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 |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合肥实验学校食堂经营权 | ||
采购人名称: |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合肥实验学校 | 项目地址: | 市级﹒长丰县 |
财政委托编号: | 此项目无财政委托编号信息 | 交易平台: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监督部门: |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2-01-07 10:23:50 |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合肥实验学校食堂经营权
竞争性磋商公告(网上磋商项目)
项目概况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合肥实验学校食堂经营权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ACCFN00010
项目名称: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合肥实验学校食堂经营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采购需求: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合肥实验学校食堂经营权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订),连续续签不得超过两年。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08日9:00至2022年01月14日17:30(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3373、0551-62723379。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19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5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咨询电话:4009980000),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合肥实验学校
地址:长丰县北城筱斋路与兴岭路交口
联系方式:0551-66853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3373、0551-62723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杰
电话:0551-62723373、0551-62723379
- 采购需求(挂网).docx
-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合肥实验学校食堂经营权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结算方式为月结,餐费由学校与成交供应商据实结算支付,成交供应商不得直接向学生或家长收取。学校代为收取并在核算后于当月的 25 日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当月的餐费。 |
2 |
服务地点 |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合肥实验学校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订),连续续签不得超过两年。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餐饮业 |
二、项目概况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合肥实验学校是由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政府投资、合肥万科负责建设的一所高质量、高标准、高品质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管理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教学设备领先、教学质量一流、育人环境优美、师资力量雄厚,是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的一张靓丽名片。目前学校在校学生总人数约 1100 人,教职工约80 人。学校食堂按照食堂相关标准设计建设,各功能用房齐全,食堂配套设施完善。
本次采购针对食堂承包经营服务。
三、服务需求
(一)基本要求
1.应该熟知学校教职工及学生等人员的工作、学习生活规律及要求,具有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餐饮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建立安全规范、完备的管理服务制度。
2.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食堂整体或部分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在学校内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一次罚款所转部分当月营业额的 2 倍,并按学校要求进行整改。再次发现学校有权取消其经营权,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因卫生、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纠纷或达不到政府规范要求而受处罚,或其它发生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的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二)膳食服务要求
1.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健康,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符合国家及安徽省合肥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物品采购须符合健康安全的要求,采购渠道正规,需索证采购并建立台账。
3.按照学校作息时间保证校方午餐的供应,保证质量且营养均衡,品种多样, 保证主副食花色品种不断翻新和多样化。
成交供应商须按 10 元/餐/人向采购人按时按量供餐。每餐不得少于一大荤(全荤)、一小荤(半荤半素)、两素菜,米饭(不限量)、免费汤,就餐时间段内,保证饭菜温度适宜,有保温措施。
4. 成交供应商应负责确保食堂设施设备运行安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大型设备的购置由采购人负责。
5.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上岗证,人员技术配置合理,人数满足服务要求。上述人员健康上岗证合同签订后提供给采购人核查,如不满足要求,报经采购人同意,须立即进行整改, 如因人员配备不到位导致项目进度,造成恶劣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报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并终止合同,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6.因卫生、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纠纷或达不到政府规范要求而受处罚,或其它发生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的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7.餐具、用具及辅助性设施设备由采购人提供。如需对房屋等设施进行改造,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8.食堂经营期间,遇突发性事件,如停电、停气及停水等,须制定满足师生就餐需求的相关应急预案。
