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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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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食堂服务保障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0733-21113962(招标文件编号:0733-21113962)

二、项目名称:食堂服务保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世纪佳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日坛路1号日坛宾馆内二层西侧212

中标(成交)金额:72.0648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世纪佳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食堂服务保障采购项目 食堂工作人员采购项目,为北京市政协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工作餐等,以及经双方协商不同标准的会议、活动工作餐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小东、朱彦、佟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851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政协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临镜路6号

联系方式:010-66026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

联系方式:冯秋蕾、李思哲、钱柏丞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秋蕾、李思哲、钱柏丞

电 话: 010-84865055-192、559

询价采购电视机询价函

食堂服务保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0733-21113962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二壹年十二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函 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8

第四部分 项目总体 17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及条款 20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28

第七部分 评审标准及 53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政协委托,对下述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准时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33-21113962

项目名称:食堂服务保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723432.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723432.00元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食堂工作人员采购项目,为北京市政协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工作餐等,以及经双方协商不同标准的会议、活动工作餐服务。

2、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合同履行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收到磋商邀请函并从采购代理机构正式领取磋商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3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7层704室

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备注:领取文件时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B座4层407会议室

响应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截止时间之前送至上述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时间:2021-12-2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B座4层407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送达《响应文件》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与《响应文件》中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2)本项目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政协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临镜路6号

联系方式:010-66026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

联系方式:010-84865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秋蕾、李思哲、钱柏丞

电话:010-84865055-192、559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以下条款与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号相对应。

条款号

说明与要求

一 总则

1.1

采购人:北京市政协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临镜路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6026721

1.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

项目联系人:冯秋蕾、李思哲,钱柏丞

联系方式:010-84865055-192、559

传真:010-84865255

Email:fengql@biddingcitic.com或lisz @biddingcitic.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6层602室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2.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收到磋商邀请函并从采购代理机构正式领取磋商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三 响应文件

8.1

响应文件的组成:

(1)? *响应函(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3)? *报价一览表(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4)? *分项报价表(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5)? *商务条款偏离表(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6)? *技术要求偏离表(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7)?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 “三证合一”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未“三证合一”则须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a)若供应商为企业(包含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b)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c)若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d)若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e)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

(8)? *供应商的承诺函(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9)?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10)? *代理服务费承诺书(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11)?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2021年6月1日之后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15的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则可以不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

(1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纳2021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和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应提供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和纳税申报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应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3)? *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本项供应商不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资格审查时磋商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

(14)? 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15)? 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见第七部分评审标准及细则)。

(16)? 技术文件:对磋商文件项目总体要求的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案、团队配置等。

(17)?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以上文件除注明需要复印件外,其余文件均应按照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其中加“*”号的条款,除在响应文件中特殊说明外,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没有提供或没有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8.2

响应文件的装订:响应文件建议为A4打印,按照响应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胶装成册。为方便评审,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均需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制作。

8.3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4468元整

(2)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开户名: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账号:7110210182600030709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应答无效等后果由应答供应商自行承担。

(3)保证金递交时间:2021年12月27日09: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供应商的保证金为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的,须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保函须为磋商文件中指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格式详见附件15,其他格式的保函将不被认可)等。

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响应无效。

8.4

1)磋商报价: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的完税价。如有遗漏,视为供应商免费提供。

11.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90日历日(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12.3

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1个。

注:

(1)正本和副本封面右上角需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副本可为签字盖章后的正本的复印件;

(3)电子版应以响应文件正本PDF文件及word/excel文件分别存储。(4)若正本和副本、电子版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4.1

(1)响应文件封面及密封包装封面应清楚地标明:

项目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函。

项目编号: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函。

磋商日期和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函。

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标明“在磋商时间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2)密封包装上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提倡将正本、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一起密封包装包装封面需清楚标注“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函。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函。

五 磋商会议

16.1

磋商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函。

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函。

六 评审标准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七 采购代理服务费

28

代理服务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委令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手续费收费标准向采购人收取,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金额为1.0851万元。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四部分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

1、定义:

1.1 “采购人”指北京市政协。

1.2 “采购代理机构”指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3 “货物及服务”指本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服务。

1.4 “潜在供应商”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1.5 “供应商”指符合本文件规定并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报价的供应商。

