 彩色扫描件,没有 自有 生产能力上 传供货合同 原件 彩色扫描件)得 3 分,未提供不得 分 。 4 技术评 议 服务方案 18.00 磋商小组根据供 应商针 对项目特 点编制详细的 整 体服务方案(有配 送 团队管理制 度、有具体 配送 方案及保障措施、 有质量保证措施、 有安 全保证措 施、有突发状 况 应对措施、价格调 整 方案及售后服 务)的 完整性、 合理性、可行 性 进行评审:全部合 理 可行得 18 分, 其中任 意一项不 合理可行的扣 1 分,分值累计扣完 为 止。 资源配备计划 8.00 磋商小组根据其 投入的 相应物 资、设备、劳动 力 配备、后勤保障等 资 源配备计划满 足需要的 完整 性、合理性和可行 性进行评审:全部 合理 得 8 分,其 中一项不合 理扣 1 分,分值累计扣 完为止。 食材品质及来源 8.00 磋商小组根据供 应商针 对项目提 供食材品质及 来 源说明完整且货 源稳 定的完整 性、合理性、 可 行性进行评审:全 部 合理得 8 分, 其中任意 一项不 合理的扣 1分, 分 值累计扣完为止。 质量及风险控制措施 3.00 根据供应商质量 及风险 控制措施 (包括但不限 于 原材料采购、运 输、 储存的卫生, 卫生和质 量的检 验,服务人员个 人卫生与健康的 要求等 ),方案全 部合理得 3 分,其 中任意一项不合 理的扣 0.5 分,分 值 累计扣完为 止。 无食品安全事故承诺 1.00 供应商三年内 (201 8 年 1 月 1 日以来), 无食品 安全事故得 1分 。 (提供承诺材料, 格 式自拟) 售后服务承诺 4.00 1、供应商服务期 间能 保证 7×24小 时售 后服务,在 30 分钟内 响应现 场服务需求,1 小 时内到达现场,提 供 该项承诺的得 2 分,未 提供不得 分。 2、 供应商 设立有预约、咨 询、投诉的反馈渠 道和 专用的 7×24 小时服 务热线电 话,并明确了 专 人负责本项目售 后服 务,保证问 题产品及时 更换 的,提供该项 承 诺的得 1 分,未提 供 不得分。 3、 供应商 能定期为 采购人提供有 针 对性的主动服务 (如 物资品质定 期检查、满 意度 回访等),提供该 项承诺的得 1 分, 未提 供不得分。 (提供承诺 材 料,格式自拟) 5 价格评 议 价格分 30.00 本项目为下浮率 报价, 磋商小组 只对资格和符 合 性审查合格的响 应文 件进行价格 评议,报价 分采 用低价优先法计 算 ,评标基准价 为:1- 满足磋商文 件要求且下 浮率 最高的磋商报价, 其价格分为分满 分。其 他供应商 的价格分按照 下 列公式计算:磋商 报 价得分=[评标 基准价 /(1-下浮 率)]× 价格分。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参考格式) 合 同 格 式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本项目面向社会进行了竞争性磋商方式采 购,乙方 为成交供应商。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食,本着平等自愿、 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 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有关事宜达成协 议如下,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规定要求 1、每日配送的食材品种和数量由采购人确定后,提前 1 天通知 配送供应商, 然后由配送供应商当天配送新鲜食材。同时提供食材结 算表给验收人,单据务必内容如实填写。如发现虚报,私自上调食品 单价,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配送内容必须按照采购人确定的品种和数量配送。 3、服务周期:壹年(具体日期由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4、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二条 配送服务要求 1、每日配送时间:早上 8 点 30 分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供 应商如送货 迟到超过 30 分钟,可扣罚当天总货价的 10%;若送货 迟到超过 60 分钟,可扣 罚当天总货价的 20%;三次以上延迟送货 达 60 分钟,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2、对于采购人临吋通知的额外少量食材配送,应在接到通知后 60 分钟内 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应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品牌、品名、质 量、数量、 价格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供应商承担 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供应商不得差量供货和超量供货,不得擅自更改采购人所需 的货物品 种和数量。 5、供应商所供货物供货延迟或所供货物达不到有关食品卫生要 求造成食 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事故的 全部经济赔偿以及其 他法律责任。 6、供应商所供货物须经过采购人指定人员验收,若不能达到采 购人要求, 采购人有权当即拒收。造成食堂工作不能正常运行, 供 应商承担相应的经济 赔偿。 7、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 政府质量 检测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并接受采购人处罚。 8、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承 担食品安 全的第一责任,并提供当日供应商品的质量检验合格凭证。 9、供应商必须负责所供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 用由供应 商负责。 10、配送食品车辆必须为本公司箱式冷藏车辆,不得随意外包 配送任务, 配送需冷冻食品时,必须打开冷藏功能。 11、每日核准人与配送食品人员必须为本公司内部员工,必须 具有在该公 司缴纳五险一金的相关证明,供应商更改配送人员时必 须提前书面形式告知采 购方。 12、供货车辆和人员在采购方公司内部必须遵守采购人的进出 门管理规 定,服从采购人安保人员的指挥。 第三条 提供食材内容 1、乙方为甲方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大米、面条、面粉、食用油 (提供生 产厂家地址,并有 QS 标志),提供的米、面、油产品须具 备关职能部门的合格 证。 2、提供的肉、鱼、鸡、鸡蛋、海鲜、鲜货及其它农副产品、蔬 菜、三杂、 调味品、豆制品、水果等,要保证新鲜。 以上提供一切产品因质量问题可随时更换。 第四条 质量要求 (如国家标准修订或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品 名 质量要求 猪 肉 及 肉 制 品 1.满足《鲜、冻片猪肉》(GB9959.1-2001) 2.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 及肉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厂家,供货时须提交 厂家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 无异味。 3.需提供“两证两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 物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 4.需进行非洲猪瘟检测。 牛 肉 1.满足《鲜、冻分割牛肉》(GB/T17238-2008) 2.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 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厂家,供货时须提交厂家 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 味。 冷 冻 食 品 1.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 2.外包装完好无破损,清晰可见厂名、厂址、生产日期 3.