9.涉及工商、税务、环保、卫生、防疫等事宜,学校可以予以协助,但涉及到各种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服务时间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执行。
(三)相关费用
1.学校无偿提供经营场所。
2.人员工资(保险)、原料采购、水、电、气(汽)及燃料消耗等日常经营所需的所有费用包含在经营费中。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费用根据计量表读数由学校按季度收取。后期采购人不再追加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风险。
(四)其他要求
1.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成交供应商对房屋设施使用管理不当,造成房屋设施受损,成交供应商要原样修复或按价赔偿。
(五)食堂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价监督管理
一、监督体系
采购人把食堂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构建由政府职能部门、学校、学生共同监督和餐饮经营公司自我约束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管体系。
二、监督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
2.学校制定的有关学生食堂的日常管理规定。
3.学校与经营学生食堂企业的经营协议书及下列约定: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
餐饮服务消防安全责任书
学生食堂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
学生食堂伙食品种、质量和窗口服务量化考核表学生食堂食品安全要求及处罚标准
监督方式
采用强化日常监管、每月量化考评、年度集中考核、奖罚结合的监督方式。
三、监督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客观、公正的监督原则。
四、监督手段
一提醒、二整改、三处罚、四培训、五复查、六退出。
提醒:检查人员对乙方及其员工工作中的失误或错误行为给予指出和指导,第一次采取口头提醒和《改进建议书》的形式,对相关问题加以纠正和解决。
整改:对提醒无效的行为,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要求乙方加以纠正和解决。
处罚:对违反合同的经营行为进行处理的手段,以《处罚通知书》的形式,要求乙方加以纠正和解决。对于检查中出现的有可能引发饮食安全的重大问题将直接下发《处罚通知书》。培训:在日常检查中,对于乙方经营管理存在的常见问题和突出问题,用培训的方式加以解决。通常采用每天班前班后会,食堂业务研讨会及食堂负责人例会及举办集中培训班等方式进行培训。
复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再次检查。如出现同样问题,加倍处罚,直到问题解决。
退出:对复查后反复出现问题或解决无望的情况下,要求乙方主动退出或学校强制其退出。
考核与评价
(一)量化考核
对学生食堂餐饮服务应实行量化考核(采用百分制),包括膳食委员会日常监管和学生随机评价。学校膳食委员会的日常监管(每周两次)和学生随机评价都每月统计汇总,得出月考核结果(其中膳食委员会的日常监管占 60%,学生随机评价占 40%)。各月汇总的考核均值为年度考核结果。
(二)考核评价
结果分为优秀(80 分以上)、良好(75~79 分)、合格(60~74 分)、不合格(60 分以下)
(三)奖励与处罚
1.奖励:对本年度未发生群体性食品卫生安全、工伤、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或重大不良影响事件,餐饮服务满意度在80%以上且年度考核结果达优秀等级的企业进行精神奖励,发给考核优秀证书。合同期满时,经学校同意后,乙方可申请续签合同。
2.处罚:在合同期内考核有三次不合格的,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合同。对日常考核不合格的,按照《食品卫生质量要求及处罚标准》执行。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无须报价,供应商须无条件响应付款及磋商文件要求。
附件一:
食堂经营范围和要求
1.食堂可以经营饭菜、自制面点、特色糕点和风味小吃等。以大锅饭菜为主,小吃品种为辅。严禁出售凉菜,原则上只能销售自己加工的食品,不得销售非自己加工的食品,如非包装饮料、校外购置的成品散装面点等。
2.食堂经营对象为全体师生员工,不得对上述对象外开展经营。
3.乙方不允许分包、二次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食堂等,更不能违法经营。
4.乙方任命一位有资质、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全权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落实约定的要求。
5.甲方负责全面监管,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需工作人员全部由乙方自主安排,与甲方不存在雇佣等劳务关系,乙方必须按规定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并依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工作人员购买各项社会保险、安全责任险。乙方及其雇佣人员若发生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必须高度重视和搞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如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托管期间的用水、用电、用气由乙方按物价等有关部门规定的民用价按月交纳,逾期不交造成后果的,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8.甲方提供食堂现有的厨具设备,日常维护由乙方提报,甲方负责联系厨具公司维修;托管期间配套设施、小厨具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合同期满,无条件自行处置。
9.托管期间,乙方员工的住宿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10.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所聘用人员(年龄必须在 55 周岁以下)的身份证、健康证;经甲方批准备案、培训(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考核合格并与乙方签定合同后,所聘用人员方可上岗;临时托管期间,食堂员工人数应满足各项管理服务需求。
11.食堂所供应的菜肴必须品种多样、营养丰富,每天要求更换三分之一的品种。
12.食堂饭菜必须明码标价,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饭菜质量、价格、卫生、服务态度等。