2、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2.3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 供应商不应与“在本次磋商中,为采购代理机构设计编制技术规格、评审办法和其他文件的公司”有任何隶属关系和利益联系。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磋商费用

3.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通知

4.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传真等,下同)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传真号码以潜在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潜在供应商应于收到通知后应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函;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项目总体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及条款;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评审标准及细则

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按磋商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3? 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书面通知(传真或邮件)已领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收到澄清文件的后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

三、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应使用简体中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 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8.2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为A4,使用宋体字,按照响应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为方便评审,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均需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制作。

8.3 保证金

(1)? 供应商应提供的保证金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保证金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的磋商报价将被视为无效磋商报价。

(4)?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8.4 磋商报价

(1)磋商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次磋商提交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任何选择性(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2)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显著处注明。

(3)供应商要按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

(4)在磋商过程中,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保证供应商报价的保密性。

9、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由他人完成。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如适用)。

10、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0.1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内容),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10.2 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磋商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其磋商有可能被拒绝。

10.3 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磋商有可能被拒绝。

10.4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1.1 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

11.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

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的全名。

12.2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授权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原件附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复印件,封面右上角注明“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2.3 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和证书、检验报告等扫描件或复印件须清晰易辨认。

12.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12.5 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2.6 响应文件应独立胶装成册。如未按照要求胶装将导致其响应无效。

12.7响应文件中涉及公章的地方均指供应商的公章,其他标注专用章(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的将不被认可。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3、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响应文件正副本及电子文档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可以密封在一起。

(2)所有密封包装的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时启封字样。

13.2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4.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 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回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

15.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启封”等字样。

15.3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

五、磋商

16、响应文件的接收

16.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统一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并作递交记录,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需在递交记录上签字确认。

16.2?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代表(须为本项目法人或授权代表)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六、评审步骤和要求

17、组建磋商小组

17.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评审专家系统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由3人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作为评审专家参加磋商。

18、对响应文件的审核

18.1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核,包括是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署;磋商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是否符合规定,磋商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保证金是否足额、保证金形式是否符合规定;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等。

18.2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3 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汇总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谈判将被拒绝。

18.4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8.5 通过评审的供应商被视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且≥3家时,进入磋商环节。

19、磋商

19.1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9.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19.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0、最后报价

20.1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0.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0.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0.4最后报价及书面承诺的每一页都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效签署,密封递交。

21、评审标准

21.1此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第七部分 评审标准及细则”),分别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供应商综合实力和技术服务能力进行打分。

21.2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评审部分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

22、确定成交供应商

2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22.2采购人从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磋商过程的保密性

23.1 磋商过程中,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3.2 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评审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磋商的终止

24.1根据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七、签订合同

25、成交通知

25.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6、签订合同

26.1成交供应商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6.2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6.3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该合同授予决定,并不予退还其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将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

26.4 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6.5本项目不得转包,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并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约、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6.6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

28、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

(1)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送交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在收到成交通知(传真或邮件)后5日内,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

九、处罚

2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供应商其它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十、保密和披露

30、保密和披露

30.1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十一、规避专利、版权纠纷

31、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的制造、使用、买卖以及有关文件等没有违反有关专利和版权的规定。


第四部分 项目总体要求


项目总体要求

一、服务内容

食堂工作人员采购项目,为北京市政协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工作餐等,以及经双方协商不同标准的会议、活动工作餐服务。

二、服务方式

包工托管式经营服务方式

三、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及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服务地点:中山公园院内中山堂办公区

3、服务要求:

(1)服务人员应按照7人编制配备员工,供应商应当按照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为配备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2)就餐时间及就餐形式

①早餐:8:00——9:00,自助餐形式。

②午餐:11:45——13:00,自助餐形式。

③晚餐:17:40——18:40,套餐形式。

(3)餐费标准

①早餐:10元/人

②午餐:30元/人

③晚餐:20元/人

(4)菜品要求

①早餐品种5种以上。

②午餐确保不少于4种炒菜,1种凉菜(外加水果、酸奶),5种主食,2种汤粥及1种风味小吃。

③晚餐确保2中炒菜,1种主食,汤粥各1种。

④食谱安排每周一调,四周内不重复。

(5)食品卫生

①供应商应严格执行每餐食品留样制度(保存48小时),如发生因供应商责任造成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相关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损失。