解冻失水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蔬 菜 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绿色食品绿叶类蔬菜》 (NY/T743-2012)、《绿色食品白菜类蔬菜》(N/T654-2012)、《绿 色食品根菜类蔬菜》(NY/T745-2012)、《绿色食品豆类蔬菜》(NY/T748- 2012)、《绿色食品瓜类蔬菜》(NY/747-2012)、《绿色 食品葱蒜类蔬菜》(NY/T744-2012)、《绿色食品茄果类蔬菜》 (NY/T655-2012)、《绿色食品薯芋类蔬菜》(NY/T1049-2015)、《绿 色食品多年生蔬菜》(NY/T1326-2015)《绿色食品水生蔬菜》 (NY/T1405-2015)、《绿色食品芽苗类蔬菜》(NY/T1325-2015)、《绿 色食品芥菜类蔬菜》(N/T13242015)、《绿色食品甘蔬菜蓝类蔬菜》 (NYT746-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 (GB7096-2014)等的质量指标 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豆芽卫生标准》(CB256200 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食用菌及其制品》(GB7096-2014)等的卫生要求 满足现行行业标准《新鲜蔬菜包装与标识》(SB/T10158-2012)、 《预包装蔬菜流通规范》(SB/T10889-2012)、《块茎类蔬菜流通规 范》(SB/T11031-2013)、《瓜类蔬菜流通规范》(SB/T11029-2013) 等的运输要求 蔬菜外观新鲜、安全。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 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及机 械损伤,水分含量适中,叶面无明显积水。 5.蔬菜来源可靠,属有机、无公害蔬菜。农药残留、硝酸盐含量、 “三废等有害物质不超标,严格执行“一批一检一报告”要求,并随 货物批次提供检测报告。 蛋 类 新鲜蛋蛋壳比较毛糙,壳上附有一层霜状的粉末,没有裂纹,色泽鲜 明,清洁。 禽 类 1.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 2.屠宰前的活畜、禽应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 3.新鲜光禽:光禽是指经宰杀去毛以后的鸡、鸭等禽类,质量好坏,是否新 鲜,主要根据以下几方面来判别: 1)喙有光泽、干燥、无粘液 2)口腔:新鲜的光禽口腔粘膜呈淡玫瑰色,有光泽、洁净、无异味 3)新鲜的光禽眼睛明亮,充满整个眼窝 4)皮肤:新鲜的光禽皮肤上毛孔隆起,表面干燥而紧缩,呈乳白色或淡黄色 ,稍带微红,无异味 5)脂肪:新鲜的光禽脂肪呈淡黄色或黄色,有光泽,无异味 6)肌肉:新鲜光禽肌肉结实,有弹性,有光泽,颈、腿部肌肉呈玫瑰红色, 变质的光禽肌肉松驰,湿润发粘,色变暗红,有明显腐败气味。 鱼 类 1. 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2733-2015); 2. 新鲜、活鱼。 其 他 物 资 干货类及调料品等商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包装完好,达到相应的等级 ,必须是在保质期内。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检测后合格的货品。 1、 乙方提供的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包装食品,送达甲方之日剩 余保质期 应不少于 6 个月,保质期 1 年以下的,不得低于有效保 质期的 1/2,时鲜食品 除外。 2、 甲方如有食品需要更换,保质期 6 个月以上的食品需在食 品有效期届 满三个月前且食品包装完好无损给予更换食品,时鲜食 品或该食品本身保质期 低于 6 个月的食品,在送货当天给予更换食 品,更换食品差价按照多退少补的 原则处理。 3、 3、 乙方必须提供其工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检疫合 格证明等有 效复印件,并交由甲方统一存档,以备单位及上级有关 部门检查。 4、 乙方必须保证所供食材在质量卫生安全,一切过期、变质 或可能影响 卫生安全的食材决不允许供应给甲方。若因乙方所供食 材引起的卫生安全事 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的、经济的责任。 5、 为保证双方利益,无特殊原因甲方应向乙方定点采购上述食 材,乙方 应按质按量及时向乙方供货,如乙方价格高于其他供货商 或因质量问题、缺斤 短两等原因,甲方有权提出更正。 第五条 食品价款结算方式 第六条 (一)合同价款:按照谈判文件乙方供给甲方的所有食 品其单价应为合同 价款。 1、结算单价:根据甲方和乙方共同在本地区大型连锁超市询得 的供货当 期对应品种市场价( P),需每周公布市场价,结合乙方承 诺的系数 K 确定结 算单价,即结算单价=P*K%,结算总价=L*P*K%, L 为食堂每月对应品种实际供货量。 2、乙方送货时需提供到本地区大型连锁超市采集当期市场价的 照片(至 少能够反映两种食材的价格)作为报价依据,甲方需不定 期到本地区大型连锁 超市对价格进行核准。 3、若遇有特价食品,则按本地区大型连锁超市正常食品零售价 格作为最 终结算依据,不按特价作为优惠基数。 4、每天的实际结算额应为食品招标结算表上甲方核实的价格为 准。 乙方如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价格,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如乙方价 格高于销售 的同种同质市场食品价格,乙方不得随意提价或以次充 好,如有此种行为,甲 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二)货款支付:甲方按月用转账或支票方式支付,以甲方实际 购买的种 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 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无 误后,由乙方出据收款收据(或发票),甲方才 予以付款。对私抬食品价格(合 理因素除外),不能确保食品质量两 次以上(含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 的供货资格,结算时甲方 有权扣回多付款项。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六条 就餐人员因在甲方食堂食用饭菜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 关单位鉴 定原因后,如为乙方提供的食品质量造成的,乙方除依法 按自身责任比例承担 医疗及赔偿等费用外,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 损失。同时,甲方可立即单方解 除本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函请甲方解 约,等甲 方重新寻到供货食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约。 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就餐,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支付 20000 元/次的赔偿金。乙方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货物的食品安 全。在合同执行 过程中,如果因乙方的责任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乙方除应当赔偿采购人的 直接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 20000 元 /次的食品安全违约金。上述赔偿金 和违约金由采购人从合同价款中 扣除,合同价款不足的,采购人可以直接向乙 方追索。 3、乙方必须保证按期、保质、足量地提供货物。货物交货期为 自采购人 发出每批次供货通知之日起 1 个日历天,交货地点为采购 人指定的地点。如果 因乙方的责任造成交货延误,每逾期一天乙方 应当向采购人支付 1000 元/天的 交货期限违约金。