13.食堂免费汤和调料必须有专人管理。
14.食堂饭菜价格需遵守甲方指导价格。
15.乙方不准闲杂人员进入食堂操作间。
16.食堂餐厅、操作间卫生管理必须达到卫生条例的规定要求。
17.食堂生熟盆必须明确标识,分开使用。
18.食堂冰柜定期清理、生熟分开存放。
19.食堂餐具及用具需及时消毒。
20.食堂生产垃圾必须送到指定地点,不准乱倒、乱放。
21.食堂操作间需及时打扫,保持清洁卫生。
22.食堂不准工作人员工作期间饮酒。
23.食堂不得向学生提供烟、酒。
24.食堂不准超范围经营。
25.工作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工作衣帽穿戴整洁。
26.严禁乙方工作人员在食堂操作间和售饭、菜窗口吸烟。
27.食堂禁止使用煤作燃料,如发现将处罚违约金。
29.食堂每餐供餐食品必须留样 48 小时,以备检查。
30.乙方如受到工商、税务、公安、环卫等部门罚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31.食堂(含餐厅、操作间)的泔水处理,乙方必须与收集人签订协议。
31.由于办学形式多样化等因素,甲方对经营环境、就餐人数、经营时间等不作任何承诺。
32.乙方经营期间所产生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二:
食堂经营管理工作
1.管理机构:完善食堂管理机构设置,确保各职能部门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2.制度管理:乙方负责建立完善的食堂规章及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手册、岗位职责、质检制度、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制度、培训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等,并遵守执行。
3.质量管理:负责为食堂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强化工作人员训练,按照标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4.食堂资产管理:
(1)接受甲方委托全权管理使用食堂资产,经资产造表、造册,双方签字生效,乙方应全力完善、维护好食堂的硬件设施,使之能良性正常使用。
(2)乙方若因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食堂资产损坏、丢失、故障以及发生重大事故导致严重资产损失,乙方应全责修复,确保修复到损坏前的正常使用功能,否则应予以赔偿。
(3)甲乙双方共同于每学期末对甲方提供的食堂固定资产(具体见设备清单)进行一次清点,若发现存在正常损耗之外的资产短少,乙方应予以赔偿,并在与甲方结算营业款时赔偿到位。
5.食堂安全卫生管理:
(1)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食堂受到处罚或造成甲方被相关部门通报、罚款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应确保厨房、餐厅、库房保持规范、整洁、有序,地面无污水流淌,窗明几净, 无油腻、污垢、蚊蝇、鼠害等,同时负责食堂的垃圾清运,维护周边环境,保持卫生状况良好,符合国家、省、市相关卫生要求规范。
(3)甲方将不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对甲方检查中提出的修改意见,乙方须无条件整改;整改效果不到位,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6.食堂防火防盗管理:
(1)甲方负责食堂所需要的配套消防设施、器材,并根据需要及时修缮、补充。
(2)乙方应对食堂工作人员加强防火防盗安全教育,必须做到人走关气、关水、关电、关好门窗。
(3)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是操作不当造成被盗和火灾事故,乙方应全责赔偿损失,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食堂人事管理
(1)乙方要根据食堂管理的实际状况,为圆满完成食堂管理服务工作,须配足人员。
(2)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合法用工,所聘人员应办理健康证。
(3)乙方应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开展员工服务教育,如因所属员工对客人服务时态度恶劣、语言粗俗、举止暴力等,造成师生员工投诉,经调查属实情节恶劣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附件三: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合肥实验学校食堂满意度测评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办好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合肥实验学校食堂,持续提升师生员工伙食质量和食堂服务质量,最大限度满足师生员工饮食需求,特制定《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合肥实验学校食堂满意度测评制度》。
二、测评范围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合肥实验学校在校师生
三、测评方法
1.测评实施者:学校成立测评小组,由测评小组负责测评。测评小组由学校纪委、工会、总务处、办公室、安全教育处、年级部等部门联合组成。
2.测评对象:在本校食堂就餐的师生员工。
3.测评人数:100 人。
4.测评内容:饭菜卫生状况、环境卫生、饭菜份量、饭菜价格、饭菜口味、菜式品种、饭菜保温、服务态度、综合规范管理等。
5.测评频次: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6.食堂师生满意度计算方法:
满意率指被测评人对测评单项的认可率。
满意度指被测评人对测评十项的总体认可程度。
满意率=(优秀票数+良好票数+较好票数×0.95+一般票数×0.85)÷测评总票数,最后得
出师生满意度。
师生满意度=十项测评内容满意率之和÷10。
最后由测评汇总人、测评小组人员及食堂负责人在满意度测评汇总表上签字。
四、测评反馈
每次测评汇总的结果应及时报学校校长室,在全体教师会上通报,并及时反馈给食堂负责人,以便食堂整改。食堂整改措施向就餐师生公示,并备上级检查。
每次测评表和每次测评汇总表学校应及时保存,作为合同续签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四: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合肥实验学校食堂满意度测评表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为了进一步提高食堂伙食质量和服务水平,我们需要你的真实评价和真诚意见、建议, 请你实事求是,公正地填写下面的测评表。您的评价和意见、建议将有利于我们更好的办好食堂。
测评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测评内容 |
优秀 (√) |
良好 (√) |
较好 (√) |
一般 (√) |
不满意 (√) |
1 |
饭菜卫生状况 |
|||||
2 |
环境卫生 |
|||||
3 |
饭菜份量 |
|||||
4 |
饭菜价格 |
|||||
5 |
饭菜口味 |
|||||
6 |
菜式品种 |
|||||
7 |
饭菜保温 |
|||||
8 |
开设窗口的数量 |
|||||
9 |
开饭时间长短 |
|||||
10 |
服务态度 |
|||||
对学校食堂的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