②用餐人员吃出异物时,乙方应立即做现场处理,与用餐者达成谅解,用餐者未能谅解,向采购人管理部门投诉经核实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五十元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如给就餐人员造成身体伤害并经国家指定的有资质专业鉴定部门出具鉴定结果,确属供应商及关联方责任的,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并由供应商向关联方追偿。

③低值易耗品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按月做计划),低值易耗品的范围:办公用品及耗材、一次性用品、餐巾纸、洗涤用品、洗碗机、药液等。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所提供的低值易耗品只能在本餐厅使用,不得外带、挪为他用。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及条款


合同书

甲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委员会公厅(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适宜达成如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总则

一、本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团体供餐模式的餐饮服务

二、服务方式:包工托管式经营服务方式。

三、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早、午、晚三餐、会议、活动工作餐服务。

第二条、服务地点与合同有效期

一、服务地点:中山公园院内中山堂办公区。

二、本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第三条、费用与结算方式

一、甲方支付乙方一年服务费用共计 元。甲方按照 元/月的标准按月支付给乙方固定费用,具体包括如下各项:

1、人工费 元/月(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工资、奖金等费用),按照7人编制配备员工。

2、管理费 元/月(含托管酬金、工服洗涤、税金等项费用)。

3、员工宿舍租房费用 元/月,按照7个人核定

4、其他费用 元/月。

5.当季服务费甲方应在下一个季度的前10日内支付给乙方。

6.乙方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内将伙食费用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二、低值易耗品由甲方提供(乙方每月做计划),(低值易耗品的范围:办公用品及耗材、一次性用品、餐巾纸、洗涤用品、洗碗机、药液等。)

第四条、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乙方向甲方及客户员工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工作餐等,以及经双方协商不同标准的会议、活动工作餐服务。

(一)、食品标准及服务形式:

1、营业时间:

A.早餐:8:00~9:00

B.午餐:11:45~13:00

C.晚餐:17:40~18:40

2、餐费标准:

A.早餐10元/人

B.午餐30元/人

C.晚餐20元/人

3、品种要求:早餐品种5种以上,午餐确保不少于4种炒菜,1种凉菜(外加水果、酸奶),5种主食,2种汤粥及1种风味小吃。食谱安排每周一调,四周内不重复,晚餐确保2种炒菜,1种主食,汤粥各1种。

4、供餐形式:早餐、午餐为自助餐形式,晚餐套餐。

(二)、食品卫生

1、乙方每餐将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保存48小时),如发生因乙方责任造成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乙方承担相关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2、用餐人员吃出异物时,乙方应立即做现场处理,与用餐者达成谅解,用餐者未能谅解,向甲方管理部门投诉经核实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十元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如给就餐人员造成身体伤害并经国家指定的有资质专业鉴定部门出具鉴定结果,确属乙方及关联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由乙方向关联方追偿。

3、乙方保证甲方所提供的低值易耗只能在本餐厅使用,不得外带、挪为他用。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及北京市餐饮、卫生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及其条款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求乙方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经两次整改仍未达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经营服务质量及标准;浪费水、电气等低值易耗品情况;消防安全、员工餐厅的保洁卫生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3、甲方有权对乙方以下各项进行监督和检查:

3-1、餐厅、厨房、食品库、冷库、灶具、厨具、炊具、餐具、食品和乙方人员的卫生情况。

3-2、各岗位人员与之相符的上岗证和操作水平。

3-3、甲方提供之设施、设备使用情况。

3-4、炊具机械、赶具、炊具、厨具、餐具的使用情况。

3-5、餐厅、厨房、隔油池、烟道之消防情况。

4、甲方定期或不期召开有关工作会议,有权要求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员出席。

5、乙方的项目经理必须经甲方认可并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所派工作人员纳入甲方管理的规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发现的问题和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6、甲方的员工如出现群发性食物中毒事件,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确因乙方责任所致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不受合同期限的限制并保留对乙方的追偿权力。