如果因中标人的 责任造成供货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 准时,乙方除应当赔偿 采购人的直接损失外,还应当向采购人支付 1000 元/ 次的交货质量 违约金。上述赔偿金和违约金由采购人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合同 价 款不足的,采购人可以向乙方追索。 第八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 年 月 日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依政府采购法及食品卫生管理法规 之相关规 定办理。违反本合同引起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不能 达到一致时,甲乙双 方均有权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宜昌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食材采购结算表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 序号 类别 品种 数量 计量 单位 本地区大型 连锁超市 乙方报价 单价 单价 合计 总计 备注 备注:根据本地区大型连锁超市供货当期对应品种的市场价乘以投标文件 中所 规定的系数得出的最终价格为乙方报价。食品需与合同内食品清单相 关内容保 持一致。 甲方(核准人)签字: 乙方(核准人)签字: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号码: 开户全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号码: 开户全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湖北省宜昌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所属项目交易平台: 一、商务文件组成 1、商务文件目录; 2、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3、分项报价明细表; 4、供货、服务项目清单; 5、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6、磋商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4)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 求的证明材料。 7、制造商授权书(如文件中对产品有授权要求则必须提供); 8、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9、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10、类似项目业绩表; 1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1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 13、技术和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14、中小企业声明函;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代理机构名称): 根据贵方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 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磋商供应商(磋商供 应商名称、地址),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1.报价一览表; 2.分项报价明细表; 3.货物、服务清单; 4.按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5.资格证明文件;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已审阅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和更正公 告(如有)及相关附件,我方已完全理解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不存 在任何异议。 (3)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 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5)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分项报价明细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 号 名称 型号 和规 格 制造商名称 国别/地区 单位 数量 下浮率 (%) 1 货物 1/服务 1 2 货物 1/服务 1 3 货物 1/服务 1 ? ? 说明:1.本项目报下浮率,单位为%。 2. 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 3. 如果不提供详细的磋商分项报价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 文件。 4.供应商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 请在栏目“其它”中填写,并作详细说明。 货物、服务清单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 号 货物/服务名称 主要规格、技术参数 数 量 1 2 3 4 5 6 7 8 ? 说明:1.提供所投货物、服务详细的供货范围,包括主要配件及生 产厂家、备品备件等。 2.各项货物、服务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应另页描述。 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 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具体响应 响应/偏离 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 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 磋商采购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 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和偏离。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 求的指标,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设备的具体参数值。如果仅注明 “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磋商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 兹有 同志为 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单位 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适用于法人 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 兹有 同志为 负责人,代表我单位办理 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 附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单位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签章): 负责人(签 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适用于其他组织 自然人资格证明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 兹有 同志为 经营者,代表我单位办理 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 