7、甲方有权对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服务人员。

二、义务

1、提供服务场地。包括餐厅、厨房及办公室等。

2、提供设备设施。包括厨房设备、厨杂设施、餐桌、取餐台、餐具台、残渣台,办公电脑、传真、打印机等,并以资产清单形式移交乙方使用。

3、甲方负责将现有厨房、餐厅设备、设施在乙方进驻时,双方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后交乙方使用。签收后厨房设备及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保养责任及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4、为乙方因履行本协议所需进行的准备或其它工作,提供合理的进出服务场地的方便,并负责办理乙方人员的有效通行证件。

5、当因甲方施工、装修、停电等原因将造成餐饮服务不能按平时正常状态进行时,应提前通知乙方。

6、每季度组织餐厅服务客户满意率调查,并就调查结果及时与乙方沟通。

7、甲方负责提供并维护餐厅收银结算管理系统。

8、甲方提供经消防、卫生防疫、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

9、保障乙方经营期间水、电、燃气及洗碗机专用洗涤剂的正常供应。

10、按合同约定支付餐饮成本、服务费及管理费等。

11、甲方负责隔油池、烟道的定期清洗(要求每60天清洗一次烟道)达到消防安全的要求。

12、甲方负责协调餐厅与后勤保障部门的关系,对餐厅的设备设施进行正常的维修、保养,保障餐厅的正常运行。

13、甲方每天向乙方提交一份日报表,包括:早、中、晚餐的就餐人次、消费金额。如遇收银结算系统故障,双方共同确认当日的消费人数,作为月终结算的依据。

14、对客餐签单进行确认,并作为结算依据。

15、甲方负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采购所需食材、物品等,并承担采购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

16、服务人员因病、事假或者无故不来上班时,乙方应保证按合同约定人数上岗,立即增派人员到岗接替,保证不空岗,甲方按实际人数结算费用。

17、乙方派驻到甲方现场的服务人员在甲方登记备案,人员须符合甲方的招聘标准,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行为,有核发的有效上岗证书。

18、乙方应与派驻到甲方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并负责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发放以及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用。因乙方未与派驻到甲方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缴纳社会保险引发的劳动纠纷,乙方应承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及相关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乙方在经营期半年内如连续出现严重亏损,可提前两个月致函征求甲方同意后,中止合同,此种情况不列入违约条款。

3、乙方有权维护餐厅就餐秩序,提倡文明就餐,反对浪费食肴对不自重的用餐者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对其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或形成重大影响者可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用餐资格。

4、正常工作日,每天中午供餐高峰时间段,如水、电、气出现临时设备故障,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抢修,排除故障。如超过20分钟未能排除故障,影响供餐造成投诉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义务

1、乙方对本公司所聘人员负责。乙方派驻到甲方的服务人员,在派驻期间造成其自身、甲方以及第三方人身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制定出乙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在甲方监督下严格执行。

3、爱护使用甲方提供的所有设施。非正常损坏或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4、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遵章守纪,合法经营。

5、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服务,保证主副食品进货渠道正规,元假冒伪商品,保证食品质量。

6、对于甲方的合理建议,乙方应有令人满意的响应。

7、乙方必须积极配合为甲方的监管人员提供工作便利。

8、乙方运货(包括垃圾)按甲方指定的通道或电梯运送,并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地面清洁。

9、乙方负责用餐所需餐具、用具的洗涤、消毒。

10、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的任何部分,也不得改变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改变或破坏餐厅的结构,否则损失由乙方承担。

11、乙方保证承接餐厅后努力提高菜品质量,逐步提高服务满意度,并应做到:客户满意度在75%以上;食品卫生合格率100%、客户投诉解决率100%、治安案件及火灾发生率为零。

1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公布食堂的经营情况。

13、乙方每两周制定一次菜谱交甲方审核后实行。

14、乙方必须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委派到甲方从事餐饮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和各类上岗证,并交甲方保存其复印件。

15、乙方应保证在遇到火灾、停电、停水、停气等影响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16、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保持餐厅周边卫生责任区内的整洁卫生;不乱倒垃圾,不乱排废液。

17、乙方派驻甲方的服务人员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天安门核心区域中的相关规定,违反者需严肃处理,在工作中严重失职并造成严重后果者,要追究乙方当事人员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震、台风、水灾、雷击、瘟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

2、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1个月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同不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履行或对本合同进行修改。

3、由于可抗力造成的对任何一方的损失,另外一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各自的保险公司负责。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1、如乙方在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无须向乙方做出任何赔偿:

1-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不法经营活动。

1-2、乙方因破产或被清盘等原因无法继续经营时,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3、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改变违规操作经营等。

2、合同终止时的处理

2-1、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就是否续签事宜协商;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不同意合同续签时,乙方必须保持正常的供餐服务,直至新的服务方进入接收完毕为止。

2-2、本合同终止或被解除时,乙方应归还甲方的全部钥匙及物品。

2-3、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3、如双方均未提前一个月书面向对方发出通知:视为双方同意续约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4、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做好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费用的清算,对外签署的各种协议等;乙方应协助甲方作好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条、违约和赔偿责任

1、甲、乙双方应谨慎行使和履行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任何一方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双倍赔偿。

2、如因甲方服务场地之基础设施(如照明、水电、供暖等)出现故障而影响到甲方员工就餐,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双方所有有关业务往来文件的争议、仲裁、解释所在地在北京市。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

2-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向服务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附则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

致: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司所发食堂服务保障采购项目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0733-21113962), 签字代表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套、副本2套和电子版一份。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报价一览表

(3)? 分项报价表

(4)? 技术要求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6)? 资格证明文件

(7)? 技术响应文件

(8)? 我单位保证金,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元。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产品报价总价为_________(注明币种),即___________(文字表述)。

2.? 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本报价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 90 天。

5.? 如果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不签约,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与磋商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我方郑重承诺:

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数据和资料。为此,我们授权任何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贵方提供要求的和必要的真实情况和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如果在该项目磋商过程中或者在获得成交后,采购人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方在该项目的磋商中所报的资料存在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我方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的磋商资格和成交资格;如果我方已经收到成交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我方收到的该项目的成交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我方承担;本段承诺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段承诺均为我方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对我方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食堂服务保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33-21113962,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人章、签字章、人名章等均可):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日期:


三、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食堂服务保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33-21113962

服务内容

磋商报价

(单位:人民币元)

保证金

(有/无)

服务期

服务地点

备注

食堂服务保障采购项目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注: 此表中,磋商报价应和格式四中的总价相一致。


四、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食堂服务保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33-21113962

序号

名称

数量(如有)

单价

合计

备注

1.

2.

3.

4.

5.

...

...

总价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需按照上述所列内容逐一进行分项报价,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3、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如有),应另页描述。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食堂服务保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33-21113962

序号

磋商文件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商务条款

响应/偏离

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

1、供应商如果对包括交货期或服务期、付款方式/条件、质保期及合同条款在内的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不列出,则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2、本表不得全部空白(至少得说明是否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技术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食堂服务保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33-21113962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偏差说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注:

1.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技术需求条款响应,应明确回答“无偏离”或“负偏离”或“正偏离”。对“负偏离”或“正偏离”的条款供应商应作具体说明和详细阐述。

2.任何通过拷贝磋商文件技术规格要求或简单标注“全部满足”、“无任何偏离”、“完全响应”等的响应将可能被否决。

3.如果表格叙述不下,可另附页说明,但应便于磋商小组成员查阅。


七、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 “三证合一”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则需再提供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a)若供应商为企业(包含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b)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c)若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d)若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e)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


八、供应商的承诺函

致: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主营业务范围

授权代表

职务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位概况

职工总数

生产工人/管理人员 人

技术人员 人

员工情况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技工

人数

流动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固定资产

原值

万元

净值

万元

企业财务状况

收入总额

利润总额

税后利润

负债总额

2018

2019

2020

北京办公地点


、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食堂服务保障采购项目中若成交(项目编号:0733-21113962),我们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传真或邮件)5天内按磋商文件有关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贵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一次性向贵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金额的200%在保证金或采购方付给卖方的成交货款中扣缴。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传真:

电话:


十一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2021年6月1日之后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15的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则可以不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纳2021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和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应提供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和纳税申报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应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本项供应商不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资格审查时磋商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

4、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除需提供本声明函外,还需提供残疾人数在本单位占比的声明函、与每位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及每位残疾人在本单位近一年所缴纳的社保凭证复印件,如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将不被认可。


十四、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

项目名称:食堂服务保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33-21113962

服务内容

合同签订时间

服务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履约情况

附件(1)