附经营者基本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经营者《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签章): 经营者(签 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适用于自然人 委托授权书 (代理机构名称): 兹授权 同志为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项 目编号)的(项 目 名 称)采购活动的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 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供应商名称(签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代理人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手机): 身份证号码: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本表适用于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全称) 参加(标包名称)项目(标包编号: )的政府采 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承诺如下: 1.具有合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且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能在成交后根据采 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各地方、各部门明 确的听证范围确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等行政处罚; 5.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被列入 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6.本单位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标 人,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签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 (适用于产品不是磋商供应商自己生产的) (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 (制造商名称) 是按国家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 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 (磋商供应商 名称) 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 (货物名称) 的有关事宜, 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磋商供应商合作者身份来约束自 己,并对该磋商共同和分别负责。 (3)我方兹授权 (磋商供应商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此项 目磋商文件中约定的一切事宜。兹确认 (磋商供应商名称) 及 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办理一切合法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磋商供应商名称) 于 年 月 日接受此文件,以此为证。 磋商供应商(签章):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厂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正式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职 务: 部 门: 部 门: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参加工作 时间 从事本行业工 作年限 个人专业资质 及证书 个人简介 类似项目经验 项目使用单 位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 容 项目总金额 项目建设周 期 说明:必须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完整清晰扫描件,否则评委在评审时将 不予承认。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 号 姓名 专业 所在单位 任职 时间 在本项目中 承担的工作 个人专 业资质 说明:必须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完整清晰扫描件,否则评委在评审时将 不予承认。 类似项目业绩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单位联系 人姓名及联系 方式 合同金额 项目负责人 姓名 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内容说明 说明:1.每个合同须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专家在 评审时将不予采信;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如:网络建设、系 统集成、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等;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对照表 序 号 磋商文件 资格性检查条款 磋商响应文件 具体响应 响应/偏离 说明 响应文件 中对应的 页码 ? 注:1.磋商供应商须对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中第五款“磋 商的步骤”“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的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 足要求,如有偏离,磋商供应商必须详细说明。 2.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响应资料在响应文件中的具体页码。 技术和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 号 磋商文件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具 体响应 响应/偏 离 说明 响应文件 中对应的 页码 ? 注:1.磋商供应商须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 及相关要求”中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的条款进行逐项说明是否满足 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同时将相关证明文件的相应页码填写到上 表“响应文件中对应的页码”中。 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于货物类项目)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适用于货物类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本单位授权 (供应商) 参加_(采购人)的___ _项目(项目编号:_____)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2.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清单见下表: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 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分项合计(元) 备注 1 2 ? 合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供应商所投货物为自己制造的,也应按本声明函格式填写。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3、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 制造商(公章): 制造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二、技术文件组成 由各供应商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 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技术方案将在评审时具有优势。具体 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文件目录(目录须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 阅); 2、货物、服务介绍、项目建设(服务)方案; 3、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4、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 5、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说明: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文件的编制原则,一是按文件要求,提供相 应说明、资料、表格以证明所投货物、服务是否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二是对应项目评审标准,充分体现所投货物、服务对于评分标准的响 应程度和优势。 注明:各供应商根据项目的需要参照以上内容制作响应文件。 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 号 磋商文件要求部分 投标货物/服务 响应部分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 说明: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 货物和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 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 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技术评议对照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 号 磋商文件 技术评分标准 响应文件对应部 分 偏离说明 响应 文件 中对 应的 页码 ? 注:供应商须按技术评议评分标准内容所列条目,逐条注明证明文件 的具体页码,若有其他情况则在备注中说明。 附件 1: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流程 一、注册:登录宜昌市财政局官网(网址:http://xxg k.yichang.gov.cn/list.html?depid=856)或者宜昌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jy.yichang.gov.cn /TPFront/)首页点击进入“宜昌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注册。 二、登录后跳转:注册成功后,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账号(或者手机验证码方式)登录到系统,手动勾选匹配合 同标段信息,跳转进入“中征应收帐款融资服务平台”。 三、申请融资并锁定账户:选择意向资金提供方并提交 融资申请,资金提供方与供应商达成融资交易后填写融资成 交单并推送至“宜昌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数据后台 同步到内网“政府采购系统”并锁定账户信息,待合同融资 确认后发放贷款。 四、支付到锁定账户:履约验收任务完成后,预算单位 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将资金支付到锁定的回款账 户。 附件 2: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号 行业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1 农、林、牧、渔业 ≥20000 ≥500 ≥50 <50 2 工业 ≥40000 ≥1000 ≥2000 ≥300 ≥300 ≥20 <300 <20 3 建筑业 ≥80000 ≥80000 ≥6000 ≥5000 ≥300 ≥300 <300 <300 4 批发业 ≥40000 ≥200 ≥5000 ≥20 ≥1000 ≥5 <1000 <5 5 零售业 ≥20000 ≥300 ≥500 ≥50 ≥100 ≥10 <100 <10 6 交通运输业 ≥30000 ≥1000 ≥3000 ≥300 ≥200 ≥20 <200 <20 7 仓储业 ≥30000 ≥200 ≥1000 ≥100 ≥100 ≥20 <100 <20 8 邮政业 ≥30000 ≥1000 ≥2000 ≥300 ≥100 ≥20 <100 <20 9 住宿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0 餐饮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1 信息传输业 ≥100000 ≥2000 ≥1000 ≥100 ≥100 ≥10 <100 <10 1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10000 ≥300 ≥1000 ≥100 ≥50 ≥10 <50 <10 13 房地产开发经验 ≥200000 或,≥10000 ≥1000 且,≥5000 ≥100 且,≥2000 <100 或,<2000 14 物业管理 ≥5000 ≥1000 ≥1000 ≥300 ≥500 ≥100 <500 <100 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 或,≥120000 ≥100 且,≥8000 ≥10 且,≥100 <10 或,<100 16 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 说明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竞争性磋商程序 六、 授予合同 七、质疑和投诉 八、项目验收 九、适用法律 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采购相关要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磋商步骤 二、评审标准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参考格式) 合同格式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商务文件组成 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分项报价明细表 货物、服务清单 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 自然人资格证明文件 委托授权书 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类似项目业绩表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对照表 技术和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技术文件组成 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技术评议对照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流程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